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管婴儿(test-tube baby)全称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即从不孕妇女体内取出卵子,在体外与精子受精后培养至早期胚胎,然后移植回妇女的子宫使其继续发育着床、生长成为胎儿的过程。[1][4]
试管婴儿是治疗不孕症的有效手段,其主要适应人群是因输卵管堵塞、子宫内膜异位症、盆腔粘连、男性免疫因素等导致不孕不育的夫妇,其禁忌症包括男女任何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患、泌尿生殖系统急性感染、性传播疾病,或女方子宫不具备妊娠功能或严重躯体疾病不能承受妊娠。[1][2]试管婴儿术前需严格掌握女方病史、男方病史、适应证及禁忌证等,进行全身检查及妇科检查、体格检查、精液常规化验等检查,并向不育夫妇介绍手术大致经过、费用、并发症和可能的危险性等,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多胎妊娠减胎术同意书,交验相关证明。[4]
试管婴儿手术的操作步骤可分为:诱导排卵、取卵、配置培养液、处理卵母细胞、处理精液、受精、胚胎移植、黄体支持等,其并发症包括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和多胎妊娠。[3][4]试管婴儿的成功率受病人年龄、内分泌状况、子宫和卵巢条件、实验室条件、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等多方因素影响。[5]该项技术对人类的繁育具有重要意义,是20世纪以来的一项最伟大的医学成就。[1]
适应症
体外受精一胚胎移植适应症
女方各种因素导致的配子运输障碍;排卵障碍;子宫内膜异位症;男方少、弱精子症;不明原因的不育;免疫性不孕。
参考资料:[2]
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适应症
严重的少、弱、畸精子症;不可逆的梗阻性无精子症;生精功能障碍(排除遗传缺陷疾病所致);免疫性不育;体外受精失败;精子顶体异常;需行植入前胚胎遗传学检查的。
参考资料:[2]
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适应症
主要用于单基因相关遗传病、染色体病、性连锁遗传病及可能生育异常患儿的高风险人群等。[2]
接受卵子赠送适应症
丧失产生卵子的能力;女方是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携带者或患者;具有明显的影响卵子数量和质量的因素。
参考资料:[2]
赠卵的基本条件:①赠卵是一种人道主义行为,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募集供卵者进行商业化的供卵行为;②赠卵只限于人类辅助生殖治疗周期中剩余的卵子;③对赠卵者必须进行相关的健康检查(参照供精者健康检查标准);④赠卵者对所赠卵子的用途、权利和义务应完全知情并签定知情同意书;⑤每位赠卵者最多只能使5名妇女妊娠;⑥赠卵的临床随访率必须达100%。[2]
禁忌症
有如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实施体外受精一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
男女任何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患、泌尿生殖系统急性感染、性传播疾病;
患有《母婴保健法》规定的不宜生育的、目前无法进行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的遗传性疾病;任何一方具有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任何一方接触致畸量的射线、毒物、药品并处于作用期。
女方子宫不具备妊娠功能或严重躯体疾病不能承受妊娠。
参考资料:[2]
术前准备
