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

基督教三大流派之一

新教

新教(Protestantism)是基督教三大分支之一,是16世纪宗教改革后脱离罗马天主教会诞生的各教派的统称,又称为基督新教、更正教、抗罗宗等,在中国境内的基督教主要也指新教。[0]新教是英文Protestantism的意译,词源为德语、法语Protestanten(抗议者)拉丁文Protestantem,因其在创立初期对罗马公教持抗议态度。[0][4]新教的主要教派包括路德宗、加尔文宗、安立甘宗,并从中分化、发展出了千余个大小派别,如浸礼宗、卫斯理宗、公友会、基督复临派等。[0][1][4]在文艺复兴人文主义思想传播、欧洲俗世政权加强[5]、教会内部出现危机等背景下,[6]16世纪,德国、瑞士、法国、英国等欧洲国家展开宗教改革运动,在此期间诞生了路德宗、加尔文宗、安立甘宗等新教主要宗派,涌现了如马丁·路德、加尔文、茨温利等新教重要人物。[7][8][0][9][10][11][12][13][14][15]17世纪爆发了三十年战争,后转变欧洲各国对权力的争夺战争。[16]这一时期英国对清教徒进行了镇压,新教传播至北美地区。[17]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英国和美国成立了大量传教组织,促进了新教的传教活动,将新教的影响范围扩大至亚洲、非洲、拉丁美洲。[18][19][20]19世纪开展的复兴运动使新教再次涌现了诸多新教派;在基督教普世化思想影响下各教派之间的交流合作增多,展开了“普世教会运动”。[21][22][23]二战后,新教的信徒增减起伏较大。西方新教曾一度出现宗教复兴,随着世俗主义的发展,至20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新教的神学思想与教会呈现多元化、世俗化和两极化趋势。[24]

新教(Protestantism)是基督教三大分支之一,是16世纪宗教改革后脱离罗马天主教会诞生的各教派的统称,又称为基督新教、更正教、抗罗宗等,在中国境内的基督教主要也指新教。[1]新教是英文Protestantism的意译,词源为德语法语Protestanten(抗议者)拉丁文Protestantem,因其在创立初期对罗马公教持抗议态度。[1][5]新教的主要教派包括路德宗、加尔文宗、安立甘宗,并从中分化、发展出了千余个大小派别,如浸礼宗、卫斯理宗、公友会、基督复临派等。[1][2][5]

在文艺复兴人文主义思想传播、欧洲俗世政权加强[6]、教会内部出现危机等背景下,[7]16世纪,德国、瑞士、法国、英国等欧洲国家展开宗教改革运动,在此期间诞生了路德宗、加尔文宗、安立甘宗等新教主要宗派,涌现了如马丁·路德、加尔文、茨温利等新教重要人物。[8][9][1][10][11][12][13][14][15][16]17世纪爆发了三十年战争,后转变欧洲各国对权力的争夺战争。[17]这一时期英国对清教徒进行了镇压,新教传播至北美地区。[18]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英国和美国成立了大量传教组织,促进了新教的传教活动,将新教的影响范围扩大至亚洲、非洲、拉丁美洲[19][20][21]19世纪开展的复兴运动使新教再次涌现了诸多新教派;在基督教普世化思想影响下各教派之间的交流合作增多,展开了“普世教会运动”。[22][23][24]二战后,新教的信徒增减起伏较大。西方新教曾一度出现宗教复兴,随着世俗主义的发展,至20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新教的神学思想与教会呈现多元化、世俗化和两极化趋势。[25]

新教于17世纪开始传入中国[26]1840年鸦片战争后开始在中国境内广泛传播,教会规模逐年扩大。[27]新中国成立后,新教逐步由“洋教”转为中国基督徒自己的基督教,完成了自治、自传、自养的“三自”运动。并在全国各地成立了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基督教协会(直辖市)或教务委员会(各省和自治区)。[28]

新教的核心教义包括:因信称义,即认为圣经是上帝的启示,人们只要以圣经为依据对基督产生信仰,就可以成为义人;[29]主张《圣经》对教义和道德规范问题具有权威性,宗教生活应以《圣经》为根本;[30]新教信仰三位一体的上帝,认为上帝是自在、永在、全在的唯一真神,但具有三个位格,即圣父、圣子、圣灵,圣父在天,圣子为耶稣基督,圣灵为上帝与人之中介,三者同一本体,构成上帝之整体;“五个唯独”,即唯独圣经、唯独恩典、唯独信心、唯独基督和唯独神的荣耀。[31][32][33][1][2]圣经》为新教各宗派共同经典,包括39卷《旧约全书》和27卷《新约全书》[33][3];《奥格斯堡信纲》《三十九条信纲》《九十五条论纲》等是新教各宗派的代表经典[34][35][35]。由于新教主张简化宗教仪式,只有洗礼和圣餐两件圣事。[4]

新教的主要教派包括路德宗、加尔文宗、安立甘宗、浸礼宗、卫斯理宗、公友会、基督复临派等。[1][2]新教在教会制度上与天主教等东正教有所区别,新教不主张建立单一领导的教会制度,主张多样化为主教制、长老制、公理制等;有牧师、长老等神职人员[36];其重视信徒与上帝直接相通,不需要神父作为中介。[1][37][38]新教发展迅速、分布广泛,20世纪末已有超过5亿的信徒分布于欧洲、非洲、北美以及部分大洋洲和亚洲国家。[39][40][41]新教对于西方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慈善事业、宗教等诸多方面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42]

名称释义

“新教”指16世纪宗教改革后脱离罗马天主教会诞生的各教派的统称,又称抗罗宗、抗议宗、更正教、耶稣教、基督教。目前中国境内所传基督教基本属于新教。新教一词为英文Protestantism的意译,在中文里新教与旧教相对,其词源为德语法语的Protestanten(抗议者)[注1]以及拉丁文Protestantem。因其在创立初期对罗马公教持抗议态度,不承认罗马主教教皇地位,所以也成为抗罗宗、抗议宗。在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17世纪英国清教徒运动中,新教中的加尔文派自称为“经过改革的教会”,其传入中国后以此代指整个新教,意译为更正教。因其“信仰耶稣基督而获救”,也习称为耶稣教、基督教[1][5]

政治背景

15世纪末与16世纪初,帝国直辖市的市议会已取得相当程度的独立。每个城市俨如小型国家,市议会就如政府,其他居民就是公民。16世纪德意志地区发展出65个“帝国城市”,其中超过50个对宗教改革运动有积极的回应;瑞士苏黎世、伯尔尼、巴塞尔、日内瓦和圣盖尔等城市;法兰西的里昂、奥尔良、巴黎、普瓦提埃和卢昂等大城市,出于政治或社会原因,都对宗教改革运动予以了支持。[43]至16世纪初,欧洲大陆权力的重要转移基本上已经完成。教宗的权力日渐衰微,俗世的欧洲政府权力日渐增加。1478年,西班牙的异端裁判所成立,拥有高于圣职人员与修会(最后甚至高于主教)的权力,但控制这审讯制度的不是教宗,而是西班牙国王。《博洛尼亚协定》赋予法兰西国王权力委任法兰西教会的所有高级圣职人员,让他有效地直接控制教会及其财政横跨整个欧洲,教宗对教会加以改革的能力正日渐式微。教廷权威的积弱,但没有导致本地或国家教会权力的减少,这些教会仍然对国家民族构成重要影响。[6]

经济背景

15世纪中后期,德国受到黑死病引起的人口损失和随之产生的农业危机影响:人口锐减,地租和贵族的地位下降,城镇兴起伴随着市民地位上升,商品价格上升,物价发展形式对农业不利。这些影响持续到了16世纪,随着德意志城市的面积不断增长,粮食危机不断,黑死病肆虐,引发了一场农业危机。从1450至1520年间,小麦的价格急降,叫人恐慌,导致农村人口减少,农民迁往城市,期望找到食物和工作。但这些被拒于贸易商会与市议会的门外,不满的情绪便在这些新兴的城市无产阶级中日渐增加。因此,在许多城市中逐渐增加的社会不安,加强了对有广泛基础与更具代表性的政府的要求。而宗教与社会变迁的互相连接,从经济、社会方面促进了宗教改革的开展。[43][44]

文化背景

14至16世纪期间,欧洲市民阶级以复兴古典希腊罗马文化的形式,发起的一场文学、艺术和思想文化运动,即文艺复兴。其强调以人为中心,将人当作美好现实生活的创造者、享受者,故称为“人文主义”。人文主义者不强调来世,但也并不反对基督教,只是谴责经院哲学[45]15世纪下半叶文艺复兴运动在印刷术的帮助下,由外交官员、教廷使节、学者、商人等传至德国法国英国西班牙等地,在西欧各国的教会中也涌现了诸多人文主义者。16世纪初期德国人文主义蓬勃兴起,知识分子思想活跃,群众的宗教意识也在觉醒,表现为一种日益加深的恐惧感和对得救的关心。德国知识界由于争论加剧分裂,并将备受尊敬的人文主义者路西林卷入争论,新学术倡导者为声援路西林而团结起来,并出版了讽刺作品《无名者书简》,人文主义思想在德国广泛传播。1517年在德国一所新创办的大学内担任修士教授的马丁·路德,对当时教会职权的滥用提出了抗议,并受到广泛的响应。[46][47]

宗教背景

16世纪初,罗马教廷德国教会课以重税,任意于预教职等被普遍认为是具有压迫性的。教廷办理教会事务奢侈浪费,腐化成风。神职人员中的许多人无论职位高低,都因其行为卑劣而备受指责。神职人员免税,教会禁止放利,宗教节日众多,教会纵容行乞,使各商业城市蠢蠢欲动,难以驾御。许多地方的隐修院占有大量地产,招致想夺取这些地产的贵族和租种它们的农民的关注,亟需改革。由于农民在经济上处于不稳定状态,他们对各地神职人员征收什一税及各种捐税最为不满,引起了社会的骚动。[46]西欧的教会急需再次改革,出现“首脑与成员的改革”危机。教会司法制度迫切需要彻底革新,教制因官僚主义已经变得声名狼藉,腐败无能。圣职人员的道德生活经常很散漫,变成会众的丑闻来源。圣职人员(即使是最高层的)经常不在他们的牧区。在德意志地区,据说14个牧区中才有一个是有牧者留驻的;法兰西桑斯大主教安东尼只在他的座堂举行过一次宗教仪式,即他的丧礼。大多数高层的教制职位都是通过暖昧的途径获得的,一般是倚仗候选人的家庭关系、政治或经济地位,而不是他们的属灵素质。[7]

新异端运动

14世纪教廷发生分裂与腐化,市民阶级产生并发展,农民反封建情绪高涨,各国封建君主与教皇之间矛盾不断加深,最终促使西欧各国内发起了反对罗马教廷、要求改革教会的新异端运动。[48]

英国牛津大学神学教授约翰·威克里夫是提出改革教会的先驱,著有《论神的统治权》《论世俗的统治权》,主张教皇与教会不应拥有大量财产,且无权向国王征收赋税,并认为国王的权力来自上帝而非教皇。威克里夫多次抨击教皇,其过于激进的主张遭到了教廷、英国教会上层集团和富有修会的反对,并被判处魏异端,但其主张影响了14世纪70年代英格兰地区“劳拉派”进行的农民起义活动。1382年英王查理二世与捷克国王之妹联姻,威克里夫的主张传至当时被德意志封建主通过教会侵占了大量土地的捷克。其中约翰·胡思深受影响,是捷克抨击教会腐化、要求关闭修道院、魔兽教会财产、改革教会的代表人物。1415年胡斯因为异端罪被判处以火刑处死,这激起了捷克各阶层人民对罗马教会的反对,捷克境内爆发多次农民起义。捷克的农民战争虽被镇压、瓦解,但鼓舞了欧洲各地区人民的反封建斗争,15世至16世纪匈牙利、摩尔达维亚、德国等地区反封建、反罗马教会的起义接连不断,为宗教改革运动和新教产生奠定了基础。[48]

约翰·威克里夫
约翰·威克里夫

16世纪欧洲的宗教改革运动

14世纪起罗马教廷就逐渐沦为法国的附庸,欧洲各国逐渐脱离了教廷的控制,教会由于内部争权、教权分裂、神职人员腐化而威信扫地。欧洲资本主义经济在15世纪下半叶逐渐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资本主义经济贸易加速了封建制度的解体。新兴资产阶级崛起,并将矛头指向教会。15、16世纪印刷术革新,推动了《圣经》的普及,打破了教会对《圣经》的垄断,动摇了教皇的权威。[49]发展至16世纪,欧洲各国在宗教改革运动中脱离了天主教并产生了新宗派,即新教,包括路德宗、加尔文宗、安立甘宗三大主要宗派。[1]

宗教改革
宗教改革

路德宗成立

罗马教廷为维持庞大的开支,加重了对封建割据的德国的剥削和掠夺。德国多明我会修士爱克哈特等人主张的神秘主义思想[注2]人文主义在德国的传播与新兴资产阶级对教会的抨击,对教廷威信造成了严重打击,为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奠定了思想基础。[49]

1517年马丁·路德反对教廷严重的滥用职权。此时的教皇利奥十世已批准勃兰登堡的阿尔布雷希特的请求,同意让他任美因茨主教马格德堡大主教并掌管哈尔伯施塔特教区的主教行政权,教皇因此得到了相当大一笔款项的收入。而阿尔布雷希特得到承诺可在他管辖的教区内出售赎罪卷,当时负责募集这项捐款的专员为多米尼克会的修士约翰·台彻尔,对赎罪卷的功效进行了大肆鼓吹。而马丁·路德认为唯一的得救之道是个人与上帝间建立正当的关系,所以在他看来关于赎罪卷的说教是在毁灭宗教,他在讲道时谴责了这种对赎罪卷的滥用行径,并且于1517年10月31日在维滕贝格大学布告栏张贴了《九十五条论纲》,至此德国宗教改革爆发。这份论纲是为学术辩论而写的,并不否认教皇有赦罪权,只是对赦罪权之扩大到炼狱提出怀疑,并明确指出当时的说教中存在种种弊端。论纲在德国全境引起轰动,路德及其支持者与台彻尔所代表的罗马教廷展开争论。[50]

张贴了《九十五条论纲》
张贴了《九十五条论纲》

1518年6月,教皇利奥十世传路德到罗马受审,在弗里德里希选侯赞同路德提出的宗教信仰,并为路德提供了保护。在弗里德里希选侯的干涉下,教廷派出托马斯·维奥枢机主教为使节,命令路德收回意见以及对教皇有赦罪权的批评,路德拒绝了教廷的命令,并要求召开公会议解决此次纠纷。此后,大量人文主义者支持并团结在路德周围,将其当作民族斗争的领袖,路德也意识到其重任为拯救日耳曼民族摆脱教廷统治。路德的思想在这期间逐渐完善,发表了《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书》《教会的巴比伦之囚》《论基督徒的自由》三篇论著。马丁·路德宣称为唯有圣经、信徒皆为教士以及因信称义;还对《圣经》进行了删节翻译,声讨教士腐败,否定罗马教皇的权威;依靠世俗诸侯另组了教会等。此后,以路德为领袖的宗教派别路德派在德国迅速发展。[50][8][9][1]

马丁·路德领导的宗教改革突破了传统天主教会的界限,为近现代欧洲宗教确立了新模式。德国的宗教改革运动是最早呈规模发展的,其主要支持者为世俗君主及其臣民,其显著成果为重申了“因信称义”的教义,并确立了由国家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的原则,影响了德国的政治、社会、文化、军事等方面,带有明确的民族性,对德国和欧洲历史影响深远。在此期间以马丁·路德宗教思想为依据的各教会组成新教的主要宗派之一路德宗。[8][9][1]

