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空交易

预计下跌时卖出,从而赚取差价的交易行为

卖空交易

卖空交易(Short sale)是指在预计某金融标的的价格必将下跌时利用远期交割方式卖出该标的,以图在交割期满前按下跌的价格将其买进冲销,从贵卖贱买中赚取利润的行为。[1]卖空交易相对于做多而言其风险较高,卖空交易的目的有多种,有的是为了投机赚取利润,有的是为了融资借钱,有的是为了对冲风险,减少资产的波动。[2][3]荷兰是最早出现卖空交易机制的国家,英国在18世纪,引入的卖空交易机制。19世纪以后,英国的资本市场中的卖空交易逐渐发展和完善,投资者可以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和衍生品来进行卖空交易。[4][5][6][7][8][9][10]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金融市场,也是卖空交易机制最发达的国家。从1929年的经济大衰退时期开始,美国开始实施提价交易规则(Uptick rule)。 2008年,美国爆发了次贷危机,引发了全球金融危机,美国政府为了稳定市场,暂时禁止了对部分金融股的卖空交易。2010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又重新启用了提价交易规则(Uptick rule),并增加了一些新的限制,如禁止裸卖空(naked short selling),即在没有借入或确保借入股票的情况下卖空股票。[10][11][12][13]中国的卖空交易机制起步较晚,发展较慢。2000年中国实施的《证券法》规定,股票交易只允许现货交易,不允许期货交易和信用交易等,没有一个卖空交易机制。2010年开始,中国才陆续出现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和ETF期权三种卖空交易机制。[14][15][16]

卖空交易(Short sale)是指在预计某金融标的的价格必将下跌时利用远期交割方式卖出该标的,以图在交割期满前按下跌的价格将其买进冲销[注1],从贵卖贱买中赚取利润的行为。[2]卖空交易相对于做多而言其风险较高,卖空交易的目的有多种,有的是为了投机赚取利润,有的是为了融资借钱,有的是为了对冲风险,减少资产的波动。[3][4]

荷兰是最早出现卖空交易机制的国家,英国在18世纪,引入的卖空交易机制。19世纪以后,英国的资本市场中的卖空交易逐渐发展和完善,投资者可以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和衍生品来进行卖空交易。[5][6][7][8][9][10][11]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金融市场,也是卖空交易机制最发达的国家。从1929年的经济大衰退时期开始,美国开始实施提价交易规则(Uptick rule)[注2]。 2008年,美国爆发了次贷危机,引发了全球金融危机,美国政府为了稳定市场,暂时禁止了对部分金融股的卖空交易。2010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又重新启用了提价交易规则(Uptick rule),并增加了一些新的限制,如禁止裸卖空[注3](naked short selling),即在没有借入或确保借入股票的情况下卖空股票。[11][12][13][14]中国的卖空交易机制起步较晚,发展较慢。2000年中国实施的《证券法》规定,股票交易只允许现货交易,不允许期货交易和信用交易等,没有一个卖空交易机制。2010年开始,中国才陆续出现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和ETF期权三种卖空交易机制。[15][16][17]

卖空交易的操作方式有直接卖出资产、借入资产卖出、买入看跌衍生品和跨市场套利。主要的卖空交易工具有融资融券、差价合约CFD[注4]以及期货和期权[18][19][20][21][22]卖空交易能够增加获利机会,纠正股票估值、提高投资安全和维护市场公平。但是,同时也具有着市场风险、制度风险信用风险和声誉风险。[23][24][25][26][27]

荷兰

卖空的做法是由荷兰商人艾萨克·勒梅尔(Isaac Le Maire)于1610年发明的,他是荷兰东印度公司(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的重要股东。[28]他对VOC的管理层感到不满,他认为他们损害了股东的利益,拒绝改革,还阻止他创建竞争对手。然后在1609年,他成立了大公司(Groote Compagnie),这是一个专门针对VOC的投资者联盟。他通过卖空VOC的股票期货合约,并散布VOC的坏消息和谣言,试图压低VOC的股价。然而,他的做空计划失败了,VOC通过发放首次股息和游说政府禁止卖空来反击,这导致勒·迈尔和他的同伙陷入债务危机,不得不逃离阿姆斯特丹。[28]

