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图亚特王朝

曾统治苏格兰、英格兰和爱尔兰的王朝

斯图亚特王朝

斯图亚特王朝(英语:The House of Stuart,苏格兰盖尔语:Siol Na Stiubhartaich),是公元 1371年至1714年间统治苏格兰和公元1603年至1714年间统治苏格兰、英格兰和爱尔兰的王朝。苏格兰的斯图亚特王朝的建立者是苏格兰国王罗伯特二世(Robert II),英格兰及爱尔兰的斯图亚特王朝的建立者是英格兰、爱尔兰国王詹姆斯一世(James I)。[0]斯图亚特家族起源于法国的布列塔尼的菲茨艾伦家族。12世纪初迁居英国后,该家族的沃尔特·菲茨艾伦(Walter FitzAlan)被邓克尔德王朝(The House of Dunkeld)的苏格兰国王大卫一世(David I)任命为宫廷总管(high steward),该家族世代继承这个职务,便以此为姓。公元1371年,统治苏格兰的布鲁斯王朝(The House of Bruce)直系男嗣断绝,母亲是布鲁斯王朝公主的罗伯特·斯图亚特(Robert Stewart)成为了苏格兰王位的唯一继承人,于是便建立了苏格兰王国的斯图亚特王朝,是为罗伯特二世。公元1603年,英格兰的都铎王朝(The House of Tudor)的伊丽莎白一世(Elizabeth I)去世,都铎家族直系男嗣断绝,按照王位继承法,由于母亲是都铎王朝伊丽莎白一世的长姐,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六世按照继承法成为英格兰国王,建立英格兰的斯图亚特王朝,称詹姆斯一世(James I),随后苏格兰王国和英格兰王国均由斯图亚特王朝统治。之后斯图亚特王朝历经6位君主。公元1714年,安妮女王驾崩,没有信仰新教的男性继承人,王位按顺位传给来自德意志地区汉诺威王朝(The House of Hanover)的乔治一世(George I),从此斯图亚特王朝结束了对英国的统治。[2][3][1]

斯图亚特王朝(英语:The House of Stuart,苏格兰盖尔语:Siol Na Stiubhartaich),是公元 1371年至1714年间统治苏格兰和公元1603年至1714年间统治苏格兰、英格兰和爱尔兰的王朝。苏格兰的斯图亚特王朝的建立者是苏格兰国王罗伯特二世(Robert II),英格兰及爱尔兰的斯图亚特王朝的建立者是英格兰、爱尔兰国王詹姆斯一世(James I)。[1]

斯图亚特家族起源于法国的布列塔尼的菲茨艾伦家族。12世纪初迁居英国后,该家族的沃尔特·菲茨艾伦(Walter FitzAlan)被邓克尔德王朝(The House of Dunkeld)的苏格兰国王大卫一世(David I)任命为宫廷总管(high steward),该家族世代继承这个职务,便以此为姓。公元1371年,统治苏格兰的布鲁斯王朝(The House of Bruce)直系男嗣断绝,母亲是布鲁斯王朝公主的罗伯特·斯图亚特(Robert Stewart)成为了苏格兰王位的唯一继承人,于是便建立了苏格兰王国的斯图亚特王朝,是为罗伯特二世。公元1603年,英格兰的都铎王朝(The House of Tudor)的伊丽莎白一世(Elizabeth I)去世,都铎家族直系男嗣断绝,按照王位继承法,由于母亲是都铎王朝伊丽莎白一世的长姐,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六世按照继承法成为英格兰国王,建立英格兰的斯图亚特王朝,称詹姆斯一世(James I),随后苏格兰王国和英格兰王国均由斯图亚特王朝统治。之后斯图亚特王朝历经6位君主。公元1714年,安妮女王驾崩,没有信仰新教的男性继承人,王位按顺位传给来自德意志地区汉诺威王朝(The House of Hanover)的乔治一世(George I),从此斯图亚特王朝结束了对英国的统治。[3][4][2]

斯图亚特王朝是英国历史上的一段重要的时期,它统治了苏格兰和英格兰长达300多年。这一时期,在政治方面,英国通过光荣革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又进行了议会改革,完善了资产阶级代议制。在经济方面,机械生产出现并发展,工业城市兴起,国内国际贸易也进一步扩大。在思想文化方面,宗教改革继续推行,启蒙运动也在英国兴起,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都得到了迅速发展,此外,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也促进了苏格兰和英格兰的文化交流,使得两个国家的文化得以融合。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宗教冲突、政治腐败等问题。[2]

名称来源

“斯图亚特(Stuart)”一词最初的拼写为"Steward/Stewart",是苏格兰的宫廷总管的名称。1138年,苏格兰国王大卫一世任命在英格兰继承者内战中追随自己的诺曼贵族沃尔特·菲茨艾伦为宫廷总管,继任的苏格兰国王马尔科姆四世(King Malcolm IV)又将这一职位交由菲茨艾伦家族世袭,于是菲茨艾伦家族逐渐将“斯图亚特”这一官职名称作为家族的姓氏。1371年,斯图亚特家族的罗伯特·斯图亚特继承了苏格兰国王之位,于是苏格兰的斯图亚特王朝建立起来,1603年,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六世继承了英格兰及爱尔兰王位,英格兰及爱尔兰的斯图亚特王朝也随之建立起来。[5]

