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法学

法学专业(本科学科代码:030101K),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个本科专业,以法律、法律现象、法律相关问题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为研究对象的人文社会学科,属于法学类,一般修业年限为四年,考核合格符合规定条件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4][6]法学专业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7]系统学习法学专业基础理论,并掌握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毕业后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熟悉国际规则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2]毕业生作为法律专业人员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立法机关、党政机关、公、检、法等部门和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8]

法学专业(本科学科代码:030101K),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个本科专业,以法律、法律现象、法律相关问题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为研究对象的人文社会学科,属于法学类,一般修业年限为四年,考核合格符合规定条件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5][7]

法学专业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8]系统学习法学专业基础理论,并掌握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毕业后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熟悉国际规则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3]毕业生作为法律专业人员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立法机关、党政机关、公、检、法等部门和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9]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

天津大学法学专业开办时间最早。该校前身天津中西学堂头等学堂在1895年创办时就开设了“律例学门”(后改名为北洋大学法律系),但法科的经办到1920年就彻底中断。[7]

从历史延续性来看,开办法科时间最久的是北京大学,该校法科溯源于19世纪60年代后期京师同文馆开设的“万国公法”,复办京师大学堂后至少自1910年起正式开办法科分科大学,并设置法律学门,从那以后,除1952年至1954年因院系调整被短暂撤销外,法科从未中断。[7]由中国共产党创办的法学专业持续时间最长的是吉林大学,教育部法学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上显示其设置时间是1948年。[7]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

这个时期总的特征是废旧立新。调整课程内容和教学要求;引入苏联的“专业”概念重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这个时期确定的法学教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奠定了新中国法学教学制度的基础。[7]

1949年,中央批准设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952年,西北大学成立了司法专修科,全国共有“三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律系)加一个司法专科(西北大学司法专科)。[10]1952~1953年,院系进行了大调整,形成“四院”,即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现在华东政法大学)、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四个政法学院。[11]

1963年教育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全国政法教育工作会议,制订了《法律专业四年制教学方案(草案)》,强调学校必须以教学为主,学生以学习为主。中国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在体例结构和内容要素上基本定型。[7]“四院”虽然之前有几次的院系合并发生,由“四院”变成“三院”(北京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西南政法学院),但1963年后恢复为“四院”(但成员发生变化,前“四院”没有西北;后“四院”没有中南);而“四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和北京大学法律系)格局自1958年后保持不变。[12][10]

恢复重建期(1977-1985年)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央迅速着手开始中国法学教育的恢复重建工作。1977年恢复高考招生制度,同年北京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学院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获批复办或招生。1978年中共中央在《批转〈第八次全国人民司法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中提出:“恢复政法院校,培养司法人才”,随后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恢复招生。1979年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恢复法律系,法学教育的“五院四系”由此形成。截至1985年年底中国恢复和批准设立法学本科专业的大学共计143所,包括中国一流的重点综合大学、法律专业单科大学与省属重点大学、民族大学。总体来看,这一时期法学教育机构数量不多,办学层次主要是本专科教育,招生规模不大。[13]期间分别在1978年、1981年、1983年对法学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进行修订。[7]

积聚发展期(1986-2000年)

这一时期举办法学专业的高校呈现由点到面的态势,东部沿海和多类型高校表现积极。1986-1991年有18所大学新设了法学专业,分布在14个省、市、自治区,其中沿海地区和发达城市最为积极,民族类院校增设法学专业的势头强劲(累计有8所,民族类院校增设法学专业的有4所),理工类、财经类大学各3所。1992-1996年有74所大学新设法学专业。1997-2000年有69所高校新设了法学专业。经过15年的发展,办学机构达到了204所。[13]并从此阶段开始,法学专业教学制度由过去的制(修)订和实行全国统一的指导性培养方案,改为逐步转向建立统一的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7]1998年,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法学专业本科代码为030101。[14][15]

迅速扩张期(2001-2007年)

中国从1999年开始大规模高考扩招。在此背景下,法学教育机构也迅速扩张。2001-2007年新设法学专业的高校有402所,相当于1977-2000年23年间总量的两倍,使开设法学专业的高校总量达到了606所。从类别上看,民办独立学院是第一主力,有141所(占2001-2007年新设法学专业高校总数的35%);第二主力是理工科大学,有109所(占2001-2007年新设法学专业高校总数的27%);第三主力是设在地级市的省属师范学院和少数师范类大学,有50所(占2001-2007年新设法学专业高校总数的12%);其他新设法学专业的院校有少量增长。随着高校数量迅速增加,招生人数也成百倍增长的态势。仅以2005年为例,全中国普通高校法学本科招生70355人,是1997年的366.4倍。[13]

