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准备金率

一种金融术语

存款准备金率

存款准备金率(Deposit Reserve Ratio),金融学术语,是指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数额占其存款总和的比重。存款准备金是金融机构经常保留并以现金或中央银行存款形式持有的货币,存款准备金由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组成。相应地,存款准备金率与法定准备金率加超额准备金率之和持平,法定准备金率由中央银行规定,超额准备金率由金融机构自行制定。[0][1][2]政府(主要是中央银行)围绕存款准备金率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将调整存款准备金率作为货币政策的一种工具。中央银行通过变动存款准备金率改变货币供给量,从而达到刺激经济增长、调节金融机构信贷、降低金融机构风险、稳定金融市场、压制物价或通货膨胀、抑制房价等目的,具有作用力度大效果明显等优点。[3][4][5]

存款准备金率(Deposit Reserve Ratio),金融学术语,是指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数额占其存款总和的比重。存款准备金是金融机构经常保留并以现金或中央银行存款形式持有的货币,存款准备金由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组成。相应地,存款准备金率与法定准备金率加超额准备金率之和持平,法定准备金率由中央银行规定,超额准备金率由金融机构自行制定。[1][2][3]

政府(主要是中央银行)围绕存款准备金率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将调整存款准备金率作为货币政策的一种工具。中央银行通过变动存款准备金率改变货币供给量,从而达到刺激经济增长、调节金融机构信贷、降低金融机构风险、稳定金融市场、压制物价或通货膨胀、抑制房价等目的,具有作用力度大效果明显等优点。[4][5][6]

存款准备金起源于18世纪英国,而现代存款准备金制度在1913年美国建立,中国是1984年建立。目前,美国、英国瑞士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业已撤销了存款准备金制度。然而相当一段长的时间内,中国依旧是发展中国家,保持适度的存款准备金率是很有必要的。[4]自2024年9月27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6.6%。[7]

定义

金融机构存款所吸收的现金,不能全部用于放贷或购买债券等盈利性活动,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保留一部分金额用于保证存款支付和资金清算,这部分就被称之为存款准备金(Deposit Reserves)。[1][2][8]它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以中央银行存款的形式存在的部分;以在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的形式存在的部分;以该金融机构库存现金的形式存在。[2][9][10]

金融机构保留存款准备金所依据的比例,即是存款准备金率(Deposit Reserve Ratio),它等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与其存款总额之比。例如,商业银行A当年吸纳了1000万存款,保留了200万存款准备金,则该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为200/1000=20%。这个比例由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具体是中央银行)和金融机构自身政策共同决定。[1][3]

在中国境内,中央银行由中国人民银行担任。[11]需要缴纳存款准备金的金融机构主要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以及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机构。商业银行主要有国有控股银行(比如工行、农行、建行中行等)、公有制股份银行(比如交行、广发、招商、中信光大、华夏、兴业、浦发、平安等)、民营股份制银行(比如民生等)、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中外合资银行外资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主要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2]

计算公式

[1][3]

定义

中央银行存款形式存在的存款准备金中, 有一部分是中央银行以法律的形式规定金融机构必须持有的,这部分被称为法定准备金(Required Reserves)。它规定了金融机构依据其存款状况所持有准备金量的最低标准。[1]

中央银行所规定金融机构缴纳法定准备金占其总存款的比重,就是法定准备金率(Required Reserve Ratio),简称“准备金率”。[8]接上例,中央银行规定法定准备金率为10%,商业银行A现有1000万的存款,则A必须保留100万法定准备金并转存中央银行。[9]

计算公式

式中,rd表示法定储备金率,RR表示法定准备金,D表示存款总额。[8]

产生原因

第一,提出法定准备金率是强化中央银行提供初始货币的能力,强制性要求缴纳法定准备金,相当于中央银行募集到了大笔资金,中央银行可以用这笔资金为金融机构、企业或个人建设产业或项目提供贷款。[10]二,规定法定准备金率是为了限制金融机构货币创造的能力。法定准备金率越高,在其他影响因素一定的情况下,金融机构货币创造乘数就越小,则货币创造能力越小。[9]