加尔文宗成立

16世纪初的瑞士由13个州组成联邦,各州会各自为政,其中苏黎世日内瓦等城市商业活动频繁、手工业发达,上层市民对教皇干预瑞士事务持强烈反对的态度,要求取消教会特权。其宗教改革呈双线发展的特点。16世纪20至30年代以苏黎世为中心的瑞士德语区的宗教改革,主要作用于瑞士联邦内部。1522年茨温利在其《始末篇》中申述了其独信圣经的神学见解,并提出了应以圣经为标准对教皇的所作所为进行评价;1523年,苏黎世议会召开神学辩论会,茨温利发表了《六十七条目》以阐述其教会主张,并得到了市议会的支持,苏黎世地区宗教改革运动如火如荼;1524年苏黎世成立了政教合一的枢密院,茨温利为枢密院实际领袖;伯尼尔、巴塞尔、圣加仑等地转向茨温利派,后因茨温利派与路德派就“圣餐”的解释发生分歧以致决裂。但茨温利激进的观点和主张为加尔文的新教改革理论奠定了基础。[12][13][14]

瑞士宗教改革
瑞士宗教改革

1528年,属于德语区的伯尔尼地区改信茨温利新教,在其向日内瓦扩张的过程中,鼓励、策划了日内瓦改信新教,使得两个区域宗教改革相连接。16世纪30年代末至60年代初的以日内瓦为中心的法语区也进行了宗教改革,对欧洲宗教改革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和贡献。1533年,加尔文的密友哥普在其巴黎大学校长的就职演说中抨击了教会并要求改革,引起了法国的震动,而加尔文受其牵连流亡至瑞士巴塞尔,在此结识了诸多新教领袖人物,并逐渐形成了其神学思想在《基督教原理》中进行了集中阐述。加尔文马丁·路德“因信称义”的基础身上批判继承了保罗和奥古斯丁的理论,并结合了其在法国、瑞士等地的宗教活动实践,提出了“天命说”“拣选说”“呼召说”“预定论”等救赎理论,这套理论在政治观点、经济伦理思想方面适应了当时时代的需求,受到了民众和政府的支持,并以此为依据形成了新教宗派加尔文宗。1536年加尔文受法雷尔邀请,在日内瓦协助其进行宗教改革。加尔文重整了日内瓦的宗教道德,但其强制实行的宗教措施引起了部分市民的不满,罗马脚趁机占据上风。1538年议会解除了法雷尔和加尔文的职务,并要求其离境;1540年支持加尔文的一派重新掌握了日内瓦的政权;1545年议会宣布恢复加尔文和法雷尔的地位,并请加尔文回到日内瓦工作,此后加尔文在日内瓦工作了23年,帮助新兴资产阶级建立了主张加尔文派信仰的神权共和国。[13][14][10][11]

法国宗教改革

16世纪法国经济繁荣,法兰西斯一世即位后,新兴资产阶级通过购买成为新贵族。1516年法兰西斯一世迫使教皇利奥十世签订博洛尼亚条约,使国王成为法国教会的领袖,法国教会由此摆脱了教皇的控制。此时,法国人文主义者因不满法国教会的腐化而提出宗教改革要求,人文主义学者扎克·勒菲弗·戴塔普尔翻译了《保罗书信》《新约圣经》以及马丁·路德的著作,使得宗教改革思想在法国广为流传。法兰西斯一世对宗教改革的态度摇摆:1524年下令禁止路德派在法国活动;1526年反对德皇查理五世,因需要新教徒支持而允许新教徒的存在;1528年罗马教会许诺对他支持,新教再次受到打压;1532年为联合英、德势力,法兰西斯一世再次扶植法国宗教改革运动。起初,路德派在法国宗教改革中影响较大,后受到瑞士宗教改革运动影响,茨温利和加尔文的主张受到法国先进思想家的欢迎。1534年法国新旧两派教会斗争激化,新教徒在张贴额海报中斥责罗马教会的弥撒亵渎神灵,并对神职人员进行批判,法兰西斯一世因此感到威胁,而多次下令逮捕新教徒;1547年亨利二世即位后对新教徒进行了更为残暴的镇压。1555年后马新教徒在巴黎、莫城等地组织称为“胡格诺派”的新教会,并在1559年召开第一次大会通过了具有加尔文思想的信经和长老宗教会宪章。但1560年后胡格诺派成为大贵族对抗王权、夺取教会财产的工具。1562年“瓦西惨案”[注3]发生后,新、旧教双方展开了长达三十年的内战,最终在1594年以亨利四世进入巴黎成为公认的国王结束。1598年亨利四世颁布《南特赦令》,宣布旧教为法国国教,胡格诺派则获得信仰与崇拜自由,有权召开宗教会议,新教徒与旧教徒享有同等权力。[15]

《南特赦令》
《南特赦令》

安立甘宗成立

14世纪威克里夫就提出过改革教会的要求,其改革虽失败,但改革思想已在英国流传开来;15世纪人文主义传入英国;16世纪人文主义者开始抨击教会的腐化,强调《圣经》权威,要求改革教会。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传入英国后,英国主张改革的“异端分子”急剧增加,但也遭到了镇压。而随着新兴资产阶级的发展,英国民族意识强烈,英国人普遍反对教皇及外国干预英国事务,宗教改革家则进一步要求摆脱罗马教会的控制和剥削。在这样的情况下,英王自上而下地发动了英国宗教改革[16]

英王亨利八世
英王亨利八世

1509年英王亨利八世在即位初期因需要罗马教会的支持,而镇压主张宗教改革的异端活动。而1527年亨利八世向教皇提出离婚,但由于教皇一直不予以批准,故亨利八世利用宗教改革打击了罗马教廷在英国的势力,以摆脱罗马教皇的控制。1529年至1536年,亨利八世召开了八次会议进行宗教改革,强令教士会议宣布其为“英国教会最高元首”,委派克兰默为坎特伯雷大主教,取消了教皇法庭的最高司法权威。1534年英国国会通过“至尊法案”,标志了英国国教会安立甘宗的产生,但此阶段国教会仍保留罗马教会的教义、组织、礼仪等;正式承认了英王为“英国教会在世唯一最高元首”,国王有权召开宗教会议,教会向教廷缴纳贡金都要上缴给国王。1547年爱德华六世即位后,发布了一系列宗教立法以巩固新教地位,大量新教徒回到英国,路德宗、加尔文宗、再洗礼派等随之传入英国。1553年,亨利八世的女儿玛丽公主即位,她恢复了罗马教会的权威并宣布新教为异教。1558年,亨利八世的另一个女儿伊丽莎白即位后恢复了英国国教教会,国会通过新的“至尊法案”宣布伊丽莎白为英国教俗双方的“最高管理者”,并建立了主教制的英国国教会。在吸收了路德宗、加尔文宗等宗派的神学思想后,通过了《三十九条信纲》为英国国教会的官方教义,标志着安立甘宗的确立和英国宗教改革运动的完成。[16]

神学纷争与三十年战争

奥格斯堡和约
奥格斯堡和约

1555年签订了“奥格斯堡和约”后德国新、旧教势力大致相等,但七大选侯中三位信奉新教的选候信奉的新教宗派并不相同。由于“奥格斯堡和约”并没有承认加尔文宗在德国的合法地位,信奉加尔文宗的巴拉丁选候便遭到了信奉路德派和旧教诸侯的反对。与此同时路德派内部就“神人协作”“临在说”等神学内容发生了争论,信奉路德派的选候萨克逊为调解分歧,召集神学家起草了《协和信条》,就此确立了路德派的正统神学。同时加尔文派在德国逐渐扩大影响,根据“教随国定”原则,大部分诸侯改宗后期臣民也随之改宗,新教各派间的矛盾日益尖锐。1566年后因内部纷争,新教势力逐渐被削弱,罗马教会在反宗教改革运动中逐渐振兴,新、旧教诸侯之间的矛盾加剧,于是新教各派暂时联合以对抗罗马教会。1608年以加尔文派巴拉丁选候腓特烈四世为首组成了新教同盟,得到了法国、荷兰和英国的支持;1609年以巴戈利亚的马克西米连一世为首组成了旧教同盟,得到了教皇、德皇和西班牙的支持。1617年德皇马提亚指定了狂热信奉旧教的斐迪南为波西米亚国王遭到了波西米亚国会的拒绝,德皇便宣布新教徒为暴民。1618年波西米亚人起义,自此开始了三十年战争(1618年-1648年),并逐渐由德国新、旧教诸侯之争,扩大为西欧地区各国对权力争夺的混战,神学分歧不再是战争的重点。1643年起双方由于战争时间过长而精疲力尽,故开始进行谈判,最终于1648年达成协议,缔结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和约在宗教方面规定了加尔文派与路德派的权利相同,在帝国法庭中新、旧教拥有的法官人数相等。旷日持久的三十年战争影响了整个基督教的声誉,打击了罗马教廷的政治势力,推动了理性主义的诞生。[17]

清教运动

1603年英王詹姆斯一世即位后英国清教徒便请愿改革国教会,以停止对清教徒的迫害,但詹姆斯一世拒绝了倡议并撤销了部分清教徒的教职。1618年詹姆斯一世发布《文体活动规定》以抑制清教徒发展,此后清教徒中由激进派独立组成的公理宗分化出浸礼宗;浸礼宗又因信徒对加尔文“绝对预定论”和阿明尼乌派的态度不同,分化出“普通浸礼会”和“特殊浸礼会”。1625年查理一世即位后加强了对清教徒的镇压,反对加尔文派的威廉·劳德受到重用,他主张英国国教教会是大公教会中最纯洁的一支,并创立了安立甘—大公派。劳德和查理一世进行了一系列措施对清教徒进行镇压,大量清教徒逃亡国外,其中很多人逃往北美地区。[18]

清教运动
清教运动

传至北美

在宗教迫害、经济困难、政治窘境等多方面因素作用下,大量欧洲新教徒迁移至北美殖民地定居,是现代美国的移民始祖。定居于新英格兰地区的来自英国的清教徒是北美新教的代表,此外移民还为北美地区带来了国教、天主教、贵格派、循道宗、路德派、犹太教徒等不同派别的宗教信仰,北美宗教呈多元化态势发展。欧洲的新教徒移民至北美后,其教派根据不同的宗教教义和组织原则区分为圣公会派、唯一神教派、长老派、荷兰改革派等,还涌现出了摩门教等新兴派别,都属于基督新教。自殖民时代起,基督新教长期占据美国宗教的主导地位。据统计在《独立宣言》发表时,信仰上帝美国人中有80%为新教徒,包括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精英人士,他们在美国社会中居于统治地位,推动了新教在美国乃至北美地区传播与发展。[51]起初天主教在美国的壮大,激起了一些新教徒的强烈反抗,在美国建立之初就已经有新教徒反对放任天主教徒移民,理由为罗马天主教徒的权力等级观有悖于民主,因此,越来越多的天主教徒将会对国家构成威胁。新教教派路德宗也通过移民而在北美地区发展壮大,起初大多数路德宗移民是德国人,后来许多斯堪的纳维亚人也移民到美国。每一群移民都带来了其所信仰宗派的传统,此时美国路德宗的主要目标是将各个路德宗教会能最终合一。其他通过移民而发展壮大的宗教团体还有门诺派、摩拉维亚弟兄会、希腊东正教、俄罗斯东正教和犹太教,促进了美国宗教团体的多样性。[52]

传教组织的推动

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在欧洲国家和美国新教福音奋兴的推动下成立了新教传教组织,英国是其大规模传教运动的发源地,“浸礼宗广传福音会”是第一个海外传教组织。1795年成立的伦敦传教差会影响巨大,后又成立了国教会传教差会、苏格兰传教差会、格拉斯哥差会等,其活动遍布当时隶属于英国的殖民地区。美国成立了美部会、美国浸礼宗传教差会、学生支援传教团等组织进行传教活动。欧洲大陆较大的传教组织有巴塞尔福音传教差会、丹麦传教差会、巴黎福音传教差会等。这些新教传教组织通过多元化的方式进行管理,各国家、宗派的传教士受其所属差会派遣,使得传教士有很大的灵活性缓和自主权,促进了新教传教活动的快速发展。同时新教在大城市内兴办学校、医院、出版书局社会设施,不仅传播了西方文化,也扩大了基督教新教的影响。[19]

在亚非拉国家传教

新教在17世纪初随着英国殖民主义扩张传入印度,传教士在为殖民主义者服务的同时在当地进行传教,传教士亨利·马丁将《新约》翻译为印地语阿拉伯语波斯语,深刻影响了后来的传教活动。英国在印度设立总督后,新教在印度的传教活动愈发稳定,除发展信徒外,还进行了医疗传教、教育传教和兴办慈善事业等方式,将传教效果最大化。这一时期基督教在西方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下还传入了中国、菲律宾日本亚洲国家,来自美国欧洲的新教传教士在当地建立修会、差会,封立神职。新教在非洲地区的传教活动主要集中于英属殖民地地区,在西方殖民统治者的支持与保护下,新教在非洲地区传播、发展迅速。19世纪下半叶新教传教士进入拉丁美洲地区进行传教,新教在智利巴拿马阿根廷和巴西传播与发展,其传教士多来自美国。[20][21]

复兴运动

19世纪新教在欧洲大陆国家的发展并不平衡:在法国新教长期处于次要地位;荷兰、丹麦瑞典等国家的新教受到世俗政权的影响和控制较少,出现了形式多样的复兴运动;德国新教神学思想在教会组织、礼仪和实践等方面发展逐渐完善,并影响到了其他欧美国家。[53]英国在19世纪的福音运动是神职人员复兴国教会的方式,他们四处布道、宣讲和引导,号召人们回到教会中来。[54]有序神学观点、传教方式是和政治观点等分歧而导致了教会组织分化,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卫斯理宗和浸礼宗的分裂,但也有诸多新教派在这一时期涌现。[24]

而这一时期美国新教教会进入发展、动荡、分裂、改组时期。18世纪末,教会在美国全国范围内迅速发展,起到了将宗教神学和宗教时间集中在信徒的灵性重生,以及将新皈依者组织在教会之中的作用,又被称为教会的“第二次大觉醒运动”。[54]第二次大觉醒运动在美国的新英格兰开始。起初,第二次大觉醒运动的特点并不是情感大爆发,而是突然热衷于基督教的灵修和生活。参加基督教崇拜的人明显增多,许多人说自己有了归信基督教的经验。在第二次大觉醒运动中,建立了一些旨在推广福音的协会,如美国圣经公会、美国海外宣教委员会等。但第二次大觉醒运动并没有只局限在新英格兰和知识精英中,它在受过较少教育的人和穷人中取得了巨大的进展。其中的许多人正在向西部迁移,为美国西部带去了第二次大觉醒运动所燃起的充满活力的信仰。但由于西部的形势与新英格兰地区不同,因此第二次大觉醒运动现在变得感性有余而理性不足,并最终发展成一场反理性运动。[55]

1801年的凯恩里奇复兴在肯塔基的凯恩里奇爆发,这标志着第二次大觉醒运动向反理性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凯恩里奇复兴最初是由长老会的一位地方牧师发起的,他宣布举行一次大会或“露营聚会”,目的是倡导更敬虔的信仰。在一个很少有机会聚会与举行庆祝活动的地区,这位牧师的号召得到了积极的响应。数千人在约定的日子聚在一起。许多人因信仰而来到凯恩里奇,有些人将这次聚会视为赌博和狂欢的良机。除了最初发出邀请的那位牧师之外,还来了几位浸信会和循道宗的传道人。当这几位牧师讲道时,有人在赌博,有人在狂饮。这次聚会持续了一周,从此以后,许多人相信,这样的聚会是传福音的最好方法。后来,每当有人提到“福音布道”和“复兴”时,人们便会想到凯恩里奇。[55]

