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1月16日生,四川青神人。中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研究》杂志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2008年担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院,获民法硕士学位。1990年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现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特聘教授、民商法律学院名誉院长。[1]
人物经历
1944年1月16日出生在四川省青神县汉阳乡梁村。

1949年至1955年在青神县汉阳乡中心小学读书。
1955年7月小学毕业,在家务农一年。
1956年考入青神县中学。
1962年中学毕业,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本科。
1965年加入共青团。
1966年大学毕业,在校参加文化大革命运动。
1968年12月分配到云南省昆明市农用轴承厂工作,先后担任过政工干事、劳资干事、工会宣传干事。
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8年10月考取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1年10月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留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经济法研究室从事民法学研究。
1983年担任助理研究员。
1985年担任《法学研究》杂志副主编、
1988年10月晋升研究员;同年10月至1998年12月担任民法研究室主任。
1990年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员。
1993年担任民法学博士生导师。
1999年1月担任法学研究杂志主编。同年起担任第四届及第五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

2001年兼任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
2003年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曾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届特邀咨询员、公安部第二届特邀监督员,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等职。
2007年担任中央政治局《物权法》专题讲座主讲人。
2008年担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2014年3月起受聘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教授,并担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民商法律学院 荣誉院长。曾担任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合同法》起草委员会组长、《物权法》《侵权法》《民法通则》起草组核心成员。
法学专著
名称著作人版本裁判的方法梁慧星2003-4-1版从近代民法到与现代民法-梁慧星先生主编之中国大陆法学梁慧星2000-10-1版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梁慧星2006-1-8版反垄断研究(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梁慧星1996-2-1版国际银团贷款中的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梁慧星2001-9-1版海事国际私法研究(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梁慧星 王国华1999-2-1版合同法总则精讲(VCD)(5碟)梁慧星2003-3-1版环境法原理(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梁慧星1997-12-1版加拿大国际私法研究(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梁慧星2001-12-1版离岸金融的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梁慧星2001-11-1版梁慧星文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精萃)梁慧星2003-10-1版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 (二)梁慧星1999-1-1版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西南政法大学学子学术文库44)梁慧星2003-9-1版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梁慧星1993-5-1版民法总论(2001年版)(高等法学教材)梁慧星1996-8-1版民法总论(第2版)(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梁慧星2004-9-1版民法总论(第2版)(高等学校法学教材)梁慧星2004-1-1版民法总论(九五规划教材)梁慧星1996-8-1版民商法论丛 (第12卷)梁慧星1999-6-1版民商法论丛 (第13卷)梁慧星2000-1-1版民商法论丛( 第14卷)梁慧星2000-4-1版民商法论丛(第10卷)梁慧星主编1998-10-1版民商法论丛(第11卷)梁慧星1999-1-1版民商法论丛(第15卷)梁慧星2000-7-1版民商法论丛(第16卷)梁慧星2000-8-1版民商法论丛(第17卷)梁慧星2000-12-1版民商法论丛(第18卷)梁慧星2001-3-1版民商法论丛(第19卷)梁慧星2001-6-1版民商法论丛(第20卷)梁慧星2001-9-1版民商法论丛(第21卷)梁慧星2001-12-1版民商法论丛(第22卷)梁慧星2002-5-25版民商法论丛(第23卷)梁慧星2002-6-15版民商法论丛(第24卷)梁慧星2002-10-28版民商法论丛(第25卷)梁慧星2002-12-25版民商法论丛(第26卷)梁慧星2003-4-1版民商法论丛(第27卷)梁慧星2003-7-1版民商法论丛(第28卷)梁慧星2003-11-1版民商法论丛(第29卷)梁慧星2004-3-1版民商法论丛(第30卷)梁慧星2004-6-1版民商法论丛(第31卷)梁慧星2004-11-1版民商法论丛(第32卷)梁慧星2005-5-1版民商法论丛(第33卷)梁慧星2005-8-1版民商法论丛(第34卷)梁慧星2006-2-1版民商法论丛(第35卷)梁慧星2006-6-1版民商法论丛(第36卷)梁慧星2006-11-1版民商法论丛(第37卷)梁慧星主编2007-5-27版民商法论丛(第9卷)梁慧星主编1998-5-1版破产程序和破产法实体制度比较研究(中国民商法专题研梁慧星1995-1-1版瑞士国际私法法典研究(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梁慧星1998-1-1版生活在民法中(法学家讲演录)梁慧星著2007-3-1版为权利而斗争-梁慧星先生主编之 