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1)统领,总领。《后汉书·齐武王縯传》“自称柱天都部”唐李贤注:“都部者,都统其众也。”唐韩愈《许国公神道碑铭》:“诛吴元济也,命公都统诸军。”《旧唐书·高骈传》:“铜盐重务,绾握约及七年;都统雄藩,幅员几於万里。”
(2)官名。前秦苻坚兴兵侵晋,征招两千名不满二十岁的富家青年为骑兵,并设少年都统统领他们。
(3)官名。指地区长官名号。前秦末,有河西鲜卑大都统。是地区少数民族统治者的官号。
(4)官名。清代设八旗都统,为旗的最高长官。职掌一旗的户口、生产、教养和训练等。
(5)官名。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在热河、察哈尔、绥远等特别区设置都统,为地方军政长官。
(6)官名。清末改革兵制,陆军从大将军至下士,分十四阶。副都统为第三阶,正二品,相当于旧制的总兵,有任统制官(中将)的资格。
(7)官名。在唐代后期,朝廷为讨伐藩镇和镇压农民起义,设诸道行营都统,作为各道出征兵士的统帅;辽金亦有都统、副都统之名。
(8)官名。国民政府时期,在个别地区驻军中实行的军衔制中的一个军衔级别称谓,为一等一级,共分三等十级,其称谓类似于清末的军官衔称:一等一级称都统、一等二级称副统。
清代以前
八旗都统
清代八旗制度中每一旗的最高长官称为都统。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置“固山额真”,雍正元年(1723年)改为“固山昂邦”。顺治十七年(1660年)定固山额真之汉名为“都统”,梅勒章京为“副都统”。八旗中满洲、蒙古、汉军各置一人,共24人。都统掌管该旗属户籍、田产、教养、军械、操练、营制、补放官爵等旗务。初置时为正一品,后改为从一品。副都统为正二品。雍正元年,清廷在北京始设八旗都统衙门。
驻防八旗都统
清代驻扎于各地的“驻防八旗”之长官也称都统,负责镇守险要、绥和军民、均齐政刑、修举武备,实行军政合一。在不设驻防将军之处,如热河都统即为该地方的行政长官。在设有驻防将军之处,一般设有专城副都统,受将军节制。
清代驻防于各处的都统有:
游牧察哈尔驻防都统,即察哈尔都统,驻万全县张家口,统领八旗察哈尔。热河驻防都统,即热河都统,驻承德,统领卓索图盟、昭乌达盟。绥远城都统,驻绥远城,辖归化城土默特二旗。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裁撤。乌鲁木齐都统,驻乌鲁木齐,由乌鲁木齐参赞大臣改置,视同驻札大臣。
各处驻防副都统有:
盛京将军:盛京副都统、锦州副都统、熊岳副都统、金州副都统、兴京副都统。吉林将军:宁古塔副都统、伯都讷副都统、三姓副都统、吉林副都统、阿勒楚喀副都统、拉林副都统、珲春副都统。黑龙江将军:黑龙江副都统、墨尔根副都统、齐齐哈尔副都统、布特哈副都统、呼兰副都统、呼伦贝尔副都统、通肯副都统伊犁将军:伊犁副都统、塔尔巴哈台副都统、乌鲁木齐副都统。内地:直隶驻防副都统,密云副都统,山东驻防副都统,太原副都统,察哈尔副都统,归化城副都统,绥远城副都统,江宁副都统,京口都统,福州副都统,杭州左、右翼副都统,荆州左、右翼副都统,成都副都统,广州满洲、汉军副都统,西安副都统,凉庄副都统,宁夏左、右翼副都统。
中华民国时期
民国初年,北洋政府时期仍保留热河都统、察哈尔都统、绥远都统职位,作为该地方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省长。

参考资料 1
- 都统 — 故宫博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