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九卿

中国古代的官员制度

三公九卿

三公九卿,是中国古代官员制度。秦始皇嬴政统一六国后,在中央建立政权机构,称其为三公九卿制度。[0]三公是指皇帝之下中央的最高官吏;九卿是泛指品秩为中二千石的中央长官。[1][2]三公九卿始于周朝,形成于战国,秦朝时确立。[3][4]三公主要职责是辅佐国家政务,以太尉主管军事,丞相总理国政,御史大夫辅助丞相并监察百官。九卿分管具体事务,其中奉常主掌宗庙礼仪,郎中令职掌宫殿侍卫,卫尉掌管宫内禁外的守卫,太仆安排皇帝出巡,廷尉主管审判上诉案件、典客主管郡国、外交来使和少数民族事务,宗正管理皇族内部事务,治粟内史主管国家的财政钱粮,少府主管皇帝私人财政和事务,此外还有中尉、太子太傅、将作少府等卿。[2]

三公九卿,是中国古代官员制度。秦始皇嬴政统一六国后,在中央建立政权机构,称其为三公九卿制度。[1]三公是指皇帝之下中央的最高官吏;九卿是泛指品秩为中二千石的中央长官。[2][3]

三公九卿始于周朝,形成于战国,秦朝时确立。[4][5]三公主要职责是辅佐国家政务,以太尉主管军事,丞相总理国政,御史大夫辅助丞相并监察百官。九卿分管具体事务,其中奉常主掌宗庙礼仪,郎中令职掌宫殿侍卫,卫尉掌管宫内禁外的守卫,太仆安排皇帝出巡,廷尉主管审判上诉案件、典客主管郡国、外交来使和少数民族事务,宗正管理皇族内部事务,治粟内史主管国家的财政钱粮,少府主管皇帝私人财政和事务,此外还有中尉、太子太傅、将作少府等卿。[3]

西汉建立后,基本沿袭秦朝三公九卿制度。但太尉不常设立,实为丞相和御史大夫开府分曹,处理事务。[6]西汉武帝时期,因丞相位高权重,危及君权,汉武帝改革中央官制,将实权转归尚书台,丞相、太尉的权利被削弱,御史大夫则成为全国最高的监察官。[7]此后,哀帝、成帝、新朝王莽时期都对三公九卿的名称有所变更。[8]东汉时期,政权内部结构重新调整,三公名义上各自下辖三卿,实际上九卿直接或者通过尚书台间接听命于皇帝。[3][9]三国时期,魏国将尚书台独立,取代三公府,成为全国最高行政机关。[10]魏晋南北朝时期,随着中书省、门下省的出现,九卿成为具体服务机构。[11]隋朝以后,三公九卿被三省六部制替代,成为加官。[12]

秦汉时期确立了三公九卿制的基本模式 ,而三公九卿就是对中国古代中央政府的行政体制和组织形式的概括。[13]实现了皇帝中央集权的目的,控制着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司法、军事、财政、监察权力。[14]当代秦汉史专家林剑鸣认为,三公九卿的设立,使得各个官职之间互相牵制和配合,最终权力汇集到皇帝手中,达到维护其专政的企图。[15]

名称与由来

三公是指皇帝之下中央的最高官吏。关于三公所指,古今说法不一,普遍认同的是宋末时期史学家胡三省在《资治通鉴》中的注解,秦朝确立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为三公[注1][2][16]早在周朝时就设有三公与天子议政,即太师、太傅、太保。[4]战国时期,丞相为百官之首。秦武王嬴荡设立甘茂樗里疾担任左、右丞相,不仅辅佐皇帝处理国家政务,还总揽军政大权。秦始皇建立秦朝后,为缩小相权对君权的威胁,于是设置太尉来主管军事,又设立御史大夫,命其既能辅佐丞相协理国政,又能承转皇帝诏令制书和公卿奏事,及监察、举劾官吏等事务。[1]