详细询问女方病史,包括不育病史、检查及治疗经过、既往史及手术史等;全身检查及妇科检查。严格掌握适应证及禁忌证;输卵管因素不育者需有输卵管检查记录。月经周期第2~3天测基础女性性激素、盆腔B超检查、引导分泌物检查。必要时行子宫内膜活检、宫颈细胞学检查。男方病史及体格检查,精液常规化验。夫妇双方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艾滋病抗体、梅毒血清学、肝功能、血型、女方TORCH、红细胞沉降率、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心电图等。向不育夫妇介绍IVF-ET的大致经过、费用、并发症和可能的危险性等,并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多胎妊娠减胎术同意书。交验结婚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病历中保留复印件。
参考资料:[4]
选择对象
夫妇双方必须精神正常,必须已完成系统的不孕检查和常规体格检查及病原体检查,女方年龄最好在40岁以下且身体健康。[3]
控制的超排卵
在IVF-ET过程中,提高妊娠率的首要问题是诱导排卵方案的选择。有排卵妇女可以在自然周期获取卵子,但必须通过反复多次监测排卵来判断排卵时间,且由于只有一个主导卵泡发育,只能获得单个卵子,常出现取卵失败,因此现多采用COH方案诱导排卵,常用的COH方案有:氯米芬治疗、氯米芬/HMG联合应用、HMG单独应用、FSH单独应用等。目前最常用的方案是促性腺激素和GnRH激动药联合应用。主要药物有以下几种。[3]
氯米芬(CC):一般CC剂量为100mg/d,共用5d,每周期可得到1~2个卵子,妊娠率可达10%左右。[3]氯米芬/人绝经后促性腺激素/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方案(CC/HMG/HCG):在GnRH激动药发展以前,大多数IVF中心均采用CC/HMG方案。该方案具有费用少、卵巢过度刺激征(OHSS)发生率低等优点,但常见的问题是内源性的促性腺激素可引起30%~40%的患者过早出现LH峰从而取消治疗周期。因此,该方案一般用于既往对CC/HMG反映较好(可取出5个卵以上)面对GnRH段方案无反应或不愿用GnRH激动药的患者。[3]
通常在月经周期第3天起给药,予CC100mg,连用5d,同时给予HMG,每日用2~4支,根据患者反映情况调整用量,每天用量可以不变或根据卵巢的反映逐渐增加(递增法)或减少(递减法)用量。当最大卵泡直径达18~20mm时,注射HCG5000~10000U,36h后取卵。CC/HMG是目前较普遍使用的方案。[3]
单一促性腺激素促排卵:单纯的促性腺激素(FSH或HMG)可用于IVF周期促超排卵。过去认为LH对雌激素的生成和改善卵子质量是必需的,但现在治疗方案中已证明单独使用FSH在卵泡周期中也可达到目的。也有在卵泡生长的最后5d加用HMG,也有单独使用HMG者。[3]脉冲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GnRH单独使用,应用脉冲GnRH剂量大约为每90min14μg,在正常周期的妇女中能够产生1~3个卵泡。[3]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激动药/促性腺激素/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方案(GnRH激动剂/HMG或FSH/HCG):有多种方案。[3]
长方案:自前1个周期的黄体期中期开始用GnRH-α直至HCG注射前1d,2~3周后当垂体和卵巢充分抑制后加用促性腺激素(HMG或FSH),每日用量2~4支,直至卵泡成熟,当2个卵泡直径超过18mm时肌注HCG 5000~10000U,注射HCG后34~36h取卵。在超排卵过程中应注意妊娠发生的可能,如发生宫内妊娠应给予安胎治疗。该方案时目前IVF-ET中应用最多的促排卵方案。[3]短方案:自周期第2天开始应用GnRH-α直至注射HCG前1d,周期第3天开始应用促性腺激素(HMG或FSH),根据卵巢的反映继续应用直至注射HCG的前1d。当2个卵泡直径超过18mm时肌注HCG 5000~10000U,并于36h后取卵。短方案可减少促性腺激素(HMG或FSH)的用量和使用时间,降低治疗费用,但偶尔GnRH-α对前一周期黄体起到唤醒或挽救的作用,孕酮升高甚至形成黄体囊肿,如出现这种情况应放弃该治疗周期。[3]超短方案:GnRH-α开始时间同短方案,连续使用3d止,也有人认为连续使用7d可有效抑制LH峰提前出现。[3]