英国

英国在1772-1773年由于卖空出现了信贷危机。一位伦敦银行家亚历山大·福迪斯(Alexander Fordyce)在东印度公司股票上的卖空投机失败,导致他的银行破产,引发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影响了伦敦、阿姆斯特丹、苏格兰等地的金融市场。[29]在此事件后,英国议会于1733年通过了一项禁止裸卖空的法律,但该法律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30]

19世纪,英国股票市场出现了一些卖空引发的金融危机,如1825年的银行危机和1847年的铁路泡沫,导致政府和公众对卖空交易产生了负面的看法,认为卖空交易是一种不道德和危险的行为,因此出台了一些限制卖空交易的法律和规则,如《银行法》(Bank Charter Act)和《证券法》(Stocks Act)。[30][31][32]

20世纪,英国股票市场逐渐放松了对卖空交易的限制,认识到卖空交易对市场的积极作用,同时也建立了一些卖空交易的监管机制,如《金融服务法》(Financial Services Act)和《金融服务与市场法》(Financial Services and Markets Act),以及金融服务管理局(FSA)和金融行为管理局(FCA)等监管机构。[30][33]

进入21世纪,英国的金融服务局(FSA)在2002年和2003年进行了一次对卖空机制的全面审查,认为卖空机制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和流动性,只需采取一些增加透明度和减少结算风险的措施。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FSA采取了紧急措施,暂时禁止了对金融部门公司的卖空,并增加了对卖空头寸的披露要求。在危机后,FSA提出了一些永久性的改革建议,旨在提高卖空机制的透明度和监管,并寻求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和协调。[30][34]

美国

“卖空”一词,至少从19世纪中叶就在美国出现,在1812年,纽约曾明令禁止卖空交易,但是当时被称为华尔街大熊的雅各布·利特尔(Jacob Little)于1822年依然开始做空美国股票。 [35]1929年,美国爆发经济危机前夕,“投机之王”利弗莫尔通过做空股市,在1周之内获得近1亿美元利润。[36]

1929年的经济危机被普遍认为是卖空导致的,从1929年的经济大衰退时期开始,美国开始实施提价交易规则(Uptick rule)。此项规则要求必须在市场价格上升的前提下才能卖空交易,也就是相对提高了卖空交易的门槛,抑制了连续卖空交易的速度。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1934年获得了监管做空的权力,并在1940年制定了一些限制做空的规则。2005—2007年之中,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分两步取消了这个机制,目的是鼓励卖空交易发挥他们的正面作用。

2008年,美国爆发了次贷危机,引发了全球金融危机,美国政府为了稳定市场,暂时禁止了对部分金融股的卖空交易。[12][37]2008年9月18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采取了针对裸卖空的临时措施。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某些金融股卖空的限制不同,这些措施不允许失效。2008 年 10 月 14 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通过一项临时最终临时规则(规则 204T)延长了这些措施,该规则自 2008 年 10 月 17 日起生效。[38]作为这些努力的一部分,2008 年 9 月 18 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还根据美国《交易法》第 10(b) 条临时通过了一项新的反欺诈规则,以解决欺骗性卖空行为。2008 年 10 月 14 日,SEC 将该规则永久化。[38]

美国次贷危机
美国次贷危机

2010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又重新启用了提价交易规则(Uptick rule),并增加了一些新的限制,如禁止裸卖空(naked short selling),即在没有借入或确保借入股票的情况下卖空股票。这种行为在美国是非法的,因为它为人们提供了利用股市并人为压低价格的机会。为了避免证券价格的过度下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新规则实际上通过要求T+3结算来阻止裸卖空。这种禁令适用于所有股票的裸卖空,而不仅仅是金融股。[38]美国的卖空交易机制在不断地调整中,旨在平衡市场的效率和稳定。[12][13][14]

中国

中国的卖空交易机制起步较晚,发展较慢,受到了多方面的限制和阻碍。中国的股票市场建立于1990年,最初只允许投资者买入股票,不能卖出股票,形成了一个单边做多的市场。[15][16]

