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徽之治

唐高宗李治统治时期的盛世

永徽之治

永徽之治指的是唐高宗李治统治时期(公元649年—公元655年)的一段盛世,这段时间天下在“贞观之治”的基础上,继续维持太平安康,史称“永徽之治”。[0][1][2]唐高宗即位后的第一个年号为“永徽”,这一时期他任用长孙无忌、褚遂良等人为相,在政治、军事、法律、文化上沿用或发展唐太宗贞观年间的措施,如为政上任用贤能、鼓励进谏、修改律法;[3][4]军事上采取主动出击的态度,维护边境的稳定;经济上推行轻徭薄赋、均田制,大力发展农业;文化上确定将《五经正义》作为明经考试科目,促进儒、道、佛三教共同发展;对少数民族主要以招抚为主等,这些措施开创了清明的政治局面。[5][3]永徽年间,唐朝的经济和文化得到进一步发展,百姓生活安定,人口也持续增长,从贞观年间的不满300万户,增加到永徽三年(公元652年)的380万户。[1][6]唐高宗先后灭东突厥、降伏西南蛮、击败西突厥、高丽等国,唐朝的版图进一步扩大,为唐高宗龙朔年间(公元661年三月到公元663年十二月)疆域继续扩大打下了基础。[7][1][8]

永徽之治指的是唐高宗李治统治时期(公元649年—公元655年)的一段盛世,这段时间天下在“贞观之治”的基础上,继续维持太平安康,史称“永徽之治”。[1][2][3]

唐高宗即位后的第一个年号为“永徽”,这一时期他任用长孙无忌褚遂良等人为相,在政治、军事、法律、文化上沿用或发展唐太宗贞观年间的措施,如为政上任用贤能、鼓励进谏、修改律法;[4][5]军事上采取主动出击的态度,维护边境的稳定;经济上推行轻徭薄赋、均田制,大力发展农业;文化上确定将《五经正义》作为明经考试科目,促进儒、道、佛三教共同发展;对少数民族主要以招抚为主等,这些措施开创了清明的政治局面。[6][4]永徽年间,唐朝的经济和文化得到进一步发展,百姓生活安定,人口也持续增长,从贞观年间的不满300万户,增加到永徽三年(公元652年)的380万户。[2][7]唐高宗先后灭东突厥、降伏西南蛮、击败西突厥、高丽等国,唐朝的版图进一步扩大,为唐高宗龙朔年间(公元661年三月到公元663年十二月)疆域继续扩大打下了基础。[8][2][9]

学者赵文润认为唐高宗继承了贞观之治,采取的措施促进了盛唐文化的发展;[10]国学大师吕思勉认为唐高宗能遵守太宗治法,所以永徽之治可媲美贞观。[11]

概念由来

中国古代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吏治清明的时期称为治世。[12]首先对永徽年间治理表示赞扬的是欧阳修宋祁等人编撰的《新唐书》,他们在文中赞扬唐高宗初年长孙无忌褚遂良悉心奉国,永徽之政有贞观遗风;[13]之后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再次肯定永徽年间百姓富足,政治清明,有贞观遗风。[2]在此之后,“永徽政治”“永徽之治”慢慢就发展成一个历史概念了。[1]

历史背景

唐太宗在位期间(公元627年—公元649年),吸取隋亡的教训,重用贤才积极纳谏,坚持以民为本,进行了政治、经济、军事等一系列的改革,使这一时期文治武功卓越,唐朝社会的政治清明,人民富庶,贞观年间的大治为唐高宗开创永徽盛世奠定了基础。[14]唐太宗晚年,长子李承乾与四子李泰皇储之争后,唐太宗立皇九子李治[注1]为太子,并时常亲自教导。贞观二十二年(公元648年),李世民崩逝的前一年,他亲自撰成《帝范》十二篇,颁赐李治。《帝范》的内容包括君体、建亲、求贤、审官、纳谏、去谗、戒盈、崇俭、赏罚、务农、阅武、崇文,是李世民对自己统治经验的一个全面总结。他希望李治继位后能吸取历代成败教训,以古鉴今,日慎一日,培养锻炼君德,避免败家亡国的悲剧发生。[15]除此之外,唐太宗还为唐高宗留下了一批敢于进谏、善于进谏的大臣。唐高宗即位之初,宰相班子中有长孙无忌、李世积、于志宁张行成高季辅,不久,又加进了褚遂良,这些都是唐太宗为他安排的精英人物,他们协助唐高宗延续贞观之治的良好局面。[16][15]

