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台诗案

宋神宗时期针对苏轼的文字狱

乌台诗案

“乌台诗案”发生在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年)[1],是北宋著名的文字狱之一,也是事涉新旧党争的一大要案[2]。苏轼因不赞成王安石的新法而被贬谪至湖北黄州。该案是时为御史中丞的李定、舒亶等人摘取苏轼《湖州谢上表》中语句和此前所作诗句,以谤讪苏轼而引发的一场文字狱。[3]北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七月,时任湖州知州的苏轼[1],“托事以讽”[2],他在给皇帝的谢表中发牢骚,结果被依附王安石的御史们借题发挥,以作诗讥讽朝政的罪名指控他[4],神宗下旨将他追摄到京,交御史台根勘所审讯[1]。后经多方营救,苏轼免于一死。[2]当年十二月结案[1],苏轼被贬黄州。从元丰三年到七年,苏轼居留黄州五年。[5]另有二十多位官员受到牵连[4],成为宋代历史上著名的文字狱。[4]

“乌台[注1]诗案”发生在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年)[2],是北宋著名的文字狱之一,也是事涉新旧党争的一大要案[3]。苏轼因不赞成王安石的新法而被贬zhé至湖北黄州。该案是时为御史中丞的李定、舒亶等人摘取苏轼《湖州谢上表》中语句和此前所作诗句,以谤讪苏轼而引发的一场文字狱。[4]

北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七月,时任湖州知州苏轼[2],“托事以讽”[3],他在给皇帝的谢表中发牢骚,结果被依附王安石御史们借题发挥,以作诗讥讽朝政的罪名指控他[5],神宗下旨将他追摄到京,交御史台根勘所审讯[2]。后经多方营救,苏轼免于一死。[3]当年十二月结案[2],苏轼被贬黄州。从元丰三年到七年,苏轼居留黄州五年。[6]另有二十多位官员受到牵连[5],成为宋代历史上著名的文字狱[5]

“乌台诗案”让苏轼身经一百三十余天的牢狱之灾和继之而来的黄州之贬,而且打击面极广,牵连的人中有苏轼的手足苏辙,也有苏轼的恩师张方平欧阳修范镇等,还有苏轼的密友王巩王诜、钱世雄、李常孙觉文同黄庭坚等,以及一些与苏轼关系不甚密切的人员如王安上、梁交、刘瑾、黄颜、李定等,更有作为方外之交的僧道潜和僧居则。[3]乌台诗案是历史上通过文字治罪的典型,也是朝廷党争的产物,为以后宋徽宗禁毁苏、黄文集打下了基础,成了崇宁、宣和年间两次“因人废书”事件的前奏。[7]

政坛党争

熙宁二年二月,神宗起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王安石开展了“王安石变法”。变法的内容包括青苗法免役法均输法、市易法、保甲法、保马法等。朝廷上下展开了变法与反变法的斗争。[8]因此,朝廷逐渐形成新旧两党,两党纷争不休,一直持续到北宋末年。新旧党争,几乎将北宋神宗以来所有著名的文人士大夫都席卷其中[9]。所谓新党,就是以王安石为首的一批拥护且积极贯彻实施熙宁元丰新法的文人士大夫;所谓旧党,就是反对王安石等人的变法的一大批文人士大夫。[10]由于王安石等制定的均输、青苗、免役诸法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了豪绅大地主的利益,在实施过程中又显现了不少弊病,所以尽管给国家财政等方面带来了一定的收益,却遭到了朝野各界的反对[11]

王安石变法期间,一些有能力的大臣因为同他政见不同,纷纷离开朝廷。王安石不得不重用一些表示支持新法但没有什么能力的人,这些人被称为“新进”[12]。王安石由于遭到顽固派的攻击,从熙宁七年(1074年)到熙宁九年(1076年)十月数次被迫辞去宰相的职务[12]王安石罢相后,吕惠卿争权被贬,变法派内部矛盾尖锐,政局不太稳定[13]。“新进”在王安石罢相后执掌了朝廷大权,开始排斥、打击那些执不同政见的人。[12]乌台诗案发生在元丰二年(1079),苏轼四十四岁。御史台李定舒亶何正臣一手制造了这一案件。苏轼只做了三个月的湖州太守就被逮捕。[13]

北宋乔仲常《后赤壁赋图》苏轼画像
北宋乔仲常《后赤壁赋图》苏轼画像

人物背景

欧阳修王安石变法的反对者[14],他作为翰林学士,十分乐于奖励后进。苏家父子三人进京赶考时,苏洵就先行拜会了欧阳修。当年的主考官刚好就是欧阳修[15],苏轼的答卷《刑赏忠厚之至论》,经过糊名和誊录,被欧阳修赏识取为第二名[16]。按照当时的学风,欧阳修从此就是苏轼的恩师。在王安石变法一事上,苏轼也与欧阳修立场一致,一并反对王安石。[14]加上苏轼生性率性,他认为不合理的事便如鲠在喉,不吐不快[17]。为反对王安石的变法,苏轼写过《议学校贡举状》《上神宗皇帝书》《再论时政书》等。[18]不论在杭州、密州,还是在徐州,苏轼的诗文有很大一部分是讥讽时事,尤其是新法。他的弟弟苏辙以及表兄文与可,都多次告诚他祸从口出的道理[17],最终苏轼还是被落以口实[17]

