乳酸环丙沙星(英文名Ciprofloxacin Lactate)系环丙沙星的乳酸盐,其有效成分环丙沙星为一种第三代喹诺酮类抗生素,除非特别提及,本词条不区分“乳酸环丙沙星”和“环丙沙星”,这是因为有机盐类的化学药物发挥药效的主要是其有机成分,即环丙沙星[1][3]。
乳酸环丙沙星适用于敏感菌所致下列感染:泌尿与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与细菌性前列腺炎;呼吸道感染,包括某些肺部感染、急性鼻窦炎;胃肠道细菌感染;复杂性腹腔感染;伤寒;骨和关节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血流感染等全身感染;吸入性炭疽;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发热时的经验性治疗[3]。此药和氧氯沙星还局部用于眼的感染。[1]
乳酸环丙沙星的不良反应甚多,最常见为胃肠道反应,多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胃纳减退、恶心或呕吐、腹泻或便秘、味觉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反应也较常见,多表现为头晕、头疼、嗜睡或失眠等;另外,过敏反应也时有发生;有时还会出现一些严重不良反应[3]。
乳酸环丙沙星纯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结晶性粉末,几乎无臭;若是以灭菌水配成注射液,则为淡黄色或淡黄绿色的透明液体[4]。此药为处方药[5],常用剂型包括注射剂和滴眼剂,其中,仅少数生产商生产的注射剂为医保甲类,其余厂商生产的注射剂以及滴眼剂皆为医保乙类[2]。
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
乳酸环丙沙星适用于敏感菌所致下列感染[3]:
①泌尿与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与细菌性前列腺炎;②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感染性加重及肺部感染、急性鼻窦炎;③胃肠道细菌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埃希菌、嗜水气单胞菌、副溶血性弧菌等所致;④复杂性腹腔感染,宜与甲硝唑等抗厌氧菌药同用;⑤伤寒;⑥骨和关节感染;⑦皮肤及软组织感染;⑧血流感染等全身感染,宜应用环丙沙星注射液;⑨吸入性炭疽,用于已暴露于炭疽芽孢杆菌气雾者,以减少其发病或延缓疾病的进展;⑩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发热时的经验性治疗,需与其他抗感染药联合应用,此适应证仅限于环丙沙星注射液[3]。
预防脑膜炎球菌性脑膜炎和手术后感染[1]。作为二线抗结核药,治疗机会性分枝杆菌感染和结核病[1]。布氏菌病、猫抓病、感染的动物咬伤或蜇伤。[1]软下疳、淋病、军团病、Q热和免疫受损患者 (中性粒细胞下降)的感染。[1]囊性纤维化加重,囊性纤维化合并假单胞菌感染(不包括肺炎链球菌所致肺炎)。[1]
盐酸环丙沙星片/胶囊
适应证同“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1][3]
乳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外用治疗眼的局部感染[1]。
静脉滴注
①常用量,一次200mg,每12小时静脉滴注1,每200mg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②重症感染或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剂量可增至一日800~1200mg,分2~3次静脉滴注。各种感染的疗程均同口服。③用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发热患者经验性治疗时,一日剂量为1200mg,每8小时给药1次,疗程7~14日。④吸入性炭疽,一日剂量为800mg,分2次给药。[3]
口服
①常用量,一日0.5~1.5g,分2~3次服。②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日0.5g,分2次,疗程3~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日1g,分2次,疗程7~14日。③慢性细菌性前列腺炎,一日1g,分2次,疗程28日④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一日1.0~1.5g,分2~3次,疗程7~14日。⑤急性鼻窦炎,一日1.0g,分2次,疗程10日。⑥皮肤及软组织感染,一日1.0~1.5g,分2~3次,疗程7~14日。⑦骨、关节感染,一日I.0~l.5g,分2~3次,疗程1~6周。⑧复杂性腹腔感染,一日l.0g,分2次,疗程7~14日。⑨感染性腹泻,一日1.0g,分2次,疗程5~7日。⑩伤寒,一日1.0g,分2次,疗程10日。⑪预防吸入性炭疽(怀疑或已证实暴露于该菌后),一日1.0g,分2次,疗程60日。[3]
