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

南京大屠杀

南京大屠杀(Nanjing Massacre),是指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日军占领国民政府首都南京后,于1937年12月至1938年2月在南京及附近地区进行的长达6周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大规模屠杀、强奸、纵火和抢劫等一系列战争罪行与反人类罪行。[0]1937年11月,中国军队在淞沪会战中失利,上海沦陷。日军趁势分三路进犯南京。同年12月12日,在攻占南京前夕,日军指挥官朝香宫鸠彦发出了“杀掉全部俘虏”的命令。接到命令的日军,进入南京城后,对解除武装的中国军人和无辜的南京百姓进行了若干次大规模的集体屠杀和零散的屠杀。[1][5]

南京大屠杀(Nanjing Massacre),是指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日军占领国民政府首都南京后,于1937年12月至1938年2月在南京及附近地区进行的长达6周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大规模屠杀、强奸、纵火和抢劫等一系列战争罪行与反人类罪行。[1]

1937年11月,中国军队在淞沪会战中失利,上海沦陷。日军趁势分三路进犯南京。同年12月12日,在攻占南京前夕,日军指挥官朝香宫鸠彦发出了“杀掉全部俘虏”的命令。接到命令的日军,进入南京城后,对解除武装的中国军人和无辜的南京百姓进行了若干次大规模的集体屠杀和零散的屠杀。[2][6]

1937年12月13日,日军谷寿夫师团从中华门进入南京,对聚集在中山北路中央路的难民区居民进行屠杀。12月14日,其他三个师团相继进入南京南北各市区,展开了大规模的屠杀。遇难者有未能及时撤退的中国军人、淞沪战争后流离失所逃到南京的战争难民以及开战后未能及时疏散的南京本地居民。除集体屠杀外,日军还成群地或个别地在屠杀之前对南京军民施以酷刑、侮辱、虐待、殴打、玩弄或奸淫。[2]日军还在南京城内,大肆进行破坏。有一半以上的商户被洗劫,三分之一的建筑被摧毁,遗失古玩书籍等近二十万件(册)。[7][8][9]

在此期间,滞留南京的一批西方人士,自发组织成立了南京安全区和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对受难中的南京广大市民展开人道主义保护和救助。[6]1947年3月10日,中国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谷寿夫战犯案件判决书》中判定南京大屠杀中有约19万余人被日军集体射杀焚尸,另有15万余人被慈善机构掩埋,遇难者总数超过30万人。[10]

1946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相继成立。[3][11]南京大屠杀的罪魁祸首之一谷寿夫在南京审判中被判处死刑。1947年4月26日中午,在雨花台执行枪决。[3]松井石根东条英机等7人在东京审判中被判处绞刑。1948年12月22日,7人在东京巢鸭监狱被绞死。[4]

南京大屠杀是侵华日军公然违反国际条约和人类基本道德准则,是日军在侵华战争期间无数暴行中最突出、最有代表性的一例。[12]它与波兰奥斯维辛集中营惨案、日本广岛原子弹爆炸并称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史上三大惨案。[13]2014年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14]同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南京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首次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15]截至2024年7月20日,南京侵华日军受害者援助协会登记在册的在世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仅剩32人。[5]

事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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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事件背景

日本军国主义

日本明治维新之后,逐步走上了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但是,日本资本主义的发展是和封建势力紧密结合的。在倒幕和维新运动中,资产阶级与封建武士改革派结盟,下级武士在政治上掌握了主导权。所以,在资本主义改革中,保留了大量封建残余。从国家政权来说,资本主义改革没有在日本缔造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而是建立了绝对专制制度的天皇制政体,实行的是军国主义路线,极力向外扩张。而日本对中国的一系列侵略,正是源于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扩张政策。[16]

1879年,日本迫使清政府签订《中日北京专条》,并强行改琉球为日本的冲绳县。1894年日本又蓄意发动甲午中日战争,攻占旅顺及辽东半岛并在旅顺制造三天三夜的大屠杀,致使18000人遇难,迫使清政府签订《马关条约》并承认朝鲜独立。1900年,日本参与八国联军侵华并在攻占京津地区后烧杀抢掠,通过《辛丑条约》取得在使馆区驻军的权利并获得“庚子赔款”3400余万两白银。从1928年至1937年之前,日军先后蓄意制造“济南惨案”“九·一八事变”“一·二八事变”等事件,给中国的主权、人民和各种财产造成巨大损失。1937年7月,日本侵略者通过卢沟桥事变挑起全面侵华战争。[17][18][19]

淞沪会战

1937年8月13日,日军大举进攻上海,淞沪抗战爆发。会战初期,中国军队给了日本侵略军以重大打击。8月下旬,日军新增援军在吴淞、川沙登陆,国民党军在上海各界群众的支持下,英勇抵抗,双方在宝山月浦罗店浏河等地反复争夺,伤亡惨重。9月17日,中国军队全线退至北站、江湾、庙行、双草墩一线,坚守防御。11月5日,日军3个师团杭州湾登陆,切断沪宁线,对中国守军实行迁回包围,中国军队被迫于9日撤出上海。11月12日,上海沦陷,淞沪抗战结束。此役历时3个多月,日军以松井石根大将为总司令,共投入12个师团及海空军、特种兵部队等30余万人的兵力。国民党军以冯玉祥为总司令(后由蒋介石兼任),共投入70余个师70余万人的兵力。日军在此役中共伤亡4万多人,遭受了严重打击,使日本企图3个月灭亡中国的狂妄计划未能得逞。[20]

南京失陷

1937年11月12日,上海沦陷,淞沪会战结束。日军占领上海后,便兵分三路逼近南京,企图水陆并进,从东、南、北三面合围南京,迫使中国政府投降。11月20日,国民政府宣布迁都重庆,并任命唐生智为南京卫戍军司令长官,率领10万人进行南京保卫战,蒋介石亲自为南京卫戍部队拟定了最初的战斗序列。到11月底,国民政府各机关已大部分迁至重庆,一部分迁至武汉长沙,很多市民也逃离了南京。[21][22]

1937年12月1日,日军当局下达进攻南京的作战命令。2日,东京方面免去松井石根上海派遣军司令官兼职,由朝香宫鸠彦中将接任。华中方面军接到命令后,以上海太湖以东作为最初出发地,沿太湖两侧攻向南京,企图以包围之势进逼南京,并围困中国军队于南京城下。[21]

南京卫戍军占据南京东南西三面的弧形外围防线。至12月8日前后,大部分阵地已经失守或陷入被攻破的状态。鉴于外围战况和部队动向,南京卫戍军决定退守复廓地区,以南京城垣为中心进行防御。当日军全面突破南京外围防线,向复廓城垣推进时,日军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于12月9日向南京守军空投“劝降书”。南京卫戍司令长官唐生智接到劝降书后,于同日晚7时发布了“卫参作字第三十六号”命令,拒绝投降。[22]

12月10日,由于劝降未果,松井石根下令向南京发起总攻。在接下来的两天内,中日双方在紫金山、杨坊山、银孔山、光华门、安德门雨花台中华门、赛金桥等地展开激烈战斗,双方均遭受巨大伤亡。[23]12月11日蒋介石向南京守军下达了撤退命令。由于撤退令下达仓促,致使近万大军滞留江边。[24]

12月13日,日军占领了南京大部份城门。同时迅即派出部队,从南京城东、西两面向下关攻击前进,占领下关,封锁长江,截断中国军队渡江北撤的退路,围困中国军队于南京城下。[24]在占领南京后,日军进行了长达6周的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大屠杀。[25][26][27]

城陷之前(1937.11月底-12月初)

在日军进攻南京的过程中,曾组织了一场“杀人比赛”。1937年11月27日,日军第16师团步兵第9联队的少尉军官向井敏明野田毅,在进军南京的途中以谁先杀满100人为胜的方式开展“百人斩”竞赛。日本《东京日日新闻》的特派员对此进行了采访和报道。12月初,第16师团作为首批接近南京的部队,从丹阳进入句容至汤山镇之间。12月6日,日军进入汤山北面的湖山村进行杀人和放火,不久占领汤山镇并在周边的村庄进行暴行,之后日军向紫金山、雨花台、江宁镇推进。据中国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记录,从12月9日至12月11日,南京城里的大量农民、农妇、工人、商人、妇女和僧人被日军屠杀。12月10日,向井敏明野田毅两人在南京东郊会面,此时他们的成绩为106:105,但无法确定谁先达到100人,于是改以150人为目标。12月12日,日军的暴行扩展到孝卫街、雨花台、双闸和三汉河这一弧形地区。这一天在该地区发生120起分散的屠杀案例,共计127人被杀。其中包括农民、市民、商人和农妇,僧人隆海亲眼看到19名僧人被集体枪杀。当天晚上6点,日军还在中华门外西街枪杀了11名市民,另外日军在西羊巷用烟熏和刀刺手段杀死了22名躲在地洞里的村民。[28][29][30]

