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1638~1700)字振甲,号如山,谥襄勤,故人称襄勤公。清朝官员,历任乐亭知县、通州知州、江宁知府、安徽按察使、直隶巡抚、都察院左都御史、汉军都统、兵部尚书、加总督衔直隶巡抚、河道总督等职。汉军镶红旗人[1][2](另有记载为汉军镶黄旗人[3][4])。
于成龙生于清崇德三年(1638年)的辽东盖州(今属辽宁省营口市),其家族为辽东望族,父亲为于国安,母亲康氏。于成龙出生后便随全家几经搬迁,最终居于河北固安南房上村。期间先学习了科举相关内容,后因当时政策转而学习满文。20岁再次进入国子监,毕业后经考试被授予吏部笔帖式(主管翻译等文秘工作的文官)。康熙四年(1665年),于成龙在参加官员三年一次的考核时获得一等称职。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被过继给伯父于得水,康熙七年(1668年)袭荫被授予乐亭知县,因其政绩卓越,后任滦州(今属河北省唐山市)代理知州。而后经直隶巡抚金世德及于成龙(山西籍)推荐任通州知州,江宁知府。后随皇帝三次亲征噶尔丹,回京后经手成功治理浑河,期间出任安徽按察使、左都御史、兵部尚书等职。在其任职期间,秉公执法,政通事举,爱民如子,深得百姓爱戴。[5][6][2]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于成龙因河道事务积劳成疾,于二月二十七日在淮安河道总督官署病逝,享年63岁。康熙皇帝闻讯后深为痛悼,两次遣人谕祭,赐其谥号为襄勤。雍正八年(1730),诏入祀贤良祠。[7][2]
于成龙任职期间,清廉爱民,政通事举,深得康熙皇帝的赞赏和百姓的爱戴。任职通州知州期间,当地百姓为其在州署土地祠东侧建了一座于成龙祠以作纪念。[2][8][4][5][9][10][11]当时康熙皇帝评价其自上任以来,清廉爱民,尽职尽责。[12]现代学者许振东和崔耀霞则认为于成龙一生的宦迹是以廉、勤、刚、德四个方面相贯穿的,他是廉而有勤有刚,并以亲民爱民的为政之德相绾束,并进而与中国古今的历代清官能吏相连接,从而构成中国绵延不绝且丰富多样的廉政文化。[13]一些地方曲艺以于成龙事略为素材,形成了侠义公案,如《于公案》等作品。[14]
早年经历
于成龙生于清崇德三年七月初五(1638年8月14日),出生地为辽东盖州(今属辽宁省营口市)。于氏家族为辽东望族。父亲于国安,母亲康氏,汉军镶红旗人(《清史稿》记载于成龙是汉军镶黄旗人[4])。[1][15][5][9][2]
于成龙出生后不久,便随家族迁居至广宁闾阳(今辽宁北镇),9岁时入学学习。11岁时全家跟随清军入关迁至北京通州,后移居通州张家湾。13岁时全家又移居至延庆州(今河北省丰宁县八间房),并开始学习科举考试的相关学业。15岁时与李氏成婚。16岁时再次举家搬迁至河北固安南房上村,因当时八旗子弟不必参加科举,转而学习满文。[5][1][2]
19岁时,依据以前的规定,于成龙被选为官学生进入国子监学习[注1]。但不久后,朝廷为了遏制当时旗人“重文轻武”的形式,减少了八旗官学生的名额,因此于成龙所属牛录(佐领)需有一个学生退学,当时于成龙与姐夫一起被选入成为官学生。因此于成龙主动退学将读书的机会留给了姐夫。[5][1][2]
初入仕途
20岁时,于成龙再次进入国子监,读书期间外出吃午饭时,每每路过都捕署看到囚犯的贫苦,便十分怜悯他们,于是将自己随身携带的钱币给予了他们,导致自己没有钱吃午饭。三年后,于成龙从国子监毕业,并通过考试被授予吏部笔帖式(主管翻译等文秘工作的文官)。康熙四年(1665年),28岁的于成龙在参加官员三年一次的考核时得到了一等称职,但却没有得到升职机会。[5][2]
直到康熙六年(1667年),30岁的于成龙因伯父于得水无子被过继给伯父。伯父于得水在顺治五年(1648年)时被清廷授予“三等阿达哈哈番”(即三等轻车都尉)的爵位,可“袭荫四次”。因此于成龙在此后官途上才得到特殊待遇,拥有上升的机会。[5][6][2]