2000年中国实施的《证券法》规定,股票交易只允许现货交易,不允许期货交易和信用交易等,没有一个卖空交易机制。2005年《证券法》修改后,允许股票交易为现货交易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这就为股指期货交易和融资融券信用交易留出了法律空间。[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06年,发现这种市场结构导致了股价的非理性波动,风险的不断积累,市场的低效运行。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中国政府开始探索和推进卖空交易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为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奠定了基础。[39][40]

2010年开始,中国才陆续出现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和ETF期权三种卖空交易机制。[17]2015年中国A股出现剧烈波动,卖空受到质疑。[41]截至 2017年沪深两市仅有 30%的股票可以卖空,融券余额仅占流通市值的 0.02%,融券年化利率在 8.35%和 10.60% 之间。[42]

2023年,中国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优化融券交易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其中规定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80%。其中,投资者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对中国卖空业务进行了最新的规制。[43][44]

定义

做空是指在预计某金融标的的价格必将下跌时利用远期交割方式卖出该金融标的,以图在交割期满前按下跌的价格将其买进冲销,从贵卖贱买中赚取利润的行为。[13][2]

特点

卖空交易是一种投机性交易,旨在从股票价格下跌中获利。[4][45]卖空交易需要借入股票,通常从证券公司或券商借入。[4][45]卖空交易的交易程序独特,一般的交易程序是先买后卖,而卖空交易的交易程序是先卖后买。[3][4][45]卖空交易需要谨慎操作,因为股票价格可能上升而不下跌,卖空交易者需要谨慎管理风险,并确保有足够的流动性来满足可能的亏损。[3][45]卖空交易受到监管和限制。监管机构通常会实施一系列规定,以确保卖空交易以负责任的方式进行,同时提高透明度并降低卖空交易的风险。[13]

直接卖出资产

直接卖出持有的资产,如股票、基金等,等待价格下跌后再买入。这种卖空交易方式是最简单和直接的,投资者不需要借入资产,也不需要支付利息和费用,只需要在预期价格下跌前卖出手中的资产,然后在价格下跌后再买入,从而获得差价利润。[18]这种卖空交易方式的优点是操作方便,风险相对较低,缺点是需要持有资产,而且可能错过价格上涨的机会。[19]

借入资产卖出

借入资产并卖出,如融券、融资等,等待价格下跌后再买入还券还款。这种卖空交易方式是通过借入资产来实现的,投资者需要向券商或其他机构借入资产,然后卖出,等待价格下跌后再买入还券还款,从而获得差价利润。[20]这种卖空交易方式的优点是不需要持有资产,可以放大收益,缺点是需要支付利息和费用,而且风险较高,如果价格上涨,投资者可能面临无限的损失。[46]

买入看跌衍生品

买入看跌的衍生品,如期权、期货、牛熊证[注5]等,等待价格下跌后再卖出平仓。这种卖空交易方式是通过买入看跌的衍生品来实现的,投资者需要在衍生品市场买入与资产价格负相关的合约,然后等待价格下跌后再卖出平仓,从而获得差价利润。[47]这种卖空交易方式的优点是可以利用杠杆效应,放大收益,而且损失有限,缺点是需要支付保证金和手续费,而且衍生品市场的波动性较大,可能导致巨大的亏损。[48]

跨市场套利

借道其他市场,如港股通、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注6]等,通过跨市场的套利机会来实现卖空交易。[49]这种卖空交易方式是通过利用不同市场之间的价格差异来实现的,投资者需要在一个市场买入资产,然后在另一个市场卖出相同或相似的资产,从而锁定利润。[50]这种卖空交易方式的优点是可以避免直接卖空交易的风险,而且可以利用市场的低效率,缺点是需要有跨市场的交易渠道,而且可能面临流动性和监管的问题。[21]

