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

高等教育机构

高等院校

高等院校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职工医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的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0][1]中国高等学校分为两大类: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高等院校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职工医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的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1][2]

高校分类

中国高等学校分为两大类: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层次××大学××学院专科层次××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职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201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发布,将“高等职业学校”的概念修改为与“普通高等学校”并列的“职业高等学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正是职业高等学校中的一个层次,且是现阶段职业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最高层次成人高等学校-××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职工医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

另外,对于社会上一些广为流传的的一种错误说法,即:中等职业学校或可zhuó升为高等院校的谬误在这里也有必要作进一步的指正和纠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06]17号)中就曾明确规定:“十一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高等职业学校,不并入高等院校。”

公办高校

公办学校由政府财政拨款,国家出资办学。如中国第一所公办大学——北京大学

高等院校
高等院校

民办高校

民办学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其办学层次分专科和本科。如中国第一所具有颁发国家本科学历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的民办大学——仰恩大学

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是引进国外资金以及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教育技术、管理机制,聘用外国教师授课的一种新的办学形式。如中国第一所中外合资办学院校——宁波诺丁汉大学

长春建筑学院(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长春建筑学院(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独立学院

独立学院是由普通本科高校(申请者)与社会力量(合作者,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和其他有合作能力的机构)合作举办的高等教育机构,办学层次只有本科(不排除将来办其他更高学历的可能),但这类学校的本质属于民助性质,与民办大学有一定的差异。如中国第一所独立学院——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基本含义

普通高等院校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等院校
普通高等院校

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主要实施本科层次以上教育,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实施专科层次及以上教育。

普通高等学校这个名称主要用来区别于艺术院校,比如,如果你报考的是清华大学,那就要在志愿表里面填写普通高校,但如果你要报考的是中国音乐学院,那你填的就是艺术院校了。

包括范围

成教(包括夜大、函授、脱产和业余)、自考、电大(开大)、网络教育等高校学历都不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但是国家也承认文凭,文凭上印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字样。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上只有普通高等学校字样,而无自学或成教字样。在一般概念认知里,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比夜大、电大、自考、成教等高校学历更正规。

高校数量

截至2015年5月21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2845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553所(含独立设置民办普通高校447所,独立学院275所,中外合作办学7所),成人高等学校292所。

重点院校

由来:要追溯到上世纪50—60年代,1959年当时国家下发的有关文件中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20所高校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60年,又增加了44所大学为重点大学;1978年国务院确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88所大学为全国重点大学。上世纪末,经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我国高校形成了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统筹管理为主的新体制,而“全国重点大学”的提法也不再使用。上世纪末,中国政府集中央与地方各方面的力量,开始实施211工程,985工程,致力于建设若干所国际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此外还有国家支持的国家高等院校建设工程: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简称:珠峰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全日制性

所谓“全日制”是指固定时间按时上课,非全日制就是不固定,按自己的专业决定课程安排。除此之外还有成人函授(成人脱产相似于全日制学习)、自考、夜大、电大、远程教育(网络教学)等形式都是非全日制的。

学籍管理

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电子注册,2009年12月4日 从教育部获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09级秋季入学本专科、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已基本完成,即日起可在教育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各自指定网站向学生提供学籍电子注册结果查询,教育部查询网站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籍查询

教育部负责人指出,普通高等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是教育行政部门为加强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监督,保障高等教育改革健康发展采取的重要措施,是完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切实维护广大学生正当权益的重要手段。这位负责人提醒广大新生,要及时上网查询确认本人学籍,经省、校两级网站都能够查询到学籍信息的,表明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籍;两级网站特别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网站不能查询到学籍信息的,则表明未取得国家认可的学籍,应尽快联系所在学校和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弄清事实,妥善解决。否则,毕业时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也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成人高校

成人高等学校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通过全国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人高考),招收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历的在职从业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利用函授、业余、脱产等多种形式对其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学校。包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职工医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普通高校的成人(继续)教育学院等。

“双一流”建设高校

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简称“双一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亦是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的又一国家战略,有利于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2015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对新时期高等教育重点建设做出新部署,将“211工程”、“985工程”及“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等重点建设项目,统一纳入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并于同年11月由国务院印发,决定统筹推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2017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

2017年9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正式确认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共计140所,其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A类36所,B类6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8所;双一流建设学科共计465个(其中自定学科44个)。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B类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交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河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注:名单排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文件为准。

