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承天(公元370年—公元447年),东海郡郯县(今山东郯城北)人,别名何衡阳。南朝刘宋时期天文学家、无神论思想家、音律学家。[1]
何承天幼年丧父,由叔父抚养成大。受母亲及舅舅的影响,何承天从小聪明博学,通经史百家之说。东晋隆安四年(公元400年),何承天入仕,担任南蛮校尉桓伟的参军。[2][3]几年后,何承天投到彭城内史刘裕的谋士刘穆之门下,开始追随刘裕军事集团,并先后担任太学博士、世子征虏参军、西中郎中军参军、钱塘令等职。[2][3]刘宋建立后,何承天被任命为尚书祠部郎,后补为南台治书侍御史,并先后成为辅政大臣谢晦、刘宋名将到彦之的幕僚。[2][3]谢晦谋反失败被杀、到彦之北伐失败下狱,何承天皆被免罪,反被宋文帝重用,任尚书殿中郎兼左丞。刘宋元嘉十二年(公元435年),何承天被贬为衡阳内史。四年后,他回到朝廷,担任著作佐郎,奉命撰写国史,并先后任太子率更令领国子博士、御史中丞等职。晚年时的何承天因与谢元互相攻讦,被革去了功名,罚为白衣领职。[2][3][4]刘宋元嘉二十四年(公元447年),朝廷任命何承天为廷尉,还没就任,宋文帝又秘密将他调任吏部,何承天接受密旨后未就任,便因提前泄露旨意而被免官。同年,何承天病逝,终年七十七岁。[2][3]
何承天是中国魏晋南北朝时期著名的科学家,《元嘉历》和《十二平均律》代表其天文历算学和音律学的成就,对后世天文学和音律学的发展起了极大的影响;[5][6]“有无论”“形神论”等理论则是他哲学思想的主要表现,体现了何承天无神论唯物主义的哲学观。[7][8]中国当代著名哲学家汤一介认为何承天在中国的天文历算史上有着一定的贡献。[9]中国当代学者颜炳罡则认为何承天最博学的学者之一。[7]
早年经历
何承天是东海郡郯县(今山东郯城北)人,出生于东晋太和五年(公元370年),五岁时父亲早逝,何承天由叔父何肹抚养长大。何承天的母亲徐氏出身儒学世家,两个舅舅分别为东晋大儒徐邈和东晋天文学家、史学家徐广。在母亲徐氏的教导及舅舅们的影响下,何承天从小就聪明博学,通经史百家之说。[2][3]
入朝为官
东晋隆安四年(公元400年),何承天入仕,被任命为南蛮校尉桓伟的参军。同年,江州刺史桓玄等以勤王为名起兵,实则举兵以向朝廷,何承天担心战事祸及自己,于是解职归田,回到了益阳(今湖南益阳)。[2][3][10]
之后,何承天又相继担任了长沙公陶延寿的辅国府参军、浏阳令、宛陵令等职,但任职时间均不长。几经周折后,何承天投入到彭城内史刘裕的谋士刘穆之门下。刘穆之认为何承天非常有远见与谋略,对他极其重视,何承天因此追随刘裕军事集团。东晋义熙六年(公元410年),何承天升做太学博士。东晋义熙十一年(公元415年),何承天任世子征虏参军,后转西中郎中军参军、钱塘令等职。[2][3][10]
助谢抗刘
刘裕代晋建立宋朝后,何承天被任命为尚书祠部郎,与南朝宋的开国功臣傅亮共同编撰朝仪制度。刘宋永初三年(公元422年),何承天补为南台治书侍御史。[2][3][10]
刘宋政权建立前,谢氏家族的重要成员谢晦屡立战功,很得刘裕的信任。刘宋建立后,谢晦被封为右卫将军、加侍中。宋高祖临终前,谢晦又被任命为宋少帝刘义符的辅政大臣。刘宋永初年间,何承天开始逐渐向谢晦靠拢,刘宋元嘉元年(公元424年),他担任谢晦的幕僚。刘宋元嘉三年(公元426年),在先后铲除另两位辅政大臣徐羡之、傅亮后,宋文帝刘义隆兴兵讨伐谢晦,谢晦被逼谋反。作为谢晦的重要谋臣,何承天积极为他出谋划策,先后代谢晦作了《为谢晦奉表自理》《为谢晦檄京邑》《又为谢晦上表》三篇檄文,又建议谢晦联兵北魏、重兵屯聚于义阳(今河南省南部一带)以抵抗宋文帝。但谢晦最终没有采纳何承天的建议。[2][3]