虽然凯恩里奇的聚会是由一位长老会牧师组织的,但是长老会并不赞同聚会中无法抑制的情感回应,并针对参加类似于凯恩里奇的聚会的牧师采取了行动。但是,循道宗和浸信会继承了举行“露营聚会”的思想,露营聚会最终发展成定期的“奋兴会”。这样的奋兴会成为边疆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部分,因此,循道宗和浸信会都发展迅猛。其中另一个原因是,它们愿意尽可能简单地传讲福音,也愿意起用受过很少教育或根本就没有受过教育的传道人。其他宗派缺少传道人,因为它们在边疆没有教育传道人的机构,但是,循道宗和浸信会愿意起用所有自认为被主呼召的人。循道宗的先锋是平信徒传道人,其中许多传道人服侍始终处于“联络团”和它的主教监管之下的整个联会。浸信会还起用了农民或商人,他们也是地方教会的牧师。当有新的地区可以殖民时,在殖民者中通常会有愿意宣教的敬虔的浸信会信徒。因此,循道宗和浸信会在新地区迅速发展起来,到了19世纪中叶,循道宗和浸信会成为美国最大的新教宗派。[55]

第二次大觉醒运动有助于打破民族与信仰的紧密联系。在没信会和循道宗的新信徒中,有德国的前路德宗信徒、苏格兰的前长老会信徒和爱尔兰的前天主教徒。虽然宗派信仰仍与民族出身保持一致,但是在第二次大觉醒运动之后,美国尤其是美国的西部边疆地区宗派信仰与民族出身的一致性不再被认为理所当然。[55]

普世教会运动

基督教在经历了教会分裂、宗教改革后的数百年间产生了诸多教派,但各教派间存在的教义分歧、交流壁垒等使基督教陷入传播困境。至1914年,全世界几乎每一个国家都有了教会,这些教会开始培养自己的领袖,它们对在自身独特处境中的基督教有着自己的理解。19世纪起在基督教普世化思想影响下,新教各教派之间交流合作增多,展开了“普世教会运动”,也称为“普世合一运动”。[22][23][56]

在有各个宗派基督徒共同生活的美国,各项事业都要求美国的基督徒必须进行跨宗派合作,如废除奴隶制、禁酒、基要主义和自由主义等等。因此,普世教会思想在美国有着良好的基础。在美国,对宗派的忠诚甚至不会给正在从事的工作造成任何障碍,分歧很少会受到质疑。[56]

而且,基督徒必须在海外宣教中彼此合作。某个宗派的宣教士所翻译的圣经会被其他宗派的宣教士使用,这样的合作很快就显明,它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十分有效。此外,还有广大地区正等着聆听福音,因此,就哪个宗派或宣教机构负责向哪个地区宣救而言,宣教士必须达成一致。但最为重要的是,宣教士如何向那些从未听过福音的人传同一个音,而不是传多个福音并各自声称他们所传的福音才是真音。在欧洲和美国看似完全正常的分歧,在印度南部日本则没多大意义。因此,对传福音满怀热情的基督徒很快就相信,不同宗派的基督徒必须合作。[56]

普世教会运动的先驱威廉·克里,建议1810年在南非开普敦召开一次国际宣教会议。他希望这样一次会议可以将世界各地的宣教士和宣教机构聚集在一起,目的是分享信息和协调工作。当时,许多基督徒只关心他们自身的传统,因此无人理睬克里的建议。而在一百年之后,克里的建议才被采纳。与此同时,许多规模较小的宣教会议在差派宣教士的国家和宣教地召开。1910年,第一次世界宣教大会在苏格兰的爱丁堡召开。它与以前的会议不同,宣教机构的正式代表参加了此次大会,代表的人数是根据每一个宣教机构为整个宣教事业所奉献的经费而定。此次大会的宗旨在于专门讨论向非基督徒宣教,因此完全没有论及新教徒向拉丁美洲的天主教徒或近东的东正教徒宣教的问题。它还决定不讨论“信仰与教制”的问题,因为与会的代表担心,讨论这个问题只能导致各个宗派更加疏远。在筹备会议过程中,全世界有数百人进行了初步研究,他们通过信件以及地区或地方会议来跟踪事态的整体进展。当会议最终召开时,大多数代表是英国人或北美人,还有来自欧洲其他国家的许多代表,只有十七位与会者来自较年轻的教会,其中三位是执委会的特别嘉宾。[56]

普世教会运动通过召开国际性基督教会议,促成各地区基督教领袖间的沟通,并通过设立联络机构和制定合作计划,共同促进福音使命和基督教理想,以打破教会间的藩篱实现全体基督徒的合作。[22][23]

近现代

进入20世纪,一定程度上由于自由主义的失败及其乐观的希望破灭,在一些传统上新教强大的地区(德国斯堪的纳维亚和英国),怀疑主义与世俗主义也明显强大起来。到了20世纪中期,北欧显然不再是新教的堡垒,世界其他地区已经夺走了北欧在新教中曾拥有的领导权。[57]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许多基督教领袖意识到欧洲的局势越来越紧张;他们采取了一些措施,试图利用教会的国际联系来阻止战争。当这一尝试失败时,一些教会领袖试图令教会会成为和解的工具。其中一位领袖是纳特汉·德布卢姆,自1914年以来他一直担任乌普萨拉的路德宗大主教,他利用自己与战争双方的关系来呼吁他们要表现出基督教信仰的普世性和超民族性。[57]

然而,新教非常缺乏可以帮助其自身理解与回应时局的神学。自由主义对人的本性与能力持有乐观的态度,它对时局根本就没有发言权。瑟德布卢姆和斯堪的纳维亚的一些人重新研究了路德和他的神学,他们开始以此来解决自由主义的匮乏。在19世纪,德国的自由派学者将路德描述成自由主义的先驱和德国精神的体现。现在,斯堪的纳维亚和德国的其他学者重新研究了路德的神学,他们发现,当时代对路德的解释在许多方面不同于19世纪的解释。这一时期诞生了两部里程碑式重要的著作:古斯塔夫·奥伦的《胜利的基督》和安德斯·尼格伦的《圣爱与欲爱》。这两部著作的共同特点是,它们意识到罪的权势和人不配得到上帝的恩典。[57]

二战后,新教的神学思想、教派与教会、信徒结构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信徒结构方面,增减起伏较大:20世纪前70年,新教徒呈上升趋势,1900年共有教徒154,457,050人,占世界总人口的9.9%;1970年增至387150687人,占世界总人口的11.6%。但6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的世俗化、城市化的发展,特别是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更新与提高,使新教信徒连年下降,1975年降至占世界总人口的10.1%,1980年下降到9.7%,至1989年略有回升,共有信徒558138400人,占世界总人口的11.2%。此后由于世俗化,西方新教信仰信仰人数逐年下降。且信徒的种族结构也发生了变化,非白种人已超过了白种人,其重心已移至亚、非、拉美地区。[58]

近现代西方新教曾一度出现宗教复兴,但随着世俗主义的发展,至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过去占有主流地位之新正统神学已不再适应当代基督徒的需要。其神学思想与教会呈现多元化、世俗化和两极化趋势。近现代西方神学思想大体上可划分为四种:自由主义神学、福音主义神学、基要主义神学和新正统神学,其中自由主义神学最为活跃。[25]

传入

17世纪上半叶,荷兰殖民者在侵占台湾时期,于1627-1664年间,曾派遣37名新教传教士在此布道,但随着郑成功收复台湾,荷兰人在台湾的传教活动也随之终结。受17-18世纪“福音奋兴运动”影响,19世纪新教通过一些志愿团体扩大了传教活动,将新教传入印度、中国、日本。新教在中国内地的传播始于1807年(清嘉庆十二年),英国伦敦会的马礼逊于同年9月4日经由美国抵达澳门,9月7日至广州,从而正式揭开了新教在中国传播的帷幕。此后,1830年德国的礼贤会与美国的美部会、1834年美国的公理会、1835年美国的圣公会、1836年美国的浸礼会、1837年美国的长老会等差会组织相继派遣新教传士来华布道。鸦片战争前来华的新教传教士约有50余人,但因清廷禁教,在中国本土传教的仅有20人。这批早期来华传教士的宣教活动,主要在澳门、广州、南洋华侨社区及东南沿海的部分地区开展,设立医院,开办学校,翻译、编zuǎn、印刷传教书籍,为鸦片战争后新数在华的大规模传播准备了条件。[26]

传播

1840年鸦片战争后,新教在中国开始广泛传播。中国教会内的爱国人士反对不平等条约和外国势力之羁绊,力图改变洋教之形象,建立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基督新教。在19世纪出现了“自立运动”又称“教会自立自传运动”,是教会内部出自爱国热情,要求脱离外国差会的束缚与控制,实现独立,自办教会,已含有今天所贯彻的自治、自传、自养的内容。1873年,基督徒陈梦南在广东肇庆首建独立的“中华福音会”;1906年俞国祯在上海建立了“中国耶稣教自立会”发表成立宣言,主张建立一个自治、自传,自养的教会;受“中国耶稣教自立会”影响,浙江平阳和镇海、上海罗店、福建莆田、广东南、湖北天门、湖南常德,均先后建立了自立教会;此后各地历年有所增加,1921年增至150处,1924年增至330处,1927年达600处,并扩展至北京、香港宁波徐州长沙太原等地。但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由于经费困难及多方面的影响,各地的自立教会多数自生自灭,所存甚少。本色教会运动是19世纪20年代教会中另一部分爱国人士发起的,旨在使基督教纳入民族化的运动,其特征是反对全盘西化,主张在教义、组织、礼仪方面与中国的传统文化相结合,发扬东方固有的文明,但仍与西方差会保持一定的合作。1922年,他们在上海召开中国基督教全国大会,选举产生了以诚静怡为会长的全国性组织“中华全国基督教协进会”,提出建立本色教会的口,并得到多数宗派中爱国人士的响应。[27]

新中国成立后的发展

新教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40余年逐步由“洋教”转为中国基督徒自己的基督教。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举行了第一次会议,与会的政协代表中有5位基督教民主人士。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其中第5条明确规定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使大部份信徒消除了顾虑,了解了政策。[28]

1950年4月基督教界爱国人士在北京经过反思与讨论,认为即中国基督教必须清除过去西方之影响与烙印,完成自身的改造,使之与发展变化了的中国社会相协调,与独立自主的新中国的国际地位相适应,才能在广大群众的心目中改变旧的形象,得到理解和认同。此后,由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出版组主任吴耀宗、中华基督教女青年会全国协会总干事邓裕志、北京燕京大学教授兼宗教学院院长赵紫宸相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事工组主任刘良模等40位基督教界的预袖和著名人士发起,1500位教会领导人士响应,于1950年9月23日发表了题为《中国基督教界宣言·中国基督教在新中国建设中努力的途径》的革新宣言,号召全国基督徒割断与西方差会的关系,在最短的时期内完成自治、自传、自养的运动;提出中国基督教会及团体总的任务是“彻底拥护共同纲领,在政府领导下,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建设一个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同面奋斗”;确定的基本方针是“培养一般信徒爱国民主精神,和自尊自信的心理。爱国的基督徒积极响应和支持宣言的发表,并发起了签名运动,至1951年4月拥护“三自”的签名人数已达18万人。[28]

1951年4月基督教界在北京成立了“中国基督教抗美援朝三自革新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吴宗被选为主席,在该会的领导下,继续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至1954年7月,名拥护“三自”革新的基督徒总数已达413000人,为中国基督徒总数的2/3。此后召开了中国基督教第一届全国会议,出席代表244人,代表了32个宗派和13个独立教会,正式成立了以吴耀察先生为首的“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28]

至50年代末期,由于国内“左”的路线抬头,教会的正常活动开始受到影响与干扰。在“文化革命”期间,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遭到严重破坏,教会活动全部中断,教堂被占用,圣经被烧毁,教牧人员被迫劳动,基督教发展缓慢。[28]

1976年以后,特别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重新得以贯彻和落实,并在宪法中增加了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之内容。为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落实,又在刑法第147条中规定“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正当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8]

在此新的形势下,中国基督教为总结工作,巩固和发展教会事业,于1980年10月6日至13日在南京举行了中国基督教第三届全国会议。与会者一致认为:30余年来“三自爱国运动所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由于三自爱国运动,中国基督徒的爱国觉悟和民族自尊心有了很大的提高。中国教会依附于外国的殖民地面貌已经改变,成为与新中国相称的自治、自养、自传的中国教会,从而也改变了广大中国人民对基督教的观感,使福音的光辉得以在新中国彰显”。会议制定了一系列继续完成的任务,并决定建立全国性的教务组织“中国基督教协会”,与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的关系为分工协作的关系。会议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了任务,在全国两会的领导下,教务工作健康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绩。据教会资料统计,至1988年,中国基督教(新教)信徒已从1949年的70万人增加到400万人,教堂4044座,有的还在恢复中,聚会点1600余个。绝大多数省市已复或建立了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基督教协会(直辖市)或教务委员会(各省和自治区)。[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统计,至2010年中国境内基督徒约1000万人,教牧传道人员1.8万余人,教堂1.2万余座,简易活动场所(聚会点)2.5万余处。[59]

2023年12月20日,中国基督教第十一次代表会议在北京开幕。徐晓鸿牧师代表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第十届和中国基督教协会第八届常务委员会作题为“持续推进基督教中国化 办好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中国教会”的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中国教会要完成在新时代办好教会、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使命,必须进一步加强学习和思想政治引领,深入推进基督教中国化,依法依规落实全面从严治教,加大人才培养和使用力度,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报告呼吁全体信徒为建造一个荣耀的教会摆上自己,并提出今后五年的主要工作方向。[60]

2023年12月22日,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第十一届、中国基督教协会第九届常务委员会第一次(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基督教协会会长吴巍牧师主持会议,基督教全国两会新一届全体常委参加会议,新一届监事会监事长高峰牧师与全体监事出席会议。[61]

2023年12月23日,闭幕会议由新当选的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第十一届主席徐晓鸿牧师主持。会议宣读了中国基督教第十一次代表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第十届、中国基督教协会第八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章程》修改的决议、关于《中国基督教协会章程》修改的决议、关于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深入推进基督教中国化的决议、关于中国基督教推进全面从严治教的倡议书;宣布了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第十一届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中国基督教协会第九届常务委员会委员、会长、副会长、总干事,以及新一届监事会监事长、副监事长名单。[62]

核心教义

新教教义有三大原则:因信称义;信徒均可以自为祭司;《圣经》具有最高权威。[1][38]

因信称义

新教主张“因信称义”或“唯信称义”,是其神学思想的核心。认为圣经是上帝的启示,人们只要以圣经为依据对基督产生信仰,就可以成为义人,即高尚之人、被上帝所承认的人、灵魂可以得到救赎的人。新教认为灵魂不因任何行为而称义,只由于信仰,只要虔诚信仰基督,便可带来救赎;而与之相对的“圣礼得救”“善功赎罪”等教义,只是教皇和教士骗取钱财的借口。马丁·路德强调由于基督在十字架上完成了救赎,人和神之间的隔阂就已经消除了,信徒能够凭借信仰的力量直接与上帝沟通,而不再需要以教皇等教阶制度下的神职人员作中介,且认为教皇、神父、传教士和信徒都是一样的,体现了以马丁·路德为代表的新教信奉者对天主教“教士特权论”的批判,具有一定的革命色彩,反映了市民阶级的平等要求。[63][38][29]

