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兵,又称俍兵、狼师,是起源于明朝中叶,集中在广西西部地区壮族土官[注1]拥有的地方武装,主要以壮族、瑶族成员为主,受土官节制。[1][2][4]
明朝中期,蛮寇横行,明朝政府在地方征召狼兵进行制裁。明朝时期,狼兵多次用于各地剿匪和对抗倭寇的战争中,参与过镇压广西瑶族和壮族的起义,广东黄萧养、符南蛇起义,江西之盗,抗击倭寇,南明抗清等战争,清朝成立后狼兵还参与过清政府平定三藩的战争。此外,狼兵还在广西、广东一带进行屯驻,“狼人”的分布区域逐步扩展到广西东部和广东西部的罗定、东安等地。狼兵不在兵籍之内,原非正规军队,属于雇佣军,狼兵以“狼人”为主,并包括一些其他民族成员,其主要的编制方式主要有“云殚君兵法”和“岑氏家法”两种。清朝建立后,在全国推行八旗制度,加之狼兵后期战斗力下降、军纪不佳等因素,逐渐消亡。[5][6][7][8]
狼军是明朝“以夷制夷”的重要力量,为保障明朝的安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也因为军纪不佳,受到百姓的畏惧与怨言,同时导致地方社会秩序严重失控。[1][5]
称谓由来
“狼兵”一词最早记录于《明英宗实录》中。[9]关于其称谓由来及其含义,学术界意见不一。早在清朝同治年间,《苍梧县志》中记载“以其出自土司,故曰土兵;以其有头目管之,故曰目兵;又以其多狼人,亦曰狼兵”。[10]而在清道光《广西通志》中则称“狼兵”为“俍兵”。[2]民族历史学者徐松石认为,所谓“狼人”,是桂西壮族的一种,称为“良僮”,明代时广西西部良僮应募为兵,但他们文化程度较低,且曾引起变乱,所以称之为狼兵[11]。
后关于其称谓来源,有族称说、“族落群体”说、官称说及音译说等。[10]。族称说最有代表性是百越史专家罗香林先生。罗香林先生从同治《苍梧县志》卷十一兵防志得出狼人被称之为狼兵。“族落群体”说代表人物为郭豫才先生。其在《僮良仲为西南民兵名称说》一文中表示,《新元史》中记载的“花角蛮韦郎达”与王守仁《咨两广总督御史杨停止调集狼兵》疏中“又访狼达土兵曾受宁王赃物”等句,认为“狼达”就是“狼兵”,“狼”乃“狼达”之简称因“韦郎达”之名而起。但此说法最后被推翻,实际“狼”为“狼兵”;“达”为“达军”。[12]官称说认为“狼”即是“郎”,也是土官的称谓。常以宋人周去非《岭外代答》卷之十:“獠……村中推有事力者曰郎火,余但称火”为据。得出,“狼”乃“郎”的音译,“狼兵”乃“土官之兵,”或“一洞雄长”之兵。并用明王士性《桂海志续》中“狼则土府州县百姓,皆狼兵”加之论证。最终亦被推翻,因为据考证范氏笔下的“獠”类,并非唐时作为西南少数民族泛称的“獠”,而是一个专指的群体。[12]
《土司统治时期广西的“狼人”与“狼兵”》一文中从音译的角度分析了“狼兵”一词的来源,认为桂西地区部分壮族居住在石山包围的平地或凹槽中,南壮方言读作“lungz”或“lungj”“lungh”“lung”,与“狼”的粤语发音十分接近,因此,“狼”应该是汉族对桂西壮族称谓的译音,后来因为他们勇猛善战,善于爬山便与狼联系起来,故称“狼兵”。[1][13]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唐晓涛也提出壮语的“洞/峒”有两种读音,一为dǒng,指较宽阔且有水田的地区,一为róng,指较狭小、无水田、周围是山的地区。“㟖”与“洞”的第二种解释无论从读音或从指称地区都很近似。同时宋元文献均将桂西土酋的军事力量称为“洞丁”。因此,这些居于“㟖/洞”中的山民被征调于粤方言区由“㟖兵”、“洞兵”而被称为“狼兵”。[14]
形成背景
