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从(761~832年),字子乂,清河郡东武城(今山东武城县)人。出身清河崔氏,唐代大臣。其父崔异,官居渠州刺史,赠太傅。
崔从少时孤贫,寓居太原,刻苦读书。唐德宗贞元初年,进士登第,授山南西道推官。西川节度使韦皋引为西山运务使,迁节度判官,权知邛州事。
元和到太和年间,仕途中外,历任御史中丞、尚书右丞、兴元尹、御史大夫、太常卿,官至户部尚书、守尚书右仆射、淮南节度副使、分司东都。太和六年,病卒,加赠司空,谥号曰贞。
史籍记载
唐宪宗元和初年,崔从入朝,累迁吏部员外郎。裴度为御史中丞,奏以崔从为侍御史知杂,守右司郎中。裴度入相后,又以崔从代己为御史中丞。不久,崔从改任给事中,数月后,出任陕州大都督府长史、陕虢观察使,兼御史中丞,后回朝任尚书右丞。[1]
元和十二年(817年)八月,出为兴元尹、御史大夫、山南西道节度观察使等职。宪宗欲任其为相,监军使(宦官)揣知此事,向崔从为朝中权贵求取贿赂,崔从不肯,由此不得为相。
唐穆宗即位,召拜尚书左丞。长庆二年(822年),检校礼部尚书、鄜州刺史、鄜坊丹延节度等。其属地之内,神策军镇相望,骄横犯法者甚众,历届节度使皆不敢治;崔从到任后,皆绳之以法,由此境内肃息。其属地内又常有党项、羌族等携带羊马前来互市,历届节帅皆受其贿赂;崔从到任后,概不收受,党项也不敢兴兵犯境。长庆四年,崔从入为吏部侍郎,改太常卿。[1]
相关事件
参考资料 1
- 旧唐书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国学原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