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2]其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归教育部门管理,技工学校归人社部门管理。[5]
中等职业学校最早可以追溯到1867年,[6]1978年仅有中等职业学校4700多所,当年招生70.4万人,在校生130万人;[7]2007年,中国中等职业学校发展到14600多所,招生规模达到810万人,在校学生达到1987万人。[7]2018年中国中等职业教育共有学校1.03万所。[6]2020年中国共有中等职业学校9865所,招生627.56万人,在校生1628.14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共有专任教师84.95万人。[8]截止2023年3月中国有中等职业学校9752所(含技工学校),2022年招生650.69万人,在校生1784.61万人;[9]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71.83万人,生师比18.65:1。[10]
中等职业学校有四类: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3]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可按规定备案开设《目录》外专业,中职专业共358个。[11]2023年9月7日教育部组织编写了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统编教材,2024年秋季新学期实现使用全覆盖。[12]中等职业学校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基本学制以三年为主;招收高中毕业生,基本学制以一年为主。[4]
2010年7月中国教育部发布《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13]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为17461.54元,增幅为2.14%。[14]2022年中国已有超过一半的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专科)和本科继续学习。[15]2019年教育部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2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16]2023年6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5%,对口就业率在70%以上。[17]2010年以来,累计为国家输送近7000万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3]
历史沿革
中国的职业教育最早可以追溯到1867年成立的福建马尾船政学堂,距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保证国家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6]改革开放初期,又由于受“文化大革命”冲击和影响,中国职业教育事业十分薄弱,学校数量少,在校生规模小,办学条件差,难以满足经济建设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要。[7]
上世纪50年代,中国学习苏联开始工业化进程。为了快速填补人才缺口,国家把重心放在培养周期短、人才实用性强的中等职业教育上。新中国成立初期,大多数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由中央各部门直接领导和管理。中央和地方的工业、交通、农林、财贸等国民经济主管部门,创办了一批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培养技术干部和管理干部。劳动部门所属的企业建立技工学校,培养面向生产一线的技术工人。经过几年的建设,一批近代中国所没有的中等地质、矿业、电机电器、铁路交通等学校建立起来。[18]
1958年一种新的教育模式--“半工半读”学校率先在天津国棉一厂出现。这种“半天劳动、半天学习”的模式,在城市和乡村广泛开展。在当时的条件下,这种方式让更多人有了受教育、学技能的机会,扩大了职业教育的覆盖面。到1965年,中国已有中等职业学校7294所,在校生126.65万人,占当时高中阶段学生总数的53.2%。[18]
中等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从未成年走向成年、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肩负着为各类人才成长奠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使命。[19]中等职业教育累计培养了8000多万毕业生,为国家输送了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专门人才。职业教育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中国劳动者的素质,明显地改善了中国从业人员的结构,有力地支持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7]
据统计1978年仅有中等职业学校4700多所,招生70.4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6.1%,在校生130万人。[7]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中国职业教育的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1986年7月,第一次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会上提出了职业技术教育逐步形成既便于地方管理,又能调动各业务部门的积极性,使学校拥有较大自主权的管理体制。[6]
在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围绕如何大力发展职业中学为目标,中国陆续出台了多个职业教育政策,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则基本参照普通中学的模式。[6]
到1985年,中国中职专业学校的学生人数比1978年增加了29.3%,农村职业高中的学生人数增加了10.5%,技工学校增长了大约4.6%,中职学校的学生总人数突破了420万人。到1996年,中职学生招生比例占到了高中阶段招生比例的57.9%,在校学生总数占到了高中阶段学生总数的56.4%。[6]
1986年5月,为了统筹职业教育发展,国务院转发了国家教育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建立职业技术教育委员会的通知》,正式建立了职业技术教育委员会,并在1987年1月明确提出“职业技能训练必须严格要求,坚决克服和防止重理论轻实践的偏向”。[6]
到20世纪90年代,中国职业教育走上了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道路。1992年10月17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提出要“提倡产教结合,工学结合”,明确了职业教育教学要实行产教结合模式,标志着职业教育教学培养模式变革的开始。[6]
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要认真实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制度。”[6]
1993年2月,国家教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改革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范围进行了扩大,入学条件放低了要求,但是不包分配。1993年9月,原劳动部下发了《关于深化技工学校教育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技工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毕业生自主择业。[6]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出台完整而具体地提出了加强职业教育内部建设,深化教学改革的政策。1998年2月,《面向二十一世纪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原则意见》指出,职业教育必须确立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6]
到了2007年,中国中等职业学校发展到14600多所,招生规模达到810万人,在校学生达到1987万人,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已占高中阶段招生总数的48.3%,占整个高中阶段教育的半壁江山。[7]
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其中明确指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需要体现3个特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相适应;体现职业教育发展的体系性以及体现终身教育的开放性。截至2018年,据统计显示,中国中等职业教育共有学校1.03万所。[6]

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根据产业需求,更新升级一批现有专业、增设和适度超前规划一批新专业、淘汰一批落后专业、科学设置职教本科专业,共设置1349个专业,其中中职专业358个,较原目录的调整幅度分别达到61.1%。[20]
2020年中国共有中等职业学校9865所。招生627.56万人,在校生1628.14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共有专任教师84.95万人。[21]
2021年中国共有中等职业学校7294所,招生488.99万人,在校生1311.81万人。共有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69.54万人。[8]
2022年3月1日,教育部发布2021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主要结果,中国共有中等职业学校7294所,招生488.99万人,在校生1311.81万人,共有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69.54万人。[8]
截止2023年3月中国有中等职业学校9752所(含技工学校),2022年招生650.69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40.71%;在校生1784.61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的39.67%。[9]
截止2023年7月中国共有中等职业学校7201所,同口径比上年减少93所。中等职业教育招生484.78万人,同口径比上年减少4.21万人,下降0.86%;在校生1339.29万人,同口径比上年增加27.48万人,增长2.09%;毕业生399.27万人,同口径比上年增加23.90万人,增长6.37%。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71.83万人;生师比18.65:1;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94.86%;“双师型”专任教师占专业(技能)课程专任教师比例56.18%。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073所,比上年增加95所,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总数的比例28.79%;在校生276.24万人,比上年增加8.61万人,占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的比例20.63%。[10]
