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研

保送者直接由学校保送读研究生

保研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保研或推免,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生通过综合考评获得所在高校推荐资格,通过招生高校的复试后录取为研究生的一种形式。[0]研究生推免工作开始于1984年,1992年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名单首次公布,2006年教育部出台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为研究生推免工作提供了管理方法。[0][3]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保研或推免,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生通过综合考评获得所在高校推荐资格,通过招生高校的复试后录取为研究生的一种形式。[1]

研究生推免工作开始于1984年,1992年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名单首次公布,2006年教育部出台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为研究生推免工作提供了管理方法。[1][4]

研究生推免工作包括推荐与接收两个时间上互不交叉的工作阶段。[5]2014年起,推免服务系统成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此系统进行。[6]

基本概念

保研全称: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官方简称为推免。[1][5]

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推荐,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1]

普通推免

一般而言,被视作研究生推免工作始于教育部于1984年印发的《关于做好198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该文件指出,“推荐的对象,仅限于全国重点高校本科应届优秀毕业生,推荐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下,落实到各个专业”。[4]

1992年8月,原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首次公布了“有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硕士生的高校名单”。此时,全国有推免资格的高校约为210所。2002年开始又不断扩增,2003年和2004年分别新增河北工程大学青海大学,2006年一次性增加了20所资格高校,2008年、2010年又继续扩增了32和50所资格高校,2017年新增54所资格高校后,已有31个省份366所高校具有研究生推免资格。[4][7]

2006年,教育部出台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该管理办法对研究生推免工作的推荐、接收、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1]2014年起,教育部进一步完善推免工作,规定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推荐高校也不得对本校推免名额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不得自行设置留校限额或名额。[5]

专项计划

除普通推免外,服务于国家战略的专项推免计划也在逐步发展。1998年,教育部、团中央决定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22所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101人组成研究生支教团前往贫困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扶贫工作,由此开启了研究生推免工作的专项计划[8]2003年起,经教育部同意,北京体育大学开始接收部分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免试读研;2020教育部又增加上海体育学院作为接收单位,接受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免初试申请攻读体育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9][10]2004年,教育部正式启动“农村高中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硕师计划”),开始选拔部分应届本科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扶贫县”)高中任教。[11][4]2015年,教育部出台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规定在部队中荣获二等功及以上的复议人员,符合报名条件即可获得推免资格。[12]

推免管理制度

高等学校推免生的宏观管理工作由教育部负责,包括制订管理办法、分配名额等[1]

高等学校推免生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由省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部门负责。[1]

高等学校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由本校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而校内院(系)的推荐工作学院的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1]

高等学校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则由各招生单位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1]

推免名额分配

截至2023年,中国共有366所高校具有推免资格。[13]

根据2006年教育部出台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由教育部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高等学校推免生名额:[1]

(一)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的推免生比例一般在15%左右(推免生比例即推免生与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比例,下同);

(二)未设立研究生院的“211工程”建设高等学校一般在5%左右;

(三)其他高等学校推免生比例为2%,其中初次开展推荐工作的高等学校,前3年比例为1%;

(四)建设有教育部确定的人才培养基地的高校,单独增加可由学校统筹安排的推免生名额,数量为基地班批准招生人数的50%;

(五)服务国家发展需求的急需专业,其推免名额可适当增加;

教育部可根据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形势,对上述比例做适当调整。[1]

推免工作阶段

研究生推免工作可分为推荐工作和接收工作两个阶段。2014年,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规定推免工作的推荐、接收工作这两个阶段在时间上应互不交叉。时间安排上,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则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互不交叉是指招生单位在推荐阶段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在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5]

推荐条件

高等学校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按下列要求制订推免生的具体条件:[1]

(一)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三)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四)无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五)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必须经过联名推荐和严格审查,并且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七)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1]

推荐工作程序

根据2006年教育部出台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高等学校进行推荐工作需要完成以下程序:[1]

(一)学校按照本办法的原则和规定,制订年度推荐工作实施办法,于推荐工作启动前在校内各院(系)公布;

(二)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三)学校按照规定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择优确定初选名单;

(四)通过初选的学生,要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经院(系)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本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学校将审定的名单在各院(系)和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省级招办按照有关规定核查《推免生登记表》,并加盖公章。[1]

接收名额

根据2006年教育部出台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设有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接收本校推免生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推免生总数的65%,其中地处西部省份或特殊类型的高等学校,上述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75%。[1]

接收程序

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一)招生单位在网上公布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和预计人数;

(二)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向报考的招生单位提交《推免生登记表》及有关材料;

(三)招生单位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四)招生单位对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复试。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的由招生单位通知该考生。[1]

基本情况

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5]

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以及查询保研相关政策信息。[14]

推免服务系统操作流程

推免工作需要全程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以下为系统操作流程(2022年):[15]1.注册学信网账号并登录系统;2.填报个人资料;3.网上支付报名费;4.填报志愿;5.复试;6.查看并确认待录取通知。[15]

推免生需要提前准备的个人信息

推免生使用推免服务系统需要提前准备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照片、户口档案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联系方式、报名信息。[16]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证件号码、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户籍所在地等;

个人照片: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

户口档案信息: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家庭主要成员、档案所在地、档案所在单位等;

学习工作经历:学习与工作经历、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和著作、所受奖励或处分、作弊情况等;

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等;

报名信息:招生单位、院系所、专业名称、学习方式、研究方向、导师姓名等。[16]

常见推免材料

以下为申请推免所需的常见材料类别,具体情况需要参照招生单位要求准备。推免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17]

1.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2.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

3.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

4.学术成果;