现代世界法学名著集梁慧星2000-10-1版为中国民法典而斗争梁慧星2002-7-15版违约损害赔偿研究(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梁慧星 韩世远1999-1-1版物权法(第2版)(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梁慧星 陈华彬2003-1-1版物权法(第2版)(高等学校法学教材)梁慧星、陈华彬2003-1-15版物权法(第3版)(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梁慧星 陈华彬2005-9-1版物权法(第5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梁慧星2007-6-1版物权法(高等学校法学教材)(民商法系列)梁慧星 陈华彬1997-9-1版物权法(九五规划教材)梁慧星 陈华彬1997-7-1版现代侵权损害赔偿研究(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梁慧星1998-2-1版医疗损害赔偿立法研究(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梁慧星2001-8-1版迎接WTO-梁慧星先生主编之域外法律制度研究集(第1集)梁慧星2000-9-1版迎接WTO-梁慧星先生主编之域外法律制度研究集(第2集)梁慧星2000-9-1版迎接WTO-梁慧星先生主编之域外法律制度研究集(第3集)梁慧星2000-9-1版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设稿附理由-亲属编梁慧星2006-10-1版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搞附理由-债权总则编梁慧星2006-10-1版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梁慧星2003-5-1版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侵权行为编 继承编梁慧星2004-12-1版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物权编梁慧星2004-12-1版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总则编梁慧星2004-12-1版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梁慧星著1999-1-1版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梁慧星2000-3-1版中国物权法研究梁慧星主编1998-6-1版中青年法学文库:民法解释学梁慧星1995-1-1版中青年法学文库:民法解释学梁慧星1995-1-1版自由心证与自由裁量梁慧星2000-9-1版
法学论文
名称备注“消费者”概念之法律厘定张颖璐《合同法》第80条关于债权转让之我见实用法学《合同法》第80条关于债权转让之我见王《合同法》与情事变更张照东,郭小东《合同法》中“合理”的合理性许凌洁《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制度的优点和不足卜炜玮本案中学校应否承担侵权责任——对一起在校学生人格权纠纷案件的评析唐胜,刘海涛不动产善意取得研究梅瑞琦,汪淑华不动产收益权质押贷款研究秦凤伟产品质量问题之法律研究--附赠商品质量问题郝连忠沉默权的立法思考施国明诚信原则的人性检讨郑景元传统文化的反思与中国民法法典化曹诗权从法律行为的成立及生效要件看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及其限制王斌周从中国的监护法律制度看《婚姻法》的立法瑕疵郅四清道路交通事故过错责任原则探析翟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归责原则陈冲道路交通事故严格责任原则研究翟巍抵押权物上追及力之检讨梅瑞琦,汪淑华缔约过失责任法律制度研究黄文强典权与抵押权并存之问题分析赵志琴典权制度的价值复兴及其发展杨昕宇动产抵押第三人范围研究梅瑞琦,汪淑华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逻辑前提之重构梅瑞琦对合同生效中“意思表示真实”要件之思考俞华权,滕聿江,史明钊对加入WTO后中国经济法功能的再认识--兼论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王继军,张钧对民法典草案中取得时效制度的几点思考王斌周对物权行为理论的思考易昕,蒋津泉对现行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制度的反思王兴敏对张学英诉蒋伦芳案判决的三点质疑陈岑对中国诚实信用原则研究现状的评析何旺翔对中国遗失物拾得制度的几点反思和建议支太红恶意抗辩与合同无效的认定张建平法人独立责任之我见王红良法析非典论古今之道李百琛房屋买卖中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刘京柱富勒的信赖利益理论与缔约过失之比较研究吕巧珍格式合同及其立法规制胡茂刚,陈元庆公、私法的划分与宪政谢维雁公民的健康权及其保障苏志公民的健康权及其保障(2002)苏志共有房产可适用善意取得邱凯,仲亚励股权转让优先权的适用及其除外罗亚海关于构建中国善意取得制度的几点意见李俭关于抗辩问题的几点思考曹松志广义趋同论——从《民法典草案》的人格看经济法与民法的合一胡颖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一些法律问题━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时的难点探讨焦璐国内民商事仲裁司法监督制度研究孙瑞玺海域使用权基本法律问题研究叶知年禁止多层次直销的立法研究周禅,熊焱经济法本质新论郑导远看民法文化的本体价值王晓君理念、体系与规则:合同法域的经济法解读刘显刚论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雷云汉论表见代理饶辉华论撤销权的性质及撤销之诉的当事人梅瑞琦论诚实信用原则是如何被放弃以及怎样重新确立诚实信用原则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孟庆凯论担保物权的竞合与实现马江论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的适度扩大解释——兼议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