康熙七年(1668年),于成龙袭荫被授予直隶永平府乐亭县(今属河北省唐山市)知县一职。在任期间政通事举,为官清廉。因政绩卓越,十一月任滦州(今属河北省唐山市)代理知州。[5][9][4][2]
仕宦沉浮
康熙八年(1669年),滦州大牢里重刑犯逃跑,依据当时律法于成龙将被降调两级。乐亭县百姓听说于成龙要被降调,不舍得其离开。于是不顾发配,两次赴京叩阍,乞求于成龙复任。康熙皇帝觉得疑惑,便派直隶巡抚金世德核实,金世德调查后发现于成龙在任期间开列了十七条善政,将实情上报给康熙皇帝。康熙皇帝认为民心难违,善政可嘉,下旨令于成龙重新出任乐亭知县。[5][4][2]
康熙十一年(1672年)十一月,于成龙赴郡里出公差时,一伙强盗闯入乐亭县,于成龙的长子于永祯率领家丁去捉拿盗贼因此被杀害,家丁也一死一伤。而后于成龙抓获盗贼63人(67人只抓住63人),因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将盗贼全部抓获,拟罪被降级调用。巡抚金世德再次请求让于成龙留任,被吏部驳回。后康熙皇帝令朝中人员再次讨论,降旨特准,才得留任。[5][4][2]
康熙十四年(1675年)四月,于成龙的生父于国安病逝。一个月后,其发妻李氏也因病逝世。两年后,于成龙续弦周氏。[5]
两遇伯乐
康熙十八年(1679年)七月,直隶巡抚金世德(于成龙上司)上疏极力推荐于成龙,称其“强项不阿”“政声有誉”,于成龙因此被授予顺天府通州知州一职。当时通州刚发生强烈地震,百废待兴。于成龙一到任便简单搭建了一个席棚即开始办公,为灾民筹划生计,使百姓迅速得到安置。同时捐献自己俸禄倡导首先修复文庙(学宫)殿宇和孔子圣像,让学子有读书学习之处。随后修建其他公共设施,最后才重建州署厅房。于成龙任职职间,爱民如子,不畏豪强,秉公执法断案,常与百姓共同劳作,深得百信爱戴。也因其断案秉公执法,致使外县盗贼闻名而不敢入通州偷窃。除此还建立和发展义学,为当地学子择良师,使其免费入学教育。[5][4][2]
康熙十九年(1680年)二月十五日,直隶巡抚金世德因病辞职(同年五月病逝),于成龙(山西籍,被康熙帝誉为“天下廉吏第一”[16])接替金世德任新直隶巡抚,[17]新任巡抚亦很赏识于成龙。次年于成龙(山西籍)上疏表示直隶地方民情复杂,希望延长抓捕盗贼的时限,得到准许。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巡抚于成龙(山西籍)被调任担任江南江西总督。[18][4][2]
声隆益著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原江宁知府病逝,时任两江总督的于成龙(山西籍)便向康熙皇帝推荐于成龙,补缺江宁知府一职,随即康熙皇帝亲自下旨擢于成龙任江宁知府(现南京市),离开通州时,当地百姓拦路挽留,随后为了感谢于成龙为当地所做的事,在州署土地祠东侧建了一座于成龙祠(后于成龙病逝后,通州百姓将于成龙的牌位请进了名宦祠,雍正年间又进入贤良祠)。[8][4][2]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两江总督于成龙(山西籍)病逝。十月,康熙皇帝南巡江宁,听到当地百姓皆称于成龙是个好官,为了嘉奖其清正廉洁“亲书手卷赐之”。十一月十六,又特提拔于成龙为安徽按察使,令其掌管全省刑法,后又命其分理江南下河事务。康熙皇帝回京后又召见其养父于得水嘉奖其教子有方,赐其貂裘二袭,并传谕八旗诸大臣向其学习教子之道。[8][19][4][2]