滴眼剂
0.5%滴眼液常用剂量为一次1~2滴,3~5次/日。[1]
儿科用法与用量
一般不用于18 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如病情需要,应完善知情告知。[3]
静脉滴注
一日5~8mg/kg,分2次。[3]
口服
一日20~30mg/kg,分2~3次服。[3]
滴眼剂
儿科用滴眼剂用法用量同成人。[1]
乳酸盐
注射用乳酸环丙沙星:①0.1g;②0.2g。[3]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①2ml:0.1g;②5ml:0.1g;③5ml:0.2g;④10ml:0.1g;⑤10ml:0.2g。[3]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①100ml:0.1g;②100ml:0.2g。[3]乳酸环丙沙星滴眼液:①8ml:24mg;②5ml:15mg。[3]
注:均按环丙沙星计。[3]
盐酸盐
盐酸环丙沙星片:①0.25g;②0.5g。[3]盐酸环丙沙星胶囊:0.25g。[3]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①5ml:15mg;②8ml:24mg。[3]盐酸环丙沙星注射液:①2ml:0.2g;②100ml:0.2g。[3]
注:均按环丙沙星计。[3]
药理机制
环丙沙星等氟诺酮类抗生素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有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细菌,包括拧檬酸杆菌属、阴沟肠杆菌、产气肠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对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莫拉菌属均有高度抗菌活性。本品对铜绿假单胞菌等拟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有良好抗菌作用。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有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有中等抗菌活性。本品尚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有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对结核分枝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亦有抗菌活性。本品对厌氧菌的抗菌作用差。近年来细茵对氟喹诺酮类耐药性明显增高,尤以大肠埃希菌为著,耐药率可高达50%以上。葡萄球菌属、铜绿假单胞菌对本品的耐药性亦有增高,各种氟喹诺酮类的不同品种间呈交叉耐药。氟喹诺酮类为杀菌药,一般认为喹诺酮类作用于细菌DNA旋转酶和(或)拓扑异构酶Ⅳ,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3]
药代动力学
空腹口服后吸收迅速,生物利用度为19%~70%,食物可延缓吸收;口服250mg、500mg、750mg后,tmax为1~2小时,Cmax分别为1.2~1.4mg/L、2.4~2.6mg/L、3.4~4.3mg/L。静脉滴注本品200mg和100mg后,Cmax分别为2.1mg/L和1.6mg/L。本品吸收后广泛分布至全身组织和体液中,组织中的浓度常超过血药浓度。脑膜无炎症时脑脊液中药物的浓度仅为同期血药浓度的10%。可通过胎盘屏障,从乳汁分泌:分布容积为2~3L/kg,血浆蛋白结合率为20%~40%。口服给药后21小时内以原形经肾排出给药量的10%~50%(主要为肾小管分泌);静脉给药后以原形经肾排出给药量的50%~70%,以代谢产物形式(仍具有抗菌活力,但较弱)排出约15%;经胆汁及粪便与5日内排出20%~35%,虽仅有少量经胆汁排出,但胆汁中药物浓度高,可达同期血药浓度的10倍以上。T1/2β为4小时,肾功能减退时稍延长(6小时)。仅少量环丙沙星可被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清除。[3]
不良反应
1. 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多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胃纳减退、恶心或呕吐、腹泻或便秘、味觉异常等。[3]
2. 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发生率仅次于胃肠道反应,多表现为头晕、头痛、嗜睡或失眠等。[3]
3. 过敏反应:可表现为:①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出现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和血管神经性水肿;②光过敏和光毒性.表现为暴露部位轻至中、重度皮疹、疱疹;③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3]