定义

金融机构持有存款准备金中超出法定准备金的部分,被称为超额准备金(Excess reserves)。[1][8]它以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外的存款、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和金融机构自持库存现金的形式存在,即等于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加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再加上库存现金然后减去法定准备金。[2][9][10]接上例,商业银行A在向中央银行缴纳强制性的100万法定准备金外,在中央银行又多存入了50万,在其他银行存了40万,为应对日常经营在本行预留了10万,这100万就是超额准备金。[1][3]

金融机构超额准备金与其存款总额的比率称为超额准备金率(Excess Reserves Ratio),也称备付金率(Cash Reserve Ratio)。[8][13]超额准备金率由金融机构根据法定准备金率预期、再贴现率、同行拆借率、贷款利率、债券价格、自身状况等自行制定。[2][8]

计算公式

式中,re表示超额储备金率,ER表示超额准备金,D表示存款总额。[8][13]

产生原因

超额准备金产生的原因其实也是影响金融机构制定超额准备金率的因素,主要有:第一,在以中央银行存款形式存在的存款准备金中,除了法定准备金外,有四种可能情况导致融机构会在法定准备金之外多保留一些准备金:在央行提升法定准备金率时,多余的准备金可以缴纳转为法定准备金;向央行缴纳或支付相关费用;金融机构间通过中央银行进行资金清算;再贴现率或同行拆借率太高,导致金融机构向中央银行或同行借款的成本增加。[8][14]第二,导致以其他金融机构存款形式存款准备金的动机主要有:代理金融机构尤其是非银行类的资金清算或结算;同业投融资;降低资本占用;规避金融监管;增加利润等。[15][16]第三,以库存现金形式存在的存款准备金中,一部分是金融机构或因贷款利率低不愿意放贷、或因债券价格低不愿意购买债券而持有的现金存款,另一部分是金融机构维持自身行政管理等运作而留的资金。[8]出于这些原因,金融机构实际所保留的存款准备金总是大于法定准备金,超额准备金总是存在的。[9][13]

存款准备金率与法定准备金率、超额准备金率的关系

在广义上,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也可视为实际准备金,是等于法定准备金与超额准备金之和,如图1所示,因此存款准备金率是法定准备金率与超额准备金率之和。[1][2][3][10]在狭义上,在不考虑再贴现率、日常提现或自身经营所需的条件下,在市场利率或债券价格合适的情况下,金融机构是很愿意将法定准备金之外的存款全部用于放贷或购买债券的,在这个意义上存款准备金率等于法定准备金率,此时超额准备金率为零。[8]

图 1 存款准备金与法定准备金、超额储备金的关系
图 1 存款准备金与法定准备金、超额储备金的关系

存款准备金制度

中央银行体制下,在规定金融机构向中央银行缴纳存款准备金的法律形式的基础上,逐渐建立起了存款准备金制度(Deposit Reserve System)。最初建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支付清算,之后逐渐衍变后货币政策工具之一。[4]存款准备金制度包括适用金融机构对象、规定法定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的计提和考核、可充当存款准备金的资产类型、存款准备金付息及其利率、罚则等内容。[10]中国存款准备金制度分为对所有金融机构按统一比率计提准备金的单一存款准备金制度、根据金融机构不同资本数量、资产质量等分别规定计提比率的差额存款准备金制度等两种。[17]

货币创造

假定法定准备金率为10%和客户将所得现金全部存入银行,不考虑超额准备金,此时存款准备金率等于法定准备金率。甲客户得到中央银行增发的100万元,将其存入A银行,商业银行体系因此有了100万元的原始存款。A银行先将10万元法定准备金存入中央银行,其余90万元全部贷给乙客户。乙客户在得到90万元后,存入B银行,B银行缴纳9万元法定准备金后,又将其余81万元贷给丙客户。丙客户得到81万元后,存入C银行,C银行缴纳8.1万元法定准备金后,又将其余72.9万元全部贷出,等等。由此不断存贷下去,各银行的存款总和就是:100+90+81+72.9+…=100(1+0.9+0.9(2)+0.9(3)+…)=100/(1-0.9)=1000(万元)。整个银行体系从100万元的原始存款开始,最终得到1000万元的存款总和,增加了900万元,这个存款多倍扩大连锁反应过程就是货币创造。[8][18]