取卵
IVF的成功与获取足够数量的成熟卵子有关,因此取卵时间非常重要。目前常用的取卵为B超阴道下经阴道穿刺取卵。取卵步骤:取卵前2d开始每日用生理盐水冲洗阴道1次,穿刺前再抹洗1次。术前1h肌注地西泮10mg,哌替啶50mg。患者取膀胱截石位,行无菌操作:阴道探头涂上耦合剂再套上消毒薄膜套,将穿刺针(26~36cm,16号或18号)装上后放入阴道穹窿部,做常规扫描检查,并转动探头使目标卵泡显示清晰,穿刺针缓慢传入阴道壁,加负压后迅速刺入目标卵泡中央,同时快速回旋和小范围(5mm)来回抽动穿刺针直到目标卵泡完全萎陷。直径10mm以上的卵泡均应穿刺。每次取出穿刺针后都要用培养液冲洗针管,所获卵泡液随之置显微镜上找卵。但对每次所抽吸的卵泡不进行冲洗,避免颗粒细胞丢失而影响黄体功能,同时可缩短手术操作时间,减少出血。[3]
实验室技术
配置培养液:培养液是卵细胞在体外发育成熟、人工授精和体外培养的主要环境。目前中国IVF中心大多选择Earle‘s平衡盐溶液(Sigma),其pH7.2~7.4,不含蛋白质及抗生素,有效期长、易运输且易保管。于取卵前1d加入10%自体血清,抗生素,放入含5%CO2及37℃培养箱中过夜。加入自体血清的目的是为了适合受精及胚胎发育的需要。每批制备的培养液必须经过鼠胚胎质量控制(观察鼠胚胎在培养液中从二细胞到滋养体的发育能力)后方可使用,以避免毒性或质量差的培养液影响受精与胚胎发育。[3]收集卵母细胞:用10mL试管(Falcon 2001)收集卵细胞,迅速将卵泡倒入培养皿内(Falcon 3003)。置尸体解剖镜下(15X),先用肉体观察可看到卵-冠-丘复合物(OCCC),即一个灰色透亮的黏液团块,再在解剖镜下确认是否有卵母细胞存在。将收集到的OCCC放入洗涤液中,冲洗2次,取出周围的红细胞,并转移至1M液中,置5%CO2及37℃培养箱中培养4~6h,使卵丘细胞团更松散以利精子穿透受精,未成熟卵子需要孵育8~12h,过熟卵子可致多精受精危险。卵子的成熟度通常根据卵细胞、卵丘、放射冠复合物区分。[3]处理精液:于治疗周期开始即检查男方精液,发现白细胞或细菌则应用抗生素治疗。禁欲5~7d,于取卵手术前,男方用手淫法将精液收集于无菌、无毒的容器内,置室温30min液化后行常规检查。一般用含10%血清Earle’s培养液以上游法处理精液标本,若精液量少或精子计数少,可用梯度分离法,选择活力强的精子,将浓度调至60000~80000个/滴或100000个/25mL,置5%CO2及37℃培养箱中备用。[3]受精,卵裂情况的检查:从卵泡中取出的卵母细胞经体外培养4~6h后即可受精。将1个卵细胞转到1孔/滴1M液中,每孔/滴中加入约10万条活动的精子,置5%CO2及37℃培养箱中培养。通常在受精后16~20h,用2只1mL注射器连针头在解剖镜下把卵周的残留颗粒细胞剥离,其目的在于更清楚地观察受精原核是否受精及是否正常受精。若在倒置显微镜下观察到卵细胞内出现2个圆形结构,1.5~2.0μL,致密光洁,则提示受精成功,卵母细胞已变成含精的合子。[3]
胚胎移植
胚胎发育到2~8个细胞阶段,移植入宫腔,以使发育中胚胎与种植前子宫内膜接近同步以减少子宫内环境对胚胎的不良反应。首先将选择好移植的胚胎转移到含10%血清的0.8mL Earle’s培养液的培养皿内放入培养箱中备用。选用质量好的Tom Catheter移植管接到1个高质量的1mL注射器上,用10%血清Earle’s液冲洗套上注射器的移植管3次,检查抽吸系统是否完好。然后将胚胎装载在含25~30μL移植培养液的导管内,中间被2段10μL的气体隔开。受者膀胱截石位平仰卧,用移植管将胚胎与移植液注入宫腔距子宫底1.5~1cm处,注意动作要轻柔,尽量不要接触刺激子宫底,勿用宫颈钳钳夹子宫,以免刺激子宫,引起宫缩而将胚胎排出体外,术前尽量擦净阴道分泌物。移植后,将导管送回培养室,解剖镜下观察是否有胚胎存在。移植的胚胎数目视情况而定,但最多限送入4个优质胚胎以免增加多胎妊娠的危险。移植操作不需麻醉,也无须特殊消毒。移植操作重要的是将胚胎顺利送入宫腔内。患者接受移植盾须卧床休息3~6h再回家休息,并避免性生活。[3]
胚胎冷冻:移植后生育的胚胎可以通过冷冻方式保存,冷冻胚胎宫内移植的成功使不少妇女免去多次取卵的痛苦。[3]
黄体支持