《东京日日新闻》关于在南京大屠杀中的两个刽子手举行杀人比赛的报道
《东京日日新闻》关于在南京大屠杀中的两个刽子手举行杀人比赛的报道

第一阶段(1937.12.13-1937.12.20)

1937年12月13日晨,日军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大将下达南京城总攻击令,命令上海派遣军与第十军各师团旅团及联队继续攻城并扫荡城内残余士兵。中午12时,日军攻占南京城东、南、西城门后,第10军的第6师团、上海派遣军所属的第9师团等相继下令扫荡各自的负责区域。当天日军入城后迅速占领政府大楼、银行和仓库,并使用机关枪左轮手枪和步枪在街上随意开枪杀人,包括聚集在中山北路及附近的伤兵和老弱妇孺。下午日军迂回包抄至南京挹江门外的下关,并用机枪、步兵炮等武器杀死正在渡江和困在江边的中国军民。之后日军将大批投降的中国军民分批押往下关一带(集中在中山码头、煤炭港等地)进行集体屠杀,第16师团之步兵第33联队第6中队将约1300名俘虏屠杀在太平门附近的壕沟中;日军山田支队在南京东北方的乌龙山燕子矶长江边的幕府山上元门等地屠杀大批投降的中国军人。[31][32][33]

日军在南京屠杀中国军人
日军在南京屠杀中国军人

12月14日,第10军的国崎支队占领浦口后派兵扫荡江心洲并解除2350名中国官兵的武装,日军第16师团步兵第30旅团扫荡南京市北部及周边地区,步兵第33联队的第2大队开始扫荡南京市内西北部,而第1和第3大队则在下关地区进行扫荡,第3大队在狮子山地区迫降两三百中国士兵。日军第16师团步兵第20联队第四中队抓捕进入外国租界、混进难民营的五百名中国士兵,之后将他们枪杀于南京城的玄武门外。[34][33]

12月15日和16日,日本第16师团在南京东郊对大约7000人进行集体屠杀,其中主要是日军俘虏的中国军人和少数平民。截至12月15日夜晚,金陵女子文理学院难民营中的难民人数已经到3000多人,当天已放下武器的中国军警人员3000余人被集体解赴汉中门外用机枪密集扫射,多人当场遇难,负伤未死者亦与死者尸体同样遭受焚化。12月16日上午10点,100多名日本士兵以搜查藏匿的中国士兵为由闯入学院,他们手持斧头随时准备将门劈开,日军甚至在学院校园里架起6挺机关枪,还安排日本士兵在校外把守以随时开枪射杀试图逃走的人,事后魏特琳将藏在楼上地理系办公室的几百件棉军服全部掩埋以防被日军发现。同天日军将5000多躲避在南京安全区内华侨招待所的中国难民押往中山码头,双手反绑排列成行后被日军射杀并弃尸于长江,仅白增荣、梁廷芳二人于中弹负伤后泅至对岸,得免于死。[33][35][36]

12月16日,日军将司法部中的50名警察和45名“志愿警察”(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组织,不携带武器,只负责维持安全区的秩序)以及数百名平民抓走并屠杀,当天日军在乌龙山幕府山附近的炮兵要塞俘虏14777名中国士兵并解除其武装,次日清晨日军将他们的双手反绑并转移到长江中心的八卦洲小岛上,下午四五点左右日军将这些战俘带至江边并用机关枪将他们射杀,一小时后日本士兵用刺刀逐个砍刺尸体。由于没有找到可供掩埋的巨大壕沟,也缺乏足够的燃料,于是日军直接将尸体抛入长江。同天更多的妇女和姑娘们带着被褥和少量衣服来到金陵女子文理学院避难。12月18日,南京安全区主席、德国人约翰·拉贝(John Heinrich Detlef Rabe)致函日本大使馆二等秘书福井,并附上由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秘书斯迈思拟定的“司法部事件备忘录”。[33][37]

12月18日夜,日军用铅丝捆扎被拘囚于幕府山的57418位中国难民,又将他们驱集到下关草鞋峡,用机枪密集扫射并乱刀砍戮尚能呻吟挣扎者,事后浇煤油焚化所有尸骸。该次暴行,仅有一位名为伍长德的人幸存。[36]12月18日,隶属于日军第16师团步兵第9联队的舟桥照吉命令中队抓了两三百个俘虏,到玄武湖畔将俘虏集中起来并用重机枪扫射。1937年12月19日,安全区国际委员会致信日本外交官以抗议日军在南京的暴行,信中列举了日军的屠杀暴行(诸如日军士兵于12月15日早晨射杀德国何中记联合公司的王郁辉等)。1937年12月下旬,日军要求在安全区避难的难民返回自己家中,并声称在家中是安全的,而一些难民回家后却遭到日军的抢劫、强奸和屠杀。[33][38]

第二阶段(1937.12.21-1937.12.31)

日军迫使所有留在南京的难民在金陵大学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新街口广场、山西路广场等处集中进行登记,并以欺骗等手段,诱使身穿平民服装的中国军人承认自己的身份,将其当作军人捕杀。12月22日,日军派两名宪兵找到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拉贝,声称要在南京进行难民登记,将中国士兵安置在一个特殊的营地,并希望得到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的协助。而日军利用登记大肆捕杀中国士兵以及疑似士兵的青壮年男子。22日下午5时傍晚,日军第9师团步兵第7联队第2中队上等兵井家又一等人拉着161名中国军民来到古林寺附近的地堡要塞,日本士兵将他们关进池塘边一间单独的房子里,然后5人一组地带出来用刺刀刺死,之后用铁丝捆住他们手腕并扣住脖子,再往遍地的尸体上浇上汽油点火。12月25日,日军强迫二十万难民在十天内完成登记,并从难民中挑选出部分身强力壮者,逼迫他们做苦工或者直接将他们处决。[39][40]

12月26日,日军在金陵大学对士兵进行登记,承诺自首者将不受伤害并得到就业机会。登记后的士兵还要接受日军检查,如有可疑人员会被挑出。然而,日军并未认真发放良民证[注1],导致登记者不安。12月27日上午,日军进入难民区,捕获中青年男子,将他们用绳子捆绑,在大方巷塘边开枪扫射致死。次日,日军再次要求中国士兵自首,承诺会保证他们安全并让他们加入劳工队伍,大约50名难民出列后被立即带走。据生还者称,他们被带到空房内,财物被抢夺,衣物被剥夺,随后五人一组被绑在一起,遭刺死后焚烧。[42][43][44]

第三阶段(1938.1.1-1938.2月下旬)

在1938年1月5日,马吉在日记中记录了日军在南京杀害尼姑的事件。他在日记中提到,一名尼姑告诉他,日本士兵在庵周围杀死了25人,包括一名65岁的住持和一名10岁的小尼姑。该尼姑自己被枪击伤,她的12岁徒弟背部被刀割伤,她们躲在一个洞里与尸体一起呆了五天。1月25日,栖霞寺的20名僧侣给辛德贝格写信,控诉日军在栖霞寺的行为(自南京沦陷以来,每天有数百人逃到寺庙寻求保护,寺庙里有约2040人,大部分是妇女和儿童)。1月26日,美国驻南京使馆的三等秘书阿利森试图救助一名被日本士兵带走的少女,结果受到日军的攻击。1月28日晚上,日本士兵闯入中山东路的天明浴室,勒索并开枪打伤三名工人,其中两人受重伤,一人死亡。[45]

日军在南京的屠杀持续了大约六个星期,但在1938年2月下旬,安全区外仍有屠杀发生。1938年2月22日,贝德士给美国驻华大使馆的阿利森写信,报告2月中下旬的日本士兵的行为,包括一起强奸和杀人事件。1938年2月中旬,马吉前往栖霞山,了解难民收容所和难民状况,并写了一份报告。报告中提到,在10到20英里范围内,估计有700到800名平民被杀。马吉的影片记录了栖霞山附近的受害情况。影片中一段解说提到,一名63岁的农民在日本士兵来时被开枪射中,一个月后被送往医院。[45]

南京大屠杀中日本军人以杀人取乐
南京大屠杀中日本军人以杀人取乐

强暴民女

在南京大屠杀中,日军除了对放下武器的中国军人及无辜民众进行屠杀外,还对广大中国妇女,不分年龄、职业、身份,甚至是孕妇、病妇,进行强奸、轮奸的行为。1937年12月15日,日军在金陵大学藏书楼强奸、强掳妇女,类似案件100余起。12月16日,在农业经济科强奸妇女30余人。12月18日,在金陵大学附中校园杀、伤幼童各一,殴打职员,侮辱妇女8人。另在大学各处侮辱妇女6人。12月22日,日军7人闯入锏银巷金陵大学女子圣经教员讲习所奸污妇女。12月27日,在校园内带走女性3人奸污,其中1人才11岁。另有300余日军闯入女子圣经教员讲习所,分批奸污女性27人。[45][46]

