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货币

通过电子化方式支付的货币

电子货币

电子货币(e-money)又称电子通货、数字现金、数码通货、电子现金等,[0]它是指以金融电子化网络为基础,以商用电子化机具和各类交易卡为媒介,以电子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手段,以电子数据(二进制形式)形式存储在银行的计算机系统中,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货币。[2][0]电子货币最先是从信用卡和电子资金传输系统为外在形式得以发展演变的。1952年,美国富兰克林国民银行首次发行了真正意义上的银行信用卡。继富兰克林国民银行之后,1958年,美洲银行开始发行美洲银行信用卡,并吸收中小银行参加联合运营,后续发展成为维萨(VISA)集团。银行卡作为电子货币及网上支付的主要载体,且大量发行使电子货币成功进入了人们的生活。[3]2008年,历史上第一个加密货币比特币诞生。加密货币利用了区块链技术,最大的特点是去中心化,即没有集中的发行方(如银行、信用卡公司等)。[4][5]2014 年,加密货币以太坊诞生,且具有平台属性,这使其可以作为应用平台的代币。[4]电子货币以第三方支付平台形式的出现,使得电子货币的发展又进入一个新阶段,如支付宝、微信支付。[6][7]

电子货币(e-money)又称电子通货、数字现金、数码通货、电子现金等,[1]它是指以金融电子化网络为基础,以商用电子化机具和各类交易卡为媒介,以电子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手段,以电子数据(二进制形式)形式存储在银行的计算机系统中,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货币。[3][1]

电子货币最先是从信用卡和电子资金传输系统为外在形式得以发展演变的。1952年,美国富兰克林国民银行首次发行了真正意义上的银行信用卡。继富兰克林国民银行之后,1958年,美洲银行开始发行美洲银行信用卡,并吸收中小银行参加联合运营,后续发展成为维萨(VISA)集团。银行卡作为电子货币及网上支付的主要载体,且大量发行使电子货币成功进入了人们的生活。[4]2008年,历史上第一个加密货币比特币诞生。加密货币利用了区块链技术,最大的特点是去中心化,即没有集中的发行方(如银行、信用卡公司等)。[5][6]2014 年,加密货币以太坊诞生,且具有平台属性,这使其可以作为应用平台的代币。[5]电子货币以第三方支付平台形式的出现,使得电子货币的发展又进入一个新阶段,如支付宝、微信支付。[7][8]

电子货币的主要类型有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卡,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布的具有法币功能的货币;也包括银行、商家、医院、公交公司等发布的IC卡;以及虚拟货币等。[9]电子货币是以传统货币为基础产生的,与传统货币在本质、职能和作用等方面具有许多共性,他们的本质都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这种特殊商品体现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上。电子货币与传统货币都能反映商品的价值、作为媒介用于商品交换以及调节商品流通。[3][1]电子货币加快了交易速度,提高了运作效率,同时减少了实体货币需求量。[7]由于对人民生活便利性的大幅度增强,传统货币的作用和流通逐渐被电子货币取代,支付体系也逐渐向线上运作转变。[10]

历史沿革

电子货币最先是从信用卡和电子资金传输系统为外在形式得以发展演变的。在1946年,世界上最早的信用卡由美国佛拉特布什国民银行发行,但这种信用卡只能用于货币支付,不能提供消费信贷,所以它不算真正意义上的银行信用卡。直到1952年,美国富兰克林国民银行发行了真正意义上的银行信用卡。[4]

继富兰克林国民银行之后,1958年,美洲银行开始发行美洲银行信用卡,并吸收中小银行参加联合运营,后续发展成为维萨(VISA)集团。[4]1966年,由美国西部各州银行组成的联合银行协会发行万事达信用卡,联合银行协会已改名为万事达国际组织(Mastercard International)。维萨(VISA)集团和万事达国际组织(Mastercard International)成为世界最大的两个国际信用卡组织。[4]VISA 和万事达两大卡行业协会在其后的发展历程中,利用信息科技的进步,不断更新其电子通讯和数据加工网络系统(如 VISA 的VisaNet 和万事达的 BankNet),提高电子支付的速度和安全性,并为会员提供各种科技和增值服务,使信用卡这种电子支付方式超越现金和支票,成为广受欢迎的支付方式和个人消费融资工具。[11][12]