通常IVF-TE周期需用黄体支持,理由有三:COH时多个卵泡同时发育,产生卵泡期高E2水平将有可能导致黄体期缩短;取卵时卵泡抽吸或冲洗使部分颗粒细胞丢失,可能影响黄体功能;采用GnRH-α与FSH/HMG联合方案超促排卵,由于垂体受抑制,在短期内未能恢复Gn分泌,移植后需黄体支持治疗。方法有:①于取卵当天、取卵后第3、6天肌注HCG 2000U;②胚胎移植后当天、取卵后次日每日肌注黄体酮40mg,或每3日肌注HCG 3000U;③HCG与黄体酮联合应用。一般需要进行黄体期的支持至妊娠3个月。但使用HCG应注意OHSS的发生。[3]
术后处理
胚胎移植后12或14d检测血13-HCG>5ng/mL可以诊断为生化妊娠;移植后5周B超检查宫内见孕囊则可诊断为临床妊娠,若见卵黄囊与原始心搏则提示为活胎。文献报道,IVF-ET按周期计算临床妊娠率为15%左右。IVF-ET术后妊娠的流产率高于自然妊娠,约占20%,而且流产率有随着年龄增长而升高的趋势。IVF-ET术后异位妊娠发生率在5%左右,如输卵管妊娠、宫颈妊娠甚至腹腔妊娠。多胎率较高也是困扰IVF-ET的突出问题,约30%妊娠为多胎妊娠,其中双胞胎25%,三胞胎4.8%,三胎以上多胞胎0.2%。[3]
并发症及处理
应用促性腺激素刺激卵巢大约有1%产生严重的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OHSS),因此,应严密监测卵泡发育以防止OHSS的发生。[3]
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
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ovarian hyperstimulation syndrome,OHSS)是促排卵时药物刺激卵巢所发生的一种医源性疾病。卵巢过度刺激会产生大量雌激素,使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富含蛋白质的体液流向第三间隙,引起血液浓缩。严重者出现腹腔积液、胸腔积液,甚至心包积液,少尿、电解质紊乱,血栓形成、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以及多器官功能衰竭,危及生命。[4]
治疗原则
OHSS是一类自限性疾病。轻度予以密切观察,中度适当干预,重度积极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应检测各项临床指标,保持液体平衡,预防血栓形成,治疗腹水,预防严重并发症的发生。[4]
一般治疗:测量体重、腹围、记录24小时出入量,注意出入量的平衡,检测外周血白细胞、血细胞比容、肝肾功能、尿量。纠正低血容量:根据尿液和血细胞比容来调整液体的入量。如果经晶体液治疗后,尿液增加不明显,血细胞比容仍提示血容量不足。应予羟乙基淀粉、低分子右旋糖酐、白蛋白、血浆等胶体液,提高血管内胶体渗透压。纠正电解质紊乱和酸碱平衡失调。胸水、腹水的处理:当患者由于大量胸水、腹水出现呼吸困难、腹部胀痛、严重不适等症状时,应及时在进行胸腔及腹腔穿刺,行胸水、腹水引流,以缓解症状。预防血栓形成:密切监测血液黏滞度,谨防血栓形成。高风险患者,可采用低分子肝素来降低血栓形成的风险。注意卵巢肿破裂等的发生:增大的卵巢可自行缩小,一般无需手术治疗,但需注意卵巢囊肿破裂、出血、扭转等发生,必要时手术治疗。病情加重者终止妊娠:经规范治疗仍病情加重,危及重要脏器功能的患者应终止妊娠。
参考资料:[4]
预防措施
OHSS高危的患者应调整促排卵方案,减少促性腺激素的用量,并且在促排卵过程中严密监测E2水平及卵泡的数量。一旦发现卵泡生长过多,有发生严重OHSS倾向,应向患者说明情况,终止促排卵治疗。使用HCG诱发排卵时,需要减少HCG剂量或者改用GnRHa诱发排卵,也可以选择全胚胎冷冻保存。一般不适用HCG进行黄体支持。Coasting法超促排卵过程中,如果出现明显的OHSS倾向,可以停止应用促性腺激素一至数天。Coasting法对卵泡发育和IVF结局是否有不良影响,尚有待于大样本的研究实证。
参考资料:[4]
多胎妊娠
多胎妊娠可导致孕妇的妊娠期并发症及围产儿死亡率明显增加和新生儿不良结局,给家庭和社会增加沉重负担。[4]
治疗原则
