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苄西林(Ampicillin),是一种β-内酰胺类抗生素,[1]通过干扰细菌细胞壁的合成而产生抗菌作用,[4]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上、下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脑膜炎、血流感染、心内膜炎等。[3]
氨苄西林不良反应与青霉素钠相仿,过敏反应较为多见,皮疹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呈荨麻疹或斑丘疹,少数患者出现血清ALT(谷丙转氨酶)升高,偶见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罕见氨苄西林相关性肠炎,大剂量氨苄西林静脉给药可发生抽搐等神经系统毒性症状,婴儿应用氨苄西林后可出现颅内压增高,表现为前囟隆起。氨苄西林禁用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等患者。[3]
氨苄西林为白色结晶性粉末,需遮光,严封,在干燥处保存,[1]其剂型包括片剂、注射剂、胶囊剂、颗粒剂,其中大部分注射用氨苄西林钠为医保甲类[注1]。[2]2017年10月27日,[5]氨苄青霉素(氨苄西林)被世界卫生组织列入3类致癌物清单。[6]
适应证
成人
肌内注射:剂量为一日2~4g,分4次给予。[3]
静脉给药:剂量为一日4~12g,分2~4次给予,一日最高剂量为14g。[3]
口服:一日1~2g,分4次服用。[3]
儿科
口服、肌内注射、静脉注射一日50~100mg/kg(严重感染时,可达一日200mg/kg)分2~4次,一日最大量300mg/kg。[3]
儿童
肌内注射:剂量为一日50~100 mgkg,分4次给予。[3]
静脉给药:剂量为一日100~200mgkg,分2~4次给予,一日最高剂量为300mg/kg。[3]
口服:剂量为一次25mg/kg,一日2~4次。[3]
新生儿
足月产儿:每次12.5~50mg/kg,出生后48小时内每12小时1次,第3日~2周每8小时1次,以后每6小时1次。[3]
早产儿:出生第1周、1~4周和4周以上每次12.5~50mg/kg,分别为每12小时、小时和6小时1次,静脉滴注给药。不推荐口服用药。[3]
给药说明
氨苄西林供肌内注射可分别溶解125mg,500mmg和1g氨苄西林于0.9~1.2ml、1.2~1.8ml和2.4~7.4ml灭菌注射用水中。氨苄西林静脉滴注液的浓度不宜超过30mg/ml。[3]
制剂与规格
氨苄西林常用制剂主要包括氨苄西林片、注射用氨苄西林钠、氨苄西林胶囊、氨苄西林颗粒等,具体如下:
| 药品名称 | 剂型 | 规格 | 医保类型 |
|---|---|---|---|
| 氨苄西林片 | 片剂 | 0.125g 0.25g 0.5g | —— |
| 注射用氨苄西林钠 | 注射剂(注射用无菌粉末、无菌分装粉针剂、粉针剂、溶媒结晶) | 0.5g 1g 2g | 甲类(注射剂注射用无菌粉末、无菌分装粉针剂、粉针剂) ——(注射剂溶媒结晶) |
| 氨苄西林胶囊 | 胶囊剂 | 0.1g 0.25g 0,5g | —— |
| 氨苄西林颗粒 | 颗粒剂 | 0.125g 0.25g 1.5g | —— |
| 参考资料:[2] | |||
药理机制
氨苄西林同其他β-内酰胺类抗生素相同,是通过干扰细菌细胞壁的合成而产生抗菌作用。研究结果证实青霉素结合蛋白(penicillin binding proteins,PBPs)是氨苄西林等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的作用靶位,由于氨苄西林、青霉素等与PBPs的紧密结合使前者对细菌细胞壁合成的早期阶段也发生抑制作用。[4]
PBPs 为存在于细菌细胞膜上的蛋白质,其数目、分子大小及与氨苄西林等抗生素的结合量因不同菌种而异。大肠埃希菌共有7个PBPs,PBPs(包括转肽酶、羧肽酶、内肽酶等)参与细菌细胞壁装配的最后阶段以及细菌生长、分裂时细胞壁的成形。PBP-1B和PBP-1A为使细菌延长的最重要蛋白质,经氨苄西林等抗生素作用后可使细菌迅速溶解。PBP-2与控制细菌形态有关,受氨苄西林等作用后,细菌可形成渗透压稳定的球形体。PBP-3对细菌细胞中隔形成和细菌分裂有重要作用,PBP-4、5、6则重要性较差。氨苄西林等与PBPs结合后发挥作用,导致细胞壁破坏,引起细菌溶解。[4]
抗菌谱