起源

斯图亚特家族的祖先可以追溯到布列塔尼半岛的贵族艾伦·菲茨弗拉德(Alan FitzFlaad),他在公元1066年的诺曼征服后不久来到了英格兰定居,由于与英格兰诺曼王朝的亨利一世关系很好,艾伦在什罗普郡的奥斯沃斯特里获得了一座庄园。公元1135年,亨利一世去世,英格兰爆发了继承者内战。亨利一世的长女玛蒂尔达和亨利一世侄子布卢瓦的史蒂芬都对英格兰的王位提出了自己的宣称,这场内战导致了英格兰、诺曼底的贵族互相站队并进行内战。当时的苏格兰国王邓克尔德王朝的大卫一世抓住机会支持玛蒂尔达,集结大军入侵英格兰北部附属于布卢瓦的史蒂芬的领地。此时艾伦·菲茨弗拉德的儿子沃尔特·菲茨艾伦作为诺曼贵族之一,坚决表示支持玛蒂尔达,并集结士兵与玛蒂尔达汇合,受到大卫一世的赏识。公元1138年大卫一世在斯坦达德之战中被布卢瓦的史蒂芬麾下的诺曼骑士击败,率军退回苏格兰,撤退途中沃尔特·菲茨艾伦跟随大卫一世去往苏格兰。大卫一世随后任命沃尔特·菲茨艾伦为苏格兰的宫廷总管,并将伦弗鲁郡作为封地赐给沃尔特·菲茨艾伦家族。大卫一世的继任者马尔科姆四世将苏格兰宫廷总管的头衔作为沃尔特·菲茨艾伦家族的永久头衔,于是从沃尔特·菲茨艾伦的儿子开始,菲茨艾伦家族便以“宫廷总管”(Steward/Stewart)作为家族姓氏,其后的苏格兰国王也尊重此例。[3][5][6]

统治苏格兰

14世纪初,时任苏格兰宫廷总管沃尔特·斯图亚特同苏格兰国王罗伯特·布鲁斯的长女玛乔丽结婚。公元1329年罗伯特·布鲁斯去世,其子大卫二世即位。公元1371年大卫二世去世,由于身前没有子嗣,统治苏格兰的布鲁斯王朝直系男性继承人绝嗣,按照王位继承顺序,玛乔丽公主的长子罗伯特·斯图亚特获得了苏格兰王国的合法继承权,成为苏格兰国王,开创了斯图亚特王朝,被成为罗伯特二世。因为罗伯特二世继位时年事已高,又是以大卫二世外甥的身份继承王位,因此在罗伯特二世及其子罗伯特三世在位期间,苏格兰的统治一直不稳定。[4]

公元1406年罗伯特三世去世,其长子詹姆斯一世(King James I)继位。但詹姆斯一世此前在前往法国的途中遭遇海盗并被扣押,后来被交给英格兰国王亨利四世。由于苏格兰和英格兰的战争,詹姆斯一世一直被英格兰囚禁,并未实际掌权,直到公元1420年英格兰国王金雀花王朝亨利五世去世,作为英苏两国和平协议的条件,詹姆斯一世回到苏格兰。由于长期在英格兰的生活,詹姆斯一世决定对苏格兰落后的制度进行改革,他引进了金雀花王朝的中央集权思想,要求收回苏格兰大贵族的权力,扩大王权,此举引起了大批苏格兰贵族的不满。最终公元1437年詹姆斯一世在珀斯被反叛贵族刺杀身亡。他死后大批苏格兰贵族遭到处决,王位由他六岁的儿子继承,为詹姆斯二世(King James II)。[7][8]

詹姆斯二世继位后,由其母亲琼安·博福特摄政,但由于琼安出身英格兰,摄政后遭到了苏格兰贵族的反对,在双方斗争下,琼安先后放弃了自己的摄政权和监护权。公元1449年詹姆斯二世与来自海尔德的玛丽结婚,玛丽家族是来自神圣罗马帝国境内的弗兰德斯贵族。通过联姻,詹姆斯二世不仅加强了苏格兰与弗兰德斯的联系,也取得了一部分神圣罗马帝国贵族的支持。在此基础上,詹姆斯二世加强了王权,重视制度建设和教育,不仅引进了先进火炮,还成立了格拉斯哥大学,进一步将欧洲大陆先进的制度引进苏格兰。公元1460年,在与英格兰的交战中,詹姆斯二世因为己方的火炮炸膛,伤重不治而死。詹姆斯二世死后,年仅6岁长子詹姆斯三世(King James III)继位。公元1469年詹姆斯三世亲政,其后一直致力于恢复父亲的中央集权,并与反叛贵族交战,最终公元1488年战死于斯特灵。[7]

随后继位的詹姆斯四世(King James IV)平定了苏格兰的贵族叛乱,重新将北方群岛纳入苏格兰的统治下。詹姆斯四世在位期间,正值欧洲文艺复兴思潮传播,在此影响下詹姆斯四世重视苏格兰的海军建设、积极参与欧洲外交。詹姆斯四世曾先后两次主动进攻英格兰,但他面对的是都铎王朝的亨利七世,第一次战争失败后,英格兰与苏格兰议和,作为条约的一部分,詹姆斯四世迎娶了亨利七世的长女玛格丽特。第二次战争发生于公元1513年,时值英格兰与法国开战,作为同时与两国签订同盟条约的苏格兰,放弃了与英格兰的同盟关系,随后同年9月9日,詹姆斯四世率军在英格兰北部诺森伯兰的弗洛登与英军交战,最后战死。[7]

入主英格兰

由于继位的詹姆斯五世(King James V)出生不满两年,于是由其母亲玛格丽特·都铎摄政,但玛格丽特很快改嫁给了苏格兰贵族阿奇博尔德·道格拉斯,道格拉斯随后将詹姆斯五世囚禁,直到1528年詹姆斯五世亲政。因为父亲的早逝和母亲改嫁带来的影响,詹姆斯五世亲政后极其厌恶英格兰,于是他竭力维持与法国的同盟关系。公元1537年,詹姆斯五世与法国瓦卢瓦王朝联姻,娶了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的女儿玛德琳为妻,但玛德琳很快因病去世。在弗朗索瓦一世的支持下,詹姆斯五世与法国王室贵族吉斯公爵家联姻,娶了玛丽·德吉斯。由于詹姆斯五世的母亲出身都铎王朝,因而他在位期间,苏格兰境内的贵族相对平静。此时的英格兰由都铎王朝著名的铁腕君王亨利八世统治,詹姆斯五世虽然对英格兰充满敌意,但并没有出现较大规模的冲突。公元1541年玛格丽特·都铎去世,失去维系两国关系的纽带,英格兰和苏格兰很快便爆发了战争,双方在索维摩斯爆发海战,结果以苏格兰惨败告终,这场战败加重了詹姆斯五世的病情。公元1542年,年仅30岁的詹姆斯五世病逝,王位由其唯一的子女玛丽·斯图亚特继承。[7]