5. 偶可发生以下严重不良反应:[3]
①严重中枢神经系统反应或精神改变,可表现为抽搐、癫痫样发作、烦躁不安、焦虑、幻觉、精神异常、意识混乱、震颤等,大多发生于肾功能减退患者未减量用药或有中枢神经系统基础疾病以及周围神经病变患者;②血尿、皮疹、发热等间质性肾炎表现;③结晶尿,见于高剂量应用时;④关节疼痛、僵硬、肿胀等关节病变以及肌腱炎、肌腱断裂等;⑤史约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剥脱性坏死等皮肤反应;⑥中性粒细胞缺乏症、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抑制等血液系统反应。[3]
药物过量
在小鼠、大鼠、家兔和犬的研究中,静脉滴注环丙沙星0.125~0.3g/kg后可观察到显著毒性,包括强直性或肌阵挛性惊厥。[6]
如出现急性药物过量,需对患者密切观察, 并给予支持治疗,包括监测肾功能。服用含镁和钙的抗酸剂以减少环丙沙星的吸收。需维持充分的液体摄入。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后,只有少量的环丙沙星(小于10%)可以从体内清除。[6]
药物相互作用
1. 能使尿液碱化的药物可减少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发生。[3]
2. 含铝或镁的抗酸药可减少本品的口服吸收,应避免同时口服,可在服本品前2小时或服本品后6小时口服。[3]
3. 本品与咖啡因合用可减少后者的清除,使其t1/2延长,并可能产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3]
4. 丙磺舒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分泌约50%,合用时使本品血药浓度增高,易发生毒性反应。[3]
5. 本品与茶碱类合用时由于对药物代谢酶的竞争性抑制,使茶碱类自肝清除明显减少,半衰期延长,血药浓度升高,出现恶心、呕吐、震颤、不安、激动、抽搐、心悸等不良反应。故两者合用时应监测茶碱类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3]
6. 去羟肌苷(didanosine,DDI)可减少本品的口服吸收,因制剂中所含有的铝及镁可与氟喹诺酮类螯合,故不宜合用。[3]
7. 本品与华法林合用可增强后者的抗凝作用,合用时应严密监测患者的凝血酶原时间。[3]
8. 本品与环孢素合用,可使后者的血药浓度升高,需监测环孢素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3]
9. 非甾体抗炎药与喹诺酮类合用可能增加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刺激,增加癫痫的发生风险。[3]
10. 与甲苯磺丁脲、氯磺丙脲、二甲双胍、格列齐特、格列美脲、格列吡嗪、格列喹酮、格列本脲、米格列醇、曲格列酮、阿卡波糖、胰岛素等降糖药合用,可致血糖波动,如必须合用,应加强血糖监测,调整降糖药用量。氟喹诺酮类停用后,也应注意调整降糖药用量。[3]
11. 与利多卡因、乙酰卡尼、恩卡尼、托卡尼、普鲁卡因胺、普罗帕酮、胺碘酮、美西律、溴苄胺、丙吡胺、莫雷西嗪、奎尼丁、替地沙米、阿齐利特、司美利特、伊布利特、多非利特、索他洛尔等合用,Q-T间期延长的作用相加,出现QT间期延长、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心脏停搏等心脏毒性的风险增加。[3]
12. 与阿洛司琼、替扎尼定等合用,由CYP1A2调节的药物代谢被本品所抑制,血药浓度上升,出现不良反应的风险增加。[3]
13. 与辛伐他汀合用,辛伐他汀的代谢被抑制,出现肌病或横纹肌溶解症的风险增加。[3]
14. 环丙沙星滴眼液与吲哚美辛滴眼液合用,可在眼中生成沉淀。[3]
妊娠期妇女
此药妊娠期用药安全型分级为C。其含义是动物实验证实此药对胎儿有不良影响,但尚无人类的对照研究;或人类和动物试验均缺乏。此药只有在权衡对妊娠妇女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使用。[1]
哺乳期妇女
哺乳期妇女禁用此药。如必须使用,应停止授乳。[1]
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未满18岁)原则上禁用此药,但如果不得不使用,如未成年人患囊性纤维化合并肺部铜绿假单胞菌感染的情况下,应权衡利弊,征得患者与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后再使用。[1]
老年人
老年人常有生理性肾功能减退,主要经肾排出的氟喹诺酮类需减量应用。[1]
肾功能减退者
肾功能减退者未调整剂量应用此药时,易发生抽搐、癫病样发作等严重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需根据肾功能减退情况调整剂量。肾功能衰竭患者使用本品,肌腱断裂的风险增加。[1]