学校分类
中等职业学校有四类: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技工院校逐步发展为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三种层次类型。其中,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归人社部门管理,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归教育部门管理。[3]
课程标准
2020年2月9日教育部发布了中等职业学校关于数学、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等5门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新课标确定了中职公共基础课程核心素养和课程目标,明确了课程内容和学业质量要求。教育部2019年10月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方案》。方案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分为必修课程、限定选修课程和任意选修课程。必修课程包括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外语、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物理、化学为相关专业的必修课程。此次发布的是其中5门课程标准,另外5门将于近期陆续发布。[22]
2023年9月7日教育部组织编写了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统编教材。教材已通过国家教材委员会审核,于2023年9月开始在全国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新入学一年级投入使用,2024年秋季新学期实现使用全覆盖。[12]
专业目录
教育部对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进行了全面修(制)订,形成了《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目录》)。2021年起中等职业学校可按规定备案开设《目录》外专业,中职专业共358个,具体专业见下表。[11]
中等职业教育新旧专业对照表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原专业代码原专业名称调整情况61农林牧渔大类6101农业类1610101种子生产技术010500种子生产与经营更名2610102作物生产技术010200现代农艺技术更名3610103循环农业与再生资源利用010400循环农业生产与管理更名4610104家庭农场生产经营013400家庭农场生产经营保留5610105园艺技术010700果蔬花卉生产技术更名6610106植物保护010600植物保护保留7610107茶叶生产与加工010800茶叶生产与加工保留8610108中草药栽培011000中草药种植更名9610109烟草栽培与加工011200烟草生产与加工更名10610110饲草栽培与加工 新增11610111农村电气技术012800农村电气技术保留12610112设施农业生产技术010100设施农业生产技术保留13610113农机设备应用与维修012700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更名14610114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013500农产品质量检测与管理更名15610115农产品贮藏与加工012500农产品保鲜与加工更名16610116农产品营销与储运012600农产品营销与储运保留17610117棉花加工与检验011100棉花加工与检验保留18610118休闲农业生产与经营010300观光农业经营更名19610119农资营销与服务013200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更名 012900农业与农村用水撤销013100农村经济综合管理撤销013300农村土地纠纷调解撤销6102林业类20610201林业生产技术011300现代林业技术更名21610202园林技术011500园林技术保留22610203园林绿化011600园林绿化保留23610204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011400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保留24610205木业产品加工技术011700木材加工更名6103畜牧业类25610301畜禽生产技术011800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合并、更名012000畜牧兽医26610302特种动物养殖011900特种动物养殖保留27610303宠物养护与经营012100宠物养护与经营保留28610304蚕桑生产与经营010900蚕桑生产与经营保留6104渔业类29610401淡水养殖012200淡水养殖保留30610402海水养殖012300海水生态养殖更名31610403航海捕捞012400航海捕捞保留62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6201资源勘查类32620101国土资源调查020100国土资源调查保留33620102地质调查与找矿020200地质调查与找矿保留34620103宝玉石加工与检测022500宝玉石鉴定与检测更名6202地质类35620201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查020300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察更名36620202钻探技术020500钻探工程技术更名37620203掘进技术020600掘进工程技术更名38620204岩土工程勘察与施工020700岩土工程勘察与施工保留39620205地球物理勘探技术020400地球物理勘探更名40620206地质灾害调查与治理施工020800地质灾害调查与治理施工保留6203测绘地理信息类41620301工程测量技术041600工程测量归属调整、更名42620302地图绘制与地理信息系统020900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更名43620303地质与测量021000地质与测量保留44620304航空摄影测量022400航空摄影测量保留6204石油与天然气类45620401油气储运030400石油与天然气贮运归属调整、更名46620402石油地质录井与测井030300石油地质录井与测井归属调整47620403石油钻井030100石油钻井归属调整48620404油气开采030200石油天然气开采归属调整、更名6205煤炭类49620501采矿技术021200采矿技术保留50620502矿井建设技术021600矿井建设更名51620503矿井通风与安全021500矿井通风与安全保留52620504矿山机电021300矿山机械运行与维修合并021400矿山机电53620505煤炭综合利用技术021700煤炭综合利用更名6206金属与非金属矿类54620601选矿技术051000选矿技术归属调整6207气象类55620701气象服务022200气象服务合并022300雷电防护技术6208环境保护类56620801环境监测技术021800环境监测技术归属调整、合并013000农村环境监测57620802环境治理技术021900环境管理合并022000环境治理技术58620803生态环境保护022100生态环境保护保留6209安全类59620901安全技术与管理022600安全技术管理更名60620902应急救援技术 新增61620903防灾减灾技术022700应急管理与减灾技术更名62620904森林消防013600森林消防归属调整63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6301电力技术类63630101发电厂及变电站运行与维护031500发电厂及变电站电气设备更名64630102水电厂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031000水电厂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保留65630103电力系统自动化装置调试与维护031600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调试维护更名66630104输配电线路施工与运行031700输配电线路施工与运行保留67630105供用电技术031800供用电技术保留 031900电力营销撤销6302热能与发电工程类68630201火电厂热力设备安装030600火电厂热力设备安装保留69630202火电厂热工仪表安装与检修030700火电厂热工仪表安装与检修保留70630203火电厂热力设备运行与检修030500火电厂热力设备运行与检修保留71630204火电厂集控运行030800火电厂集控运行保留72630205火电厂水处理及化学监督030900火电厂水处理及化学监督保留6303新能源发电工程类73630301光伏工程技术与应用032000光伏工程技术与应用保留74630302风力发电设备运行与维护031300风电场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更名75630303太阳能与沼气技术利用031400太阳能与沼气技术利用保留 031200反应堆及核电厂运行撤销6304黑色金属材料类76630401钢铁冶炼技术050100钢铁冶炼归属调整、更名77630402钢铁装备运行与维护050400钢铁装备运行与维护归属调整6305有色金属材料类78630501有色金属冶炼技术050700有色金属冶炼归属调整、更名79630502金属压力加工050200金属压力加工归属调整6307建筑材料类80630701建筑材料智能生产技术050900硅酸盐工艺及工业控制归属调整、更名81630702新型建筑材料生产技术050800建筑与工程材料归属调整、更名82630703建筑材料检测技术050300工程材料检测技术归属调整、更名83630704装配式建筑构件制作技术 新增64土木建筑大类6401建筑设计类84640101建筑表现040900建筑表现保留85640102建筑装饰技术040200建筑装饰更名86640103古建筑修缮040300古建筑修缮与仿建更名87640104园林景观施工与维护 新增6402城乡规划与管理类88640201城镇建设040400城镇建设保留6403土建施工类89640301建筑工程施工040100建筑工程施工保留90640302装配式建筑施工 新增91640303建筑工程检测041700土建工程检测更名6404建筑设备类92640401建筑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维040700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更名93640402建筑水电设备安装与运维040600建筑设备安装更名94640403供热通风与空调施工运行040800供热通风与空调施工运行保留6405建设工程管理类95640501建筑工程造价040500工程造价更名96640502建设项目材料管理 