玛丽·斯图亚特继承王位时只有六天大,母亲玛丽·德·吉斯在法国宫廷抚养她长大,同时苏格兰境内由苏格兰的贵族摄政。公元1558年,玛丽·斯图亚特嫁给法国王太子弗朗索瓦。第二年弗朗索瓦继位,称为弗朗索瓦二世,玛丽·斯图亚特也以苏格兰女王的身份加冕为法兰西王后。[9]公元1560年,弗朗索瓦二世在去世。丈夫去世后,玛丽·斯图亚特返回了苏格兰,并于1565年嫁给了她的表弟达恩利勋爵亨利·斯图亚特。[10][11][12]不久后,玛丽·斯图亚特生下了詹姆斯·斯图亚特。玛丽与达恩利勋爵婚后多有不合,加上当时的欧洲天主教国家不满英格兰的王位由新教徒继承,于是玛丽一世宣称自己对英格兰王位拥有继承权,并准备向都铎王朝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发动王位继承战争。公元1567年2月,达恩利勋爵在一场意外发动的叛乱中死于非命,与玛丽·斯图亚特关系亲密的博斯维尔侯爵被认为是谋杀达利恩勋爵的嫌犯,苏格兰贵族要求审判有博斯维尔侯爵,但博斯维尔侯爵被判为无罪。同年5月,玛丽一世与博斯维尔侯爵举行了新教仪式的婚礼。[13]玛丽一世对待宗教反复无常的态度惹恼了大部分信奉天主教的苏格兰贵族,于是贵族们发动了反对玛丽一世的叛乱,最终贵族们获得了胜利,他们逼迫玛丽一世退位给只有一岁大的詹姆斯六世,而玛丽一世则被囚禁在爱丁堡[2][9]

詹姆斯六世继位后,苏格兰王国一直由国内的贵族摄政,公元1583年詹姆斯六世亲政,因为从小由信奉新教的苏格兰长老会监护教育,詹姆斯六世成年后一直以新教徒自居。公元1589年詹姆斯六世与同为新教信仰的丹麦王室联姻,丹麦国王克里斯蒂安二世的女儿安妮与詹姆斯六世结婚。同时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因没有继承人,也将继位的希望寄托在同样具有都铎血脉的詹姆斯六世身上。詹姆斯六世同时得到丹麦和英格兰两个新教强国的支持。詹姆斯六世在苏格兰境内进行中央集权改革,确立了苏格兰地区的主教制度,大大加强了王权。公元1603年伊丽莎白一世去世,詹姆斯六世加冕为英格兰国王,开创了英格兰及爱尔兰的斯图亚特王朝,改称詹姆斯一世。詹姆斯一世不了解英国议会与君主之间的权力运作机制,因而他在继位后轻视议会。詹姆斯一世于公元1610年和1614年先后两次解散英国议会。此时詹姆斯一世身兼苏格兰、英格兰和爱尔兰三个王国的国王,三个王国都有各自的国教信仰。苏格兰长老会信奉新教加尔文宗,英国圣公会是独立的新教组织,爱尔兰则信奉天主教。三个宗教都想扩大自己的权力,从而支配另外两个王国的宗教信仰权。詹姆斯一世在位期间,国内宗教冲突难以平息,欧洲大陆上新旧教派的对立更是引发尼德兰独立战争和三十年战争,詹姆斯一世苦苦追求和平的努力在当时英国国内遭到了广泛批评。尤其是面对新兴的海上强国西班牙和荷兰,英国逐渐丧失了开发美洲和东南亚的先机,只好转而将海外殖民的重点转向了印度洋。最终詹姆斯一世于公元1625年3月去世,由其子查理一世继位。[2][14]

动荡革命

查理一世继位后立即卷入了与英格兰议会的权力斗争,他试图增加王室的收入,而议会则试图加以节制并反对国王的君权神授。查理一世频繁干扰英格兰与苏格兰教会的活动,并且在未征得议会同意的情况下,任意向民众征税,并试图恢复已经被废止的封建税法。查理一世即位后一改詹姆斯一世维持和平的想法,对外向西班牙开战,对内实行宗教迫害政策。查理一世强制推行国教会统一,反对加尔文主义,极力恢复天主教传统,同时严厉镇压清教运动[15]公元1641年,爱尔兰爆发了起义,然而查理一世怀疑英国国会中有议员串通爱尔兰的叛军,带领卫队前往下院要求逮捕议员。查理一世此举遭到了国会的拒绝,双方发生了冲突。最后查理一世逃出伦敦,前往诺丁汉牛津地区组织自己的军队,与坚守伦敦及英格兰东南部的国会军队展开内战。公元1646年,查理一世在遭遇了一连串军事失败后在纽瓦克被苏格兰的军队俘虏,苏格兰将查理一世交给英国国会,随后被囚禁在诺丁汉。公元1647年12月,查理一世为了恢复自己的王位,向苏格兰长老会许诺,帮助建立以长老会为主导的政府。于是公元1648年,苏格兰的军队会同部分英格兰的保王党发动了第二次内战,英伦三岛陷入了长期的混乱局面。但是资产阶级新贵族集团的代表人物奥利弗·克伦威尔随后在普雷斯顿之战中击溃了苏格兰军队的主力,查理一世的复位失败。公元1649年1月查理一世被判处死刑,并在怀特霍尔宫国宴厅大门外被处刑。查理一世死后,奥利弗·克伦威尔就任护国公,宣布废黜君主制,将英国改建为共和国。查理一世的继承人查理二世逃往欧洲大陆,先后请求法国荷兰庇护,均遭到拒绝,于是在欧洲大陆辗转流浪九年。[2][14]

