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田亩制度

1853年太平天国颁发的纲领性文件

天朝田亩制度

《天朝田亩制度》是1853年(咸丰三年)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今江苏南京)后,颁布的一部以土地改革为基础的革命纲领和社会改革方案,其中心思想和实质是“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0][1]第一次鸦片战争加重了中国17世纪以来的土地兼并问题,战后大量的白银外流又使农民的地租负担更重,许多城市平民也都沦为游民,社会矛盾空前严重。在此背景下,1851年洪秀全等人在金田村掀起了太平天国起义,并于两年后定都天京。[1][2]定都天京后,太平天国便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其内容涉及了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等社会生活诸领域,主要包括:经济上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财产的公有制;政治上建立一个军政合一、寓农于兵的乡官制度,规定各级官职的保举和升降;军事上在地方上设置“军”,并仿照太平军的编制,将军事组织系统移到社会组织上;文化上建立政教合一、生产与教育结合、的教育形式,以及废除封建买卖婚姻等。[1][3]

《天朝田亩制度》是1853年(咸丰三年)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今江苏南京)后,颁布的一部以土地改革为基础的革命纲领和社会改革方案,其中心思想和实质是“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1][2]

第一次鸦片战争加重了中国17世纪以来的土地兼并问题,战后大量的白银外流又使农民的地租负担更重,许多城市平民也都沦为游民,社会矛盾空前严重。在此背景下,1851年洪秀全等人在金田村掀起了太平天国起义,并于两年后定都天京。[2][3]定都天京后,太平天国便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其内容涉及了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等社会生活诸领域,主要包括:经济上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财产的公有制;政治上建立一个军政合一、寓农于兵的乡官制度,规定各级官职的保举和升降;军事上在地方上设置“军”,并仿照太平军的编制,将军事组织系统移到社会组织上;文化上建立政教合一、生产与教育结合、的教育形式,以及废除封建买卖婚姻等。[2][4]

《天朝田亩制度》所规定的圣库制度、乡官制度以及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内容一定程度上都得到了实施,但其核心的土地制度却因为自身的空想性以及外部环境的制约,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施。尽管如此,《天朝田亩制度》对于鼓舞和动员太平天国军民的革命气势、巩固太平天国的政权等方面仍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5][6][7][8]

中国的内部矛盾

自17世纪末以来,中国的土地兼并问题就不断加重,商业和高利贷的盘剥也使广大农民的生活日益贫困。自乾隆朝以后,许多农民因土地兼并而流离失所,成为流民。到嘉庆道光年间,不断增长的人口也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政治方面,清朝统治者在中央和地方形成一整套完整严密的官僚体系,全力维护君主的权威和专制统治,厉行民族压迫政策,极力控制和镇压人民的不满和反抗。然而到了嘉庆朝以后,清政府的国家机器逐渐腐朽,统治集团的腐败现象层出不穷,进而导致军备严重废弛。[2][7]

鸦片战争后的中国社会

此时,以英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并挑起了第一次鸦片战争。战争结束后,清政府被迫开放五口通商,大量的鸦片涌入中国,使中国的白银大量外流,造成了银贵钱贱的现象,加剧了广大人民的生活困难和社会动荡。与此同时,封建地主阶级加强了对农民的压榨,地主、官僚、商人以及高利贷者结为一体,土地兼并现象更加严重。至太平天国运动前夕,土地集中程度达到了清朝以来的最高峰。此外,银贵钱贱还使包括自耕农在内的广大农民所负担的地租增加了三倍,城市中的许多雇工也因工资下降沦为游民。[2][9]由于社会矛盾的不断激化,19世纪40年代的中国到处发生农民群众反抗地主官绅的斗争。在此背景下,洪秀全等人于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创立了拜上帝会,宣传“人人都是平等的”“日日有衣食,无灾无难”等思想。1851年,太平天国起义在金田村爆发,两年后太平军攻克南京(后改称天京)并定都于此。不久,太平天国就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提出“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想要根据新的原则重新分配土地,建议一个“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2][3]

基督教的影响

《天朝田亩制度》的提出与洪秀全接触的基督教义有着重要联系。洪秀全出生于广东农村家庭,从小就读于私塾并熟读四书五经。道光八年(1828年)左右,其开始参加科举考试,但屡次不中,思想大受刺激。道光十六年(1836年),洪秀全在广州城内得到了基督教徒梁发所编的一部传道书《劝世良言》。[10]此后,他便开始研究西方基督教义,并将其与中国儒家文化经典相互结合。从《天朝田亩制度》中可以看出,里面的许多思想都源于《劝世良言》。[1]