同年,由于水患严重,监察御史李时谦上奏请求疏浚淮扬下河以救民生,并指出时任河道总督靳辅连年治河皆筑堤以束水,建坝以保堤(延用明朝潘季驯之法),却忽略日久泥沙沉积,下游地区遇雨就有被淹没的危险。靳辅则认为,下河地势低而水位高,疏浚有害无益。所以建议在高邮另筑一道高堤来抵御海潮,以此法强逼河水改道入海,而原堤内的正常土地,可以通过屯田租予百姓耕种,收取佃价作为河工费用。于成龙则不赞成靳辅的做法,他主张疏导治河,并认为让出的土地本就是百姓民田,若再借国家工程屯田取佃,恐激起民愤,亦为苦民之举。但因靳辅等人的反对,于成龙引水疏导的方案几经周折后被否决,但其勤政爱民、廉洁奉公的品格得到康熙皇帝认可。[10][4][2]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二月十三日,由于于成龙为官清廉、受百姓爱戴,加之其从不结党营私,擢被升为直隶巡抚。当时,直隶盗贼猖獗,于成龙一到任便下令废除累民弊政,惩办贪官污吏。在任期间推行“旗民平等”政策[注2],减免直隶州县的灰车摊派、狐皮摊派、废火耗等政策;并时常微服私访,体查民情;办案公正果断,不畏强暴,侦破了许多黑恶案件,并抓获很多为非作歹之徒,使得当地政治清明,百姓安居乐业。因此当地百姓为其立生祠以作纪念,称其为“本朝第一贤抚”。[10]次年,于成龙因廉能尽职,加太子少保衔。随后康熙皇帝于霸州巡游,于成龙前往朝拜,康熙皇帝赐其座、赐食、赐御乘良马及黄鞍黄辔,白金千两,并令其保重身体。后又赐其御服、貂裘和团龙御衣两套。[20]同年十月,御史陈紫芝参劾湖广巡抚张汧贪污受贿,于是康熙皇帝命于成龙和马齐前去查探实情并密奏实据。[10][4][2]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正月,张汧贪腐大案被侦破,权相明珠、河臣靳辅等相继被弹劾免职。次年,于成龙因“陈奏失实”[注3],被剥夺其子少保衔,免于降职调离。[21][22][10][4][2]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正月二十二日,因井陉道甘文煐,长久没有到任,于成龙便向吏部,推荐了湖广武昌府知府武廷适、汉阳府知府戴梦熊、黄州府知府王辅,来填补“井陉道员缺”,康熙皇帝得知后,很不高兴。康熙认为,被推荐的这3人,都不算于成龙这个直隶巡抚的下属,于成龙是在通过这种方式,拉拢外省官员。[23]同年七月初十,噶尔丹叛乱,于成龙跟随康熙皇帝征讨,其主要负责邮传要务驻防遵化。十一月二十五日,于成龙升任左都御史(即左丞相),兼任镶红旗汉军都统(另一说兼镶黄旗汉军都统)。次年,因于成龙过于清廉没有私宅,致使全家分居各处,康熙皇帝得知后,赐其城中甲第一区,才使于成龙一家团聚。[10][5][4][2]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河道总督靳辅病逝,随即康熙皇帝命于成龙接任河道总督[注4]。当时淮河、扬西河水灾泛滥,淹没了当地的民居农田。于成龙一到任就开始勘查地形,设计治河方案,组织官兵及群众利用疏导的方法治河。次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奉命进京,于成龙到京后便向康熙皇帝上疏河道治理计划,建议增设多名河道官员,大开捐例,用卖官的钱贴补治河费用。但这些建议并未被康熙皇帝采纳,皇帝认为于成龙所提的建议仅是为了给自己博得一个好名声,于治河无益,加之于成龙又开始赞同靳辅治河的方法,遭到康熙皇帝的嘲讽。[24][4][2]
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正月二十六日,于成龙也因“妄行陈奏、前后互异”被革职留任,但准予其戴罪立功,同时其所主张的治河理念也被九卿否定。翌年八月,因于成龙治河勤劳,调查无疑,又令其官复原职。但此时养父于得水在北京逝世,于成龙告假丁忧,由董安国代替他的职位。[25][4][2]
两度督粮