1938年初,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约翰·拉贝在呈交德国外交部的报告中称:“南京陷落后一个月内,2万多名妇女被日军强奸。”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认定:在日军攻占南京后,“有许多强奸案例。……被占领后的第一个月中,南京城里发生了将近2万起强奸案。”[45]

日军在对中国妇女进行大规模奸淫时,经常施以虐待狂。期间有大量妇女遭日军施暴后精神失常或自杀。“城内所有妇女因不愿或不堪敌之蹂躏而自杀者,平均日必数百起。”一些日本兵由于一时找不到妇女,甚至鸡奸男性少年。日军甚至对受难妇女的尸体也不放过,叫中国人去奸女尸。在强奸之后,日军往往还残杀受害妇女,其杀害方式也多种多样,有刀刺、枪杀、溺毙、闷死,更有甚者,有用刺刀刺心剖腹、挖眼割鼻、割乳肢解等。日军之所以对中国妇女先奸后杀,其原因一方面是日军的残暴,另一方面是日军当局曾训示官兵:“为了避免引起太多的问题,或者是给以金钱,或者事后将其杀掉。”日军在南京的性暴行并非个例,而是整个日本军队进行的集体犯罪。日军第16师团步兵第33联队第2大队士兵三木本一平回忆说:“在南京,因为闲着没事儿干,就强奸了女孩子。”[45]

大屠杀之后,日军的性暴行在仍持续发生。1938年1月9日,日本宪兵闯入金陵大学,威胁美国教授查尔斯·里格斯,并带走两名女性施暴。日军还闯入包括外国人在内的住宅,对藏匿的中国妇女实施性暴力。约翰·拉贝的住所曾遭日军侵入。一次,他发现两名日本士兵在他的家中,其中一人试图对一名女性施暴。1月15日,日军在栖霞寺许多日本士兵把所有年轻妇女赶在一起,从中挑出10人,在寺庙大厅对她们进行奸淫。2月13日,贝德士在给妻子的信中提及日军在南京的暴行,包括强奸返回家中的中国妇女。2月20日,《大公报》发布了一篇文章,描述了日军在南京的暴行,包括强奸和放火。文章提到日军进城后每天进行奸淫、掳掠和放火,并描述了作者在难民区的经历。[45][46]

1938年3月22日,德国侨民施佩林在信中揭露日军的暴行,包括强奸和谋杀。施佩林描述了他目睹的一起事件,其中两位中国少女在黄包车上被四个日本士兵骚扰,直到他干预才得以解救。德国施密特公司的居民遭受日本士兵的侵害,包括强奸和抢劫。5月19日,王春生在报告中描述了日军对南京妇女的侮辱。9月2日,金陵女子文理学院魏特琳在日记中记载了日军在南京的抢劫和强奸事件。12月15日,金陵大学贝德士撰写了一篇新闻稿,描述日军在进入南京两天后的行为,包括对中国妇女的暴力。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约翰-拉贝报告说仍然有大约1000名女性在南京遭受性暴力。[45][46]

慰安制度

在攻占南京的过程中,日军的性暴行导致军中性病流行,军队战斗力下降。经媒体披露,日军的强奸暴行也受到了国际社会的谴责。为解决上述问题,日军“上海派遣军”司令部参谋部第二课于1937年12月25日提出了《关于设立南京慰安所的方案》。12月28日,方案通过。[46]日军通过孙叔荣、王承典招募100名“花姑娘”以建立“皇军慰安所”。[8]

日本军部从后方征调的日本、朝鲜慰安妇”一时不能大量地运抵南京。日军当局遂采取应急措施,命令乔鸿年负责慰安所的运营和招募中国妇女。他与日军特务班头目一同到达安全区的难民所搜寻中国妇女,特别是在金陵女子文理学院难民所。乔鸿年使用多种手段试图说服妇女加入慰安所,但未能成功。从12月18日到20日,他与日军强征了300多名妇女。日军强征中国妇女的方式一般有四种:一是强行抓捕;二是日军派人到各难民所,强行“征召”;三是通过“难民登记”乘机挑选年轻貌美的女性;四是用语言诱骗中国妇女,声称招聘从事洗衣、烧饭、打扫卫生、女招待等工作的妇女,到夜晚则强迫她们到各部队的慰安所做“慰安妇”。[47]最后有100名女性选作“慰安妇”,两处公馆选定为慰安所。[8][47]

日军于南京建立的“慰安所”
日军于南京建立的“慰安所”

12月22日,第一家慰安所成立,由大西担任主任,乔鸿年为副主任,设有售票员、记账员以及女佣、杂役等,共200多人。经费开始由日军提供,后以卖票所得支付。傅厚岗慰安所设在公馆的一至三楼,主要服务日军将校,约有30多名“慰安妇”。铁管巷慰安所的“慰安妇”为日军士兵和下级军官服务。同日,日军特务机关在讨论建立“南京市自治委员会”时,向相关人员提出“为日军建立三家妓院”的要求。1938年初,王承典、孙叔荣与乔鸿年在南京其他地方开办了更多慰安所。乔鸿年担任这些慰安所的总主任。[8]

1938年3月4日,日本陆军省向华北方面军、华中派遣军发出命令,要求在中国各个占领区设置由军方直接管理的慰安所。在日本军政当局的主持与支持下,“慰安妇”制度迅速在南京及日军其他占领地区建立与实施。南京慰安所的设立成为日军全面公开推行的性奴制度。[46]

被日军奴役的“慰安妇”每天躺在慰安所的隔间里,里面经常同时挤着三个日本兵。据调查,每个“慰安妇”,一般平均每天要接待二三十个日军官兵,多者要接待100人左右。资料记载,在江浦汤泉镇日军据点的“慰安妇”被迫在衣服上缝上写有“大日本娼妇”的布条,以示与常人的区别,防止她们逃跑。如果“慰安妇”患有疾病或精神失常,则被赶到荒野等死。对于稍有不从或反抗的“慰安妇”,日军轻则施以饥饿,重则用军刀割其乳房、剁其手足,甚至让狼狗将她们一片片撕烂示众,借此威胁其他“慰安妇”。[47]

日军“慰安妇”
日军“慰安妇”

劫掠城池

从日军占领南京地区伊始,就开始施行大规模的、反复的、官兵全员参与的洗劫。抢劫行为包括日军士兵的个人抢劫以及有组织的抢劫。这些抢劫行为持续时间长且采取多种手段以达到抢劫和销毁罪证的目的。[8]日军分散在街道和小巷,搜查和抢劫住宅和商店。包括私人住宅和公司在内的各种建筑都受到影响,不论是在国际安全区内,还是在安全区外。1937年12月14日,日本士兵每10人-20人组成小分队在城市中进行抢劫,包括蒋介石的官邸在内的许多地方被抢,日军第16师团长中岛今朝吾将蒋介石官邸的财产据为己有。除了在居民住宅内抢劫外,商业街区如新街口、太平路、建康路、中华路等也成为日军的目标。[48]

日本军队不仅对中国的公共和私人财产进行了抢劫和破坏,对其他国家的财产也造成严重损失。12月14日,日本军队闯入英国大使馆,抢走了馆内的物品。随后,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的使馆也遭到日本军队的侵入,值钱的物品被掠走,建筑受到破坏。12月16日,德国西门子公司南京办事处代表约翰·拉贝日记中写道:“前一段时间我们所经历的狂轰滥炸和连续的炮击同我们眼下所经历的可怕时期相比简直算不了什么。安全区外已经没有一家店铺未遭洗劫。现在掠夺、强奸、谋杀和屠杀在安全区也开始出现了。”12月23日晚,日本士兵至少四次进入美国大使馆,并抢走3辆汽车、4辆自行车、2个煤油灯和几个手电筒。同月,金陵大学教授贝德士向日本驻南京大使馆发送信件,记录了在安全区日军的抢劫行为。[7][8]

除此之外,日军还对商业区和店铺进行抢劫。新街口、太平路、建康路、中华路等商业繁华地区成为日军的重点劫掠目标。在军官的带领下,日本士兵使用卡车把公司和店铺内的物品全部运走,并在抢劫后放火焚烧现场。为回应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的抗议,日军派遣宪兵在南京街头维持秩序,但宪兵对日军的抢劫行为无法起到约束作用,而且有的宪兵参与抢劫。1938年7月,斯迈思在自己的家信中提到南京31%的建筑被摧毁,46%的建筑被洗劫一空,23%的建筑遭到轻微抢劫。1938年1月8日,德国大使馆秘书在南京的私人财产被盗,包括一辆汽车、一辆自行车和几瓶酒。2月,一份报告评估了南京基督教事业的损失,包括教堂和其他建筑被烧毁,财产损失数万美元。[7][8]