双一流建设高校地区分布名单

省份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数量北京北京大学北京交通大学33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工业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央民族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交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江苏南京大学苏州大学15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上海复旦大学华东理工大学14同济大学东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海洋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四川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8电子科技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财经大学陕西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8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湖北武汉大学中国地质大学7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5天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广东中山大学暨南大学5华南理工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辽宁大连理工大学辽宁大学4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4-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湖南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4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湖南大学山东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3中国海洋大学-吉林吉林大学延边大学3-东北师范大学安徽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大学3-合肥工业大学浙江浙江大学宁波大学3-中国美术学院重庆重庆大学西南大学2福建厦门大学福州大学2河南郑州大学河南大学2新疆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2河北-华北电力大学2河北工业大学云南云南大学-1甘肃兰州大学-1山西-太原理工大学1江西-南昌大学1海南-海南大学1贵州-贵州大学1青海-青海大学1宁夏-宁夏大学1内蒙古-内蒙古大学1广西-广西大学1西藏-西藏大学1

注:名单排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文件为准。

原“211工程”高校

211工程即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启动。截至2011年3月31日,共有115所高校入围“211工程”。

原“985工程”高校

985工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为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综合类大学而实施的高等教育建设工程。1998年5月4日,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北京大学百年校庆上发表讲话,重点论述了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构想,工程名字即源于此。该工程涵盖了39所高校。

原“985平台”高校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决定高标准遴选已是“211工程”建设且是中央部属的高水平行业特色型大学实行该项目。拥有此常规平台高校共有39所。

2016年6月3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该通知由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语委联合发布,通知宣布《关于继续实施“985工程”建设项目的意见》、《“985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失效,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注:211工程、985工程相关文件已经失效,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2011计划”高校

2011计划即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在高等教育系统实施的第三项国家战略工程。2011年,国家主席胡锦涛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的讲话最早提出计划构想。该计划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任务,通过构建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以及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的4类协同创新模式,深化高校机制体制改革,转变高校创新方式,旨在突破高校内外部机制体制壁垒。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是为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并切实提升中西部高校办学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中西部一批本科高校的实力得到较大提升,计划重点支持建设中西部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0所地方高校的发展建设。该“工程”从2012年开始,由发改委、教育部组织实施重点扶持一批有特色有实力的省部共建或省属重点大学,是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央部属高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部门(单位)直属高等学校,简称“中央部属高校”,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直属管理一批高等学校,目的是在探索改革上先走一步,在提高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

中央部属高校现已基本覆盖入选“双一流”、“2011计划”、“部省合作共建高校”等国家战略项目的国家重点大学。中央部属高校因此被称为“中国大学的先行军和领导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部门(单位)直属高等学校一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北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林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国家开放大学(成人高等学校)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河北河北大学(部省合作共建高校)海南海南大学(部省合作共建高校)山西山西大学(部省合作共建高校)内蒙古内蒙古大学(部省合作共建高校)辽宁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黑龙江东北林业大学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江苏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江南大学浙江浙江大学安徽合肥工业大学福建厦门大学江西南昌大学(部省合作共建高校)山东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湖北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广东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西广西大学(部省合作共建高校)重庆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贵州大学(部省合作共建高校)云南云南大学(部省合作共建高校)西藏西藏大学(部省合作共建高校)陕西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甘肃兰州大学青海青海大学(部省合作共建高校)宁夏宁夏大学(部省合作共建高校)新疆新疆大学(部省合作共建高校)石河子大学(部省合作共建高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江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陕西西北工业大学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中央民族大学湖北中南民族大学四川西南民族大学甘肃西北民族大学宁夏北方民族大学辽宁大连民族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河北中国人民警察大学辽宁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江苏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河南铁道警察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辽宁大连海事大学北京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成人高等学校)中国民用航空局天津中国民航大学四川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北京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成人高等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北京外交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河北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北京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河北华北科技学院云南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北京协和医学院国务院直属机构所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上海上海海关学院河北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成人高等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国科学院北京中国科学院大学安徽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四川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职工大学(成人高等学校)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北京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院中国地震局河北防灾科技学院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所属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办公厅北京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北京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福建华侨大学广东暨南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北京中央党校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学校)中央军委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湖南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最高法与最高检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国家法官学院(成人高等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国家检察官学院(成人高等学校)其他中央单位所属中华全国总工会北京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北京中华女子学院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北京中国记协职工新闻学院(成人高等学校)

省部共建高校

省部共建大学是指国务院相关部委(教育部及其他国家部委)与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共建高校。主要为四类:

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对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进行共建,以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中央部委拉动地方政府配套支持相关高校发展的规划。