新党借表发难

苏轼觉得王安石推行的新法中有许多对百姓不利的规定,于是时常借诗歌表达他的看法[5]元丰二年(1079年)四月二十日,苏轼调任湖州任太守[3],便例行公事给皇帝宋神宗上《湖州谢上表》[3]

湖州谢上表臣轼言。蒙恩就移前件差遣,已于今月二十日到任上讫者。风俗阜安,在东南号为无事;山水清远,本朝廷所以优贤。顾惟何人,亦与兹选。臣轼中谢。伏念臣性资顽鄙,名迹yīn微。议论阔疏,文学浅陋。凡人必有一得,而臣独无寸长。荷先帝之误恩,zhuó置馆;蒙陛下之过听,付以两州。非不欲痛自激昂,少酬恩造。而分所局,有过无功;法令具存,虽勤何补。罪固多矣,臣犹知之。夫何越次之名邦,更许借资而显授。顾惟无状,岂不知恩。此伏退皇帝陛下,天覆群生,海涵万族。用人不求其备,嘉善而矜不能。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而臣顷在钱塘,乐其风土。鱼鸟之性,既自得于江湖;吴越之人,亦安臣之教令。敢不奉法勤职,息讼平刑。上以广朝廷之仁,下以慰父老之望。臣无任。[19]

苏轼在表中说的“新进”与“生事”,显然正中一些本来就对他欲加治罪的人[20]。六月,何正臣摘引苏轼的“新进”“生事”等语上奏[17],说他“愚弄朝廷,妄自尊大。又一有水旱之灾盗贼之变,轼必倡言归咎新法,喜动颜色”,要求对苏轼“大明刑赏,以示天下”[20]。同时他还特意进呈了市面上可以买到的苏轼文集,要求陛下一定留心阅读,以定取舍。神宗对此却只命令送交中书省办理[11]。《湖州谢上表》让何正臣等人抓住把柄。但单凭这篇谢恩表还不足以搞垮苏轼[17]

此时,《元丰续添苏子瞻学士钱塘集》正好问世,给御史台提供了一个搜集材料的机会。七月二日,舒亶弹劾苏轼。[21]这回比何大正的更具体,把苏轼的诗句与王安石新法的条例一一对照:陛下发青苗钱用以扶植贫民,苏轼却说:“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陛下为申严法律而考试郡吏,苏轼却说:“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陛下兴水利,苏轼却说:“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陛下申明盐禁,苏轼却说:“岂是闻韶解忘味,迩来三月食无盐。”其他触物即事,随口所言,无一不以讥讽诽谤为主。舒亶认为苏轼“怀怨天之心,造讪上之语”,罪行严重,“虽万死不足以谢圣时”,而应以“大不恭”论处。与何大正相同,他同时进呈了四册苏轼的文集,请神宗皇帝裁夺。[11]

乌台诗案
乌台诗案

国子监博士李宜之也上表弹劾苏轼,他历数苏轼的罪行,声称必须因其无礼于朝廷而斩首。最后是御史中丞李定,他曾经因为隐瞒母丧而被苏轼讥讽不孝,这次弹劾苏轼,他说苏轼初无学术,滥得时名,急于获得高位,在心中不满之下,讥讽权要。皇帝对他宽容已久,冀其改过自新,但是苏轼拒不从命。苏轼所写之诗虽然荒谬浅薄,但对全国影响甚大。[17]尤其是苏轼对皇帝推行的青苗法多加针对诋毁,而且还将这些诗刻板印刷,广泛传播[5]。他认为苏轼有四条“可废之罪”:一、“终不悔,其恶已著”;二、“傲悖之语,日闻中外”;三、“盲伪而辩”、“行伪而坚”;四、“陛下修明政事”,而苏轼则“怨己不用”。总之,苏轼是个“讪上骂下,法所不宥”的人。李定认为苏轼“罪在当诛”[20],还把苏轼印行的三卷诗集呈奏给皇帝,一时间苏轼成了众矢之的[5]。盛夏七月,神宗诏令将各位进呈的苏轼文集送御史台勘察,同时派特使皇甫遵赴湖州缉拿苏轼[11]

入狱审讯

在接二连三的表章面前,元丰二年七月,宋神宗下令御史台将苏轼押来京城审讯。[20]神宗下旨将他追摄到京,交御史台根勘所审讯。[2]但神宗皇帝不愿杀害苏轼,只同意拘捕他,而且不同意苏轼在进京途中关入监狱过夜[3]。此时,苏轼在京城好友,身为驸马的王诜派人火速赶往南都(今河南省商丘市),去给苏辙送信[17]。苏辙拜托王适兄弟昼夜兼程去告诉哥哥,并嘱他们在苏轼被捕后接兄长的家属到商丘安置。他还同时写下《为兄轼下狱上书》,请求除去自己官职,以赎苏轼死罪于一免[22]