新增6406市政工程类97640601市政工程施工041200市政工程施工保留98640602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041100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保留99640603城市燃气智能输配与应用041000城市燃气输配与应用更名6407房地产类100640701房地产营销122000房地产营销与管理归属调整、更名101640702物业服务180700物业管理归属调整、更名65水利大类6501水文水资源类102650101水文与水资源勘测021100水文与水资源勘测归属调整6502水利工程与管理类103650201水利工程运行与管理041900水利工程运行与管理保留10465020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04150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保留105650203机电排灌工程技术042100机电排灌工程技术保留106650204现代灌溉技术042200现代灌溉技术保留107650205农村饮水供水工程技术042300农村饮水供水工程技术保留6503水利水电设备类108650301水泵站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031100水泵站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归属调整109650302水电站运行与管理042000水电站运行与管理保留6504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110650401水土保持技术042400水土保持技术保留111650402水环境智能监测与保护 新增66装备制造大类6601机械设计制造类112660101机械制造技术051100机械制造技术保留113660102机械加工技术051200机械加工技术保留114660103数控技术应用051400数控技术应用保留115660104金属热加工052100金属热加工保留116660105焊接技术应用052200焊接技术应用保留117660106金属表面处理技术应用052400金属表面处理技术应用保留118660107增材制造技术应用053500增材制造技术应用保留119660108模具制造技术051500模具制造技术保留120660109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052300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更名6602机电设备类121660201智能设备运行与维护051600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更名122660202光电仪器制造与维修052800光电仪器制造与维修保留123660203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052700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保留124660204新能源装备运行与维护 新增125660205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护052900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修更名126660206电梯安装与维修保养053800电梯安装与维修保养保留 050500有色装备运行与维护撤销050600建材装备运行与维护撤销6603自动化类127660301机电技术应用051300机电技术应用保留128660302电气设备运行与控制053000电气运行与控制合并、更名053100电气技术应用129660303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053600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保留130660304工业自动化仪表及应用052500工业自动化仪表及应用保留131660305液压与气动技术应用 新增132660306智能化生产线安装与运维 新增133660307计量测试与应用技术 新增6605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134660501船体修造技术051900船舶制造与修理更名135660502船舶机械装置安装与维修052000船舶机械装置安装与维修保留136660503船舶电气装置安装与调试081400船舶电气技术归属调整、更名137660504船舶内装 新增6606航空装备类138660601无人机操控与维护083300无人机操控与维护归属调整6607汽车制造类139660701汽车制造与检测051700汽车制造与检修更名140660702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053700新能源汽车装调与检修更名141660703汽车电子技术应用051800汽车电子技术应用保留67生物与化工大类6701生物技术类142670101生物产品检验检测 新增143670102生物化工技术应用060700生物化工更名6702化工技术类144670201化学工艺060100化学工艺保留145670202石油炼制技术060300石油炼制更名146670203精细化工技术060600精细化工更名147670204高分子材料加工工艺060800高分子材料加工工艺保留148670205橡胶工艺060900橡胶工艺保留149670206林产化工技术061000林产化工更名150670207分析检验技术060200工业分析与检验更名151670208化工机械与设备060400化工机械与设备保留152670209化工仪表及自动化060500化工仪表及自动化保留153670210火炸药技术061200火炸药技术保留154670211烟花爆竹生产与管理061300花炮生产与管理更名 061100核化学化工撤销68轻工纺织大类6801轻化工类155680101化妆品制造技术 新增156680102现代造纸工艺070100制浆造纸工艺更名157680103家具设计与制作071500家具设计与制作保留158680104塑料成型070300塑料成型保留159680105皮革工艺071000皮革工艺保留160680106钟表维修130900钟表维修归属调整6802包装类161680201包装设计与制作 新增6803印刷类162680301印刷媒体技术070200平面媒体印制技术更名6804纺织服装类163680401纺织技术与服务070400纺织技术及营销更名164680402服装设计与工艺142400服装设计与工艺归属调整165680403丝绸工艺070600丝绸工艺保留166680404针织工艺070800针织工艺保留167680405数字化染整工艺070700染整技术更名168680406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070900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保留 070500纺织高分子材料工艺撤销69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6901食品类169690101食品加工工艺071100食品生物工艺更名170690102酿酒工艺与技术071600酿酒工艺与技术保留171690103民族食品加工技术071200民族风味食品加工制作更名172690104食品安全与检测技术071700食品安全与检测技术保留6902药品与医疗器械类173690201制药技术应用102000制药技术归属调整、更名174690202生物制药工艺102100生物技术制药归属调整、更名175690203生物药物检验102900生物药物检验归属调整176690204药品食品检验102200药品食品检验归属调整177690205制药设备维修102400制药设备维修归属调整178690206医疗设备安装与维护052600医疗设备安装与维护归属调整179690207医疗器械维修与营销102300医疗器械维修与营销归属调整6903粮食类180690301粮油和饲料加工技术071300粮油饲料加工技术更名181690302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071400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保留70交通运输大类7001铁道运输类182700101铁道工程施工与维护041400铁道施工与养护归属调整、更名183700102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080200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保留184700103内燃机车运用与检修080300内燃机车运用与检修保留185700104铁道车辆运用与检修080400铁道车辆运用与检修保留186700105电气化铁道供电080500电气化铁道供电保留187700106铁道信号施工与维护080600铁道信号更名188700107铁道运输服务080100铁道运输管理更名189700108高速铁路乘务 新增190700109铁道桥梁隧道施工与维护 新增7002道路运输类191700201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041300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归属调整192700202公路养护与管理083000公路养护与管理保留193700203交通运营服务082900公路运输管理更名194700204交通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041800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归属调整、更名195700205汽车服务与营销082800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更名196700206汽车运用与维修082500汽车运用与维修保留197700207汽车车身修复082600汽车车身修复保留198700208汽车美容与装潢082700汽车美容与装潢保留199700209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083400新能源汽车维修更名7003水上运输类200700301船舶驾驶081100船舶驾驶保留201700302船舶机工与水手081300船舶水手与机工更名202700303轮机维护与管理081200轮机管理更名203700304邮轮乘务083100邮轮乘务保留204700305水路运输服务082000水路运输管理更名205700306港口机械运用与维修081800港口机械运行与维护更名206700307外轮理货081600外轮理货保留207700308工程潜水081900工程潜水保留 081500船舶通信与导航撤销081700船舶检验撤销7004航空运输类208700401民航运输服务082100民航运输更名209700402航空服务082300航空服务保留210700403飞机设备维修082200飞机维修更名211700404机场场务技术与管理083200机场场务技术与管理保留 082400航空油料管理撤销7006城市轨道交通类212700601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080800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保留213700602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维护081000城市轨道交通信号更名214700603城市轨道交通供电080900城市轨道交通供电保留21570060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080700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更名7007邮政类216700701邮政快递运营083500快递运营管理更名217700702邮政快递安全技术 