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早在1918年就建立了自己的专用资金传送网。后经多次改进,1970年,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开始用计算机化的高速远程通讯和处理系统处理资金调拨业务。1982年,美联储开始组建一个更为完善的电子通讯网,不仅能加速电子资金运行,而且能保证电子资金安全。美国联邦储备通信系统Fed Wire(Federal Reserve Communication System)是美国的第一个支付网络,也是美国国家级的支付系统。这个通信系统属于美国联邦储备体系所有,是美国联邦储备局(FRB, Federal ReserveBoard)运营的大额美元清算系统。进行与联邦基金(银行同业外汇)交易、国债交易等有关的资金转账,以及票据交换所跨行支付系统(Clearing House Interbank Payment System.CHIPS)的接待差额的结算等。[4]

20世纪60年代,联邦德国凭借光学文字账目补登装置,开始自动处理银行账目,到70年代,德国建立了国际性电子账户网,80年代时,非现金结算自动处理系统已具有相当规模。1984年2月,英国的票据交换所自动支付系统(Clearing House Automated Payment System, CHAPS)开始运营,作为英国14家清算银行间的大额英镑方式的资金支付电子化系统。[4]

21世纪初期,日本富士银行、东京三菱银行、第一劝业银行和日本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纷纷投入巨资发展网上银行业务。客户通过智能卡或手机内置芯片,实现了城市铁路、地铁、便利店等电子支付。[7]

截至2005年三季度末,中国已发行银行卡9.18亿张。2008年,世界各国进行一系列关于电子货币的实验和研究项目,并逐渐应用于现实中。如美国的 First Virtual[注1],荷兰的 E-Cash[注2],日本富士银行等。银行卡和电子资金传输系统已是电子货币的基础,作为电子货币及网上支付的主要载体,银行卡的大量发行使电子货币成功进入了人们的生活。[4]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同年11月1日,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在P2P foundation网站上发布文章《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历史上第一个加密货币——比特币就此诞生。加密货币的实质是网络信息技术与密码学的结合,也称为区块链技术,与法定货币以及银行卡相比,加密货币最大的特点的是去中心化,即没有集中的发行方(如银行、信用卡公司等),所有人都有机会参与加密货币的发行。[5][6]

2014 年,加密货币以太坊诞生,以太坊同样使用了区块链技术,但是与比特币相比,以太坊具有平台属性,这使其可以作为应用平台的代币。[5]而到2018年,比特币价格从19000美金一路下跌,最低跌到了3200美金附近。同年,基于以太坊所发行的大量代币都迎来了价格归零的结局,大量投资者的账面收益和本金都归零。[6]之后又诞生了以泰达币为代表、一大类币值稳定的加密货币。币值相对稳定的加密货币也被称为稳定币,这也是在金融领域应用频率最高的一类加密货币。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 coinmarketeap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8月25日,市场上共有1006种加密货币,其总市值超过3644亿美元。[5]

电子货币以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平台形式的出现,使得电子货币的发展又进入一个新阶段。2012年5月10日,支付宝宣布正式取得基金第三方支付牌照,第三方网上交易平台为电子货币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助力。[7]2013年8月,微信与财付通合作,推出了微信支付的业务。[8]到2015年,中国电子货币主要包括卡基支付(信用卡、借记卡、储值预付卡)、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和第三方互联网平台。[13]截止到2021年6月,中国移动支付用户数量达到8.72亿,到2021年12月,中国支付宝、微信用户超过12亿。[14]

移动支付
移动支付

定义

电子货币又称电子通货、数字现金、数码通货、电子现金等。根据《英汉证券投资词典》的解释,电子货币的英文名称较多,可被称为e-money、digital money、e-cash、e-currency、electronic cash、electronic money、electionic wallet等。[1]是指以金融电子化网络为基础,以商用电子化机具和各类交易卡为媒介,以电子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手段,以电子数据(二进制形式)形式存储在银行的计算机系统中,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货币。电子货币是以传统货币为基础产生的,与传统货币在本质、职能和作用等方面具有许多共性,他们的本质都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这种特殊商品体现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上。电子货币与传统货币都能反映商品的价值、作为媒介用于商品交换以及调节商品流通。[3][1]

电子货币
电子货币

属性

(1)货币形态虚拟化,发行主体多元化。客户通过销售终端、计算机、互联网等电子化方式访问储存在计算机设备中的电子货币账户,使用账户中的货币价值购买实际的产品或服务,货币形态完全虚拟化。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讯技术的发展,使电子货币的发行、使用、维护等成本降到较低水平,发行主体日益多元化,监管宽容度也较高。在实际中,通讯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等都积极参与电子货币的发行。[9]

