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师协会(Chinese Medical Doctor Association,CMDA)是由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一级社会团体。协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医师队伍管理,由单一的卫生行政管理模式,向卫生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协同管理模式转变的里程碑。[2][3]协会会长为马晓伟。[4]
2002年1月,中国医师协会正式成立。[3]2002年至2007年,主要是从零起步,从无到有,打基础阶段;2007年至2012年,主要是发展组织,提升能力阶段;2013年后,进入了第三个历史阶段,就是明确定位、强化职能、回归行业属性阶段。[5]2017年1月7日,中国医师协会2017医师年会暨中国医师队伍建设发展论坛在京隆重召开。[5]2022年11月13日,由中国医师协会等联合制定的首部《中国高血压临床实践指南》发布。[6]2024年1月28日,中国医师协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7]
2021年12月31日,中国医师协会被表彰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8]2022年1月12日,获得“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9]
发展历史
2002年1月,中国医师协会正式成立。[3]2002年至2007年,主要是从零起步,从无到有,打基础阶段;2007年至2012年,主要是发展组织,提升能力阶段;2013年后,进入了第三个历史阶段,就是明确定位、强化职能、回归行业属性阶段。2014年,协会协助配合最高法会同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5]
2016年6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式委托中国医师协会承担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工作。8月,成立了中医住培专家委员会,召开了第一届中医住培论坛。2017年1月7日,中国医师协会2017医师年会暨中国医师队伍建设发展论坛在京隆重召开。[5]2022年11月13日,由中国医师协会等联合制定的首部《中国高血压临床实践指南》发布。[6]2024年1月28日,中国医师协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7]
组织结构

参考资料:[10]
管理层
| 职位 | 人名 | 简介 |
|---|---|---|
| 荣誉会长 | 杨镜 | 1958—1963年就读哈尔滨医科大学医疗系,1963—1986年任哈尔滨第一医院外科副主任医师、科主任,1986—1992年任哈尔滨第四医院主任医师、院长,1992—1999年任卫生部北京医院常务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教授,1999—2005年任中华医学会副会长、党组副书记,2002—2012任中国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法人代表。中华医院管理杂志副主编,《中国实用外科杂志》顾问,《当代医学杂志》编委会主任,《医师报》名誉总编,中国老教授协会医药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医学影象技术研究会副会长兼职[11] |
| 会长 | 马晓伟 | 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第二十届中央委员[12] |
| 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 于竞进 |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社会医学与卫生管理专业,管理学博士。历任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副处长、处长、副司长,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局长、局长,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委常委、副州长(挂职),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监察专员,国家卫生计生委疾病预防控制局(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局长,现任国家卫生健康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中国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曾在英国、美国、日本等多个国家培训学习,曾荣获中华医学科技奖壹等奖(《中国实现无脊髓灰质炎——国家防制体系建立、策略研究与实施》)等多个国家级奖项[13] |
| 副会长 | 王辰、史盛丰、刘阳、孙洪军、朱立国、许树强、吴一龙、张宗久、张建宁、李为民、李明柱、邬堂春、南春梅、赵岚、奚桓、徐建光、梁万年、郭传滨、焦雅辉、董家鸿、詹启敏、赫捷[14] | |
| 副秘书长 | 石丽英 | 副研究员,心理和法律学专业,人民大学医药卫生管理EMBA。多年来主要负责中国医师协会与国外、境外相关医学组织和机构的联络及合作事宜并任中国医师协会道德建设委员会总干事。组织了多次国际医学交流互访、全国性的医师队伍情况调研,筹划了多项弘扬医师职业精神和促进医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活动[4] |
分支机构
| 类别 | 机构名称 |
|---|---|
| 专科医师分会 | 医学遗传医师分会、肛肠医师分会、手外科医师分会、放射肿瘤治疗医师分会、乡村医生分会、新生儿科医师分会、临床工程师分会、口腔医师分会、检验医师分会、康复医师分会、全科医师分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放射医师分会、神经内科医师分会、神经外科医师分会、心血管外科医师分会、呼吸医师分会、内镜医师分会、儿科医师分会、眼科医师分会、精神科医师分会、麻醉学医师分会、皮肤科医师分会、消化医师分会、输血科医师分会、泌尿外科医师分会、病理科医师分会、心血管内科医师分会、胸外科医师分会、妇产科医师分会、血液科医师分会、内分泌代谢科医师分会、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医师分会、骨科医师分会、感染科医师分会、烧伤科医师分会、外科医师分会、超声医师分会、中西医结合医师分会、肾脏内科医师分会、重症医学医师分会、风湿免疫科医师分会、急诊医师分会、肿瘤医师分会、老年医学科医师分会、核医学医师分会、男科与性医学医师分会、器官移植医师分会、儿童重症医师分会、创伤外科医师分会、介入医师分会、整合医学分会、疼痛科医师分会、显微外科医师分会、小儿外科医师分会、变态反应医师分会、中医师分会、运动医学医师分会、血管外科医师分会、公共卫生医师分会、医学科学普及分会、内科医师分会 |
