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四系

中国五所政法院校和四所大学法律系的合称

五院四系

五院四系,是五所政法院校和四所大学法律系的合称,代表了独具中国特色的政法教育组织模式,在中国法学教育界有重要地位,对我国法治建设有重大影响。[0][1]“五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四系”,是指四所综合大学的法律系,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武汉大学和吉林大学的法律系。[0][2]

五院四系,是五所政法院校和四所大学法律系的合称,代表了独具中国特色的政法教育组织模式,在中国法学教育界有重要地位,对我国法治建设有重大影响。[1][2]

“五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四系”,是指四所综合大学的法律系,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的法律系。[1][3]

从1952年到1954年,基本形成了“四院”(北京、华东、中南、西南) “六系”(中国人民大学、东北人民大学、武汉大学、西北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的组织结构;1958年至1963年的重新调整,以北京,西南,西北,华东为“四院”,以北大,人大,吉大,湖北大学为“四系”,1984年中南政法学院再次成立,“五院”并立局面形成。[4]

五院

“五院”的结构是逐渐成型的。“五院”是: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华东政法学院(现在华东政法大学)[1][5]

1952~1953年,院系进行了大调整,形成“四院”,即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四个政法学院。[1]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华东政法学院与中南政法学院被撤销,由“四院”(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和西南政法学院)变为“三院”(北京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和西南政法学)[1]

1963年“四川政法公安学院”恢复为西南政法学院,恢复华东政法学院,政法学院由“三院”(北京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西南政法学院)变“四院”(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西南政法学院)。[6]

1971年,“四院”(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西南政法学院)全部关门。[1]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四院”(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西南政法学院)相继恢复。[1]

1984年,中南政法学院再次成立,“五院”(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西南政法学院政法学院)并立局面形成。[1]

四系

“四系”,即新中国高等院校中的法学专业。[7]

1908年,武汉大学法学院源于创办的湖北法政学堂。[8]

1919年,北京大学法律学门正式更名为北京大学法律系[9]

1930年,改北京大学法律系为北京大学法学院。[9]

1948年,在东北行署成立的东北行政学院(后来改名为吉林大学),是国内最早成立的法学院之一[7][10]

1949年,中央批准设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7]

1952年,西北大学成立了司法专修科,全国共有“三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律系)加一个司法专科(西北大学司法专科)。[7]

1954年4月26日至5月8日,北大法律系和复旦大学法律系恢复设立;西北大学司法专修科改为法律系,“四院”(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和西南政法学院)“六系”(北京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西北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复旦大学法律系)格局形成。[7]

1958 年,武汉大学法律系并入湖北大学复旦大学法律系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全国的法律系减为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湖北大学四个,“三院”(北京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四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和北京大学法律系)格局形成。[7]

1963年华东政法复出,又变为“四院”(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西南政法学院)“四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和北京大学法律系),其中“四系”格局未变。[6]

1979年,武汉大学恢复法律系。[8]

1986年,武汉大学重建法学院。[8]

1988年,吉林大学法律系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吉林大学法律学院。[10]

1988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改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1]

1999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复名暨改建为北京大学法学院。[9]

五院

“五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现已发展成多学科政法类大学。 [1][3]

现名称改制时间前身主管部门所在地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中国政法大学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北京✓-✓西南政法大学1995年西南政法学院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西北政法大学2006年西北政法学院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教育厅西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0年中南政法学院-武汉✓-✓华东政法大学2007年华东政法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参考资料:[12][13][14][15][16][17]

四系

“四系”,是指四所综合大学的法律系,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武汉大学和吉林大学的法律系。[1]

现名称改制时间前身主管部门所在地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北京大学法学院1999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988年[11]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吉林大学法学院1988年吉林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吉林✓✓✓武汉大学法学院1986年武汉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武汉✓✓✓参考来源:[11][5][10][8][9][18]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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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校内景象