圣经权威

新教主张《圣经》具有权威性。在16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中,各国宗教改革家提出的各种改革主张和活动都以《圣经》为根本,以《圣经》的权威取代教皇的权威,否定了罗马教皇的权力。瑞士宗教改革家茨温利认为,诸多被教会说成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事情在《圣经》中其实是不存在的,故认为基督徒应当遵循《圣经》;法国宗教改革家加尔文在其著作《基督教原理》中,系统的阐述了其“圣经权威”的新教思想,认为《圣经》即上帝律法,应该根据《圣经》改革教会、规范宗教生活。[30][63][38]

新教认为《圣经》对于教义和道德规范问题拥有权威。“圣灵感动”的思想经常被用来解释圣经对基督徒的特定权威。圣经在基督教神学中的特殊地位依赖于具神圣来源,这种思想起源于《圣经》的新约篇章,在新约本身和对新约内容的思考中都有存在。如提摩太后书认为圣经是“上帝所默示的”,在任何关于圣经被默示的方式及其意义的讨论中,这句话都是非常重要的。在早期的基督教思想中,这种思想是普遍性的,并且没有争议。犹太哲学家亚历山大的菲洛认为,圣经完全是上帝赋子的灵感,圣经书卷的作者是上帝所使用的被动的工具,上帝使用他们来传达他的旨意。[64]

而宗教改革时期,就《圣经》权威的问题产生了争论。加尔文面对两类人,致力于捍卫圣经的权威:一方面是那些天主教色彩很浓的派别(他们认为圣经的权威依赖于教会对其权威性的认可);另一方面是激进的福音派作家(比如再洗礼派,他们认为每个人都有权因为个人所得到的一些直接的上帝启示而完全置圣经于不顾)。加尔文宣布,圣灵通过圣经作工(并非像激进派所认为的是绕过圣经在作工),而且圣灵通过默示圣经直接赋予了圣经权威,因此并不需要对圣经权威附加任何外在的支持(比如教会的支持)。这显示出宗教改革者没有把默示这件事与绝对的历史可靠性或事实无误性联系在一起。而在美国新教中形成的“圣经无误”或“圣经无错”的思想,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叶。[64]

三位一体的上帝论

三位一体教义是最具特色的基督教教义之一,新教信仰三位一体的上帝认为上帝是自在、永在、全在的唯一真神,但具有三个位格,即圣父、圣子、圣灵。圣父在天,圣子为耶稣基督,圣灵为上帝与人之中介,三者同一本体,构成上帝之整体。[33]三者虽位格有别,而本质绝无分别,同受钦崇,同享尊荣,同为永恒。三位一体把《圣经》中所记述的对上帝本性的见证的三个中心要素放在一起,即:神创造世界、神藉着耶稣基督救助人类、神藉着圣灵与基督徒和教会同在三位一体的教义断定这三个要素系于同一位神。它不是说有一位神创造世界,另一位施行救赎,又有第三位与基督徒和教会同在,而是说同一位神在一贯的历史过程中做这三件最重要的事情。[65]

早期教会在有关圣父、圣子、圣灵关系问题上存在争论,有的神学家抹煞基督与圣父位格有别,有的神学家否定基督神性。公元325年尼西亚公会议将否认圣子具有与父同等神性的阿里乌派定为异端,381年君士坦丁堡公会议在确认尼西亚会议决议的同时将“圣灵受造派”定为异端,并制定《尼西亚·君士坦丁堡信经》,三位一体信条始得确立,但在对条文的细节阐释上仍有差异。“三位一体”这个概念最初由堪称拉丁第一教父的德尔图良提出。奥古斯丁认为圣父、圣子、圣灵处于相依为命的关系中,圣父是圣子(道)得以被生的源泉,圣子表现为“道”,“圣灵”为“圣父”和“圣子”二者所共生和共有,圣灵作为交流中的本质联系着圣父与圣子。这关系好比是爱者、被爱者与联系着两者的爱本身。这种解释后来为教会所接受并广受推崇。[65]

在马太福音和哥林多后书中都有对上帝三位一体的解释:“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最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间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马太福音18:18-20)“愿主耶鲜基督的恩患,上帝的感爱,还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哥林多后书13:14)三位一体教义的圣经基础在于新约所见证的上帝遍在的活为模式。父神是通过圣灵在基督里将他自己向世人岩小出来的。在新约作品中,圣父、圣子,圣灵具有最紧密的关系。新约段落将三者联系在一起,看作是一个更大的整体。作为一个整体的上帝拯救的临在和大能,只有同时包含这三者,才能表达出来,旧约中也可识别出上帝的三个主要化身,即智慧、上帝的话和上帝的灵,它们天然地导向三位一体的基督教教义,表达了上帝活动的动态模式。[66]

三位一体
三位一体

五个唯独

五个唯独”是宗教改革精神的总结,是在改教家与罗马教会的争辩中产生出来的,包括唯独圣经、唯独恩典、唯独信心、唯独基督和唯独神的荣耀。五个唯独所指向的神学观念,也并非改教家们的独创,而是对中世纪教会某些神学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其代表的不是中世纪末期基督教会内一个分离教派的发明,而是蒙呼召的圣徒回归大公教会正统信仰的努力。[31][32]

唯独圣经

唯独圣经的教义是宗教改革的“形式原则”。这其中“唯独”的意思不是“只要一本圣经就好,其他什么都不要”,而是在说,单单圣经具有规范基督徒信仰的最高权威。该教义并非要抛弃大公教会传统,不是要忽视初代教父的言论,而是针对中世纪后期日渐流行的“双重源头说”。这种双重源头说认为,圣经和传统是两个各自独立的信仰权威。改教家的“唯独圣经”立场则认为,传统虽然有其权威,但它是依附于圣经的权威,是必须被圣经证实才能确立的权威。基于这个信念,在1521年的沃尔姆国会上,路德回答皇帝和诸位主教大人时说道:“除非用圣经和明白的理由证明我有罪——我不接受教皇和议会的权威,因为他们彼此矛盾——我的良心是被上帝的道束缚的,我不能而且不愿撤销任何东西,因为违背良心是不对的,也是不安全的。愿上帝助我,阿们!”《比利时信条》中也记载:“我们相信圣经完全包含上帝的旨意,凡人应该相信的救恩,其中都充分教导了......我们也不能认为任何人的著作,无论这些人多么圣洁,都与那些神圣的圣经具有同等价值,我们也不应该认为习俗、众多、古代、时代和人物的继承、议会、法令或法规,与上帝的真理具有同等价值......因此,我们全心全意地拒绝任何不同意这个无误规则的东西。”[31][32]

《比利时信条》第七条记载:“我们相信,圣经完全包含上帝的旨意,并且凡为得救所当相信的,都在其中充足地教导了。上帝所要的敬拜,既然全部详细记载在其中,那么,任何人,就令是使徒,若不照圣经所教的教导人,那就是非法的:诚如使徒保罗所说,就令天上来的使者亦然。因为加添或删去圣经,既都在禁止之列,这便显明其中的真道在各方面都是最全备的了。”[31]

唯独恩典

唯独靠恩典得救是改教的核心口号,与此有机相连,密不可分的是全然败坏、无条件拣选、有限救赎和圣徒永蒙保守的教义。罗马教会教导,弥撒是基督的真实献祭,借此上帝将义注入到人,因此既是上帝的恩典,也是人自己的功德。这就成了半伯拉纠主义。[31][32]

改革家则认可圣经中因信得恩得救的教义。认为“我们在神面前的公义地位,是因着我们的主基督耶稣的工作,因着恩典归于我们。”与罗马所教导的自我功德的教义相反,在整个新教运动中,所有改革者都宣扬了唯独恩典和随之而来的恩典教义——彻底的堕落、无条件的拣选、特别的救赎和圣徒的坚忍不拔。[32][31]

1689年的《浸信会信条》记载:“基督通过他的顺服和死亡,完全偿还了所有称义人的债务;他用十字架的血献出自己,代替他们承受了应得的惩罚,为他们向上帝的公义做出了适当、真实和完全的满足;他们的称义只是出于白白的恩典,使神的公义和丰盛的恩典都可以在罪人的称义中得到荣耀。”[31][32]

唯独信心

唯独信心教义是宗教改革的“内容原则”。基督的义唯独透过信心归算给信徒,并不是要否定美德或者说善工,而是说明信心也是上帝的恩典。信心是其他一切美德的基础,“称义单单靠信心,但信心从不单独出现”。唯独信心的争论还是跟罗马教会的“注入说”和改教家们的“归算说”之争相关。具体到圣礼的问题,罗马教会也相信圣礼是恩典,但强调圣礼不仅仅是不可见恩典的可见记号,同时也是恩典实际临到的原因,正如一件为着某个使用目的而造的工具本身已经具有效用一样,因着上帝的安排,“圣事本身产生效果”也称“因功生效”。与此相对的,改教家们则强调上帝所赐下的信心的关键作用,是信心而不是圣礼本身产生功效。[31][32]

《威斯敏斯特信条》第11章第2节记载:“这样领受着基督和他的义,并在其中安息的信仰,是称义的惟一工具;然而它在被称为义的人里面并不是单独存在的,而是常有其他施拯救的恩典相伴的,并且不是死信,而是以爱运行的信。”[31]

唯独基督

 宗教改革呼唤教会回归“基督是神人之间唯一中保”的信仰立场,强调人的得救唯独借着基督的工作全然成就,而罗马教会则宣扬炼狱和圣人中保代祷的教义,认为“有一个炼狱,那里被拘留的灵魂得到了信徒代祷的帮助”,并且“圣徒应该受到尊敬和召唤”“他们的遗物要受到尊敬”;在中世纪后期的教会中,崇拜圣人和收集各种圣遗物流行。改革家则认为,救恩是单靠基督的工作。[31]

加尔文在《基督教研究所》中写道:“基督介入,将刑罚转嫁到自己身上,承担了罪人的审判。他用自己的血赎回了使他们与上帝为敌的罪孽,从而满足了他......我们只仰望基督,寻求上帝的恩惠和父爱!”[32]

《海德堡要理问答》第30问记载:“这样,那些向圣徒,向自己,或向其他地方寻求拯救和幸福的人,真是相信独一救主耶稣吗?答:不;虽然他们夸耀他们是属他的,却在行为上否认独一的救主耶稣。因为除非耶稣不是一位完全的救主,否则,凡用真信心接受这位救主的,就必定在他里面,拥有一切凡为他们得救所必须的东西。”[31]

唯独神的荣耀

 改教家们批评罗马教会的圣俗等级制度,强调每一个信徒的整个生命、他的一切思想和言行都在上帝的主权之下,也完全是为着上帝的荣耀。路德的十字架神学强调“神的荣耀唯独透过十字架反映出来”,认为罗马教会已经落入荣耀神学之中。[31]

《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第一问记载:“人生的首要目的就是荣耀上帝,并以他为乐,直到永远。”[31]

路德宗

路德宗以马丁·路德的宗教思想为依据。强调“因信称义”的教义,主张建立不受罗马教廷统辖的教会。认为信仰和教义应一致,教会和组织可随时间、地点、环境而不同,强调《圣经》的权威高于教会的权威。[2][4][1]

加尔文宗

预定论是新教加尔文宗思想的核心,其实质为呼召论而非宿命论。预定论认为基督受死以行救赎并非为了全体世人,而是为了上帝特选的将被救赎者;世界上的一切都是上帝的旨意决定的,人本身是无能力解救自己的,谁被选召、抛弃,完全由上帝预先选定。虽然上帝在创世时将人分为选民和弃民,预先决定了世界一切事物和事实,但选民和弃民之间区别的标志并非神秘莫测的,而是在上帝的呼召中表现出来的,比如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成败就是蒙召和抛弃的外在标志。[63][67]

安立甘宗

安立甘宗赞成宗教改革,但强调尊重《圣经》及教会传统。在教义、礼仪和组织制度方面较其他各派更多地保留了罗马天主教会的传统,但不承认教皇的绝对权威。[2]

主要教派

路德宗、加尔文宗、安立甘宗为新教的主要宗派,后又从中分化出多个支派,到了20世纪90年代,新教已分化、发展出千余个大小派别,如浸礼宗、卫斯理宗、公友会、基督复临派等。[1][2]

路德宗

路德宗(Lutherans)又称为信义宗,诞生于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时期,是对以马丁·路德宗教思想为依据的各教会的统称。路德宗强调“因信称义”,认为人能否得救在于对上帝的信仰和上帝的恩赐;信徒可以直接与上帝交流无需神职人员作为中介;认可《圣经》的权威而不接受教皇的权威;崇拜仪式简化;教会组织形式由各地区教会自行决定;神职人员可以结婚。[2]

路德宗最初只限于德国东北部地区。后逐渐发展到整个斯堪的纳维亚和波罗的海地区。路德宗在差传方面比较活跃,尤其在印度。其传教运动最大的扩展来自于路德宗教会从斯堪的纳维亚和德国向北美的移民,如在明尼苏达州定居的瑞典移民社区等。路德宗也通过相似的过程扩展到澳大利亚。故路德宗在德国、斯堪的纳维亚、波罗的海沿岸以及美国北部都有信徒分布。但由于各自环境的区别,北美和欧洲的路德宗逐渐表现出一些不同。但路德宗世界同盟成立后,为不同路德宗教会在身份和目标上的统一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68]

路德玫瑰,路德宗标志
路德玫瑰,路德宗标志

加尔文宗

加尔文宗(Calvinists)又称为归正宗、长老宗、加尔文派、改革宗,诞生于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时期的瑞典,是对以加尔文的宗教思想为依据的各教会的统称。[2]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时期,加尔文宗产生于瑞士日内瓦,并传布于德国、苏格兰、荷兰等地。其最有影响的严格坚持加尔文宗的文献为1566年形成的第二份《瑞士信纲》,并被许多新教国家接受。16世纪60年代,在法国具有相当大的影响,胡格诺派属于该派。直至宗教战争爆发,胡格诺派可能在法国占据政治主导地位。1622年,加尔文宗成为尼德兰的国教。17世纪,在英国清教徒运动中得到更大发展;英格兰的加尔文派对《三十九条信纲》有一定的影响,其思想扎根于不从国教者的教会之中:在苏格兰及其北美殖民地新阿姆斯特丹也具有类似的影响力;在北美许多教派以改造的形式坚持该派主张:在德国罗马尼亚匈牙利的某些地方已取代路德宗,18-19世纪,该派受到挥击,在卡尔·巴特等神学家的努力下,该派思想开始活跃。[69]

加尔文
加尔文

加尔文宗与路德宗一致宣称人因信得敦,《圣经》是信仰的唯一尺度,人的自由意志因为罪而受捆绑;该派与路德宗不同在于极端地使用《圣经》,将之作为教会教理和实践的检验标准,主张预定说以及上帝全能说,认为人的得教与否皆由上帝预定,与各人本身是否努力无关;修改路德宗的教会论和圣事论,试图调和路德真正的临在说和慈运理的象征说,不相信圣餐礼仪中存在耶稣的真体血,但认为有耶稣体面的德能;摒弃祭台,圣像和祭礼等;实行长老制,主张由教徒推选长老与牧师共同治理教会;强调教会要有严格的纪律;在政教关系上,捍卫神权政治,将教会凌驾于国家之上,而路德认为国家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该派崇拜活动以读经和讲道为主。现主要分布于端士、法国荷兰、英国和北美等地。鸦片战争后传入中国。现有独立教会团体354个,信徒约4023万,分布于80多个国家和地区。大多数加尔文宗教会为1970年成立的归正派教会世界同盟组织成员。[69]