转投刘宋
谢晦兵败被灭门后,在刘宋名将到彦之的保举下,宋文帝并没有降罪于何承天,反而让他担任南蛮府事。刘宋元嘉七年(公元430年),到彦之北伐,何承天被任命为右军录事。到彦之败退后,何承天因其良好的军事才能,免于刑责,转任为补尚书殿中郎,兼左丞。[2][3]
刘宋元嘉十二年(公元435年),何承天因与尚书仆射殷景仁不合,被贬为衡阳内史,因其在衡阳任职时间较长,因此又被后人称为“何衡阳”。何承天在衡阳时因地方公判不清而与州司发生纠纷,被投入大狱,又因赶上赦免,才最终免于牢狱之灾。[2][3][10]
刘宋元嘉十六年(公元439年),何承天担任著作佐郎,奉命撰写国史,何承天逐渐靠近权利中心。此后的时间里,何承天主要从事撰写南朝宋国史的工作,并先后任太子率更令领国子博士、御史中丞等职。刘宋元嘉二十年(公元443年),74岁的何承天完成了《上元嘉历表》,被宋文帝下令继续撰写仪注。[2][3]
晚年生涯
江夏王刘义恭用度奢侈,经常寅吃卯粮。刘宋元嘉二十一年(公元444年),刘义恭再次向尚书处申请续拨次年的物资。依照制度,朝廷拨发20万以上的钱财或500匹以上的布料必须呈报宋文帝批准。尚书左丞谢元素来与刘义恭关系亲近,便吩咐尚书仆射孟顗私下拨给刘义恭200万钱财。此事被时任御史中丞的何承天得知后,谢元为自保,将罪责全部推到孟顗身上,并派人前去捕杀孟顗。何承天本就与谢元不和,探知情况后立即上书弹劾谢元私动公款、杀人灭口。宋文帝闻奏,命廷尉缉捕谢元入狱,并将谢元贬为庶人,遣返回乡,禁锢终身。谢元被贬后,一心想要报复何承天。听闻何承天将470束茭白以高价卖与官属,便上书告何承天私下从商、牟取暴利。宋文帝因此革去了何承天的功名,罚为白衣领职。[2][3][4]
刘宋元嘉二十二年(公元445年),何承天创制的《元嘉历》得以公开推行。两年后,朝廷任命何承天为廷尉、还未就职时,宋文帝又将秘密他调去吏部,何承天接受密旨后,还未等到正式任命,他便因提前泄露旨意而被免职,同年病死于家中,终年七十七岁。[2][3]
编撰《元嘉历》
何承天受舅舅、东晋史学家、天文学家徐广的影响,爱好天文历数之学。他在继承徐广40年的观测材料形成的“七曜历”的基础上,加上自己40年的实测结果,又在爱好历数之术的宋文帝的支持下,编撰了《元嘉历》。对于新历,何承天主张制历应该用实际天象来检验历法是否符合,符合天象的就是好历法;而不应用人为制订出来的历法去检验天象,不符合历法的就认为是天象反常。[11]
何承天总结了历史上使用的各种历法的特点及现行历法的不准确之处,对新历法提出了革新措施:[11]
月食冲法定日所在:在何承天之前,天文学采用的定日方法为中星法,既以观察昏中星来确定冬至点。何承天在长期实践观测的结果上,提出了“月食冲法”。他认为,月食发生时,太阳正好位于月亮的正对面(黄经相差180°),根据月亮的位置可以推知太阳的位置,然后根据“日行一度”的规律,既可以确定冬至日的太阳所在的位置。何承天通过几组月食观测,推算出冬至日在斗宿十七度,与当时颁行的《景初历》所通行的21度相差4度,测量结果确定的冬至日较《景初历》相差三天。[11]
改革漏刻:《景初历》所沿用的东汉四分历的二十四节气漏刻表通常春分日长(55刻8分)、秋分日短(55刻2分),二者差距半刻(6分=0.6刻),因此春分长于秋分。何承天在重新实测了二十四节气的晷影数值后,得出对应节气的影长大致相等的基本规律,并将漏刻变为同一长度。[11][12]