抢夺文物

1937年12月初,日军成立“占领地区图书文献接受委员会”,全称“军特务部占领地区图书文献接收委员会”。该机构由满铁上海事务所、东亚同文书院、上海自然科学研究所的人员组成,专门负责劫掠南京等地的图书文献,委员长是新城新藏。1938年3月,日图书文献接受委员会的文化特务用近1个月时间,将南京各部门、单位的图书约60万册,全部运至珠江路942号原地质调查所一座石砌的三层大楼中,堆成200余座像小山似的书堆。为此次书籍搬运,动用日军士兵367人、中国劳工2830多人、卡车310辆。日本还成立了“学术资料接收委员会”来收集和保存南京地区的学术标本。在攻占南京后,日军华中方面军特务部指示在南京的特务部人员检查南京市内的图书,并开始劫掠图书和文物。1938年1月22日,9名日军特务部人员从上海赶到南京,对南京的图书收藏地进行调查。他们调查了包括国民政府文官处、外交部、考试院、全国经济委员会、中央党部、交通部、教育部、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编译馆、紫金山天文台、中央研究院、行政院等70多个地点。从1938年2月17日到6月,日军以“中支占领地区学术资料委员会”的名义共掠夺十多万件学术标本和1500多箱考古资料。据战后南京市政府抗战损失调查机构不完全统计,抗战期间该市私人损失各类书籍约15万册、2800余套又1800余箱,损失字画、古玩约35800余件。[49][7][9]

纵火焚烧

日军还在南京市区进行有计划和组织的纵火破坏。日军士兵在接到命令后,对南京市区的建筑实施放火。对于可以燃烧的房屋,标记后用化学液体引发火灾,难以扑灭。南京各地的火灾期间,日军不允许在南京的西方人员进行救援,并夺走了他们的消防器材。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在1937年12月17日的信中提到,日军征用了安全区的4辆消防车,抢走了消防队的水泵和其他设备。12月19日开始的一周内,日军对南京城区进行了有组织的大规模纵火。日军焚烧的区域很广泛,包括居民住宅、商店、公司、机关和学校等。此后,虽然日军的纵火活动减少了,但仍然持续。12月28日,威尔逊在日记中记录了每天的火灾数量和日军在街道上用商店物品作为燃料的情况。[50]

在1937年1938年1月1日,几所房子在日军纵火下被焚毁。1938年1月8日,威尔逊注意到火灾的数量有所减少,但仍在发生。1月9日和12日,拉贝在日记中记录了火灾和日军的纵火行为。到1月24日,南京的中山路西侧的许多房屋被烧毁。德国使馆官员沙尔芬贝格将日军的行为与西方神话中的恶魔相提并论。在南京郊区,日军的纵火行为同样严重。齐藤忠二郎回忆,他们被命令烧毁可能藏匿败军的小屋,并向每个士兵分发火柴。1938年2月中旬,美国传教士马吉了解到南京郊区的火灾情况,发现沿主干道和小路的房屋被大量烧毁。1938年2月23日,程瑞芳在考察安全区外情况时发现南京的房屋烧毁严重。金陵大学教授斯迈思对南京城区受损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纵火造成的损失占南京城区市民家庭总损失的52%,几乎占房屋损失的全部,动产损失的31%。这些损失对南京市民的生活产生了灾难性的影响。[50]

摧残建筑

南京沦陷后,日本士兵的人为破坏进一步加剧中山陵园的损失。根据战后统计,陵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警卫处办公室及派出所、园林组办公室及其他房屋、中山文化教育馆、国父奉安纪念馆、永慕庐、永丰社、桂林石屋、从中山门至三岔路口的道路、明孝陵景区的部分道路、灵谷寺景区的路面、紫金山天文台、牛首山的仙窟寺、幽栖寺和其他寺院、镇江路的祖灯庵、建康路的火星庙(法苑寺)、伊斯兰教的清真寺包括下关清真寺和其他清真寺、望江矶的花神庙等建筑设施遭到损坏。在南京沦陷前,日军通过轰炸、炮击和纵火,对这些建筑和遗迹造成了严重破坏。[51][52][53][54][55][56]

1937年12月,日军接近南京并对城区进行轰炸和炮击,导致包括数百年历史的明城墙在内的很多建筑受损。城墙的约三分之一被毁,中华门城堡箭楼、中山门、光华门和中华门的城墙也被大量破坏。根据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的调查,南京市民的住房损失情况极为严重,2%的房屋因交战而毁坏,24%毁于纵火,63%遭到掠夺和抢劫。在南京及其周边地区,89%的房屋因各种原因被破坏,只有11%的房屋没有明显损坏。在南京周边的六个县中,40%的房屋被毁坏。由于日军的大规模劫掠和破坏,南京的城市建设受到严重影响。据不完全统计,仅南京下关,从1937年12月13日至1938年10月止,被日军拆毁的各类房屋,总计达20540间。[51][52][53][54][55][56]

南京安全区

1937年11月12日,日军向南京进逼。面对即将到来的战争与灾难,相当数量的贫民没有能力逃离南京。11月17日,在日军占领南京之前,金陵女子文理学院魏特琳女士致信美国大使馆,提出仿效上海南市难民区的建议而在南京设立安全区。[57]11月18日,金陵大学美籍教师米尔斯贝德士等人积极联络各方人士,成立了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以推进南京安全区的成立。委员会将南京城内的西北部设定为安全区,该区域占地面积3.86平方千米,东面:以中山路为界,从新街口至山西路交叉路口;北面:从山西路交叉路口向西划线至西康路;西面:从上面提到的北界线向南至汉口路中段,再往东南划直线,直至上海路汉中路交叉路口;南面:从汉中路与上海路交叉路口起,至新街口起点止。安全区的面积约占当时南京城区面积的八分之一。[58]

11月22日,由丹麦德国英国美国公民组成的国际委员建议中国政府和日本政府设立安全区,日本政府对此事表面声称无意进攻以避免国际舆论的谴责,但实则对设立安全区不愿接受,而中国政府对南京西方人士的建议的反应较为积极,根据国际委员会的要求,中国军方开始从安全区内撤出军事人员和军事设施。12月2日,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将总部迁入宁海路5号,将金陵大学金陵女子文理学院金陵神学院、鼓楼医院、华侨招待所等划在安全区内,并积极筹集储备物资,至南京城陷,共有1万担大米和1000袋面粉运进安全区,专门成立住房委员会并制定安置难民办法,12月8日,日军攻至南京近郊。当天,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公布《告南京市民书》,安全区正式对难民开放。[59]《告南京市民书》公布后,南京国际安全区25个难民收容所收容南京的40余万贫民。[59][58]

自1937年12月17日至1938年5月31日,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共发放米9916包和麦2028包,除粮食救济外,安全区国际委员会还进行了被褥和衣服等实物救济,其中被褥1100条,衣服1600件,毛巾540条。从1938年3月开始,国际委员会对难民中的贫困者进行现金救济,据统计总计对一万七千多户难民发放五万多银元。日军在南京沦陷初期默许安全区的存在,但之后随意进入安全区杀人、强奸、抢劫,而魏特琳金陵女子文理学院专门收容妇女以躲避日军,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德国人拉贝更是在日军屠杀期间在安全区收容25万难民,直到1938年6月1日,20多个难民收容所正式宣布解散。[59]

其他难民收容所

除国际委员会外,南京安全区还存在许多其他机构和团体,它们不同程度地配合国际委员会,支持了对难民的救济、保护与救助工作。[60]有文献记载的难民收容所主要包括栖霞寺难民收容所、江南水泥厂难民收容所、宝塔桥难民收容所、慈幼院难民收容所、城东南游乐地难民收容所以及老人堂(养老院)难民收容所等,这些难民收容所条件不一。其他无资料记载的难民收容所尚不知有多少。其中栖霞寺难民收容所位于南京东北郊栖霞山千佛崖脚下,1938年1月中旬有难民1万余人,最多时达2.4万人,大多为附近地区农民;江南水泥厂难民收容所位于南京东北郊栖霞山东侧江南水泥厂厂区之北侧与南侧两片,1937年12月28日时有难民 4000人;此后人数不断增加,至1938年2月3日时有6000人,3月13日时达2万多人;宝塔桥难民收容所位于下关煤炭港东侧,有难民7000人但因无人管理而环境糟糕;慈幼院难民收容所位于下关三chà河地区、三汊河河流之西侧,有难民6000人;城东南游乐地难民收容所位于南京城东南隅,有难民1万余人,但该收容所许多难民住于露天且卫生条件极差。[61]

慈善团体

南京大屠杀期间及结束之后,据相关资料统计,参加了埋尸活动的慈善机构共有8家,仅其中5家慈善团体就收埋尸体达18.5万余具。世界红卍字会南京分会是当时参加南京埋尸活动的主要慈善机构之一。自1937年12月22日起开始收埋尸体。据该会于战后呈送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统计表载,10个月内共在城内收埋尸体1793具;在城内外收尸埋葬于城外者41330具,总计收埋尸体43123具。[62][63]

