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霉素钠(Fosfomycin Sodium),[2]是一种广谱抗生素,它是由链霉菌属菌种产生的,已经通过化学全合成来制造[8],是临床应用最早的膦酸类抗生素。[9]由美国默克公司和西班牙CEPA公司于1967年从西班牙土壤中链霉素(S.fradiae)的培养滤液中分离获得的,1970年被人工合成。中国在1972年成功研制了磷霉素钠,1993年磷霉素钠正式被列为国家基本药物。[9]
磷霉素钠可治疗由敏感菌所致尿路感染、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等;与其他抗感染药联合应用,可治疗血流感染、腹膜炎、盆腔炎、骨髓炎等疾病;与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联合可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或耐药菌株)等革兰阳性菌所致重症感染。[4]使用磷霉素钠常见的副作用包括轻度胃肠道反应、静脉炎、假膜性肠炎、过敏反应、头晕头痛、一过性周围血象红细胞、血小板与白细胞计数降低,个别患者还会出现严重副作用如休克。[4]
磷霉素钠为处方药[7],剂型为注射剂,可以通过静脉滴注给药,[4]其医保类型为甲类。[6]
适应证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尿路感染、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等。[4]磷霉素也可与其他抗感染药联合应用,治疗由敏感菌所致中,重度感染,如血流感染、腹膜炎、盆腔炎、骨髓炎等;与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联合可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或耐药菌株)等革兰阳性菌所致重症感染。[4]
成人
静脉滴注,一日4g~12g,严重感染时可增至16~20g。[4]
儿童
静脉滴注,一日100~300 mg/kg,分2~3次或分3~4次(浓度40mg/ml)。[4]
制剂与规格
注射用磷霉素钠:1g(100万U);2g(200万U);3g(300万U);4g(400万U)。[4]
药理机制
磷霉素对革兰阳性和革兰阴性需氧菌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在体外及体内对下列细菌具有良好抗菌作用:大肠埃希菌、志贺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包括甲氧西林敏感及耐药菌株)以及粪肠球菌。磷霉素对以下细菌在体外具有抗菌活性:流感嗜血杆菌、沙门菌属、霍乱弧菌、脑膜炎奈瑟菌、链球菌属、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柠檬酸杆菌属、沙雷菌属、假单胞菌属。磷霉素与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和氟喹诺酮类等抗感染药联合具有协同抗菌作用。[4]
药代动力学
静脉滴注磷霉素钠盐0.5g、1.0g、2.0g和4.0g后,血药峰浓度Cmax分别为28 mg/L、46mg/L、90mg/L和195mg/L。磷霉素钠的血浆蛋白结合率低,在体内各组织、体液中广泛分布,表观分布容积为2.4L/kg。组织中浓度以肾为最高,其次为心、肺、肝等。在胎儿血液循环和乳汁中的药物浓度分别约为同时期母体血药浓度的 70%和7%。在胆汁、骨髓和脓液中的药物浓度为同期血药浓度的20%、7%~28%和11%。该药也可分布至胸水、腹水、淋巴液、支气管分泌液和眼房水中。磷霉素静脉给药后24小时内自尿中排出原形药物约90%。消除半衰期为2~5小时。血液透析后70%~80%的药物可被清除。[4]
不良反应
治疗过程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电解质失衡、注射部位反应、味觉倒错和胃肠紊乱。其他重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和白细胞减少。[10]
较常见者为轻度胃肠道反应,恶心、食欲缺乏、中上腹不适、稀便或轻度腹泻,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4]偶有出现假膜性肠炎。[4]静脉给药可引起静脉炎。[4]患者偶可发生瘙痒、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过敏反应:头晕、头痛。[4]一过性周围血象红细胞、血小板与白细胞计数降低。[4]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一过性升高。[4]极个别患者出现休克,一旦出现呼吸困难、胸闷、血压下降、发绀、荨麻疹等症状时应立即停药。[4]
药物相互作用
与β-内酰胺类抗生素联合使用可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甲氧西林耐药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和铜绿假单胞菌具有协同作用。[4]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合用具有协同作用。[4]磷霉素钠与甲氧氯普胺同时使用会降低磷霉素的血药浓度,与其他胃肠动力药物同时使用,也可能发生类似情况。[4]