中国政法大学(英语: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法大”,英文简称:CUPL。位于北京市,直属于国家教育部,由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12]。中国政法大学是国家重点大学之一,“211工程”重点大学之一,“双一流”大学,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院校之一。[12]

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1960年成为国立重点大学。由于历史原因,1970年中断,1978年恢复。1983年与中央干部政法学校合并,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入选“211工程”,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大学[12]

学校现有海淀区学院路的老校区和昌平区府学路的新校区这两个校区。除了以法学、政治学社会学为中心的传统学科外,还包括经营学、人文学、外语、传播学、法律信息管理学、政治学、行政学等与法学和政治学相关的扩展学科。学校拥有3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7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个学院和26个本科专业。截至2022年,在校本科生9719名,研究生7642名,教学教师1194名。[12]

2022年,中国政法大学位列2022年ABC中国大学排名第35名。[19]法学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政治学为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证据科学入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名单。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9个一级学科参评并全部上榜,其中法学进入A+档。[12][19]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英文名称: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6年-2020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是国家“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同时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1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始创于1948年诞生的中原大学。1953年,中南六省多所高校的财经、政法教育资源经过整合,在中原大学教育资源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后又同中南政法干校、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成为湖北大学。1985年,湖北大学更名为中南财经大学。2000年,中南财经大学与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5年9月被列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1年6月,被列为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13]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分别为南湖校区与首义校区。截至2023年6月,学校设有20个学院(部、中心),开设60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哲学、教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和交叉学科等11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其中包括4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拥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截至2023年,学校现有教职工2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500余人,教师中教授370余人、副教授580余人、博士生导师240余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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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区航拍

法学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法与经济学科群建设方案》获教育部批准。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应用经济学和法学获评 A-,统计学公共管理工商管理获 评 B+,理论经济学获评 B,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农林经济获评 C+,管理科学与工程获评 C。[13][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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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航拍

华东政法大学(英文名称: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缩写为ECUPL),简称华政,是位于上海市的公办政法类大学。学校主管部门为上海市。[21]2016年入选上海市“市属高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试点单位,2017年入选上海市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整体试点校,2018年入选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2019年入选“上海高校课程思政整体改革领航高校”。2020年2个项目获批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2022年入选“上海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4]

华东政法大学建立于1952年6月,长宁区校址是圣约翰大学曾经的办学地址。1958年,学校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校在1963年和1979年两次复建,曾用名为华东政法学院,2007年改名为华东政法大学。[14]

学校现有松江、长宁、普陀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截至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设有19个学院(部),180余个科研机构,[22]教职工1300余人,在校生18000余人。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及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法律、公共管理、金融、社会工作、翻译、新闻与传播、会计等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建有24个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52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26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公共管理2个博士后流动站。[14][23][24]

学校在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2016年学科评估中,法学获评A级,政治学获评B级;2018年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法律硕士专业获评A档。2018年,学校被遴选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25]

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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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航拍

西南政法大学(英文名: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缩写为:SWUPL)简称:西政,所属地区为重庆市,是教育部和当地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政法类高校,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此外,学校还是国务院确定的中国首批重点大学与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院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26][27]

1950年创建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的前身;1953年,西南政法学院挂牌成立,由前身与多所院校的法学院合并而成;随后在1978年,由国务院批准,被确立为全国重点大学;1995年,经批准改名为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经由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与教育部批准成为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成为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政法类高校;2017年,被列入重庆市一流学科建设高校。[15]

西南政法大学有沙坪坝校区、渝北校区和宝圣湖校区等三个校区,其中,渝北校区主要用于本科及研究生教育教学,沙坪坝校区承担继续教育和干部培训,宝圣湖校区为科研和创新创业基地。截止2023年4月,学校共有25000余名在校生,2000多名教职工,内设15个学院,29个本科专业,以及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各10个。[15]

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入围A档学科。法学、国家安全学科入选第二轮重庆市一流学科。2018年,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与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一起获评A档。[15]

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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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航拍景象