公元1658年,奥利弗·克伦威尔去世,其子理查德·克伦威尔继任护国公。理查德没有其父的政治手段和军事才能,导致英国政坛混乱不堪。出于维护政治秩序的考虑,英国议会接纳此前被奥利弗·克伦威尔清除的反对派议员,召开国会并发表声明恢复君主制。公元1660年5月查理二世回到英国,复辟了斯图亚特王朝,并且在克拉伦敦伯爵爱德华·海德的安排下,与葡萄牙联姻并达成联盟。公元1662年,查理二世与葡萄牙王室布拉干萨的凯瑟琳结婚,作为嫁妆,查理二世不仅获得英国与葡萄牙的长期同盟,还得到了葡萄牙在印度殖民地孟买。即位之初,查理二世与强势的议会妥协,谨慎地行使其有限的王权。他在公元1665 年和 公元1672 年发动了两次英荷战争,但战局不利,得失参半。国内政局也卷入了外国势力的斗争,深受法国荷兰的操控与干扰。公元1678年,反天主教的激进派议会利用“天主教阴谋案”酿成的政治大风暴,对天主教徒展开迫害。在此背景下,查理二世试图通过与天主教徒的婚姻争取法国的支持,但这一举动引发了国内外的反弹,包括荷兰和法国在内的欧洲各国对英国产生敌意。查理二世在位期间,因为没有合法子嗣,英国议会针对继承人的选择逐渐分裂,最终形成了支持查理二世弟弟詹姆斯的托利党和反对詹姆斯的辉格党。[16]在以外交手段获得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的金钱支持下,查理二世逐渐恢复了英国的专制王权。查理二世开明的统治风格,促进了英国海外贸易和殖民,良好的经济状况推动了英国科学艺术的发展。最终公元1685年2月,查理二世去世,王位由其弟弟约克公爵詹姆斯继位,称为詹姆斯二世[2][17]

詹姆斯二世的即位之初,英国社会已经面临宗教分裂的问题,新教和天主教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詹姆斯二世本人是天主教徒,他对宗教宽容的政策引发了新教徒的担忧。在他的统治期间,他试图推动天主教徒和新教徒的融合,但这引起了新教势力的强烈反对。詹姆斯二世的统治充满了政治斗争和宗教冲突,他的政策引发了一系列抗议和动乱。公元1688年,詹姆斯二世的儿子出生。身为天主教重视且狂热信徒的詹姆斯二世及其王后,他们的王子必然也将是天主教的信徒。为了防止天主教徒继位,托利党与辉格党重归于好,共同谋划推翻统治。两党共同出面邀请詹姆斯二世的新教徒女婿奥伦治·威廉(时任荷兰执政)来英国,保护英国的宗教、自由和财产。[18]1688年11月,威廉应邀而来,率领1.5万人在布里克萨姆登陆,开始向伦敦推进。[19]对此,詹姆斯二世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他下令军队撤退至伦敦,这导致英国军队军心涣散,众叛亲离。而威廉则得到了地方官员的欢迎,并在所到之处受到迎接。[20]最终经历了一系列战役和战斗后,詹姆斯二世以失败告终。圣诞节前夕,詹姆斯带着他的新生儿逃亡法国,请求路易十四庇护[21]1688年12月18日,威廉进入伦敦并受到了热烈欢迎。1689年2月13日,威廉和玛丽在约翰·洛克公爵的监督下,被正式宣布为英格兰与苏格兰的国王和女王,威廉推翻詹姆斯二世、登上王位的过程被称为“光荣革命”。即位后的威廉被称为“威廉三世”,玛丽为“玛丽二世”。[20][2]

王朝终结

玛丽二世及威廉三世共治时期,英国主要的外交政策是针对法国的“太阳王”路易十四,在整个欧洲大陆的新教和天主教信仰冲突中,领导新教国家共同对抗以法国、西班牙为首的天主教同盟。此时在英国本土还有很大一部分詹姆斯二世的支持者,他们鼓吹君权神授论,组成了詹姆斯党,反对玛丽和威廉的统治权。为了维护统治的合法性,威廉三世将此前因反对斯图亚特王朝复辟而流亡荷兰的英国启蒙哲学家约翰·洛克带回英国,通过提出人民有权推翻政府的社会契约论,从思想上确立了玛丽和威廉共治的合法性。[22]随后威廉三世颁布了《1688年宽容法案》和《1701皇位继承法令》,并且将天主教信仰从英国王位的继承中排除,保障了英国王位继承的稳定。[2]

公元1702年在玛丽二世和威廉三世去世后,根据《1701皇位继承法案》,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的王位由玛丽二世的妹妹安妮继承。安妮继位后,英国进入了一个相对和平的时期。公元1707年,苏格兰国会和英格兰国会分别通过了《联合法案》,将苏格兰王国和英格兰王国合并为大不列颠王国,安妮也将头衔改为大不列颠王国及爱尔兰王国女王。安妮在位期间鼓励商业和工业繁荣,推动国内市场和国际贸易。外交上安妮坚持中立政策,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1701-1713 年)中,她支持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成功遏制了法国的扩张。由于安妮女王没有生育男性继承人,英国的王位继承问题引发了争端。公元1714 年,安妮女王去世。根据《1701皇位继承法令》,她的表弟,来自德意志汉诺威王朝的乔治一世继承了大不列颠王国的王位,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由此结束。[2]

行政区划

斯图亚特王朝(1603-1714 年)是英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王朝,在当时,英国尚未形成如今熟知的行政区划,而是由各个郡、市、自治市和封建领地组成。[23]

郡:英国历史上的郡起源于罗马统治时代,并在斯图亚特王朝时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当时的郡起着行政、司法和税收等重要作用。每个郡都有一个郡守负责管理,而郡守由国王任命。[23]

市:在斯图亚特王朝时期,城市在行政区划中具有重要地位。城市通常具有自治权,并设有市长和市议会。市议会负责管理城市的日常事务,如基础设施、治安、税收等。[23]

自治市:自治市是斯图亚特王朝时期的一种特殊城市,具有更高的自治权。自治市的市民享有特定的权利和特权,如选举权自我管理权。[23]

封建领地:斯图亚特王朝时期,封建领地仍然是英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封建领主拥有土地和农民,而农民则承担着各种封建义务,如军事服务和土地耕作。封建领地内的居民受封建法律统治,而领主则负责维护治安和防御。[23]

教会辖区:教会辖区是斯图亚特王朝时期另一个重要的行政区划。教会辖区通常包括一个教区和与之相关的土地。教区牧师负责宗教事务,同时担任当地的精神领袖。[23]