特殊人群用药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对药物在妊娠期的安全性分级为B[注1]。[4]磷霉素钠可以通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但其对胎儿的影响尚未有足够可靠的对照观察数据。所以孕妇应避免使用磷霉素钠。磷霉素钠也可以通过乳汁排泄,所以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如需使用该药,必须中断哺乳。[12]
2.儿童用药
早产儿和婴儿使用磷霉素钠的安全性尚未确定。[4]儿科注意事项,磷霉素钠对于治疗革兰阴性菌和革兰阳性菌感染均有良好作用,通常与β-内酰胺类药物合并使用以增强疗效。[4]
3.老人用药
磷霉素钠主要通过肾脏进行排泄,老年人的肝、肾功能常会出现生理性下降。所以老年人在使用此药时应谨慎,并且可能需要根据患者情况调整用量。[12]
4.磷霉素钠主要通过肾脏排泄,肾功能减退患者在使用磷霉素钠时需要减少剂量。[4]
5.肝、肾功能减退的患者需要慎用。[13]
禁忌证
对磷霉素过敏者禁用。[4]
注意事项
1.含有1g磷霉素酸的磷霉素钠中含有0.32g钠离子,对于心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高血压等需要限制钠盐摄入的患者,在使用磷霉素钠时必须注意维持体内钠离子的平衡。[4]
2.为避免静脉炎的发生,磷霉素钠应以快速静脉滴注方式给予,同时需要控制补液的速度,每次滴注时间应在1~2小时以上。[13]不推荐以静脉注射方式使用。[4]
3.肌内注射磷霉素钠可能引起剧烈的局部疼痛,基本不再使用这种给药途径。[4]
4.磷霉素钠用于中、重度感染,如血流感染、重症肺炎、腹膜炎等。对于肾功能正常的成人患者,每日剂量可增至16~20g,并分3~4次以静脉滴注方式给予。[13]
5.在使用较大剂量时,应监测肝功能。[13]
风险提示
2023年8月17日,中国国家药监局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决定对注射用磷霉素钠说明书内容进行统一修订,主要修订了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有静脉滴注速度等七项内容;不良反应包括治疗过程中最常见的是红斑、电解质失衡、注射部位反应、味觉倒错和胃肠紊乱,其他重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和白细胞减少等。[14]
历史
磷霉素钠是一种膦酸抗生素,也是临床应用最早的膦酸抗生素。[9]是由美国默克公司和西班牙CEPA公司于1967年从西班牙土壤中的弗氏链菌(St-reptomyces fradie) 的培养液中分离出来。[15]1970年,通过人工合成成功得到了磷霉素钠。[9]
1972年中国成功研制磷霉素钠,于1993年磷霉素钠被列为中国国家基本药物。[9]1984年,东北制药总厂成功研发出制备磷霉素的方法,并且利用深井曝气处理技术对制药硝基废水进行处理,该技术在中国医药管理总局评选中荣获了优秀科技成果三等奖。[16]
使用情况
中国在1983年开始把该药用于临床。[9]1988年磷霉素进口商品在中国注册,获得了注册编号X880435,1993年磷霉素氨丁三醇开始在中国本土生产,并取得了批准文号(93)卫药准字X-178号。[17]1994 年,东北制药总厂通过挖潜改造将磷霉素钠的生产能力由40吨扩产到80吨,增加产值2000 万元。[18]1999 年,刺激性小、更为稳定的中性磷霉素钠注射液上市,逐步取代了原先的碱性磷酸钠。[9]2023年9月20日中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公司在产在销的磷霉素钠制剂最大产能为1.3亿支。[19]
专利
1978年6月16日,蒙塔纳里·罗伯托申请专利(专利号:US4222970A),磷霉素的制造方法。1980年9月16日公开,1998年6月16日专利到期。[20]
2019年10月24日,中国山德士股份公司获得磷霉素新配方及其生产方法专利(专利号EP19205194),到期日为2039年10月24日。[21]
化学信息
参考资料 22
- 磷霉素钠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
- 参考 2
- 参考 3
- 参考 4
- 查询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国家医疗保障 —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 查询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参考 8
- 参考 9
- 注射用磷霉素钠说明书修订要求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参考 11
- 参考 12
- 参考 13
-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注射用磷霉素钠说明书的公告(2023年第99号)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参考 15
- 参考 16
- 参考 17
- 参考 18
- 哈药股份:公司在产在销的磷霉素钠制剂包括注射用磷霉素钠1.0g,2.0g,4.0g三个品规 — 每经网
- 专利汇
- 药智专利通
- 参考 22
注释
- 分类B,即在动物生殖试验中并未显示对胎儿的危险,但无孕妇的对照组,或对动物生殖试验显示有副反应(较不育为轻),但在早孕妇女的对照组中不能肯定其副反应(并在中、晚期妊娠亦无危险的证据)。[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