5.各类荣誉、表彰、奖励证书。[17]

学校类型分布

截至2023年,教育部规划建设的114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均具有推免资格。按学校类型来看,推免资格院校最多的学校类型为理工类和综合类大学,数量为99所,拥有推免资格最多少的学校类型为民族类和体育类高校,数量为5所。从学校的归属来看,共有98所部委直属高校具有推免资格,其中教育部直属的76个院校均在名单之中,而拥有推免资格的地方高校数量则为268所。此外,截至2023年,这366所推免资格院校中大部分院校都建设有博士点,仅有20所院校没有博士点。[4][13]

地区分布

截至2023年,推免资格院校分布数量最多的三个地区分别是华东地区(99所)、华北地区(83所)、东北地区(48所),数量最少的是华南地区,只有25所。而从各省级行政区的对比来看,北京市拥有的推免资格院校最多,数量为45所,比第二名的江苏省多出20所。从省份内部来看,有82所推免资格院校位于58个非省会城市,大部分具有推免资格的院校位于省会城市中,其中西安和南京两个城市拥有的推免资格院校最多,为16所。[4][13]

地区学校地区学校地区学校地区学校
北京市(45所)北京大学河北省(11所)河北大学上海市(19所)复旦大学湖北省(16所)武汉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河北工程大学同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清华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上海交通大学武汉科技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长江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华北理工大学上海理工大学武汉工程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北农业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北京理工大学河北医科大学东华大学武汉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河北师范大学上海海洋大学湖北工业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华中农业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燕山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河北经贸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河北中医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湖北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山西省(10所)山西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北京建筑大学太原科技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武汉体育学院
中国农业大学中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三峡大学
北京协和医学院山西农业大学上海音乐学院湖南省(11所)湘潭大学
首都医科大学山西医科大学上海大学吉首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山西师范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湖南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山西财经大学江苏省(25所)南京大学中南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山西中医药大学苏州大学湖南科技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内蒙古自治区(5所)内蒙古大学东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湖南农业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江苏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湖南师范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辽宁省(33所)辽宁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华大学
外交学院大连理工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广东省(16所)中山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河海大学暨南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江南大学汕头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东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辽宁科技大学江苏大学华南农业大学
中国音乐学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广东海洋大学
中央美术学院沈阳化工大学南通大学广州医科大学
中央戏剧学院大连交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
北京电影学院大连海事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华南师范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大连工业大学徐州医科大学深圳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沈阳建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广州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沈阳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五邑大学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大连海洋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医科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连医科大学南京体育学院南方医科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辽宁中医药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南方科技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沈阳药科大学扬州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7所)广西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浙江省(11所)浙江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天津市(13所)南开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
天津大学渤海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广西医科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东北财经大学温州医科大学广西师范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鲁迅美术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广西艺术学院
天津理工大学吉林省(10所)吉林大学浙江师范大学重庆市(8所)重庆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延边大学杭州师范大学重庆邮电大学
天津中医药大学长春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重庆交通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东北电力大学中国美术学院重庆医科大学
天津外国语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宁波大学西南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吉林农业大学安徽省(11所)安徽大学重庆师范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
天津体育学院东北师范大学合肥工业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福建省(8所)厦门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四川省(15所)四川大学
华侨大学吉林财经大学安徽理工大学西南交通大学
福州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安徽农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福建农林大学-郑州大学安徽医科大学西南石油大学
集美大学-河南理工大学蚌埠医学院成都理工大学
福建医科大学-河南工业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西南科技大学
福建中医药大学-河南科技大学安徽师范大学西华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河南农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四川农业大学
山东省(17所)山东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江西省(8所)南昌大学西南医科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河南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南昌航空大学四川师范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江西理工大学西华师范大学
青岛科技大学甘肃省(7所)兰州大学江西农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济南大学兰州理工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成都体育学院
青岛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西南民族大学
山东建筑大学甘肃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贵州省(5所)贵州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云南省(8所)云南大学贵州医科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昆明理工大学遵义医学院
山东中医药大学西北民族大学云南农业大学贵阳中医学院
山东师范大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所)新疆大学西南林业大学贵州师范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昆明医科大学陕西省(18所)西安工程大学
聊城大学石河子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长安大学
山东财经大学新疆医科大学云南财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山东艺术学院新疆师范大学云南民族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青岛大学新疆财经大学-西北大学延安大学
河南省(10所)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西藏自治区(2所)西藏大学陕西省(18所)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
郑州大学西藏民族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
河南理工大学青海省(3所)青海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美术学院
河南工业大学青海师范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河南科技大学青海民族大学西安工业大学--
河南农业大学宁夏回族自治区(2所)宁夏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河南中医药大学宁夏医科大学西安科技大学--
河南大学海南省(2所)海南大学西安石油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陕西科技大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截至2023年,资料来源:[13]

参考资料 17

  1.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 明天就考研了 这些疫情防控举措要知道 — 中国日报网·英语点津
  3. 推荐免试研究生成功保研的六大要素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4. 这366所“推免”高校什么来头? — 中国科学版微信公众号
  5. 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 教育部网站
  6.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将于9月20日对考生开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7. 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新增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高等学校予以备案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8. 为爱接力!首届研究生支教团20年后盼重聚 — 搜狐网
  9. 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我国部分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函 — 教育部网站
  10. 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体育学院接受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免初试申请攻读体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函 — 教育部网站
  11. 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做好为农村高中培养教育硕士师资工作的通知 — 教育部网站
  12. 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 — 教育部网站
  13. 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名单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4.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5. 2022“推免服务系统”操作流程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6. 2023年推免生需提前准备的信息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7. 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指南_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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