调整发展期(2008年后)

法学教育规模的扩张带来就业率下降,从2010年起连年被教育部红牌预警。[13]在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法学专业被确定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即报考学科专业代码后带“K”字母),学科代码为030101K。[13][15]全中国新设法学专业的高校从2008年至2018年仅有少量增加(从606所增至617所),招生规模稳定在8万人左右。中国教育部于2018年4月制定了《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法学本科国家标准》),首次在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规范、教师队伍、教学条件、教学效果和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提出了系统的标准要求,成为中国新时代法学教育规范化、正规化发展的基本遵循。[13]

2021年5月19日,《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年版)》修订发布。新修订的《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年版)》,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地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纳入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8]

学制学位

法学类专业基本学制为四年,各高校可在四年制模式基础上,实行弹性学制,但修业年限不得低于三年。完成法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规定条件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16]

培养目标

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熟悉国际规则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为适应国内外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法学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可以定期进行评估与修订。[3]

知识要求

了解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牢固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并形成合理的整体性知识结构。[3]

能力要求

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本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具备将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专业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具备利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创新创业实践的能力;具备较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外语能力。[3]

素质要求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法学类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健全的职业人格、强烈的法律职业认同感,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备健康的心理和体魄。[3]

总体框架

法学类专业课程总体上包括理论教学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法学类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一般不超过160学分,其中实践教学累计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15%。[3]

理论教学课程

理论教学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通识课和专业课等课程类型。其中专业课程,各学校可根据自身培养目标与特色,设置专业必修课程学分。专业选修课程应当与专业必修课程形成逻辑上的拓展与延续关系,并形成课程模块(课程组)供学生选择性修读。可以自主设置专业选修课程体系。鼓励开发跨学科、跨专业的新兴交叉课程与创新创业类课程。法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采取“1+10+X”分类设置模式。[3]

课程类型要求和具体课程
思想政治理论课法学本科专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全面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方案。[3]
通识课根据法学本科专业的特点和社会实际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通识课程学分。通识课程应当涵盖外语、体育、计算机课程,并从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方面均衡设置。[3]
专业课
(“1+10+X”分类设置模式)
“1”指“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
“10”指法学专业学生必须完成的10门专业必修课,包括: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和法律职业伦理
“X”指各院校根据办学特色开设的其他专业必修课,包括: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证据法和财税法,“X”选择设置门数原则上不低于5门
资料整理自[3]

实践教学环节

注重强化实践教学。在理论教学课程中应设置实践教学环节,改革教学方法,强化案例教学,增加理论教学中模拟训练和法律方法训练环节,挖掘充实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3]

实验、实训和专业实习

根据专业教学的实际需要,利用模拟法庭法律诊所、专业实验室、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组织专业实习,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实训和专业实习课程应当制定教学大纲,明确教学目的与基本要求,明确专业实习的主要内容以及学时分配。专业实习时长不得低于10周。[3]

社会实践

根据本专业实际需要,组织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了解社会生活,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增强其社会活动能力。社会实践时长不得低于4周。[3]

毕业写作

毕业论文(设计)法学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可采取学术论文、案例分析、毕业设计、调研报告等多种体裁形式完成。论文选题应加强问题导向。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结合社会实践以及经济、社会现实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应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与专业知识。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应为本科生确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本专业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可聘请专业实务部门有关人员共同指导。指导教师应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在选题、开题、撰写等各个环节的指导和检查,强化学术规范。[3]

就业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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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介绍

深造方向

中国国内升学读研可选择保研也可以选择考研。法学本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包括“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两类,只有本科专业为法学的学生才可就读法学硕士,而法律硕士本科专业法学或非法学的同学都可以申请。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的学制通常为2到3年,不同学校要求不同。[17][18][19]

如果选择在法学类专业内继续深造,则研究生阶段的专业方向一般会根据具体的部门法进行细分,包括民法(合同法、债法等)、商法(公司法、证券法、银行法等)、刑法、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证据法等)、法理学与法律思想史、宪法与行政、,国际公法、国际经济贸易法等众多方向。如果跨专业读研,法学本科专业学生较多选择经济、金融、管理等方向。法学本科背景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跨专业升学的竞争中比较有优势。[17]