跨市场套利
跨市场套利

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是指投资者通过向券商借入股票或债券,按照当前价格卖出,等到价格下跌后再买回归还,同时支付一定的利息和手续费的操作。[51]融资融券的优点是可以利用杠杆放大收益,而且可以在不占用自己资金的情况下卖空交易。融资融券的缺点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限制,如只能借入指定的标的,借入期限有限,需要提供一定的保证金和担保物,而且可能会面临强制平仓的风险。融资融券的利息和手续费也会增加成本和压力 。[22]

融资融券流程
融资融券流程

差价合约CFD

差价合约CFD是指投资者与交易商签订一份合约,约定在未来某个时间点以某个价格买卖某种金融资产,如股票、指数、外汇等,从而获得价格变动的差额的操作。[52]差价合约CFD的优点是可以卖空交易任何金融资产,而且不需要实际持有或交割,只需要支付合约价值的一小部分作为保证金,可以实现高杠杆效果。差价合约CFD的缺点是不受监管和保护,存在欺诈和违约的风险,而且可能会受到交易商的不公平对待,如滑点[注7]、重报[注8]、停损[注9]等。差价合约CFD的点差[注10]和隔夜费[注11]也会影响收益 。[53]

期货和期权

期货和期权是指投资者在期货交易所或期权交易所买卖某种金融资产在未来某个时间点的交割合约,如股指期货、50ETF期权等,从而利用价格波动获利的操作。[54]期货和期权的优点是可以卖空交易各种金融资产,而且受到严格的监管和保障,交易公开透明,价格公允合理,可以有效避免市场操纵和违约风险。期货和期权的缺点是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而且需要承担较高的风险,如价格波动、杠杆效应、时间价值等。[55]期货和期权的交易成本包括保证金、手续费、交割费等 。[56]

增加获利机会

卖空交易可以使投资者在市场下跌时也有机会获利,增加了投资的多样性和灵活性。卖空交易可以根据自己的预期和判断,选择合适的工具和策略,来利用市场的波动和趋势,从而实现正向收益。卖空交易也可以提高投资者的市场敏感度和风险意识,促进投资者的学习和进步。[57][58]

纠正股票估值

卖空交易可以发现和纠正股票的过高估值,防止市场出现泡沫,维护市场的公平和效率。[59]卖空交易可以通过卖出过高的股票,给市场传递一个信号,引导市场的预期和行为,从而抑制股票的过度上涨,促使股票的价格回归其内在价值。卖空交易也可以增加市场的深度和流动性,提高市场的信息透明度和反应速度,降低市场的摩擦和成本。[60][58]

提高投资安全性

卖空交易可以对冲和降低投资者的风险暴露,提高投资的稳健性和安全性。卖空交易可以通过卖出与持有股票相关或相反的金融资产,来抵消或减少股票价格下跌带来的损失,从而保护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61]卖空交易也可以通过分散和平衡投资者的投资组合,来降低投资者的系统性和非系统性风险,从而提高投资者的收益率和夏普比率。[62][63]

维护市场公平

卖空交易可以揭露和惩罚造假和违法的上市公司,促进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64]卖空交易可以通过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业绩预测、市场行为等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来发现和揭露上市公司的造假和违法行为,从而给市场和监管部门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建议。卖空交易也可以通过对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大规模的卖空,来打击和惩罚上市公司的不良行为,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的秩序。[65][66]

市场风险

卖空交易的市场风险是指卖空交易者预测错误,股票价格上涨而不是下跌,导致卖空交易者亏损的风险。这种风险的大小取决于股票价格的波动性和卖空交易者的杠杆率。卖空交易者的亏损理论上是无限的,因为股票价格没有上限。[23][67][68][69]

制度风险

卖空交易的制度风险是指卖空交易者受到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市场规则等制度因素的影响,导致卖空交易者无法顺利执行或平仓卖空交易头寸的风险。这种风险的存在反映了卖空交易制度的不完善和不稳定。[24][68][70]

信用风险

卖空交易的信用风险是指卖空交易者借入股票或资金时,可能无法按时归还的风险。这种风险的产生是因为卖空交易者需要向证券公司或其他机构借入股票或资金,并支付一定的利息或费用。如果卖空交易者无法及时平仓或追加保证金,可能会被强制平仓或违约。[27][68]