预防:严格掌握促排卵药物应用的适应证。在诱导排卵周期中如有大于3个1.5cm的卵泡发育时,应取消治疗周期。在辅助生殖技术中选择高质量胚胎,改进子宫内膜的容受性,减少胚胎移植的数目。减胎术:减胎术是多胎妊娠发生后的一种补救措施。减胎术包括经引导和经腹部两种途径。对于较早期(孕7周左右)的胚胎采用经引导B超引导下胚胎吸引;对于较大胚胎采用经腹部穿刺、胚心部位注射10%KC1致死的方法。妊娠物会逐步被完全吸收或者形成纸样儿,在分娩时排出。出现双胎数学综合征时,应及早行胎儿镜手术。妊娠期处理:孕期应加强营养,增加热量、蛋白质、矿物质、维生素及需要脂肪酸的摄入,并适当补充铁剂及叶酸。孕中期后,多卧床休息,可增进子宫血流量而增加胎儿体重;减低子宫颈承受的宫内压力而减少早产发生率。加强产前检查,及时发现与治疗并发症,如贫血、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等。分娩期处理:根据母体情况、胎位、胎儿体重、宫颈情况等综合分析后,决定分娩方式,降低围产儿死亡率。产后加强宫缩,预防产后出血。
参考资料:[4]
手术效果
“试管婴儿”的成功率取决于很多方面,除实验室条件、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外,还取决于病人的年龄、内分泌状况、子宫和卵巢条件以及有没有其他的疾病等等,这都是影响成功率的因素。而女方年龄是一个最大的影响因素。在25岁到35岁的女性试管婴儿的成功率要高于30%—40%的平均水平,有的能达到50%,或者更高一些,但是到了35岁以后成功率逐渐下降,到40岁只达到20%左右。[5]
作用意义
试管婴儿与自然孕育的婴儿相比,虽存在某些需要进一步研究的不同,但没有实质性的差异,对人类的繁育具有重要意义,是20世纪以来的一项最伟大的医学成就。[1]
发展历史
试管婴儿的研究有着漫长的历史。早在20世纪40年代,科学家就开始进行动物实验。1947年,英国《自然》(Nature)杂志曾报道了将兔卵回收转移到别的兔体内借腹生下幼兔的实验;1959年美籍华人生物学家张民觉把兔子交配后回收的精子和卵子在体外受精结合,并将受精卵移植到别的兔子的输卵管内,借腹怀胎,生出正常的幼兔,这一实验使张民觉成为体外受精研究的先驱,他的动物实验结果为后来人的体外受精和试管婴儿研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1]
1960至1961年,一名意大利人完成了几枚试管胚胎的培育,其中的一枚存活了将近60天。但这一初步成功的实验由于天主教会的干预而终止,因为完全与性交脱钩的试管授精生殖是不为天主教允许的。张民觉在意大利找不到开展研究的条件,于是移师英国。20世纪60年代,英国剑桥大学科学家罗伯特·爱德华兹(Robert Edwards)与帕特里克·斯特普托(Patric Steptoe)合作成立世界上第一个体外受精研究中心,他们先从母体卵巢内取出成熟的卵子和精子经体外受精、培养,分裂成2~8各分类球或胚泡期时,再移植到女性子宫内着床,发育成胎儿,直至分娩。整个过程促排卵、卵子采集、卵子体外受精与培养、胚胎移植等步骤。[1]
1978年7月25日深夜11时47分,世界上第一例试管婴儿在英国奥德姆总医院诞生,她的名字叫露易丝·布朗。[1][6]此后,在印度、英国、澳大利亚等国陆续诞生了国家首例试管婴儿,其中中国第一例试管婴儿诞生于1985年4月16日的台湾地区。国际辅助生育技术监控委员会的研究显示,1990年全球约有9.5万名试管婴儿,2000年增至100万,2007年达250万,至2013年达200万,2016年以后达到600万左右。2016年,中国出生人口1723万,其中通过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人口超31万,约占1.7%。2018年国际辅助生育监控委员会发布的一项数据称:全球有超过800万试管婴儿降临人世。[1]2021年11月,最新研究嵌合胚胎也能成功诞生试管婴儿,发表在《美国人类遗传学杂志》上的一项研究表明,许多因染色体异常而被丢弃或降级的胚胎有可能导致成功怀孕。这些发现可能对接受IVF的人有重要意义。[7]