儒家文化的影响

而作为传统的知识分子,洪秀全也无法彻底摆脱孔孟儒家思想束缚,其中就包括儒家“大同”世界的思想。在《天朝田亩制度》中,洪秀全自称“太平真主”。“太平”一词出自《公羊传》中的三世说,而根据三世说,”太平“指的就是《礼记》中所说的”大同“。此外,洪秀全在《原道醒世训》中就曾引用”大同“学说,称”行见天下一家,共享太平“。[11][8]周礼》中所载乌托邦式的的井田制也对《天朝田亩制度》的提出产生了重要影响。洪秀全设计了类似井田制的分田办法,规定“地分九等,按人授田”。除此之外,他还设计了圣库制度,设计了小农理想国,其目的都是为了让生产者平均使用土地,平均劳动,平均收入。[11][12]

客家文化的影响

最后,《天朝田亩制度》的提出也与客家文化有着重要联系。作为外来移民的客家人,长久以来都渴望获得新的可耕地。而太平天国诸首领大多属于客家人,他们在制定土地纲领时,都带有一种“凡天下田,天下同耕”的心理。此外,《天朝田亩制度》中的乡政制度也是源于华南客家聚落的家族形态。[13]

主要内容

《天朝田亩制度》以土地问题为主,中心思想是建立一个“有田同耕,有饭同吃,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其内容涉及了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等社会生活诸领域。[2][14]具体而言,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经济方面

《天朝田亩制度》的核心和本质是土地制度,主张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财产的公有制。新的土地制度根据田亩产量的多少,把土地分为三类九等。[注1]划分完土地等级后,再根据各家的人口和年龄来进行分配。其规定不论男女,每家根据人口多少来进行分配,人口多则多分,家庭中未满十六岁者分到的田地为正常标准的一半。[1][4]此外,《天朝田亩制度》还规定每家都要从事农副业,如种桑、养蚕、织布以及养鸡等。在生活物资的管理和分配上,其规定每二十五家设立一个国库,作为农村中最基层的国库,由两司马掌管。根据公有制原则,收获不能私自占有,各家除了留些粮食接种外,其余全部上缴国库。“典钱谷”等官员负责掌管每军生活资料的贮存和收支,guān寡残废者的生活所需以及每家的婚丧等费用都由国库提供。[4][15][16]

  《天朝田亩制度》相关内容
《天朝田亩制度》相关内容

政治方面

在政治方面,《天朝田亩制度》主张建立一个军政合一、寓农于兵的乡官制度。其将太平天国的地方政权分为省、郡、县三个等级,各级长官任免大权由天王直接掌握。[17][7]在县以下,根据太平军的编制对农村的基层社会组织进行了改组。按照《天朝田亩制度》的规定,以五家为伍,设伍长;五伍为两,设两司马;四两为卒,设卒长;五卒为旅,设旅帅;五旅为师,设师帅;五师为军,设军帅。从两司马到军帅的各级官员都由本乡人担任,所以称之为“乡官”。乡官的职责包括管理民政,督促农民进行农副业生产,遇到战事统领乡兵出征等。[7][4]此外,《天朝田亩制度》还对各级官职的保举和升降做了规定。天平天国的各级官职分为朝内、军中和地方乡官三种,每年一保举,三年一升贬。关于保举或升贬的方式,监军以下的职官,都是由上级保升或奏贬。钦命总制一官因为是亲民官,特别规定由其统辖的各监军保升奏贬。钦命总制以上的朝内官,允许上下相互保升奏贬。此外,《天朝田亩制度》还规定每三年对各级职官进行例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升迁或降职。[4][15][16]

军事方面

太平天国在地方上设置“军”,并仿照太平军的编制,将军事组织系统移到社会组织上。《天朝田亩制度》规定“每军每家设一人为伍卒”,使“军”就成为一个民兵组织系统,军帅是组织的最高首领。[16][18]全“军”民兵的人数和编制和太平军一样,军帅、师帅、旅帅等是各级武装组织的军事首领。而这些武装组织的任务主要包括抗击清军,歼灭地主武装民团,捉拿盗匪以及拘捕危害群众的窃贼等。“军”内最基层的民兵组织是“两”,按照“每军每家设一人为伍卒”的规定,每“两”最多有伍卒二十人,伍长五人,两司马是其军事首领。和师、旅等其他级别一样,“两”的任务也包括抗击清军和地主的武装民团,以及维护地方治安等。此外,“两”有时也会参与上级的共同行动。[16][4][18]