领土变迁

首先,对于英伦三岛本土,斯图亚特王朝在17世纪早期基本维持了都铎王朝的领土。然而,在查理一世统治时期,由于与苏格兰的宗教内战,导致部分北方的领土被苏格兰夺回。例如,苏格兰军队占领了诺森伯兰和达勒姆等城市,导致这些地区在一段时间内成为苏格兰的领土。此外,爱尔兰和苏格兰的边界也在这个时期得到确立,为英国和爱尔兰之间的领土纠纷埋下了伏笔。[2]

在海外殖民地方面,斯图亚特王朝早期对海外殖民地的兴趣并不大。然而,随着新航路的开辟和贸易的发展,英国开始加强对北美地区的殖民。1607年,英国在北美建立了第一个英国殖民地——詹姆斯敦。这个时期也是英国向北美大规模殖民的开始。随后,英国在北美建立了更多的殖民地,包括弗吉尼亚马萨诸塞新泽西等。这些殖民地在后来的独立战争中成为了美国的一部分。[2]

除了北美,斯图亚特王朝还通过东印度公司对印度进行了间接统治。1612年,英国人在印度马德拉斯建立了第一个英国贸易站。随后,英国在印度建立了更多的贸易站和殖民地,包括孟买和加尔各答等城市。这些地区成为了英国在亚洲的重要贸易和殖民基地。[2]

此外,斯图亚特王朝还参与了欧洲的争霸战争。例如,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中,英国与法国结盟,共同对抗西班牙。这场战争导致了英国获得了法国的加拿大殖民地的一部分——纽芬兰[2]

斯图亚特王朝统治时期的领土变化涉及英伦三岛本土和海外殖民地。虽然本土的领土有所损失,但在海外殖民地方面,英国开始加强对北美和其他地区的控制,为未来的殖民扩张奠定了基础。同时,英国还参与了欧洲的争霸战争,扩大了其在国际政治舞台上的影响力。[2]

人口

在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英国的经济逐渐繁荣,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等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发展。这使得英国的人口数量在这一时期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趋势。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许多人口从农村地区迁移到城市,以寻找就业机会。此外,还有大量人口从苏格兰和其他地区迁移到英格兰,这进一步促进了英国的人口增长。尽管经济和城市化进程在斯图亚特王朝时期取得了显著进展,但英国也经历了多次传染病的爆发,如1665-1666年的伦敦大瘟疫。这些传染病对人口数量产生了重大影响,导致了一定程度的人口减少。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英国参与了多次战争,如荷兰战争、三十年战争等。这些战争对英国经济和人口产生了严重影响,尤其是对军队和工业的消耗。然而,战争结束后的一段时间,英国经济和人口通常会逐渐恢复。17世纪中叶,英格兰人口将近530万,爱尔兰苏格兰和威尔士的总人口约为240万。[24]

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在斯图亚特王朝时期,建制度阻碍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最终导致了革命了爆发。在革命过程中,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控制了议会,而斯图亚特王朝的詹姆士一世和查理一世则宣扬君权神授,与议会发生矛盾。公元1640年,革命爆发,经过一系列斗争,最终在公元1688年光荣革命中,议会取得胜利,确立了君主立宪制。[25][26]

君主立宪制的确立以《权利法案》的颁布为标志。公元1689年,议会颁布《权利法案》,确立了议会主权,从立法权、司法权、税收权、军事权等方面限制了国王权利。这一法案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议会主权,国王的权利受到议会的明确限制,标志着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政体。[26]

君主立宪制的确立是英国历史上的重要转折点,它标志着英国政治制度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转变,为英国的现代化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6]

议会改革

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英国议会制度的改革是英国政治制度发展的重要事件之一。在斯图亚特王朝的早期,议会主要由贵族和大主教等组成,被视为王室的咨询机构。然而,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资产阶级的壮大,议会的组成和职能逐渐发生了变化。[25]

在17世纪初,斯图亚特王朝的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试图加强王权,忽视议会的权利和作用,引发了议会与王室的矛盾。公元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议会成为反对王权的重要力量。在革命过程中,议会逐渐控制了政权,成为英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在革命胜利后,议会的组成和职能得到了进一步改革。首先,议会的代表由选举产生,增加了选民的范围和数量。其次,议会下院成为主要的立法机构,上院则逐渐演变为对下院的监督机构。此外,议会的职能也得到了扩展,包括制定法律、审批预算、监督政府等。[25][26]

议会成为英国政治制度的核心,为英国的现代化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议会制度的改革促进了英国政治的民主化进程,选民的范围和数量不断扩大,政治权利逐渐向人民大众倾斜。[26]

法律制度

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英国的普通法逐渐形成和完善。普通法是由法官在长期审判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套适用于英国的统一的法律体系。这套法律体系以习惯法和判例为基础,强调法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英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6]

衡平法是斯图亚特王朝时期出现的一种新的法律制度。衡平法指英国法律中通过大法官的司法活动发展起来,旨在对普通法不足之处进行补救的一整套原则和规范的总和。衡平法法庭的出现是为了弥补普通法法庭的不足,解决普通法法庭无法解决的问题。衡平法法庭在实践中逐渐发展出一套独立的法律体系,包括衡平法、衡平救济和衡平诉讼等。衡平法的兴起为英国法律制度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2][27]

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议会法和成文法的地位逐渐提升。在此之前,英国的法律体系以习惯法和判例为主,议会法和成文法的地位相对较低。然而,随着议会地位的提升,议会通过的法律也逐渐成为英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成文法也得到了更多的应用和发展。[26]

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英国司法独立的趋势开始显现。在此之前,英国的司法权力主要掌握在国王和贵族手中,法官的任免和审判受到各种政治因素的影响。然而,随着议会地位的提升和民主化进程的推进,法官的任免和审判逐渐变得更加独立和公正。这种司法独立的趋势为英国法律制度的现代化奠定了基础。[26][28]