2022年5月,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支持“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浙江将制定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等治疗不孕不育的辅助生殖相关技术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适时将其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试管婴儿”费用进医保的话题再次被关注讨论。[8]同年8月2日,世界首例基于家系遗传信息的PGT-P试管婴儿在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诞生,这也标志着中国在多基因遗传病源头防控上迈出了重要一步。[9]2023年10月,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消息,《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正式发布。《通知》提出,将“取卵术”等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10]2024年12月16日,美国一家致力于女性生殖健康的生物科技公司Gameto宣布,全球首例使用Fertilo受孕的婴儿成功在秘鲁利马出生。[11]
技术历史
试管婴儿技术的发展历史,中国学术界将之划分为以下4代:[1]
第一代,把镜子和卵子分别取出,放在实验室一种特制的培养液中过夜。受精卵在经过这个短期发育后,再移植到母体的子宫内。其成功的前提是男女双方必须具备健康的精子和卵子。这一代被喻为“媒人介绍,自然完婚”。由爱德华兹研究成功的就是第一代试管婴儿。[1]
第二代,在显微镜下取单个精子,将它注射到卵细胞质内,使卵细胞受精,然后经过短期发育再移植到母体的子宫内。1992年比利时首告成功。此项技术将试管婴儿的成功率由20%提高至50%以上,主要适用于男性弱精导致的不育。这一代被喻为“包办婚姻”。[1]
第三代,取出一个女性的10各卵子,分别让它们在体外与丈夫的精子结合,发育成10个胚胎。当其发展到一定阶段,通过分子遗传手段进行分析,将没有遗传缺陷的正常胚胎送入子宫孕育,确保生出的孩子正常,适用于有遗传缺陷不能生育的人。这一代被喻为“试婚”。[1]
第四代,一个女性A由于年龄、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获得质量好的卵细胞,将其卵细胞的细胞核取出,移植于另一年轻、健康的女性B的去核卵细胞内,重新组成一个正常细胞,然后让这个新造成的卵细胞与A丈夫的精子在试管中受精,重新植于A的子宫内。由于这一技术出现了核移植,同时也意味女性的育龄大大延长,涉及深层次的法律、伦理问题,学术界存在争议。[1]
诞生记录
| 时间 | 国家及地区 | 性别 | 备注 |
|---|---|---|---|
| 2024年12月16日 | 秘鲁利马 | - | 全球首例使用Fertilo试管婴儿 |
| 1995年2月6日 | 中国 | 女 | 中国第一例冻卵胚胎试管婴儿 |
| 1992年6月2日 | 中国 | 男 | 中国第一例赠卵试管婴儿 |
| 1989年8月26日 | 中国 | 男 | 中国第一例三胞胎试管婴儿 |
| 1988年3月10日 | 中国甘肃 | 女 | 中国第三例试管婴儿(中国大陆首例) |
| 1986年12月 | 中国香港 | 女 | 中国第二例试管婴儿 |
| 1985年4月16日 | 中国台湾 | 男 | 中国第一例试管婴儿 |
| 1984年1月16日 | 澳大利亚 | 四男 | 世界第一例男性试管四胞胎 |
| 1983年6月8日 | 澳大利亚 | 二男一女 | 世界第一例二男一女试管三胞胎 |
| 1983年5月20日 | 新加坡 | 男 | 新加坡东南亚第一例试管男婴 |
| 1982年9月27日 | 瑞典 | 女 | 瑞典第一例试管女婴 |
| 1982年9月22日 | 以色列 | 女 | 以色列第一例试管女婴 |
| 1982年6月15日 | 英国 | 女 | 英国同一妇女第三例试管女婴 |
| 1982年2月24日 | 法国 | 女 | 法国第一例试管女婴 |
| 1982年1月20日 | 希腊 | 女 | 希腊第一例试管女婴 |
| 1981年11月22日 | 英国 | 男 | 英国同一妇女第二例试管男婴 |
| 1981年10月19日 | 英国 | 女 | 英国第一例试管黑白混血女婴 |
| 1980年6月23日 | 澳大利亚 | 女 | 澳大利亚第一例试管女婴 |