二是各行业领域具有高水平的部分行业特色型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得到教育部、各行业部门对这些重点行业特色型大学进行共建。共建工作旨在指导这些特色高校扩大社会合作、强化社会服务,构建共建各方更稳固、持久的合作关系,发挥共建工作在高水平大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部分实力较强的省属大学,得到地方政府与教育部以及其他部委共建,拓展发展经费和资源,建设在全国范围内综合实力强、办学水平高,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教育部为此设立教育部省部共建工作研究中心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办公室直接领导,立足于省部共建。此外,教育部还吸纳这部分高校参加教育部直属高校的部分会议。

四是地方政府与教育部之外的其他国家部委重点共建的省属大学。这些高校在某一或多个行业领域有较强的师资和科研基础,各部委加强对这些高校的支持力度,由各部委与地方省市签署省部共建协议,积极发展强势学科,提高综合实力,建设一批行业内具有巨大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

省部共建高校名单详见省部共建大学

数据统计

历年招生与在校生情况

1980年,全国高等学校达到675所,比上年增加42所;在校学生114.4万人,比上年增加12.4万人。其中当年招收新生28.1万人(包括地方扩大招生数),比上年增加0.6万人。

1981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128万人,比上年增加13.6万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27.9万人。

198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31.5万人,比上年增加3.6万人;在校学生115.4万人,比上年减少12.5万人。毕业45.7万人,比上年增加31.7万人。这是因为1978年春秋两季入学的四年制学生同时在1982年毕业。

198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39.1万人,比上年增加7.6万人;在校学生120.7万人,比上年增加5.3万人。由于1978年春秋两季入学的四年制学生同时在1982年毕业,1983年毕业生33.5万人,比上年减少12.2万人。

198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47.5万人,比上年增加8.4万人;在校学生139.6万人,比上年增加18.9万人;毕业生28.7万人。

198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61.9万人,比上年增加14.4万人;在校学生170.3万人,比上年增加30.7万人;毕业生31.6万人。

198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57.2万人;在校学生188万人,比上年增加17.7万人。

198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61.7万人,在校学生195.9万人,比上年增长4.2%。

198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67万人,在校学生206.6万人,比上年增长5.5%。

198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59.7万人,比上年下降10.8%;在校学生208.2万人,增长0.8%。

199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60.9万人,比上年增长2%;在校学生206.3万人,下降0.9%。

199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62万人,比上年增长1.8%;在校学生204.4万人,比上年略有减少。

1991年,全国有320个长线专业点暂停招生,工科、医药、财经招生比例上升。

199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75.4万人,增长21.7%;在校学生218.4万人,增加14万人。

199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92.4万人,增长22.5%;在校学生253.6万人,增加35.1万人。

199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90万人,下降2. 6%;在校学生279.9 万人,增加26.4万人。

1995年,高等学校布局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年末普通高校为1054所,比上年有所减少。高等学校招生稳步发展,普通高校招生92.6万人,比上年增加2.6万人,在校生290.6万人。

1996年,年末普通高校为1032所,比上年减少22所。普通高校招生96.6万人,比上年增加4万人,在校生302万人。

1997年,全国共有普通高校1020所,招生100万人,在校生317万人。

1998年,年末全国普通高校1022所,招生108万人,在校生341万人。

1999年,全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160万人,比上年增招51万人,在校生413万人。

200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1041所,本专科招生221万人,在校生556万人。

2000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初步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85%,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

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607.7万人,在校生2021.0万人(女生占49.86%)。

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629万人,在校生2149万人。其中 普通本科生11042207 人,普通专科生 9168042 人。专任教师、聘请校外教师总计1699140人。外国留学生 在校106870人,招生 71294 人。

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计划招生657万人。

2010年 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661.8万人,比上年增加22.3万人,增长3.5%;其中,普通本科招生351.3万人,比上年增长7.7%;普通专科招生310.5万人,比上年下降0.9%。本科和专科招生之比由51︰49调整为53.1︰46.9,本科生所占比例提高2.1个百分点。

2010年 成人本专科招生208.4万人,比上年增加6.9万人,增长3.4%。

2013年,研究生招生61.1万人,在学研究生179.4万人,毕业生51.4万人。普通本专科招生699.8万人,在校生2468.1万人,毕业生638.7万人。

2014年,研究生招生62.1万人,在学研究生184.8万人,毕业生53.6万人。普通本专科招生721.4万人,在校生2547.7万人,毕业生659.4万人。

参考资料 2

  1. 参考 1
  2. 参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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