声誉风险

卖空交易的声誉风险是指卖空交易者因为卖空交易行为而受到投资者、发行人、监管机构、自律组织、社会公众、媒体等的负面评价,导致其品牌价值受损,不利于其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25][26]这种风险的存在反映了卖空交易者的道德责任和社会责任。例如,浑水公司因为卖空交易瑞幸咖啡而受到舆论的批评和质疑。[71][68]

美国

1934 年的《证券交易法》赋予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监管卖空的权力。[72]1938 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通过了一项规则(称为上涨规则),即只有当特定股票的价格高于之前的交易价格时,才能进行卖空。上涨规则旨在防止卖空导致或加剧市场价格下跌。[73]2005 年 1 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颁布了 SHO 条例,以打击滥用裸卖空。该法规包含两个关键组成部分:“定位”和“平仓”。[74]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定,卖空者在执行卖空交易之前,必须有合理的依据相信能够在结算日之前借到或者安排好借到股票,这称为定位要求。此外,卖空者还必须在结算日之后的规定时间内交付股票,否则就要采取措施平仓失败交割的头寸,这称为平仓要求。[13]

为了增加卖空交易的透明度,SEC要求各个自律组织(SRO)公布每日的卖空交易量信息,每月的卖空头寸信息,以及持续失败交割的股票名单(称为门槛证券)。SEC还在其网站上公布了所有股票的失败交割数据,供投资者查询。[13]

欧洲

英国的卖空规定适用于在英国交易场所上市的主权债券、股票及相关工具,以及使用信用违约互换(CDS)的情况(但存在股票的豁免,如果股票的主要交易场所位于第三国)。英国的卖空规定还规定了更多的限制,禁止投资者进入未备兑的股票或英国主权债券的空头头寸。当在英国交易场所上市的各种工具(包括股票、主权和公司债券、ETF等)的价格较前一天的收盘价下跌超过适当的百分比阈值时,英国的卖空规定赋予我们禁止或限制卖空或限制交易的权力。[75]

英国,如果出现或发展了对英国金融稳定或市场信心构成严重威胁的不利事件或情况,英国政府有权暂停进行卖空。例如,金融服务管理局曾暂停卖空29只主要金融股票,从2008年9月19日格林威治标准时间2300时起生效,直至2009年1月16日。在2012年,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根据 2012 年 3 月 14 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 236/2012 号条例,再次宣布了暂时禁止卖空。[76]

自2012年11月1日起,欧洲将实施上市公司空头头寸通知的新规则。并且,只有当可以合理地证明所出售的股票可以实际交付时,才能签订股票的空头交易。这种所谓的“定位规则”需要与第三方进行安排。该第三方必须确认股票已被找到,这意味着空头头寸的结算可以在交易适用的日期正常进行。这同样适用于主权债务的空头交易。与主权债务信用违约掉期相关的交易只有在该交易不导致未对冲头寸的情况下才能签订合同。[77]

中国

在中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在中国进行卖空交易需要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及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并在开户后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司会员接受客户融资融券交易委托,应当按照本所规定的格式申报,申报指令应包括客户的信用证券账户号码、交易单元代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价格、数量、融资融券标识等内容。[78][79]

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科创板股票、债券的,申报数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相关规定执行。融券期间,投资者通过其所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持有与融券卖出标的相同证券的,卖出该证券的价格应遵守前款规定,但超出融券数量的部分除外。[78][79]

在中国,可以进行卖空交易的标的证券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和其他证券。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78][79]