历史时期

贞观二十三年(公元649年)唐太宗李世民去世,六月初一,李治在太宗灵柩前登皇帝位。六月十日,诏令其舅父司徒赵国公长孙无忌为太尉兼检校中书令,英国公李勣开府仪同三司,以二人为辅政大臣。[2]八月,河东发生地震,唐高宗下诏派遣使者前去慰问,免当地赋税三年。[17]

永徽元年(公元650年)六月,唐高宗派郎将高侃进攻东突厥,大败突厥,九月,在此分设单于、瀚海都护府。[2]永徽二年(公元651年)七月,唐高宗派遣左武候大将军梁建方、右骁骑大将军契苾等人率军征讨西突厥沙钵略可汗,阻止西突厥的进犯;同年九月,唐高宗颁布《永徽令》,下诏全国实施。这一年十一月十九日,特浪羌酋长董悉奉求、辟惠羌酋长卜檐莫各率领一万余户前往茂州(今四川省茂县)请求归附唐王朝。[18][2]

永徽三年(公元652年)正月,吐谷浑新罗高丽百济等国派使节到长安进贡;同年夏,朗州道行军总管赵孝祖大破西南蛮,西南蛮全部归属唐王朝。这一年,高阳公主等人密谋拥立荆州王李元景为帝,不久后事情败露。次年二月,唐高宗下诏处死房遗爱薛万彻柴令武等;赐死元景、巴陵、高阳公主;吴王李恪江夏王李道宗、蜀王李愔等也受牵连或死或贬。[2][17]

永徽五年(公元654年)正月,羌部落酋长冻就归附唐王朝,唐高宗下令在此地设置剑州;五月,在处月部落(新疆新源县)所在地设金满州。[19]次年春,高丽与百济联合进攻新罗北境,唐高宗派兵进攻高丽,同时继续讨伐西突厥。十月,高宗下诏废王皇后,十一月立武则天为皇后,长孙无忌褚遂良先后被贬官。[2]

任贤致政

唐高宗初继承了太宗的任贤致治政策。永徽年间辅相有长孙无忌、褚遂良、李勋、高季辅张行成于志宁崔敦礼韩瑗来济柳奭等等,都是贞观旧臣,其中前六位还是贞观后期的宰辅,在国家大事的决策上,唐高宗与长孙无忌等人配合,对稳定政局起到了一定作用。唐高宗在为政上,任用贤能并能听从谏言,如《资治通鉴》上就有载唐高宗任用长孙无忌辅政,他的检验,高宗都接受。[2]任贤致政是保证永徽年间最高决策集团能够连续推行贞观政策的重要条件。[4]

善于纳谏,以民为本

唐高宗即位后,遵从唐太宗的遗命,能够积极纳谏。他曾多次下令臣下进速,征求直言。如永徽元年(公元650年)正月,唐高宗召见各地朝集使,让他们面奏不利于百姓的政策,并每日引刺史10人觐见,询问百姓疾苦以及施政详情。在纳谏的同时,他也为百姓做实事。如永徽元年六月,新丰大雨,零口山洪暴发,冲毁民舍,溺死者90余人。唐高宗下诏给死者捐布、棺木,乏绝者助以资财;永徽二年正月,关中等地前一年发生虫害和水旱之灾,唐高宗下诏赈贷灾民。[16]