广西是个多民族地区,唐朝时期在这里采取羁縻政策。羁縻政策是指少数民族管理政策,在基于经济和物质的基础上,给予军事和政治压力加以控制,政治上隶属于中央政权,又保有少数民族的独立性。到了宋朝平定侬智高之后,在原有羁縻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对当地的民族首领授官职,允许其子孙世袭,但在管制授予上,朝廷有很大话语权。元朝继续承袭宋制,以羁縻制管辖桂西,并设置宣慰司、宣抚司等专门的机构,因是土官衙门,故称土司。[15]明朝时期,大量原来土官统治的羁縻地区变成了流官治理地区。明朝时为了减少成本方便管理,防止一家土司做大,就对土司管辖区不断进行拆分细化,设置一些级别低的土官。因此广西依然有大量土官,而在土官[注1]治下服军役的俍人[注2]称“狼(俍)兵”。[17]
明朝中期,广西等地匪患严重,他们依靠熟悉高峻险要之地在官府派兵来剿时就逃散藏匿到溪洞之中,官府退兵后又再次出来打家劫舍。但土官所辖狼兵因多为当地人,故较为熟悉当地环境和匪寇情况。狼兵由此得到了朝廷的重视。明英宗年间,广西都督上奏朝廷请调狼兵出征,被朝廷采纳,此后狼兵开始成为明朝清剿当地匪患的重要力量。[18][19][20][21][22]
奉召成兵
明英宗正统年间,大藤峡一带徭蛮盘据此地,[8]队伍发展到一万多人,转战黔江两岸,先后控制柳州、浔州、梧州三府十余县,进攻广东肇庆、罗定、廉州、茂名、化州及湖南江华、宁远各地,经常不到一个月就攻破城池[23][24]。为了镇压起义,明王朝于正统二年(1437年),采纳了征蛮将军山云的建议:调发一些田州土兵到浔州和大藤峡附近山区屯田,让他们分界边耕边守,阻断徭蛮出入之路。[20]成化元年(1465年)正月,明朝调集来自北京、南京、南直隶(江苏安徽)、江西、湖广、广西六省的军队,包括汉军步兵、蒙古骑兵、以及广西土司所辖强悍善战的狼兵组成的16万大军,展开了对岭南的军事征讨。同年十二月明军攻破大藤峡,持续二十年的大藤峡瑶变被严厉镇压。[5][25][26][27]
镇压广西起义
明世宗嘉靖五年(1526年),沈希仪改任右江柳庆参将,驻扎在柳州。象州、武宣、融县瑶民造反,沈希仪出兵平叛。柳州在万山之中,城外五里之处就是叛军的巢穴,百姓已到无地可耕的地步,而官军向来不能胜任战斗。沈希仪调来那地的狼兵二千人,利用狼兵刺探军情,每次叛军侵犯之时官军必先到达,叛军全部恐惧投降。[28][4]
隆庆年间大征古田,瑶民被逼造反。万历元年(1573)正月,朝廷派官军进剿,征永顺钩刀手及广西田州狼兵、浙东鸟铳手十万人,进攻太平、河里等地,大破叛军,斩首3500余人。进攻永福、洛容、柳城、理定江,不到20天,斩首4500余人,反叛头领荣才富、吴金田、陶浪金等被杀。[29]万历六年(1578),义宁、永宁、永福三地僮人相互掠杀,导致道路不通。巡抚吴文华调集永顺白山兵及狼兵镇压暴乱。[30][31]
镇压广东起义
正统十三年(1448)黄萧养起义。次年六月,海贼黄萧养围攻广州,安乡伯张安、都指挥王清战死,朝廷下诏派董兴带大军征剿。景泰元年(1450)二月,董兴率军到达广州,叛军拥有船只千余艘,势头正盛,而朝廷征调的军队还未赶到,众将请求停止前进。董兴依照天文生、马轼建议征调狼兵参战,不久,大军齐集,进攻大洲袭击叛军。被杀死、溺死的叛军达一万余人,其余的多数投降,黄萧养被飞箭射死,董兴将其首级献上,并俘获其父亲及儿子等人,余党全部被诛。[32][4]
弘治十四年(1501),黎寇符南蛇在海南发动叛乱,叛军有数万人,攻占或包围州县多处。[33]明廷派毛锐带十万大兵围剿,潘蕃命令副使胡富调集狼兵讨伐并斩杀了他。[34][35]除此之外广东西、北、中部的瑶、壮、畲族也发生过多次武装起义,皆由狼兵配合朝廷军队将起义镇压。[5][4]
镇压江西之盗
武宗正德六年(1511)江西诸郡县盗贼蜂起,赣州、南安有华林寨和码瑙寨贼军,其后,抚州有东乡贼军,饶州有桃源洞贼军。明廷又命都御史陈金作为统兵,征诏田州等府狼兵协诸路官兵进行剿贼,最终平定贼乱。[6][4]
抗击倭寇