| 1978年11月14日 | 英国 | 男 | 英国第一例试管男婴 |
| 1978年10月3日 | 印度 | 女 | 印度第一例试管女婴 |
| 1978年7月25日 | 英国 | 女 | 世界上第一例试管婴儿 |
参考资料:[1][12][13][11]
健康问题
关于试管婴儿是否与自然孕育的孩子一样健康和正常,学术界的研究有不同的结论。欧盟2003年公布跟踪的调查报告称,试管婴儿和自然孕育出生的孩子一样健康,在身体、智力、心理发展及社交能力等方面都很正常。美国2009年的一项较大规模的研究也得出了和欧盟一样的结论,试管婴儿和自然孕育的孩子并无实质性差异,他们在成长过程和成人后与其他人一样有不错的工作和正常的家庭生活。世界上第一例试管婴儿路易斯·布朗于2004年9月4日与银行保安员韦斯利·姆林德(Wesley Mlinde)喜结连理。婚后,布朗未借助任何科学手段而自然妊娠,于2006年12月20日生下一名健康男孩,说明试管婴儿与自然孕育的孩子成人后没有任何差异。[1]
但另一些研究却并不乐观。2008年,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流行病学专家杰里塔·里夫惠斯(Jennita Reefhuis)等在2008年11月份的《人类生殖》(Human Reproduction)期刊上发表文章称:试管婴儿存在先天性缺陷的可能性是普通婴儿的2~4倍。试管婴儿发生先天性心脏缺陷的可能性是普通婴儿的2~3倍。天生唇裂的风险是普通婴儿的2倍,先天肠胃缺陷的风险是普通婴儿的4倍。瑞典隆德大学本格特·卡伦(Bengert Kallen)等在美国《儿科》(Journal of Pediatrics)杂志2010年8月发表的一项大规模研究结果,显示试管婴儿早期罹患癌症的危险比正常儿童高42%。研究人员分析了26000多名试管婴儿的资料,并与其癌症诊断记录进行对比研究,发现53个孩子(从较小年龄至19岁)罹患癌症,比预期的33例癌症高出13例,即使排除良性肿瘤的可能,试管婴儿的癌症发生率仍高出自然孕育的婴儿34%。2013年,西澳大利亚大学的汉森(Janssen)等在《人类生殖新进展》(Human Reproductive Update)杂志发表文章称,他们对1978~2012年出生的92671名试管婴儿和3870760名自然孕育的孩子进行对比研究,发现前者有相对较高的出生缺陷,相对危险度为1.32,而主要出生缺陷(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脑积水、唇裂、先天性听力障碍等)的危险性更高,相对危险度达1.42。但做这些研究的人也谨慎地表示,并不能确定这些试管婴儿的问题是由于辅助生殖技术所致,还是精子和卵子本身的质量所致。例如,瑞典隆德大学卡伦也承认,试管婴儿患癌症的危险性高可能与人工授精过程本身无关,更可能跟不孕女性有关,即与不孕不育本身有关,或由早产、婴儿出生体质等出生并发症造成的。[1]
英国伦敦大学学院阿拉斯泰尔·萨克利夫(Alastair Suteliffe)等在2013年11月《新英格兰医学杂志》(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发表其一项研究报告,称对1992至2008年出生的10万名试管婴儿,与英国全国儿童肿瘤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对比,发现试管婴儿罹患白血病、神经母细胞瘤、视网膜母细胞瘤、中枢神经系统肿瘤等常见儿童癌症的风险,与自然受孕出生的儿童相比没有不同,但确实发现,试管婴儿罹患肝母细胞瘤与横纹肌肉瘤的风险略有增高。然而,这些是比较罕见的儿童肿瘤,从绝对风险看,试管婴儿患这两种肿瘤的概率很小。一些研究发现,与自然孕育的婴儿相比,试管婴儿在3岁以后罹患癌症的风险呈下降趋势。[1]
伦理问题