安立甘宗

安立甘宗(Anglicans)又称圣公宗、行教会、英国国教派,在上海亦称“规矩会”。“安立甘”是英文Anglican的音译,原意为“英格兰的”,因圣公会起源于英格兰而得名。安立甘宗诞生于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时期的英国,自称是使徒所传的古老公教会之一。安立甘宗赞成宗教改革;强调并尊重《圣经》及教会传统,保留了大量罗马天主教会的教义、利益和组织制度;但不承认教皇权威。[2]

英国国教会
英国国教会

安立甘宗在英格兰为国教,在英格兰以外的英国其他地方(如苏格兰北爱尔兰、威尔士等)以及其他国家皆非国教,组织上也不从属于英格兰圣公会(即“英国国教会”),但继续采用此名。无统一的世界性组织,习惯上尊本坎特伯雷大主教为属灵领袖。其教义和礼仪与天主教传统比较接近。《公祷书》《仪式书》《三十九条论纲》和《布道书》为该宗派神学、布道的基础。在伊丽莎白一世时代初步形成教理体系。17世纪,英国国教会明确拒绝罗马天主教,亦拒绝采纳欧洲大陆宗教改革家们的神学和教会体系。该宗派保留历史上形成的主教制,但许多人不认为是神圣的制度。认为《圣经》包括拯救所必需的一切条件,正统思想的变化因此受到限制;主张真理同时包含在《圣经》和教会权威之中,后者以教会最初4个世纪的传统为基础。1660年王政复辟时期,主要派别为高教会派,强调英国国教会与大公传统之间的渊源关系。剑桥柏拉图学派及其继承者强调宗教奉献精神,主张对过去的智慧采取保守和尊重的态度,18世纪早期盛行的无主见派是其直接遗产。无主见派强调实践基督教生活、道德,抛弃宗教热情。18世纪晚期在不列颠美国安立甘宗中出现的福音派部分原因是对这种理性化趋势的回击。牛津运动试图回归安立甘宗传统,认为传统和圣事是公教会的一个组成部分。至20世纪中叶,安立甘宗领袖倡导许多实践活动被该宗派接受。至1948年兰伯特会议认为《公祷书》是安立甘宗联系的纽带,该书有局部修订,在全世界被采用。20世纪前半叶,该宗派在礼仪上采取变革,几乎每个都有不同的《祈祷书》;一些都任命妇女为司铎和主教。[70]

公理宗

公理宗(Congregationists)在16世纪后期产生于英国。以公众治理的教会制度为特征和命名。坚持《圣经》是信仰的权威,强调个人信仰自由。[2]公理宗主张各个教常独立自主,由各常教徒实行公众管理:不赞成设立统管各个教堂的上级行政总机构;主张只设立由同派教堂自由参加的联谊性机构;认为公理制来自始初教会,代表最早期的教会教制。由于该宗宗旨只涉及教会的组织制度方面,故在教会的其他方面可以同时属于其他宗派[71]

早在1550年,有证据表明在英国分离派共同聚会布道和举行圣餐,公理宗开始独立于英国国教会。伊丽莎白一世拒绝改革英国国教会,该派人数增加。16世纪末,英国人勃朗主张这些聚会的教会由神的圣约捆绑,应当独立于国家,并有权利管理自身,首倡公理宗的基本思想,但未形成运动。1589年,亨利·巴罗确立该宗派的教会观。16世纪80年代,勃朗派人数增加,无组织的分离派较为明确地界定公理制;公理宗教会在诺维奇、伦敦以及其他地方建立起来。由于分离派运动受到迫害,被迫转入地下。其中一些分离派信徒移民至尼德兰并最终移民至美国,并对塑造美国的宗教和政治产生巨大影响。鲁滨逊拥护勃朗的理论,随着“五月花号”于1620年至普利茅斯,建立美洲第一所公理宗教会。[71]

美国佛罗里达州公理宗教堂
美国佛罗里达州公理宗教堂

在英格兰,独立派成为克伦威尔军队的主力,反对查理一世以及劳德主教。“五大持异议弟兄”即托马斯·古德温、菲利普·奈、杰里迈亚·巴勒斯、威廉·布里奇和西德拉克·辛普森,在1643年威斯敏斯特大会上捍卫其立场,重申1658年的《萨伏依宣言》。1662年,《统一法案》使独立派中不从国教者与长老宗接近;1689年《容忍法》允许他们享有宗教自由。在这个时期,因为神学上的差异,调和两者的工作均告失败。由于被排斥于历史悠久的大学之外,独立派建立各种持异议研究院,在建立伦敦大学上发挥主导作用。[71]

在苏格兰,公理宗形成本色的福音复兴运动。公理宗教会倡导独立,但并不孤立。通过共同的信仰和教职而组织起来,为彼此交流一度形成各种都县协会。1812年,形成苏格兰公理宗联合会;1832年,组成英格兰和威尔士公理宗联合会;在这些联合会中,各地方教会有权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决定自己采用的礼仪形式并自己聘请牧师,各联合会提供咨询和发挥交流思想的作用。1949年,在美国波士顿成立国际公理宗协进会;1970年,该组织并入世界归正宗联。1972年,英格兰与威尔士公理宗教会、英格兰长老会联合成联合归正会。1957年,在美国大多数公理宗某督教教会与福音派和政革派教会联合形成基督联合教会。在世界其他地区,公理宗积极参与教会合一运动。该宗派重视教育,成立哈佛大学耶鲁大学。以英国美国为基地向世界各地传播,在欧洲建立教会如荷兰的抗议派以及瑞典的举约会等。1807年,传入中国。现主要分布在英美及英联邦各国,约有信徒250万。其经典性纲领有:《萨伏依宣言》,为英国公理会信仰的基础与行政法规的原则;《剑桥纲领》由该宗第一代美洲移民于1648年制定,1649年出版,为北美公理会最重要的文献。[71]

浸礼宗

浸礼宗(Baptists)基督教新教主要宗派之一。为世界上最大的自由教会之一。17世纪前期,产生于英国和在荷兰的英国流亡者中。该宗有些神学家则认为该宗早已存在,并追溯到中世纪某些奉行类似礼仪的派别和16世纪的再洗礼派。反对给婴儿行洗礼,认为领洗者必须达到能够理解受洗意义的成年期才可领受;并强调《新约》所载洗礼与“埋葬”的关系(见《罗马书》及《歌罗西书》);主张受洗者必须全身浸入水中,以象征受死埋葬而重生。故该宗在中国将此礼特称为“浸礼”主张基督是信仰的唯一和绝对的权威;《圣经》是基督对教会启示的主要方式。在观点上属于福音派,强调信徒个人与基督直接相通和亲身体验基督的恩典。其他教义有从加尔文学说者,有从阿明尼乌学说者,也有摒弃一切教会信条者。教会组织采用公理制,强调各个教堂独立自主,反对国教和政府对各地方教会的干涉。[72][2]

浸礼宗诞生之处属于17世纪美国清教徒中的分离派,1609年分离派代表人物约翰·史密斯逃亡至阿姆斯特丹重建浸礼并使信徒成为教会团更的某础,该宗派形成。英格兰首家浸礼宗教会由于1612年回到伦敦的史密斯的教会成员组成,由托马斯·海尔维斯领导。后陆续分化成神学上华持阿明尼乌主文的普教浸礼派”以及1633年平持加尔文主义的伦敦独立派团体采纳信徒选礼而形成的“特救浸礼派”。浸礼宗成员受到17世纪激进的思想和政治运动的影响。王权复辟后,该宗与长老会和独立派接近,并成为由新教持异议者组成的三大宗派之一。18世纪,普救浸礼派受到一位论派的影响;1770年,在福音派复兴运动的激励下,成立一家新宗会,坚持严格的宗教生活,一个世纪后与浸礼宗主流生活合一。该宗派主要人物为班杨,著有《天路历程》。1792年,浸礼宗传教会成立,在新教教会中掀起现代宣教扩张运动。[72]

约翰·班杨
约翰·班杨

19世纪,该宗派成为不太严格的加尔文主义者,大多数教会欢迎一切信徒参加圣餐。随着人口的增加,该案派的人数增长迅迷,但英国在20世纪后半叶人数下降1639年,美国第一家浸礼宗教会由罗杰·威廉斯建于罗得品。大复兴运动时期,该宗派在美国兴起传教热潮,后形成浸信会、浸礼会,安息日浸礼会等许多支系。至1975年,该京在北关有售徒2700万人。1834年,该宗在德国汉堡建立教会,由此该宗迅迷在欧洲大陆传播,从德谱区传至斯拉夫语区。在沙皇俄国该宗受到严重的迫害,作苏联的气期该宗曾得到发展,后因苏联限制宗教自由面受到通害。1990年随着苏联解体,该宗派俄罗斯发展迅速,战为独联体国家中最大的新教团体。19世纪早期,该宗派在澳大利亚新西兰建立教会。20世纪该宗派扩展至亚洲南美洲和非洲。该宗派对于普世运动持谨态度。只有22家联合会加入世界基督教协进会。占世界浸礼宗信徒的45%。主要分布于英、美等国。1990年,由106个教会团体组成“浸礼宗世界联”。目前全世界共有信徒3330万人。其中绝大多数集中在美国,约2705万人,包括约2000万黑人信徒,占美国新教教徒的2/3,是美国新教宗派中信徒最多的一派。美国浸礼宗分为南北两派,其中南派影响较大。关国共有27个浸礼宗教会,其中较大的有5个:南方浸信会(1378万人);美国全国浸礼会(630万人);美国的全国浸礼会(266万人);美国设礼会(159万人):美国浸礼京联照(135万人)。美国以外浸礼宗信徒较多的国家有:俄罗斯(54万人)、印度(50万人)英国(32万人)巴西(24万人)扎伊尔(22万人)缅甸(22万人)加拿大(17万人)。[72]

1836年,美南浸信会传教士沙克到达澳门、广州香港,传入中国。此后,叔未士罗孝全成立教会于香港。1839年,在广州成立粤东浸信会。鸦片战争后,浸礼案在华获得大规模的发展。陆续在华设立宣教机构的有:来复会、美国浸礼会、英国浸礼会,瑞典浸礼会、孟那福会,新约教会,友爱会等差会。共建立5大传教区;华南区(包括两广)华东区(包括江苏浙江)华北区(包括山东、山西陕西及东三省的一部分)、华西区(四川),华中区(包括河南、安徽)。此外,英国浸会在山东山西陕西等地,典浸会在山东等地设立单独教区。该宗注重文化传教,开办上海沪江大学,四川华西协合大学,与长老会合办山东齐大学。发行香港《真光杂志》、天津《时报》、广学会《万国公报》等。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该宗各在中国大陆的机构解体或与外国新绝关系。在英国该宗参加自由教会协进会运动,为世界基督教协进会成员。[72][2]

卫斯理宗

卫斯理宗(Wesleyans)又称“循道宗”,是以该宗创始人英国神学家约翰·卫斯理的宗教思想为依据的各个教会的统称。18世纪产生于英国,原为安立甘宗的一派。主张社会改良,着重在下层群众中开展传教活动;强调按《圣经》的教训过循规蹈矩的生活,故被称为“循道宗”。在神学上认为人得救既靠神恩又靠个人选择,相信圣灵有使人信仰的力量,信仰的核心是人与神的切身联系。该宗主要分布于英、美等国。美国的卫斯理宗采用会督制(近乎主教制),英国的卫斯理宗教会多数不赞成会督制面采用总议会制。鸦片战争后传入中国,传自美国北方的称“美以美会”,传自美国南方的称“监理会”。1941年,中国的卫斯理宗各教会联合为“中华卫理公会”。[2]

卫斯理纪念雕像
卫斯理纪念雕像

公谊会

公谊会(Society of Friends)又称“教友派”或“贵格会”(Quakers),该会宣称教会和《圣经》都不是绝对的权威,每个信徒都可以受圣灵的感动进行讲道。在教会体制与礼仪方面,反对设立牧师,不举行洗礼、圣餐等仪式,礼拜也没有固定的程序。提倡和平主义,反对一切暴力和战争。主要分布于英、美等国。[2]

基督复临派

基督复临派(Adventists)是19世纪30年代由美国人威廉·米勒创立的新教宗派。该派宣传“末世论”,相信世界末日已近,基督不久将第二次降临:强调守安息日(自星期五日落至星期六日落),行浸礼,过有节制的生活等。主要流行于美国,该派有一些小教派,如“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来复会”“神的教会”等。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传入中国。[2]

五旬节派教会

五旬节派教会(PentecostalChurches)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主要流传于美国。其名称源自其主张继承使徒们当年在五旬节(即“圣灵降临节”)接受圣灵的传统。该派包括一些在组织上不相统属的独立教会,如“神召会”“使徒信心会”“圣洁会”等。[2]

摩门教

摩门教(Mormons)又称“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是新教的一个边缘教派。1830年由美国人史密斯创立。主要信奉《摩门经》,宣称《摩门经》乃先知摩门所记,预言弥赛亚再次降临前上帝将在美国建立新耶路撤冷;相信“启示”的连续性、摩门山上上帝的预许和“千年王国”的临近。教制上不分神职人员和平信徒;生活上戒烟酒、重秩序与道德,但主张多妻制(教内对此有争议)。教徒主要分布在美国,其余分布在墨西哥加拿大英国等地。[2]

盐湖城摩门教大教堂
盐湖城摩门教大教堂

耶和华见证会

耶和华见证会(Jchovah'sWitnesses)是新教的一个边缘教派。19世纪后期产生于美国。该派否认基督教的正统教义,主张得救依赖于信仰救赎、漫礼、传教和过道德的生活,认为《圣经》是该派的理论依据,言末日来临,反对教会体制化,反对世俗权威和商业化的社会。成员每周聚会一次,不举行崇拜仪式,只讲解和讨论本会发行的书刊,主要分布在美国。[2]

基督教科学派

基督教科学派(ChritianScientists),新教的一个边缘教派。1979年由美国人艾娣创立。认为物质是虚幻的,疾病与痛苦来自虚幻的意识,只有靠调整精神才能治愈,并称之为“基督教的科学”。该派提出物质、非恶和苦难都是虚幻的,反对《圣经》关于创世、堕落和救赎的教义,认为除了精神,一切都不是真实的存在。该派不设立圣职,礼仪由读经师主持,成员集中在美国,总部设在波士顿。[2]

《圣经》

新教各宗派的共同经典为《圣经》(Bible),由《旧约全书》与《新约全书》两部分组成,其主要内容为基督徒尊崇上帝的约法和启示,故而上帝庇佑基督徒。其中《旧约全书》为犹太教经典《圣经》,据《新约·希伯来书》解释其为上帝与犹太人所定的约,但由于犹太人不再恒心守约而陈旧,故称为《旧约全书》。而由耶稣基督作为中介使上帝与基督徒新订的约被称为《新约全书》,是基督教自身的经典。《圣经》的新教的《圣经》共66卷,包括39卷《旧约全书》和27卷《新约全书》。因新教只承认《旧约》的原文本,即39卷的希伯来本,故而其《旧约全书》与天主教、东正教相比少7卷。[33][3]

《圣经》
《圣经》

《奥格斯堡信纲》

《奥格斯堡信纲》是新教路德宗的信仰纲要。最初为路德派应德皇指定参与1530年在奥格斯堡召开的神圣罗马会议,而准备的正式信仰声明;后在马丁·路德的指导下,由梅兰希顿起草,共28条。纲要前21条内容为:陈述路德派的基本教义,重申了“因信称义”和反对教皇最高权威,还规定了教徒必须服从国家的政权和法律,遵守在财产私有原则下的社会制度等。后7条则指出了天主教会需要改革之处,主张废除繁华的宗教仪式。简化教士等级,允许神职人员结婚,在圣餐中教士与信徒同样受领饼和酒等。马丁·路德在会议上宣读此纲要后遭到了天主教教士的反驳,梅兰希顿为其答辩。德皇迫令路德派撤销该声明,但路德派并没有照做,还将其用德文和拉丁文公布。《奥格斯堡信纲》后成为了路德宗的信仰纲领;1540年梅兰希顿进行修改后出版了《奥格斯堡信纲改订本》,由于引起教义争论而未被路德宗采用,但在部分德国加尔文宗教会中被接受。[35]