货币创造乘数

在货币创造过程中,各银行的存款总和与原始存款之比,称为货币创造乘数(Money multiplier),在客户全部现金存入银行的情况下,它等于存款准备金率的倒数。在上述货币创造过程中,货币创造乘数为1000/100=10,它等于存款准备金率10%的倒数。货币创造乘数表示银行体系用1个单位存款准备金所产生的货币量。[1][8]

调控存款准备金率的方法

一般情况下,都是中央银行直接规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升降。但是,由于存入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通常中央银行是要付诸利息,因此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变动存款准备金付息率来调控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付息率越高,尤其是高于市场利率时,金融机构就越有可能持有更多存款准备金,变相提升了存款准备金率。[1]要注意到,当存款准备金付息高于市场利率时,金融机构会在中央银行存入更多存款准备金,这将削弱存款准备金率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效果,尤其是在经济下行时,因此要谨慎制定存款准备金付息率。[5]

保证金融机构资金流动性

如果没有存款准备金率要求,从追求利润最大化出发,金融机构无疑会在合适的市场利率下将存款全部贷出去,或者在合适的价格下全部购买债券,在可能遇到突发大量提取存款或大规模资金清算时,金融机构就会没有足够的现金来应对。然而,有了存款准备金率尤其是强制性法定准备金率的要求,金融机构预留了一部分存款,在碰见类似突发状况时,就可以动用自己的准备金,这就确保了金融机构的流动性,这也是存款准备金率存在的初衷。[10][17]

调控货币供给量

存款准备金率通过货币创造乘数最终调节货币供给量,这是其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的基本作用机理。其他影响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货币创造乘数减小,则货币供给量减少;反之,则货币供给量增加。[1][8]要注意的是,单独提高法定准备金率,在金融机构拥有充足超额准备金时,金融机构可相应减少超额准备金率,这时可保持货币创造乘数不变,这就并不一定能够影响货币供给了,在这点上再次证明法定准备金率并不等同于存款准备金率。[19]

宣告宏观经济发展预期

每次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都是中央银行在详细调查当前宏观经济情况和全面掌握准确当前宏观经济数据的基础上,对未来短期内经济发展形式的预判和政策意图。中央银行发布存款准备金率调整信息将传导影响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对经济发展的预期,金融机构会调整他们的超额准备金占比以及可放贷或投资的资金数量,企业和个人会根据金融机构的行为相应调整资金的资金需求,从而使货币政策的目的能够得到很好贯彻。[17]

调控利率

存款准备金率通过货币供给量传导影响利率,这是其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机理之一。单独考察存款准备金率与利率的关系,不考虑其他因素,存款准备金率下降,货币供给量增加,意味着可用于放贷的货币多了,银行会下调市场利率;反之,则是市场利率上升。然而,综合考虑利率、通货膨胀与货币供给的关系,存款准备金率与利率的关系是不确定的。[20]

调控汇率

存款准备金率通过货币供给量传导影响汇率,这同样是其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机理之一。在本币可自由兑换的前提下,不考虑其他因素,存款准备金率下调,本币利率下滑带动本国投资收益率减少,为撤资转投国外而抛售本币、购入外币,本币供大于求,本币汇率下跌,本币有贬值压力;反之,本币汇率升高,本币有升值压力。然而综合考虑到国内外通货膨胀等因素,存款准备金率与汇率的关系不太确定。[20]

调控通货膨胀

存款准备金率通过货币供给量传导影响通货膨胀,这也是其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机理之一。不考虑其他因素,存款准备金率下降,意味着流通到人们手里的钱多了,可能会导致物价水平上升,从而导致通货膨胀,这时需要适度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反之,物价水平下降通过紧缩。[20]但是,通过调节存款准备金率来控制通货膨胀,短期内有效,长期内无效。[21]

一般应用场景

中央银行通过变动存款准备金率来实施货币政策得根据具体的经济现状。通常情况下,在失业率上升、消费相对生产不足、工厂倒闭、房屋断供等经济衰退或萧条时,适用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降低法定准备金率俗称“降准”,是扩张性货币政策。投资增长率趋热、通货膨胀率过高、信贷增速过快、产能过剩等经济过热时,适用提高款准备金率。提高法定准备金率俗称“升准”,是紧缩性货币政策。当然,存款准备金率工具都是与其他工具配合使用的。[8]