朝廷派出的皇差皇甫遵已出发[17],但苏辙的信使王适兄弟先到湖州一步[22]。苏轼听到这个消息,感到事态的严重。他只好暂时告假,由通判祖无颇代行太守之职[17]。七月二十八日,朝廷便派中使皇甫遵到湖州拘捕苏轼前来御史台[3]。当皇甫遵带人直闯州厅,穿着皇帝赐给的朝服朝靴,手执笏板,“二台卒夹侍,白衣青巾,顾盼狞恶”时,苏轼与本州通判祖无颇商议要不要出迎。祖无颇建议,定罪之前,还是以太守的身份穿朝服出迎。于是,苏轼也穿上朝服朝靴,手执笏板,迎于厅上,他请求回后堂与家人诀别,又自忖此去凶多吉少,便给子由写信交待后事。又托王适兄弟照顾家中妇孺。苏轼全家哭成一团。苏轼反而讲了一个故事安慰夫人:宋真宗时,有位名叫杨朴的隐士,能诗。真宗召见他,想试试他的诗才。但他不愿为官,便答不会作诗。真宗问;临来前,有人作诗送你吗?杨答:只有我老伴作了一绝:“更休落魄耽杯酒,且莫猖狂爱吟诗。今日捉将官里去,这回断送老头皮。”真宗听后大笑,便放杨朴归山。苏轼问夫人:今日临行,你就不能像杨朴的老伴一样,写一首诗送送我吗?王夫人失声而笑,家里其他人也跟着笑了。苏轼的长子苏迈已满二十岁,获准在路上照顾父亲。祖无颇目击以上拘捕与后来押送的情景,告诉了苏轼的朋友孔平仲,孔平仲写进《孔氏谈苑》里。“出城登舟”时,“郡人送者雨泣。顷刻之间,拉一太守如驱犬鸡”。用苏轼自己的话,则为“如捕寇贼”。[22]

苏轼入狱
苏轼入狱

八月十八日[3],苏轼入狱后,朝廷便下令,凡是他做过官的地方,都要收集他的诗文送审,李定等人便从诗文中断章取义,肆意诬陷[23]。八月二十日,即开始对苏轼进行提堂问案。最初,苏轼“隐晦不说情实”[3],后来,提讯中,苏轼对御史台说,自从为官开始,他曾有两次记过记录。一次是任风祥通判时,因与上官不和而未出席秋季官方仪典,被罚红铜八斤。另一次是在杭州任内,因小吏挪用公款,他未报呈,也被罚红铜八斤。此外,别无不良记录。当被问到那些讥讽的诗词时,苏轼说,他游杭州附近村庄所作的《山村五绝》,其中的“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是讽刺青苗法的,“岂是闻韶解忘味,迩来三月食无盐”是讽刺盐法的。除此之外,其余文字均与时事无关。八月二十二,当御史台审问苏轼在《八月十五日看潮》中所写的“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两句的用意时,他拖了两天后才被逼说成是讽刺朝廷水利之难成。而对于《戏子由》违抗“朝廷新兴律”主旨的指控,苏轼六天后才被逼作了交代。[1]起初苏轼不想拖累他人,“虚称更无往复”,但他与朝野人士的交往诗文均被查获,只好承认“与人有诗赋往还”,并写下两万多字的“供状”[24],供通自来与人有诗赋往还人数、姓名[3]。九月,御史台已从四面八方抄获了苏轼的大量诗词。其中,有一百多首在审问时呈阅,有39人受到牵连,受牵连者官位最高的是端明殿学士司马光[1]

虽然“罪名成立”,但当时新法已废,凭此罪名不能判重刑。于是,御史台又搜罗了痛斥“新进”的《和韵答黄庭坚二首》。苏轼承认这四句是讥讽当今重小人轻君子的形势。还有抨击“生事”的《汤村开运河,雨中督役》,苏轼承认这首诗是表达自己对盐官在汤村一带开运盐河的不满。在御史台的严刑逼供下,苏轼不得不承认他们所指控的大部分诗句都是批评讽刺新政的[1],从“累次虚妄不实供通”到“因依招通”。至十一月二十日,苏轼被迫供出作《山村》等文字(其中有带讥讽者)之原由。[3]

案中牵连

神宗命知谏院张璨、御史中丞李定负责审理此案[5]。李定等人想借此机会把旧党人物一网打尽。于是他们派人四处搜罗,凡是与东坡有文字交往的人士无一幸免,都被强令交出东坡的所有作品,片纸只字都无遗漏。他们甚至行文各地,命令当地官府搜集散落各处的东坡的作品[3]