嘉靖三十三年(1554)五月,倭寇大举进侵,使得百姓无处安身,不得不离乡背井躲避倭寇。朝廷命张经总督江南、江北、浙江、山东、福建、湖广诸军。张经认为宼强民弱,只能派出当地狼兵出战,就向朝廷请奏。[36]七月,朝廷让原贵州总兵白泫、广西都司指挥邹继芳任游击将军,往田州、归顺、南丹、那地、东兰等五州,征调狼兵奔赴江浙抗倭。[37]嘉靖三十四年(1555),朝廷调集近7000名狼兵到达前线抗倭。[38]
嘉靖三十四年(1555)正月,倭寇攻陷崇德,进攻德清,当时倭寇将川沙,洼柘林作为他们的根据地。总兵俞大猷派遣白泫游击,乘机击杀倭寇,对狼兵进行重赏,激励其剿倭热情。狼兵到达漕泾后与倭寇进行战斗,伤亡惨重,[7]但屡败屡战,士气高昂,随后追击倭寇至王江泾,大败倭寇。[39]
为清所用
南明初,杨廷麟奉唐王之命在江西抵抗,杨廷麟调遣广西狼兵出战,但未取得有效战果[40]清军兵至湖南,狼兵奉命前往镇压,追击清兵三十里,迫使清兵退入岳州。[41]隆武帝到达福建后也曾派人去广西征调土司狼兵。南明灭亡后,狼兵归清朝所用[42]康熙十三年六月,降清的吴三桂起兵反叛,他的党羽攻破了梧州,并进攻了平南,狼兵与之在大峡口激战三日。七月份,吴三桂等人再次派兵大规模袭击,狼兵难以抵抗,大多战死。[43]
逐渐消亡
起初,狼兵战斗力很强,为明王朝所倚重,一有战事,辄调狼兵。但由于狼兵缺乏严密的组织,各地狼兵互不统属,因此狼兵在作战中常有为害地方的行为。除此之外狼兵后期的战斗力也大不如前,狼兵遇调时,常出现弄虚作假、不服点查的现象。[44][45][46][7]明代中叶以后,大量狼兵被调离故土屯守异乡。狼兵起初屯守以守为主,随着时间的推移,军事活动越来越少,这部分狼兵也就逐渐由军人变成了农民,种种原因也导致朝廷在是否调狼兵的问题上往往产生分歧。[47][48][49][4]
清朝建立后,开始在全国推行新的军事制度八旗,绿营制取代了以前的卫所制,少数民族地区原有的军事力事被削弱或淡化。清初,为改善民族关系,稳固边疆地区局势,实行改土归流政策,打破了狼兵的管理体制,致使狼兵数量减少。清中期后,社会局面稳定,狼兵无战事,清政府亦不再征调狼兵。屯守在桂东、粤西各地的狼兵逐渐转化为农民,失去了继续存在的价值,直至消亡。[5][4]
其他职能
为了防止桂东和粤西瑶、壮等族的起义或叛乱,明王朝派狼兵长期在广东、广西二地屯守。[50]在《皇清职贡图》卷4也记载了正德年间,贵县百姓大规模逃亡,因狼人剿贼有功就让狼兵耕种那边的土地,[51]像浔州、武靖、信宜等地也召集了狼兵在此屯防。[52]《明世宗实录》中也记载了义宁、古田等县征召狼兵分布在关键区域,让他们屯牧地方。[53]
为了调动“狼兵”及其家属参与平定、防御“瑶乱”的积极性,明朝制订了很多激励政策,如土地配给,世袭占有及税收减免等。[54]首先是配给土地,提供生产工具和作物种子,减免税赋负担,允许世袭占有耕田和无主荒田,[55]且允许将所授田地,可以当作世袭产业传给子孙。[56][57][58]狼兵剿贼后所得牲畜财物等物资,由自己决定如何使用,[58]贼寇的田地及逃亡者遗留的田地皆由狼兵耕种,以此解决“狼兵”及其家属缺乏耕地的问题。[59]并鼓励家族随迁并就地组建家族武装。[60][61][62]
《殿粤要纂》记载有明代狼兵的屯戍区域:明中后期桂林府戍省狼兵主要分布在兴安县,阳朔县,及灌阳县。[63]平乐府平乐县,主要分布在梧州府陆川县和武靖州江宁堡。南宁府横州的狼兵主要分布在乐山乡、端峰里、从化乡、高登里、东关抽四乡、甲塘堡、青桐堡和定祥营等地。[64]
除广西以外,狼兵还被调至广东驻防。明宪宗成化年间,都御史韩雍因为髙郡盗贼泛滥,征召狼兵(茂名狼兵、信宜、化州狼兵共一百九十四名)去往各口隘屯驻,拨荒田让他们耕种并减免其徭役。[65]明代中期以后,“狼人”的分布区域已经扩展到广西东部和广东西部的罗定、东安等地。[5][66]直至清朝初期,狼兵仍从事耕守活动。[5][67]
编制情况