新增218700703邮政通信服务091800邮政通信管理归属调整、更名71电子与信息大类7101电子信息类219710101电子信息技术091200电子与信息技术更名220710102物联网技术应用091900物联网技术应用保留221710103电子技术应用091300电子技术应用保留222710104电子材料与元器件制造053300电子材料与元器件制造归属调整223710105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053200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归属调整224710106服务机器人装配与维护092200服务机器人装调与维护更名 091400数字广播电视技术撤销7102计算机类225710201计算机应用090100计算机应用保留2267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090500计算机网络技术保留227710203软件与信息服务090800软件与信息服务保留228710204数字媒体技术应用090200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保留229710205大数据技术应用 新增230710206移动应用技术与服务092100移动应用技术与服务保留231710207网络信息安全092000网络信息安全保留232710208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090700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保留233710209网站建设与管理090600网站建设与管理保留234710210计算机平面设计090300计算机平面设计保留235710211计算机与数码设备维修091100计算机与数码产品维修更名 091000计算机速录撤销7103通信类236710301现代通信技术应用091500通信技术更名237710302通信系统工程安装与维护091700通信系统工程安装与维护保留238710303通信运营服务091600通信运营服务保留7104集成电路类239710401微电子技术与器件制造053400微电子技术与器件制造归属调整72医药卫生大类7201临床医学类 100300农村医学撤销7202护理类240720201护理100100护理保留 100200助产撤销7203药学类241720301药剂101100药剂保留7204中医药类242720401中医101300中医保留243720402中医护理101200中医护理保留244720403中药101800中药保留245720404藏医医疗与藏药101400藏医医疗与藏药保留246720405维医医疗与维药101500维医医疗与维药保留247720406蒙医医疗与蒙药101600蒙医医疗与蒙药保留248720407中药制药101900中药制药保留249720408中医康复技术101700中医康复保健拆分250720409中医养生保健251720410哈医医疗与哈药 新增7205医学技术类252720501医学检验技术100700医学检验技术保留253720502医学影像技术100800医学影像技术保留254720503医学生物技术101000医学生物技术保留255720504口腔修复工艺100900口腔修复工艺保留7206康复治疗类256720601康复技术100500康复技术保留257720602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及应用103000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及应用保留7207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258720701卫生信息管理102700卫生信息管理保留 102600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撤销102800医药卫生财会撤销7208健康管理与促进类259720801营养与保健100400营养与保健保留260720802生殖健康管理102500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咨询更名261720803婴幼儿托育 新增7209眼视光类262720901眼视光与配镜100600眼视光与配镜保留73财经商贸大类7301财政税务类263730101纳税事务 新增7302金融类264730201金融事务120400金融事务合并120500保险事务 120600信托事务撤销7303财务会计类265730301会计事务120100会计合并、更名120200会计电算化7304统计类266730401统计事务120300统计事务保留7305经济贸易类267730501国际商务121200国际商务保留268730502服务外包 新增 120800专卖品经营撤销7306工商管理类269730601连锁经营与管理120900连锁经营与管理保留270730602市场营销120700商品经营合并121000市场营销122100客户服务271730603客户信息服务090900客户信息服务归属调整7307电子商务类272730701电子商务121100电子商务保留273730702跨境电子商务122200跨境电子商务保留274730703移动商务122300移动商务保留275730704网络营销122400网络营销保留276730705直播电商服务 新增7308物流类277730801物流服务与管理121900物流服务与管理保留278730802冷链物流服务与管理122700冷链物流服务与管理保留279730803国际货运代理122800国际货运代理保留280730804物流设施运行与维护 新增74旅游大类7401旅游类281740101旅游服务与管理130200旅游服务与管理合并130500景区服务与管理282740102导游服务130400导游服务保留283740103康养休闲旅游服务131000康养休闲旅游服务保留284740104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130100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保留285740105茶艺与茶营销131200茶艺与茶营销保留286740106会展服务与管理130600会展服务与管理保留7402餐饮类287740201中餐烹饪130700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更名288740202西餐烹饪130800西餐烹饪保留289740203中西面点131100中西面点保留75文化艺术大类7501艺术设计类290750101艺术设计与制作142200美术设计与制作更名291750102界面设计与制作141800网页美术设计更名292750103数字影像技术141900数字影像技术保留293750104皮革制品设计与制作142600皮革制品造型设计更名294750105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143700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保留295750106工艺美术142000工艺美术保留296750107绘画142100美术绘画更名297750108首饰设计与制作142700珠宝玉石加工与营销更名298750109动漫与游戏设计 新增299750110美发与形象设计110200美发与形象设计归属调整300750111美容美体艺术110100美容美体归属调整、更名301750112工艺品设计与制作142300商品画制作与经营更名7502表演艺术类302750201音乐表演140800音乐更名303750202舞蹈表演140900舞蹈表演保留304750203戏曲表演141000戏曲表演保留305750204戏剧表演141200戏剧表演保留306750205曲艺表演141100曲艺表演保留307750206服装表演142500服装展示与礼仪更名308750207杂技与魔术表演141300杂技与魔术表演保留309750208木偶与皮影表演及制作141400木偶与皮影表演及制作保留310750209戏曲音乐 新增311750210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143600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保留312750211数字音乐制作141600计算机音乐制作更名313750212乐器维修与制作141500乐器修造合并、更名143000民族乐器修造7503民族文化艺术类314750301民族音乐与舞蹈142900民族音乐与舞蹈保留315750302民族美术143100民族美术保留316750303民族服装与饰品143200民族服装与服饰更名317750304民族纺染织绣技艺143300民族织绣更名318750305民间传统工艺142800民间传统工艺保留319750306民族工艺品设计与制作143500民族工艺品制作更名 143400民族民居装饰撤销7504文化服务类320750401社会文化艺术140100社会文化艺术保留321750402文物保护技术140700文物保护技术保留322750403图书档案数字化管理140500图书信息管理更名76新闻传播大类7601新闻出版类323760101出版商务140600出版与发行归属调整、更名7602广播影视类324760201播音与主持140300播音与节目主持归属调整、更名325760202广播影视节目制作140200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归属调整326760203影像与影视技术140400影像与影视技术归属调整327760204动漫与游戏制作090400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归属调整、合并、更名141700动漫游戏77教育与体育大类7701教育类328770101幼儿保育160200幼儿保育保留 160100学前教育撤销7702语言类329770201商务英语121300商务英语归属调整330770202商务日语121400商务日语归属调整331770203商务德语121500商务德语归属调整332770204商务韩语121600商务韩语归属调整333770205商务俄语121700商务俄语归属调整334770206商务法语121800商务法语归属调整335770207商务泰语122600商务泰语归属调整336770208商务阿拉伯语122500商务阿拉伯语归属调整337770209旅游外语130300旅游外语归属调整7703体育类338770301体育设施管理与经营150300体育设施管理与经营保留339770302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150200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保留340770303运动训练150100运动训练保留 110300健体塑身撤销110400休闲服务撤销78公安与司法大类7804法律实务类341780401法律事务170100法律事务保留 170200社区法律服务撤销7807安全防范类342780701安全保卫服务170300保安更名79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7901公共事业类343790101社会工作事务181600社会工作更名344790102社区公共事务管理181000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保留345790103社会福利事业管理181200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保留7902公共管理类346790201民政服务180900民政服务与管理更名347790202人力资源管理事务180600人力资源管理事务保留348790203社会保障事务181100社会保障事务保留349790204工商行政管理事务180500工商行政管理事务保留350790205产品质量监督检验180800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保留7903公共服务类351790301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181300家政服务与管理更名352790302智慧健康养老服务181700智能养老服务更名353790303老年人服务与管理181400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保留354790304殡葬服务与管理181500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更名355790305母婴照护 新增7904文秘类356790401文秘180200文秘保留357790402行政事务助理180100办公室文员更名358790403商务助理180300商务助理保留 180400公关礼仪撤销