与此同时,朝廷也责令收受苏轼讥讽文字的相关人员上缴入司。迫于压力和恐惧,有些人上缴了有关与苏轼交往的文字,如被牵连的四十七人:章传、苏舜举、钱顗、蔡冠卿、吕仲甫、刘述、刘恕、李杞、李有闲、赵昶、李孝孙、仲伯达、晁端彦沈立文同、梁交、关景仁、张次山、徐汝奭、吴天常、刘瑾、李、晁端成、邵迎、陈章、杨介、刁约、姜承颜、张援、李定、毛国华、刘勋、沈jiǒng、许醇、黄颜、单锡、孔舜亮、欧阳修焦千之、孙洙、岑象求、张先、陈烈、张吉甫、张景之、李xiáng、孙弁。这其中的张先、刁约、欧阳修、沈立、李庠、文同、孙洙、刘恕皆于“乌台诗案”案发之前去世,之所以被列入牵连人员名单,恐怕是其家人出于恐惧和担忧,因此上缴了与苏轼往来文字。[3]

此外还有王shēn、苏辙、王巩、张方平、李清臣、司马光范镇、钱gǎo陈襄、刘放、李常、、孙觉、曾巩、王汾、刘挚、黄庭坚、戚秉道、吴馆、盛侨、王安上、周邪、杜子方、颜复、陈理、钱世雄、僧居则、僧道潜、田济、高立二十九人收受苏轼讥讽文字而不申缴入司。[3]

上谏营救

朝廷上,为苏轼一案,也展开了激烈的争辩。宰相王珪通过苏轼写过的一首《双桧》诗,诗中苏轼志向做地下之蛰龙,王guī便指控苏轼“不臣”。神宗觉得牵强附会,说:“诗人之词,安可如此论?”变法派成员之一的章惇,揣摩帝意,也从旁为苏轼开脱:“龙者,非独人君,人臣亦可以言龙也。”神宗受此启示,又说:“自古称龙者多矣,如荀氏八龙、孔明卧龙岂不君耶?”[25]不久,狱吏问苏轼“咏桧”诗一事,苏轼巧妙地说:“王安石诗‘天下苍生望霖雨,不知龙向此中蟠’,此戈是也。”那些自称拥护王安石变法的人,连王安石诗中说过“蟠龙”也忘记了[26]

当苏轼人狱,“天下之士痛之,环视而不敢救”时,范镇张方平愤然上书营救。张方平书成,南京(商丘)官吏不敢转呈,他就派儿子张恕上京到闻鼓院投书。张恕在院前徘徊不敢投。以后苏轼出狱,读到张方平疏奏的副本,大惊失色。苏辙看了,也感叹道:难怪吾兄吐舌,苏轼不死,正得张恕不投之力。苏轼何罪?不过名声太大,与朝廷争胜。张方平却在奏书中称他是“天下之奇才”,这样只会更加激怒神宗。苏辙认为:“东坡独以名太高,与朝廷争胜耳!””对神宗而言,新法实施并不顺遂,而像苏轼这样有巨大影响力的人却不愿合作,便自然产生惩一儆百的动机。有人问苏辙,当时该如何向神宗进言。苏辙答:应该讲本朝未曾杀过士大夫,现在杀了苏轼,后人会说神宗是杀士大夫的始作俑者。神宗好名而畏议论,这样才能救苏轼[25]

此案牵涉了七十余人。苏轼自料必死,就把常服用的青金丹藏下一些,准备一旦定了死罪,就超量服用自尽。押解途中,苏轼已与苏迈约定,每次送狱饭,均用菜、肉,如有不测(死讯),则单独送鱼。一个月后,因粮快吃完,苏迈去陈留(在开封东南)谋求,临时委托亲戚送食,仓促中忘了交代。这位亲戚恰巧烧了一条鱼送至狱中。苏轼见鱼大惊,当即写了两首诀别诗,托狱卒梁成设法转交子由。梁成一直待苏轼很好,每晚都要端盆热水给苏轼洗脚。此刻,他安慰苏轼:“学士不致如此。”苏轼对他说:“使轼万一获免,则无所恨;如其不免,而此诗不达,则目不瞑矣。”[24]

《狱中寄子由二首》圣主如夭万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百年未满先偿债,十口无归更累人。是处青山可埋骨,他时夜雨独伤神。与君世世为兄弟,又结来生未了因。柏台霜气夜凄凄,风动琅珰月向低。梦绕云山心似鹿,魂惊汤火命如鸡。眼中犀角真吾子,身后牛衣愧老妻。百岁神游定何处,桐乡知葬浙江西。[27]

