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中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个专科专业,被划入新闻传播大类,专业类别为广播影视类,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专业代码为560202。[3][3][1]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主要培养学生掌握电视节目制作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电视节目制作的全过程,使学生具备使用摄像机、录像机、音响及后期制作设备的基本技能,以及电脑二维、三维动画、非线性编辑等数字化影视节目制作,具有独立完成电视节目的工作能力,从事电视节目制作、广告策划等工作,如节目制作人、广告策划人等。[3]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的毕业生可从事剪辑、节目包装、摄像、全媒体内容生产等职业;也可通过专升本继续深造,高职本科方向包括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编导专业;普通本科方向可选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专业。[3]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个专科专业,被划入新闻传播大类,专业类别为广播影视类,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专业代码为560202。[4][4][2]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主要培养学生掌握电视节目制作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电视节目制作的全过程,使学生具备使用摄像机、录像机、音响及后期制作设备的基本技能,以及电脑二维、三维动画、非线性编辑等数字化影视节目制作,具有独立完成电视节目的工作能力,从事电视节目制作、广告策划等工作,如节目制作人、广告策划人等。[4]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的毕业生可从事剪辑、节目包装、摄像、全媒体内容生产等职业;也可通过专升本继续深造,高职本科方向包括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编导专业;普通本科方向可选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专业。[4]

专业定义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主要培养学生掌握电视节目制作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电视节目制作的全过程,使学生具备使用摄像机、录像机、音响及后期制作设备的基本技能,以及电脑二维、三维动画、非线性编辑等数字化影视节目制作,具有独立完成电视节目的工作能力,从事电视节目制作、广告策划等工作,如节目制作人、广告策划人等。[4]

专业发展

2015年10月26日,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被划入新闻传播大类,专业类别为广播影视类,专业代码为660203。[5]

2021年3月12日,教育部颁布《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在公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和《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2021年版中,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保留,原专业代码660203变更为560202。[6][7]2022年,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被列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2年)》,学科门类为新闻传播大类。[8]

基本修业年限

三年。[2]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技能文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数字素养、职业道德、创新意识,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创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具备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面向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的剪辑师、电影电视摄像师、电视导播等岗位(群),能够从事影视剪辑、影视节目包装、影视摄像、新媒体内容生产的高技能人才。[2]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培养规格

培养规格本专业学生应在系统学习本专业知识并完成有关实习实训基础上,全面提升知识、能力、素质,掌握并实际运用岗位(群)需要的专业核心技术技能,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总体上须达到以下要求:

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深厚的爱国情感和中华民族自豪感。[2]掌握与本专业对应职业活动相关的国家法律、行业规定,掌握绿色生产、环境保护、安全防护、质量管理等相关知识与技能,了解相关行业文化,具有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具备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2]掌握支撑本专业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必备的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等)、信息技术等文化基础知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具备职业生涯规划能力。[2]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合作能力,具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学习1门外语并结合本专业加以运用。[2]掌握影视文体写作、摄影摄像、影视剪辑、影视包装等方面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具有较好的媒介素养,具备较强的整合知识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2]掌握新媒体内容制作与传播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整合和综合运用新媒体内容策划、文案编辑、内容创作及传播等知识的能力。[2]掌握摄影摄像的技术技能,具有影像拍摄的实践能力;掌握现场节目制作的技术技能,具有现场节目导播与直播的实践操作能力。[2]掌握影视剪辑、影视包装的技术技能,具有影视后期剪辑、特效制作与节目包装策划与制作的实践能力。掌握新媒体内容制作的技术技能,具有面向全媒体生产、传播视音频节目和创新创业的实践能力。[2]掌握信息技术基础知识,具有适应本行业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需求的数字技能。[2]具有探究学习、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具有整合知识和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掌握身体运动的基本知识和至少1项体育运动技能,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标准,养成良好的运动习惯、卫生习惯和行为习惯;具备一定的心理调适能力。[2]掌握必备的美育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审美能力,形成至少1项艺术特长或爱好。[2]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具备与本专业职业发展相适应的劳动素养,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2]

课程体系

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2]

公共基础课程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应将思想政治理论、体育、军事理论与军训、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等列为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党史国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国家安全教育、信息技术、艺术、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职业素养等列为必修课程或限定选修课程。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开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校本课程。[2]