定朔法: 在上献的元嘉历中,何承天提出了“以盈缩定其小余,以正朔望之日”的定朔法,即在计算朔日时,要考虑月亮运动不均匀性所造成的影响。但在当时视平朔法为经典的年代,定朔法并未被采用,何承天不得不在元嘉历中继续采用平朔法。[11][12]
除此之外,元嘉历中所有的天文数据较前代历法更加精确,如朔望月长度与理论值之差仅 0.1秒、近点月长度与理论值之差仅为3.9秒。[12]
创制“调日法”
何承天以前的日法,只是随意加减、生造出日法,以便“苟合时用”。在元嘉历中,何承天为了克服选择日法[注1]的无序状态,发明了A/B>(AM+CN)/(BM+DN)>C/D的算术不等式来作为确定日法的数学方法,其中A/B称为强率,C/D称为弱率,M 和N为正整数,称为强弱数。只要适当地选择M和N,便能利用该公式求出与朔望月实测值相当的日法和朔余[注2]。其具体方法是:先令M=N=1,代人上式,若所得值大于实测朔望月长度的余数,则改令M=1、N=2,代入上式,若所得值还大于余数,再改令 M=1、N=3,余者类推。若所得值小于余数,则M增加1,余者亦类推。如此反复运算和比较,一直到所得值与余数相符为止。[12][13]
何承天又取26/49为强率、9/17为弱率,将M=N=1分别代入运算,如所得值大于实测朔望月长度的余数,则M不为,N调为2,反复运算和比较,一直到所得值与余数相符为止,即可以得出朔望月的长度值。[12]
提出“岁差”理论
在编定元嘉历的过程中,何承天对于东晋天文学家虞喜首述的岁差值重新作了考察,他根据《尚书·尧典》中关于中星的记载,观测出尧时星火(即大火、心宿二)在仲夏昏时南中天,星虚在仲秋昏时南中天,而在二千七百年后的元嘉年间,这两颗星昏时南中天的时间度提前了一个月,分别在季夏和季秋。时间差距一个月,则度数相差约30度;实际测量所得的结果相差27至28度。因此何承天得出赤道岁差每一百年西退一度的结论。这一数值与虞喜所提出的约78年西退一度的理论值更准确。[11][12]
究其原因,何承天在提出“岁差”概念时,依据东汉天文学家张衡的浑天说,将曲面形的大地观和折中型寰宇观引进到浑天说之中,挑战了当时占主导地位的地平观;同时,何承天主张日月五星左旋说,既天向西转,每经一昼夜便运行了一周天又多一度;其次,在“岁差”的论证中,何承天还应用了新的圆周率22/7。[12]
音律
中国历史上最早的音律是用“三分损益法”计算,得出宫、商、角、徵、羽“五声宫调式音阶”(简称“五声音阶”);之后“五声音阶”又通过“三分损益法”继续推演,逐渐演变成十二律,即“十二音阶”;汉代和南朝宋代时期,为解决十二律“周而复始”,不能回到宫音的问题,“三分损益法”推演趋于极致,先后得到了“六十律”和“三百六十律”。[6]
但何承天对于“三分损益十二律”不能还相为宫的问题,并不主张采用西汉律学家京房加律的办法,而认为应当在十二律内部加以调整的办法给予解决,经他调整的十二律,后世称之为“何承天新律”。何承天把仲吕还生黄钟不足的2,384又1/3律分数,平均十二等分,然后逐一递加在每一次三分损益的律上,第十二次时,仲吕还生黄钟时正好补上不足的律分数2,384又1/3,使还生的黄钟律分数回到黄钟实数177,147。为了计算准确,何承天还首创了带分数的表现方法。[6]
把“何承天新律”的十二律折合成现在的音分数来看,非常接近今天的十二平均律。无射律与十二平均律相差15.09音分,夷则、仲昌、应钟三律的相差数也在6音分以上,其余八律的相差数均在5音分以下,黄钟相同,林钟、太簇、大吕三律相差不到1音分,仅从听觉上很难发现差别。[6]