狼兵以“狼人”为主,并包括一些其他民族成员。而由“狼人”组成的狼兵被称作“真狼”,除此则被称为“假狼”。另外狼兵还有“熟狼”,“生狼”之说。“狼人”若被编入户口且授予田地则称为“熟狼”,否则称为“生狼”。在明中期以前,狼兵大多为“生狼”;明中期以后,大部分“生狼”都变成了“熟狼”。且狼兵多为步兵,骑兵较少。[5]
狼兵的编制方式主要有“云殚君兵法”和“岑氏家法”两种。东兰、那地、南丹三州的狼兵按“云殚君兵法”编制:此兵法可以少胜多,战斗时,一人向前,同伍的左右人都大呼夹击,予以支持,一伍向前,则左右各伍都予以支持,全队密切配合。[68]田州的狼兵则按“岑氏家法”编制:岑氏家法,以七人为一伍,各伍独立作战;每伍中有4人专事击刺,有3人专事割首,以便请功领赏。[69][5]狼兵隶属于土司,各土司间相对独立,因此其所统狼兵只效忠于本土司。[5]
相关影响
狼兵的出现,解决了明朝当时广西等地蛮寇出没的问题;将狼兵作为边防军队驻守在边疆抵抗外来势力,极大减少了外族侵略现象,狼兵为明朝的发展提供了绝对的保障。[21][22]
狼兵虽然狼兵战斗力很强,但却缺乏严密的组织,各地狼兵互不统属。其军纪败坏严重,尽管明朝在调用狼兵时多次下达保护百姓的命令,但是狼兵并不服从,其所在战区不仅交战方对其极为忌惮,百姓也是苦不堪言,狼兵对百姓的残害程度,甚至比要打击的盗贼团伙更为厉害,以至于明政府每次在动用“狼兵”时都重点考虑这个因素。[45][46][44]
知名事件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倭寇侵扰中国东南沿海地区,严重威胁沿海地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明朝征调狼兵、土兵前往东南沿海抗倭。瓦氏夫人请命应征,被授予“女官参将总兵”的职务[70]。她率领壮族土兵、狼兵6800余人,于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3月13日到达前线金山卫。同年4月,倭寇出动3000余人突然侵犯金山卫,瓦氏夫人率部迎击。4月20日,倭寇4000多人进犯嘉兴,瓦氏夫人在友军的配合下,把倭寇包围在五江泾一带,一举歼灭倭寇3000余人。6月,瓦氏夫人在陆泾坝战役中,又消灭倭寇300余人,烧毁倭寇船只30余艘。瓦氏夫人在抗倭战场上“十出九胜”,屡建奇功,凭借军功被册封为“二品夫人”。[70][71]
为纪念瓦氏夫人,现有瓦氏夫人墓[注3]、瓦氏夫人庙[注4]、练兵台等可供参观。后衍生出相关戏曲,电视剧纪录片及文学作品等,如《英雄瓦氏》[73]、壮剧《瓦氏夫人》[74]、纪录片《瓦氏夫人》及罗健民《瓦氏夫人赞》等。[75][72][76][77]



衍生文化
狼兵在与倭寇作战期间,常因武器不成熟,伤亡惨重,二倭寇凭借阵法的配合和锋利的倭刀常常取得胜利。为了克制倭寇,狼兵发明了狼筅、燕尾牌、毒箭、药弩、牛皮盔甲、标枪等武器,并创造了“岑式阵法”与“鸳鸯阵”等阵法配合使用。[78][79][80]在与倭寇的作战中,狼兵采用蛰伏(诱敌)、伏埋、截击等“以敌制敌”的手段,并发挥众器所长加之阵法,极为有效地压制了倭寇的刀法与阵法,使得倭寇节节败退。[81][79]

除此之外,狼兵还有桶子甲、扁刀、遏铲牌、竹箭、桄榔木箭等特色兵器。这些兵器和武艺,通过抗倭战斗这一载体,流向了全国各地,影响深远。曾任河南副使的茅坤频频上奏,把习弩制牌作为抗倭的第一要务。明军将领则要求把狼兵派往沿海各地任教官,全面传授狼兵之兵器、武艺、阵法及作风。[78]
在“改土归流”前,壮族土司治下狼兵常以古壮拳作为通常训练的武术,其有着“身械通用合一、拳械练用一致;周身处处皆可用,拳势剽悍,发力蛮拙,翻滚叠击,本能应变;布阵设套,讲究技法与兵种配合,走中打,打中走;拥有拜师礼、谢师礼、上马礼、下马礼、回朝礼等仪式”的技术体系特征,被誉为“狼兵武技”。[79]当狼兵逐渐消亡后,其武技也由传统的杀敌利器转换为壮族拳种文化,多次作战的经验积累使壮拳形成了低势步、半弓步的技术特征,默契的狼兵协同作战则使得壮拳快慢无章,形成了对拳腿配合具有极高要求的技术特点,而长期的狩猎模式使壮拳有了击必中,中必摧的技术特征。[82]直至现在,仍流传有黄氏家拳,昂拳等由古壮拳衍生的拳法供人学习观摩。[83][84]