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二月[注5],噶尔丹再次叛乱,康熙皇帝第二次出兵亲征噶尔丹,命于成龙任左都御史,负责运送军粮。并下令凡内外一应文武大小官员皆听其调遣,六部不得掣肘。[4][26][10]于成龙在运粮前考虑到西北戈壁道路的实际情况,建议使用小车、驼、马运送粮食,但被皇帝否决,下令用大车运粮,运送粮草过程中,有许多百姓自带干粮帮于成龙赶车。同年四月初八日,清朝中路大军压境克鲁伦河,大将军费扬古率兵在昭莫多(今蒙古人民共和国首都乌兰巴托东南)大胜噶尔丹。康熙皇帝出兵追赶,但在途中(拖诺山)粮草即将耗尽,而于成龙所运粮草并未抵达,于是下旨斥责,后见于成龙将粮草送达后衣衫褴褛,落魄不堪,又甚是感动。[10][2]
次年正月,康熙皇帝第三次亲征噶尔丹,于成龙主动请战再次督运军粮,派鄂尔多斯兵牵驮负载。闰三月,于成龙开始率领部队走水运将粮食运送至青海白塔城,随后使用马驮将粮食按时运送至前线。不久,前线便传来战报称噶尔丹已亡,大军凯旋。回京后,康熙表扬了他的运粮之艰辛,并授于成龙加军功四级,拜他喇布勒哈番(骑都尉)一职,准袭两代。[10][4][2]
治理浑河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二月春,于成龙奉命扈驾巡幸五台山。当时浑河在雄县九花台决堤,造成多地人员伤亡,因此康熙皇帝在返程途中实地观察了浑河泛区水灾情况,回京后命于成龙前去视察水患情况,而后上报治理方案。随后任命于成龙再次执掌直隶巡抚,并加以总督衔。同年三月十六日,于成龙将绘制的浑河形势图呈览给皇帝,并汇报了浑河的侦查情况及治水计划。康熙皇帝听后命其六月之前完工。[11][4][2]
四月,于成龙赴直隶上任,随即朝廷拨款到账。于成龙一到任就开始日夜班忙,积极选拔所需人才,丈量土地。随即开始动工,最终仅用一个月就完工。七月中旬,于成龙变向皇帝汇报浑河疏浚工程完成情况[注6],随即请求皇帝为新河赐名,并下旨建河神庙。康熙皇帝为此河赐名为永定河并允许其建庙立碑。同年九月十二日,于成龙向皇帝建议在直隶永定河南岸和北岸分别设立分司并派官员管理。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康熙皇帝发现时任河道总督董安国不熟悉黄河水的规律,便将其罢职,令于成龙出任河道总督。[27][4][2]

积劳而亡
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正月,于成龙抵达清江浦,看到当地所有堤坝皆已崩坏,河床日高。于是叹息治河之道没有一劳永逸的方法,同时下令对危险之处进行补救。次月,康熙皇帝再次南巡视察河务工作,因于成龙上任前的治河方案皆为筑堤束水,致使河工积重难返,洪水泛滥。因此在皇帝到达清江口时,于成龙上奏请求改移清口,令黄河水再次从以前的河道流出,皇帝同意了他的请求。[4][2]
同年九月,于成龙因劳累过度卧床不起。康熙皇帝知道后,立刻召见其子于永裕至乾清门询问于成龙的病情,并下令让于永裕奔赴清江省照顾父亲,派遣御医前往诊治。于成龙服药稍愈后奏请在任休假两月,得到准奏。在休假期间,于成龙在桃源盛家道口至清河开凿了一段长达六十里的河道,并将其命名为“新中河”。[4]
翌年二月于成龙在病中依旧亲自前去淮上视察河道,致使病情陡然加重。二月二十七日,于成龙在淮署病逝,终年63岁。康熙闻讯后深为痛悼,两次派人去谕祭,并赐于成龙谥号襄勤。雍正八年(1730),诏入祀贤良祠,后葬于今北京石景山杨家庄(后改名杨庄)。[7][4][13][2]
治理乐亭
于成龙曾两次出任乐亭知县,期间因为滦州大牢里重刑犯逃跑将被降调两级,因其任职期间廉洁自持,政通事举,积极治理治理滦河。因此乐亭县百姓得知其将要被降调,不顾被流放,两次叩阍请留,最终于成龙重任乐亭知县。[5][9]也因其期间积极治理水患,政绩斐然,故2018年9月,唐山评剧团推出新编历史剧《乐亭县令》来讲述其在乐亭县任职期间的故事。[28][2]
通州救灾