宋神宗本来没有杀他的意思,读了这两首《狱中寄子由二首》很受感动,便征求直舍人王安礼的意见。王安礼是王安石的弟弟,虽然对苏轼不无意见,但并没有恶感,便说:“苏轼是文人,自恃才学,以为功名可立就;不料郁郁不得志,所以感到不平,而在诗里流露出来,这也是难免的。自古大度的君主,都不以言罪人;如果对苏轼法办,不是不符合陛下容纳人才的方式吗?”宋神宗是爱名声的人,颇以为然,再加上朝廷内外许多大臣也对神宗进行劝谏,特别是一向受到神宗器重的王安石,当时虽已致仕,退居金陵,但也特地上书说:“安有圣世而杀才士乎?”[28]苏辙甚至上书皇帝,请求皇帝收回自己的官职以赎回兄长苏轼之罪[29]。还有在病中的曹太后,也为苏轼讲情[28],年迈的太皇太后见神宗数日不欢,动问原因,神宗说:更张数事未就,又有苏轼者,写了许多谤讪文字。曹后问:是不是苏轼苏辙两兄弟的那个苏轼?神宗惊曰:娘娘何以闻之?[25]神宗祖母、病中的曹太后也替苏轼说话:想当年你的祖父仁宗皇帝初次见到苏轼、苏辙二人,回到后宫笑容满面,说我今日为子孙选了两个太平宰相,但可惜我来不及提拔他们了。”[29]说到这里不免伤恸,又闻苏轼系狱,当问清苏轼政绩上并无不良记录,便说:这是小人无可攻击,才摘举诗文以加罪。“则又泣下。上亦感动,始有贷轼意”。又据《耆旧续闻》载:曹后病重,神宗欲大赦天下,以析减轻病情,曹后说:“不须赦天下凶恶,但放了苏轼足矣!”不久,她便撒手长逝。[25]杭州徐州、密州的百姓听说苏轼遭难,自发组织起来公开为苏轼做解厄道场,以祈求神明保佑[29]

与王玮同为宰相的吴充,曾问神宗:魏武帝(曹操)怎么样?神宗说:何足道!吴充进一步婉劝:“陛下以尧舜为法,薄魏武固宜,然魏武猜忌如此,犹能容祢衡,陛下不能容一苏轼何也?”神宗故作惊讶:“朕无他意,只欲召他对狱,考核是非耳,行将放出也。”[25]据苏轼本人的记录,此案结束前真有一次考核。一天晚上,昏鼓已毕,苏轼正要睡觉,忽然看见两个人推开牢门,往地上丢了两个小箱,枕着便睡。苏轼也不在意,酣然入眠,鼻息如雷。到四更时分,被人推醒,有人连声为他贺喜。他慢慢转过身子,问是怎么回事。对方只说:请学士安心睡寝。说罢,那两人依旧夹箱离开。原来这天(十一月三十日),正是苏轼案件具绪上奏之日。神宗不放过最后一次对他“考核是非”的机会,密遣小黄门(皇宫新补的内侍)于晚间来狱中察看苏轼的动静。当那两个小黄门将实情呈报后,神宗对左右大臣说:“朕知苏轼胸中无事。”

诗案结果

宋代司法有“鞫谳分司”的制度,指的是审讯和判决分别由不同的官署负责进行。御史台在这个案件中,只负责调查审讯,勘明事实,其结果即“供状”[30],乌台诗案的处理结果同年十月十五日,御史台申报苏轼诗案的审理情况,其中辑集苏轼数万字的交代材料,查清收藏苏轼讥讽文字的人物名单,计有司马光范镇张方平王铣苏辙黄庭坚等29位大臣名士[26];接下来由大理寺负责“检法”,即针对苏轼罪状找到相应的法律条文进行判决,其结果即“判词”。大理寺对苏轼一审判决为“当徒二年,会赦当原”。也就是说,原来判决应该流放二年,因为神宗的大赦令,改判无罪释放。御史台对这个判决结果不满,于是继续审讯,罗织了其他“罪状”,要求修改判决。[30]御史中丞李定上奏把苏轼流放并彻底罢免,不再起用。御史舒壹提出不要赦免驸马都尉王诜。又提出诛杀张方平司马光范镇钱藻陈襄、曾巩、孙觉、李常、刘邠、刘挚等人。[5]当时体制规定,当御史台与大理寺意见矛盾的时候,由审刑院负责复核,审刑院顶住了御史台的压力,向朝廷提交了支持大理寺的终审判词——“徒二年,准赦书,原免释放”。这个判决提交到皇帝之后,皇帝有权法外加恩或给予惩罚[30]。到十二月二十七日[26]神宗皇帝对苏轼从轻发落,贬其为黄州团练副使。其余牵入本案的大小官吏,视其情节轻重,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王诜身为驸马,因为泄露机密,被削除一切官职爵位苏辙代兄受过,贬官筠州;王巩因与苏轼关系密切也被远谪宾州;其他如张方平司马光黄庭坚范镇陈襄李常孙觉等与苏轼关系最密切的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罚铜[注2]责罚。至此,轰动一时的“乌台诗案”就此销结[29]

元丰三年(1080年)元月,苏轼在长子苏迈陪伴下赴黄州,而把其他家人留给苏辙暂时照料。苏轼在去黄州途经陈州(今河南淮阳)时,苏辙特地赶来和他见面,兄弟相叙三日而别。他所授的团练副使,只是由黄州安置挂名而已,不仅无权签书公文,而且要受太守监视,和如今的所谓“软禁”差不多。[28]元丰三年(1080年)二月一日,苏轼到达贬所黄州。苏轼因为内疚,不敢与人交往,也不敢寄人文字。一些亲戚朋友也因惧怕牵连,主动断绝与苏轼的交往。但此境此况之下,仍有不少人不顾个人安危,主动与苏轼交往,如文彦博王诜王巩孙觉、李常、钱世雄、张方平范镇司马光陈轼蔡承禧辩才、怀琏、思聪、、佛印等。[3]