设置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以下信息来源于参考资料[13])
1、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促进学校建设,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置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3、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符合当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达到《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4、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
5、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学校章程。学校章程包括: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校产和财务管理、学校章程的修订等内容。
6、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办学规模。其中,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
7、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专任教师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8、应有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园、校舍和设施。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4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少于33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建筑规划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不少于20平方米。体育用地:应有200米以上环型跑道的田径场,有满足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其他设施和场地,符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卫生保健、校园安全机构健全,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校园安全有保障。
图书馆和阅览室:适用印刷图书生均不少于30册;报刊种类80种以上;教师阅览(资料)室和学生阅览室的座位数应分别按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20%和学生总数的10%设置。
仪器设备:应当具有与专业设置相匹配、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工科类专业和医药类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3000元,其他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2500元。
实习、实训基地:要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训基地和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能够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要。要具备能够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现代远程职业教育及学校管理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其中,学校计算机拥有数量不少于每百生15台。
9、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中等职业学校应当配备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管理能力、熟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学校领导。校长应具有从事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校长及教学副校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他校级领导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10、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建设所需要的专业,有明确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以及相适应的课程标准和教材。
11、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必要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等工作机构。
12、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经费应依据《职业教育法》和地方有关法规多渠道筹措落实。学校基本建设、实验实训设备、教师培训和生均经费等正常经费,应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13、本标准为设置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标准,是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检查、评估、督导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依据。如今后国家有关部门对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用地面积和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有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制定高于本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办法。对于边远贫困地区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其办学规模和相应的办学条件可适当放宽要求。具体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标准制定,报教育部备案。
对体育、艺术、特殊教育等类别中等职业学校,其办学规模及其相应办学条件的基本要求,由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公布。
14、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教育部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管理规程
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以下内容来源参考资料[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依法设立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立依据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其设立、变更、终止应当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审批或备案。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相结合,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相结合。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工培训、下岗再就业培训、社区居民培训等各类教育培训活动。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相结合的教育形式。实施学历教育,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基本学制以三年为主;招收高中毕业生,基本学制以一年为主。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高中层次文化知识教育的同时,根据职业岗位的要求实施职业道德教育、职业知识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管理、服务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第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有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和组织领导职责,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相关管理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办学资质的审核和监管,在每年春季招生工作开始前,公布本地区本年度具有招生和享受国家助学政策的学校名单。
第六条:学校应当依法制定学校章程,按照章程自主办学。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聘任具备法定任职条件、熟悉职业教育规律、敬业创新、管理能力强的人员担任校长。新任校长应当经过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学校章程中应当明确校长在学校发展规划、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学校建立健全校长考核及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章、学校内部管理体制