            太平天国时代的天京下关
太平天国时代的天京下关

文化方面

在文化上,《天朝田亩制度》规定了一套政教合一、生产与教育结合的教育形式。关于儿童教育,《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各家的儿童每天都要到礼拜堂,由两司马负责教授《旧遗诏圣书》、《新遗诏圣书》等书籍,儿童在这里接受识字、道德和宗教的启蒙教育。成人每个礼拜日则需要听讲圣书,“礼拜颂赞天父上主皇上帝”。两司马负责向群众宣讲“圣经”,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实行奖惩。“礼拜堂”不仅是祭奠、赞颂“上帝”,进行宗教仪式的场所,而且是进行群众教育的场所。而“军”也成为了宗教组织,师帅、旅帅、卒长、两司马等地方官,不仅是行政长官,且又兼为各级组织的宗教首领。[19][16][4]在司法方面,《天朝田亩制度》也有所涉及。其规定每“军”设置“典刑法”(又称“典执法”)官两人,由师帅和旅帅兼任。但民间如果有刑事诉讼,一般都先由两司马负责调解和受理案情。如果两司马无法平息,再上报上级,由军帅和典执法一同审理断案。定案后,军帅必须逐级上报天王,由天王降旨主断。[4][20][21]

除上述以外,《天朝田亩制度》还提出了男女平等和男女婚姻不论财等思想。例如其规定女子同男子一样参加生产,并且有参加科举考试和做官的权利。太平天国也曾下令废除买卖婚姻,禁止妇女缠足以及取消娼妓等。[7]总的来说,《天朝田亩制度》虽然是以土地改革为中心,但实际上也等同于一部关于太平天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等方面的法典。[4][18]

实施情况

《天朝田亩制度》是否真的实施了这一问题,很多人认为其并没有认真宣传过,也未曾付诸实施[注2],只不过是一纸空文而言。实际上,《天朝田亩制度》作为一套完整的方案,确实因为历史和社会条件的局限没有真正实施过。但是,制度中所规定的一些具体内容已经实行过了,如圣库制度和乡官制度等。[8][6]

政治军事方面

兵农合一的乡官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实行,例如癸好三年(1853年)十月,殿右捌指挥杨札在给繁昌荻港人民的告谕中就提到:“定以五家立一伍长,二十五家立—两司马·····二千五百家立一师帅,一万二千五百家立一军帅”,还将造册的款式与社会组织形式都载明,这与《天朝田亩制度》的组织规定都是一致的。各级乡官的任务也基本符合《天朝田亩制度》中的规定,太平军筹办粮饷以及所需军物都需要依靠乡官。[6]

有关官员升降的规定虽然较为复杂,但在实践中经过修正,依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施行。例如李秀成一开始只是”圣兵“,但1853年太平军攻克南京后他就被东王调保为右四军军帅,这里的”调保“指的就是《天朝田亩制度》中所说的保举制度。[24]此外,太平天国在后期还发展出了“合议保举”和自上而下的保举政策。[1]

经济方面

《天朝田亩制度》中最重要的土地制度,即将田地分为九等,不论男女,按每家人口进行分田的规定实际上并未实行。之所以未能实行,首先与当时的军事情况有关。太平天国自从定都南京后就一直与清军进行战争,由于军务频繁,支援前线和筹办粮饷才是当时的首要任务,因而也就没有余力进行分田。再加上分田原本就是一个庞大而又细致的任务,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但当时的太平天国却处于紧张的战争环境中。太平天国领导人和地方长官忙于军务,客观上也不具备分田的条件。此外,将地主的土地进行平分也会引起地主阶级的强烈反抗,不利于太平天国政权的巩固。因此,从斗争策略来考虑,太平天国领导人不得不停止或暂缓了《天朝田亩制度》的施行。由于以上因素,太平天国实际上实行的是“照旧交粮纳税”的土地政策。[6][25]