《奥格斯堡信纲》
《奥格斯堡信纲》
梅兰希顿
梅兰希顿

《三十九条信纲》

《三十九条信纲》是英国国教会的信仰纲要,由伊丽莎白一世主持制定。1562年伊丽莎白一世审订批准了克兰麦起草的42条款,后又压缩为39条;1571年英国国会通过法案将其定为英国国教会信纲。《三十九条信纲》主要针对当时宗教各派间对各项教义的争论,规定了英国国教会的观点。如明确规定《圣经》包含为拯救所必须的一切道理;接受《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因其都可被《圣经》验证;公会议本身并非不可能错误者等。并强调了国家和君主对教会的权力。[35]

伊丽莎白一世
伊丽莎白一世

《九十五条论纲》

《九十五条论纲》是马丁·路德关于赎罪券效能的论辩提纲。1517年罗马教皇利奥十世以修建罗马圣彼得大教堂为名,派人向各地教徒推销赎券,搜集捐献。1517年10月31日诸圣节前夕,按照当时大学里神学问题辩论会的传统,马丁·路德在维滕贝格教堂门前张贴此论纲,要求进行辩论。当时在德意志迅速引起普遍共鸣,但尚无反对教皇及教垒制的用意,措词亦较和缓。主要内容包括:教皇除自己施加或教会法典规定的惩罚外,不能免除其他惩罚;教皇的赦罪只是宣布上帝(天主)的仁慈,不适用于炼狱中的灵魂;真心痛悔,即使没有教皇所售之券,每一信徒也都能得到基督的赦罪思赐和处罚减免;任何在世或已死的真正教徒,即使没有教皇的援助,也有基督和圣徒们所积善功可为之补过。认为告解圣事的核心在于qiān悔,而非在于向神父告罪,微补赎和积善功(包括购买赎罪券),当时路德尚不否认教皇有对人进行大数之权,并称上帝仁慈标志的教皇之大赦是不能轻视的,但不应滥用。《论纲》发表后,在德国和整个西欧,赎罪券的销售受到很大影响。[34]

《九十五条论纲》
《九十五条论纲》

《阿明尼乌派条款》

《阿明尼乌派五条款》是基督教新教荷兰国教会(属长老宗)阿明尼乌派所提出的五项教义主张。其主要内容包括:反对上帝预定说,主张凡信仰基督者都能得效;反对只有上帝的选民才能得救的说法,主张人人都能得救;反对基督只效选民的说法,主张基督据救众人;反对只有选民才享有上帝恩宠的说法,主张人犯罪之后可以重生;反对得救恩宠不可复失的说法,主张靠基督的恩宠可抗拒魔鬼,免犯罪恶。[73]

《加尔文派五要点》

《加尔文派五要点》是17世纪初,荷兰国教会内部的加尔文派为反驳阿明尼乌派所提的《阿明尼乌派五条款》而制定的五点声明。由莫理斯亲王在于1618-1619年召开的荷兰国教会会议上提出,重申其基本教义主张。主要内容为:坚持加尔文预定论学说。基督受死只为使一部分由上帝特别选召的人重与上帝和好合一,而非普遍为一切世人受死牺牲;世人自始祖犯原罪后,便生来无能自救;上帝所赐恩宠,人们不可能拒绝不受;已得救赎的圣徒,在上帝的保守下,将能持守真道到底而不致再次堕落犯罪,失去恩宠。[73]

圣事

新教主张简化宗教仪式,只承认洗礼和圣餐礼两件圣事[注4];部分宗派称其为圣礼;还有部分宗派不承认有圣事。[4]加尔文宗不相信圣餐礼仪中存在耶稣的真体血,但认为有耶稣体血的德能。摒弃祭台、圣像和祭礼等。[2][1]

洗礼

洗礼是基督教的入教仪式,可以赦免入教者的原罪与本罪,并赋予其恩宠和印号,使其成为教徒。洗礼包括注水洗礼和浸礼。[4][38]

洗礼
洗礼

注水洗礼

注水洗礼是基督教洗礼仪式的方式之一。行礼时一般由神父或牧师作为主礼者,主礼者在受洗者额头上倾注少量的水,水从额头流下时口诵规定的礼文。[4]

浸礼

浸礼是基督教洗礼仪式的方式之一。“浸礼”(baptism)来自于希腊词baptizein,意思即“洗”或“洗净”。在新约中,最初是指施洗约翰在约且河中的洗,是一种悔改的记号。耶稣自己受过约翰的洗礼。对基督徒来说,没礼的必要性部分地来自于复活的基督对门徒的命令,即要他们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给人们施洗。在新约中,礼既被看作是成为教会成员的条件和标志。在使徒行传中,彼得对著那些想要知道怎样做才能得救的人,以这样的话语结束了他最早的讲道:“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教,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在保罗的书信中,漫礼被确认为是这样一种实践,如果用神学的名词来表达的话,就是与基督同死同复活,并且“披戴基督”。认为“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上帝的儿子。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行礼时主礼者要一边口诵规定的礼文,一边引领受洗者全身浸泡入水池片刻。早期基督教会常举行浸礼仪式,一些古老的教堂旁会设有水池,即洗礼池、浸礼池。8世纪以后由于浸礼实行不便,以及考虑到体弱、病患者的身体原因,多数教徒选择行注水洗礼。至今新教中的一些教派仍然会举行浸礼,如浸礼会等。[4][74]

圣餐

圣餐是基督教新教的主要意识之一,又称为“神交圣礼”。基督教用饼和酒来举行圣餐的起源可以直接追溯到耶稣。在《新约圣经》中记载耶稣在和使徒在最后晚餐时,曾对着饼和酒进行祝祷,耶稣给他们分食,并称其为自己的身体和血,是为了给众人免罪而舍弃和流出的,耶稣命后世门徒如此行礼以纪念他。圣餐一般由主礼人对着面饼和葡萄酒进行祝祷后,分给受过洗礼的正式信徒食用。[75]

圣餐仪式有很多种不同的形式,在基督教不同派别中存在一定差别:在天主教的圣餐中,只有祭司才可以同时接受饼和酒;而在新教教会中,无论祭司还是平信徒都可以同时领受饼和酒。在西方教会,更普遍的作法是直接把饼递给领受圣餐的人。[76]

新教不同教派对圣餐有不同的看法,主要有圣餐变体说、圣体共在说和纪念说。[76]

圣餐变体说

圣餐变体说(Transubstantialion)在1215年的第四次拉特兰公会议上被确定下来,主要是以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为基础,特别是亚里士多在“实体”和“偶性”之间所作的区别。某种事物的实体是它的基本性质,而它的偶性则是其外观的现象(例如颜色、形状、气味等)。变体说认为,饼和酒的偶性(即它们的外观的表现、味道和气味等)在祝圣中没有改变,但它们的实质已经从饼和酒变成了耶稣基督的身体和血。这种看法为新教神学家所批评,特别是在宗教改革时期,因为它把亚里士多德的观念引入神学。罗马天主教会直到1551年的特兰托公会议上,才最终在其“关于最为神圣的圣餐礼的决议”中,阐明其正面的观点。在这之前,特兰托公会议只是批评了宗教改革家,而没有提出一个内在统一的观点。这个缺陷现在得到了弥补。这个决议一开始就郑重地肯定了基督真实实质的临在:“饼和酒在被祝圣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真实地、实在地和实质性地以那些有形物的外观临在于圣餐礼之中。”这次会议特别为变体说及其所用的术语进行了解护:“在饼和酒经过视圣后,整个饼的实质就转化为基督身体的实质,而整个酒的实质就转化为基督血的实质。神至天主教会把这种变化恰当地称为变体说。”[76]

圣体共在说

圣体共在说(Consubstantiation)的观点与马丁·路德特别相关,强调饼和基督的身体在同一时间同时存在。这里没有实质的改变,饼的实质和基督身体的实质在一起呈现。圣餐变体说对于路德来说是不可理喻的,是试图对一种神秘加以理性化。对路德来说,关键的是基督确实在圣餐中实在地临在,并不需要一种具体的理论来说明他是怎样临在的。路德从奥利金那里借用了一个意象来表明他的观点:如果铁被置于火中加热,它就会融化,而在融化的铁中,铁和热是同时存在的。[76]

纪念说

纪念说(Memorialism)对圣餐本质的理解,与茨温利有特别的关系。圣餐是“对基督受难的纪念,而不是一种献祭”。茨温利认为,耶稣所说的“这是我的身体”不能从字面上来理解,这样他就取消了任何在圣餐中“基督实在地临在”的观念。正如一个人,当他准备离家开始一个长期的旅行时,可能会给他的妻子一枚戒指,以纪念他,直等到他回来。基督也是这样,他留给他的教会一个纪念的表征,直等到他在荣耀中再回来的那一天。[76]

教会制度

新教不赞成系统的教制,主张多样化,可分为主教制、长老制、公理制等。新教不赞成强求一律,重视信徒与上帝直接相通,不需要神父作为中介。[1][37][38]

主教制

主教制为安立甘宗采用的教会制度,实行新约中规定的三级圣品制,将教牧人员分为主教、会长和会吏三级。主教又分为大主教与主教,坎特伯雷大主教地位最高,约克大主教次之;会长相当于主任牧师;会吏相当于一般牧师。主教制的神职人员拥有较大的管理权,信徒在教会中的权力也较多。卫斯理宗(循道宗)和路德宗(信义宗)教会中亦有主教,卫斯理宗的主教在我国称为会督,路德宗的主教在我国称为监督,但其主教的产生并非任命,仅由前任推荐,教区常委通过即可,故不同于安立甘宗的主教制。[37][77]

在教义学史上,主教制的教制形态大致是以古公教会的三级圣职教制为基础,主教领衔负责教会教义和教纪之权威的体制。其中,关于使徒统绪性和其他界定,也是为了确认主教在教会和信仰系统中的首席性和权威性。古公教会、东正教和罗马公教会虽然有极多名称的教会名衔和职务,但三级圣职一直是其最基本的框架,如罗马教宗纵然有再多的名衔,但是,他首先是罗马主教,因为他承袭了使徒彼得的首席权。教宗、各类枢机和大主教、大修院院长等,仅为教会政体中的不同职位,而非圣职职分。主教、司铎和执事,从古公教会以来,至今仍然作为主教制罗马公教会的教制框架。哈那克确认,“涉及到教会本质的认识,圣奥古斯丁的定义基本上被传承了下来,即教会是信徒们的团契,或者蒙神拣选者们的团契。这个理念也支撑着古公会教会圣统制的创设,即教宗,作为圣彼得的接班人和普世主教,整个大公教会的权柄都集于其身。”[78]

宗教改革后只有英国圣公会保留了主教制政体,但首席权不再是罗马,而是英国国王。从此,英国圣公会作为新教教会主教制模式一直继承下来,成为新教教会一大教制构成。而路德改教的时候,北欧国王决定本国全体国民从公教会改为信义宗,这样,全体主教等圣职人员也一律过渡成为主教制的信义宗。几个世纪以来德国本土诸侯其实一直行使的是主教的属世权柄,一直到1918年,德国帝制结束,这样,德国信义宗才恢复各教区的主教名衔,但是完全有别于圣公宗主教权柄和罗马公教会主教权柄。在美国的圣公宗以主教制教会为名行使独立于英国圣公宗首脑坎特伯雷大主教教席。后来,在宣教事工中从圣公会分离出来的卫理公会,实施的也是教区选举式主教制,与德国信义宗相似。在西方以外的国家里,传教运动将新教教会系统的主教制也传到世界各地。此外,匈牙利归正宗也采纳主教制。但是,几乎所有的新教教会的主教都是以教务会议为其行政结构和权力基础。这又是源自加尔文主义的教会政体和权力设置。可以说,在过去这五百多年来,新教教会的主教制也随着西方世界的文明进程,在教会行政权威的制约机制上,更多地民主议事和法治化,而趋于主教之神学、教义和教会统一性之权威和象征作用。[78]

长老制

长老制(Presbyterianism)是加尔文宗采用的教会制度,也有部分其他教会实行。长老制是通过信徒选出从事世俗职业的教徒领袖,作为长老和聘任的专职牧师共同对教会进行管理。各基层的长老会联合组成上一级的长老会,直至最高一级的管理机构,由最高管理机构负责最高的行政权和宗教司法权。[37][77]

新教教会的长老制一般可分为两种理解:一是指经由加尔文主义者创建的教会,依照加尔文的教会理念和制度。长老会是由加尔文的挚友,诺克斯创设的教会得名。在苏格兰长老会首先使用。后来,随着宣教运动,长老会在美国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并再传到世界各地。另一种是指依照加尔文在日内瓦建立归正宗教会的组织体制和教务功能所形成的教制模式,一般又被称为“长老一议会制政体”,即通过教会全体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有德行和威望的人,担任长老会议或院成员,并以集体的形式主持教会的行政权力机构。这样的模式中,长老院的权力相当于集体召集人,但必须受制于议会会议;在加尔文的归正宗教制模式中,任何教会的权力都必须得到约束和制约,在任何情况下,绝对不允许出现个人教主式专权,更不能接受以上帝的名义实施个人集权,或在教义和教纪上不受约束。长老的权力是教会组织成员集体的权利之体现,教会议会依照程序和教律有权监督和制约包括长老在内的一切权柄。[78]

从长老制的内部权力制衡机制来看,通过全体信众按照严格的信仰和德行标准选举出来的平信徒,以长老之衔组成一个咨议和监察性的组织(College),行使对教会日常事务,如财政、慈善、教会纪律和组织成员操守等的管理和监督,对一些教会内部事务处理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误会等进行依照程序的调解和仲裁。就一个范围广泛,具有全国性的规模来看,19世纪以美国长老会的模式,建立起了更加符合民主治理原则的教会权力制衡结构。即,以堂会、区会、总会等所有层面的议会机制形成更加合理的体制,每一个层面的权力中心都是来自基层的全体会众,并经由定期举行的选举产生了参与上一层的代表,组成议会形式,再行使对更上一层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此外,每一教会行政机构的执行负责人,都是采取有限任期制凡涉及到世俗利益的权力运作时必须接受公开议决和监督。因此,在长老议会制政体中,制衡机制的设计就是基于不受约束的权力必导致腐败这一共识。从另一个方面来看,长老议会制对教会财务的有效监督和管理,也使得教会有更多的力量去参与社会慈善和服务。种种扶贫济慈作为之成功展开在给教会带来极大的社会影响的同时,也给教会带来了更多的信徒和财富。于是,这种将权力基础始终定位于基层的理念使得长老会教会传统迅速成为新教教会最具力量的教会治理模式。[78]

公理制

公理制(Congregationalism)又称公众制,是新教公理宗、浸礼宗、贵格宗采用的教会制度,诞生于17世纪英国清教运动,“公理”意为信徒公众治理。实行公理制的各教堂独立自主,期间仅有联合性质的机构而无隶属关系,不设立教务和教会行政总机构,信徒组织管理各教堂,并聘请专职牧师来主持教务。公理制的民主自治色彩浓厚,独立教堂的会众可以通过民主的方式直接选聘牧师管理教会。[37][77]