专业课程

一般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拓展课程。专业基础课程是需要前置学习的基础性理论知识和技能构成的课程,是为专业核心课程提供理论和技能支撑的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是根据岗位工作内容、典型工作任务设置的课程,是培养核心职业能力的主干课程;专业拓展课程是根据学生发展需求横向拓展和纵向深化的课程,是提升综合职业能力的延展课程。学校应结合区域/行业实际、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需要自主确定课程,进行模块化课程设计,依托体现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的真实生产项目和典型工作任务等,开展项目式、情境式教学,结合人工智能等技术实施课程教学的数字化转型。有条件的专业,可结合教学实际,探索创新课程体系。[2]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授课内容
专业基础课程摄影艺术基础、数字图形图像、视听语言、数字音乐音响、影视文体写作、影视作品赏析等领域的内容
专业核心课程数字摄像技术、数字视频编辑、现场节目制作、影视后期特效与合成、节目包装、新媒体节目制作等领域的内容,具体课程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要求自主设置
专业拓展课程影视节目策划、专题节目制作、影视广告创意与制作、微电影创作、新媒体实务、影视制片、纪录片创作、影视录音、影视照明等领域的内容

参考来源:[2]

实践教学

实践性教学应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实践性教学主要包括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设计、社会实践活动等形式,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等都要加强实践性教学。[2]

实训

在校内外进行影视节目创作、视频制作(纪录片、专题片、故事短片等)等实训,包括单项技能实训、综合能力实训、生产性实训等。[2]

实习

在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的影视节目内容生产与制作企业进行视音频节目录制、节目剪辑与包装、新媒体节目制作等实习,包括认识实习和岗位实习。学校应建立稳定、够用的实习基地,选派专门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人员,组织开展专业对口实习,加强对学生实习的指导、管理和考核。实习实训既是实践性教学,也是专业课教学的重要内容,应注重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2]

学时安排

总学时一般为2600学时,每16~18学时折算1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总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25%。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不少于总学时的50%,其中,实习时间累计一般为6个月,可根据实际情况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各类选修课程的学时累计不少于总学时的10%。军训、社会实践、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活动按1周为1学分。[2]

师资队伍

按照“四有好老师”“四个相统一”“四个引路人”的要求建设专业教师队伍,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标准。[2]

师资结构

学生数与本专业专任教师数比例不高于25∶1,“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数比例一般不低于60%,高级职称专任教师的比例不低于20%,专任教师队伍要考虑职称、年龄、工作经验,形成合理的梯队结构。能够整合校内外优质人才资源,选聘企业高级技术人员担任行业导师,组建校企合作、专兼结合的教师团队,建立定期开展专业(学科)教研机制。[2]

专业带头人

原则上应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较好地把握国内外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行业、专业发展,能广泛联系行业企业,了解行业企业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实际,主持专业建设、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教科研工作和社会服务能力强,在本专业改革发展中起引领作用。[2]

专任教师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原则上具有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年限的相应工作经历或者实践经验,达到相应的技术技能水平;具有本专业理论和实践能力;能够落实课程思政要求,挖掘专业课程中的思政教育元素和资源;能够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混合式教学等教法改革;能够跟踪新经济、新技术发展前沿,开展技术研发与社会服务;专业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生产性实训基地锻炼,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企业实践经历。[2]

兼职教师

主要从本专业相关行业企业的高技能人才中聘任,应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了解教育教学规律,能承担专业课程教学、实习实训指导和学生职业发展规划指导等专业教学任务。根据需要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等高技能人才,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针对兼职教师聘任与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2]

教学设施

主要包括能够满足正常的课程教学、实习实训所需的专业教室、实验室、实训室和实习实训基地。[2]

专业教室基本要求

具备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混合式教学的条件。一般配备黑(白)板、多媒体计算机、投影设备、音响设备,具有互联网接入或无线网络环境及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安装应急照明装置并保持良好状态,符合紧急疏散要求,安防标志明显,保持逃生通道畅通无阻。[2]

校内外实验、实训场所基本要求

实验、实训场所面积、设备设施、安全、环境、管理等符合教育部有关标准(规定、办法),实验、实训环境与设备设施对接真实职业场景或工作情境,实训项目注重工学结合、理实一体化,实验、实训指导教师配备合理,实验、实训管理及实施规章制度齐全,确保能够顺利开展摄影摄像、数字视音频编辑、影视节目综合创作、新媒体节目制作等实验、实训活动。鼓励在实训中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仿真等前沿信息技术。[2]

摄影摄像实训室配备各型号单反相机,高、中、低三档主流数字摄像机及各类周边配件等设备设施,用于新闻采集、各类影视创作等实训教学。[2]数字编辑实训室配备非线性编辑机房、数据存储设备以及多媒体网络教学软件等设备设施,用于数字音视频编辑、后期综合剪辑、影视画面合成等实训教学。[2]节目制作综合实训室(实训基地)配备各类影视节目录制的讯道摄像机、视频导播设备、视频采集设备、视频工作站、音响设备以及影视灯光设备等设备设施,用于各类影视节目制作等实训教学。[2]新媒体节目制作实训室配备便携式导播直播设备、全景摄像机、航拍飞行器等设备设施,用于新媒体节目制作、新媒体实务等实训教学。[2]校外实训室配备专业相关的实训设施,实训岗位、实训指导教师确定,能够满足开展各类广播影视节目的拍摄、后期剪辑、综合包装等实训活动的要求,实训管理及实施规章制度齐全。可结合实际建设综合性实训场所。[2]

