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泸州市行政管理机关

泸州市人民政府

泸州市人民政府是泸州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现任市长是张伟。[0][1]1949年12月5日,成立泸县人民解放委员会。15日,成立泸县军事管制委员会。16日,成立泸县人民政府。1950年7月31日,川南行署令成立泸州市政工作办公处。8月1日,市政工作办公处公告设置城区、蓝田、小市、瓦窑坝4个区人民政府。1950年8月15日,成立泸州市人民政府,直隶川南行署。1950年12月7日,经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批准,泸州市为川南行署直辖市。1951年11月9日,泸县专区迁隆昌县办公。次年1月18日,改为隆昌专区。1952年9月24日,迁回泸州市。1952年12月20日,恢复四川省建制。泸州市由隆昌专区代管。同日,隆昌专区更名为泸州专区。1953年5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泸州、内江、合川、宜宾、五通桥、万县、南充7市改为省辖市,由所在专署代管,因种种原因未宣布执行。1960年7月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泸州专区,所辖市县划归宜宾专区管理。1983年3月3日,国务院批准从宜宾地区划出泸州市、泸县、合江、纳溪县,成立省辖泸州市(地级)。[2]

泸州市人民政府是泸州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现任市长是张伟。[1][2]

历史沿革

1949年12月5日,成立泸县人民解放委员会。15日,成立泸县军事管制委员会。16日,成立泸县人民政府。1950年7月31日,川南行署令成立泸州市政工作办公处。8月1日,市政工作办公处公告设置城区、蓝田、小市、瓦窑坝4个区人民政府。1950年8月15日,成立泸州市人民政府,直隶川南行署。1950年12月7日,经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批准,泸州市为川南行署直辖市。1951年11月9日,泸县专区隆昌县办公。次年1月18日,改为隆昌专区。1952年9月24日,迁回泸州市。1952年12月20日,恢复四川省建制。泸州市由隆昌专区代管。同日,隆昌专区更名为泸州专区。1953年5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泸州、内江合川、宜宾、五通桥、万县、南充7市改为省辖市,由所在专署代管,因种种原因未宣布执行。1960年7月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泸州专区,所辖市县划归宜宾专区管理。1983年3月3日,国务院批准从宜宾地区划出泸州市泸县合江纳溪县,成立省辖泸州市(地级)。[3]

职权范围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八)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十)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一)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1][2]

辖区概况

泸州位于四川省东南,东与重庆市贵州省接壤,南与贵州省连界,西与云南省四川省宜宾市自贡市相连,北接四川省内江市和重庆市。1983年3月3日,国务院批准成立省辖泸州市,下辖市中区泸县纳溪县合江县。1985年6月4日,国务院决定将叙永县古蔺县划归泸州市管辖。1996年7月1日,泸州市行政区划调整,设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和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市政府驻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4][5]

全市下辖三区四县,乡镇(街道)126个。其中,8个乡、92个镇、26个街道办事处。8个乡均为少数民族乡,其中苗族乡6个、彝族乡2个。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行政区域面积12228.76平方公里。[4][5]

2024年末在户籍人口统计年度内,全市公安户籍登记户数160.14万户,户籍总人口500.57万人,其中乡村人口298.35万人,城镇人口202.22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0.4%。市辖区户籍人口153.0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8.28万人,乡村人口34.74万人。迁入人口1.87万人,迁出人口2.77万人。[4][5]

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6]

市政府工作部门及有关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泸州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会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信访局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市林业竹业局市医疗保障局市酒业发展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口岸物流办市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6]

区县人民政府

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6]

现任领导

姓名职务张伟泸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刘峰泸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刘伟泸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挂职)吕伟泸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挂职)罗素平泸州市政府副市长,九三学社泸州市委主委靳地胜泸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葛洪亮泸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任晓波泸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朱江泸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郭真明泸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李振蛟泸州市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数据统计截至2025年9月,数据来源:[7]

参考资料 7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 中国政府网
  2. 给我写信张伟 市长 — 泸州市人民政府
  3. 戴春爱、李堂兵任泸州副市长 — 四川在线
  4. 行政区划与人口 — 泸州市人民政府
  5. 泸州 — 泸州市人民政府
  6. 机构职能 — 泸州市人民政府
  7. 张伟市长 — 泸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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