(2)既独立于传统货币体系,又以传统货币为基础。传统货币是一个国家的法定货币,具有无限法偿性[注3]。电子货币并不具备这样的属性,之所以能够使用,是因为电子货币的发行是以发行方收到一定数量的传统货币为前提,并且能够转化成一定数量的传统货币,同时电子货币和传统货币之间具有稳定的比价关系。这种关系是电子货币能够得到公众以及货币管理当局认可的重要基础,是电子货币区别于具有交换价值的一般性商品的重要特征。[9]

(3)以支付手段为主要职能,以流通价值决定自身价值。电子货币通常是由企业发行,只具有企业资本支持的“债权”属性,并不像传统货币一样具有国家信用支持。市场主体购买电子货币的目的,主要是其能够交换相应货币价值商品的能力,着重其在某个领域作为支付手段的便利性。因此,对电子货币而言,能够在多大范围内称为市场接受的支付手段决定了电子货币的流通范围,进而决定了自身价值。[9]

(4)电子货币是支付货币,只是货币发展的一种高级形式,暂时不能取代法定货币。是电子支付工具的根本内在,电子支付工具是电子货币的载体。[16]

职能

货币的职能是指货币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是由货币的本质决定的,是货币本质的具体体现。电子货币与传统货币都具备五种职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储藏手段、世界货币,其中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货币的基本职能。[3][17]

价值尺度

价值尺度是指当货币充当表现和衡量一切商品价值量大小的尺度。[17]

电子货币对商品价值度量的标准是建立在纸币或存款账户的基础上的,带有明显的发行者特征。由于不同的发行者对价值判断的标准不同,因此准确地说电子货币可以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但并不具有价格尺度的职能。[7]

流通手段

流通手段是指货币充当商品交换媒介的职能。[17]

与传统货币相比、电子货币在执行流通手段职能时有以下特点:[7]

(1)电子货币是一种货币符号、自身完全无价值。[7]

(2)传统货币在交易进行时钱货两清,实现了实物的让渡。而无形的电子货币在交易中仅表现为交易双方电子货币账户中的存款余额变化,其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产生分离。[7]

(3)传统货币在交易中只需买卖双方即可完成;而电子货币在交易中需要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参与。[7]

(4)电子货币在交易中不受时空、地域等因素限值,具有不完全匿名性、便捷性、安全性和技术性等特征。[7]

流通手段
流通手段

支付手段

支付手段是指货币被用来支付商品赊买过程中的延期支付,以及用来支付债务、租金、利息、工资等职能。[17]

电子货币是一种信用货币,将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结合。电子货币发挥支付职能的实质就是通过信用进行交易,形成可以相互抵消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最终结算时大部分债权债务关系被冲销,加快了交易速度,提高了运作效率,同时减少了货币需求量。[7]

支付手段
支付手段

储藏手段

储藏手段是指货币推出流通领域,被当做独立的价值形式和社会财富的一般形式而保存起来的职能。[17]

传统货币作为储藏手段时可由持有者独立完成储藏。而电子货币的储存以数字化形式存在,价值储存功能依赖于传统货币,以现金或存款为基础,这样得到的电子货币不可能摆脱持有者手中原有传统货币的数量约束。因此电子货币的储藏手段职能时持有者无法独立完成的,必须依赖于银行或其它支付平台实现。[7]

储藏手段
储藏手段

世界货币

世界货币是指货币越出国内流通领域,在世界市场上执行一般等价物的职能。[17]

在国际交易中,电子货币已初步形成了通行世界的货币系统。以极低的交易成本和极高的交易效率促进资本流动的全球化和金融市场一体化。电子货币在国际贸易和金融交易中的广泛应用,充分体现出其结算便利、安全等优势。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金融自由化和跨国监管的推进,不断推动电子货币货币职能的全球化。具有代表性的VISA卡,已经遍布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初步形成了通行世界的电子货币系统。[7]

世界货币
世界货币

金融机构电子货币

是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布的代替纸币流通、具有法币功能的货币,称为电子货币。主要包括电子银行货币、支付宝账户货币、微信零钱等。以银行为主要信用担保的银行卡是现今电子货币的主要形式。[9]

IC卡电子货币

是由银行、商家、医院、公交公司等发布的,以IC卡为基础的电子钱包或电子储值卡,将现金信息储存在IC卡上一块具有存储、计算、加密能力的集成电路芯片中,具有独立的计算能力并可携带信息。常见形式有校园一卡通、公交一卡通等。[9]