政治影响

乌台诗案是一个来势凶猛的信号,开了中国历史上以诗治罪的先例。之后,还发生过一起不太有名的“车盖亭诗案”。几年后的东坡之狱,盖始于此。[25]神宗去世、高太后掌权的元祐期间(1086~1093年),苏轼一度升官,而哲宗亲政、再度起用变法派的绍圣期间(1094~1098年),苏轼的灾难接踵而至;先贬惠州(今广东惠阳),再贬儋州(今海南岛儋县)。他一再遭贬斥,均出于文祸。[26]乌台诗案是北宋开国以来的第一个因作诗而得罪的文字狱[32],虽说苏轼本人并没有因此而一蹶不振,但是这给北宋后期的政治带来了严重的消极后果,士大夫讳言国事,明哲保身,北宋的政局遂渐渐不可收拾。[32]

文化影响

“乌台诗案”的档案记录有三种版本,传到今天还是相当完整的。由于“乌台诗案”审讯过程要求苏轼必须老老实实交代自己诗歌每一句的意思[30],他服罪时承认曾经写过讽刺诗诽谤当政,不得不为被指控的一百多首诗进行解释。后人有幸因为“乌台诗案”见识到苏轼对自己文句进行详细的阐述和分析,这是文学史中和他地位相仿的人从没有做过的事情。[33]“乌台诗案”的原始案卷被宋人视为苏轼诗歌的权威解读和苏轼诗话,并在南宋时代广泛印刷传播。[30]

苏轼个人

这场文字狱巨大的心理冲击力对苏轼造成了很大影响,以至于他出狱后即谓:“平生文字为吾累,此去声名不厌低。塞上纵归他日马,城东不斗少年鸡。”遭贬黄州后回顾狱中情景,苏轼仍心有余悸,乌台诗案的沉痛教训,使出狱后的苏轼不得不低调做人并深刻反省。乌台诗案不仅给苏轼留下深刻的创伤,也给其亲友造成巨大的心理冲击与伤害。在《黄州上文潞公书》中苏轼自述:“轼始就逮赴狱,有一子稍长,徒步相随。其余守舍,皆妇女幼稚。”家中被州吏围船搜书,长幼几乎吓死。妻王氏埋怨苏轼说:“是好著书,书成何所得?而怖我如此!”悉取烧之。而苏轼自湖州被逮人狱后,亲朋多与之绝交。初到黄州时又衣食无着,不得不种稻牧牛维持生计。为自己的言语不慎,他甚至说:“及在囹圈中,追悔无路,谓必死矣。不意圣主宽大,复遣视息人间,若不改者,轼真非人也。”(《与章子厚参政书》)这种忧畏心理的最直接后果就是对诗文创作的顾忌,天性乐观的苏轼不得不要求自己在诗文创作中保持相对的谨慎。[34]

涉及人物

人物说明后果
章传收受的属于“无讥讽文字”未受罚[3]
苏舜举
钱顗
蔡冠卿
吕仲甫
刘述
刘恕
李杞
李有闲
赵昶
李孝孙
仲伯达
晁端彦
沈立
文同
梁交
关景仁
张次山
徐汝奭
吴天常
刘瑾
李佖
晁端成
邵迎
陈章
杨介
刁约
姜承颜
张援
李定
毛国华
沈逈
许醇
黄颜
单锡
孔舜亮
刘勋
欧阳修
焦千之
孙洙
岑象求
张先
陈烈
张吉甫
张景之
李庠
孙弁
人物案发时官职后果
苏轼湖州太守贬为检校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5]
王诜绛州团练使、驸马都尉削除一切官职爵位,勒令停职[5]
苏辙著作佐郎、签书应天府判官贬为监筠州盐酒税务[5]
王巩正字贬为监宾州酒务[5]
张方平以太子少师衔退休罚铜三十斤[5]
李清臣知制gào罚铜三十斤[5]
司马光端明殿学士罚铜二十斤[5]
范镇以户部侍郎衔退休罚铜二十斤[5]
钱藁知开封府罚铜二十斤[5]
陈襄知审官东院罚铜二十斤[5]
刘放京东转运使罚铜二十斤[5]
李常淮南西路提点刑狱罚铜二十斤[5]
孙觉知福州罚铜二十斤[5]
曾巩知亳州罚铜二十斤[5]
王汾知河中府罚铜二十斤[5]
刘挚知宗正丞罚铜二十斤[5]
黄庭坚著作佐郎罚铜二十斤[5]
戚秉道卫尉寺丞罚铜二十斤[5]
吴馆正字罚铜二十斤[5]
盛侨知考城县罚铜二十斤[5]
王安上知滕县罚铜二十斤[5]
周邪乐清县令罚铜二十斤[5]
杜子方监仁和县盐税罚铜二十斤[5]
颜复监澶州酒税罚铜二十斤[5]
陈理侯选官吏罚铜二十斤[5]
钱世雄侯选官吏罚铜二十斤[5]
僧居则僧人罚铜二十斤[3]
僧道潜僧人罚铜[3]
田济-罚铜[35]
高立-罚铜[35]