氨苄西林对革兰阳性球菌和杆菌(包括厌氧菌)的抗菌作用基本与青霉素相同,但对粪肠球菌的作用较后者为强。革兰阴性细菌中脑膜炎奈瑟菌、淋病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菌、布氏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等皆对氨苄西林敏感。部分大肠埃希菌对氨苄西林敏感,但多数耐药。其余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脆弱拟杆菌等亦对氨苄西林耐药。[3]
药代动力学
肌内注射0.5g氨苄西林,tmax[注2]为0.5~1小时,Cmax[注3]为7~14mg/L(平均为12mg/L),6小时的血药浓度为0.5mg/L。静脉注射0.5g后15分钟和4小时的血药浓度分别为17mg/L和0.6mg/L。[3]
氨苄西林口服后吸收约40%.但受食物影响。空腹口服1g,tmax为2小时,Cmax为7.6mg/L,6小时的血药浓度为1.1mg/L,t1/2[注3]为1.5小时。新生儿和早产儿肌注后tmax为1小时,肌内注射10mg/kg和25mg/kg,Cmax分别为20mg/L和60mg/L,t1/2为1.0~1.2小时。妊娠期血药浓度明显较非妊娠期低。[3]
氨苄西林西林的体内分布良好,细菌性脑膜炎患者每日静脉注射150mg/kg,前3日脑脊液中浓度可达2.9mg/L,以后浓度将随炎症减轻而降低。正常脑脊液中仅含少量氨苄西林。氨苄西林可通过胎盘屏障到达胎儿循环,在羊水中达到一定浓度。肺部感染患者的支气管分泌液中浓度为同期血药浓度的 1/50。胸水、腹水、关节腔积液、眼房水、乳汁中皆含相当量的氨苄西林。伤寒带菌者胆汁中浓度平均为血药浓度的3倍,最高可达17.8倍。氨苄西林分布容积为0.28 L/kg,血浆蛋白结合率为20%~25%。12%~50%的氨苄西林在肝内代谢。氨苄西林的肾清除较青霉素略缓,部分通过肾小球滤过,部分通过肾小管分泌。口服后 24 小时尿中排出的氨西林为给药量的20%~60%,肌内注射后为50%,静脉注射后为70%。胆汁中的药物浓度甚高。丙磺舒可使氨苄西林经肾清除变缓。氨苄西林可为血液透析所清除,但腹膜透析对氨苄西林的清除无影响。[3]
不良反应
氨苄西林的不良反应与青霉素钠相仿,过敏反应较为多见。皮疹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多发生于用药7天后,呈荨麻疹或斑丘疹,多形性红斑也有报道。注射给药的皮疹发生率高于口服者,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用氨苄西林后易发生斑丘疹,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和HIV感染者也较易发生。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氨苄西林相关性肠炎也极为罕见。少数患者出现血清ALT升高。婴儿应用氨苄西林后可出现颅内压增高,表现为前囟隆起。重症肌无力的女性患者使用氨苄西林可加重症状。氨苄西林所导致的间质性肾炎亦有报道。[3]
药物过量
氨苄西林大剂量静脉滴注可发生神经系统毒性症状。[3]用药过量时可通过血液透析清除部分药物,用药监护长期或大剂量应用氨苄西林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监测血清钾、钠。每日一次大剂量给药,既不能起到好的杀菌作用,更易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8]
药物相互作用
氨苄西林与氯霉素联合应用后,氯霉素在高浓度(5~10mg/L)时对氨苄西林无拮抗现象,在低浓度(1~2mg/L)时可使氨苄西林的杀菌作用减弱,但氨苄西林对氯霉素的抗菌作用无影响。氨苄西林与氯霉素联合用药后在体外对脑膜炎奈瑟菌的抗菌活性多数呈拮抗作用,对肺炎链球菌大都呈现累加作用或协同作用。[3]氨苄西林与下列药品有配伍禁忌:硫酸阿米卡星、卡那霉素、庆大霉素、链霉素、磷酸克林霉素、盐酸林可霉素、黏菌素甲磺酸钠、多黏菌素 B、琥珀酸氯霉素、红霉素乙基琥珀酸盐和乳糖酸盐、四环素类注射剂、新霉素、肾上腺素、间羟胺、多巴胺、阿托品、盐酸肼屈嗪、水解蛋白、氯化钙、葡萄糖酸钙、维生素B族、维生素C、含有氨基酸的营养注射剂、多糖(如右旋糖酐-40)和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上述药物可使氨苄西林的活性降低。[3]别嘌醇与氨苄西林合用后皮疹发生率增加。[3]氨苄西林能刺激雌激素代谢或减少其肠-肝循环,因而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3]
特殊人群用药