九卿泛指品秩为中二千石的中央长官。[17]在《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周朝设有九卿,分别为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少师、少傅、少保。[4]战国时期,九卿首次在《吕氏春秋·孟春纪》中记载,“立春之日,天子亲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迎春于东郊”。[18]秦朝时期,九卿一般包括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吏、少府[19]汉文帝汉景帝时开始泛称中央部分高级官吏为九卿,与人数无关,除沿袭秦官以外,还有改称后的太常、光禄勋、大司农、大鸿胪、执金吾,加上太子太傅、太子少傅、将作大匠、詹事大长秋、典属国等。[8][4]

秦朝初创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中央建立政权机构,称其为三公九卿制度。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三公之中,丞相居首,执掌金印紫绶,秩比万石。太尉与丞相地位和待遇相同,但皇帝为执掌兵权,只是在制度上设有太尉官职,并未有官员任命这一职务。[19]御史大夫为副丞相,执掌银印青绶,秩比二千石。由于太尉不常设,御史大夫仅位居上卿,因此秦朝没有并列三公。[2][3]

三公之下设立九卿分掌具体事务,虽然都各有职务,但是皇帝可以随时调遣或增减其职权。九卿的录用和任免都是由皇帝决定,凡有空缺时,以考核优异者补进。[20][21]其主要职能多与皇帝的私事有关,并非完全的国家公务机构。奉常主持宗庙礼仪;郎中令执掌宫廷掖门户;卫尉管理宫门卫屯兵;太仆职掌舆马,有时还要亲自为皇帝驾车;廷尉掌管刑律;典客负责外交或民族事务;宗正管理皇族内部事务;治粟内史掌国家财政钱粮;少府主理皇帝私人财政。九卿的秩次均为中二千石。三公九卿均有各自的官署处理本职事务,诸事汇总以后交由丞相转呈皇帝裁决。[19][3]

西汉时期

西汉初年,沿承秦制,在中央设有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由于太尉不常设立,因此是丞相和御史大夫二公各自开府,招募定员数额的掾吏分曹处理事务。[6]由于丞相的职权所管事务过杂,汉朝时期皇帝都会根据需要增删。[3]汉武帝刘彻执政时,逐渐收权并重用近臣,组成中朝来分割相权。本为少府属官的尚书,被立为中朝官署尚书台的长官,并设有属官,处理国家事务。[22]汉武帝又设立大司马,再加将军号。据《史记·卫青列传》记载,大将军卫青、骠骑将军霍去病皆为大司马。但大司马只是作为加官,并无印绶及官属。自汉武帝后,大司马将军统领左右前后将军、侍中、常侍、散骑等内朝官员。而中央政府则成为外朝由丞相统领,其职权虽然被削弱,但仍是中央政府的最高级官吏。[7]

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廷尉何武向汉成帝刘骜谏言改制,他认为朝堂政事繁多,丞相独揽三公之事,以致久废不治。于是汉成帝赐曲阳侯王根大司马印绶,并设置官属。将御史大夫更名为大司空,授金印紫绶,其俸禄和丞相一致。自此丞相、御史大夫和大司马三处于同一等级,并称三公。[23]秦朝西汉前中期,御史大夫主要负责监察和司法。虽品秩与九卿相同,但可直接对皇帝负责。汉成帝时,将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其职权发生了很大变化。与丞相并称后,其监督功能下移到御史大夫的属官御史中丞。建平二年(公元前5年),大臣朱博汉哀帝建议将官职大司马恢复为御史大夫。由于三公之间的职责难以分明,对治理国家没有益处。汉哀帝刘欣于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将丞相职权一分为三,并改丞相为大司徒,御史大夫为大司空,与大司马终成为三足鼎立的三公制。[24][3]

西汉初期,九卿相沿秦制,不是固定官制,泛指品秩为中二千石职掌实际事务的中央机构长官。[17]自文景时期开始,史籍中出现将中央部分官僚称为九卿的说法,其范围增加品秩为二千石的官职。在《汉书·百官公卿表》中符合其特性的官职,除奉常改称太常,郎中令改为光禄勋、治粟内史改为大司农、典客改为大鸿胪中尉改称执金吾以外,还有太子太傅、太子少傅、将作大匠、詹事、大长秋、典属国、水衡都尉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因此,西汉直到灭亡,九卿并不是特定数量而是列卿的泛称。[8][4]