第七条:学校建立校长全面负责行政工作、党组织保障监督、教职工民主参与管理的内部管理体制。民办学校实行理事会或者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建立党组织,并确保党组织发挥监督、保障和参与重大决策的作用。学校应当在党组织领导下,建立共青团、学生会组织,组织开展生动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第八条:学校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作用。学校建立工会组织,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第九条: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合理设置内部管理机构,并明确其职责,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设置若干专业部(系),实行校、部(系)二级管理。
第三章、教职工管理
第十条:学校按照人事管理规定,科学设置各类岗位,公共基础课教师和专业技能课教师保持合理比例,实行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相结合、专职岗位和兼职岗位相结合的岗位管理办法,逐步提高同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双师型”教师比例,不断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教师聘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科学制定学校教师聘任管理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定员、定岗、定责的基础上聘任、解聘或辞退教职工。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程序和制度。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教师职务制度。逐步提高同时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和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课教师比例,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学校建立有利于引进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学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的聘任制度。学校可以根据需要通过“特岗、特聘、特邀”等形式,向行业组织、企业和事业单位聘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技能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应当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鼓励教师参加高一级学历进修或提高业务能力的培训。
第十四条: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师德考评奖励机制,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班主任业绩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第四章、教学管理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设立教学管理机构,制定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学管理运行机制,保证教学计划的实施。
第十六条:学校实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专业教育与生产实践相结合。
第十七条: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求,按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设置的专业,应当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设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外专业,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应当与行业企业紧密合作,共同建立专业建设委员会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专业建设和教学指导。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文件,制订实施性教学计划。学校依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学大纲或教学指导方案组织教学、检查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效果、选编教材和装备教学设施。加强课程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设置的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严格规范的教材管理制度。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根据培养目标和产业发展需要,可以开发使用校本教材。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制度,有部门专门负责教学督导工作,定期组织实施综合性教学质量检查。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加强对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管理,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建立健全学生实习就业管理制度,学校应有相应机构负责学生实习就业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学校应当做好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积极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举的“双证书”制度。专业技能课程的教学内容应当与职业资格标准相结合,突出职业技能训练。学校应当组织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开展技能竞赛活动。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设立教学研究机构,加强教研和科研工作,积极组织教师参与国家和地方的教研活动。
第五章、德育管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时代性和吸引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将德育全方位融入学校各方面工作。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德育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各部门育人责任,设置德育和学生管理专门机构,建立专兼职学生管理队伍,使德育落实到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完善校园文化活动设施,注重汲取产业文化的优秀成分,发挥文化、环境育人作用。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等学生社团组织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开足德育课课程,发挥德育课在德育工作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加强其他课程教学和实习实训等环节的德育工作,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思想道德评价制度,改革德育考核办法,加强德育过程的评价管理,建立学生德育档案。
第六章、学生管理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当依法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十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学生入学注册、课堂教学、成绩考核、实习实训、学籍变动、纪律与考勤、奖励与处分以及毕业、结业等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学校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等规定,制定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范,做好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习管理制度,加强学风建设,引导学生刻苦钻研理论和实践知识,努力提高综合职业素养。
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奖励和处分制度,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减免学费等制度。
第七章、招生管理与就业服务
第三十四条:学校应当根据有关规定,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明确学校招生管理部门职责,做好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坚决杜绝有偿招生和通过非法中介招生,不得与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质的学校或机构联合招生。学校发布招生广告(含招生简章),应当真实准确,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职业指导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当制定招生管理和就业服务的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应当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学校违反有关规定开展招生和就业服务活动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资产管理与后勤服务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当做好校园总体规划,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满足发展要求,体现职业教育特色。加强校园建设和管理,建设安全、整洁、文明、优美、和谐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做好规范收费和财务公开,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
第四十条:学校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管理,健全资助体系和监管机制,防范和杜绝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骗取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