部分法学本科专业毕业生会选择出国深造,继续攻读法学专业或者改读商科专业,美国英国等国家是出国深造的主要选择。法学专业出国深造主分为LLM(mastroflaws,一年制法学硕士学位)和JD(jurisdoctor,三年制法律博士学位)两种选择。中国法律体制和英美法系国家法律体制差异明显,多数学生在国外完成学业后一般会选择留在当地考取律师执照,并继续在国外工作。[17]

就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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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就业方向

毕业生作为法律专业人员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立法机关、党政机关、公、检、法、司等部门和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9]法学本科专业毕业生主流就业方向基本为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务、公检法(公务员)等与法律有关的工作。本科毕业生就业单位以律师事务所和公司法务部为主,也有少部分同学选择跨行业如券商、银行等就业。[17]

律师事务所分为内资所和外资所,两者人才偏好、业务领域和上升通道等多个方面都有显著差异。律师行业内部分为诉讼律师和非诉讼律师,前者主要业务领域有刑事、民事、商事诉讼及国际仲裁等,后者业务领域主要有资本市场、银行金融、知识产权、外面投资与境内外并购、国际贸易等。[17]

就业新闻

根据《2020年中国法科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报告》发布,其中显示,2020年法科毕业生就业困难的局面仍未改善,西南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法学院就业率均低于全校平均水平,武汉大学法学院就业率则更为惨淡,以63.87%的就业率全校垫底。[20]

2023年6月正式发布的2023年版就业蓝皮书(包括《2023年中国本科生就业报告》和《2023年中国高职生就业报告》),展示了2023年红黄绿牌专业情况。其中法学专业近五年都被列为本科红牌专业。[21]

教师队伍规模与结构

专业教师队伍应满足专业教学需要。新设法学类专业专任教师人数应当达到本专业核心课程总数的1.5倍以上。原则上,法学类专业一门专业必修课程应当配备1至2名专任教师任主讲教师。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应当高于90%。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专任教师队伍应当具有合理的年龄结构。教师队伍中应当包括一定比例的实务部门的专家。专业师生比不得低于1:17。[22][23]

教师专业背景

专任教师应具有5年以上本学科专业教育背景,实践性强的课程的主讲教师应具有实务工作背景或实务经验。教师队伍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教师具有海外留学经历或跨学科教育背景。[22][23]

教师水平要求

专任教师应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成为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应具备广博的专业知识,精通专业理论和方法,具有完成本专业教学任务的知识储备;应深入了解法治实际情况,促进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应具备基本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应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并能够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22]

教学设施

法学专业教学应当具备数量足够和功能齐全的教学设施,包括模拟法庭法律诊所、专业实验室等。专业教学设施应完全开放。特定专业课程应配备该专业所需要的特定教学设施和仪器设备。各高校应与相关实务部门紧密合作开展专业实习,建设一定数量不同类型的实习基地,满足实践教学的需求,并保障学生集体实习比例达到50%以上。新设专业应建设有能基本满足实践教学需要的模拟教学场所和实习基地。[22][23]

信息资源

开设法学本科专业的高校应当要有数量充足、种类齐全的法学类专业纸质和电子图书资源,配备满足教学需要的中文和外文电子资源数据库。信息资源应能满足不同层次和阶段学生的学习需求,满足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需要。[22][23]

教学经费

要切实保障法学类专业的教学经费投入。教学经费专指在专业教学各个环节发生的资源建设费、教学运行费与教学评估费。在保证生均年日常教学经费不少于1400元的基础上,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而稳定增长。教学经费不得用于其他用途。[22]