西北政法大学(英文名称: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西法大,位于中国陕西省西安市,是陕西省省属重点建设大学、陕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作为国家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是政法人才培养国家队的“五院四系”之一,是西北地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全国法学高等教育“立格联盟”和西安高水平有特色高校“长安联盟”的成员单位。[16]

西法大的前身为1937年创办的陕北公学。历经多次调整合并,1958年,合并西北大学法律系后组建西安政法学院,2006年经教育部研究批准,撤销西北政法学院建制,正式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16]

截止至2023年2月,西法大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拥有18个教学单位,35个本科专业,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有入选各类国家级和省级人才工程项目50余人,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和陕西省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等30余人。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2000余人,在校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3900余人、博士研究生130余人。学校先后与近20个国家和地区的70余所高校和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学校获批教育部“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称号。[16][28]

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评级为B+,哲学为C。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为“B+”;法学学科为一流建设学科。[29]2018 年,学校获批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法学学科获批一流建设学科。[30]

西北政法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京大学法学院(英文名称:Peking University Law School)成立于1904年,前身为北京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是北京大学下属二级学院中国历史最悠久的现代法律教育机构之一。[31][32][33][34][35]

北京大学法学院起源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898年,京师大学堂设立刚成立时,便开设法律学课程。随后1904年,京师大学堂首设“法律学门”。1919年,北京大学法律学门正式更名为北京大学法律系。1927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并入北京法政大学。1929年,复设北京大学法律系。1930年,改北京大学法律系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抗日战争爆发后,北京大学法律系并入西南联合大学法商学院。之后在1946年,复设北京大学法学院。新中国成立后,因院系调整,北京大学法学院并入北京政法学院。1948年,在政务院副总理、中央政法委员会主任董必武的直接指导下,复设北京大学法律系。1999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复名暨改建为北京大学法学院。[35][36]

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一流的教学科研条件,教学行政大楼(凯原楼)、科研楼(陈明楼)、四合院(国双庭院)及法柱广场均位于燕园东北角。[9]截至2023年7月,北京大学法学院共有在职教授45名(含院聘教授)、长聘副教授7名、副教授13名,讲师/助理教授10名,多名教师被评为长江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法学院拥有1个专业、国家重点学科4项、博士点10个、一级学科单位硕士点1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截至2022年底北京大学共有本科生6307人,硕士8880人,博士1598人。[37][38][39][40][41]

2020年,在QS世界大学排名榜单中,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排在全球第23位,连续6年稳居大陆地区第1名。[42]

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京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学院(英文名称:Wuhan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源于1908年创办的湖北法政学堂。1979年武汉大学恢复法律系,1986年重建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8]

武汉大学法学院是全国首批获准在法学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博士点和硕士点覆盖了全部的二级学科。学院现拥有1个本科专业、1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法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点,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首批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含全部博士学位学科点)。截至2023年,学院现有在校学生2800余人,其中本科生1000余人,硕士研究生1390余人,博士研究生400余人,留学生60余人。[43][8]

截至2023年,武汉大学法学院有专任教师114人,其中教授57人、副教授40人,博士生导师62人。有34个研究机构,拥有“985工程”国家重点创新基地和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国家高端智库(首批)、2个教育部“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1个国家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1个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1个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研究基地。[8]

学院与法国巴黎十一大、里尔二大,德国哥廷根大学马尔堡大学、萨尔大学,比利时根特大学,荷兰伊拉斯莫斯大学,美国东北大学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英国利兹大学谢菲尔德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等世界知名高校建立了广泛、深入的合作关系。[8]

2017年武汉大学法学学科顺利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在历次国内法学学科评估中均名列前茅,根据2019年度QS全球法学院排名,武汉大学法学学科位列全球第50-100位。[8]

武汉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英文名称: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LAW SCHOOL)是新中国成立后首个正式的高等法律院校,位于北京。创建于1950年。1998年,在全国高校系统中第一个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18]