参考资料 84
- 参考 1
- 参考 2
- 参考 3
- 参考 4
- 参考 5
- 参考 6
- 参考 7
- 参考 8
- 参考 9
- 参考 10
- 参考 11
- 参考 12
- 参考 13
- 参考 14
- 参考 15
- 参考 16
- 明代广西土司坐拥狼兵,为何没有爆发大规模叛乱? — 上游新闻
- 参考 18
- 参考 19
- 参考 20
- 参考 21
- 参考 22
- 参考 23
- 参考 24
- 参考 25
- 参考 26
- 参考 27
- 参考 28
- 参考 29
- 参考 30
- 参考 31
- 参考 32
- 参考 33
- 参考 34
- 参考 35
- 参考 36
- 参考 37
- 参考 38
- 参考 39
- 参考 40
- 参考 41
- 参考 42
- 参考 43
- 参考 44
- 参考 45
- 参考 46
- 参考 47
- 参考 48
- 参考 49
- 参考 50
- 参考 51
- 参考 52
- 参考 53
- 参考 54
- 参考 55
- 参考 56
- 参考 58
- 参考 59
- 参考 60
- 参考 61
- 参考 62
- 参考 63
- 参考 64
- 参考 65
- 参考 66
- 参考 67
- 参考 68
- 参考 69
- 参考 70
- 参考 71
- 参考 72
- 英雄瓦氏 (2013) — 豆瓣电影
- 壮剧 — 广西戏剧院
- 广西故事:抗倭英雄 瓦氏夫人 — 爱奇艺
- 瓦氏夫人抗倭:若有战,召必往 - 中国民族宗教网 — 中国民族宗教网
- 八桂四百年诗词选 — 豆瓣读书
- 参考 78
- 参考 79
- 参考 80
- 参考 81
- 参考 82
- 参考 83
- 参考 84
注释
- 土官;元、明、清三代对部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世袭地方官统称。明中期后又称土司。元始设,凡以少数民族首领任地方官者即称之,其名号与流官无别。明清沿元制,且有发展。专设名号,以别于流官。又以领土兵及守土之别,分为武职及文职两职,共数十种。分别设于湖广、四川、云南、广西、贵州等省。均由中央政府任命,颁发印信、号纸。世守其土,世长其民,世袭其职,分别受地方文武长官约束。向中央政府承担义务,定期交纳贡赋,随时备征调。其任命、承袭之事,元代隶吏部;明初沿之,洪武三十年(1397)改以武职吏兵部,文职隶吏部,但不严格。至清,较为严格。另有少数隶理藩院者。自明初起,中央政府即逐渐实行改土归流,废除土官,但不彻底,直至清亡,在边远地区仍然存在。[3]
- 俍人亦称俍民。古代岭南西部少数民族的泛称。其中多壮族先民。[16]
- 位于今广西百色市田阳区田州镇隆平村那豆屯北面名叫“地太”的地方田阳区雷公屯的雷公祠里至今供奉着瓦氏夫人像。古墓用精心雕刻的石块做墓壁,呈八角,坐北朝南,前方是原野、响水河和群山。古墓正面墓壁上的浮雕,是刻着一个端坐在太师椅上的贵妇人,贵妇人的右侧站立着一名手捧官印的女仆,左侧站立一名打着黄罗伞盖的女兵。其余侧面和后面的墓壁上刻着麒麟、鳄头蛙、马、羊、鹿等等,每一面浮雕的形象都非常丰满飘逸。[72]
- 瓦氏夫人曾在巴马一带训练俍兵。训练场则在马鞍山对面的加轿山上。现在的加轿山的半山腰,留存有训练兵马的旧迹,其中的跑马道还清晰可辨。巴马人为了纪念瓦氏夫人,在马鞍山上建起了瓦氏夫人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