新朝时期

西汉末年外戚权臣王莽建立新朝后,对三公九卿的官职名称和职责做了具体分化。西汉成哀时期只是在形式上设立了三公制,王莽执政后,设定大司马主管天文,辅助农业生产。大司徒主管人事,负责文治百姓。大司空主管地理,负责治理山川河流。如《史记·王莽传》中记载, 大司空王邑因地震造成灾害而引咎辞职。[24][8]

王莽还把凡是中二千石级都改名叫卿。设立司马司允、司徒司直、司空司若为孤卿。将大司农改称羲和(又改为纳言),大理改称作士,太常改称秩宗大鸿胪改称典乐,少府改称共工,水衡都尉改称予虞,与三孤卿合称为九卿,分属于三公管辖。每一个卿下辖三大夫,每一个大夫下辖三元士,构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的体制,主治各官府的职务。此外,把原属于九卿的光禄勋、太仆、卫尉划入六监,宗伯成为太常的属官。[25][8]

东汉时期

东汉初年,光武帝刘秀沿袭王莽新朝时的三公制度,设立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光武帝改制,将大司徒改称司徒,命其负责人事,职掌百姓教化,下有太仆、鸿胪、廷尉三卿辅佐。大司马则改为太尉,主掌兵事和民政。分领太常、卫尉、光禄勋三卿。大司空改为司空,职掌水文地理,分领宗正、少府、司农三卿。一般国家大事都由三公共同商议。三公各自开府,各设秩为千石的长史一人,又各置掾属数十人。三公虽然建制完整,然而尚书台已成为重要的中枢决策机构,因此三公职权常被尚书侵夺。三公只是在名义上受到天子和朝臣的尊崇,有时还要听命于外戚。外戚窦宪梁冀拜为大将军后,都开府设置官属,地位均在三公上。[2][9]除此之外,经常还会因为灾变而被策免或责罚。当时只要有天灾地变,皇帝和朝臣都需要罚己,经常是三公自己主动劾奏或是被皇帝策免。西汉时期三公被免后,丞相常由御史大夫补位,而东汉时期,三公多为九卿进补。[26]东汉末年汉献帝刘协将司空改为御史大夫,任曹操为丞相,三公制至此终止。[9][24]

东汉时期在中央政府设有九卿的官职。分别为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并分属三公管理,但其职能却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尚书台的六曹已成为中央决策的重要机构,九卿的行政管理职能都划归其内,直接或者通过尚书台间接听命于皇帝。[3][9]

魏晋没落

三国时期,吴国和蜀国都设有司徒、司空、太尉三公。魏国则是在尚书台设立二十余曹,已然成为最高行政机关,取代东汉时期的三公府。到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公九卿制式微,在中央政府机构逐步形成了三省六部的雏形[注2][28][10]魏朝初年,设有司徒、司空、太尉,但多授于年龄偏大的长者,没有实权。晋朝时,将太宰、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设为八公,都是位尊但无职权的官职,除非是加上“录尚书事”的头衔,否则不能干预朝政。南北朝时期相沿,诸公已成为荣誉之职,是供皇帝随时顾问咨询的论道之官。皇帝也会把它作为削职某些权臣的手段,明与高位,暗夺其权。诸公均能开府仪同三司,设置官署长史、司马、参军、从事等,更多是一种摆设。[28]

