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经历
1990年至1994年,在原江西大学法律系、南昌大学法律系读本科。
1994年毕业分配至今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曾任该院民二庭副庭长、研究室主任、知识产权庭庭长。
1997年至1999年,在厦门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进修班学习。
2002年至2005年,在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
2005年至2008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民商法方向博士后研究,合作导师为梁慧星研究员,博士后报告题目为《民事证明对象研究》。
2015年挂任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兼职教授。[1]
人物著作
所获荣誉
程春华获第二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第二届“广东十大中青年法学家”;获“全国首届青年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全省法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入选中央政法委、教育部互聘“双千计划”。[1]
社会任职
参考资料 1
- 程春华--中国法学网 — 中国法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