有无论
魏晋时期,佛教释家常以玄学中的“有”“无”论,附会佛家“自性”空无的理论,借以强调各种事物无非因缘合和而成,人们应该去认识所谓的真谛,以求摆脱凡俗,超脱生死轮回,最终达到绝对“空无”的涅槃境界。[8]
何承天驳斥了佛教的“空无论”,认为既然万物繁盛存在时已经有了必然为“空”的实在性,那意味着万物既“常有”又“空无”,那“空无”和万物就等同了。如果“空无”和“常有”没有差别,也没必要取不同的名字。过去道家所讲的“道”,是在肯定万物有“形”的情况下来说明“无形”的属性或功能,是在认可万事的前提下来说明“无事”的属性或功用的。道家的意图是教人看开纷繁复杂的事,陶治人的精神、修养和品德,而非佛家所倡导的摆脱凡俗。何承天还说道,世间万事万物,正是因为其“有”(可以理解为“存在”),才有可能变成“无”(“不存在”);假设在万事万物正繁盛存在时,就说它们是“空无”、“不存在”的,无疑是把“常有”和“空无”等同化“一”了。[7][8]
神灭论
针对佛教推崇的神不灭论,作为自然科学家,何承天站在儒家立场上,认为形体和精神是互相依靠的,肉体死亡,精神也不能独存。他借用古人曾用薪火来比喻形神关系,柴薪快烧完了,火也就小了;柴薪完全烧尽了,火也就熄灭了;薪尽火灭和人死神灭的道理是一样的,灵魂不可能离开肉体而独存。何承天还强调“形毙神散”,人的形体死了,精神也就随之消失了,就像自然界春荣秋落一样不可抗拒。[7]
因果报应论
何承天同样反对佛教的“因果报应论”,并专门撰写了《报应问》进行辩难。何承天认为,西方传来的佛教的报应理论,表面看似说得明白透彻,但其实质却是晦暗不明,是荒谬而无法验证的说教。针对佛教强调杀生就要遭受报应的理论,何承天在《报应问》用鹅、燕子与人的关系进行了反驳:鹅作为一种飞禽,只吃青草,从不冒犯其他弱小的生命,却会被厨师们抓住并杀掉。燕子专吃活着的虫子,却被人们喜爱并保护,由此,何承天得出了佛教的所谓“报应”论是无法成立的结论。[7]
文学
何承天一生创作了大量文学作品,题材多样,样式丰富。何承天的诗歌按题材,可分为咏史、征役、咏怀和讽谕四类。何承天的诗不受古题内容的限制,借用古题而赋予作者的新意。在何承天的诗歌作品中,最著名的当属《鼓吹铙歌十五首》。何承天在诗中通过缅怀曾子、闵子、邹衍、孟子等古代圣贤,谴责自己所处的乱世中的不仁。《鼓吹铙歌十五首》文采斐然,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极具魏晋风骨。[14]
何承天创作的散文文体不拘一格,包括赋、颂、赞、表、奏、檄、序、议、书信、论等十余种形式,表情达意,论述事理,既有典雅富丽的文笔,又有逻辑缜密的思路,还有丰富曲折的感情变化。咏物小赋《木瓜赋》中,何承天从常见之物入手,以物咏志;整首赋篇幅短小精悍、语言典丽精工、声律和谐,用典繁复。论体文《安边论》中,何承天首先交代了作此论的动机,正文时,在冷静权衡当时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政治主张;《安边论》行文挥洒自如,论事剀切细致,语言质朴自然,叙述简洁明快。何承天的《达性论》,是对佛教的“神不灭论”进行驳斥的论文,为梁代的反佛斗士范缜开创了理论的先河。[14]
天文学