打破铨选制度用人

唐朝quán选之法,有四个标准:一是“身”,即外貌端正;二是“言”,即能言善辩;三是“书”,即书法遒劲有美感;四是“判”,即写文章有文采、有道理。铨选之时,先看书与判,称为“试”;再看身与言,称为“铨”;最后根据个人的长处拟官,称为“注”,总称“三铨”,三铨过后,赐予授官的凭证,即“告身”。[20]这种选官制度有弊端,唐高宗即位后,求官者遍布天下,合要求的人也很多,即使变通铨选制度,但仍存在各种问题。唐高宗为选择合适的官吏常亲自过问官吏的贬黜、升迁细节,对于有政治才能的官员用人也会不拘一格。例如汝州孙处约敢于直言,做事练达,唐高宗任用他为中书舍人中书令奏请按规则应该再安排一位中书舍人,唐高宗言只用孙处约一人就够了;永徽三年(公元652年),弓月道行军总管梁建方被弹劾拥兵自重,唐高宗以梁建方破突厥有功,没有问责。[21][5]

法律

永徽二年(公元651年),唐高宗长孙无忌等人以《贞观律》为蓝本,稍加修改制定出了《永徽律》十二篇,共500条,同年唐高宗决定编zuǎn《永徽律疏》,用于阐明《永徽律》的精神实质、重要原则和制度的源流演变和立法意图,以解决法律适用中的疑难问题,律文与律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永徽四年(公元653年),唐高宗批准颁行《永徽律疏》,共30卷,史称《唐律疏议》。《唐律疏议》中名例律列于全律之首,相当于现代刑法的总则,共6卷57条,是统率其他各篇的大纲,强调“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贯彻全律的核心。[22]唐律依照首次在《开皇律》中确定的五刑制度,稍做修改,确立了笞、杖、徒、流、死五种基本的法定刑罚。[22][23]《唐律疏议》是中国现存最完整、最古老的一部封建法典。由于疏议对全篇律文作出了权威性的统一法律解释,给实际司法审判带来便利,清楚明白的律法解释让永徽年间的执法状况公正,犯罪率较低。[24]

刑罚具体执行备注
笞刑用法定规格的荆条抽打犯人的臀或腿,自十至五十,分为五等是五刑中最轻的一等,用于惩罚轻微或过失的犯罪行为[25]
杖刑用法定规格的法杖击打犯人的臀、腿或背, 自五十至一百分为五等比笞刑稍重[25]
徒刑在一定时期内剥夺犯人的人身自由并强迫其佩戴钳和枷做劳役,自一年至三年分为五等兼具羞辱性和奴役性的惩罚[25]
流刑将犯人遣送到指定的边远地区,强制其佩戴钳和枷服劳役一年,并且不准擅自返回原籍,自两千里至三千里分为三等,每等加五百里仅次于死刑[25]
死刑分为斩、绞两种,绞刑稍轻于斩-
唐代的五刑制度在历代封建法典中属于较为轻缓的刑制,并且除了犯“十恶”应死之罪、犯“不孝”应处流刑外,其他均允许以铜赎罪,赎金的数额根据刑罚的轻重依次递加[25][23]

军事

唐太宗贞观年间通过军事行动唐朝的疆域得到了扩展,[26]唐高宗即位后,唐朝的疆域在唐太宗的基础上继续扩张,并逐渐达到了一个鼎盛的状态。永徽元年(公元650年)在东突厥旧地设单于、瀚海都护府;平高昌、灭西突厥后,唐朝的疆域东极海,西至焉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县),南尽林州南境(今越南高尚之南),北接薛延陀界。[27]

灭东突厥

永徽元年(公元650年)六月,唐高宗派郎将高侃进攻东突厥,生擒突厥可汗阿史那勃,东突厥投降。九月四日,高侃押解阿史那斛勃抵达长安,唐高宗下令释放阿史那斛勃,并拜他为左武卫将军,把突厥残余部众安置在郁都军山。自此,东突厥所有部众纳入唐帝国疆土之内,在此分设单于、瀚海都护府。[2][18]

亡西突厥

永徽二年(公元651年)正月,瑶池都督阿史那贺鲁击败西突厥,在双河(今博尔塔拉河)及千泉建立王庭,自称沙钵略可汗。七月,沙钵略可汗进攻庭州(今新疆吉木萨尔县),占领金岭城和蒲类县,杀戮数千人。唐高宗派遣左武候大将军梁建方、右骁骑大将军契苾等人率军征讨。[2]

