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局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下属部门

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局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局(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Finanças,简称DSF;英文:Government of the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 Financial Services Bureau)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一个部门,前身为澳门财政司,隶属于经济财政司,负责指导、统筹及监督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营部门的财政活动。[1][3]财政局由一名局长领导,两名副局长辅助,下设公共会计厅、澳门财税厅、公物管理厅、研究暨财政策划厅、信息系统厅、公共审计暨税务稽查讼务厅、行政暨财政处、公证处等附属单位。截至2024年3月,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财务局有员工620人。现任局长为荣光亮。[3][2]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局(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Finanças,简称DSF;英文:Government of the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 Financial Services Bureau)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一个部门,前身为澳门财政司,隶属于经济财政司,负责指导、统筹及监督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营部门的财政活动。[2][4]

财政局由一名局长领导,两名副局长辅助,下设公共会计厅、澳门财税厅、公物管理厅、研究暨财政策划厅、信息系统厅、公共审计暨税务稽查讼务厅、行政暨财政处、公证处等附属单位。截至2024年3月,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财务局有员工620人。现任局长为荣光亮。[4][3]

主要职能

组织“公共会计系统”及“澳门特别行政区预算”,促进并指导其运作及执行,以及确保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之正常管理;建议适当且有效之短期及中期资源分配之措施; 如有需要,建议抵销赤字或运用盈余之措施;协助制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营部门投资政策,就有关方案发表意见,并确保行政当局投资与发展开支计划之编制及执行;确保公库与代理银行及其他实体之联系,监管公款之调动及进行出纳活动,并组织有关之账目系统及作记账活动;进行澳门特别行政区之税务管理,促进其与税务法律之配合,并在公共利益受侵犯时,维护及重建公共利益;执行税务政策,并不断评估其在财政、经济及社会范畴内之效益;在税务及公共财政方面进行监察,以预防及纠正异常状况;按法律规定,确保澳门特别行政区耐用财产之管理;跟进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带来资源或其他利益之合同之履行;协助吸纳公款活动之进行,并监管有关还本付息之活动,以及评估在中期及长期财政计划上所产生之相应影响;监管财政活动,并对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其部门、自治基金组织及市政署在给予担保之政策上或在取得及转让财务资产方面提供必要之咨询性意见;开发与其职责有关之辅助整个行政当局之共同活动的信息项目;就与其职责有关之法规草案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合同草案发表意见;为制定及完善与其工作有关之政策,进行必要之研究及调查工作,并制定适当之法律文书;与澳门金融管理局或货币、金融及外汇领域之其他实体相互配合,制定及执行货币、金融及外汇政策;在其职责范围内确保澳门特别行政区参与国际团体或其他国际机构之工作;协助参与有关税务之国际公约之谈判,并执行源自有关公约之跟进工作。

以上参考资料[5]

组织架构

财政局由一名局长领导,而局长由两名副局长辅助。财政局为贯彻其职责,设有下列组织附属单位:

a)公共会计厅:有权限监管澳门特别行政区总预算之编制及执行,以及监管出纳活动,确保款项之调动及保持纪录之可使用性。公共会计厅设有下列架构有预算暨公共帐目处、公共开支处、司库活动组;

b)澳门财税厅:有权限进行澳门特别行政区税务管理,贯彻上级订定之税务政策,促进税务法律之遵守,以及在合法性受损或在公共利益受侵犯时,采取措施以恢复之。澳门财税厅等同于厅级部门,下设有所得税处、其他税务处、收纳处;

c)公物管理厅:有权限管理澳门特别行政区之耐用财产以及执行专营特许合同及土地批出合同,并尤其负责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作为当事人之不动产之取得及转让中,开展有关程序;协助确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各公共部门取得车辆之特征;监管与供应行政当局均需之用品及服务有关之招标;组织澳门特别行政区耐用财产之纪录及财产清册,并保持其最新资料;分析公共部门之物资责任帐目,并就该等帐目发出意见书。下设楼宇管理及保养处、特许及批给事务处;

d)研究暨财政策划厅:其工作系设计及重新整理预算、税务及公共会计等系统,以及管理债务及出资,并处理资料及发布经选择之资料,设有级别为组之资料汇编中心。

e)信息系统厅:有权限开展组织、设计、发展及管理财政局资讯系统之活动。资讯系统厅设有下列架构:设计暨组织处、资讯开发及管理处、总备用档案室,其级别等同于组;

f)公共审计暨税务稽查讼务厅:有权限按法律规定及上级命令或在主动之情况下,以持续及有系统之方式,在公共财政及税务领域进行审计及稽核,并提起源自违法行为之法律程序。公共审计暨税务稽查讼务厅设有公共财政稽核处、税务稽查处、税务管理及讼务处;

g)行政暨财政处:有权限行使在人力、财政及财产等资源管理上之职能,设有楼宇管理及保养处、特许及批给事务处;

h)公证处:负责辅助财政局之专责公证员在法律行为及合同之草拟、正式化及登记等方面之工作。

i)税务执行处:有权限作出之前所规定之一切不属法院权限之税务执行行为;

j)法律辅助中心:负责在司法争讼及法律卷宗方面的工作,以及提供由组织单位要求的有深度的意见书;

k)辅助纳税人办公室:接受市民提出有关其税务档案进程的投诉和陈述,努力确定档案位置和尽快分析档案。

组织架构图
组织架构图

以上参考资料[4][3]

人员编制

截至2024年3月,职员总数为620人。[3]

历任局长

任届局长时间
1艾卫立[6][7]1999年12月-2007年5月
2刘玉叶[7][8]2007年5月-2010年2月
3江丽莉[9]2010年11月-2015年7月
4荣光亮[3][10]2015年7月-

办公地址

财政局在澳门多地设有办公地点。

办公地点联系方式职能办公时间
财政局大楼澳门南湾大马路575、579及585号
总机:2833 6366
税务接待、收纳处星期一到星期五 上午9:00至下午6:00
一般部门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9:00至下午1:00
下午2:30至5:45
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1:00
下午2:30至5:30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税务查询热线:2833 6366
税务接待、收纳处星期一到星期五 上午9:00至下午6:00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凼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税务查询热线:2833 6366
税务接待、收纳处星期一到星期五 上午9:00至下午6:00
税务执行处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至640号龙成大厦地下
电话:8599 5147,8599 5171,8599 5100
税务接待、收纳处星期一到星期五 上午9:00至下午6:00
财政局资源中心澳门大堂街30号财政局资源中心会计师专业委员会、资料汇编中心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9:00至下午1:00
下午2:30至5:45
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1:00
下午2:30至5:45

以上参考资料:[11]

参考资料 11

  1. 首页 —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局
  2. 认识经济财政司 — 经济财政司司长办公室
  3. 机构及组织附属单位 — 澳门行政区政府财政局
  4. 第30/99/M号法令 —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5. 性质与职责 —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局
  6. 第107/200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澳门特别行政区印务局
  7. 谭伯源:官员职位变动属正常工作安排 —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8. 澳门财政局长刘玉叶被免职 因审计监察下台(图)——中新网 — 中国新闻网
  9. 第113/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印务局
  10. 第104/2015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 — 澳门特区政府
  11. 办公时间地点电话 — DSF

注释

  1. 截至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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