魏朝时期的九卿,沿袭东汉时期官制。到了晋朝设有列卿,在东汉九卿的基础上,加入大匠、太后三卿(卫尉、少府、太仆)、大长秋,并各置丞、功曹、主簿、五官等属员。南朝梁的开国皇帝梁武帝萧衍设有十二卿,并开始在官称后面加“卿”字。太常卿、加置宗正卿、司农卿为春卿,加置太府卿、少府卿、加置太仆卿为夏卿,卫尉卿、廷尉卿、大匠卿为秋卿,光禄卿、鸿胪卿、大舟卿为冬卿,均设置属官丞、功曹、主簿。北齐将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称为九寺。[12]由于三省权力的不断扩大,九卿的职权已成为虚名,甚至从中央执行机构下降成为具体服务机构。太常掌管礼仪,廷尉掌管司法,二者由于不是核心部门,变化均不太大。然而光禄、司农、宗正、太仆等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光禄勋本为兵权在手的皇帝近侍,到了北齐则是安排筵席的官员。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尚书省职官对于九卿职权的侵夺,二是门下省负责宫廷内事务,九卿渐转向专管国家事务。[11][29]

隋朝取缔

隋朝时期,中央机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三省六部制替代了三公九卿,虽然此后各朝代的中央官僚机构中三公的官品最高,皆为正一品,但他们已是徒有虚名,既没有实权,也没有开府设立幕僚。而九卿的职务也被划分到了其他部门中。[22]九卿的官称或有保留,但实为虚衔或成为加官、赠官。[12][28]

三公

官称职权属官
丞相秦朝至西汉时期,具体职权有封驳诏令,谏劝皇帝;用人荐贤,任免官吏;案事不请,先斩后奏;领国家计簿,掌户口土地图书;考课官吏;审理京上诉案件[3]
东汉时期,改称司徒负责人事,职掌百姓教化,下有太仆、鸿胪、廷尉三卿[9]
秦汉时期的丞相都开府处理事务,下辖掾属约有三百人左右分曹职掌
司直:辅佐丞相纠察不法,主要负责督察地方官,品秩二千石
长史:为诸史之长,其职无所不监,主管相府的各类事务,品秩千石
主簿:负责丞相府的事务处理
相府诸曹:西曹、东曹、集曹、奏曹,主管相府员吏的任用刑罚[3][4]
太尉秦朝至西汉时期,太尉主管兵事,皇帝为掌握军权,因此不长设。有时丞相也会兼职太尉的职权[3]
东汉时期太尉主掌兵事和民政。分领太常卫尉、光禄勋三卿
太尉开府办公,只设长史主管相府的各类事务,秩千石[3][4]
御史大夫
秦朝至西汉时期,主要负责奉皇帝命令案察百官;对丞相以下官员自行监督,直接处理;监督丞相,对丞相的不法、不当行为提出弹劾,由皇帝处理;兼管文书事务。皇帝下诏令,由御史大夫转呈转丞相[3]
东汉时期改称司空职掌水文地理,分领宗正、少府、司农三卿[9]
两汉时期,御史大夫其下有御史共四十五人,十五人为侍御史,品秩为六百石,主管察举、奏劾群吏。在宫中设有御史台,由御史大夫的属官御史中丞主管,多以熟悉法律的吏员担任。其余二十名由御史中丞管辖,受理御史台的各种事务[3][4]