肝功能减退者
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发生肝硬化腹水),将导致药物清除减少,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方可应用,并调整剂量。[1]
患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癫痫患者,使用本品后癫病发作的阈值降低,应避免应用喹诺酮类药物,如有明确指征需应用该类药物时,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后谨慎使用。[1]
禁忌证
对本品及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或对其他喹诺酮类过敏者禁用。[3]禁止同时服用替扎尼定。[3]美国FDA妊娠期用药安全性分级为口服、肠道外给药C级。[3]
注意事项
本品在儿童、18岁以下青少年、妊娠期妇女、哺乳期妇女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未建立,上述人群应禁用本品与其他喹诺酮类药物。喹诺酮类药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哺乳期妇女须避免应用该类药物,必须应用者宜停止授乳。[3]老年人常有生理性肾功能减退,主要经肾排出的氟喹诺酮类需减量应用。[3]肾功能减退者未调整剂量应用本品时,易发生抽搐、癫痫样发作等严重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需根据肾功能减退情况调整剂量。肾功能衰竭患者使用本品,肌腱断裂的风险增加。[3]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发生肝硬化腹水),将导致药物清除减少,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方可应用,并调整剂量。[3]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癫痫患者,使用本品后癫痫发作的阈值降低,应避免应用喹诺酮类药物,如有明确指征需应用该类药物时,必须允分权衡利弊后谨慎使用。[3]喹诺酮类偶可引起严重过敏反应,即过敏性休克,常于用药第一剂时发生,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需停用喹诺酮类药物,并立即给予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吸氧等紧急救治处理。喹诺酮类可致皮疹、发热等过敏反应,偶可致严重的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综合征、渗出性多形性红斑等,此时需立即停药,并予相应处理。[3]本品尚可导致光敏反应发生,在用药期间应避免过度日光或紫外线照射。[3]喹诺酮类及其他抗感染药均可致假膜性肠炎的发生,病情可自轻度至危及生命,一且诊断成立,应立即给予相应处理。轻者停药即可恢复,中重度患者应予以抗艰难梭菌治疗(如甲硝唑)及其他对症处理。[3]偶可引起肌腱炎,严重者可发生肌腱断裂;60岁以上高龄,合用甾体类药物,肾脏、心脏或肺移植等因素进一步增加风险。类风湿关节炎等有肌腱功能障碍病史患者使用本品,肌腱断裂的风险增加。使用本品的患者参加体力活动或是情绪紧张,肌腱断裂的风险增加。如用药过程中患者出现局部疼痛、炎症表现或肌腱断裂等症状时应停药,注意休息并限制其活动,直至肌腱炎或肌腱断裂的诊断被明确排除。[3]喹诺酮类药在某些患者中有使心电图Q-T间期延长的潜在可能,因此,在原本已有Q-T间期延长的患者、未能纠正的低钾血症者、急性心肌缺血者及正在应用Ⅰa类(如奎尼丁、普鲁卡因胺等)或Ⅲ类抗心律失常药(如胺碘酮、索洛地尔)的患者均应避免使用喹诺酮类。该类药物亦不宜与已知可使Q-T间期延长的药物合用,如西沙必利、红红霉素、三环类抗抑郁药。[3]由于中国大肠埃希菌对喹诺酮类耐药现象严重,而该菌为尿路、腹腔感染等的主要病原菌,因此上述感染患者需注意在给药前留取相应标本送培养,参考细菌药敏结果及临床情况调整用药。[3]
耐药性
由与喹诺酮类药物的广泛应用,细菌对喹诺酮类药物的耐药性发展很快,这一点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如耐药大肠埃希菌已1990年的30%上升到2018年的70%。本类药物间有交叉耐药,常见耐药菌为金葡菌、肠球菌、大肠埃希菌和铜绿假单胞菌等。[7]导致细菌对喹诺酮类药物耐药的机制如下:
DNA回旋酶和拓扑异构酶Ⅳ基因位点突变
膜孔蛋白基因位点突变
细菌外膜膜孔蛋白是亲水性小分子通道,也是喹诺酮类等药物进入细菌的通道,主要包括OmpA、OmpF、OmpC和蛋白K,细菌的耐药性主要与OmpF和OmpC有关。micF基因调控大肠埃希菌外膜孔蛋白OmpF的表达,它编码的一小段反义RNA与OmpF的mRNA互补,从而阻止OmpF的翻译过程,最终导致OmpF合成减少或缺失,使喹诺酮类无法通过膜通道进入菌体。这种类型的耐药可能与氯霉素或四环素形成交叉耐药有关。[7]
主动外排机制