| 专业委员会 | 脑胶质瘤专业委员会、心力衰竭专业委员会、循证医学专业委员会、急救复苏和灾难医学专业委员会、儿童健康专业委员会、养生专业委员会、医师健康管理与医师健康保险专业委员会、营养医师专业委员会、神经调控专业委员会、高血压专业委员会、医疗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心律学专业委员会、睡眠医学专业委员会、腔内血管学专业委员会、青春期医学专业委员会、胰腺病专业委员会、微无创医学专业委员会、人文医学专业委员会、神经修复学专业委员会、结直肠肿瘤专业委员会、胸痛专业委员会、生殖医学专业委员会、神经介入专业委员会、临床精准医疗专业委员会、体外生命支持专业委员会、心脏重症专业委员会、智慧医疗专业委员会、肝癌专业委员会、医学技师专业委员会、心身医学专业委员会 |
参考资料:[15]
职能部门
| 部门名称 | 职能 |
|---|---|
| 会领导 | —— |
| 办公室 | 主要负责协会内部的管理、协调,负责协会人事工作、项目质量控制管理、新闻宣传和健康科普宣传工作 |
| 党办 | 主要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协会的宣传贯彻执行,负责协会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
| 会员部 | 要负责协会专科医师分会/专业委员会的组建审批、改选换届、发展建设等组织管理工作,会员发展与管理,与地方医师协会的联络和指导工作,“中国医师奖”组织评审及表彰工作 |
| 学术会务部 | 主要负责协会分支机构学术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
| 继续医学教育部 | 主要负责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技术推广工作,开展有关医药卫生政策和转化医学研究,课题评审、药品临床研究与协作等活动 |
| 毕业后医学教育综合部 | 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主要负责毕教工作规划计划,综合性研究,住培基地动态调整,住培基地对口帮带,毕教宣传工作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部 | 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主要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层级师资培训,指导培训过程管理,监督培训质量,推广住培先进经验,开展培训质量评价体系研究等工作 |
| 住培考核评估部 | 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主要负责住培基地评估与飞行检查、基地认证工作研究、重点专业基地遴选、年度业务水平测试、专委会考核等工作 |
| 专培部 | 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主要负责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相关研究与实施,推进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等工作 |
| 全科与公卫部 |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研究与制订全科医生和公卫医师培训规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全科医生和公卫医师培训基地的评估认定工作;制订全科和公卫相关标准,搭建全科医生和公卫医师培训与管理的交流平台,进一步强化全科、公卫医师规培体系建设 |
| 中医部 | 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主要负责中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研究,组织开展基地认定、师资培训、日常管理与服务,推进中医师专科规范化培训试点等工作 |
|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办公室 | 受(原)卫生部委托,承担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日常事务性工作,对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服务、监督,协助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定期考核制度,加强对医师执业的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实现对医师的精细化管理 |
| 信息部 | 主要负责协会信息化的整体规划,提升协会整体信息化建设管理应用水平,为协会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为广大医师、会员做好服务 |
| 报刊出版管理部 | 主要负责协会主办报刊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履行主办单位职责,对新申报报刊的相关评估与审批,协会出版公司的运营与管理 |
| 财务部 |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财务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协会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做好财务相关工作并对项目经费执行情况进行审查、把关 |
| 法律事务部 | 主要负责协会法律事务,构建合规管理体系、审查修改协会合同及法律的相关文件,促进医师的自律与维权 |
| 对外联络部 | 主要负责与国际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相关行业组织、医疗机构的联络;与政府有关部门、主要合作单位、协会分支机构、知名专家的联系和沟通,为协会发展提供参考与资讯;负责组织或参与医师队伍发展建设的政策及行业重大、前瞻、全局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关于行业改革发展的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负责协会相关课题研究指导和相关工作的推进 |
参考资料:[16]
党支部
| 职位 | 人名 |
|---|---|
| 书记 | 杨民 |
| 副书记 | 史盛丰 |
| 宣传委员 | 石丽英 |
| 组织委员 | 唐明山 |
| 安保委员 | 王欣 |
| 青年委员 | 刘正华 |
参考资料:[17]
工作委员会
| 序号 | 会名 |
|---|---|
| 1 | 中国医师协会政策研究与工作指导委员会 |
| 2 | 中国医师协会维权委员会 |
| 3 | 中国医师协会道德建设委员会 |