永徽三年(公元652年)正月,牢山之战,唐军大败贺鲁军。永徽六年(公元655年),唐遣程知节西征沙钵罗可汗,从此连年用兵西域,一直到显庆二年(657年),唐大将苏定方等大破西突厥,次年,西突厥亡,整个西域属大唐王朝,唐高宗在其地分置kūn陵、méng池二都护府。[2][28]

降伏西南蛮

永徽二年(公元651年)四月,唐高宗派郎州道行军总管赵孝祖大破西南蛮(云南省中部少数民族),斩杀小勃弄(云南省弥渡县北)酋长殁盛,生擒大勃弄(云南省弥渡县)酋长杨承颠。其他各蛮夷部落都集结军队据守险要的地方,赵孝祖将击败重要部落,逼迫他们投降,随后,西南蛮全部归附唐王朝。[2]

出兵百济、高丽

永徽六年(公元655年),高句丽与百济联军攻新罗北部边境,占领三十三个城池。新罗国王金春秋派遣使者到长安,请求唐王朝支援,唐高宗先后派兵都督程名振中郎将苏定方等进攻高丽,程名振打败高丽后回军。[注2][17][2]

外交

唐高宗延续唐太宗时的外交政策,即“施恩于臣服者,武力征服不守蕃臣之礼者”。对周边国家或武力讨伐或招抚。对不臣服的国家武力征讨,永徽年间,唐高宗先后派兵征讨东突厥、西突厥、高丽等国,几个国家或亡或败,最后都臣服于唐朝,国土基本纳入唐朝疆域[2][29]除了征讨之外,唐高宗时期与很多国家保持友好的关系,例如唐朝和新罗保持相当紧密的宗藩关系,新罗善德王、真德王、武烈王文武王四代总共33年间新罗入唐使者35次;[30]永徽二年(公元651年),大食遣使和唐朝通好,在此后的148年间,大食遣使来唐计有39次之多;永徽三年(公元652年)正月吐谷浑、百济等国遣使入贡。[31]

继续推行均田制

唐高宗即位后,继续推行均田制,发展农业生产。唐太宗贞观后期,土地兼并加剧,买卖口分田、永业田者日益增多。在永徽年间,唐高宗下令“禁买卖世业、口分田”,并分配荒地给无地的农户耕种,如永徽二年(公元651年),唐高宗就将同州苦泉牧地赐给贫民,[32]这些措施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对以权谋私买卖土地的官吏严惩,例如永徽元年(公元650年)十月,中书令褚遂良抑买(低价购买)中书省翻译官的土地,受到监察御史韦思谦的劾奏,高宗贬宰相褚遂良为同州刺史;大理少卿张睿册为褚遂良辩护,高宗贬张睿册为循州刺史,[6]这些措施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6][33]

继续推行轻摇薄赋政策

唐高宗即位后,继续推行唐太宗贞观年间轻徭薄赋的政策。高宗刚即位时,就明令罢除军役以及土木营建。同时他重视减免赋税、赈灾,如永徽二年(公元651年)正月,因很多地方遭遇水虫灾害,唐高宗下罪己诏,派遣官吏抚慰雍州、同州的灾民;其他因灾缺粮的地方特令开仓赈济。永徽五年(公元654年),诏免当年遭水灾的麟游等地的课役。唐高宗永徽年间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4]

规范义仓管理,平抑物价

唐高宗即位后,规定义仓[注3]所贮之粮不允许杂用,只能用于贮备以备荒年赈济之用,但仍有吏民征纳,或据土地,或据资产,标准不一,监督不便。永徽二年(公元651年)六月,唐高宗下敕规定义仓之贮备不按地收税,规定每户交纳的粮食数量,既便于征收,又避免胥吏从中作弊。[34]为控制物价,永徽六年(公元655年),唐高宗令京东、京西二市置常平仓;不久,又设常平署职官,[32]目的是在物资供应充分时以高于当时市价的价格买回商品,物资短缺时再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卖出,使物价浮动保持在一定限度内。[35]

