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园林城市,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评选出的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的城市,是国内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
设立目的
创建园林城市(城区)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符合 当前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形势需要,造福子孙后代的民心工程,各城市要本着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搞好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优美舒适的园林城市,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避免搞“花架子”,搞形式主义,搞突击、一阵风,要做到认识上真正统一,领导上真正重视,措施上真正到位,工作上真正务实,使创建园林城市活动扎扎实实、富有成效。
创建园林城市(城区),要注重科学规划,加强管理。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讲求实效。要防止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要量力而行,把好事办 好,让百姓满意,让市民高兴。
通过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城市发展与耕地资源保护、水资源短缺等环境承载力的矛盾不断缓解,城区绿地建设滞后的矛盾不断缓解,对制止一些地方重复改造、高价建绿等现象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环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表示,今后还将以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为发展方向,遵循因地制宜、合理投入、生态优先、科学建绿的原则,积极研究和探索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方式方法。
标准
一、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指标体系
类型序号指 标备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基本项提升项1综合管理1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①按照各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独立的专业管理机构;②依照法律法规有效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2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①近三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逐年增加;②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切实保障园林绿化日常维修养护及相关人员经费,并逐年增加。 -3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①具有以城市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研究机构;②近三年(含申报年)有园林科研项目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 -4《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经政府批准实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之相协调。 -5城市绿线管理*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6城市蓝线管理*划定城市蓝线,蓝线的管理和实施符合《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的规定。 -7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绿线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管理、公示制度及控制大树移栽、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义务植树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8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①已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②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③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9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80%≥90%2绿地建设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40%2建成区绿地率(%)*≥31%≥35%3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均建设用地小于80㎡的城市*≥7.50㎡/人≥9.50㎡/人人均建设用地80~100㎡的城市≥8.00㎡/人≥10.00㎡/人人均建设用地大于100㎡的城市≥9.00㎡/人≥11.00㎡/人4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60%≥70%5城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25%-6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5.00㎡/人-7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70%≥90%8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0.06≥0.079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95%100%10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95%100%11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95%-12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80%≥90%13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2%-14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80%-15大于40hm² 的植物园数量*≥1.00-16林荫停车场推广率(%)*≥60%-17河道绿化普及率(%)*≥80%-18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80%-3建设管控1城市园林绿化综合评价值*≥8.00≥9.002城市公园绿地功能性评价值*≥8.00≥9.003城市公园绿地景观性评价值*≥8.00≥9.004城市公园绿地文化性评价值*≥8.00≥9.005城市道路绿化评价值*≥8.00≥9.006公园管理规范化率(%)*≥90%≥95%7古树名木保护率(%)*≥95%100%8节约型绿地建设率(%)*≥60%≥80%9立体绿化推广*已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且实施效果明显。 -10城市“其他绿地”控制*①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求,建立城乡一体的绿地系统;②城市郊野公园、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等“其他绿地”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11生物防治推广率(%)*≥50%-12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70%-13水体岸线自然化率(%)*≥80%-14城市历史风貌保护*①已划定城市紫线,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或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经过审批,实施效果良好;②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得到有效保护。 -15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管理。-4生态环境1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240天≥300天2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50%地表水达标率100%,且市区内无IV类以下水体3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00dB(A)≤54.00dB(A)4城市热岛效应强度*≤3.0℃≤2.5℃5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80≥0.906生物多样性保护*①已完成不小于城市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②已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7城市湿地资源保护*①已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②已制定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5节能减排1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25%≥35%2节能建筑比例(%)-严寒及寒冷地区≥40%夏热冬冷地区≥35%夏热冬暖地区≥30%严寒及寒冷地区≥50%夏热冬冷地区≥45%夏热冬暖地区≥40%3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10%4单位GDP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千克/万元)--≤255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80%6城市再生水利用率(%)--≥30%6市政设施1城市容貌评价值*≥8.00≥9.002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99%100%3城市污水处理率(%)*≥80%,且不低于申报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90%,且不低于申报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且不低于申报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90%,且不低于申报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5城市道路完好率(%)*≥95%≥98%6城市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车速*≥35.00km/h≥40.00km/h7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城市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城市安全运行得到保障。-8城市排水--城市建成区实施雨污分流,雨水收集、排放系统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规定的高限建设;有专门的排水设施管理机构和专项维护资金保障。9城市景观照明控制--除体育场、建筑工地和道路照明等功能性照明外,所有室外公共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照明严格按照《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进行设计,被照对象照度、亮度、照明均匀度、照明功率密度(LPD)及限制光污染指标等均达到规范要求。7人居环境1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2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成区内基本消除棚户区,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按规划实施。-3林荫路推广率(%)-≥70%≥85%4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70%5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建设--制定专项规划,并经批准实施,建成较为完善的步行、自行车专用道和公用自行车租用系统。8社会保障1住房保障率(%)-≥80%≥85%2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100%-3无障碍设施建设-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其管理、使用情况良好。-4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90%5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线高于本省(自治区)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实现应保尽保,正常发放。
注:
1、国家园林城市须满足全部基本项的要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须同时满足所有基本项和提升项的要求。
2、表格“备注”栏中标注有“*”的,表示该指标来自《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其指标解释、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均与《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一致。
二、国家园林城市否决项
(一)尚未编制(或修编)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或未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二)建成区绿地率不达标;
(三)城市污水处理率不达标;
(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达标;
(五)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不达标;
(六)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达标;
(七)林荫路推广率不达标。
(一)至(四)项为国家园林城市否决项,(一)至(七)项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否决项。
指标解释
1、供热计量收费比例(%)