金葡菌含有一种多重药物主动外排的NorA蛋白,可在胞浆膜上形成转运通道,将喹诺酮类药物自菌体内泵出。研究发现,质粒编码的喹诺酮类药物耐药基因在细菌中的传递,也是喹诺酮类药物耐药率上升迅速的原因之一,例如质粒编码的五肽重复序列蛋白Qnr可保护DNA回旋酶免受喹诺酮类药物的抑制;并且细菌还可以表达一种新型氨基苷转移酶基因aac(6')-lb-er,该基因可表达修饰环丙沙星及诺氟沙星的钝化酶,而使其抗菌活性下降。[7]
风险提示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3年12月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5期) 提示环丙沙星注射液的不良反应,主要包括:皮肤损害,静脉炎,消化系统症状,呼吸困难,白细胞减少,过敏性休克和神经、精神异常。提醒临床医师要严格掌握适应症,根据病情需要选择给药途径。对环丙沙星或其它氟喹诺酮药物过敏者禁用;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如癫痫等)应避免用;儿童不宜使用。临床使用时,注意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如茶碱等),同时应注意滴注速度,加强用药监护。[8]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1年1月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35期) 提示氟喹诺酮类药品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全身损害(过敏性休克),神经、精神损害,皮肤与附件损害,泌尿系统损害等,其中环丙沙星引起血尿的报告较多。[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3年11月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58期) 提示氟喹诺酮类药品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重症肌无力加重、可能不可逆转的周围神经病变、影响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水平等。[10]
第一代喹诺酮类药物的发现
早在1962年,美国俄克拉荷马大学化学系的教授乔治·莱舍(George Lesher)等人就在试图合成抗疟疾药氯喹的过程中偶然合成了第一代的喹诺酮类抗生素萘啶酸,进一步研究表明,喹诺酮类的作用位点不同于当时存在的任何一类抗生素,其抗菌谱甚广,对大部分革兰氏阳性、阴性的需氧菌均有杀菌作用。后来,萘啶酸、吡哌酸等第一代喹诺酮类药物被用来治疗复杂的尿路感染。[11]
喹诺酮类药物的改造和新一代氟喹诺酮类药物的发现
1979年,日本的杏林制药株式会社提交了关于诺氟沙星的专利,这是第一个被研发出的新一代的氟喹诺酮类药物。该公司的研究人员将氟原子引入药物的萘啶环上,发现这种改造能使药物的抗菌活性更强而副作用更小,这引起了国际上许多制药商对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研发兴趣。[12]
环丙沙星的研发及上市
1983年,德国的拜耳公司研发出了环丙沙星,并公布了此药的体外实验数据,数据表明此药相比于杏林制药株式会社研发的诺氟沙星来说,对大多数革兰氏阴性细菌的抗菌效力增加了两到十倍。更重要的是,其对铜绿假单胞菌的抗菌活性提高了四倍,这使环丙沙星成为治疗这种固有性耐药菌感染的已知最有效的药物之一。[13]
1987年10月,环丙沙星的口服制剂被批准上市。[14]
1991年,环丙沙星的静脉注射制剂也被批准上市。[14]
在拜耳公司的专利于2004年到期之前,环丙沙星的销售额在2001年达到了约20亿欧元的峰值,之后平均年销售额约为2亿欧元。[15]
环丙沙星在中国上市
根据中国上市的盐酸环丙沙星药品批号所示[5],1991年,在德国拜耳公司研发出环丙沙星4年后,原卫生部终于分别批准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和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药总厂生产的盐酸环丙沙星片上市,中国民众可以使用这种新型抗生素应对许多当时还难以治疗的许多耐药菌感染,如铜绿假单胞菌感染等。[5]
根据中国上市的乳酸环丙沙星药品批号所示[5],1993年,原卫生部又分别批准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和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上市。[5]
根据中国上市的乳酸环丙沙星药品批号所示[5],截至2023年,中国有百余家企业获批生产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5]
使用情况
关于环丙沙星在中国和其他国家的使用情况,详见下表:[5]
| 日期 | 事件 |
|---|---|
| 1987年10月 | 环丙沙星口服制剂(盐酸盐)被德国政府的卫生行政机构批准上市[14] |
