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钦(1566—1628),朝鲜王朝宣祖、仁祖年间的学者、文臣。字敬叔,号象村、玄轩、放翁,谥号文贞,是“遗教七臣”之一。迎娶贞淑翁主,升任为同副承旨,其后历任刑曹参议、吏曹参议、礼曹参议、兵曹参议和大司谏。他的墓地位于京畿道广州郡,1651年被供奉于仁祖庙堂和江原道春川的道浦书院。[1][2]
家族背景
人物生平
申钦小时候跟从宋麒寿和李济民学习汉文,1585年进士及第,第二年文科别试合格。后来因受到东人党排挤,贬为成均馆学谕。1592年壬辰倭乱发生后,以良才道察访的身份跟随三道巡边使申砬奉命出战。1593年升任吏曹佐郎,次年升任吏曹正郎、司仆寺佥正。1599年,迎娶贞淑翁主并升任为同副承旨,其后历任刑曹参议、吏曹参议、礼曹参议、兵曹参议和大司谏。[2]
1601年因与他人合撰《春秋诸氏传》有功,被升为嘉善大夫,之后连任礼曹参判、兵曹参判、弘文馆副提学、成均馆大司成、都承旨、艺文馆提学、兵曹参判、都承旨、汉城副判尹等职位。1608年撰写《宣祖哀册文》,同年奏请册封世子,并出使明朝。因其功绩,升为崇政大夫。1609年,明朝万历皇帝派遣熊化出使朝鲜,申钦为义州迎慰使负责接待。[3]1610年兼任同知经筵事、同知成均馆事、疑问管大学提。[2]
1613年在癸丑祸狱事件中,他作为“遗教七臣”之一[4],因受宣祖嘱托辅佐永昌大君而受到牵连被免职。1616年仁穆大妃被软禁后,他被流放到春川。1623年仁祖反正后,任职吏曹判书和艺文馆、弘文馆大提学,同年升为右议政。1627年丁卯胡乱发生后,跟随王世子前往全州避乱,9月升为领议政,不久去世。[2]
文学成就
申钦一心研习文学,扬名于后人。虽然被东人所排挤,但受到宣祖的信任和重用。他文采出色,参与了朝廷对明外交文书的制定、诗文整理和各种仪礼文书的制定,被称为程朱学者,他与李廷龟、张维和李植———起被尊称为朝鲜的汉文学泰斗。[2]
遗教七臣
宣祖亦担心永昌大君会有不测,临终前下秘密教旨,将永昌大君托付柳永庆、韩应寅、韩浚谦、申钦、朴东亮、许筬、徐渻七名重臣,要求他们好好保护。这七人被称为“遗教七臣”。[4]
亲属成员
关系姓名职位祖父申瑛[2]曾任右参赞父亲申承续[2]开城都事母亲宋氏[2]左参赞宋麒寿的女儿儿子申翊圣东阳尉儿子申翊全不详,娶赵昌远(庄烈王后的父亲)之女
[5]
主要作品
《象村集》《野言》《玄轩先生和陶诗》《乐民楼记》《高丽太师壮节申公忠烈碑文》《皇华集令》等。[2]
《朝鲜王朝实录》
参考资料 5
- 宣祖昭敬大王修正实录 — 国学网
- 申钦 — 中国大百科全书
- 明万历三十七年熊化出使朝鲜研究 — 搜狐网
- 原创 【朝鲜古代君王谱】朝鲜王朝(十三):朝鲜光海君2 — 搜狐网
- 朝鲜王朝实录 — 国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