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

行政管理机关

鞍山市人民政府

鞍山市人民政府是鞍山市的行政管理机关。1937年12月1日,鞍山市置市。

鞍山市人民政府是鞍山市的行政管理机关。

历史沿革

1937年12月1日,鞍山市置市。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在解放战争期间,鞍山市曾先后隶属于安东(今丹东)省政府、辽南一专署、辽宁省政府管辖;东北全境解放后,1949年直辖于东北行政委员会,1953年3月划归中央直辖,1954年6月19日改由辽宁省管辖至今。[1]

政府机构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鞍山市教育局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鞍山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鞍山市公安局

鞍山市民政局

鞍山市司法局

鞍山市财政局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鞍山市水利局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鞍山市商务局

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鞍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鞍山市审计局

鞍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鞍山市统计局

鞍山市金融发展局

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鞍山市医疗保障局

鞍山市乡村振兴局

鞍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鞍山市行政审批局)[2]

地理位置

鞍山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22º10′〜123º41′,北纬40º27′〜41º34′之间,东西最宽133公里,南北最长175公里。地处辽东半岛几何中心,是沈大黄金经济带的重要支点,是沈阳经济区辽宁沿海经济带的重要连接带,辽东半岛南北与东西交通大通道在此交汇。距大连港270公里,距桃仙国际空港90公里,距营口港100公里。铁路、公路网络完善,长大铁路、沈大高速公路纵贯南北,京沈高速公路、秦沈高速铁路客运专线途经鞍山。鞍山机场已开通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南京等地直飞航线。鞍山总面积9255平方公里,占辽宁省总面积的8.4%。其中市区792平方公里。鞍山市地势地貌特征是东南高西北低,自东南向西北倾斜。东南属千山山脉延伸部分的山区,一般海拔300〜600米。中部为千山山脉向西部冲积平原过渡地带,属低山坡岗丘陵区,一般海拔100〜200米。西部系辽河浑河太子河冲积平原,一般海拔5〜20米。[3]

行政区划

1953年至1965年2月,曾辖辽阳市辽阳县(辽阳县曾一度并入辽阳市)、海城县。后辽阳市和海城县又分别划归辽宁省辽南专署管辖。1973年1月1日,国务院批准海城县划归鞍山市管辖;1976年1月1日,国务院批准台安县划归鞍山市管辖。1985年1月17日,海城县改为海城市县级市)。1992年1月23日,国务院批准岫岩满族自治县划归鞍山市管辖。

2021年,鞍山市辖海城市(县级市)、台安县、xiù岩满族自治县、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县(市)区共辖55个乡镇。[4]

人口民族

2021年底,鞍山市总户数121.4万户,户籍总人口333.4万人,其中,男性人口166.6万人,占总人口的49.96%;女性人口166.8万人,占总人口的50.04%。总人口中,乡村人口154.7万人,城镇人口178.7万人。有市区人口143.5万人。海城市人口104.9万人,台安县人口35.6万人,岫岩县人口49.4万人。2021年,全市出生人口14515人,出生率4.33‰;死亡人口32779人,死亡率9.7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46‰。

2021年,全市共有42个民族,即汉、满、回、朝鲜、蒙古、锡伯、藏、维吾尔、苗、彝、壮、布依、侗、瑶、白、土家、哈尼、傣、黎、傈僳、佤、shē、水、纳西、土、达斡尔仡佬、羌、撒拉、毛南、乌孜别克塔塔尔俄罗斯、鄂温克、鄂伦春拉祜族哈萨克、高山、仫佬阿昌塔吉克赫哲[4]

地势地貌

鞍山市地势地貌特征是东南高西北低,自东南向西北倾斜。东南属千山山脉延伸部分的山区,一般海拔300〜600米,最高为岫岩帽盔山,海拔1141米,海城一棵树岭次之,主峰海拔931米。山区面积约为5271.44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56.97%。

中部为千山山脉向西部冲积平原过渡地带,属低山坡岗丘陵区,一般海拔100〜200米,面积约为1232.56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13.32%。长(春)大(连)铁路以西系辽河浑河太子河冲积平原,一般海拔5〜20米,全市海拔最低的是台安县韭菜台乡杨塘村,海拔仅2米;平原面积约为2748.43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9.71%。[5]

参考资料 5

  1. 建制沿革 — 鞍山市人民政府
  2. 机关简介 — 鞍山市人民政府
  3. 鞍山概述 — 鞍山市人民政府
  4. 行政区划 — 鞍山市人民政府
  5. 地势地貌 — 鞍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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