于成龙上任通州知州时,恰逢通州发生地震。因此于成龙一到任便简单搭建了一个办公席棚开始着手抗震救灾工作,迅速将百姓安置,同时为了使当地学子继续接受教育,捐献了自己的俸禄修复文庙(学宫)。而后积极建设公众设施建筑,最后才重建了自己的官邸。在通州为官期间,于成龙依法公平公正审理各种刑法案件,致使外地盗贼不敢进入通州行窃。同时在修建道路及加固运河堤坝过程中,与当地百姓共同劳作,因此深受百姓爱戴。[5][2]
扫黑除恶
于成龙在两次任职直隶巡抚期间,废除累民弊政,不畏强暴,弹劾失职人员,惩办贪官污吏,亲赴匪巢,单骑招抚赞皇县纸糊套山流寇。同时任职期间,将积年巨盗、市井恶棍、潜匿土匪、土豪恶霸等全部抓获归案并依律处罚,致使百姓沉冤得雪,百姓因此称其为“于青天”。清末小说《于公案》即是叙述直隶巡抚于成龙出京西巡,途中断案破案、除奸拿贼的故事,表达了京津冀地区百姓对他的爱戴。[10][11][29][2]
治理浑河
康熙三十七年二月,浑河水泛滥,淹没了当地许多庄田。因此,康熙皇帝派于成龙前往治理,于成龙到任后亲自前往勘察浑河河道情况,最终决定采用加固旧堤的同时进行疏导的方法治水,治水的同时注重治沙。治理期间,于成龙亲临河道指挥、监督河工工作,采用分段修筑管理并同时开工的方法进行治理工作。同年五月竣工,七月于成龙请疏将新开挖的河命名为永定河,并建议设立河司,以加强后期的堤坝维护与疏浚,获准。依据《清史稿》记载“自是浑河改注东北,无迁徙者垂四十年”。[30][11][27][2]
豁免河夫
明朝时期,为治理水患,沿河设夫役,其政策所有部分成效但劳民伤财。清朝一开始亦是沿用此法,康熙三十一年,于成龙便上奏请求豁免民夫。康熙三十七年,于成龙再次出任直隶巡抚后再次上疏请求变通,豁免民夫。言明派遣河夫过程中有很多弊端,如河夫多以老弱充数,到工多逃,并建议将河夫改为河兵,增加兵额,最终获准。[2]
家族成员
| 关系 | 姓名 | 简介 |
|---|---|---|
| 生父 | 于国安(?—1675年)[31] | 父以子贵,赠江宁知府,葬于固安县南房上村 |
| 生母 | 康氏[31] | - |
| 养父 | 于得水[31] | 因无子嗣,过继于成龙为子,因投诚军功授三等阿达哈哈番世职,即三等轻车都尉。父以子贵,赠兵部尚书 |
| 原配妻子 | 李氏[32] | 于成龙第一任妻子,康熙十四年(1675年)去世,逝世后被赠一品夫人 |
| 继配妻子 | 周氏[32] | 康熙十五年(1676年)再娶的第二任妻子,岁诰封一品夫人 |
| 儿子 | 于永祯[5][33] | 李氏之子,16岁时在乐亭被匪徒抓获,不屈而死 |
| 于永裕(1677-1754年)[5][33] | 世袭祖父于得水从三品三等轻车都尉,军功加三级,御前侍卫 | |
| 于永世(1683-?)[5][33] | 荫生,后袭父于成龙正四品骑都尉世职,官至正白旗汉军副都统(正二品),署镶红旗汉军都统(从一品) | |
| 于永禧(1693-?)[5][33] | 陕西延安府卢施县知县,署理陕西榆林同知 | |
| 于永禄(1695-?)[5][33] | / | |
| 女儿 | 名字无考[5][33] | 长女嫁长垣县县丞董廷佐 |
| 名字无考[5][33] | 次女嫁荫生张瓒 | |
| 孙子 | 于宗瑛(1728-1782年)[5] | 次子于永裕的儿子,著名的书画家,乾隆十九年(1754年)考取三甲进士,官居御史,工诗文 |
| 重孙 | 鳌图(1750-1811年)[34] | 于宗瑛长子,21岁时考取顺天乡试第46名举人,官至江苏按察使 |
人物评价
现代学者许振东和崔耀霞评论于成龙:襄勤公一生的宦迹是以廉、勤、刚、德四个方面相贯穿的,而这些方面又是相互融合、密不可分的。他是廉而有勤有刚,并以亲民爱民的为政之德相绾束,并进而与中国古今的历代清官能吏相连接,从而构成中国绵延不绝且丰富多样的廉政文化。[13]
康熙皇帝评价于成龙自为县令以至郡守,素秉清操,爱民尽职。遂自臬司超擢巡抚,简任以来,孤介自持,清廉益著,厘奸剔弊,扶弱锄强,境内谧宁,旗民允服,殊为可嘉。从优特加太子少保,以为廉能称职者劝。即评价于成龙自上任以来,清廉爱民,尽职尽责,在职期间扫黑除恶,致使所辖之地安居乐业,因此加封其太子少保衔。[12]