1855年太平天国发给完粮户的春纳、秋纳执照
1855年太平天国发给完粮户的春纳、秋纳执照

关于圣库制度,其早在太平军起义时就已经实行了,而《天朝田亩制度》则是对其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在当时的太平天国,总圣库设置在了天京水西门的灯笼巷,由四名总圣库和两名总圣库协理负责掌管。一位曾在太平军待过的英国人也记载太平天国的人民必须将财务缴入国库,私藏者则会依据法律定罪。[8]

文化方面

教育和司法方面的规定在具体实施时也有所变化,有的因为不符合社会现实情况而未能实行。例如每二十五家设一礼拜堂,以两司马教育幼童,这就难以贯彻。其他像刊印书籍、举行考试,“讲道理”,每军设置“典执法”审理民事、刑事案件等,在此后的太平天国中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行。[6]在刊印书籍方面,由于太平天国的教育与宗教相结合,因此其颁刻的教育书籍也大多与宗教有关,如《旧约》、《新约》等,《天条书》是最为普遍的,儿童书籍则有《三字经》、《幼学诗》等。此外,“讲道理”作为太平天国宣传和笼络人心的一种方式,也得到了实行。其具体形式是在军中以及郡县城镇乡村中都设立讲台,宣讲太平天国的相关政策。在司法方面,乡官司法也都有所实行。例如在海宁县的花溪,乡官基本每天都要审理诉讼案件,同时还要负责缉办土匪等事务。[1][6]

影响

《天朝田亩制度》的颁布体现了洪秀全对农民的态度,对当时清政府统治时期的土地制度是一种强烈的冲击。虽然该制度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但其对当时的太平天国政权以及社会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动员农民革命

作为一个以农业为基础的大国,中国的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因此《天朝田亩制度》所设想的的“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用、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让中国的广大农民看到了希望,从而将大批农民吸引到太平天国革命的旗帜下。这无疑增强了太平天国的战斗力量,进而推动太平天国运动走向高潮,并对清政府的统治产生巨大冲击。[8][5]因此,《天朝田亩制度》对于鼓舞和动员太平天国军民的革命气势来说,也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7]

为后世提供借鉴

《天朝田亩制度》集中地体现了太平天国反封建的革命性质,反映了当时广大贫苦农民反对地主残酷剥削压迫的要求,以及获得土地、追求平等平均的理想社会的渴望。[26]它所提出的平分土地的革命纲领虽带有平均主义,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充分的革命性。该制度的提出有利于摧毁地主所有制,消灭地主剥削,铲除农业生产中封建的障碍,进而为资本主义萌芽和发展开辟场所。[27]此外,《天朝田亩制度》的一些思想也影响到了后世的土地改革者,如太平天国颁布的《资政新篇》、孙中山的“平均地权”以及毛泽东的土地改革等,都间接受到了该制度的影响。[1]

巩固太平天国政权

《天朝田亩制度》中所实施的一些内容也对太平天国的政权巩固以及维持社会稳定产生了积极影响。例如太平天国所施行的乡官制度,就为太平天国的农民战争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太平天国在战争中所需要的粮饷与军需大多数都要靠乡官筹集,而大多数乡官也都能尽职尽责,在肃清盗匪、建设地方以及改造社会风俗方面都作出了积极贡献。因此,太平天国能坚持十四年之久,乡官这种组织起了重要作用。[6]

         太平天国时期的安庆
太平天国时期的安庆

评价

早期对于《天朝田亩制度》的评价是在肯定太平天国历史推动作用前提下展开的,因此这些评价基本都是对该制度的积极作用进行无限拔高,而对其空想性等局限性则设法辩护。[28]例如牟安世(原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太平天国史研究会顾问)认为,正是在《天朝田亩制度》下”耕者有其田“政策的实行,使太平天国革命在其发展过程中,虽屡遭挫折,但却保持了万古常青的不竭的生命力,这个生命力的源泉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29][28]当然,也有一些学者对《天朝田亩制度》进行了全盘否定。例如潘旭澜(原复旦大学台湾香港文化研究所所长)就认为:“《天朝田亩制度》不是什么’伟大的反封建纲领’,而是要将’后来归从’的农民改造成战时打仗、平时’耕田奉上’的奴隶和工具,将农村改造成兵、农、教合一的社会。”[30]