从历史沿革来看,公理制起始于英国布朗。布朗对当时占据国家教会地位的圣公会在政教关系及连带而来的许多教务问题感到不满,而实际的英格兰王权政体下,他也无任何可能建立日内瓦共和政体下的长老议会制,因此,针对现实的教会状态,他倡导一种新型的教会政制模式,即,政教关系完全分离,每一个堂区教会完全自治和独立于任何组织形式的机构,完全由会众集体行使其教会自治权。他们还针对圣公宗的主教权柄表示非议和否决。这样,他们就与当时圣公宗内部要求“清理国教”的社会政治势力汇合成一股强大的力量。在当时,这种独立办教意味着抗拒国家通过国家教会对宗教事务的合法管制,因此,来自国家教会和政府的压力逐步随着他们的抗拒而变成了镇压和迫害。1620年,他们为了逃避迫害,先躲避到荷兰,然后又乘“五月花号”逃往北美新大陆。他们在北美创建了第一代浸会和公理会教会,并迅速成为影响后来的美国教会和美国对外宣教运动的最主要的教制类型。[78]

如今美国的许多福音派教会和华人教会,基本上都是采用相对自治的公理制政体。牧师和传道经过堂会集体讨论而受聘任职,基本行政权力完全在堂会。在公理制中,出现在主教制和长老制系统中的行政机构组织基本上没有,因此,教会生活减少了许多与机构化办公机制相联系的因素。教会威权式领袖和权贵式人物也因着特殊的教制构成因素而基本上得到了避免。但是,从精神上和道义上培养人格感召力,则成为这种政体的教会自然能够出现的结果。今日许多福音派灵性领袖,往往都是凭借其布道热忱和人格魅力来拓展其事工,建立各地自治的教会。在对西方之外的宣教过程中,以传教士为主体的教会创建中,虽然每个背后都有具体的宗派组织,但是,由于历史的和地域的因素,以公理会的教制为基础的宣教事工表现得最为突出。[78]

牧师

牧师为拉丁文Pastor的意译,意为“牧羊人”。《新约》中以牧人喻耶稣,以羊群喻教徒,故基督教新教用以称主持教务和管理教徒的人。牧师是新教大多数宗派中主持宗教仪式、管理教务的人员。一般为专职的宗教职业者,经由授权而有资格担任神职者。是服事当地社区的神职人员,身兼讲道、祭司和牧灵之职。在设有主教的教会,如英国国教,牧师称呼亦适用于一般执行圣礼仪式的人,通常指司铎或其他按立后的神职人员。浸信会教派曾在必要时,将平信徒纳为牧师。在新教教会中,牧师是指被按立或通过资格鉴定的神职人员;根据马丁·路德制定的宗教改革条例,信徒皆祭司,都是上帝话语的牧师。新教教会各组织,如长老会、公理会、英国国教低教会派、浸信会,都用牧师来称呼其圣职人员。信义会则称呼其为“本堂牧师”(Pastor)。在某些浸信会和卫斯理宗中,则常用“讲道者”(Preacher)来称呼。宗教改革后的教会派别,如公谊会、摩门教会、普利茅斯兄弟会,都强调重视会友的牧师资格。牧师的训练及地位,因每个教区皆有所不同。[36][79]

长老

长老是新教中一些宗派中教徒领袖的职称。源于希腊文 Presbyteros,意为“长者”。在《旧约圣经》中原指犹太人中的“民间长老”;在《新约圣经》中则指一般教徒中受尊重而有威望的领袖。早期基督教采纳长老制的职务和功能,长老与使徒共同管理教会。公元150年,长老成为主教、司祭和主祭三级教阶外的第二职级。这种圣职至今在罗马天主教、希腊东正教和圣公会中存在。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时,加尔文宗引此为据而建立长老制,由各教堂一般教徒推选领袖数人,称作“长老”,参加教会管理工作,但不作为专职的宗教职业者,仍继续从事世俗职业;并由长老聘请牧师从事教会牧灵工作,参加教会管理工作,长老和牧师组成管理教务的各级长老会议。长老会坚持加尔文的观点,认为主教和长老职位相同,采取两种长老组成的长老制:传道长老,即按立的牧师;管理长老,由平信徒担任,协助牧师教会的纪律。在卫理公会,长老为按立的牧师;在摩门教,又称为高级司祭,包含不同职务级别的麦基洗德的司祭职位。有些非加尔文宗的教会也有设立长老者,有些敦会的长老被选出后,需经一定仪式正式领受派立,任职终身,也有不经派立仪式,亦非终身任职者。[36][80]

执事

执事是新教有些宗派在一般教徒中推选出来协助长老和牧师管理教会事务的人,基督教其他派别中也称助祭,源于《新约圣经》。据《使徒行传》记载,当时因教徒逐渐增多,除直接的宗教活动外,还需有人专门负责协助使徒办理生活给养和救济事宜,乃选出数人,承担这类事务。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中,有些新教教会(尤其是长老宗的教会)据此而设立此职,一般不故弃世俗职业,也不是终身任职。[36][81]

受难节

受难节(GoodFriday)亦称“耶稣受难瞻礼”,是基督教纪念“耶稣受难”的节日。据《新约圣经》载,耶稣于复活前第三天被钉于十字架而死,故教会称该日在犹太教安息日的前一日,而规定于复活节前的星期五守此节。[82]

在这一天,多数的教堂都会取掉所有的装饰。在路德宗教会,这一天会演奏巴赫所作的“受难曲”,然后阅读福音书中受难的章节。圣马太受难曲和圣约翰受难曲都起源于受难节的这种仪式。也有教会会举行一个自午夜12点到清晨3点的、为时三个小时的默想祷告会,被称为“十字架的三小时”,通常采取默想“十字架上的七言”的方式,伴之以一段时间的静默、祷告或唱圣诗。

受难节的活动在世界各她也具有非常不同的方式。最为有名的活动是巴伐利亚的奥伯拉默高村每十年举行一次的扮演基督受难钉死的剧目。在1633年,作为对上帝使得他们脱离黑死病的一种感恩,村民们举行了每十年一次的表演基督受难的活动。这个活动持续六个小时,大约有700人参与,现在已经成为一个旅游景点。在亚洲惟一的基督教占主流的国家菲律宾,受难节的庆祝活动也非常热烈。在菲律宾全国的乡村和城镇,由一些青年人扮演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难,他们自愿被钉在十字架上,表明他们对基督信仰的委身。[83]

耶稣受难
耶稣受难

复活节

复活节(Easter)亦译为“耶稣复活瞻礼”“主复活节”是基督教重要节日之一。多数教派皆遵行,以纪念耶稣的“复活”。据《新约圣经》载,耶稣钉死十字架后第三日“复活”,并称耶稣死于犹太教逾越节开始期间,即犹太教历尼散月的第14日。据尼西亚公会议规定,每年春分月圆后第一个星期日(于3月21日至4月25日之间)为“复活节”。[82]复活节标志着耶稣的复活,它被广泛地看作是基督教年历中最重要的节日。这个节目的重要性主要在于其宗教上的重要性。复活节首先肯定了耶稣的身份是复活的救主;其次肯定了基督徒的盼望,即基督徒也将从死里复活这个基本信念,并因此不再害怕死亡。这两方面的主题主导了复活节的圣歌和礼仪,如18世纪早期的圣歌集《大卫的圣咏》。[83]

纽约庆祝复活节
纽约庆祝复活节

圣灵降临节

圣灵降临节(Pentecost)又称“圣神降临瞻礼”,是基督教重大节日之一。据《新约圣经》载,耶稣“复活”后第40日“升天”;第50日差遣“圣灵”降临;门徒领受圣灵后开始传教。故教会规定每年复活节后第50日为圣灵降临节,又称“五旬节”,约3世纪末始举行;4世纪在基督教文献中有耶路撒冷教会欢庆此节目的记述。[84]

荷兰庆祝圣灵降临节
荷兰庆祝圣灵降临节

宗教改革日

宗教改革纪念日(Reformation Day)是教新纪念宗教改革运动的节日。1517年10月31日,马丁·路德贴出《九十五条论纲》,从而开始宗教改革运动,并推动了新教的创立。北德新教地区最初以宗教改革被官方正式承认的日期为纪念日,而南德新教徒则以递交《奥格斯堡信纲》的6月25日为纪念日。1667年萨克森把路德张贴其改革论纲的10月31日定为节日,后被大家所接受,从此在教会中通用。其纪念活动包括感恩礼拜、集会和发表宣言及公告等。[85]

马丁·路德张贴论纲
马丁·路德张贴论纲

圣诞节

圣诞节(Christmas)亦称“耶稣圣诞瞻礼”“主降生节”,基督教重要节日之一。《圣经》虽中无耶稣诞生日期的记载,但公元4世纪时西方教会规定于每年12月25日为圣诞节以纪念耶稣基督的诞生,基督徒在此节日举行各种盛大的庆祝活动。圣诞节有张挂树枝团聚欢宴、燃烧柴木、品尝糕饼、走亲访友等庆祝活动。英美等国则在家中摆上圣诞树,向亲人传报佳音唱圣诞歌,或装扮圣诞老人向儿童赠送礼物等。火和彩灯的装饰象征温暖和长寿;常青树则象征不断进取,奋斗生存。在西方,圣诞节已演变为普遍庆祝的世俗节日。[86]

圣诞节的主题是耶稣的出生,通常以特别音乐会的方式来庆祝。最广为人知的是剑桥大学英王学院(King'sCollege)举办的“九场音乐朗诵会”。九场朗诵(即取自圣经的段落)有意地要追湖上帝在世界的救赎工作,它始于对以色列的呼召,而在耶稣基督的来临中达到高潮。许多与圣诞节有关的著名习俗大都起源于19世纪。“圣诞老人”是荷兰形式的“圣尼古拉”,即儿童的保护者在美洲的演化。这个圣徒的节日原本在12月6日,庆视的方式就是给儿童礼物。在纽约的荷兰人把这个习俗带到了美洲后它与圣诞节合在了一起。在屋里放置圣诞树并对其进行装饰的作法起源于德国,于1840年被女王维多利亚的丈夫阿尔伯特亲王带到英国。而这个习惯在德国的起源则可以追溯到其基督教历史的早期,那时在德国的宣教士遭遇到与树神相关的其他宗教的信念。[87]

德国庆祝圣诞节
德国庆祝圣诞节

马丁·路德

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是16欧洲宗教改革运动的发起者,被奉为新教路德宗的创始人。马丁·路德的神学思想主张“因信称义”,认为人得到上帝拯救应在于个人信仰;提倡用民族语言代替拉丁语进行宗教仪式;将《圣经》翻译为德文。马丁·路德出生于德意志艾斯勒本,1501年在爱尔福特大学攻读法律时受到了人文主义思想的熏陶;1505年进入奥斯定会研习神学;1507年升任神父;1512年获得神学博士学位;1516年在任维滕贝格大学神学教授时受到了《日耳曼神学》的启发;1517年马丁·路德维滕贝格教堂上张贴《九十五条论纲》以反对台彻尔销售教廷赎罪券,揭开了宗教改革的序幕。1520年教皇利奥十世发出了《斥马丁·路德谕》后马丁·路德发布多篇文章以示决裂,并当众分会了教皇通谕。1521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下令逮捕马丁·路德,得萨克森选候在瓦特堡为其提供庇护。1522年反封建教会群众起义前,马丁·路德回到维滕贝格宣传以和平的手段进行改革,后又提出教会和政府应该以武力迫使群众信服。1546年马丁·路德在其故乡去世,葬于维滕贝格[88]

马丁·路德
马丁·路德

茨温利

茨温利(Huldreich Zwingli,1484-1531)是16世纪瑞士宗教改革的领袖,出生于圣加仑的维尔德豪斯,后于巴塞尔求学。1516年茨温利担任艾因西德教堂的神父期间,提出废除朝圣活动;1518年起担任苏黎世大教堂神父,市议会及市民阶层对其领导的瑞士东北地区宗教改革予以支持。茨温利否认罗马教廷的权威;反对出售赎罪券;主张教士可以结婚;主张废除繁复的宗教仪式,禁止敬拜圣像,取消弥撒改为行圣餐礼;主张教会牧师应该由信徒选举产生。茨温利积极推动了新教各州的联盟,以对抗教皇和皇帝。1531年茨温利在与天主教各州作战时阵亡。[89]

茨温利
茨温利

加尔文

加尔文(Jean Calvin,1509-1564)是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家,新教加尔文宗的创始人,出生于法国努瓦因。加尔文早年在巴黎学习时受到了宗教改革的影响,1531年开始参与巴黎新教徒活动,在遭到法国政府对新教徒的迫害后于1535年逃往瑞士巴塞尔。1536年加尔文发表了《基督教原理》,是其主要神学著作,加尔文在书中否认了罗马教会的权威,认为人能否得救、贫穷或富贵都已有上帝预定等神学思想。同年加尔文抵达日内瓦参与法雷尔领导的自由市政权,并成为世纪领导人,还主持拟定了强调严谨到的规范的新教信仰纲要。1538年下层市民阶层为主的自由派发生骚动,加尔文与法雷尔被驱逐迁至施特拉斯堡居住,此后致力于研究《圣经》。1540年上层市民阶级得势后再次邀请加尔文回到日内瓦工作与定居,加尔文指导建立了政教合一当地共和政权,以加尔文宗为唯一合法宗教,实行长老制。[90]

加尔文
加尔文

马太·亨利

马太·亨利(Matthew Henry,1662-1714)是英国牧师、《圣经》注释家。生于布罗德奥克;1686年起在切斯特从事私人传道;1687年在伦敦任长老会正式牧师,在职25年;1712年至哈克尼任牧师。在访问切斯特中风去世,主要著作有(旧约与新约释义》。[91]

卫斯理

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1703-1791年)是英格兰国家教会中循道宗运动的早期创始人和领袖,这个运动后来成为以循道宗命名的教派。由于认为自己“尽管已经得救但还缺乏信心”,卫斯理于1738年前往莫拉维亚参观,在此地敬虔派对“活的信仰”的强调,以及亲身经历在基督徒生命中所起的作用,导致了他1738年5月在阿尔德斯门大街聚会时的悔改。卫斯理强调基督教信仰中亲身经历的侧面,这与同时代的英国自然神论形成鲜明对照,在英国带来了宗教的复兴。[92]

卫斯理
卫斯理

马礼逊

马礼逊(Robert Morrison,1782-1834)是英国基督教新教来华的第一名传教士。生于莫佩思;1804年加入伦敦会;清嘉庆十二年(1807)到广州,在英属东印度公司任职25年,并先后任英国特使阿美士德及驻华商务监督署律劳卑的秘书兼译员,多次建议英政府在中国自设法庭以取得治外法权;在广州去世。曾参照不列颠博物馆收藏的《圣经》天主教汉文译本,编译第一部《圣经》基督教新教汉文译本。并编写《救赎救世总说真本》《华英字典》等。[93]

马礼逊
马礼逊

穆德

穆德(John Raleigh Mott,1865-1955)是基督教新教国际组织领导人之一,出生于美国纽约,先后在上衣阿华大学和康奈尔大学求学。1895年倡导成立世界基督教学生同盟,总部设在日内瓦;1913年上海召开基督教“全国大会”时任主席,主持设立全国基督教中心机构“中华续行委办会”,并于上海设事务所;1921年领导组成国际基督教宣教协会;1948年创立世界基督教协进会;1946年获诺贝尔和平奖;1955年去世于美国奥兰多[94]

分布

新教是基督教三大流派中形成最晚的宗派,自16世纪宗教改革中诞生以来新教发展迅速、分布广泛,全球新教信徒在20世纪90年代已超过5亿,21世纪已发展超过10亿。其信徒主要分布于欧洲、非洲、北美以及部分大洋洲和亚洲国家。目前新教信徒最多的国家为美国,约占其总人口的30%;荷兰英国德国丹麦挪威芬兰瑞典冰岛等国家超过50%以上的人口信仰新教。[39][40][41]