于成龙疏荐于成龙
据《于襄勤公成龙墓志铭》记载,康熙年间出现了两位皆叫于成龙的名臣,其中一位于成龙(山西籍)官至江南江西总督、兵部尚书,卒赠太子少保,谥清端;另一位于成龙(辽东盖州)官任河道总督、兵部尚书兼右都御史,前都察院左都御史、太子少保,谥曰襄勤。于成龙(辽东盖州)在任知县、代理知州时,山西籍于成龙任直隶巡抚。山西于成龙很欣赏盖平于成龙的政绩、品质和才华,尤其喜爱他的憨直无隐,清康熙二十年(1681年)在他自身升迁两江总督后,恰逢正赶上江宁府缺员,便“疏荐于成龙(辽东盖州)可大用”,推举于成龙(辽东盖州)成为江宁知府。[35]
孝敬父母
于成龙很小的时候,他的母亲生了场大病,众人都不知道该怎能么办,于成龙听一位医生说他母亲的病需要将蛇斩断而后烧成灰烬,服下便可愈合。因此,于成龙为救母亲,很多天徒步到荒野中捕蛇,最终抓获。后来,生父生病,于成龙当时远在乐亭任职,但其仍不远数百里将生父接到任所,敬心侍奉直至痊愈。其生父病好后,知道于成龙为官清廉,加之已将他过继给了于得水,所以想返回固安,于成龙听到后下跪痛哭恳请父亲留下。[12][5]
研究书目
书名作者时间简介《清史稿》[36](清)赵尔巽等2020-8-1《清史稿》,以传统纪传体正史体例编成的一部记录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王朝历史,本书汇集整理了《清实录》、清《国史列传》《清会典》和一些清朝档案等资料,使读者能够比较详细系统地了解清代史事。于清端公政书[37]张仲伟,耿建华点校2016-03该书是清代山西籍著名廉吏于成龙存世诗文的集成性文集。碑传集[38]清·钱仪吉编 王兴康等整理-《碑传集》凡一百六十卷。该书汇集了自后金天命迄嘉庆朝二百余年的人物碑传,编纂体例略依南宋杜珪的《名臣碑传琬琰集》、明焦竑的《国朝献征录》。国朝先正事略(上、下册)[39]李元度2008-11《国朝先正事略》属于套装书,分别有:《国朝先正事略一》、《国朝先正事略二》。是由清人在清代完成的第一部、也是唯一的一部综合性的大型人物传记。
影视形象
| 类型 | 上映年份 | 剧名 | 饰演者 |
|---|---|---|---|
| 电视剧 | 1997年 | 《康熙微服私访记》[40] | 俞立文饰演于世龙(原型为于成龙) |
| 2011年 | 《紫禁惊雷》[41] | 邓英敏饰演于成龙 | |
| 2022年 | 《天下长河》[42] | 苏可饰演的于振甲(于成龙) | |
| 历史评剧 | 2018年 | 《乐亭县令》[28] | 张俊玲饰演于成龙 |



小说《于公案》
《于公案》是一本起源于清代嘉庆年间的一本公案小说,其在京津冀广为流传,该小说以清朝官员于成龙(振甲)为原型创作。现存清代公案小说《于公案》有多个版本,讲述的多为于成龙任职直隶时期打击盗匪、智破奇案的故事,其中一个版本则专门讲述的是于成龙担任乐亭知县时的故事。[29][43]

于成龙墓
于成龙墓曾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村西,杨庄大街东侧(现石景山区农委大院周围),墓葬面向东南。[32]
从1966年以前拍摄的老照片看,当时该墓地保存较完整。墓地中有华表1对,宝顶2座,碑刻7通。华表方座,柱身八角,每面均浮雕如意云纹饰,汉白玉制。有9座石碑均为龟趺,正中是螭首龟趺的神道碑,碑高3米,碑阳楷书:“皇清诏封光禄大夫兵部尚书兼督察院右都御史总督河道提督军务拜他喇布勒哈番加十级,谥襄勤于公振甲之神道,康熙三十九年孟冬月吉日立。”该墓地在“文革”中遭到了破坏,墓地中石碑被推倒,华表被砸毁,宝顶被平毁。1969年时,因市政拓宽杨庄路之需,于氏墓地被夷为平地。现在杨庄大街西侧的特钢家属住宅楼北墙角处,存一残损龟趺石座;在区农委大门外西南约50米处,存一残损的华表柱身,残柱长约120公分。同时在1969年前后,区农委大院建房施工中出土了于成龙墓志铭及盖各一方,墓志铭长宽各96公分。志盖篆书:皇清诰授光禄大夫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兼管镶红旗汉军都统巡抚直隶总督河道拜他喇布勒哈番加十级谥襄勤于公合葬墓志铭。墓志铭文共3600字。[32]