开设院校

地区开设院校北京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外交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北方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林业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北京工业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建筑大学北京物资学院中华女子学院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农学院北京城市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中央民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商业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天津仁爱学院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中国民航大学河北河北大学河北经贸大学燕山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地质大学河北工程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河北农业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唐山师范学院石家庄学院唐山学院华北科技学院沧州师范学院邢台学院廊坊师范学院河北金融学院燕京理工学院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燕山大学里仁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山西山西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太原科技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大同大学太原师范学院长治学院运城学院忻州师范学院山西警察学院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中北大学山西工学院辽宁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东北大学沈阳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工业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大连海洋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连民族大学大连大学沈阳大学渤海大学辽宁科技大学沈阳工程学院大连财经学院沈阳城市学院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大连理工大学沈阳建筑大学大连民族大学辽宁理工学院-吉林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延边大学吉林财经大学吉林警察学院长春工业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北华大学长春师范大学通化师范学院白城师范学院长春财经学院长春人文学院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黑龙江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齐齐哈尔大学佳木斯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哈尔滨学院大庆师范学院黑河学院黑龙江财经学院哈尔滨工程大学---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关学院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商学院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上海海事大学---江苏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审计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河海大学常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江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工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通大学淮阴师范学院江苏警官学院盐城师范学院江苏海洋大学无锡学院苏州城市学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无锡太湖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浙江宁波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温州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大城市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嘉兴大学浙江万里学院温州理工学院嘉兴南湖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公安海警学院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浙江大学--安徽安徽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建筑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工业大学阜阳师范大学皖西学院安徽工程大学安庆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安徽科技学院皖南医学院淮南师范学院巢湖学院铜陵学院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合肥经济学院福建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华侨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闽南师范大学福建江夏学院闽江学院福建工程学院福建警察学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仰恩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阳光学院福建工商学院---江西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华东交通大学东华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大学景德镇陶瓷大学南昌航空大学江西农业大学井冈山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宜春学院上饶师范学院赣南医学院九江学院赣南科技学院赣东学院江西警察学院南昌理工学院南昌交通学院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青岛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济南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政法学院山东理工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建筑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山东工商学院齐鲁工业大学鲁东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聊城大学临沂大学潍坊医学院山东交通学院德州学院潍坊学院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山东大学(威海)烟台理工学院泰山科技学院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河南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工业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理工大学郑州轻工业大学信阳师范学院中原科技学院洛阳师范学院河南科技学院安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周口师范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商丘师范学院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许昌学院河南警察学院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黄河科技学院郑州工商学院郑州经贸学院信阳学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安阳学院新乡工程学院郑州西亚斯学院南阳理工学院信阳师范大学--湖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农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大学武汉工程大学三峡大学长江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武汉科技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江汉大学湖北民族大学黄冈师范学院湖北文理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工程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文华学院武汉东湖学院武昌首义学院武汉学院武汉工商学院汉口学院武昌理工学院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湖北恩施学院武汉文理学院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武汉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湖南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工商大学湖南工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吉首大学湖南理工学院湖南农业大学长沙学院邵阳学院南华大学衡阳师范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湖南科技学院怀化学院湘南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湖南警察学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湘潭大学兴湘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湘潭理工学院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广东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财经大学汕头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广东警官学院惠州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广东海洋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五邑大学岭南师范学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韩山师范学院肇庆学院嘉应学院韶关学院广州航海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广州新华学院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广州商学院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广东培正学院东莞城市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重庆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工商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文理学院重庆三峡学院重庆城市科技学院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南石油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华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成都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攀枝花学院内江师范学院乐山师范学院宜宾学院四川文理学院西南民族大学成都文理学院武警警官学院西南医科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四川民族学院-陕西西北政法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财经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工程大学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大学榆林学院宝鸡文理学院西安培华学院陕西科技大学--内蒙古内蒙古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赤峰学院呼伦贝尔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财经学院南宁师范大学玉林师范学院梧州学院广西警察学院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桂林学院-海南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三亚学院-贵州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贵阳学院贵州医科大学贵州警察学院贵州黔南科技学院贵州黔南经济学院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贵州人文科技学院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贵阳康养职业大学--云南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昆明医科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大理大学西南林业大学曲靖师范学院玉溪师范学院普洱学院云南警官学院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昆明城市学院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西藏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大学--甘肃兰州大学甘肃政法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财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甘肃农业大学河西学院天水师范学院陇东学院兰州工商学院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甘肃民族师范学院---青海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宁夏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新疆新疆财经大学石河子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农业大学塔里木大学伊犁师范大学喀什大学新疆理工学院新疆政法学院新疆警察学院新疆科技学院新疆大学

截至2024年5月,阳光高考网站列有620所大学院校开设本科专业,参考资料整理自[24]

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

2023年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法学评级A+的学校共有12所,评级为A的学校共有50所,其中12所A+高校的专业排名依次为:[25]

序号学校国家重点建设计划城市总分学校条件学科支撑专业生源专业就业专业条件1中国政法大学双一流/211北京81AA+AA+A+2中国人民大学双一流/985/211北京80.6A+A+A+BA+3北京大学双一流/985/211北京72.4A+A+A+A+A+4西南政法大学-重庆72.3BA+AAA+5武汉大学双一流/985/211武汉71.1A+A+A+B+A+6清华大学双一流/985/211北京67.2A+A+A+A+A7上海交通大学双一流/985/211上海67A+AA+AA+8华东政法大学-上海64.9B+AAA+A+9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双一流/211武汉62.6B+A+AA+-10武汉大学双一流/985/211武汉61.3A+AA+AA11吉林大学双一流/985/211长春61.2AAABA+12厦门大学双一流/985/211厦门60.5A+AA+B+A资料截至2024年4月,整理自[25]仅录前12名,具体可到原址查看