作用力度大效果明显

存款准备金率要求是面向整个国家的金融机构的,它的每次微小变动,都将引起上千亿存款准备金变化。再通过货币乘数的作用,将波及上万亿货币供给量,加上其对利率、汇率、通货膨胀的影响机制,将对金融机构、企业、民众等产生重大影响,其对宏观经济发展的政策效力简单直接。[8]

有助于中央银行履行监管职能

从货币创造过程可以看见,如果没有存款准备金率要求,货币创造要么将无休止进行下去,要么因中间某个银行资金链断掉而中断,这会导致中央银行对货币供应量失去控制。然而,存款准备金率的存在使货币创造有个限制,有助于中央银行对货币控制的监管,这是存款准备金率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的基础。[10]

利于发展中国家集中资金进行建设

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中是比较缺乏资金的,存款准备金率要求强制性将整个国家金融机构将一部分存款缴存于中央银行,中央银行可以有上万亿资金在除开用于金融机构间清算、向金融机构贷款之外,还能有大笔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向企业投资提供资本。在经济发展初期,为充分发挥这个优点,发展中国家经常制定较高的存款准备金率[10][17]

作用力度大造成经济震荡

存款准备金率作用力度大的副作用就是可能造成经济波动过大,尤其是对于一些中小型金融机构,在存款准备金率过高时,这些金融机构可能面临资金短缺,反而会对经济发展造成不好影响。[10]另外,经常性变动存款准备金率,会导致金融机构不知所措,影响其正常经营,造成经济不确定性波动。[8]

面向特定群体的精准性不足

提高或降低存款准备金率,会使得整个金融系统的信贷收缩或扩张(俗称“大水漫灌”)。但对于特定群体,比如某些急需贷款的企业,由于存款准备金率提升,所有金融机构不约而同提升了贷款利率,这就让这些企业借贷后可能造成预期利润率下降,这是不利于货币政策的精准发力实施。[8]

时滞

变动存款准备金率,并不会即刻发挥作用,有个时滞。从中央银行发布准备金率调整,到金融机构向央行汇报他们的准备金和存款状况,再到对消费、投资产生实质性影响,最后反映到物价水平波动,往往需要一段不短的时间。在这段时期内,市场状况可能已经发生变化,而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的货币政策针对的还是之前的经济情况。[8]

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投资、消费、进出口是俗称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适度采用存款准备金率工具可刺激经济增长,这也是近期中国降准的原因。短期内降准一方面降低贷款利率,促进了投资增长。第二方面降低存款利率,减少了居民储蓄意愿,迫使居民增加消费。同时,由于生产厂商投资扩大增加了商品和服务生产供给量,一定程度降低物价水平,增加了居民消费意愿。另外,生产厂商生产扩大使得雇员工资将稳定增长,将增加居民消费能力。[5]第三方面,造成本币汇率下降和贬值,有利于本国出口增加,抑制本国进口,从而净出口增长。[6]

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在本币市场,通过调节存款准备金率可保障金融机构资金流动性、货币供给量的稳定性。[4]外汇市场,在本币可自由兑换下,短期内当由于顺差等原因导致大量资本流入时,外币需要兑换大量本币,本币需求大于供给,这时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可缓解或阻止本币升值。反之,短期内当由于逆差等产生大量资本流出时,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可抑制本币贬值。[20]在本币不能自由兑换比如中国的人民币,大量外币流入时央行需要外汇换汇就得投入大量本币增加货币供给,这时就需要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反之,外币流失则降低存款准备金率。[22]

但是,金融机构如存在法定准备金不足,为弥补不足,将不得不减少可放贷资金或者抛售债券,这反而会增大流动性不足。存款准备金率过高,会增加金融机构资金成本,降低其盈利能力和融资能力。存款准备金率变动甚至会使金融机构寻找非正常融资渠道。[4]

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前经济情况,利用存款准备金率通过货币供给量调控信贷规模和增速。例如,在经济上升周期,大量企业或个人向银行寻求借贷,银行在利率合适的情况下会大量放贷,经济有过热风险,此时可提高存款准备金率,适度减小货币供给量,从而降低信贷,给经济降温。 但是,提升存款准备金率达到信贷收缩需要三个前提条件:一是法定准备金率上调幅度要大于超额准备金率下调幅度;二是存款准备金增量要大于存款增量或债券减量;三是存款准备金增量要大于同行拆借或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在这些条件不能全部满足时,提升存款准备金率并不一定导致信贷收缩。反之,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也不一定能达到信贷扩张。[4]