南京市崇善堂也是一家收埋尸体的重要慈善机构。该堂为私立慈善团体,前身为恤局。南京沦陷前夕,崇善堂迁入难民区,开始从事设诊送药、施米冬赈等救济难民工作。不久,由于大批同胞惨遭日军屠杀,尸横遍野,便组织了“崇字掩埋队”。其工作时间自1937年12月26日至1938年5月1日,历时4个多月。据其战后呈送给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统计表,自1937年12月下旬至1938年4月上旬,共于城区收埋尸体7548具,其中男尸6741具,女尸522具,孩尸285具;自4月7日起,开始转往乡区工作,至5月1日,共收埋尸104718具,其中男尸102621具,女尸1569具,孩尸528具。总计收埋尸体112266具。[62]

中国红十字会南京分会是另一家参与埋尸的慈善机构。南京分会自1937年12月24日起,分两队进行埋尸工作。据该会埋尸统计表记载,在1938年1月5日以前,掩埋一队已在和平门外联合乡人,共埋军民尸体5704具;掩埋二队已在下关一带掩埋军民尸体3245具。两队合计收埋尸体8949具。后因得到日军当局正式许可,遂自1月6日起,有了按日、按月并载明发现地点的精确记录。其收埋尸体的地域以下关为主,有时也展延到外围地区,东至迈皋桥,西至水西门,南至鼓楼、新街口一带。掩埋一队自1938年1月6日起,至5月31日毕,共计埋尸7007具;掩埋二队自1938年1月6日起,至3月31日毕,共计埋尸6735具。两队总计收埋军民尸体22691具。[62]

除了上述主要的慈善机构参与尸体掩埋外,世界红卍字会八卦洲分会、南京同善堂、南京代葬局、顺安善堂、明德慈善堂等机构也或多或少参与了尸体的掩埋工作。同时,南京市民也自发地进行了少量尸体的掩埋。[62]

日军

日军除了支持慈善团体和雇用当地难民掩埋尸体外,还动用部队将尸体大量抛入长江、或运往指定地点加以焚埋。日军为了掩盖屠杀暴行,并便于处理尸骸,往往采用焚尸灭迹的办法,以薪油置于尸体上,点火焚烧。如果屠杀地点是在河流、湖泊或水塘边,即就近将尸体抛入河湖、水塘中。下关是日军抛尸入江的主要地点。南京dìng泊场是日军的一个后勤机构,专司在码头运送部队,装卸物资等职。该部由于掌握着用于运输的船只、车辆,以及部分负责搬运物资、警卫的士兵,因而在南京大屠杀中,也一度承担了搬运、毁埋尸体的任务。[64]

除此之外,日军还利用现场的中国难民,将死难者的尸体加以埋葬。许多南京市民亲眼目睹了日军一边屠杀一边掩埋被屠杀者尸体的景象。市民陈福宝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作证时,陈述了目睹日军强令被杀者先挖坑,然后把人杀死埋入坑中的事实。日军在屠杀后,还强迫中国民众将自己同胞的尸体推入江中。原日军第16师团步兵第38联队士兵大友次郎曾在下关挹江门附近警戒执勤。该部受命清理驻地附近被屠杀者的尸体,他们便强迫中国百姓来从事这项工作。大友次郎回忆说:“我在城门附近清理过支那兵的尸体。尸体都扔进了扬子江。......每天起码用四五十个人来扔。尸体里不只是支那兵,穿着普通衣服的支那人也有很多,女人跟孩子也都有……我们大概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来收拾。”[64]

新闻报道

在日军实施南京大屠杀的同时,日军当局对南京进行了严密的新闻封锁,切断了南京与外界的所有电讯联系,严禁一切中外人员进出南京。在日军占领南京后最初的一段时间,南京成了一座被隔绝、被孤立、被封闭的城市。日军占领南京并对已放下武器的中国战俘与平民实施大屠杀,中国新闻传媒对此在开始几天却没有一篇及时的报道与评论。各传媒机构迟迟得不到准确的、详细的信息,对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报道几乎是空白。[65]

1937年12月15日、16日,留驻南京、目睹日军占领南京后实施大屠杀的五位美、英记者,得以先后离开南京,乘美国炮舰“瓦胡”号前往上海。这些美、英记者关于日军南京暴行的报道,于12月20日后,被上海租界英、美人士开办的英文报刊登载,迅速传遍了全世界。直到这时,中国各新闻传媒才辗转从上海租界《大美晚报》英文版的报道中,得到了关于日军在南京实施大屠杀的比较准确的信息。中国各新闻传媒随即迅速对此加以报道。12月22日,国统区新闻传媒才辗转得到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比较详尽的信息,并加以报道与揭露。中共中央所在地延安,虽偏处一隅,又受到战时通讯、交通等条件的限制,但其媒体仍十分关注日军南京大屠杀暴行,也及时予以报道或转载。[65]

政府反映

国际社会和西方媒体的谴责下,日本的国际形象受损严重。外务省为应对这些舆论压力,要求驻美、英等国大使馆加强宣传,并竭力封锁消息,阻止暴行的传播。尽管外务省多次要求整肃军纪,但日军最高当局才不得不出面干预。然而,这些干预措施并未有效制止日军的暴行。面对暴行持续发生的局面,日军高层派遣部长本间雅晴少将前往南京进行调查处理。本间雅晴的目的之一是处理日军在南京损害第三国利益及暴行事件。在汇报了日军违反军纪事件后,日本大本营撤销了华中方面军司令官的职务,并重组了华中派遣军。[66]

媒体

当1937年11月上旬日军向南京进击时,许多日本随军记者也跟随日军一路直达南京,并进行了大量报道。不过,日本媒体都是从“正面”报道,对日军的“神速”和“勇猛”大加渲染,即使杀人者也是称作“英雄”。美国传教士麦卡伦在致家人的信中也记述说:1938年1月9日,“有些(日本)报界人士来到一个难民营入口处,分发饼干、苹果并且拿出少许铜板给难民。还为这种善行拍了电影。就在同一时间,一伙日本兵爬越大院后墙,强奸了约12个妇女。这却没有拍成电影带回去。”[67]

许多记者目睹了日军的暴行,并感到震惊和恐怖。也有个别日本随军记者直接参与了屠杀。铃木二郎时为东京日日新闻社社会部陆军报道班成员,他随日军进入南京,亲眼目睹了日军的暴行。战后,他曾作为证人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出庭作证。而这些记者,都没有如实报道日军在南京所犯的暴行。[67]

德国

就南京大屠杀事件而言,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不断地将罗森、沙尔芬贝格、许尔特尔等人的详细记述发往德国外交部,并根据事实作出分析和判断。虽然德国在南京人士认为日本并非德国反共产主义真正有价值的战略伙伴。而希特勒在“原则上坚持同日本合作的观点”。《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的签订,加上国共合作的深入,日本对德国的骑墙态度提出抗议。到1937年10月,“由于日本一再发出要废除《反共产国际协定》的威胁以及德英秘密谈判的失败,希特勒权衡利弊得失后,作出了改善德日关系、加强两国同盟的决定”。当月,德国宣布停止向中国提供新的贷款。[68]

英国

对于日军在南京所犯暴行,英国主流媒体如《泰晤士报》《每日邮报》《卫报》等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广泛报道。既报道了日军的屠杀暴行,也报道了日军强奸、劫掠等暴行。1938年1月28日,英国《每日电讯报》发表该报驻香港记者关于日军南京暴行的报道,文中大量援引了西方留京人士的书信、报告等文件。由于日军在上海严密的新闻检查,英国《曼彻斯特卫报》驻华记者田伯烈所写“有关日军在南京进行大屠杀的报道”多次被日军以“报道‘夸大其词’,‘没有记述实事’”为由而遭到禁发。直至1938年2月7日,该报才得以报道日军在南京的暴行。田伯烈有鉴于此,开始积极与在南京的美国传教士取得联系,获取大量有关日军在南京暴行的第一手资料,于1938年3月编辑成What War Means:The Japanese Atrocties in China一书,同年7月分别在伦敦和纽约出版。[69]

其他国家

1937年12月,当日军大举进攻南京时,西班牙正在经历内战。即使在兵荒马乱的内战时刻,双方都密切关注国际局势,详细报道日军侵华的进展以及中国抗战的情形。[70]

1936年11月25日,《德日反共产国际协定》签订,次年11月6日,意大利也加入了该协定。对于日军对南京的进攻,意大利是将其作为“盟军”“皇军”的作战进行报道的。[70]

苏联则同情中国抗战。1937年12月17日,苏联《真理报》即援引英国媒体的相关报道,开始对日军南京暴行进行报道:“《每日邮件》记者留在南京直到最后一刻,他离开前看到300名中国军人在沿岸旁的城墙边被日军处死。河边布满中国军人的尸体,街道上尸体多到汽车得从这些尸体上辗过才能通行。”12月25日、28日、30日,该报对日军在南京的暴行进行了连续报道,“从南京回来的外国人说,日军首先抢夺难民并强暴妇女。据他们说,在头四天日军就杀了数万人。在难民营中,日军恣意枪杀许多年轻人,借口说他们是中国军人。很多妇女被他们强暴,南京的街道上布满了成堆的尸体。”苏联媒体还援引《密勒氏评论报》的内容,对日军的“百人斩”竞赛进行了报道。对于日军在南京实施暴行的原因,苏联方面也进行了分析。[70]