艾瑞深校友会专业排名

艾瑞深2024中国大学法学专业排名(研究型),A++档次的学校6所,A+档次的学校28所;2024中国大学法学专业排名(应用型),A++档次的学校12所,A+档次的学校15所。其中A++的学校排名依次为:[26]

中国科教评价网专业排名

中国科教评价网,2024-2025年法学专业排名(中国大学本科教育专业排行榜)中等级5★+的学校12所,等级5★的学校17所,其中等级5★+的学校的排名依次为:[27]

排 名学校名称等 级1中国政法大学5★+2西南政法大学5★+3武汉大学5★+4中国人民大学5★+5华东政法大学5★+6北京大学5★+7吉林大学5★+8西北政法大学5★+9上海交通大学5★+1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5★+11浙江大学5★+12清华大学5★+2024-2025年法学专业排名等级5★+的学校名单[27]

大类招生

将法学本科专业纳入大类招生体系的高校招生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根据一、二级学科招生模式,将一些具有相似特点或相似属性的部门或专业合并为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例如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它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法律和新闻合并为公共管理大类,统一招生。二是按院系招生的模式,即根据招生方式,学院或系通常招收一个或多个专业类的学生,如西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招收“法类”学生,大二再以分流的形式确定具体细化的法学研究方向。三是通识教育模式,即新生入学后不分专业文科,进入大学进行通识教育,主要学习基础课程,这种模式最大的特点是课程体系的全面改革,所有的课程都经过重新安排和改革,经过一年的学习,又被划分为不同的专业。通识教育模式的代表是北京大学元培学院[28][注1]

选科要求

法学专业(专业代码:030101K)的选科要求,不同高校有不同的规定,同一高校在不同省份也有不同要求。很多大学的法学专业本科通常不提科目要求,但也有部分大学会要求选考特定的科目。例如2024年夏季高考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等在天津市没有选科要求,但北京理工大学则要求要选历史方向的考生才通用报考。而武警工程大学则要求选物理方向的才可以报告。[29][30][注2]

专业培养类型

普通法学专业本科:大多数院校为此种,如湘潭大学[31]

法学专业本科实验班:部分特色院校会根据开展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法学/经济学双学位班等。例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提供法学/经济学专业(双学位班),强调法学思维与经济学思维的融合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国际法实验班等,这些班级通常有更高的选拔标准和更专业或国际化的课程设置。[32][注2]

参考资料 32

  1. 参考 1
  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 — 教育部网站
  3. 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年版) — 教育部
  4. 法学开设院校 — 中国教育在线
  5. 法学专业概况 — 中国教育在线
  6. 法学 — 阳光高考
  7. 参考 7
  8. 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 — 教育部网站
  9. 参考 9
  10. 参考 10
  11. 参考 11
  12. 王健:“五院四系”的由来与未来 — 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
  13. 参考 13
  1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1998) — 教育部
  15. 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 — 教育部网站
  16.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试 行) — 中国矿业大学
  17. 参考 17
  18. 【招生】北京大学法学院2022年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 北京大学法学院
  19. 学术学位研究生 法学 专业学位研究生 法律硕士 — 重庆大学法学院
  20. 光明网评论员:法学院就业率全校垫底?该反思什么 — 光明网时评
  21. 2023年红绿牌专业公布! — 南方医科大学网站地图
  22. 法学学科门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参考框架(2021) —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23. 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
  24. 法学开设院校 — 阳光高考
  25. 2023中国大学专业排名 — 软科排名
  26. 校友会2024中国大学法学专业排名(研究型),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第一 — 艾瑞深校友会专业排名.
  27. 2024-2025年法学专业排名_中国大学本科教育专业排行榜 — 中国科教评价网
  28. 参考 28
  29. 2024年各省市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汇总(陆续发布) — 阳光高考
  30. 天津: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说明 — 阳光高考
  31. 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适用于2022级及以后年级) — 湘潭大学法学院
  3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22年特色班招生报名通知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注释

  1. 模式例举为2020年的情况,具体变动以当年度学校招生简章为准
  2. 具体以学校当年度的招生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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