实习场所基本要求

符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对实习单位的有关要求,经实地考察后,确定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条件完备且符合产业发展实际、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与学校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的单位成为实习基地,并签署学校、学生、实习单位三方协议。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和未来就业需求,实习基地应能提供影视剪辑、节目包装、摄像、导播、新媒体内容生产等与专业对口的相关实习岗位,能涵盖当前相关产业发展的主流技术,可接纳一定规模的学生实习;学校和实习单位双方共同制订实习计划,能够配备相应数量的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和管理,实习单位安排有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开展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完成实习质量评价,做好学生实习服务和管理工作,有保证实习学生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的规章制度,有安全、保险保障,依法依规保障学生的基本权益。[2]

教学资源

主要包括能够满足学生专业学习、教师专业教学研究和教学实施需要的教材、图书及数字化资源等。[2]

教材选用基本要求

按照国家规定,经过规范程序选用教材,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和国家优秀教材。专业课程教材应体现本行业新技术、新规范、新标准、新形态,并通过数字教材、活页式教材等多种方式进行动态更新。[2]

图书文献配备基本要求

图书文献配备能满足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科研等工作的需要。专业类图书文献主要包括:广播影视行业政策法规、广播影视行业相关标准、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相关实务案例类图书、广播影视行业技术前沿信息相关图书资料,以及两种以上广播影视行业学术期刊等。及时配置新经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管理方式、新服务方式等相关的图书文献。[2]

数字教学资源配置基本要求

建设、配备与本专业有关的影视剪辑素材库、影视特效素材库、优秀学生作品案例库、教学课件、数字化教学案例库、微课视频等专业教学资源库,种类丰富、形式多样、使用便捷、动态更新、满足教学。[2]

质量保障

学校和二级院系应建立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健全专业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制度,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吸纳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评价,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教育督导和社会监督,健全综合评价。完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课堂评价、实验教学、实习实训、毕业设计以及资源建设等质量保障建设,通过教学实施、过程监控、质量评价和持续改进,达到人才培养规格要求。[2]学校和二级院系应完善教学管理机制,加强日常教学组织运行与管理,定期开展课程建设、日常教学、人才培养质量的诊断与改进,建立健全巡课、听课、评教、评学等制度,建立与企业联动的实践教学环节督导制度,严明教学纪律,强化教学组织功能,定期开展公开课、示范课等教研活动。[2]专业教研组织应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集中备课制度,定期召开教学研讨会议,利用评价分析结果有效改进专业教学,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学校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及社会评价机制,并对生源情况、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就业质量等进行分析,定期评价人才培养质量和培养目标达成情况。[2]

毕业要求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目标和培养规格,完成规定的实习实训,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学分,准予毕业。学校可结合办学实际,细化、明确学生课程修习、学业成绩、实践经历、职业素养、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学习要求和考核要求等。要严把毕业出口关,确保学生毕业时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和各教学环节,保证毕业要求的达成度。接受职业培训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证书等学习成果,经职业学校认定,可以转化为相应的学历教育学分;达到相应职业学校学业要求的,可以取得相应的学业证书。[2]

深造方向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的毕业生可通过专升本继续深造,高职本科方向包括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普通本科方向可选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专业。[4]

就业方向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的毕业生可从事剪辑、节目包装、摄像、全媒体内容生产等职业。[4]

开设院校

省份开设院校北京市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北京网络职业学院天津市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省保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河北美术学院、河北外国语学院、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省山西艺术职业学院、运城职业技术大学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省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黑龙江省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上海市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江苏省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浙江省宁波财经学院、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安徽省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省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江西省江西传媒职业学院山东省临沂大学、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淄博职业技术大学、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河南省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开封大学、信阳学院、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湖北省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广东省深圳职业技术大学、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演艺职业学院海南省海口经济学院、三亚理工职业学院重庆市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重庆传媒职业学院、重庆电讯职业学院四川省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南充电影工业职业学院云南省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昆明艺术职业学院、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省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西安思源学院、陕西工商职业学院、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参考来源:[1][注1]

专业排名

参考资料 9

  1.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设置备案结果数据检索 — 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2. 广播影视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3.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教学标准(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 教育部网站
  4.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 中国教育在线
  5.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 — 教育部网站
  6. 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 — 教育部网站
  7.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设置备案结果数据检索 — 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8.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简介 — 教育部网站
  9. 2025-2026年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高职院校排名 — 中国科教评价网

注释

  1. 截至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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