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胖症(obesity)是一种以体内脂肪过度蓄积和体重超常为特征的慢性代谢性疾病,根据病因分为单纯性肥胖症和继发性肥胖症。临床上,体内贮积脂肪量≥理想体重的20%(而非实际体重≥理想体重的20%)称为肥胖。继发性肥胖是指常由某种已知的器质性疾病所导致的肥胖症,是内分泌的一种疾病。继发性肥胖存在可明确的病因,常见于神经-内分泌-代谢紊乱、某些导致肥胖的药物使用、家族遗传病史等。常见的临床表现除肥胖外,还可出现原发病相关临床症状、体征以及肥胖相关并发症。治疗重点在于原发病的诊治。预后与原发病疾病性质、病程以及个人体质等多方面因素相关,早诊断、早治疗,有利于取得满意的诊治效果。
就诊科室
内分泌与代谢病科或神经内科或神经外科。
病因
继发性肥胖症可在神经-内分泌-代谢紊乱、药物、家族遗传病等疾病基础上发生。继发于神经-内分泌-代谢紊乱基础上的肥胖症有:下丘脑性肥胖、垂体病、胰岛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症、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性腺功能减退症等。药物引发的继发性肥胖:可见于神经精神类药物、激素类药物如皮质激素或避孕药、胰岛素和磺脲类等抗糖尿病药物、一些α和β受体阻断药等抗高血压药物也可以导致体重增加和肥胖。家族遗传病:一些染色体遗传病可出现肥胖症状,如:性幼稚-色素性视网膜炎-多指(趾)畸形综合征(Laurence-Moon-Biedl综合征)、肌张力低下-智能障碍-性腺发育滞后-肥胖综合征(Prader-Willi综合征)。其他:水钠潴留性肥胖症及痛性肥胖(Dercum病)等。
症状
肥胖症患者男性脂肪分布多以颈项部、躯干部和头部为主,而女性则以腹部、下腹部、胸部乳房及臀部为主。继发性肥胖症患者除肥胖表现外,还有原发病症状、肥胖相关疾病、肺泡低换气综合征等表现。原发病症状:不同病因所特有的原发病症状。肥胖可引起以下相关疾病:代谢综合征、糖尿病前期、2型糖尿病、血脂异常、高血压、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多囊卵巢综合征、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骨关节炎、胃食管反流病、残疾/运动失能等。精神心理症状:活力及情绪低落、乏力等表现。
间接体脂测量
体重指数(BMI):BMI(kg/m²)=体重(kg)/[身高(m)]²。BMI18.5~23.9为正常,24.0~27.9为超重,≥28.0为肥胖。理想体重:理想体重(kg)=身高(cm)-105或IBW(kg)=[身高(cm)-100]×0.9(男性)或×0.85(女性)。理想体重±10%为正常,超过理想体重10.0%~19.9%为超重,超过理想体重20.0%以上为肥胖。腰围:站立位,双足分开25~30cm,使体重均匀分配;腰围测量髂前上棘和第12肋下缘连线的中点水平。男性腰围≥85cm、女性腰围≥80cm作为中心性肥胖的切点。腰/臀比(WHR):臀围测量环绕臀部的骨盆最突出点的周径。WHO建议WHR男性>0.9,女性>0.85诊断为中心性肥胖。CT或MRI:是评估体内脂肪分布最准确的方法,但不作为常规检查。直接体脂测量目前在医院内常用的是生物电阻抗法(BIA)和双能X线吸收法(DEXA)。
诊断
根据直接或间接体脂测量明确肥胖症的诊断,并结合病史、临床表现及相关化验检查,进一步诊断或排除原发病。当能够明确病因时,即可诊断为继发性肥胖。
病史
详细询问病史,用药史、引起继发性肥胖的相关病史、家族史,以及个人饮食、生活习惯、体力活动等。明确是否存在引起继发性肥胖病因。
临床表现
除肥胖外,患者还存在原发病相关临床表现。
直接或间接体脂测量及化验检查
直接或间接体脂测量:体重指数、理想体重、腰臀比等方法明确肥胖的诊断。化验检查明确诊断或排除继发性肥胖的相关原发病因。
鉴别诊断
继发性肥胖需与原发性肥胖相鉴别,结合相关病史及化验检查,以明确是否存在原发病。继发性肥胖常出现内分泌系统紊乱的临床表现,如皮肤紫纹;血、尿皮质醇增高、甲状腺功能异常、闭经、不孕不育等。
治疗
积极治疗原发病。根据不同原发病所产生肥胖的机制不同,对肥胖进行个体化治疗。生活方式的改变:结合患者原发病治疗需要,改善生活方式。防治肥胖所引起的并发症,如肥胖所引起的呼吸困难或有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应积极于耳鼻咽喉科进行诊治。
危害
长期肥胖,可引起代谢综合征、2型糖尿病、血脂异常、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多囊卵巢综合征、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等相关并发症,故当患者除去肥胖还存在其他临床症状,或通过饮食运动等生活方式的改善仍不能减重者,应积极就医,排除是否存在继发原因导致肥胖。
预后
继发性肥胖症的治疗效果与多方面因素有关,如原发病性质及病程、是否出现并发症、基础身体状况等。总体来说,尽早诊断、尽早规范治疗,对于取得满意的治疗效果有重要意义。
预防
保持良好生活习惯,正确饮食及运动,积极治疗原发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