九卿

官称职权属官
奉常即太常,秦时奉常主掌宗庙礼仪,西汉时,管辖陵县。此外还主管文化、教育、人才选拔、天文
太常下属种类繁多,一,各种令、丞,太史、太祝、太乐、太医、太药、太宰,均为六百石级官员,主要掌管星历、祭祀、礼乐、宫廷医药
二,博士及其弟子,博士的长官为博士祭酒,主要职责充任皇帝顾问,参谋谏议。五经博士主管文化教育,专门负责太学教习。博士弟子被称太学生,为政府储备官员
三,陵庙官员。西汉前期,各帝陵立县管理,陵县地方官归为太常下属[3]
郎中令即光禄勋,秦时职掌宫殿侍卫,汉时主要掌管郎官,重点在于人才培养和选拔光禄勋的属下设有丞一人、员吏四十四人直属,主要有三大类大夫、郎、
大夫:职责与博士相似,为皇帝参谋议谏,分为光禄大夫、太中大夫、中散大夫、谏议大夫、议郎五级,其品秩从比二千石到六百石不等,直接由皇帝管理
郎官众多,因而份数管理,其首领有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等。其中,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为仪仗侍卫,其余都是文职,品秩均是两千石
谒者:主管宾赞受事,出入宫殿、引见传达。西汉设有七十名,东汉设有三十名[3][4]
卫尉掌管宫内禁外的守卫公车司马令:主管官吏和百姓向皇帝上书,四方进贡及召往公车
卫士令:军事长官,下辖卫士千人
另外还有旅贲令[3][4]
太仆即众仆之长,秦时主管由掌车马,安排皇帝出巡。汉武帝时为满足作战以及边疆防卫需要,主管畜牧属官有大厩、未央、家马三令;车府、路líng、骑马、骏马四令丞;龙马、闲驹、橐泉、騊駼、承华五监长丞等[3][4]
廷尉最高司法官,主管依法治罪,受理地方郡国一级的上诉案件。廷尉审判决断,皇帝也不得更改;主管监狱事务廷尉正、廷尉监和廷尉平,协助廷尉处理事务[3][4]
典客即大鸿胪,主管郡国、外交来使和少数民族事务属官有行人令丞、译官令丞、别火令丞、郡国邸长丞,其职权与官名相符[3][4]
宗正主管皇族事务,一般由皇族担任属官为宗正丞、员吏四十一人,此外公主家令也归其管治[3][4]
治粟内史即大司农,主管国家的财政钱粮,具体负责征发钱粮,减免租税,国家赏赐西汉时期其下属官员较多,到东汉减少。西汉时有直辖两丞、太仓令丞、均输令丞、平准令丞、都内令丞、籍田令丞、斡官长丞、铁市长丞,郡国诸仓农监、都水六十五官长丞,其职责和官名一致[3][4]
少府秦时负责山海池泽税收,主管皇帝财政,后逐渐直接管理皇帝的生活事务主要管理符节令丞、胞人令丞、中书谒者,宫内的所有宦官以及管辖皇家林苑事务。汉时,御史台和尚书台名义上也归少府管治[3][4]
中尉主管京师警卫,兼管水火灾事和京师武库其下有中垒、寺互、武库、都船四令丞,都船、武库有三丞,中垒有两尉,还有式道左右中候、候丞及左右京辅都尉、尉丞兵卒均属[3][4]
将作少府管理宗庙、宫室、陵园土木营造修建工程和植树绿化属官有石库、东园主章、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主章长丞
太子太傅、太子少傅专管教导太子。西汉时期与太子少傅同领东宫僚属,品秩一千石。东汉品秩中二千石,不领僚属[30][31]下辖有太子门大夫、太子庶人、太子洗马、太子舍人等官员,另外还有一批食官、厩长等主管太子生活起居的官员[3][4]
将行大长秋,主管皇后及太后事务西汉时,其下属主要有士人和宦者。东汉时期,由宦者担任[3][4]

影响与评价

秦汉时期确立的三公九卿制基本模式,不仅是对中国古代中央政府的行政体制和组织形式的概括,[13]还实现了皇帝中央集权的目的,控制着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司法、军事、财政、监察权力。[14]当代秦汉史专家林剑鸣认为,三公九卿的设立,使得各个官职之间互相牵制和配合,最终权力汇聚到皇帝手中,达到维护其专政的企图。[15]当代历史学教授黄留珠认为以“三公九卿”为中心的中央集权政治制度,对汉朝以后的中央官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32]随着三公九卿的逐渐完善,国家各部门职能官的分工也愈加细化。然而皇帝家国不分,出现政务与家务混杂的现象。[33]