妊娠期妇女:妊娠后期妇女应用氨西林可使血浆中结合型雌激素浓度减少,但对未结合型雌激素和孕激素无影响,同时,美国FDA妊娠期用药安全性分级为B[注4]。[3]哺乳期妇女:氨苄西林可分泌入乳汁中,导致婴儿发生过敏反应,哺乳妇女用药应暂停哺乳。[8]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应慎用氨苄西林。[8]肾功能减退、肾功能衰竭患者:氨苄西林半衰期可自正常人的1.5小时延长至7 ~ 20小时,因此氨苄西林给药间期在肾小球滤过率(GFR)为10~15ml/min和小于10ml/min 时应分别延长至6~12小时和12 ~ 16小时,或一日0.5g。[3]
禁忌
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等患者应用氨苄西林时易发生皮疹,因此,氨苄西林应避免用于上述患者。[3]
成人
用药前必须先做青霉素皮肤敏感试验,阳性者禁用,每1g氨苄西林含钠2.7mmol。[3]
儿科
氨苄西林过敏反应较多见,尤其是皮疹,注射用药发生率明显高于口服。[3]
氨苄西林大剂量静脉滴注可发生神经系统毒性症状,婴儿可出现颅内压增高表现。[3]
风险提示
2008年12月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18期) 警惕头孢拉定导致血尿》一文,根据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1996-2002年)中有关β-内酰胺类抗生素所致肾损害文献的综述和分析,发现β-内酰胺类抗生素所致的不良反应临床表现多样,其中以肾脏损害和过敏性休克较为严重,共收集了六年间的122篇文献,总计356例,其中,氨苄西林引起7例,构成比为2.03%。[10]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5]氨苄青霉素(氨苄西林)位列3类致癌物清单第26位。[6]
历史
1961年,氨苄西林由英国 Beecham 研究所的 F. P. Doyle 等人, 通过 α-羧基苄基-氧氨基苄基青霉素从 6-氨基青霉烷酸合成,同年,G.N.Rolinson 等人宣布了它与广谱合成青霉素具有同样的抗菌作用,也作用于革兰氏阴性细菌。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尿路感染、软组织感染、心内膜炎、脑膜炎、败血症等。[11]
使用情况
1965年8月27日,氨苄西林在日本上市,次年12月29日,在美国获批上市,1981年1月1日,氨苄西林在中国获批上市。[12]
化学信息

专利
1964年11月2日,BRISTOL MYERS CO(布里斯托尔迈尔斯公司)获得氨苄西林专利,1993年3月2日到期。[13]
参考资料 13
- 参考 1
- 氨苄西林 — 国家医疗保障
- 参考 3
- 参考 4
- 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致癌物清单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3类致癌物清单(共502种)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参考 7
- 参考 8
- FDA Pregnancy Categories — CHEMM
-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18期) 警惕头孢拉定导致血尿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企业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 哈药股份
- https://synapse.zhihuiya.com/drug/2dce49dfeab6445d86e8927f717f4d36
- 参考 13
注释
- 除注射剂(溶媒结晶)的剂型未列入医保,其余注射剂均为医保甲类[2]
- 达峰时间,达到峰浓度的时间[7]
- 血管外给药时药-时曲线(即一次给药后在不同时间测定血药浓度,描记出的血药浓度与时间关系的曲线)的最高点称血浆峰浓度(peak concentration,Cmax);药物消除半衰期(half time,t1/2)是血浆药物浓度下降一半所需要的时间[7]
- 动物生殖研究未能证明对胎儿有风险,也没有针对孕妇的充分和良好对照研究。[9]
- 达峰时间,达到峰浓度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