浑水做空瑞幸咖啡

浑水卖空交易瑞幸咖啡是2020年2月的一件轰动事件。浑水是一家美国的卖空交易机构,专门针对中概股进行调查和质疑。浑水发布了一份长达89页的卖空交易报告,指控瑞幸咖啡涉嫌财务造假,夸大了门店的每日订单量、每笔订单包含的商品数、每件商品的净售价等数据。浑水声称,他们雇用了92个全职和1418个兼职员工,对瑞幸咖啡的620家门店进行了蹲点监控,收集了25843张购物小票,大量内部微信聊天记录,以及11260个小时的门店录像,作为证据。浑水的卖空交易报告一经披露,瑞幸咖啡的股价应声大跌,盘中跌幅超过20%。瑞幸咖啡当时坚决否认了所有指控,并表示将在周一公开回应。然而,两个月后,瑞幸咖啡突然自曝财务造假,承认2019年第二季度到第四季度的总销售额夸大了约22亿人民币。瑞幸咖啡的股价随之暴跌75%,市值蒸发超过50亿美元。浑水的卖空交易报告被证实是真实的,而瑞幸咖啡的商业模式和诚信受到了严重的质疑。[80][81][82]

瑞幸咖啡
瑞幸咖啡

索罗斯做空英镑

1992年,索罗斯首先在外汇市场上借入大量的英镑,准备用来抛售。他选择了一个时机,就是英国经济不景气,通胀高,利率低,而且英镑加入了欧洲汇率机制,受到德国马克的影响。索罗斯在1992年9月16日开始大举抛售英镑,同时买入德国马克或其他外币,造成英镑的供过于求,汇率下跌的压力。他还在期货市场上卖空交易英镑,增加了市场的恐慌。英国央行为了维持英镑的汇率,不得不采取干预措施,包括卖出外汇储备,买入英镑,提高利率,甚至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求助。然而,这些措施都无济于事,反而加剧了英国的经济困境。最终,英国政府无法承受更多的损失,宣布退出欧洲汇率机制,放弃维护英镑的汇率。英镑随即大幅贬值,达到了历史最低点。索罗斯则凭借他的空头头寸,赚取了约10亿美元的利润,被称为“打垮英格兰银行的人”。[83][84]

约翰·保尔森做空次贷市场

保尔森在2005年开始研究美国的抵押贷款市场,发现了许多风险和泡沫,他认为房价将会大幅下跌,导致许多次级债券[注12]和抵押贷款支持证券(CDO)[注13]违约。保尔森决定利用信用违约互换(CDS)[注14]这一金融衍生品来卖空交易CDO,相当于买了一份保险,如果CDO违约,他就可以获得赔偿,如果CDO正常偿还,他就要支付保费。保尔森在2006年7月成立了一只专门卖空交易CDO的基金,筹集了1.5亿美元的资金。当时,美国的房地产市场还很繁荣,大多数人都看好房价的上涨,保尔森的基金一直在亏损,他的客户和同行都对他的策略表示怀疑和不满。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许多次级债券和CDO出现大量违约,房价暴跌,保尔森的基金迎来了巨大的回报。他的第一只基金在2007年升值了590%,第二只基金也升值了350%。他个人在2007年赚了37亿美元,创造了华尔街历史上的赚钱最高效率记录。[85][86][87][88]

韩国计划取消股票卖空禁令

当地时间2024年9月12日,韩国最高金融监管机构宣布计划在2025年3月底取消股票卖空禁令。[89]

做多

做多是指买入股票等证券等待其价格上涨后将其卖出从而获取收益的方式,与卖空交易相对。[90]做多是往往试图是从多头市场上获利的投资者利用各种操作技巧来提升股价,制造多头行情的一个过程。[91]

参考资料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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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 Short selling — FCA
  76. Temporary prohibition of short selling — FCA
  77. Short selling — AFM
  78.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的通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79. 融资融券介绍 — 上海证券交易所
  80. 最早做空瑞幸,了解下浑水这家做空界的扛把子 — 澎湃新闻
  81.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贺诗 | 北京报道 《 中国经济周刊 》( ) — 人民网
  82. 做空、财务造假:瑞幸事件深度媒体分析 — 界面新闻
  83. 英镑狙击者——一战成名的“金融秃鹫”索罗斯丨财经科普 — 第一财经
  84. 参考 84
  85. 经济参考报 — 经济参考网
  86. 太意外!次贷危机时,最会赚钱经理,刚退出基金业了 — 证券时报网
  87. 次贷危机中的赚钱之神约翰-保尔森 — 央视网经济
  88. 对冲基金之王:约翰·保尔森 — 第一财经
  89. 韩国计划在明年3月底取消股票卖空禁令 — 第一财经-抖音
  90. 金融名词解释大全:这12条投资数学你必须懂 — 第一财经
  91. 参考 91