存贷利息差是金融机构的主要收入,可用于放贷的资金越多,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越强,因此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是利好金融机构的。另一方面,借贷人总是希望贷款利率越低越好的,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短期内将使利率相应下滑,借贷人的还债压力减轻,金融机构呆账、坏账风险降低。[6]

对企业、民众的影响

短期内存款准备金率下调引起货币供给总量增加,利率下降,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借贷成本降低,企业将更有可能借贷去投资建设。[6]降准的同时,辅以定向性结构调整,引导资金流入国家急需的“高精尖”产业,补短板,可有效促进相关实体企业发展。[23]

与民众息息相关之一的是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存款准备金率的变动对CPI有很强的冲击性,CPI直接反映物价水平的高低,通过CPI指标可以计算通货膨胀程度,依据存款准备金率与通货膨胀的关系,短期内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是有利于稳定物价的。[21]

民众重点关心的还有房价,存款准备金率上调是收紧房贷,下调是放宽房贷。在房价上涨时,提高存款准备金率,银行信贷减少,贷款买房机会或额度下降,购房需求得到压制。而在房价下降时,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将增加银行信贷和购房需求。[5][6]

对股市的影响

存款准备金率的变动将影响进入股市的资金量。[6]在股票市场行情大好俗称“牛市”时,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将使人们有更多资金进入股市,同时也增强了人们看好经济前景的信心,这将进一步推动股市上扬。但在股市行情差俗称“熊市”时,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对股市的影响不大,提高则更不利于股市。[24]

起源

18世纪的英国,当时许多商业银行在英格兰银行存入活期存款,用于资金清算和存款提现,这被视为存款准备金的起源。[4]19世纪20年代美国新英格兰地区要求所有乡村银行都需要存入苏弗克银行一定存款的苏弗克制度是存款准备金制度的萌芽。[25]

19世纪30年代-20世纪20年代

19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是美国自由银行时代,1863年之前弗吉尼亚佐治亚、纽约等10个州正式实施法定准备金制度。1863年《国民银行法》开启国民银行时代,首次在国家层面要求国民银行实行存款准备金制度。1913年《联邦储蓄法》建立中央银行体制,美联储成立,这被视为现代存款准备金制度的起源和现代银行体系建设完成。 该法案对法定准备金率做了硬性规定,美联储不能对其进行调整。[26]这一时期,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存款支付和资金清算, 用于增强公开市场操作、贴现率等政策效果。[4][27]

20世纪30年代-80年代末

30年代经济大萧条爆发,1935年美国国会授权美联储可以根据当期经济状况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制度开始成为控制银行信贷和货币政策的主要工具,直至50年代。[25]50年代到80年代美联储减少存款准备金率的条件,主要依靠公开市场操作等来调节货币供给。[27]60年代到70年代,美联储为应对金融创新开始定期修订存款准备金要求,以控制信贷和货币供给量。随着银行业竞争加剧,存款准备金要求变成银行的一种负担,银行开始纷纷离开美联储,为解决此问题,1980年《货币控制法》(MCA)设定法定准备金率上限。[4]这一时期存款准备金率主要承担起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用于控制货币供应量。[27]

20世纪90年代至今

1990年12月取消非交易账户存款准备金要求,1992年4月下调交易用户账户法定准备金率为10%,此后很少变动。2020年3月26日美联储正式将法定准备金率降至为零,存款准备金要求仅作为辅助工具存在,更多通过存款准备金付息率或逆回购来实现加减息,存款准备金制度恢复最初存款支付和资金清算的功能。[4]

1984年-1988年1月

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对企业、农村、城镇储蓄的存款准备金率分类进行了规定,目的是在改革开放初期为重点产业或大型项目募集资金。1985年为减轻银行负担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存款准备金率为10%,并开始支付准备金利息。1987-1988两年间,人民银行两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到13%,收缩银根,主要是为了控制通胀、防止经济过热。[4][5]