记录古籍

“乌台诗案”结案之后,有关苏轼的被逮、审讯、供状、处罚和被牵连人员等资料即被存档,外人无法窥知。胡仔父亲胡舜陟任台端时曾经阅览并抄录。靖康难起,台吏携原案奔逃,“乌台诗案”原案宗被张守私藏,后一分为二,一部分藏于张浚之处,一部分藏于张守子孙之处。再后,“乌台诗案”原案下落即不甚明晰。但自苏轼被逮之日起,好事者即已将此案辑录成册,最初名《诗谳》,也有直接名为《乌台诗案》者。至南宋晚期,陈振孙在《直斋书录解题》中记载《乌台诗话》。历元、明、清,出现许多“乌台诗案”的抄、刻本,其中最有名的是佚名《重编东坡先生外集》卷八六所载“乌台诗案”和《函海》所收《东坡乌台诗案》一卷本。[3]

《直斋书录解题》
《直斋书录解题》

事件评价

古籍整理研究所教授戴建国认为苏轼一案,缘起于御史台官员的职守、例行公事的弹劾,是神宗实施新政背景下发生的一起诏狱,本质上说是宋神宗维护新政、肃正朝廷纲纪的产物。[36]

日本学者内山精也《传媒与真相:苏轼及其周围士大夫的文学》一书认为诗案很大程度上与新兴的雕版印刷媒体有关。北宋仁宗朝以来,雕版印刷业全面繁荣,此前的作家(比如欧阳修)基本是去世后才刊印诗文集的,而苏轼是第一个实现了同时代文学与印刷媒体合作的诗人。苏轼得到了印刷传媒的强力加持,言论影响力大为提高。当时的御史台之所以要弹劾苏轼,可能不止是因为他写了许多批判朝政的诗歌这个事实,更是因为那些诗歌被各种媒体刊载并广泛传播这个社会现象,从朝廷的角度看,影响非常恶劣。 乌台诗案因此成为第一件以出版物为罪证的案件。[6]

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朱刚在《苏轼十讲》中认为:元丰二年(1079),此时新法已进入平稳推进时期,苏轼因为诗文里面嘲讽、讽喻“新法”的内容而被御史台起诉,引发“乌台诗案”,其中有一个重要历史背景因素需要加以考虑。熙宁九年以后王安石罢相,随后由宋神宗亲自主政,改年号为元丰,而“乌台诗案”是宋神宗在熙宁、元丰之交发起的一系列“诏狱”之一,包括熙宁八年的李逢“谋反”案、元丰元年的大理寺“纳贿”案,紧接着就是“乌台诗案”。有历史学家认为,宋神宗通过王安石变法,强化了君权,打破了从北宋开国以来一直遵循的“与士大夫共天下”的体制。苏轼非议“圣政”、指斥“乘舆”的罪名就是无可逃遁的了。[30]

涉案诗文

乌台诗案的涉案诗文整理来自于宋人朋九万的《乌台诗案》、宋人周紫芝的《诗谳》、宋人胡仔的《苕溪渔隐从话》、清人张鉴的《眉山诗案广证》。根据苏轼的供词记载判断有无讥讽和讥讽何事。[37]