| 4 | 中国医师协会医学教育工作委员会 |
| 5 | 中国医师协会医学科技促进与技术评价委员会 |
| 6 | 中国医师协会社会办医工作促进委员会 |
| 7 | 中国医师协会健康传播工作委员会 |
参考资料:[18]
地方医师协会
宗旨
服务、协调、自律、维权、监督、管理。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促进职业发展,加强行业管理,团结组织广大医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弘扬以德为本,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的职业精神,开展对医师的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和定期考核,提高医师队伍建设水平,维护医师合法权益,为我国人民的健康服务。[3]
会徽

中国医师协会会徽中的单蛇之杖为古希腊神话中之医神阿斯克勒庇俄斯(Asclepius)之主要表征。传统上的看法均认为单蛇杖是正统的医学标志。会徽中间的CMDA则是中国医师协会英文名:Chinese Medical Doctor Association的缩写。[20][2]
公益活动
中国医师协会“融化渐冻的心”社会公益活动于2005年6月21日正式启动,成立的初衷,是为了帮助中国近20万的“渐冻人” 患者看得起病、用得上药,有尊严地活着。中国医师协会希望通过对“渐冻人”弱势群体的关爱,体现中国200多万医师的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职业操守,实践“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服务理念。也希望能通过这项活动让更多的人关心和帮助这些患者。[21]
2018年6月1日,中国医师协会第十四届“融化渐冻的心”社会服务项目发布会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中国医师协会“融化渐冻的心”项目是以推动社会“关注渐冻人、关爱渐冻人、关心渐冻人”为目标的一个社会服务项目,以“凝聚、关爱、参与、奉献”为宗旨,每年在各地医院开展了药品援助、医疗辅具救助、义诊等活动,推动了政府将治疗“渐冻症”药品(利鲁唑)纳入大病医保、推动了6.21渐冻人大型活动日等活动并得到政府、医院、专家、媒体、爱心企业的大力支持。中国医师协会携手全国70家三甲医院及百余神经内科专家团队已连续14年开展“融化渐冻的心”社会服务项目。为患者和社会节省的医疗救治成本累计超过6000多万元。[22]
2020年6月21日是“世界渐冻人日”,中国医师协会“融化渐冻的心”社会服务项目秉承着呼吁社会“关心‘渐冻人’,关爱‘渐冻人’”的宗旨,让更多的患者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帮助,让中国的10万病友看得起病、用得上药、有尊严地生活,在疫情特殊原因下举办6.21线上患者健康教育活动。[23]
协会章程
| 章数 | 类别 | 条款 |
|---|---|---|
| 第一章 | 总则 |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中国医师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ese Medical Doctor Association,缩写为CMDA 第二条 中国医师协会是以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及相关专业人员、团体和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注册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会宗旨:发挥行业"服务、协调、自律、维权、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医师队伍管理;维护医师合法权益;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团结和组织全国医师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弘扬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职业道德;提高医师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我国人民的健康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第四条 中国医师协会对地方医师协会实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会依法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卫生部和民政部的领导、监督与管理 第六条 本会会址设在北京市 |
| 第二章 | 业务范围 |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团结和组织广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医。通过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向政府提供反馈意见。 二、尊重和保护医师合法的处方、诊断和治疗权利,保障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其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三、履行行业协会职责,加强行业自律性管理,制定医师执业标准和行业管理规定,规范医师执业行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医师培训、考核、考试体系;审查、认证医师执业资格;监督检查医师执业情况;推进我国专科医师培养和准入制度的建立。 四、开展对医师的终身医学教育。 五、关心、帮助乡村医师和社区医师,开展农村·社区医疗扶持工作,促进其预防、医疗及健康管理等医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六、积极开展医学科普宣传教育,推广医学科普知识,反对和批判封建迷信、伪科学。 七、积极为会员服务,兴办相关咨询服务机构。介绍推广医、药新技术、新成果,创办杂志报刊,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提高和普及。 八、开展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医学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的医师行业管理经验和医疗服务经验。 九、表彰奖励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师以及优秀的协会工作人员。对违反医师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的会员以及协会工作人员予以惩戒。 十、针对医师队伍的发展现状和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建议,为政府制订医师队伍管理和医疗卫生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提供科学依据。 十一、搭建医师与政府、人民群众、新闻媒体沟通的平台,促进医师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和联系,努力营造构建和谐有序的医疗环境和医疗秩序,为人民健康提供服务保障。 十二、承办国家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有关工作以及与本会宗旨有关的事宜 |