| 1991年 | 根据药品批号所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生部批准中国的两家企业生产盐酸环丙沙星片[5] |
| 1991年 | 环丙沙星静脉注射制剂(乳酸盐)被德国政府的卫生行政机构批准上市[14] |
| 1993年 | 根据药品批号所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生部批准中国的两家企业生产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5] |
| 2023年 | 根据药品批号所示,中国有百余家企业正在生产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5] |
需特别注意的是,环丙沙星近五年来的滥用情况较为严重,因其价格低廉、容易购买、起效相对较快,许多本可以使用更经典、更温和的抗生素就能治疗的感染也被使用环丙沙星治疗,这就导致这些微生物逐渐产生了耐药性。[16]更可怕的是,微生物之间的耐药性可以通过耐药性质粒传给其他同类或亲缘关系较近的细菌,此之谓耐药性的横向传播。[7]明尼苏达州卫生部的一项普查显示,肠球菌、化脓性链球菌和肺炎克雷伯菌已经出现了许多对环丙沙星等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的毒株。[17]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5年发布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中也指出:[18]
大多数细菌对抗生素可产生耐药性。随着抗生素的广泛应用及不合理用药导致的抗生素滥用,致使耐药菌株日益增多,影响疾病的治疗,甚至会因无敏感抗生素控制感染而产生严重后果。
可见,以环丙沙星为代表的氟喹诺酮类抗生素滥用在中国还是一个急需解决的大问题。[18]
化学名称
1-环丙基-6-氟-1, 4-二氢-4-氧代-7-(1-哌嗪基) -3-喹啉羧酸[4]
化学结构式

化学式:C20H24FN3O6[19]
相对分子质量:421.4 g/mol[19]
CAS号:97867-33-9[19]
物理性质
专利
环丙沙星于1983年12月9日由德国的拜耳公司在美国申请了专利,发明人是乌韦-彼得森(Uwe Petersen)、克劳斯·格罗赫(Klaus Grohe)、汉斯·J·泽勒(Hans-Joachim Zeiler)和卡尔·G·梅茨格(Karl G. Metzger),该专利旋即于1985年10月1日通过,编号为US4547503A。2003年12月9日,该专利因已过保护期而失效。[20]
参考资料 20
- 参考 1
- 药品分类与代码查询-国家医疗保障局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参考 3
- 参考 4
- 非处方药化学药品目录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https://www.bayer.com/sites/default/files/2020-11/cipro-pm-en.pdf
- 参考 7
-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5期) 阿米卡星注射液、林可霉素注射液、环丙沙星注射液、克林霉素注射液的不良反应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35期) 关注喹诺酮类药品的不良反应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58期) 关注氟喹诺酮类药品的严重不良反应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参考 11
- 参考 12
- 参考 13
- Orange Book: Approved Drug Products with Therapeutic Equivalence Evaluations N019537 —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 Bayer's $74M Cipro Pay-For-Delay Deal Approved In Calif — law360
- 参考 16
- Bacterial resistance prompts concern among health officials — Minnesota Department of Health
-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2015年)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Ciprofloxacin lactate | C20H24FN3O6 | CID 149514 - PubChem — PubChem
- patent-US4547503 — Google patents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