新教信徒的增减则较为曲折起伏。由于它是适应资本主义发展而产生的新支派,在神学思想和教会作用方面又不断加以调整,在19世纪的前70年,新教徒呈上升趋势:它从1900年的154457050人,占世界总人口的9.9%,增至1970年的387150687人,占世界总人口的11.6%。6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的世俗化、城市化的发展,特别是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更新与提高,使新教信徒连年下降,1975年降至占世界总人口的10.1%,1980年下降到9.7%,至1989年略有回升,共有信徒558138400人,占世界总人口的11.2%。此后新教的这一下降趋势在世界各地亦不平衡。在北美、欧洲,大洋洲自70年代后信徒人数直线下降,以北美洲最为明显。1970年新教徒占该洲人口总数的60.9%,1975年占57.2%,1980年降至54.2%,1989年进一步下降至50.3%。欧洲的情况亦类似,上述诸年的比例分别为25.2%,24.4%,23.6%,24.5%。而第三世界的新教信徒自70年代以来,则呈上升趋势。其中,非洲1900年的新教信徒仅占本洲总人口的2.8%,1970年上升为21%,至今仍保持着这一百分比。亚洲的信徒于1980年占本洲人口总数的1.5%,1989年增至3.8%。欧洲、北美、大洋洲一向为新教信徒集中之地,1900年共有150,424,860人,占世界新教徒总数的 97.3%,其他地区仅有2.7%。时至今日,欧洲、北美、大洋洲的信徒总数为269,443,900人,仅占世界新教徒总数的48.2%,而亚、非、拉美地区的新教徒为278,885,390人,占总数的49.9%。此外,当时苏联尚有新教徒1.6%,为8,819,200人。据统计分析,新教信徒的种族结构已发生了变化,非白种人已超过了白种人,其重心已移至亚、非、拉美地区。[95]

世界基督新教各宗派、主要教会团体、崇拜中心与信徒统计表(1980)
世界基督新教各宗派、主要教会团体、崇拜中心与信徒统计表(1980)
世界基督新教各宗派、主要教会团体、崇拜中心与信徒统计表(1980)
世界基督新教各宗派、主要教会团体、崇拜中心与信徒统计表(1980)
世界基督新教各宗派、主要教会团体、崇拜中心与信徒统计表(1980)
世界基督新教各宗派、主要教会团体、崇拜中心与信徒统计表(1980)
世界基督新教各宗派、主要教会团体、崇拜中心与信徒统计表(1980)
世界基督新教各宗派、主要教会团体、崇拜中心与信徒统计表(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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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基督新教各宗派、主要教会团体、崇拜中心与信徒统计表(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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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新教自宗教改革中诞生至今,对于西方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及家庭生活等诸多方面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在美国、英国和德国三个国家的社会生活中的影响最为典型。[42]

政治

美国是一个主要信仰基督教的国家,其中新教徒占其总人口的32%。自17世纪新教传入北美地区至今,新教的影响透到美国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总统选举、民权运动、和平运动、文教事业以及禁酒戒烟运动,均有教会参与。美国是近代第一个宣布政教分离的国家,其宪法修正案第一条明文规定:国会不得确立一种国教或禁止宗教信仰自由。这条法律只是限制了政府干预宗教的权力,并未限制教会参与政治,事实上,美国教会具有参加政治活动和对国家事务施加影响的充分权利。而总统竞选活动,是教会最关注的大事。拥有5000余万成员的新教福音派为了向基督徒提供有关重大事件的信息,指导选举活动,成立了一大批特别组织,如公共正义协会、浸会公共事务联合委员会、全国福音联合会公共事务局、美国政教分离联盟等,在竞选运动中,每个总统候选人都深知争取基督徒,特别是新教徒的重要性,故在其竟选演说中,都大量拨引圣经,表白个人虔诚,并聘请新教著名活动家为竞选的非官方顾问,与其秘密或公开结盟,答应支持教会的某些要求,以争取获得更多选票。如福音派牧师格雷厄姆(BillyGraham,1918-),是政教合作方面的著名教会活动家,曾先后任约翰逊、尼克松、卡持和里根总统竞选及执政期间的非官方顾问、白宫布道家。[42]

而新教作为英国国教虽有某些特权,但对国家政权在政治、经济、教育以及组织上均具有依赖性,其在社会政治生活中表现得极为谨慎,既要维护传统的地位,又要考虑到公众的舆论。因此,二战以来,国教会长期推行一种政治现实主义路线,力求稳妥、“中庸”,直到60年代才有所变化。英国国教会对国家和政治竭力保持一种超然态度,避免参与“党派政治”,故英国没有教权主义政党,教牧人员可以个人名义参加任何一政党。1958年,兰柏特会议又重申了这一立场:圣公会不得“同任何特定的政治党派和社会制度一体化”但实际上,作为国教,圣公会在一系列重大的社会政治问题上,同英国政府的保守立场尽量保持一致,在对待共产主义、核武器、人权与种族等问题方面均如此。[96]

二战后,德国28个新教地方教会组成了“德国福音教会”(Evangelische Kirchein Deutschland,简称EKD),几乎包括了原联邦德国所有的新教教会,各教会均享有自治权。EKD还包含两个联合组织:联合福音信义会(VELKD),由五个州信义会组成;福音联合会(EKU),包括三个州教会。EKD在原联邦德国有2848万信徒,占其新教徒总数的97%,其最高立法机构是宗教会议和福音代表大会,出席宗教会议者有各州教会及各种俗人团体的代表,理事会为EKD的常设执行机构,每6年选举一次,下设一些处理日常事务的部门,如德国福音教会办公室、教会对外关系管理局、社会福利事务局、福音青年工作室、时事评论工作室等。福音代表大会是俗人会议,每两年召开一次,出席者主要是银行家、企业家组织及高等院校的代表教士也可以参加,主要讨论有关宗教与当代的诸种问题。1972年10月,EKD召开宗教会议,通过了新章程,宣布德国音教会是一个教会,而不是一个“宗教团体”。福音教会是联邦德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的一支活跃力量,它积极参加战后联邦德国政府和政党的重建工作,投身于和平运动及文教卫生等福利慈善事业,在第三世界也产生了一定影响。[97]

经济

社会学家韦伯曾指出,在受新教影响的地区,人们的行为和观念留有宗教改革的长远影响的重要痕迹。譬如,韦伯认为关于中产阶级生活标准的现代理想,将必要的和有用的消费视为合乎道德的。教友派在反对肉体的诱惑和对身外之物的依赖的斗争中,发展了这种观念:工作是上帝的旨意,它的最终目标乃在彼岸世界,辛劳本身是确定恩宠的手段。因此,在现代资本主义的早期,非人的机械劳动、低工资和剥削都受到宗教认可。[98]

新教在经济领域也产生了重要影响,近代西方经济伦理的变革,是新教的重要贡献之一。美国新教的道德功能及其巨额教产和商业网,对美国的经济生活、经济政策与福利事业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教会对国家的发展和经济政十分关注,在70年代的经济危机中,美基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应急措迹,成立了“对外援助”“国内宣传教育”“与政府联系”三个小组,向政府提供国内外的调查报告。教会还提出“破税”“基本收入保证利”“节制能源”等方案,供政府参考。[99]

社会

以新教清教徒宣扬的世俗职业神圣论,提侣勤奋劳动、艰苦创业和奋发图强精神,谴责慢惰和厌恶劳动的思习,对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影响深远,新教还提“爱人如已”的风尚,鼓励信徒献身社会改良和公益福利事业。亿万富安德鲁·卡内基认为,有才干者理应发财致富,但若生前不把大部分财富阳于公益福利事业,死得就不体面,“活得荣耀,死得光彩”成为许求有产者的信条,如石油大王洛克非勒,汽车大王福特等富豪都办了许多悠着机构,其动机当然是为了缓和社会矛盾,但新教伦理的影响是一个重要因素。[99]

雄厚的经济实力,使教会成为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的主要承担者之一。新教教会设立了大量济贫机构,学校、医院、儿童保育院、安老院、娱乐设施等,并关注世界贫困、环境污染、生态平衡等社会问题,提供改良计划。慈善事业是新教传教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如美国跨教派组织“教会国际服务团”“美国友好服务委员会”等,在第三世界发放救济物资和资金。许多传教差会在发展中国家还从事教育、卫生、农业、社会福利和技术援助工作。[99]

德国福音教会拥有巨额财富,1969-1973年仅宗教税收入即达16亿马克。除宗教税及国家资助外,还得益于私人捐助和教会商业。70年代初,西德记者克鲁斯·马登斯曾对教会财产进行了调查,他指出,教会是联邦德国最大的企业主和土地占有者之一由12万人组成的一支专家队伍管理着教会的企业和设施。20个新教地方教会和22个天主教区拥有的产业,价值60亿美元,其中尚不计博物馆的艺术珍品的价值。事实上教会本身就是资本家、银行家和房地产主,这种雄厚的物质基础,使教会能够积极参与社会发展和福利事业,特别是在教育和慈善活动中发挥巨大作用。[100]

文化

新教教会也是美国文教事业的奠基者。殖民地时期的大、中、小学几乎皆为新教所主办。美国独立后,公立学校纷纷建立。但美国教育中的公立、私立学校两大体系沿袭至今,当代私立学校中,特别是高等院校的主要承办者仍为新教教会。据《1972年美国经济大全》公布,美国803所私立大学中,新教教会主办的有489所,占61%,为全国大学总数的18%。公立学校也不同程度地受新教的影响。[99]

英国教会是英国教育的先驱,教会学校使教会与国家在教育事业中建立了一种伙伴关系,教会与地方当局的代表共同组成了教会学校的董事会,那议会和市议会的教育委员会中亦有教会代表,因此,政教合作穿于各级教育行政机构,有效地促进了英国普通教育的发展。但从60年代开始,教会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发生了动摇。由于移民及嬉皮士运动和一些世俗化思潮的传播,基督教逐渐失去传统地位,不仅信徒减少,而且它的神学和道德观念也受到了挑战。部分教士和群众要求改变公立学校中的宗教教育,很少有学生参加考试。传统宗教教育的案旨退居次要地位,学校不再是培养基督徒的机构,而是训练世俗社会所需要的各种专业人才的场所。“自由教会联合会”也被迫宣告,应减少学校的祷告活动,基督教信仰的灌输应属于教会,70年代有关宗教教育的大辩论,使这门传统课程失去了神圣色彩,退居于与其他可以自由讨论的学科同等的地位。宗教色彩的淡化,反映了英国新教在国民教育体系中传统地位的衰落。[101]

宗教

新教自建立以来,其内部宗派林立,相互攻击;当代新教的宗派与教会仍在继续分化,向多元化发展。但新教亦提倡和解、对话,倡导普世合一运动,建立了一些洲际、全球性的国际组织,不仅在新教内部,而且与天主教、东正教对话,谋求团结合作。[102]

由于宗教改革运动与新教的诞生,使得基督徒思想和生活的形塑中心逐渐由修道院转往市集,欧洲的大城市成为基督徒思想和行动的新模式的摇篮和熔炉。这样的转变,反映在政治、社会、经济和教会的改变中,那是处于现代西方文化的形成的核心。主流的宗教改革运动拒绝了抽离世界的修道式冲动,而是在神学性考虑上:重新强调创造与救赎的教义和重新发现一个基督徒的召命的概念。[103]

重新强调创造与救赎的教义

加尔文对世界表示肯定的神学令人印象深刻,可以说是建基于主张上帝与世界在本体论上是完全区分,又同时拒绝把两者分开的可能性。“可以区分但不可以分割”的主旨,突出了加尔文神学的许多层面,重现在他对基督徒对待社会的理解中。对创造者上帝的一个知识,不可能抽离他的创造的知识,基督徒预期要对世界表达尊重、关心和委身,那是由于对它的创造者上帝的忠诚、顺服和爱。世界对基督徒的忠诚没有一个直接要求,那是一个非直接的要求,在于承认上帝与他的创造之间存在着来源的独特关系。在尊崇自然为上帝的创造物时,我们是在敬拜上帝,而不是敬拜自然。故此,作为一个基督徒不是说要抛弃世界;因为抛弃世界即是抛弃奇妙地创造它的上帝。世界虽然堕落,却不是邪恶的。基督徒蒙召在世界中工作,为的是救赎世界。委身于世界,是活出基督徒的救赎教义的一个重要层面。缺乏对世界的委身和工作,就等于宣称它不可能(以及不应)被救赎。[103]

重新发现一个基督徒的召命的概念

虽然修士的呼召观念必然把世界抛开,改教家却断然否定这个观念。上帝呼召他的子民不只是得着信心,更是在生命的相当范围中表达信心。一个人蒙召首先是成为一个基督徒,而其次是在世界的一个相当活动范围中,活出他或她的信心。宗教改革思想在这层面上的冲击,可以见于“圣召”一词,那现今意味着“一个此世的活动或事业”。在这个现代习惯的背后有一个观念,它在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中受到广泛接纳,基督徒是蒙召在世界中服侍上帝的。[103]

这个观念与信徒皆祭司的中心教义息息相关,为一个人投身在日常世界中赋予了新的动机。改教家否定了中世纪认为在“神圣”与“俗世”之间必定存在的区别。在“属灵”与“俗世”的层级之间,没有地位上的真正不同。所有基督徒都是蒙召成为祭司,而那召命是延伸至日常世界中的。他们蒙召在当中洁净和圣化世界的日常生活。路德简洁地说明了这一点:“那似乎是俗世的工作,实际上是对上帝的赞美,而且是代表了讨他喜悦的一个顺服。”对于这个呼召的概念是没有限制的。路德甚至赞美家庭事务的宗教价值,宣称虽然“那是没有明显的圣洁表现,然而这些家庭杂务是比修士和修女的所有工作更有价值”。再有,“上帝并不关心要做的工作是否无足轻重,却注目于在工作中服侍他的心灵。这是真的,即使每日工作是洗餐具或挤牛奶”。路德的英国跟随者丁道尔采纳了这个概念,坚持尽管“洗餐具与传讲上帝的话语”代表了不同的人类活动,但“在讨上帝的喜悦上”是没有分别的。“每个人的生活方式是由上主分派给他的位置。”根据加尔文的观点,上帝把个别的人放在他想让他们所在的位置上。这个位置有什么社会地位是没有关系的,那是个没有属灵意义的人类发明而已。我们不能让人(例如修道士)对一份工作的地位的评价,凌驾在上帝的审判之上。所有人类工作皆可以“显出真正的可敬,并且在上帝的眼中被视为极度重要的”。没有任何工作,没有任何呼召,是过于卑贱或过于低微,以致不可以被上帝的临在所施恩。[103]

参考资料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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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参考 2
  3. 参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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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 参考 97
  98. 参考 98
  99. 参考 99
  100. 参考 100
  101. 参考 101
  102. 参考 102
  103. 参考 103

注释

  1. 初指1529年德意志帝国会议中,对恢复天主教特权的决议案提出抗议的新教城市、贵族代表,后来衍生成为新教各宗派的共同称谓。[1]
  2. 强调信徒个人的宗教经验,认为信徒可以直接与上帝交流,而不用神职人员作为终结;反对教会的的崇拜仪式,不承认销毁对信徒有惩戒和赦免的职能。[49]
  3. 1562年3月1日吉斯公爵经过胡格诺派信徒正在举行礼拜的瓦西镇,双方发生争吵,公爵的武装随从袭击了胡格诺派,造成了200余人死伤。[15]
  4. 圣事是基督教信仰中重要的礼仪,基督教认为圣事是耶稣基督亲自定立的,借助一定可见的形式即可赋予受领者看不可见的基督的“宠爱”和“保佑”。[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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