海外贸易

唐朝建立之初,对外贸易就有比较开放的政策,如采用怀柔的优惠政策,即同外商的交易中以高于民间市价的两倍购买;先后开放广州泉州扬州等海外贸易港口;设立市舶使管理海外贸易。海上贸易航线南线通往印度洋和南洋,北线通往日本朝鲜,开明的政策和航路的打通使唐朝的海外贸易得到发展。[36]唐高宗永徽年间,大食人(阿拉伯人)便从海、陆两途到唐朝经商,他们多到长安洛阳、扬州、泉州及广州等城市,出售药材、香料、珠宝等物给中国,并将中国丝绸、瓷器、造纸术、炼丹术和养蚕织丝技术输往欧、非两州。[37]

统一儒学

唐太宗李世民时期为统一学术,诏令孔颖达等人选定五经义疏,编撰《五经正义[注4],唐太宗去世时尚未完成。永徽二年(公元651年),唐高宗下诏,命诸儒再加以考证、增删。永徽四年(公元653年),《五经正义》完成,共一百八十卷,李治下诏颁行全国,令每年明经考试以此书为准,《五经正义》颁行后,儒学思想空前统一,为社会发展提供了思想基础。[38][39][40]唐高宗不仅把儒家各派合而为一,而且把奖拔儒官的政策变成了制度,以学习儒术而取官入仕,成为了读书人不懈追求的目标,唐代儒学再这样的气氛中推广开来。[40]

发展教育

唐初学校分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教学的内容狭窄,医、药、卜等职业性教育并未纳入国家教育系统,同时对入学资格和入仕资格都有严格限定。唐高宗即位后,关注教育的兴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改革教育制度中的弊端,取得了效果。如永徽元年(公元650年),唐高宗针对官学中教师缺乏的现象,下令补授儒官;之后,又设置律学;营建孔子庙堂和学馆,促进了教育的发展。[41]

兼容儒道佛三教

唐高宗有很高的文化修养,他尊儒信道崇佛,兼容三教,使其相互竞争、共同发展。他即位后,便以儒家经典治理天下;继承祖、父传统,尊崇道教始祖老子李dān为李皇家族的祖先;重视佛教的发展,永徽三年(公元652年)三月,玄奘法师奏请朝廷在大慈恩寺内造塔,用以安放佛经、佛像及舍利等宝物。[42][6]

生活富足

唐高宗永徽时期,在贞观之治的基础上,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新唐书》中记载贞观初年,一匹绢可换米一斗,永徽四年(公元653年),粟米每斗四五钱,马牛满坡,百姓生活富足,夜不闭户;四夷归降的人有120万人;天下断狱,判死刑的只有29人,天下太平。[注5][32][43]

人口增长

唐高宗统治期间,全国人口从在唐太宗贞观年间(公元 627年到公元 640年)的不满300万户,增加到永徽三年(公元652年)的380万户(约1900万人)。[2][7]

策略

对待民族问题上,唐高宗沿袭唐太宗贞观年间的做法,即继续推行各民族融合的政策和“降则抚之,叛则讨之”的策略,保持国家的强盛和统一。[44]唐高宗永徽时期的民族政策是以招抚为主。当时吐谷浑南诏国唐朝藩属国都曾遣使入贡。[2]永徽四年(公元653年),为获得唐帝国的支持,南诏王细奴逻派子逻盛炎出使唐帝国,唐高宗封细奴逻为巍州刺史。[45][46]

羁縻州制度

唐代羁[注6]都护府、都督府、州、县四级,始创自唐高祖武德年间。羁縻州又分为两种,一种设置于边外各国、各族原居地,一种设置于边外各族迁入内地后的侨居地。[47]唐高宗对征服的各民族仍采用这一制度以达到“抚纳”的目的。[48]如永徽元年(公元650年)十月,唐高宗为加强对北部边疆的管辖,灭东突厥尽取其地后,在此分置单于、瀚海二都护府;以突厥诸部置舍利、阿史那等五州隶属云中都督府,苏农、阿德等六州隶属定襄都督府。[2][6]