| 第三章 | 会员 | 第八条 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单位会员、荣誉会员。 第九条 会员资格: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自愿申请加入本会并履行会员义务; 三、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服务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的医师,均应成为本会会员;其他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及医学协会、学会工作者,可申请本会个人会员; 四、医疗、预防、保健、科研、医学教育以及地方医师协会等机构和团体可申请本会单位会员或团体会员; 五、为我国医学事业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并支持本会工作的国内外知名医学专家、学者可授予本会荣誉会员。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本会审核批准; 三、颁发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组织或举办的各种活动; 三、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四、有权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五、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议; 三、遵守医师的职业道德,遵守本会的行业规范和准则,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会员的声誉; 四、积极参与本会工作和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五、接受本会的监督和检查; 六、按期交纳会费。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未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
| 第四章 |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 第十五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讨论和决定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延期召开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负责领导组织本会工作;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会成员; 三、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审议、批准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推选或聘任理事会常设办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八、审议各机构的工作计划;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理事代表本人履行理事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遇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或其他方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常务理事代表本人履行常务理事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到一年召开一次会议,遇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或其他方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卫生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的,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的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卫生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的法定代表人是会长,也可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人代表。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和各项管理规定; 四、制定本会发展得长、短期计划,安排年度工作计划; 五、根据常务理事提议,授予支持本会工作的国内外非医学界知名人士为本会名誉理事。 第二十九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三十条 本会设专职秘书长一名,实行秘书长负责制。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领导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建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提交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审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和解聘; 五、负责组织制定业务活动计划,内部管理制度;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一条 根据行业管理需要,本会成立"中国医师协会XXX医师分会"、"中国医师协会XXX专业委员会"等二级机构。二级机构的会长(主任委员)原则上不兼任中国医师协会及其他学(协)会二级机构的会长或主任委员职务。 第三十二条 二级机构经常务理事会通过后报卫生部及民政部批准登记后开展活动。二级机构为非法人代表单位,未经本会法人代表批准和授权,不得设立分支机构、私刻印章并对外开展有经济合作行为的业务活动等 |