相关争议

关于三公九卿的渊源及其发展,后世多有争议。近代秦汉史学者徐复观认为,“三公”始于战国初期墨子学派的政治理想。在《墨子》的官制系统中,三公之上是天子,三公之下是诸侯,三公指的是卿大夫。秦国丞相吕不韦云集门客著写《吕氏春秋》,在其十二纪中,首先把三公九卿组合在一起。在《孟春纪》记载,立春之日,天子亲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迎春于东郊。《礼记·王制》中有天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就是汉文帝命博士承袭《吕氏春秋》演变而来。秦朝时只有二公,三公九卿的名称对其实际官制没有造成影响。西汉建立后沿袭秦制,但冠属九卿之名的官职不局限于九个,也可推知秦朝并无九卿一说。西汉初年只是流行三公九卿的说法,直到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汉成帝采纳大臣何武谏言,才将御史大夫改为司空。之后三公九卿制度逐渐在现实的官制上使用,至东汉完全确定。[18]

中国秦汉史研究会会长卜宪群认为“三公说”源于战国时期各学派依据古史而主张的一种理想, 而后由儒家学派发展并转化为实际政制。最早见于《史记·殷本纪》,称西伯昌、九侯、 鄂侯为三公,这是司马迁以后代历史的逆推,意指他们为商代的三位贤者,与官制无关。到西周时期,中央最高执政机构是卿事liáo和太史寮,在卿事寮的执政者称为卿士而且担任一定的官职。“公”在周朝是最高爵位,而且只有周王宗族被封公爵及世袭。另在《尚书》《礼记》等记载都有提及三公“位尊而事虚,不必备其人”,因此周朝并无三公。春秋时期的各国诸侯纷纷jiàn称王公,因此在公之下不会再设三公,但是在许多国家都实行了三卿制,如郑国司徒、司马、司空为三卿,《左传》中记载“成公六年,三卿为主”。到了战国时期,三公成为国君之下的最高官职而且兼有选贤任能的性质。秦汉时期的儒家学派则继承下来再加以发展,经过汉成帝、汉哀帝的改革,三公并立出现。[16]秦朝至西汉初年,九卿也只是儒家学说的理论,到汉文帝、汉景帝时期才开始泛称中央部分高级官吏为九卿,与人数无关,其品秩既有中二千石也有二千石。王莽建立新朝后,九卿向实际政制转变,东汉沿承,成为专称而非泛指,分别受辖于三公,品秩为中二千石。[34]

当代学者高兵认为学界常把“三公九卿制”误认为是“三公九卿”,因此陷入对三公九卿的人数,名称和存在时间的不断考证中。所谓“三公九卿”其实是以君权为中心的金字塔式中央行政体制。它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逐渐发展为行政、军事、监察分立的行政体制。其基本特征是,由皇帝直属领导若干最高级官吏,统领众卿执掌全国各部政务。众卿下设不同人数的僚属,负责处理具体政务。《史记·殷本纪》记载,纣以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这是目前有关三公的最早记载,而三公之下的百僚庶尹,则是九卿的实际内容。西周时期辅佐周王的是太保、太傅、太师,下有两大行政官署为卿事僚和太史僚。春秋时期各国国君下设一人总理全国军政事务, 虽各国名称不一,但他们已集军政、用人和监察于一体,其下的政务官也有百官在处理各项事务。到秦汉时期,中央行政体制基本沿袭了先秦时期的架构,其权力分工更为具体化。因此,高兵认为三公九卿从商朝开始,周代形成,到秦汉时期确立。[13]

参考资料 34

  1. 参考 1
  2. 参考 2
  3. 参考 3
  4. 参考 4
  5. 参考 5
  6. 参考 6
  7. 参考 7
  8. 参考 8
  9. 参考 9
  10. 参考 10
  11. 参考 11
  12. 参考 12
  13. 参考 13
  14. 从“封泥”看秦代三公九卿制与郡县制 — 团结网
  15. 参考 15
  16. 参考 16
  17. 参考 17
  18. 参考 18
  19. 参考 19
  20. 参考 20
  21. 参考 21
  22. 参考 22
  23. 参考 23
  24. 参考 24
  25. 参考 25
  26. 参考 26
  27. 参考 27
  28. 参考 28
  29. 参考 29
  30. 参考 30
  31. 参考 31
  32. 参考 32
  33. 参考 33
  34. 参考 34

注释

  1. 此处有争议,详见下文相关争议。
  2. 三省六部:三省包括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包括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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