因为试管婴儿技术本身存在缺陷,决定了这一技术的应用也是存在风险的。例如,为了获得较多的成熟卵子,都会对患者使用促排卵药物,这可能会导致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引起卵巢功能早衰,同时也可能增加卵子携带变异基因的概率,而且取卵过程本身也存在对女性身体造成损伤或感染的可能。此外,为了提高试管婴儿的受孕成功率,大多采用一次植入多个胚胎的方法,这将会导致多胎率上升,而多胎会增加婴儿早产、体重过轻、孕妇并发症的风险。如果胚胎植入后有不止一个胚胎在正常发育,可以通过人为减胎来降低多胎率,但是减胎过程本身也同样是存在风险的。与此同时,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表明试管婴儿比普通婴儿先天缺陷率高,或在智力发育方面有差异。但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尤其是用卵胞质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来实现体外受精时,确实增加了将精子携带的缺陷基因遗传给后代的风险。[1]
对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技术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胚胎移植前染色体筛查、胚胎植入前单体型连锁分析技术,都是基于对多细胞胚胎中的一个卵裂球作遗传诊断后的判断。但是由于胚胎染色体镶嵌型现象的存在,所以诊断的风险在于选取的那一个细胞是否能真实反映整个胚胎的特性。假阴性结果会导致误选畸形胚胎,而假阳性结果会导致正常胚胎被弃用。更何况,植入前遗传学诊断及其衍生技术并非能够解决所有基因缺陷的检测,理论上的意义有时在实际应用中则会产生意想不到的结果。早期胚胎发育时生物体表观遗传学发生巨大复杂变化的关键时期,经历不同处理的体外受精的受精卵,其胚胎发育的表观遗传学的细微的差异均可能对胚胎发育及胚后成体发育产生重要影响,而这方面目前缺乏相关的研究报道(截至2020年)。[1]
即便试管婴儿这项技术获得了诺贝尔奖的肯定,宗教人士仍然认为它在某些方面违背了人类伦理,比如那些在体外受精过程中多余出来未经使用的胚胎的命运。那些多于胚胎或被销毁或被无限期冷藏,如果认为精子与卵子结合是生命的开始,那么销毁胚胎无疑就是对人类生命的扼杀。[1]
体外受精技术创立的初衷是帮助那些已婚不孕家庭得到后代,可是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应用面的拓展。体外受精在越来越广泛的人群中得到应用。它使得婚姻和繁育后代之间不再存在必然联系。在某些国家,同性恋夫妇、未婚女性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后代。而且,在体外受精技术中,卵子提供者与受孕者可以是不同的人,导致产下的试管婴儿可以有两位母亲。由此将形成新的家庭模式和社会人群,并造成家庭情感纷争与家庭财产归属的混乱。[1]
试管婴儿技术的广泛运用催生出了规模庞大的买卖市场,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地下精子库、卵子库、胚胎存放冷库和代孕母亲群体等盛行,更有所谓的名人精子库、博士精子库来误导患者。这些来源不明的精子和卵子,质量无法保障,大大影响人口素质。[1]
相关事件
2024年5月,为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上海市医保局会同人社、卫健部门印发《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将“取卵术”等12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14]
参考资料 14
- 参考 1
-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 鄂州市健康卫生委员会
- 参考 3
- 参考 4
- 初秋是最佳怀孕季?试管婴儿和季节没啥关系 — 人民网
- 世界上第一个“试管婴儿”露易丝 — 新民周刊
- 最新研究:嵌合胚胎也能成功诞生试管婴儿 — 北青网
- 海报时评丨“试管婴儿”进医保,需要行业和医保相向而行 — 海报新闻
- 首例PGT-P试管婴儿诞生 — 健康报
- 广西:做试管婴儿可纳入医保 — 中国青年报
- 【#全球首例下一代体... — 新浪微博
- 青海首例试管婴儿降临人间 是一对龙凤双胞胎 — 新浪网
- 31年前出生的中国大陆首例试管婴儿,当妈妈了! — 新华网
- 上海官宣:做试管婴儿可医保报销 — 上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