| 第五章 |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 第三十三条 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国内单位和个人捐赠; 三、政府拨款;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服务、咨询的收入; 五、国外企业、团体和个人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条 经费必须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会员中分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接受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审计、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部和卫生部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
| 第六章 | 会徽 | 第三十八条 采用统一会徽。会徽图案中央是中国医师协会英文ChineseMedical Doctor Association的缩写字母CMDA。上方是蛇杖,下方是药用植物和"以人为本"的图形。以地球图案为衬底,以墨绿色为基本色 |
| 第七章 | 章程的修改程序 | 第三十九条 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修改后的章程,须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分别报卫生部和民政部审核备案 |
| 第八章 |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 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卫生部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卫生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卫生部和民政部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
| 第九章 | 附则 |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07年4月20日中国医师协会第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本会常务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
参考资料:[2]
主办报刊
| 类别 | 简介 |
|---|---|
| 系列期刊 | 中国实用内科杂志、中国实用外科杂志、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中国矫形外科杂志、中国实用儿科杂志、中国实用口腔科杂志、疑难病杂志、中国美容整形外科杂志、中国脑血管病杂志、中国心血管病研究、中国计划生育和妇产科、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中国医药、医学综述、当代医学、临床心身疾病杂志、神经疾病与精神卫生杂志、实用检验医师杂志、实用手外科杂志 |
| 主办期刊 | 中国医学人文杂志、中国毕业后医学教育杂志 |
部分展示,参考资料:[24]
社会合作
2019年5月10日,中国医师协会与腾讯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建设“中国医师之家”平台。该平台将依托于腾讯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方面的领先技术,深耕教育培训、会员精准服务、医学科普等模块,为医生打造完善的数字化服务,助力我国医师队伍建设,为维护人民健康、实现“健康中国”提供有力支撑。[26]

2019年9月4日,为推进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在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司、规划司的共同指导下,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中国医师协会4日联合发布“医护人员健身18法”。[27]
相关事件
2024年3月21日,在主题为“健康睡眠,人人共享”的第二十四个世界睡眠日,中国医师协会睡眠医学专业委员会在26个省份的112家医院举办“全国义诊活动”,开展睡眠健康科普讲座与睡眠疾病诊疗,让人们了解睡眠,改善睡眠质量,防控睡眠疾病,减少慢病的发生。[28]
所获荣誉
参考资料 28
- 中国医师协会 — 爱企查
- 中国医师协会章程 — 中国医师协会
- 协会介绍 — 中国医师协会
- 协会介绍 — 中国医师协会
- 张雁灵: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促进医师队伍建设 — 中国医师协会
- 《中国高血压临床实践指南》发布,诊断界值下调 — 澎湃新闻
- 马晓伟担任中国医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会长|中国医师协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 — 微信公众平台
- 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 — 微信公众平台
- 中国医师协会荣获“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 中国医师协会
- 组织结构图 — 中国医师协会
- 杨镜 — 中国医师协会
- 马晓伟 — 中国医师协会
- 于竞进 — 中国医师协会
- 中国医师协会
- 地方医师协会 — 中国医师协会
- 职能部门 — 中国医师协会
- 中国医师协会
- 工作委员会 — 中国医师协会
- 地方医师协会 — 中国医师协会
- 由医学的标志——“蛇杖”说开去 — 中国医师协会
- 中国医师协会“融化渐冻的心”公益活动介绍 — 中国医师协会
- 【温暖】第十四届“融化渐冻的心”社会服务项目发布会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 — 中国医师协会
- 6.21世界渐冻人日“融化渐冻的心”社会服务项目线上患者健康教育活动顺利举办 — 中国医师协会
- 主办报刊 — 中国医师协会
- 关于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候选单位的公示 — 微信公众平台
- 中国医师之家平台成立 为超过400万医生打造数字化服务 — 环球健康
- 体育总局体科所等单位联合发布“医护人员健身18法” — 新华社
- 良好睡眠可降低疾病发生率 — 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