第四十一条:学校应当做好资产的登记、使用、维护、折旧和报废等资产管理工作。
第四十二条: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完善设施设备采购、管理和使用制度。加强对教学设施,实习实训设施的管理。
第四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后勤管理工作,创新后勤服务管理机制,促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
第四十四条:学校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做好膳食、宿舍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第九章、安全管理
第四十五条:学校应当制定安全预防、日常安全管理、应急处理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全面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保证校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教学设备、土地、道路、绿化设施、交通工具等学校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定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十七条:学校应当加强学生的法治、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开展逃生避险、救护演练、消防演练等活动,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卫生意识。
第四十八条:学校应当保障校内活动中的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保障经由学校组织或批准的校外活动中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加强学生实验、实习实训安全管理。
第四十九条:学校应当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和社区的联系,建立校园安全联防制度和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4]
教育经费
2023年12月2日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发布了2022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根据统计公告,2022年全国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为15731.97元,比上年增长2.44%。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增幅为2.14%,[14]增长最快的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为21.51%;各级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情况,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为16254.68元,比上年增长2.24%,增长最快的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10.84%;各级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情况,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为5833.13元,比上年下降0.56%,增长最快的是浙江省为21.55%。[23]
各级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增长情况单位:元地区中等职业学校2022年增长率(%)全 国17461.542.14北京市71796.68-0.44天津市25619.452.17河北省16739.113.2山西省17786.254.69内蒙古自治区22191.72-5.82辽宁省175699.25吉林省22080.330.2黑龙江省21950.713.02上海市62283.530.13江苏省20314.5-3.74浙江省29244.925.39安徽省15655.945.15福建省19562.485.22江西省15179.843.98山东省20026.995.82河南省9632.016湖北省15876.940.47湖南省15576.24.99广东省20227.92-2.49广西壮族自治区10707.65-1.93海南省12472.09-5.9重庆市14800.680.11四川省13838.811.3贵州省8579.17-2.4云南省12536.83-5.52西藏自治区39013.91-5.55陕西省14932.985.78甘肃省18440.821.23青海省20391.489.72宁夏回族自治区18670.721.5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875.511.94
以上信息来源于参考资料[23]中的附件。
发展现状
2022年中国已有超过一半的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专科)和本科继续学习。[15]
2013-2022年,中职学校数量连续十年累计减少3039所,招生累计减少109.3万人。中职学校规模的逐步减少、撤并优化也是近年来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一大趋势。据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2020年全国中职毕业生抽样调查,在近两万份样本中,就业比例仅为35%。在约65%升入高等院校继续学业的中职生里,约10%升入本科院校;而长三角、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中职毕业生直接升学比例超75%,有省份高达85%以上。[24]

发展计划
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职教20条”,坚持遵循职业教育类型特点,坚定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不断提升中职教育学历的含金量。[3]
一是巩固好中职教育。把发展中职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落实《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2年)》,引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扩大实施中高职贯通培养,统筹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分段式培养。加强中职阶段文化基础知识教育,为更高层次教育打好基础。[3]
二是贯彻落实“职教20条”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等文件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师学校纳入高等学校序列。三是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的总体要求,持续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和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促进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体现的学习成果互认互通,畅通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路径。[3]
存在问题
社会评价是阻碍优质生源的一大问题。家长对职业教育普遍存在偏见,认为孩子只有考上大学才有出路。其次,职业教育的选择范围较窄,家庭条件好的孩子如果没有考上县内普高,还会考虑县外民办高中。中职学校发展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24]
第一、学生培养发展问题。职业教育还在摸索阶段,尚未形成较好的培养体系。培养出来的学生尚难以达到国家需要的技术人才要求。[24]
第二、升学阻断。学生升学的容错率低,社会上很多工作对学历要求很高。中职对口高考选择受限,学生只能报考省内且愿意放出名额给中职的大学。2022年,湖南省职高对口本科层次共计招生计划3830人,不含公费生。[24]
第三、教师数量短缺,中职师资比较乱,有不少定向生进来,但老师的配额缺少。虽然每个学校有一两百个老师,但大部分都是后勤老师,真正能上教学一线的老师很少。[24]
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直接制约了其人才培养质量,而这又直接影响了家长的选择,由此形成恶性循环。[24]
资金补助
2017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统一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测算标准和一定比例与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分担比例为:西部地区,不分生源,分担比例为8∶2;中部地区,生源地为西部地区的,分担比例为8∶2,生源地为其他地区的,分担比例为6∶4;东部地区,生源地为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分担比例分别为8∶2和6∶4,生源地为东部地区的,分担比例分省确定。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的补助方式为:第一、二、三学年因免除学费导致公办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2]
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2]
奖学金制度
政策内容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25]
从学生发展看,拓宽职业学校学生发展通道。根据产业升级调整需要和社会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提升规律,逐步引导中等职业教育在坚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要求的基础上,通过中高职贯通、中高本衔接、完善职教高考等,为有意愿够条件的学生提供多种就业、升学发展路径。全国已有超过一半的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专科)和本科继续学习。[25]
从职普融通看,推进职业教育与各学段普通教育渗透融合,推动两类教育在各成体系的基础上实现沟通衔接、融通发展。例如:有的地方充分发挥职业学校专业优势,面向中小学开展职业启蒙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技能报国、技能成才的理念;有的地方在高中阶段教育职普融通方面,推动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学籍互转,鼓励学生在规则的基础上自主选择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有的地方在高等教育阶段职普融通方面,支持高职专科和普通本科联合办学、贯通培养,努力为每一个人创造人生出彩的机会。[25]