当代学者刘金沂、赵澄秋在《中国古代天文学史略》一书中,总结了何承天在天文学方面的八个主要贡献,即纠正冬至点位置、指出春秋分晷影相等、提倡用定朔、五星取近距计算、用雨水为历元、强弱相调的数学方法、天顶的概念、22/7的圆周率值,这些贡献主要集中在《元嘉历》中,均具有进步性。[15]同时,何承天在中国历法发展史的古历阶段、旧历阶段、现代历法三阶段中,处于第二阶段的开端,其重要意义及影响不言而喻。[16]为创建《元嘉历》,何承天还提高了观测天文学的标准并留下一批可靠的数据,为后世天文学提供了宝贵而丰富的文献资料,也为后世天文学的工作开展树立了典范。《元嘉历》颁布以后,被广泛推行,使用了六十余年后,才被祖冲之的《大明历》所替代。《元嘉历》不仅在当时中国影响广大,而且也为日本、朝鲜、高丽等国使用。《元嘉历》还成为了日本的官方历法,被使用了近九十年。[5]
何承天所创制的“调日法”被使用了八百多年,直到元明时期才逐渐被弃用。曾向何承天请教历法的祖冲之,就是运用调日法计算得到了圆周率的“密率”。调日法不仅运用在日法上,还作为数学工具,被广泛应用于其他历法要素分数值的调整上。当代学者徐君认为,“调日法”对渐近分数的发展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而且,用“调日法”寻求日法和朔余的方法,给以后的编定历法提供了一种巧妙的手段。[11][17]
音律学
“何承天新律”在中国音乐史上乃至世界律学史上,是第一次用数学方法解决了十二平均律的问题,具有重大意义。[18]并且,何承天以“等差法”得出十二音律的方法给了明朝音律学家朱载堉重要启示,朱载堉在此基础上,发明了“新法密率”,完成了“十二平均律”的数理计算,建立了完善精确的“十二平均律”。学者赵盈盈认为,从这个意义上说,何承天新律是十二平均律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对十二平均律有不容忽视的重要贡献。[19][6]
主要著作
何承天现存作品有《木瓜赋》《安边论》《鼓吹铙歌十五首》等,其中《鼓吹铙歌十五首》包括《将进酒篇》《石流篇》《朱路篇》《雍离篇》《君马篇》《芳树篇》《稚子游原泽篇》《上邪篇》《远期篇》《思悲公篇》《战城南篇》《巫山高篇》《上陵者篇》《有所思篇》《临高台篇》;明人辑有《何衡阳集》。[20]
人物评价
南朝史学家沈约在《宋书》中评价何承天:博学慧智,又能坚守自己的志向。[3]
唐代史学家许嵩评价:何承天是刘宋文化的代表性人物,与裴松之、荀伯之、傅隆并名于世。[21]
明朝文学家张溥评价:何承天性格刚愎褊急,与同僚不合,连宋文帝都怕他,同时又对他在文学上的成就予以了肯定。[22]
中国当代著名哲学家汤一介评价:何承天在中国的天文历算史上有着一定的贡献。[9]
当代学者徐君评价:何承天棋艺超群、熟知音律、通晓历史,堪称是一个百科式的人物。[17]
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教授陈应时评价:何承天是世界十二平均律的先驱。[6]
当代学者颜炳罡评价:何承天不仅精通音律,在中国音乐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他还精通天文、经学史学、法律,爱好广泛,素爱弈棋、弹筝等等,是那个时代最博学的学者之一。[7]
何承天断案