遇难人数认定

抗战胜利后,在对侵华日军罪行开展的调查中,对于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出现过数种过程性的数字。直到1946年4月10日,南京市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统计遇难的人数为295525人。7月1日,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时公布,又有96260人被救济总署列入遇难者家属名单。12月31日,中国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检察官在,审判战犯谷寿夫时提及“数十万人”的模糊数字。到1947年3月10日,中国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谷寿夫战犯案件判决书》中判定南京大屠杀中有约19万余人被日军集体射杀焚尸,另有15万余人被慈善机构掩埋,总数超过30万人。[10]

1948年11月4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决提到南京及附近遇难的平民和俘虏达20万人以上,少于此前中国“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判定的“三十万人以上”。然而其时限为日军占领后六个星期,并补充说明数字不包括被日军处置的尸体。1983年后,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在30万人以上成为新共识。[10]

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及遇难者遗属清明祭亡灵
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及遇难者遗属清明祭亡灵

罪行调查

日本投降后,为配合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国民政府设立的调查日本战争罪行及日军在华暴行的各中央级调查机构,都对日军南京大屠杀进行了专项调查和统计。从1945年年底起,南京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南京市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从不同角度对日军南京大屠杀进行了深入调查。[71]

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根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调查罪证纲要》《日本战犯罪证调查小组搜集战罪证据标准》和伦敦“战罪调查委员会”编制的33种调查表格,确立了调查的重点,编制了《南京市临时参议会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调查表》《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种类表》《南京大屠杀案可提供作证被害人姓名、住址表》和《南京大屠杀案男女死伤统计表》等。[71]

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对日军南京大屠杀罪行的调查工作,自1946年6月23日成立至1946年11月11日移交给南京市临时参议会继续办理为止,前后历时4个多月,所有调查材料均经审查组审查后提交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审核,并移送首都地方法院首席检察官转报司法行政部办理。这一调查,一方面配合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日本战犯的审判,另一方面也为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谷寿夫日本战犯的审判提供了有力的证据。[71]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审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罪行之前,也多方收集证据,诉方律师找到1939年出版的由徐淑希编辑的《安全区档案》、南京地区法院总检察长有关南京陷落后情况的调查报告、南京地区法院检查官起草的“日军在南京所犯战争罪行调查报告”、美国驻南京大使馆1938年存档的有关南京形势(1937-1938年)的外交电函、德国驻中国大使馆发给柏林外交部有关南京陷落后南京情况的报告等重要记录性文件,同时在1946年的审判前收集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秘书斯迈思、南京安全区主任费区、金陵女子文理学院宿舍部主任沈淑芳、美国人麦卡伦等人的证词。[72][73]

损失统计

根据南京市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的调查统计,沦陷八年间,南京公用事业、卫生事业、社会事业土地产权方面公私财产损失巨大。其中公私文物损失十分惨重。经南京市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的专项调查,南京公私文物损失的数量合计约为118092件,外加1449箱,估价为2330430元整。[71]

南京市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还将调查结果分类统计,其中仅私人财产,截至1946年9月10日的市民申报情况,计损失房屋789幢又31343间,器具2406套又309223件,衣服5920箱又5914725件,现款447958元,金银首饰14222两又6345件,书籍1815箱又2859套又148619册,字画6482件,古玩7321件,车辆956辆,牲畜6277头,食粮12087975石。损失时价值计国231785358222元,现值估计约2万亿元。[71]

南京市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的调查统计工作深入细致,分类全面清晰,为国民政府对日索赔工作提供了第一手的调查统计数据。[71]

南京审判

1945年12月6日,为了处理日本战犯,国民政府专门成立了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1946年2月15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成立。10月23日,国民政府正式颁布《战争罪犯审判条例》。该《条例》详细规定了审判适用的法律、战争罪犯的确定、战争罪行的种类、法庭的组成、审判程序等。[3]

根据军令部、外交部和陆军总司令部等各有关方面的资料,司法行政部曾确定南京大屠杀案的战犯或已知部队名称而未知其长官姓名的清单,共计83项。其中能确定被告姓名、官阶、隶属部队的战犯59名,其中师团长以上的战犯12名,基层部队指挥官47名。另外24项是作案部队或机构部门。由于时隔多年和语言障碍,战争幸存者已很难记住日军施暴官兵姓名,司法行政部所掌握的这份战犯名单显然相当不全面和不准确,而且有些重要战犯也没有列入其中。当然,其后随着情报信息的不断搜集,南京大屠杀案战犯的名单越来越准确,后来,谷寿夫田中军吉向井敏明野田毅等南京大屠杀案中的乙、丙级战犯相继被引渡到中国接受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审判。[3]

在南京审判过程中,南京大屠杀主要战犯谷寿夫所进行的审判最受重视。谷寿夫是制造南京大屠杀的罪魁祸首之一。抗日战争刚结束,战犯处理委员会就将谷寿夫列为重要战犯,确认“该部由中华门先行入城,直接指挥部下任意烧、杀、抢夺物资、强奸民妇等,实为惨杀我无辜人民最众之罪魁”。在法庭审讯过程中,谷寿夫一直拒不认罪,先后多次以书面方式呈递申辩材料,并对法庭的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理由并要求复审。南京军事法庭对谷寿夫的审判,前后历时6个多月,法庭调查确认证据达四五千件之多,其中关于集体屠杀案件有28件,分散屠杀案件900余件(其中在中华门一带370件),奸淫案件25件,抢劫案件9件,纵火焚烧案件90件。在审判过程中,证人多达500余人,公审出庭的中外证人有80余人。1947年4月26日中午,谷寿夫被押往雨花台执行枪决。[3]

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在南京中华门外刑场被处决
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在南京中华门外刑场被处决
法庭成立

1943年10月,美、英、苏三国外长在莫斯科举行会议,并发布了《关于残暴行为的宣言》,确定了将暴行实施者送回犯罪地接受当地法律制裁;对某些重大罪犯没有特定地域限制,联盟国可自行惩处两项原则。随后的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进一步强调惩治日本侵略行为,明确表示将对战争罪犯绳之以法。[74]日本天皇及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书》也承诺并接受《波茨坦公告》所规定的审判日本战犯的条款,这成为东京审判最重要的法律基础。[11]

为对日本甲级战犯进行审判,自1945年9月至12月,盟军总部发布四批逮捕令,逮捕名单共118人,其中包括前日本国务总理大臣东条英机和南京大屠杀罪魁松井石根等主要战犯。[75]

1946年1月19日,美国政府与盟国授权麦克阿瑟组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成立。[11]4月28日,起诉书撰写完成,最终确定了共28名日本甲级战犯被告,包括松井石根东条英机板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梅津美治郎等。4月29日,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首席检察官季南( Joseph B. Keenan)正式向法庭递交了起诉书。[4][76]

5月3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宣布正式开庭。[76]日军在南京的暴行作为重要案件在法庭上被审理。[77]

检方举证

在审判中,检察官呈交了一封1938年初美国驻南京大使馆发给华盛顿的电报,作为证据,其中详细描述了南京暴行的情况。这份电报引用了若干文件,其中包括美国大使馆三等秘书埃利森(John M. Allison)给美国驻华大使的信函,描述了南京被日本军队大肆抢劫和施暴的情况,提及平民被挤在安全区内,遭受暴行并失去所有财产。电报还指出有超过2万名中国士兵被日军用刺刀机枪成批屠杀。人证和书证也证实了日军对中国妇女的性暴力行为。国际委员会主席拉贝(John Rabe)先生曾向德国当局报告称,至少发生了20000起强奸事件。美国人、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委员贝茨(Miner Searle Bates)指证,仅根据安全区的报告,就估计类似事件起码有8000起。检方通过一系列来自中国和西方的证人和书证,向法庭证明日军在南京陷落后进行了至少六周的大屠杀、强奸等大规模暴行。[77]

控方辩护

审判时,松井石根拒不认罪。为了保护日本皇室,他没有透露南京大屠杀的全部情况。很多南京大屠杀的主要罪犯也从未接受审讯。松井石根试图淡化南京大屠杀,将日本侵华战争描述成一场“爱的战争”“兄弟之争”,并否认控诉他的证人陈述。他声称自己在南京战役中表现小心谨慎,可能有一些冲动的官兵干了一些令人不愉快的暴行。对于士兵的不良行为感到遗憾,并坚称自己在南京战役期间因病身在苏州,对士兵的暴行毫不知情。[4]

此外,他反击法庭检察官对他的指控和证人的控诉,否认“南京之战中的有计划的屠杀”说法,并称相关文件中关于日军下令屠杀的内容是诽谤。他表示在南京战役期间,作为华中方面军的司令,尽心履行职责,并采取多项措施预防不幸事件,并对罪行进行了严惩和赔偿损失。[4]