为提高中职吸引力,推动转变中职培养定位,国家推出一系列激励政策,如中本贯通、中高职贯通等。上海最早在2014年启动中本贯通模式试点工作,今年是中本贯通招生的第九个年头。“中本班”的开办,在一定程度改变了中职生源差的情况,为避开竞争激烈的高考独木桥,也有学生主动选择读职业高中。[24]
2022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采取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等措施,稳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2022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对新阶段职业教育改革提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概括为“一体、两翼、五重点”。其中的“两翼”指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改革的载体。[26]
2023年7月贵州省试点“3+4”中本贯通培养,先在中职学校读三年,通过相应转段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再学习四年。完成学业后,可获中职毕业证、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此外,中职学校还有“3+3”中高职贯通培养,职中毕业后继续考取大专,毕业后即可获得大专文凭。[24]
教育部出台了《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等文件,大力推进应用型本科建设。中职—高职—应用技术本科的职业人才培养模式正在逐渐建立。早在1999年,教育部便发布了《关于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意见》,要求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整体效益。[24]
作为“十四五”期间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规划性文件,《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均提出,要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整合“空、小、散、弱”学校,优化中职学校布局。[24]
就业情况
2023年6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5%。[17]2022年《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白皮书》的调研结果直观地展现了这一趋势: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岗位遍布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其中职业学校70%以上学生来自农村,有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成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生力军。[27]
截止2021年12月,近5年中国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保持高位水平,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稳定在95%左右。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比例提高,占比超过五成,主要升入高等职业学校。[20]
截止2016年中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人数为474.71万,就业人数为459.15万,就业率为96.72%,对口就业率为75.60%。[28]
从就业去向看,数据(以下均不含技工学校)显示,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占就业人数的45.49%;合法从事个体经营的占13.85%,在国家鼓励创新创业大形势下,不少毕业生选择了创业就业道路。升入各类高一级学校就读的占25.10%,比2015年增加5.08个百分点。[28]
从就业结构看,从事第一产业的占直接就业人数的8.55%;从事第二产业的占31.43%;从事第三产业的占60.02%,比上年增加4个百分点,服务业成为中职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从专业大类看,能源与新能源类、加工制造类、教育类、医药卫生类、旅游服务类、轻纺食品类、交通运输类、石油化工类、休闲保健类等9大类专业对口就业率均超过平均对口就业率,其中能源与新能源类专业对口就业率高达81.60%。越来越多的毕业生实现了对口就业,中职专业建设越来越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28]
从就业地域分布看,185.48万人在本地就业,占直接就业人数的67.26%;0.94万人在境外就业,占0.34%;89.37万人在异地就业,占32.40%,比上年增加了3.49个百分点。各地中职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向好,地区差距不断拉近。中职毕业生就业地域仍然以本地就业为主,成为地方产业大军的主要来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人才支撑。[28]
从就业质量看,在直接就业学生中,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达88.68%,就业稳定性较高。就业月平均起薪2001-3000元的占37.70%,3000元以上的占15.76%,比2015年增加了3.74个百分点,有社会保险的就业毕业生达84.61%,毕业生的薪金待遇和社会保障状况有较大改善,毕业生对就业满意度表示不满意的仅占毕业生总数的3.38%。[28]
从职业指导看,毕业时取得资格证书的占毕业生总数的76.92%。在直接就业学生中,经学校推荐就业的占总数的70.67%;经中介介绍就业的占6.47%;经其他渠道就业的占22.86%,学校推荐仍然是中职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28]
重要意义
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教20条”),明确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坚持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是以人为本、促进公平的要求,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教育结构的需要。一是服务人才培养,为更多学生提供优质教育资源。2010年以来,累计为国家输送近7000万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二是服务产业需求,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共18类500余种专业,覆盖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特别是在加工制造、高速铁路等快速发展的行业中,新增从业人员大部分来自职业学校。三是服务稳定就业,为促民生保稳定发挥积极作用。自2006年以来,中职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对口就业率在70%以上。四是服务脱贫攻坚,促进教育公平和助力教育精准扶贫。中职免学费、助学金分别覆盖超过90%和40%的学生,约70%学生在县市就近就业,中等职业教育为广大青年提供了职场成功、人生出彩的机会。[3]
参考资料 28
- 中等职业学校(机构)校舍情况(职业高中学校) — 教育部网站
- 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中国政府网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426号(教育类220号)提案答复的函 — 教育部网站
-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的通知 — 教育部网站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087号建议的答复 — 教育部网站
- 新闻背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历程|70年70人·教育 — 百家号--封面新闻
- 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 — 教育部网站
- 教育部:全国共各类学校52.93万所,在校生2.91亿人_教育家_澎湃新闻-The Paper — 澎湃新闻
- 2022教育事业发展交出亮眼答卷 — 教育部网站
- 202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1] — 教育部网站
- 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 — 教育部网站
- 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统编教材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投入使用 — 界面新闻
- 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 — 教育部网站
- 2022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发布 — 教育部网站
- 教育部:去年全国超半数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和本科继续学习 — 百家号--界面新闻
- 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 — 教育部网站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职、高职毕业生就业率分别超过95%和90% — 百家号--每日经济新闻
- 新中国70年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历程 — 教育部网站
- 教育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必须把中等职业教育摆在重要位置 — 教育部网站
- 高职和中职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分别稳定在90%、95%左右 — 教育部网站
- 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主要结果 — 教育部网站
- 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标准发布 — 今日头条--北正方网
- 信息名称: 2022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 — 教育部网站
- 「深度」十年“消失”三千多所中职学校,就业如何影响职业教育? — 百家号--界面新闻
- 推动职普协调发展有关情况 — 教育部网站
- 规模受挤压、逐渐普高化,中职未来会怎样? — 百家号--中国经济周刊
- 这十年,六千余万职教毕业生涌入市场 — 教育部网站
- 2016年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达96.72% — 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