界限潘志国论电子合同谢波论对不正当利诱性销售的规制何旺翔论合同自由原则齐艳铭论经济法的精神李昌麒,薛克鹏论精神损害赔偿肖婧,艾阳论履行不能王利明论民事主体的判断标准唐伟元论契约自由原则的演变与发展林曦论情事变更原则张安腾论善意取得田翠论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及相关问题唐伟元论社会转型期中道德法律化的问题金泽清论网络运营商对用户隐私权的侵害管荣齐论违约责任中的过错归责原则叶知年论无权处分中权利人承认的效力孙毅论物权法定主义及物权自治趋势滕之杰论物上请求权制度(孙霞)孙霞论刑法的民法化姚建龙论遗失物拾得李淑梅,郜永昌论银行抵押贷款业务中的财团抵押权肖祖平论中国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王巍论中国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王巍民事诉讼诚信原则研究宋绍青民事诉讼行为与诉讼时效中断之关系辨析叶知年民事诉讼证据立法与诚实信用原则刘海涛民事诉讼中的抗辩和否认徐巍目前医疗纠纷的法律误区与思考欧运祥内幕人短线交易收益归入制度简论姜朋判例的引入——“救人索酬案”引出的法律思考钟海华,王小红浅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李荣冰浅谈“私法根本价值所在”之意思自治原则齐汇浅谈世界法律发展的趋势朱烈松浅析契约自由原则周建浅议典当的法律性质陈兆利浅议法律行为的条件及相关问题苏望浅议公司型基金的法律性质及其引进何小明侵占罪若干问题研究李秉勇取得时效制度概述何旺翔让与担保制度的法律构成梅瑞琦善意取得法律要件之重构奚玮试论共同抵押叶明试论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倪昊试论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的建立与完善郑坤山试论中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立法完善陈儒试论中国物业管理制度的立法构建及完善冷帅试析媒介消费中的民事合同关系——兼论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保护媒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宋小卫试析拾得物纠纷的法律适用袁江华,曲升霞试析中国专利权保护的特别规定徐巍手机商业短信息广告合法性初探林岳澄司法公正与依法治国刘京柱私法的死亡——兼论私法的后现代性与后现代私法涂斌华统一合同法制订中的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下)王利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性质再评议刘成伟完善担保法若干问题研究廖炳光完善中国违约责任制度十论王利明未成年人侵权责任之研究刘锟鹏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梅瑞琦物权公示主义研究陈华锋物权行为理论之重构陈召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商品房买卖中的适用问题刘京柱新交法“机动车负全责”解读胡银月新型永佃权——开启农地制度困境的钥匙玄朱也论债权人撤销权与无效合同制度的选择适用问题梅瑞琦医患关系和医疗合同立法探析--兼谈对医疗纠纷的本源遏制郭锡昆遗失物制度研究蒋拯遗嘱继承法律制度修正完善之我见李君友引入情事变更原则之研究潘志国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对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思考李洪奇再论“诚信原则”——以法哲学和社会学为视角罗亚海证据的属性问题研究——浅析民事诉讼中视听资料的合法性王清镇中国产品责任法——兼论假冒伪劣之根源和对策梁慧星中国物权立法不应采纳物权行为理论李林启住房按揭法律问题研究王涌泉注册会计师审计法律责任的性质研究(上)----现行注册会计师审计法律责任的理论缺陷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问题探讨唐伟元
人物评价
梁慧星为人亲和友善,思维灵动迅捷,其表达不仅条理清晰,且内容精彩且富有智慧光芒。(云南大学法学院评)[2]
梁慧星具备独立思考的特质,在治学过程中严谨认真,全身心致力于中国民法的制定事宜。其著作十卷本《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在21世纪中国民法走向法典化的进程里有着开创性的功绩,他是中国民法学界的泰斗人物。(中国新闻网评)[3]
梁慧星作为民法学界的知名权威学者,在国内与国际范围内均收获了极高的声誉与威望。(北京仲裁委员会评)[4]
身为学者,梁慧星以其深厚渊博的学识,秉持积极进取的态度,勇挑民法学界泰斗之重担;作为法律从业者,他深入钻研法律,阐释法理之道,始终坚守正义,甘愿成为民法的守护者。(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评)[5]
梁慧星在中国民法理论的推进以及民事法律体系构建进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为中国法学教育契合国家现代化发展与建设需求筑牢了重要根基。(河南长安网评)[6]
培养方法
在学生培养事宜上,梁慧星将重点置于研究能力的培育,着重从让学生掌握研究方法切入。他不会单纯地规定学生在攻读研究生期间需阅读哪些书籍、阅读的数量,不会给自家学生罗列书单,亦不要求学生按时前往其家中汇报学习状况与读书感悟。反之,他会为学生确立清晰的目标,借由目标达成来推动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与思索,注重的是实实在在的成效。[6]
治学态度
梁慧星向其研究生指明,进入研究生院深造,核心目标在于获取博士学位、创作一部优秀的博士论文并掌握一门新外语。依据他的标准,合格的博士论文字数至少需达20万字以上,并且在参考文献方面,应涵盖不少于两种外语的资料来源。在这样的要求驱动下,他所指导的博士生皆极为勤勉努力,遵循导师要求踏踏实实地钻研,最终完成的博士论文均具备颇高的学术水平与价值。[6]
教材建设
梁慧星参与了中国首套现代化民商法教材——“九五”规划民商法系列教材的规划设计工作。该套教材问世后,对以往的民法教学模式以及理论研究模式产生了变革性影响,在很大程度上达成了与国际接轨的目标。[6]
指导学生
参考资料 7
- 梁慧星 — 中国法学网
- 梁慧星老师接受我院新媒体运营中心采访 — 云南大学法学院
- 中国民法学界泰斗梁慧星受聘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 人民网
- 参考 4
- 中国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教授应邀来校讲学 — 西南科技大学新闻网
- 参考 6
- 民法学泰斗梁彗星教授为东莞法律人解读《民法总则》草案 — 民主与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