日本战犯松井石根受审讯
日本战犯松井石根受审讯

日方的辩护律师有许多人因知道历史真相,因而放弃对日军暴行的辩护,而把重点放在作为方面军最高指挥官的松井石根大将应不应该为部下的行为负责、以及负责到何种程度。日本辩护方提出的物证,是当时由西方侨民设立的“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写给日军的“感谢信”,内容是感谢他们没有炮击难民区,以及赠给为难民区运送粮食的日本兵个人的礼物。这几份物证无法推翻控方提出的日军南京大屠杀的大量证人的证词和证物。[4]

最终审判

经过约2年6个月的审理,1948年11月4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长韦勃宣读了长达1218页的判决书,列数了日本战犯在南京及其他地方犯下的战争罪行,对各战犯作了判决。其中松井石根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武藤章、木村兵大郎被判处绞刑。1948年12月22日,7人在东京巢鸭监狱被绞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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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各战犯作出判决,战争的罪犯终于得以严惩

对日本影响

在东京审判前,由于日本的新闻控制政策,日本民众大多不知道南京大屠杀。南京大屠杀最早通过英美记者向国际社会发出快讯,立即引起国内外一片震惊,国际舆论强烈批评谴责日本。这些报道,对日本政府和日本军事当局,造成了很大压力。东京审判的专案审理使日本民众受到冲击。之后,南京大屠杀的相关记述开始出现在出版物中,并开始受到学者的关注。早稻田大学教授洞富雄于1967年出版了专著《近代战史之谜》,其中近一半是关于南京大屠杀的论述,并出版了更多相关著作。1971年,日本记者本多胜一访问了南京等地,回国后撰写了报道《中国之旅》,揭露了日本在中国的罪行,对日本民众产生了影响。该报道后来集结出版并多次再版。然而随着日本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美化侵略战争的思潮开始出现。[78][79][80]

20世纪60年代,林房雄推出了《大东亚战争肯定论》,为日本的侵略战争辩护。1972年,铃木明、山本七平在《诸君》杂志上发表文章,攻击关于南京大屠杀的文章。关于南京大屠杀的争论在日本变得激烈,引起了更多关注。1982年,日本发生了教科书事件,一套对日本侵略史实有篡改的教科书通过了审定。这一事件对日本社会产生了影响。日本政府在处理教科书问题上的态度遭到了民族主义者的抵抗。1984年,洞富雄和藤原彰等学者成立了“南京事件研究调查会”,收集证据和资料,并进行了实地调查,出版了多部著作。日本国内的争论进一步刺激了中国民众,使南京大屠杀的记忆得到深化。[78][79][80]

对中国影响

侵华日军在1937年12月13日攻陷南京后,大肆杀、烧、淫、掠,屠杀居民与士兵达30万人以上,给幸存者留下了极大的心理阴影,部分幸存者留下不同程度的残疾,发生强奸妇女的暴行达2万起以上,南京城1/3以上的街道和建筑物遭到毁坏,公私财产损失达2300多亿。血腥的大屠杀,改变了南京使命正常的家庭、性别、劳动力结构,对南京社会经济与生产、生活等各方面,造成灾难性的后果。[81]南京社会近代工业体系被摧毁,工业生产的关键设备被侵吞,江南水泥厂、中华造纸厂等拥有先进生产设备的工厂相继被破坏,在日军纵火烧毁,机器设备被炸为废铁,整个南京工业损坏率高度大80%。[82]

事件评价

汉口《大公报》社评《为匹夫匹妇报仇》评价:“南京之事,则外侨所传,世界所知,仅此一端,已构成日本帝国主义万劫不复之罪状,何况南京如此,江南各地实际皆然……凡敌军所到,其凶淫惨杀,都是与南京一样。”[83]

纽约时报》评价:“1937年12月,日本人在南京树立了一个征服的模式,他们随后都是切实地按照这个模式行事的。南京暴行之后,人们对日军随后的任何暴行不再感到惊讶。”[84]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顾问向哲浚评价:“日本军队所犯的这些反人类罪行发生在其所占领的中国的每个省份,时间从1937年-1945年。这些行为的一个突出的例证是发生在1937年12月13日南京陷落后。在中国军队方面的所有抵抗都已经停止,而且城市已经完全由被告松井石根将军指挥的军队所控制后,暴力和犯罪开始发生,并逐渐减弱地持续了40天。”[84]

后世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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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介绍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于1983年底,经南京市人民政府经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和江苏省人民政府的批准,开始筹建。该馆于同年8月15日即中国抗日战争胜利40周年纪念日竣工开放,纪念馆共收集了10000多份历史资料和文物,是国家一级博物馆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纪念馆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由东南大学建筑学院齐康设计,以“生与死”“痛与恨”为主题,建成史料陈列厅、电影放映厅、遗骨陈列室及藏品库等,被评为“中国80年代十大优秀建筑设计”之一。2015年12月,抗战胜利纪念馆、南京利济巷“慰安所”旧址陈列馆建成。经过三期扩建工程,“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总面积达10.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达5.7万平方米。陈 列馆面积达20000平方米,由7个广场、23个浮雕、17个石碑构成。每年12月13日,纪念馆的悼念广场上会举行和平集会。[85]

2024年4月3日上午,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南京大屠杀死难者遗属代表、学生代表等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清明祭仪式,祭奠当年遇难的亲人、同胞。[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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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死难者清明祭仪式”在纪念馆遇难者名单墙前举行
南京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南京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从1994年开始,江苏省南京市在每年12月13日,于“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公祭仪式[14]

2014年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以中国国家名义进行正式纪念与公祭。[14]

2018年8月28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提请审议《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草案)》,在南京市法律规定每年的国家公祭日,在举行国家公祭仪式时,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通告的规定鸣放警报。在此期间,主城区的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火车和船舶需要停驶并鸣笛一分钟,道路上的行人和公共场所的人员、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在校学生需就地默哀一分钟。此外,该条例还要求在国家公祭活动期间,纪念馆和丛葬地附近禁止进行公共娱乐活动。南京市管理的广播、电视、报纸和门户网站在国家公祭日当天不得播放或刊登任何娱乐性内容,纸质媒体需以黑色封面刊登与国家公祭活动相关的内容。[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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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

纪念碑

自南京大屠杀悲剧发生时至今,全南京市内先后建立了纪念碑共25座,分布于南京市各处[88]:江东门、上新河、抱江门、中山码头、煤炭港、鱼雷营、草鞋峡、燕子矶清凉山汉中门、北极阁、普德寺、中山陵西、洼子村、正觉寺、五台山等遗址。[89]并呈现出沿江(长江)、城(老城)内集中分布的趋向性。经过近百年,当年的血腥屠杀遗址多已无存,只能根据历史档案信息、幸存者口述对原遗址地进行确定并立碑纪念。这25座纪念碑中有18座纪念碑立碑于原屠杀发生地,7座立碑于原遇难同胞丛葬地。就纪念碑存废情况而言,草鞋峡无主孤魂碑、灵谷寺无主孤魂碑均已毁废,首都电厂原碑则被人为撤换,其他22座碑均无变动。[88]

挹江门丛葬地纪念碑
挹江门丛葬地纪念碑

幸存者状况

1987年,南京市首次对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进行统计,有1756名幸存者记录在册。1997年,再次进行统计时,幸存者有1200名。2006年,大屠杀幸存者减少到400多名。[90]至2016年,幸存者仅存107位。[91]

2024年5月23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高如琴去世,享年90岁。[92]7月20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周智林去世,享年99岁。截至2024年7月20日,南京侵华日军受害者援助协会登记在册的在世幸存者仅剩32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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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幸存者高如琴去世,享年90岁
2022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百人群像实录,图源新华社
2022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百人群像实录,图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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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智林去世,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仅剩32人

相关研究

新中国成立后,南京大屠杀由不为人熟知的“历史问题个案”,逐步发展到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很有影响力的“历史问题热点”,期间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93]

第一个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70年代,国内外部分专家学者开始关注南京大屠杀史的研究,撰写了一些论著,呈现出个体的、自发的研究特点。[93]

新中国成立初期,李秀英等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和受害者遗属,曾经在一些群众集会上控诉过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暴行。国内率先进行南京大屠杀史学研究的是南京大学日本史小组,1962年写成《日本帝国主义在南京的大屠杀》,启动了新中国成立后对南京大屠杀历史的研究先例。相比较而言,日本的相关研究时间稍晚。1967年,早稻田大学教授洞富雄在其出版的《近代战史之谜》一书中,对南京大屠杀进行了较为详尽的研究与记述。[93]

第二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的日本教科书事件,引发了日本国内对南京大屠杀的论争。中国政府着手对南京大屠杀进行有组织的调查、研究,收集和公布了一些史料、出版了一些专著。[93]