宗教政策

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英国国王作为最高统治者,同时也是教会的精神领袖。在詹姆士一世(公元1603-1625 年在位)和查理一世(公元1625-1649 年在位)的统治下,他们试图将天主教恢复为国教,但这遭到了国内新教徒的强烈反对。詹姆士一世在位期间,他曾试图推行天主教,这导致了公元1605 年的“火药阴谋”,一些新教徒计划炸毁议会大厦,以推翻詹姆士一世的统治。最终阴谋被发现,策划者被处决,这场阴谋加深了天主教与新教之间的仇恨。[29]查理一世在位期间试图统一英国教会,这导致了17世纪的英国内战。查理一世认为国王拥有“君权神授”的地位,这引起了议会和清教徒的反对。公元1649年,查理一世被处决,英国成立了共和国。[29]在奥利弗·克伦威尔(公元1653-1658 年在位)时期,他严格推行清教教义,关闭了所有天主教教堂,并迫害天主教徒。克伦威尔在执政之后,将清教徒式的简约生活推广到全国各地,并且更严格地加以执行。在克伦威尔的严格统治下,斗鸡、赛马等乡村娱乐或拳击、球赛这些活动都一概被禁止。[30][31][2]查理二世詹姆斯二世统治时期试图恢复天主教,但这引起了国内新教徒的反对,最终导致了1688年的“光荣革命”,詹姆斯二世退位,荷兰的威廉夫妇来英国继承王位。[29]

外交政策与成果

斯图亚特王朝早期,英国外交政策主要目标是确保王朝的稳定和安全。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在位期间,英国参与了欧洲大陆的争霸战争,如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2]斯图亚特王朝中期,英国外交政策发生了变化。这个时期,英国开始追求更为独立的外交政策,不再完全依赖欧洲大陆的争霸战争来维护国家利益。在安妮女王统治时期,英国通过与法国西班牙的战争,成功地维护了国家安全和海上霸权。此外,英国还开始向海外扩张,开拓了北美和印度等新的殖民地[2]斯图亚特王朝晚期,英国外交政策的目标是维护自己的海外利益和国际地位。在这个时期,英国与法国和西班牙的争霸战争仍在继续,但英国已经具备了更为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在乔治一世统治时期,英国通过与法国的战争,成功地维护了国家安全和海上霸权。此外,英国还在北美和印度的殖民地进一步扩张,奠定了其作为大国的地位。[2]

斯图亚特王朝时期的英国多次参与欧洲大陆的战争,如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和法国-西班牙战争等。这些战争使得英国得以维护国家安全和海上霸权,确保了英国在欧洲的地位。在安妮女王和乔治一世的统治时期,英国积极开拓北美和印度殖民地。通过与法国和西班牙的战争,英国得以控制更多的殖民地,并奠定了其在北美和印度的统治地位。这些殖民地的开拓为英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并为英国的扩张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斯图亚特王朝中期的英国开始追求更为独立的外交政策,不再完全依赖欧洲大陆的争霸战争来维护国家利益。这种独立外交政策的建立为英国在国际事务中赢得了更多的自主权和影响力。斯图亚特王朝时期的英国通过殖民扩张和贸易扩张,促进了国家经济的发展。英国在北美和印度殖民地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和市场,使得英国得以在国际贸易中占据优势地位。此外,英国还通过关税贸易壁垒等手段,保护本国产业的发展,提高了国家的经济实力。斯图亚特王朝时期的英国通过与其他国家的联盟和结盟政策,建立了广泛的国际联盟。这些联盟使得英国在国际事务中获得了更多的支持和影响力,有利于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地位。[2]

与法国的关系

斯图亚特王朝时期的英国与法国或战或和。在1618年-1648年的三十年战争中,英国与法国同属新教同盟,一同对抗以哈布斯堡王朝为核心的天主教同盟,并取得了胜利。在第二次英荷战争中,法国曾与荷兰一同对抗英国。第三次英荷战争中,查理二世与法王路易十四签订《多佛密约》,因此英方在战争中得到法国的帮助。[32]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成功,荷兰执政威廉入主英国,称为威廉三世。威廉长期与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不和,不久英国加入反对法国的“奥格斯堡联盟”,对法作战。在1702-1713年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中,英国法国再次交战。在这次战争中,英国海军击败法国海军,控制了直布罗陀海峡,英国海上霸权的地位开始确立。[33]

与荷兰的关系

荷兰和英国都是最早兴起的资本主义国家。自从荷兰取代西班牙葡萄牙执掌海上霸权和英国殖民势力兴起以后,它们为争夺海域和殖民地就不断发生冲突。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英荷矛盾显得更加突出和尖锐。为了夺取荷兰的海上霸权,英国先是运用外交手段,诱使荷兰与英国合并,但被荷兰识破。1651年8月,英国颁布了针对荷兰的“航海条例”,双方矛盾激化,英荷两国分别于1652-1654年、1665-1667年以及1672-1674年进行了三次英荷战争。最终英国战胜荷兰,取代荷兰海上霸权的地位。[34]

工业

斯图亚特王朝时期,由于圈地运动的迅速发展,大量农民失去土地。劳动力从农业部门流向工业部门,促进了工业的发展。在这一时期,英国的纺织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发明了如纺车等新型工具,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纺织品的贸易也得到了扩大,推动了英国经济的发展。采矿业也取得了重要进展。煤矿、铁矿等矿产资源的开发,为英国工业提供了重要的原材料。[35]除了手工业外,这一时期机械生产也逐渐兴起,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托马斯·萨维里(Thomas Savery)和托马斯·纽科门(Thomas Newcomen)发明的早期蒸汽机,为英国工业生产提供了强大的动力。这一时期还发明了各种工具机,如镗床钻床等。这些机器的发明为工业生产提供了新的可能性。[35]

在这个时期,新兴的工业城市也促进了英国工业的进一步发展。曼彻斯特逐渐成为英国工业的中心。煤矿、纺织厂等工业设施的建立,吸引了大量人口涌入,使得曼彻斯特成为英国著名的工业城市。利物浦作为英国重要的港口城市,在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贸易活动频繁,为英国工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35]