1988年1月-1999年11月

1998年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和长江洪水央行将存款准备金率降至8%,次年11月再次下调到6%,并采取追加收回再贷款计划、增发央行融资juàn等举措,刺激了经济增长。1998年3月央行改革了存款准备金制度,将准备金存款和备付金账户付款两个账户合并为准备金存款账户,调整金融机构一般存款范围,改变金融机构考核方式,各金融机构自行确定超额准备金总量及分别等。[4][5]

1999年11月-2008年6月

这一时期中国加入WTO,经济高速发展,顺差大幅度提升,人民银行先后21次调整将存款准备金率提升至17.5%,有效缓解了外汇流入过多、通货膨胀、流动性过剩等经济过热问题。[22]2004年4月人民银行实施差额存款准备金制度进行结构性调整和金融监管赋能,对于资本充足率低的金融机构要求较高的存款准备金率。[4]

2008年6月-2011年6月

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人民银行在6月至12月先后进行多次紧急降准,下调大型和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分别为15.5%和13.5%,高效地稳定了经济,这是中国进入千禧年后的首次下调。2010年经济开始好转,但4万亿计划触发的经济过热开始浮出水面,为此央行进行了12次调整,到2011年6月大型和中小型存款准备金率分别提升至21.5%和19.5%,创下至今中国历史最高。[28]2011年人民银行启动差额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将信贷投放与宏观审慎资本水平相挂钩。[4]

2011年6月-2019年1月

这一时期中国GDP增速放缓,外汇流入减慢,宏观经济面临转型升级的关键,人民银行以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为主调。2011年12月至2012年5月,央行共计将存款准备金率降低1.5个百分点,此后直到2015年初保持不变。2015年2月至2019年1月央行正式开启降准周期,开放流动性扩大信贷规模,刺激经济发展。[5][28]

2019年1月至今

中国经济在这一时期饱受新冠疫情、经济新常态、美国经济遏制、世界经济下行等的冲击,人民银行先后多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这一时期也是中国金融供给侧改革深化的紧要关头,2019年5月人民银行构建“三档两优”准备金率新框架,有效引导金融机构转向扶持实体经济,这是央行定向降准的政策性创新。[4][5]

现状

80年代以后由于采取通胀目标制、非银行机构发展挤出银行信贷、巴塞尔协议III中银行资本充足率要求的替代效应、存款保险等原因,部分西方国家开始降低或取消存款准备金要求。首先放弃存款准备金制度的是英国央行,1981年开始商业银行与央行自行协定法定准备金率,2009年取消存款准备金要求。日本央行在1991年10月规定法定准备金率为0.2%~1.3%。欧盟央行自1998年成立之日起就维持2%法定准备金率。加拿大瑞士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央行已经取消存款准备金制度。目前,巴西、印度俄罗斯等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仍旧采用该制度作为货币政策工具。[4]2023年3月27日,人民银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为7.6%。[29]

2023年9月14日,为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3年9月1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7.4%。[30]

自2024年9月27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6.6%。[7]

视频暂不可用
央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中国存款准备金率历年变动情况

中国2007年至2023年存款准备金率变动情况如表1所示。从2007年至今人民银行进行了57次调整,这段时间内,大型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的中位数为16%,平均值为15.42%,标准差为3.39%,最高值在2011年6月20日至12月5日的21.5%,最小值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月15的9%。中小型型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的中位数为14.50%,平均值为13.94%,标准差为3.28%,最高值在2011年6月20日至12月5日的19.5%,最小值为2023年3月17日至今的7.75%。[31]

公布时间生效时间大型金融机构中小金融机构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幅度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幅度
2024年1月24日2024年2月5日10.50%10.00%-0.50%7.50%7.00%-0.50%
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15日10.75%10.50%-0.25%7.75%7.50%-0.25%
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27日11.00%10.75%-0.25%8.00%7.75%-0.25%
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5日11.25%11.00%-0.25%8.25%8.00%-0.25%
2022年4月15日2022年4月25日11.50%11.25%-0.25%8.50%8.25%-0.25%
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5日12.00%11.50%-0.50%9.00%8.50%-0.50%
2021年7月9日2021年7月15日12.50%12.00%-0.50%9.50%9.00%-0.50%
2020年4月3日2020年5月15日12.50%12.50%0.00%10.00%9.5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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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3年9月1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 中国政府网-今日头条
  31. 中国存款准备金率 — 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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