虚拟货币

是由网络企业或机构发布的,在互联网上发行并流通、不采用法币名称与单位的电子信息价值和单位,如比特币、Q币、网站积分等。虚拟货币最大特点是只用软件即可实现支付完成交易过程。[9]

中心化

中心化是指中心决定节点。节点必须依赖中心,离开了中心就无法生正常运作。例如央行发布的人民币,银行监管的中心化特征明显,传统银行的监管核心工具是资本监管,通过银行资本充足率、存款准备金等资本规则工具降低系统性风险。这是一种银行中心化的监管工具。货币政策也是以银行为中心的中心化操作。政府通过银行等中介机构和中介指标,向实体经济提供信用,并对经济活动进行调控。支付活动也依赖中心化的银行进行。中心化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但是在中心化促进价值交换的同时,拉长了交易时间。[18]

去中心化

去中心化是指区块链网络的管理不依赖于少数的中心节点。参与到网络中的每个节点都高度自治,可以自由地选择进入或退出网络。网络中的节点通过共识机制共同管理、维护整个网络。区块链网络去中心化的特征使得少数个体很难控制整个网络,为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提供基础保证。[19]

例如比特币的出现打破了原有由央行等中心管理机构决定货币流通数量的格局,挑战央行等机构垄断货币发行权的地位,称为去中心化。比特币的发行和回收不再借助官方机构进行,同时也不需要第三方机构介入,整个区块网络由用户节点构成,完全由用户需求决定货币发行和流通数量。[20]

电子货币的法律地位

电子货币本质上不是货币,而是一种网络结算的工具,使得资金的支付更加方便快捷,虽然电子货币并无法定货币的法律地位,但也应当获得法律的保护。[21]

电子货币的法律性质

中国并未将电子货币规定为一种新的货币形式,但依据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电子货币在中国实际交易中作为货币形式流通,现有的货币和电子货币两者相辅相成,并不互斥。电子货币必须依赖法定货币和存款的载体,同时提升了优化了法定货币的使用。发行者通过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将货币电子化后进行使用,可以称之为二次货币。[21]

安全问题

电子货币的安全性是各大商业银行和使用者关注的重要问题,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虚拟性,具有一定的风险,在发行、使用中都有可能出现安全问题。如非法盗用消费者和商户的POS机设备、通过非法设备或手段对消费者的电子货币数据信息及交易数据进行篡改等。[21]而目前的国际互联网是按区域进行管理的,没有一个总的国际性组织或机构对其问题负责,国际上还没有相关法律对电子货币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责任进行细分,增强了企业、商家甚至个人使用电子货币的风险。[7]

监管问题

电子货币由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等发行。在货币电子化条件下,电子货币采用的保护隐私的加密技术,增加了交易的匿名性,给金融机构识别交易的真实受益人造成很大的障碍。[7]如果发行主体产生经济危机,将直接影响电子货币的使用,用户的利益会受到损害。传统货币由央行发行,具有官方性和权威性,但电子货币发行主体的多元化,使得权威性难以保证。电子货币的发行人要具有完整的财务结构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对电子货币的风险有深刻的了解,并接受央行的管理。[21]

法偿性问题

电子货币由于虚拟性的特性,在使用中需要特定的技术设备或网络支持,在实际交易中,可能因特定条件的限值而无法交易。例如,商户POS机出现问题,消费者无法通过电子货币进行交易;商业银行的ATM机出现问题时,消费者无法通过ATM机进行资金的划拨或取现;当发行主体网络或数据出现错误时,会影响电子货币的流通。[21]

隐私保护问题

传统货币在交易的过程中,除了经由银行进行资金转账以外,交易双方之外的人并不能了解交易的金额及内容,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交易双方的隐私保护。而电子货币由于使用条件的限值,不可避免的留下交易双方的数据资料,对交易双方隐私的保护造成挑战。[21]

优点

(1)国家减少了货币发行量,造币、发行的成本大幅度降低。电子货币的保存、流通费用较低,节约了纸张和金属,减轻了纸币的管理负担等。[22]

(2)对货币的电子化管理,降低了银行的劳动强度,提高了竞争优势。银行可以以极低的成本提供金融服务,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等。[22]

(3)以电子计算机技术为依托,进行储存、支付和流通;电子货币没有传统货币的大小、重量和印记,金额信息以电子数据形式流动或通过网络系统流转到网上银行或转移到收款人指定账户,流通速度快于传统货币。[1]