贸易政策

在都铎王朝时期,国家通过实施重商政策对经济进行了全面的控制。而到了斯图亚特王朝时期,反对国家干预和控制的呼声日益高涨。这一时期,商人和社会新兴经济力量虽然极力主张经济自由,但对政府干预的态度还是矛盾的,他们“希望把对他们事务的干预减小到最低程度,喜欢只在他们提出要求时才采取行动”。在一片反对垄断和要求自由的呼声中,国家政策开始转向,国家对经济的控制逐渐减弱。这一时期另一项重商政策是航海法案的颁布实施,规定凡进入英国的商品必须用英国的或生产国的船只运输,禁止外国商人染指英国与其殖民地之间的贸易,只有英国商人和英国船只或殖民地的船只才能在殖民地内从事商业活动,这一政策主要为了打击当时的海上航运业强国荷兰,是英国运用国家权力促进商业发展。光荣革命后,英国君主立宪制确立,在经济方面,市场机制逐步取代了国家权力的干预,这一时期重商政策的重心是通过关税保护等间接手段,而不是通过直接干预来培育国内工业的竞争优势。[36]

国内外贸易

在这个时期,英国国内市场体系逐渐完善,各地商品交流更加频繁,有助于国内贸易的发展。在国内工农业发展的基础上,斯图亚特王朝时期的英国对外贸易非常活跃。这一时期英国的海外贸易主要是通过贸易公司进行的,如俄罗斯公司、东地公司、非洲公司等,其中利凡特与东印度公司处在核心地位。英国商人在印度、东印度的贸易活动,触动了荷兰人的利益。英国东印度公司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商业竞争非常激烈。斯图亚特王朝时期对外贸易的另一个重心是与美洲的贸易。随着美洲殖民地的建立,冒险家和大商人们发现烟草和蔗糖这两项产品经济价值极高,运回英国再出口能带来巨额利润,于是与美洲的贸易日渐发达。詹姆士一世时期要求殖民地出产的烟草必须全部先运回英国,然后再运往其他各地。因此,殖民地的烟草和蔗糖的生产与贸易迅速发展。对外贸易不仅为英国带来了巨额的财富,促进了资本的原始积累,而且使英国冲出欧洲,走向世界,为大不列颠殖民帝国的建立奠定了基础。[37]

金融

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英国的金融机构大量建立。英国在这一时期建立了一系列银行,如1694年成立的英格兰银行,这些银行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了信贷支持。英国还成立了证券交易所,促进了资本的流动和投资。这一时期的金融市场也不断扩大,英国政府开始发行国债债券市场逐渐扩大,为国家筹集了大量的资金。英国的股票市场逐渐发展,为公司筹集了大量的资本,推动了工业的发展。[38]为了促进金融业的发展,英国逐渐完善了货币政策,通过调整利率和货币供应,调控国家经济。还建立了金融监管机构,如英国银行监管局等,以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2]

启蒙运动

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英国启蒙运动逐渐兴起。英国的启蒙运动主要聚焦于到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宗教、心理学、教育学历史学伦理学等各个领域,诸如约翰·洛克、弗朗西斯·培根等启蒙思想家提出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思想。在哲学方面,培根开创了英国近代经验论哲学。霍布斯、洛克等政治思想家提出了社会契约论、自然权利等理论以反对君权神授论,用分权制衡理论限制君主专制,奠定了近代以来西方宪政制度的思想和理论基础。在经济领域,由诺思、洛克、休谟等人提出,亚当·斯密完成的基于个人主义和自然法则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促进了西方近代一个多世纪的经济发展。作为启蒙运动的源头,英国启蒙运动促进了欧美等国启蒙运动的勃发,对近代以来西方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39]

文学与艺术的繁荣

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英国文学和艺术领域迎来了黄金时代。这一时期的文学艺术风格明显地表现出背离伊丽莎白时期的重文采、重语言的美学风格,转而重描述简洁、语言朴实、言简意gāi的作品。[40]著名文学家如莎士比亚约翰·济慈弥尔顿等在诗歌、戏剧等方面取得了卓越成就。同时,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家如荷尔斯、雷伯恩等为英国艺术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41]

科学进步

斯图亚特王朝时期,实验主义科学取代了经院哲学,科学技术得到了长足发展。艾萨克·牛顿提出了万有引力定律、力学三定律等,奠定了此后物理学的基本观点,并成为了现代工程学的基础。医学家威廉·哈维用了大量的实验观察证明了血液循环罗伯特·胡克设计制造了真空泵显微镜和望远镜,并首次发现并描述了植物细胞。此外,国王查理二世创立了伦敦皇家学会,以推动科学进步和国家发展。[2][42]

贵族阶层的变化

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议会的权力逐渐增强,贵族的权力相对衰落。贵族的政治地位和经济特权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如征税权和军事指挥权等。在这个时期,新贵的地位逐渐上升,与贵族阶层发生融合。一些新兴的资产阶级家族通过婚姻、购买土地等方式进入贵族阶层,从而使贵族阶层的成分变得更加复杂。[23]

中产阶级的变化

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英国的商业和工业得到迅速发展,中产阶级的地位逐渐上升。这一时期,许多商人和制造商通过贸易和生产活动积累了大量财富,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中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在政治、文化等领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些知识分子倡导社会改革,推动英国社会的进步。[23]

工人阶层的变化

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英国的工业化进程开始加速,许多工人从农村涌向城市,成为工业生产的重要力量。这一时期,工人的生活方式、组织形式和意识形态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在这个时期,英国政府和社会舆论对劳动条件问题逐渐关注。一些法律和政策得以实施,以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如限制工作时间、保障工资等。[35]

贫困阶层的变化

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英国政府对贫困阶层的社会救济政策进行改进。在这个时期,一些慈善机构和政府项目得以设立,以帮助贫困人口改善生活。在这个时期,英国开始建立社会福利制度,如养老院、医院等。这些福利设施为贫困阶层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35]

城市化进程的加速

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英国开始进入工业化初期阶段,煤炭、纺织等产业的发展带动了城市经济的快速增长。这使得更多的农村人口涌向城市,加速了城市化进程。在这个时期,英国的贸易和商业得到迅速发展,尤其是伦敦和各大港口城市。商业繁荣带动了城市人口的增加,进一步推动了城市化进程。[35]