1988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改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是全国首批获准在法学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博士点和硕士点覆盖了全部的二级学科。学校拥有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含所有二级学科)1个(法学)、国家级重点二级学科4个,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中国第一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含全部博士学位学科点)。学校拥有1个本科专业(法学),1个第二学士专业(知识产权),1个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点。[44]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资雄厚,截至2023年2月,学院有专任教师109人,其中教授61人,副教授41人。其中有43人次获得高层次国家级人才项目;先后有16人次走上“共和国讲坛”,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主讲人;8人荣获中国法学会“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于中国的2个法学类教席均在法学院。[18]

在教育部 2004、2009、2012、2017年四次正式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全国法学学科中均排名第一,并开始身世界一流法学院行列。[44]2005、2014、2018年三次获得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021年荣获全国法学院校中唯一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8]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法学院(英文名称:JILIN UNIVERSITY OF CHINA LAW SCHOOL)始于1948年,位于吉林长春。由中国共产党一手创建并发展的一所专门为培养法律专业人才而设立的高校。1988年,吉林大学法律系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吉林大学法律学院。[10]

吉大法学学科拥有完备的学科体系,为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设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学、人权学共10个博士点,及联办自设法政治学和法经济学两个博士点。法学理论和刑法学为国家重点学科,民商法学为省重点学科,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全国首批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八所院校之一。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获A级评定。[10][45]

吉林大学法学院现有专职教师107名,其中教授58名、副教授29名、讲师20名。学院的老师参与了《宪法》《刑法》《民法总则》等重要法律制度的制订、修订。2017年以来,学院教师在“三大刊”发文二十余篇,承担科研项目三百余项,发表CSSCI论文近五百篇,出版学术著作九十余部,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三十余项。[10][45]截至2023年10月16日,吉林大学法学院与20多所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了学术合作关系。[10]

法学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法理学(上)、国际法学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0]

吉林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法学院

参考资料 45

  1. 参考 1
  2. 参考 2
  3. 参考 3
  4. 参考 4
  5. “五院四系”——直击法学豪门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6. 王健:“五院四系”的由来与未来 — 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
  7. 参考 7
  8. 武汉大学法学院
  9. 学校简介 — 北京大学法学院
  10. 吉林大学法学学科简介 — 吉林大学法学院
  11. 参考 11
  12. 学校简介 — 中国政法大学
  13. 学校简介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4. 学校简介 — 华东政法大学
  15. 学校简介 — 西南政法大学
  16. 西北政法大学简介 — 西北政法大学
  17. 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西北政法学院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的通知 — 教育部网站
  18.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19. 2022年ABC中国大学排行榜权威发布-中国大学排行榜 — 中国大学排行榜
  20. 参考 20
  21. 教育部关于同意华东政法学院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2. 组织机构 — 华东政法大学组织机构
  23. 学科概览 — 华东政法大学发展规划处
  24. 流动站简介 —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
  25. 参考 25
  26. 西南政法大学-学校概况-学校简介 — 西南政法大学
  27. 学校章程 — 西南政法大学
  28. 专业介绍 — 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
  29. 西北政法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 西北政法大学
  30. 参考 30
  31. 2020年QS世界大学法学专业榜单出炉 北大法学院连续六年稳居大陆地区第一名 — 北京大学新闻网
  32. 法学院 — 北京大学招生网
  33. 北京大学法学院官网(英文版) — 北京大学法学院官网
  34. 法学院的故事︱以法为名,塑我丹心——记录“法塑” — 北京大学法学院
  35. 发展简史 — 北京大学法学院
  36. 北京大学法学院
  37. 北大法学学位承载着什么? — 北大法律人
  38. 博士后 — 北京大学法学院
  39. 在职教师 — 北京大学法学院
  40. 招生指南 — 北大招生网
  41. 学位授权点建设 年度报告 — 北大新闻网
  42. QSWorldUniversityRankingsforLawandLegalStudies2020 — QS
  43. 参考 43
  44. 参考 44
  45. 参考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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