东晋义熙初年,何承天任姑熟(今安徽当涂县)行参军时,鄢陵县(今河南鄢陵西)的县使陈满射鸟,却误射中了当值的军帅,尽管军帅没有因此而受重伤,但陈满还是被判处了死刑。何承天对此十分不解,他认为断案贵在斟酌情理。从前有人惊吓了汉文帝乘坐的马车,当时的法官张释之判决其冲犯皇帝的车驾,但也仅处罚金,张释之的理由是冲撞之人是无心之失,也没有因被冲撞者是皇帝而加重罪名。如今陈满本意在射鸟,并非有心射人,依照法律,过失伤人只需要判处刑三年,何况军帅并未被射伤,处以数量不大的罚金也就可以了。[23]
衡阳论辩
南朝时,僧人慧琳曾写下《黑白论》一书,主张扬儒抑佛,何承天十分赞赏,并推荐给佛教居士宗炳,随即引起对方的反驳。为此,何承天曾两次与佛教徒颜延之、宗炳等人以书信的形式展开以《黑白论》为基础的思想论辩。颜延之、宗炳为代表的有神论一派信奉伙佛教,坚持“形散神不散”的理论;何承天作为当时著名的无神论者,坚持朴素唯物主义思想,明确反对佛教,宣扬“形散神灭”、“形神一体”等观点。在辩论期间,何承天写下了《达性论》《报应问》《答颜永嘉书》《重答颜永嘉书》等作品。由于辩论是在何承天任衡阳内史期间发生的,论敌的答书都冠以“答何衡阳书”之类的标题,因此被称为“衡阳论辩”。[24]
家族关系
| 关系 | 姓名 | 简介 |
|---|---|---|
| 从祖父 | 何伦 | 生卒年不详。东海王司马越幕府的主要成员之一,后封为右卫将军。司马越死后,何伦逃去下邳(今邳州)[25][26] |
| 外祖父 | 徐藻 | 曾为都水使者[27][26] |
| 母亲 | 徐氏 | 东晋大臣、学问家徐广的姐姐[2][26] |
| 叔父 | 何肹 | 曾为益阳县令[3][26] |
| 舅舅 | 徐邈 | 公元343年—公元397年,东晋经学家。东晋孝武帝时,补中书舍人,编有“五经”音训;后任中书侍郎、太子前卫率。晋安帝时拜为骁骑将军。著有《周易音》一卷,隋后亡佚[27][28][26] |
| 舅舅 | 徐广 | 公元351年—公元425年,东晋天文学家、史学家。官至秘书监,著有《晋纪》45卷[29] |
| 子女 | 何翼 | 曾为员外郎[30][26] |
| 女儿 | 何氏 | 不详[31][26] |
| 女婿 | 刘秀之 | 公元396年—公元464年。曾任宁远将军、西戎校尉、梁、秦(侨州)二州刺史等职。元嘉三十年(公元453年),改任益州(今四川)刺史。去世后被刘宋孝武帝封为千户侯,谥号忠成公[31][32][26] |
| 孙 | 何僴 | 不详[2][26] |
| 孙 | 何询 | 官至南朝齐太尉中兵参军[30][26] |
| 外孙 | 刘景远 | 何氏与刘秀之之子,承袭刘秀之的千户候封国领地[31][26] |
| 曾孙 | 何逊 | 何询之子。?一约公元518年,南朝梁代诗人,南朝山水诗派代表人物之一。曾任安成王参军事、兼尚书水部郎,后为庐陵王记室。何逊今存诗110余首,其著作《何水部集》已佚[30][33][26] |
| 曾外孙 | 刘隽 | 刘景远之子,承袭刘秀之的千户候封国领地[31][26] |
参考资料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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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 30
- 参考 31
- 参考 32
- 参考 33
注释
- 中国古代历家习惯于应用分数表示有关天文量,其中朔望月长度的分母即被称为日法
- 与日法相应的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