城市基础设施的改善

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英国开始修建公路、运河等基础设施,提高了城市之间的交通效率。这使得城市的发展更具吸引力,促进了城市化进程。这一时期城市住房建设也得到了加强,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以解决城市住房短缺问题。这有助于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条件,吸引更多农村人口进入城市。[35]

城市问题的出现与应对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城市病问题逐渐凸显,如疾病传播、环境卫生等问题。这使得政府和社会舆论对城市化进程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为了应对城市病,英国开始采取一系列措施。例如,政府加强对公共卫生的监管,建立医院、下水道等设施,以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35]

城市化对乡村的影响

斯图亚特王朝时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量农村人口涌向城市。这使得农村人口减少,劳动力减少,农业生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为了吸引农村人口留在乡村,英国政府在这个时期开始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如修建道路、改善水利等。这有助于提高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减缓农村人口外流。[35]

新教的传播

斯图亚特王朝时期,新教在英国得以广泛传播。新教传教士积极开展海外传教活动,推动了基督教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同时,新教在英国国内的影响力不断扩大,成为英国社会的宗教主流。[29]

宗教改革的深化

16世纪后期,法国宗教改革家加尔文的教义传入英格兰和苏格兰,形成了加尔文主义。加尔文主义强调上帝的权威和人类的堕落,主张严格的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这一教派在英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传播和发展。斯图亚特王朝时期,清教徒运动在英国兴起。清教徒主张在宗教和社会生活中清除残留的天主教影响,推动英国社会的进一步改革。[29]

宗教宽容政策的实施

斯图亚特王朝后期,英国政府对其他宗教信仰实行一定程度的宽容政策。例如,1689年《宽容法案》的颁布,使得天主教徒在英国社会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平等待遇。在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英国宗教信仰的多样性逐渐显现。除了新教以外,天主教、犹太教等宗教在英国也有一定的传播和发展。这种宗教多样性为英国社会的宗教包容性奠定了基础。[29]

政治影响和贡献

君主立宪制的确立: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英国经历了从绝对君主制向君主立宪制的转变。在光荣革命后,威廉夫妇成为英国国王和王后,君主权力受到议会的限制,这为英国政治制度的演变奠定了基础。[25][26]

英格兰与苏格兰的合并:1707年,英格兰和苏格兰通过《联合法案》实现合并,形成了大不列颠王国。这一举措为英国成为一个统一的国家打下了基础。[2]

宗教影响和贡献

新教的传播: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英国新教逐渐成为国教,并在国内占据主导地位。这一时期,新教传教士积极开展海外传教活动,推动了基督教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29]

宗教宽容政策的实施:在斯图亚特王朝后期,英国对其他宗教信仰实行一定程度的宽容政策,如天主教犹太教等。这为英国社会的宗教多样性奠定了基础。[29]

经济影响和贡献

海外殖民地的拓展: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英国积极开展海外殖民活动,建立了一系列殖民地,如北美、加勒比地区南非等。这些殖民地成为英国原材料供应地和产品销售地,推动了英国经济的繁荣。[2]

国内经济政策的调整: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英国政府对国内经济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如实行重商主义政策,鼓励纺织业、煤矿业等产业发展。这些举措为英国工业革命的到来奠定了基础。[2]

文化影响和贡献

文学艺术的繁荣: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英国文学艺术得到迅速发展,出现了许多著名文学家、艺术家,如莎士比亚约翰·班扬等。他们的作品反映了当时英国社会的风貌,成为世界文化的瑰宝。[41]

科学研究的推动: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英国政府重视科学研究,如支持牛顿等进行天文观测和理论研究。这些科学研究成果为英国科技的发展和崛起奠定了基础。[35]

君王世系

-统治始于统治终于苏格兰国王时期[7]苏格兰国王罗伯特二世Robert II, King of Scots1371年2月22日1390年4月14日苏格兰国王罗伯特三世Robert III, King of Scots1390年4月19日1406年4月4日苏格兰国王詹姆士一世James I, King of Scots1406年4月4日1437年2月21日苏格兰国王詹姆士二世James II, King of Scots1437年2月21日1460年8月3日苏格兰国王詹姆士三世James III, King of Scots1460年8月3日1488年6月11日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四世James IV, King of Scots1488年6月11日1513年9月9日苏格兰国王詹姆士五世James V, King of Scots1513年9月9日1542年12月14日苏格兰女王玛丽·斯图亚特Mary I, Queen of Scots1542年12月14日1567年7月24日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国王时期[43]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Seumas VI Stiùbhairt, Rìgh Alba英格兰国王、爱尔兰国王詹姆士一世James I, King of England & Ireland1567年7月29日1603年3月24日1625年3月27日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国王查理一世Charles I, King of England & IrelandTearlach I Stiùbhairt, Rìgh Alba1625年3月27日1649年1月30日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国王查理二世Charles II, King of England & IrelandTearlach II Stiùbhairt, Rìgh Alba1660年5月29日1685年2月6日英格兰、爱尔兰国王英格兰国王詹姆士二世James II, King of England & Ireland苏格兰国王詹姆士七世Seumas VII, Rìgh Alba1685年2月6日1688年12月11日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女王玛丽二世与国王威廉三世/二世(共治)Mary II & William III, Queen & King of England & IrelandMairi II Stiùbhairt agus Uilleam II Orains, Ban-rìgh agus Rìgh Alba1689年2月13日1694年12月18日英格兰、爱尔兰国王威廉三世William III, King of England & Ireland苏格兰国王威廉二世Uilleam II Orains, Rìgh Alba1694年12月18日1702年3月8日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女王安妮Anne, Queen of England & IrelandAnna Stiùbhairt, Ban-rìgh Alba1702年3月8日1707年5月1日大不列颠、爱尔兰国王时期[2]大不列颠、爱尔兰女王安妮Anne, Queen of Great Britain & IrelandAnna Stiùbhairt, Ban-rìgh Rìoghachd Bhreatainn agus Bàn-rìgh Èireann1707年5月1日1714年8月1日

参考资料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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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J.H. Round: The Origin of the Stewarts: Part 2 — SOME NOTES ON MEDIEVAL ENGLISH GENEA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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