诗文题目类别讥讽供词内容所指
李杞寺丞见和前篇,复用原韵答之新法,鞭打,盐法,法急
戏子由新进,律学,盐法
山村五绝(其二)盐法急
山村五绝(其三)盐法急
山村五绝(其四)青苗,助役
汤村开运盐河雨中督役运盐河不当
后杞菊赋并序新法减刻公使钱太甚
书韩干《牧马图》自比,执政
宝绘堂记-
人日猎城南……得鸟字一时之乐
超然台记朝政,新法,蝗灾,公使钱
和李邦直沂山祈雨有应执政大臣
次韵答邦直、子由五首(其五)新法,自比,怀归
同上(其二)-
台头……巨源二首(其二)贾谊自比
次韵答章传道见寄执政大臣
寄刘孝叔执政,朝政、新法,公使钱
径山道中次韵答周长官……讥讽王庭老
次韵周开祖长官见寄诗水旱dào贼,执政,新法
颖州初别子由二首(其一)新法
初到杭州寄子由二绝(其一)新法,青苗,助役
捕蝗……子由弟二首(其二)青苗,助役
游径山留题新进
八月十五日观潮(其四)水利
次韵黄鲁直见赠古凤二首
(其一)
世之小人轻君子,自比
同上(其二)交代此诗
答黄鲁直五苜(其一)新进,不能援引黄庭坚
祭文与可文新进与故旧
王元之画像赞新进,新法
送刘放悴海陵不容人直言
广陵会三同舍……仍邀同
刘贡父
新法事多,青苗,助役
次韵刘贡父李公择见寄
首(其一)
新法事多
刘贡父见余歌词数首,以见戏,聊次其韵时人不能容狂直之言
赠孙莘老七绝(其一)不得说时事
赠孙莘老七绝(其二)水利法
送钱藻出守婺州得英字青苗,助役
送张安道赴南都留台当留张方平
张安道见示近诗新进,学者诞妄,朝政
次韵刘贡父李公撣见寄二首(其二)朝政,新法,减刻公使钱
藤县公堂记减刻公使钱
广陵会同……同赋刘莘老执政,新法
次韵潜师放鱼青苗,助役
日喻科场,新法
钱君倚哀辞当用辅,新进
盐官大悲阁记科场
绎先生诗集叙法度,学者
和述古冬日牡丹四首(其一)执政,小民不得暂闲
同上(其二)同上
同上(其三)同上
同上(其四)同上
司马君实独乐园新法,新进,当用光
送曾子固停越得燕字新进
答曾巩书(……赋役毛起,盐事峻急,民不聊生……)新法,盐法急
湖州谢上表新进,生事
往富阳新城,李节推……见特新进
风水洞二首和李节推(其二)新法,新进
和刘道原寄张师民新进
和刘道原见寄新进
送蔡冠卿知饶州新进
墨宝堂记新进
送杭州杜、戚、陈……归乡小人蒙蔽
三槐堂记并叙言王旦父子
王仲义真赞新进
和钱安道寄惠建茶新进
送范景仁游洛中新进
祭常山回小猎(习射放鹰)自比
次韵子由与颜长道……种柳-
灵壁张氏园亭亭记-
王复秀才所居双桧二首(其二)(非审讯诗)-

资料来自[37]

影视作品

作品类别上映时间海报
百家讲坛:苏轼纪录片2008[38]
苏东坡电视剧2012[39]
苏东坡 纪录片2017[40]
苏东坡 纪录片2023[4]
东坡舞蹈剧2023[41]

参考资料 41

  1. 参考 1
  2. https://kns.cnki.net/kcms2/article/abstract?v=3uoqIhG8C44YLTlOAiTRKibYlV5Vjs7iJTKGjg9uTdeTsOI_ra5_XXmUSwCYnmhvricCY5E7OSM-WXNR9gSVDviHK6Xet3P7&uniplatform=NZKPT&src=copy
  3. https://kns.cnki.net/kcms2/article/abstract?v=3uoqIhG8C44YLTlOAiTRKibYlV5Vjs7ioT0BO4yQ4m_mOgeS2ml3UKxWHmMt8iwd2InVcMtMmflNIDnwUYT3lVeaGNWQZAJh&uniplatform=NZKPT&src=copy
  4. 从乌台诗案看苏轼逆境中的自处 — 辽宁日报
  5. 参考 5
  6. 乌台诗案与黄州词-中华读书报-光明网 — 光明网
  7. 参考 7
  8. 参考 8
  9. 参考 9
  10. 参考 10
  11. 参考 11
  12. 参考 12
  13. 参考 13
  14. 参考 14
  15. 参考 15
  16. 参考 16
  17. 参考 17
  18. 参考 18
  19. 参考 19
  20. 参考 20
  21. 参考 21
  22. 参考 22
  23. 参考 23
  24. 参考 24
  25. 参考 25
  26. 参考 26
  27. 参考 28
  28. 参考 29
  29. 苏东坡新说 — 今日头条
  30. 参考 31
  31. 参考 32
  32. 参考 33
  33. 参考 34
  34. 参考 35
  35. https://kns.cnki.net/kcms2/article/abstract?v=3uoqIhG8C44YLTlOAiTRKibYlV5Vjs7iLik5jEcCI09uHa3oBxtWoOQQ8-vNi1z1L9Dl-ly3wRHz_DGlX35KLkI8xa0AvXN_&uniplatform=NZKPT&src=copy
  36. https://kns.cnki.net/kcms2/article/abstract?v=3uoqIhG8C475KOm_zrgu4m9eu-VXu9H75RhMZCEMue9h8LplqMYx95tJ41XqGDaB4L1sMiOj-8hnwxOHXolvDktHY3eN5qP-&uniplatform=NZKPT&src=copy
  37. 百家讲坛:苏轼 — 豆瓣
  38. 苏东坡 — 豆瓣
  39. 苏东坡 — 豆瓣
  40. 苏轼986岁生日,舞蹈诗剧《东坡》官宣 — 今日头条

注释

  1. 御史台位于京城内东澄街北,四周遍植柏树,乌鸦数千栖居其上,所以,御史台又被称为“柏台”或“乌台”。苏轼因写诗获罪,下到御史台治狱,史家们便称此案为“乌台诗案”。[1]
  2. 罚铜是《宋刑统》卷一《名例律》所规定的一种惩罚手段,也称赎铜。[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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