历史影响

唐高宗采取恩威并重的方式来调节与边疆少数民族的关系,在保持同大多数国家友好往来的基础上,坚决捍卫东西门户。永徽年间取得的军事上的胜利为唐代疆域进一步扩展打下了基础,到唐高宗龙朔年间(公元661年三月—公元663年十二月),唐代的疆域达到了顶峰:东起朝鲜半岛,抵达日本海;西临里海,占有半个中亚,抵达阿拉伯;南至越南横山,越过北部湾,占有半个越南,抵达中南半岛;而北部则越过贝加尔湖,占有整个蒙古,疆域达到了1237万平方公里[注7][9][8]

唐高宗即位之后,延续了唐太宗“施恩于臣服者,武力征服不守蕃臣之礼者”的对外政策,通过对外战争巩固了国威和唐朝宗主国的地位,为整个唐王朝的对外关系格局和整个唐王朝的强盛起到了奠基的作用。[29]

学者赵文润认为唐高宗继承了贞观之治,虚心纳谏,勤于政事;关心百姓,发展农业生产;继续推行较为开明的民族政策;兼容儒道佛三教,促进盛唐文化的发展。其后,高宗执政,武则天辅政,把初唐的历史文化,推进到盛唐阶段。[10]

历史评价

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故永徽之政,百姓阜安,有贞观遗风。”[2]

国学大师吕思勉认为:太宗死后,高宗即位,初年任用旧臣,遵守太宗治法,所以永徽之治,史称其媲美贞观。[11]

文润先生在《唐高宗再评价》中认为永徽之政业绩的取得,要是因为唐高宗而不是长孙无忌褚遂良。指出“永徽年间是唐朝国力强盛、域辽阔的辉煌时代。这主要应是唐高宗的政绩。要说其中有宰相辅助的功劳,那亦在情之中。”[49]

任爽评价认为:唐高宗承贞观之治余绪,尽守成之主天责,不仅使政治局面得以保持稳定,而且使社会经济得到继续发展。[50]

参考资料 50

  1. 参考 1
  2. 参考 2
  3. 参考 3
  4. 参考 4
  5. 参考 5
  6. 参考 6
  7. 参考 7
  8. 参考 8
  9. 参考 9
  10. 参考 10
  11. 参考 11
  12. 参考 12
  13. 参考 13
  14. 参考 14
  15. 参考 15
  16. 参考 16
  17. 参考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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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参考 20
  21. 参考 21
  22. 参考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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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参考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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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参考 27
  28. 参考 28
  29. 参考 29
  30. 参考 30
  31. 参考 31
  32. 参考 32
  33. 参考 33
  34. 参考 34
  35. 参考 35
  36. 参考 36
  37. 参考 37
  38. 参考 38
  39. 参考 39
  40. 参考 40
  41. 参考 41
  42. 参考 42
  43. 参考 43
  44. 参考 44
  45. 参考 45
  46. 参考 46
  47. 参考 47
  48. 参考 48
  49. 参考 49
  50. 参考 50

注释

  1. 即唐高宗。
  2. 龙朔三年(663),唐大将刘仁轨大败援助百济的倭国军于白江口,唐军占领百济全境,其国王奔高句丽。总章元年(668),唐将薛仁贵攻下扶余城(今吉林怀德一带),李勣打下高丽的都城平壤,灭亡高句丽。唐在平壤设立安东都护府。
  3. 中国古代赈济制度实行双轨并行,一种是官府建立仓窖、贮粮救荒;另一种是民间设义仓,征收百姓的粮食以备荒年不时之需。
  4. 《五经正义》包括《周易》《尚书》《诗》《春秋》《礼记》的注释。
  5. 贞观初,户不及三百万,绳一匹,易米一斗。至四年,米斗四五钱,外户不闭者数月,马牛被野,人行数千里不贵粮,民物蕃息,四夷降附者百二十万人。是岁天下断狱,死罪者二十九人,号称太平。
  6. 唐代羁縻州制的特点是:1.少数民族众多的鹏摩州同汉族众多的经制州一样,是中央王朝管理下的一级政权组织,其主权在中央;2。任用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为聘摩州的都督、刺史、县令;3.在贡赋、军事、法制、文化等方面对羁縻州实行“怀柔之道”,以求达到
    “抚纳”的目的。
  7. 也有1800万平方公里或1500万平方公里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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