1983年,南京市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编史建馆立碑工作领导小组”。1985年8月15日,纪念馆建成开放。高兴祖教授担任负责人,组织南京地区的部分专家、学者收集史料,先后编辑出版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料》《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稿》《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暴行照片集》(内部版)、《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档案》。此外,南京电影制片厂还专门拍摄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纪录片(中、英、日文版),供纪念馆为中外观众播放。为了配合纪念馆的筹建,从1984年开始,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用了5个多月的时间,开展了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普查工作,发现1756位南京大屠杀幸存者。[93]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日本右翼不断否定侵略和战争罪行。在这样的背景下,南京开始成立有关南京大屠杀研究的专门性学术组织。[93]国际上,张纯如发表《南京暴行:二战中被遗忘的浩劫》,引起西方国家对南京大屠杀的关注。[94]

1995年8月,国内第一个南京大屠杀学术性研究组织———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会在南京成立,高兴祖教授担任首任会长。1997年8月,在南京状元楼酒店首次召开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国际学术研讨会。学术研究逐步步入正轨,一批研究成果陆续公开出版。[93]

同年,张纯如的英文著作《南京大屠杀:二战中被遗忘的浩劫》在美国出版。这本书在《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上长达三个月,还被翻译成十几种语言,多次再版,成为国际畅销书。该著作是唯一一部用英文专题探讨南京大屠杀的书籍,改变了英语国家对这一历史事件的记载状况的空白。对于西方国家了解二战亚洲战场中日本侵华历史产生了重大影响。张纯如曾在美国、中国大陆和台湾档案馆及史料馆搜集了中、美、德、日等国的一手资料,并亲赴南京进行了幸存者的实地采访。她在1996年调研时发现了《拉贝日记》,被历史学家认为是对这段历史的重大贡献。这本书从加害者日本、受难者中国和在场的欧美人士的观点,全面呈现了整个大屠杀的暴行。该著作激发了全球人权团体,对于迫使日本反思二战罪行的国际运动起到了关键作用。[94]

1998年12月,南京师范大学成立了南京大屠杀研究中心。在这一期间,《东史郎日记》案、李秀英诉讼案、夏淑琴诉讼案、“百人斩”诉讼案等涉及南京大屠杀几个案件在中日两国法庭陆续开庭。《罗森报告》《威尔逊日记》《魏特琳日记》《拉贝日记》《贝德士文献》、马吉摄影机及其胶片等一些重要史料和物证陆续被发现。[93]

第四阶段:21世纪以来,日本社会的右倾化并未得到遏制,南京大屠杀持续成为热点,引起史学界高度的重视。[93]

2005年,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南京市委宣传部与南京大学共同成立了南京大屠杀史研究所,在张宪文教授的主导下,团结一大批专家学者在海内外广泛收集史料,经过整理、翻译、编辑,出版了72卷4000多万字的《南京大屠杀史料集》,在国内外产生了巨大影响。为培养专门人才,南京大学和南京师范大学分别招收了这一领域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与此同时,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会与纪念馆合作,编辑出版了《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与文献》系列丛书等。“基于微观史学的南京大屠杀研究”等课题被确立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抗日战争研究重大项目,获得正式刊号的《日本侵华南京大屠杀研究》于2018年正式出版。自2008年8月起,至2015年10月,历经八年,《南京大屠杀档案》也成功申报“中国记忆遗产”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记忆名录”。[93]

日本修改教科书

日本教育一直在通过教科书审查制度刻意隐瞒关于“二战”的重要信息。1965年,日本历史学家家永三郎起诉日本政府,由此开始了一场长达30年的诉讼斗争。家永三郎试图向日本学生证明南京大屠杀的存在,但文部省的官员对此进行了干预。审查者还要求家永删除对日军强奸行为的描述,声称“侵犯妇女事件在人类各个历史阶段的每场战争中都发生过,并非日本军队独有的行为,无须在此专门讨论”。1970年,家永三郎胜诉。[95]

1977年日本文部省将一本数百页厚的标准历史课本中关于“二战”的章节删减到只剩6页,只剩下美国轰炸东京广岛化为废墟的照片,以及日本在战争中的死亡人数。至于日本给战争另一方造成的伤亡总数和日本的战争暴行,以及日本强迫中国和朝鲜俘虏到日本劳动营的事情,课本中只字未提。1982年,日本中学历史教科书歪曲南京大屠杀历史的话题成为热点,致使日本陷入一场国际外交危机。日本四家有影响力的全国性报纸都在显要位置刊登了这一新闻。中国和韩国官员也提出正式抗议,谴责日本试图抹杀他们的侵略历史。直到1994年,日本才在学校教育中告诉学生,昭和天皇的军队应该对“二战”期间至少2000万盟军士兵和亚洲平民的死亡负责。[95]

2015年4月6日,日本文部科学省再次修改初中教科书。就“南京事件”(即南京大屠杀),把现行版本中日军“杀害了众多俘虏和居民”修改为“波及俘虏和居民,出现了众多死伤者”;另有教科书删除了“日军的暴行遭到谴责”这样的表述,淡化了日军的责任,扭曲了原本历史。[95]在日本历史教科书上,已经不再使用“南京大屠杀”一词,而是用“南京事件”来代替,关于“南京大屠杀”的介绍也只有短短几行字。[96]日本教科书逐渐淡化甚至美化日本侵略历史,歪曲历史真相的做法,遭到日本社会不少有识之士的反对和抵制。[96]

韩国民众游行抗议日本教科书美化侵略史
韩国民众游行抗议日本教科书美化侵略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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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教科书将南京大屠杀写成南京事件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

1990年,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会长童增公开了“中国要求日本受害赔偿刻不容缓”的万言书,掀起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运动。2014年中国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公祭日的时候,童增首次致函日本政府,要求日方对南京大屠杀谢罪赔偿。2021年12月9日,童增第八次致函日本政府和首相,要求日本对84年前发生的南京大屠杀谢罪,并对受害者及遗属进行赔偿。童增表示:“日本政府谢罪,是顺应中日两国的民意,防止战争悲剧重演。”[97]

夏淑琴名誉诉讼案胜诉

2000年11月,日本右翼作者东中野修道及日本展转出版社称南京大屠杀的亲历者和幸存者夏淑琴为大屠杀“假证人”“编造事实”。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和历史真相,夏淑琴于2000年11月在南京以侵害名誉权为由,起诉了东中野修道和日本展转出版社。2006年4月,东中野修道和展转出版社在东京法院以所谓其出版的专著“未损害夏淑琴名誉”为由起诉了夏淑琴。接到日本法院传票后,夏淑琴决定亲赴日本应诉。2007年5月,夏淑琴以侵害名誉和感情为由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2007年11月2日,东京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夏淑琴胜诉;2008年5月,东京高等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原判。2009年2月,日本最高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夏淑琴再次胜诉。[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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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名誉诉讼案历经9年终于胜诉

相关作品

类别名称国家/地区播出/上映时间


纪录片
《南京大屠杀》中国大陆1982年[99]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中国大陆1984年[100]
以天皇的名义加拿大1998年[101]
《南京大屠杀》美国2002年[102]
《南京梦魇》美国2005年[103]
《南京》美国2007年[104]
《南京大屠杀》法国2007年[105]
《见证南京大屠杀》中国大陆2007年[106]
《约翰·拉贝——南京大屠杀中的德国人》德国2008年[107]
《张纯如 南京大屠杀》中国香港 加拿大2008年[108]
《1937·南京记忆》中国大陆2014年[109]
《证言——南京大屠杀真相再揭密》中国大陆2014年[110]
《南京大屠杀档案选粹》中国大陆2014年[111]
外国人眼中的南京大屠杀中国大陆2015年[112]
《幸存者——见证南京》中国大陆2016年[113]
《南京事件2》日本2018年[114]
电影
屠城血证中国大陆1987年[115]
南京1937中国香港1995年[116]
黑太阳南京大屠杀中国香港1995年[117]
栖霞寺1937中国大陆2004年[118]
《南京 南京》中国大陆2009年[119]
《南京·被割裂的记忆》日本2009年[120]
《南京事件侵华老兵的证言》日本2015年[121]
动画《永忆金陵殇》中国大陆2018年[122]
舞台剧《记忆深处》中国大陆2017年[123]

参考资料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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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 #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仅剩36人# — 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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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 劫后“余生”与“余愿”: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仅存107人 — 央视网
  91. 高如琴去世 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仅剩34人 — 中国网-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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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 美化篡改历史! — 央视网-新浪微博
  96. 童增第八次致函日本政府 要求其对南京大屠杀谢罪赔偿 — 中青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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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 见证南京大屠杀 (2007) — 豆瓣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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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日本侵略者对中国百姓的一种居民身份管理。是日军侵华期间,用于表示占领区人民对“大日本帝国”效忠的一种身份证明证件,也称“身分(份)证明书”,15岁以上的人均需领取。 若无良民证,男性可能被拉去做劳工,女性可能被安排去当慰安妇[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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