移动支付
移动支付

缺点

(1)电子货币具有不可跟踪性,要全面实现电子货币支付需要大量的设备投资,还要建立为全社会所有单位和个人服务的账户系统和金融系统,会带来发行管理和安全验证等方面的问题。[1]

(2)各个商家都可以发行电子货币,电子现金还存在税收和法律、外汇汇率的不稳定性、货币供应的干扰和金融危机的可能性等潜在问题。[1]

积极影响

(1)传统货币的作用被取代。随着网络支付的兴起,电子货币与传统货币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由于对人民生活便利性的大幅度增强,传统货币的作用和流通逐渐被电子货币取代。[10]

(2)支付体系改变。个人或单位在使用电子货币的过程中,将原本的个人或单位存款中相当一部分转移到了支付平台的存款,造成了存款所有人的大程度改变和资金的大规模集中。支付宝等支付平台推出类似余额宝等存款平台,这类存款平台的利率通常高于银行,因此人们无论从便利性还是利率方面都倾向于选择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存款平台产品。原本的付款流程为中央银行拨款到商业银行,再由客户进行存取的链式流程。而由于网络支付的影响,付款流程转变为银行和电子货币发行机构的循环。因此银行为适应支付方式的改变推出了网络银行等线上业务,支付体系不断向线上运作转变。[10]

消极影响

电信诈骗事件频出。电信诈骗是指借助手机、网络等通信工具和现代网络技术实施的非接触式诈骗活动。电子货币的兴盛与发展飞速,而监管是滞后的,监管力度和调整速度远远追不上电信诈骗的发展。电信诈骗的猖獗jué严重破坏了社会平稳运行的基本规则和道德底线,严重冲击了市场经济运行的法治基础和诚信基础。[23]

相关事件

2008年11月1日,日裔美国人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发布了一篇研究论文,阐述了他对一种名为“比特币”的电子货币的构想,比特币(Bitcoin,简称BTC)就此问世。获取比特币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挖矿”,即通过开源的计算方法在比特币特定的数据链上,运算正确的比特币数据区块的行为。[24]

挖矿
挖矿

2010年5月21日,比特币第一次被用于交易,美国佛罗里达州程序员拉丝勒·豪涅茨(Laszlo Hanyecz)[25]用一万比特币购买了价值25美元的披萨优惠券。此后的十余年之间,比特币价格一路高歌,在全球各地掀起了“挖矿热”。[24]在2021年,比特币价格一度高达6万美元。[26]

相关概念

数字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与实物人民币等价,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其本质是M0(现金)的数字化。[27][28]数字人民币采用“一币二库三中心”的运营框架。“一币”是指仅有数字人民币一种央行信用背书的法定数字货币,仍是中心化结构,与人民币1∶1等价兑换。“二库”是指发行库与商业银行库两个数据库。数字人民币采用双层运营体系,即央行只管理发行库,与商业银行承兑,并不直接面向公众。“三中心”则分别指认证中心、登记中心与大数据分析中心。认证中心确认身份,登记中心记录流水与权属,两者互相独立。大数据分析中心则是对现有交易数据分析,把握实际的货币发行体量,从而实现精准的宏观调控。数字人民币与支付宝和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形式的电子货币并不构成竞争关系,因为支付宝和微信是钱包,而数字人民币是货币,是钱包的内容。因此,理解数字人民币,需要首先明确它是货币的这一属性。[27]

参考资料 28

  1. 参考 1
  2. 参考 2
  3. 参考 3
  4. 参考 4
  5. 参考 5
  6. 参考 6
  7. 参考 7
  8. 参考 8
  9. 参考 9
  10. 参考 10
  11. 参考 13
  12. 参考 14
  13. 参考 15
  14. 参考 16
  15. 参考 17
  16. 参考 18
  17. 参考 19
  18. 参考 20
  19. 参考 21
  20. 参考 22
  21. 参考 23
  22. 参考 24
  23. 参考 25
  24. 参考 26
  25. 参考 27
  26. 参考 28

注释

  1. First Virtual是Internet上使用最早的信用卡支付系统之一,其主要特点是没有用到加密技术,所以不存在出口限制。[7]
  2. E-Cash,电子现金系统,提供了一种无条件匿名的电子现金管理与应用系统,其主要特点是通过数字记录现金、集中控制和管理先进。[7]
  3. 无限法偿性是指在央行统一发行标准化票据的情况下,由央行集中代表债务人,持有央行集中发放的借据的任何市场主体,对这些数量的借据所对应的商品或劳务,都具有偿付请求权或追索权。[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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