北京市石景山区博物馆
北京石景山区博物馆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南路10号院1号楼,该博物馆六层的主展区即是为纪念于成龙所设,主展区有一方石刻文物——于成龙墓志铭,其内容记录的便是清康熙年间治水名臣于成龙的生平、功绩。墓志铭首题:“皇清诰封光禄大夫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河道提督军务拜他喇布勒哈番加十级振甲于公墓志并铭”。[44]



参考资料 44
- 参考 1
- 参考 2
- 参考 3
- 参考 4
- 参考 5
- 参考 6
- 参考 7
- 参考 8
- 参考 9
- 《天下长河》里的于振甲究竟是什么人? ——兼说康熙朝另一位同名同姓于成龙 — 中华文史网
- 参考 11
- 参考 12
- 参考 13
- 于成龙全传 — 豆瓣读书
- 参考 15
- 参考 16
- 参考 17
- 参考 18
- 参考 19
- 参考 20
- 参考 21
- 参考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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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 24
- 参考 25
- 参考 26
- 参考 27
- 评剧《乐亭县令》 — 专题汇总_河北新闻网
- 1月31日、2月1日——3日播出《法律讲堂》文史版系列节目《于公案》 — CCTV节目官网——CCTV-12
- 参考 30
- 参考 31
- 参考 32
- 参考 33
- 鳌图 — 常州史志
- 参考 35
- 清史稿 — 豆瓣读书
- 参考 37
- 《碑传集》 — 豆瓣读书
- 国朝先正事略(上、下册) — 豆瓣读书
- 康熙微服私访记1 (1997) — 豆瓣电影
- 紫禁惊雷 (2011) — 豆瓣电影
- 天下长河 (2022) — 豆瓣电影
- 于公案 — 豆瓣读书
- 悠悠石景山 探访博物馆——石景山区博物馆之“‘大清高检’都察院” — 微信公众平台
注释
- 根据顺治二年(1645年)定下的规矩,每个牛录(佐领)可以选2名子弟,成为官学生,进入国子监。
- 将旗人与原住平民共同编入保甲管理。[10]
- 于成龙曾状告靳辅,说其将黄河中游治理得很差。但根据内阁学士凯音布(开布音)、侍卫马武等人的回奏,经过他们实地察看,靳辅治河的成效,并不像于振甲说得那样糟糕,反倒是“商贾船行不绝”。对于这点,于振甲只得承认,他只是听说靳辅治河没效果,并无实证。[21]
- 早在于成龙任安徽按察使时便不赞同靳辅的治水理念,当时于成龙治黄河理念是疏导,而靳辅的理念是束水攻沙,建减水坝。[21]
- 另有记载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十一月十七日,出兵噶尔丹。
- 良乡张家庄至东安狼城河,长二百里,两岸筑堤,约束河水出三角淀,至西沽入海。北岸大堤自狼城河口起,上至张庙场,长二万七千一百六十二丈五尺,共计一百五十里。由张庙场以上沿河五里,地势高峻没有大堤。又沿河二十里,至立垡,积沙成堤,上行与卢沟桥石堤相接。南岸堤自狼城河口起,上至拦河坝,长二万七千三百七十五丈五尺,总计一百五十二里。由拦河坝沿河西至高店,三十四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