注释

  1. 买进冲销是指在商品交易所或证券交易所卖出原先买进的期货和证券,以平仓或锁定利润的操作。买进冲销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市场变化,调整交易策略,或者纠正交易错误。
  2. 提价交易规则,又称为上涨抛空,即卖空的价格必须高于最新的成交价,该项规则起初是为了防止金融危机中的空头打压导致暴跌。
  3. 裸卖空是指不存在期货,但是投资者可以在没有借入证券的情况下,直接在市场上卖出根本不存在的证券,在股价进一步下跌时再买回证券以获得利润的投资手法。进行“裸卖空”的交易者只要在交割日期前买入证券,交易即获成功。
  4. 差价合约Contract for Difference (CFD)是一种金融工具,它允许交易者通过不拥有实际资产的方式来进行交易。简单来说,CFD就是一种合同,合同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时间点以当前价格买入或卖出某个资产,最终根据实际价格差异进行结算。
  5. 所谓牛熊证,是一种反映相关资产表现的结构性产品,包括牛证和熊证。投资者可以按照对相关资产(比如对股票、指数或者商品)的看法,利用小量资金进行相应投资。与衍生权证相似,牛熊证为一种具有杠杆作用的投资产品,投资者只需投资相对少量的资金便可追踪相关资产价格的表现,牛熊证发行商也同样须先取得香港交易所批准,方可将牛熊证上市。
  6. QDII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募集资金,运用所募集的部分或者全部资金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管理的境内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
  7. 滑点是指在交易中,当投资者下单的时候,由于市场价格的波动,导致投资者实际成交的价格与下单交易点位之间有所偏差,这种偏差就被称为滑点。
  8. 重报是指在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对已经申报的委托进行修改或撤销的操作。重报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市场变化,调整交易策略,或者纠正申报错误。
  9. 停损(stop loss)是指当某一投资出现的亏损达到预定数额时,及时斩仓出局,以避免形成更大的亏损。其目的就在于投资失误时把损失限定在较小的范围内。
  10. 点差是指差价合约的买入价和卖出价之间的差额,它反映了交易的流动性和风险。点差是投资者在进行差价合约交易时产生的主要交易成本,因为它决定了投资者的盈亏平衡点。一般来说,点差越小,交易成本越低,投资者的利润空间越大。
  11. 隔夜费是指当投资者在每个交易日结束时持有未平仓的差价合约头寸时,需要支付的利息费用,它反映了券商为投资者提供的杠杆资金的成本。隔夜费有时可能不会成为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因为它也可能成为利润,这要基于商品和持有的订单类型。一般来说,隔夜费越低,交易成本越低,投资者的利润空间越大。
  12. 次级债券是指由信用等级较低的借款人发行的债券,通常具有较高的利率和较高的违约风险。次级债券的信用评级一般低于BBB或Baa3,被称为垃圾债券或高收益债券。次级债券的投资者通常是寻求高收益和高风险的机构或个人,如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保险公司等。
  13. 抵押贷款支持证券(CDO)是一种资产支持证券,它是由一组固定收益资产组成的投资组合,有一个由一系列信贷资产构成的资产池,并以该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为基础,向投资者发行不同系列(tranches)的证券。
  14. 信用违约互换(CDS)是一种信用衍生品,它是一种保险合约,允许投资者通过支付一定的费用,将信用风险转移给另一方。CDS的担保对象,就是其他投资品,如债券、贷款、CDO等。CDS的买方在发生担保对象的违约事件时,可以向卖方索赔损失,卖方则需要支付违约金额。CDS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免受信用风险的损失,或者为了投机信用风险的变化。
  15. 次级债券是指由信用等级较低的借款人发行的债券,通常具有较高的利率和较高的违约风险。次级债券的信用评级一般低于BBB或Baa3,被称为垃圾债券或高收益债券。次级债券的投资者通常是寻求高收益和高风险的机构或个人,如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保险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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