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内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住宅建筑面积占集中供热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计算方法:供热计量收费比例=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集中供热住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2、节能建筑比例(%)
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占建成区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计算方法:节能建筑比例=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建成区内建筑总面积(平方米)×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3、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指标解释:指可再生能源在城市能源结构中所占比例。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计算方法: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可再生能源使用量(吨标准煤)÷城市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100%
数据来源:发展改革部门
4、单位GDP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千克/万元)
指标解释:指创造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所排放的工业固体废物量。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指企业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排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场所以外的量。不包括矿山开采的剥离废石和掘进废石(煤矸石和呈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
计算方法:单位GDP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千克/万元)=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千克)÷国内生产总值(万元)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5、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指标解释:指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占城市工业废水排放量的百分比。
计算方法: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万吨)÷城市工业废水排放量(万吨)×100%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6、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量与城市污水排放量的比率。
计算方法: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量(万吨)÷城市污水排放量(万吨)×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发展改革部门
7、林荫路推广率(%)
指标解释: 指城市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占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的百分比。林荫路指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
计算方法:林荫路推广率=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千米)÷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千米)×100%
数据来源: 城市园林绿化部门(须提供遥感测试基础资料及遥感测试图片)
8、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
指标解释:指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出行的总人次占城市出行总人次的百分比。
计算方法: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步行交通出行人次+自行车交通出行人次+公共交通出行人次)(万人)÷城市出行总人次(万人)×100%
数据来源: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城市建设部门
9、住房保障率(%)
指标解释:指累计实施住房保障户数占累计已申请登记应保障户数的比重。住房保障包括货币保障和住房实物保障。住房实物保障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计算方法:住房保障率=已保障户数(户)÷已申请登记应保障户数(户)×100%
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
10、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
指标解释:指实际新开工保障性住房的套数占计划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套数的比重。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
计算方法: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当年实际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套数(套)÷当年计划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套数(套)×100%
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
11、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
指标解释: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三项保险全部参加的职工人数占应参保职工人数的比率。
计算方法: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三项保险全部参加的职工人数(万人)÷应参保职工人数(万人)×100%
指标表
建城[2010]125号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建成区绿地率(%)≥31%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均建设用地小于80㎡的城市≥7.50㎡/人人均建设用地80~100㎡的城市≥8.00㎡/人人均建设用地大于100㎡的城市≥9.00㎡/人
原《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05]43号)及《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建城[2004]98号)同时废止。
类别地区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人均公共绿地秦岭淮河以南6.578秦岭淮河以北6.657.5绿地率(%)秦岭淮河以南303234秦岭淮河以北283032绿化覆盖率(%)秦岭淮河以南353739秦岭淮河以北333537
直辖市园林城区验收基本指标按中等城市执行。以下项目不列入验收范围:
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获批准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得到实施和严格管理,取得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
2、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及道路绿化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有机的完整的系统;
3、编制完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植物物种多样性规划;
4、城市大环境绿化扎实开展,效果明显,形成城乡一体的优良环境,形成城市独有的独特自然、文化风貌;
5、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维护管理措施落实,城市热岛效应缓解,环境效益良好。
批次名单
第一批(1992年):北京市1个直辖市;合肥市、珠海市2个地级市
第三批(1996年):马鞍山市、威海市、中山市等3个地级市
第四批(1997年):大连市、南京市、厦门市、南宁市等4个地级市
第五批(1999年):秦皇岛市、三明市、青岛市、烟台市、濮阳市、十堰市、佛山市等7个地级市;上海市浦东新区1个国家园林城区
第六批(2001年):长春市、襄樊市【现襄阳市】、江门市、茂名市、肇庆市、惠州市、海口市、三亚市等8个地级市;(苏州)常熟市、石河子市2个县级市;上海市闵行区1个国家园林城区
第七批(2002年):葫芦岛市、济南市、洛阳市、漯河市、常德市等5个地级市;(乐山)峨眉山市1个县级市;上海市金山区、重庆市北碚区2个国家园林城区
第八批(2003年):上海市1个直辖市;唐山市、吉林市、无锡市、苏州市、扬州市、宁波市、绍兴市、福州市、桂林市、绵阳市等10个地级市;(苏州)张家港市、(苏州)昆山市、(杭州)富阳市【现杭州市富阳区】、(威海)荣成市、(江门)开平市、(成都)都江堰市等6个县级市
第九批(2005年):邯郸市、廊坊市、长治市、晋城市、包头市、伊春市、徐州市、镇江市、嘉兴市、安庆市、泉州市、漳州市、淄博市、日照市、郑州市、许昌市、南阳市、武汉市、宜昌市、岳阳市、湛江市、乐山市、遵义市、宝鸡市等24个地级市;(无锡)宜兴市、(苏州)吴江市【现苏州市吴江区】、(青岛)胶南市【现属青岛市黄岛区】、(潍坊)寿光市、(泰安)新泰市、(昆明)安宁市、(巴音郭楞州)库尔勒市等7个县级市
第十批(2006年):湖州市、黄山市、淮北市、宜春市、景德镇市、焦作市、成都市、广安市等8个地级市;(苏州)太仓市、(绍兴)诸暨市、(台州)临海市、(嘉兴)桐乡市、(潍坊)青州市、(洛阳)偃师市等6个县级市
第十一批(2007年):石家庄市、沈阳市、四平市、松原市、常州市、南通市、衢州市、淮南市、铜陵市、南昌市、新余市、莱芜市、新乡市、黄石市、株洲市、广州市、东莞市、潮州市、贵阳市、银川市、克拉玛依市等21个地级市;(唐山)迁安市、(铁岭)调兵山市、(无锡)江阴市、(金华)义乌市、(三明)永安市、(青岛)胶州市、(威海)乳山市、(威海)文登市【现威海市文登区】、济源市、(平顶山)舞钢市、(郑州)登封市、(昌吉州)昌吉市、(伊犁州)奎屯市等13个县级市;天津市塘沽区【现属天津市滨海新区】、重庆市南岸区、重庆市渝北区等3个国家园林城区
第十二批(2008年):淮安市、赣州市、长沙市、南充市、西宁市等5个地级市;(延边州)敦化市、(绍兴)上虞市【现绍兴市上虞区】、(宜昌)宜都市等3个县级市
第十三批(2009年):重庆市1个直辖市;承德市、太原市、铁岭市、宿迁市、泰州市、台州市、池州市、萍乡市、吉安市、潍坊市、临沂市、泰安市、三门峡市、安阳市、商丘市、平顶山市、鄂州市、湘潭市、韶关市、梅州市、汕头市、柳州市、遂宁市、昆明市、玉溪市、西安市等26个地级市;(邯郸)武安市、(长治)潞城市、(临汾)侯马市、(铁岭)开原市、(常州)金坛市【现常州市金坛区】、(嘉兴)平湖市、(嘉兴)海宁市、(济南)章丘市、(泰安)肥城市、(郑州)巩义市、(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吴忠)青铜峡市、(哈密地区)哈密市【现哈密市伊州区】、(伊犁州)伊宁市等14个县级市
第十四批(2010年):信阳市1个地级市;(宁波)余姚市、(延边州)延吉市2个县级市
第十五批(2011年):张家口市、阳泉市、本溪市、丹东市、连云港市、芜湖市、六安市、莆田市、龙岩市、九江市、上饶市、东营市、济宁市、聊城市、驻马店市、荆门市、荆州市、娄底市、北海市、百色市、丽江市、吴忠市等22个地级市;(吕梁)孝义市、(南通)如皋市、(扬州)江都市【现扬州市江都区】、(衢州)江山市、(台州)温岭市、(烟台)龙口市、(烟台)海阳市、(商丘)永城市等8个县级市
第十六批(2012年):保定市、佳木斯市、七台河市、咸宁市等4个地级市;(晋中)介休市、(牡丹江)海林市2个县级市
第十七批(2013年):邢台市、大同市、朔州市、盐城市、金华市、丽水市、滁州市、鹰潭市、抚州市、德州市、滨州市、菏泽市、随州市、郴州市、阳江市、清远市、梧州市、自贡市、德阳市、眉山市、普洱市、拉萨市、金昌市、乌鲁木齐市等24个地级市;(杭州)建德市、(泉州)晋江市、(烟台)莱州市、(潍坊)诸城市、(宜昌)当阳市、(恩施州)恩施市、仙桃市、(玉林)北流市、(红河州)开远市、(德宏州)芒市、(酒泉)敦煌市、(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五家渠市等13个县级市
第十八批(2014年):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宁德市、泸州市、咸阳市、中卫市等6个地级市;(潍坊)高密市、(银川)灵武市2个县级市
第十九批(2015年):沧州市、呼和浩特市、乌海市、乌兰察布市、鞍山市、大庆市、黑河市、温州市、蚌埠市、宿州市、宣城市、枣庄市、开封市、孝感市、黄冈市、钦州市、玉林市、曲靖市、嘉峪关市、石嘴山市等20个地级市;(呼伦贝尔)扎兰屯市、(通化)集安市、(延边州)珲春市、(佳木斯)同江市、(徐州)新沂市、(盐城)东台市、(盐城)大丰市【现盐城市大丰区】、(镇江)扬中市、(泰州)靖江市、(杭州)临安市、(丽水)龙泉市、(宣城)宁国市、(枣庄)滕州市、(安阳)林州市、(南阳)邓州市、(黄石)大冶市、(孝感)应城市、(荆州)松滋市、(咸宁)赤壁市、潜江市、天门市、(南充)阆中市、(大理州)大理市、(酒泉)玉门市、(昌吉州)阜康市、(博尔塔拉州)博乐市等26个县级市[1]
第二十批(2017年):赤峰市、巴彦淖尔市、盘锦市、鹤壁市、衡阳市、河源市、云浮市、儋州市、攀枝花市、安顺市、延安市、汉中市、兰州市、固原市、吐鲁番市等15个地级市;辛集市、(沧州)黄骅市、(运城)永济市、(徐州)邳州市、(宁波)慈溪市、(合肥)巢湖市、(鹰潭)贵溪市、(潍坊)安丘市、(济宁)曲阜市、(平顶山)汝州市、(许昌)禹州市、(十堰)丹江口市、(宜昌)枝江市、(襄阳)宜城市、(孝感)安陆市、(荆州)石首市、(恩施州)利川市、(郴州)资兴市、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等20个县级市[2]
整改名单
2011年5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宣布,大连市、(三明)永安市和长沙市未通过2010年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被要求限期整改。
复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城市园林绿化投入不足、管理不力,园林绿化规划用地指标被挤占、规划绿地性质被改变及现状绿地被侵占的现象时有发生。节约型、生态型园林绿化建设有待加强。有的城市大量移植大树、古树,盲目引种所谓珍稀、名贵树种,不仅破坏了大树、古树原生地的生态环境,还因为“水土不服”导致大量树木死亡,造成巨大的资金浪费;有的城市片面强调绿地的景观效果,盲目追求大模纹大色块、整齐修剪,或用雕塑、建筑等给绿地加贴文化标签,既影响城市绿地生态效益、节能减排、游憩服务等功能发挥,又大大增加了建成后的养护管理成本。所以城市园林绿化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公益性就自然而然的被忽视了。
参考资料 2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的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命名2017年国家园林城市的通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