除了上面的过分肯定或者全盘否定外,大多数学者对《天朝田亩制度》的评价基本都是一种辩证的态度。李泽厚(哲学家、美学家、中国思想史学家)就认为:在强调这个纲领的反剥削和革命性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和掩盖其封建落后性质。这种不以大工业大生产为基础的平均主义和禁欲主义的共产主义,在事实上是行不通的,反而还会严重挫伤群众的积极性,阻碍社会的前进和发展。[31][28]

戴逸(原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清史研究所所长、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在《中国近代史稿》中这样评价《天朝田亩制度》:首先应该肯定的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天朝田亩制度》是起着极其伟大的革命作用的。它曾经激励、鼓励农民和贫苦人民为争取自己劳动和生存的权力而斗争。《天朝田亩制度》的提出,标志着农民和贫苦大众的愿望经过千锤百炼而达到了极高的水平,变成了一个系统的、明确的、有力的纲领。而且它在经济上也起着实际革命作用。不过他也承认《天朝田亩制度》披上了一件空想的、非现实的外衣。而且戴逸进一步说明,这种进步与落后并存的矛盾是由农民手工业者的经济地位决定的。[28]

沈渭滨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原中国太平天国史研究会常务理事)虽然强调《天朝田亩制度》有可肯定之处,但其总体评价仍是负面的,其认为:《天朝田亩制度》所规划的未来社会,完全是历史的倒退,进步的反动。对这个文件,可以给予适当的肯定,但不宜评价过高。把它解释成太平天国的革命纲领,既不符合它基本上没有完全依样实行的历史事实,又忽视它含有严重空想成分的特性。[32]

版本问题

关于《天朝田亩制度》的版本问题,祁龙威曾在《<天朝田亩制度>校勘记》中有过详细的说明:“今流传国内的《天朝田亩制度》,有两种版本,一种是程演生据法国国立东方语言学校图书馆藏本排印的太平天国甲寅四年刻本,见程辑《太平天国史料第一集》”。另一种是萧一山据英国伦敦不列颠博物院藏本影印的太平天国庚申十年以后刻本,见萧辑《太平天国丛书第一集》”。两本封面虽然均署有“太平天国癸好三年新镌”这十个字,但这两本都并非最初刻本。解放以后中国史学会编辑的《太平天国资将丛刊》据萧辑本排印,以程辑本校注。南京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编的《太平天国印书》是根据萧辑本影印的。程、萧两个版本的主要不同之处一个是“旨准颁行语书总目不同”,另一个是“职官制度不同”。据学者考证,萧辑本《天朝田亩制度》的刻本应属于1860以后。[8][33]

  《天朝田亩制度》的封面
《天朝田亩制度》的封面

此后,在江苏常熟县又发现一本《天朝田亩制度》,虽仍属于后期翻刻本,但也可以与其他版本相互校正。全书正文计八页十六面,每面十行,每行按格顶算为二十四字,第八页只有七行文字,故全文为三千四百二十八字(实际字数仅约三千)。这样简短的文字,却内容丰富,涉及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诸方面内容,对农村土地质量等级、授田方案、收益分配、农民生产、生活等都作了扼要的规定和设想。[34]

参考资料 34

  1. https://kns.cnki.net/kcms2/article/abstract?v=3uoqIhG8C475KOm_zrgu4lQARvep2SAkVR3-_UaYGQCi3Eil_xtLb1jSaU4o80mUxd1CCBXQ5PmWR-MKsZuFcKWGKerkeUja&uniplatform=NZKPT
  2. 参考 2
  3. 参考 3
  4. 参考 4
  5. https://kns.cnki.net/kcms2/article/abstract?v=3uoqIhG8C44YLTlOAiTRKibYlV5Vjs7iAEhECQAQ9aTiC5BjCgn0RkyikJBzKNCChHAHTDiOvIXy_mJkfQguaIwShC7TdwYe&uniplatform=NZKPT
  6. 参考 6
  7. https://kns.cnki.net/kcms2/article/abstract?v=3uoqIhG8C475KOm_zrgu4lQARvep2SAkAYAgqaTO4OyKkcOJ4w_0uCG9mNk0dKng3edlIAwRzj0Alw8olwAFTuEyf_0OKEPp&uniplatform=NZKPT
  8. https://kns.cnki.net/kcms2/article/abstract?v=3uoqIhG8C44YLTlOAiTRKjkpgKvIT9NkyGkCpOZCCafg5IJbUpOZSDt825RBplbG5dvLxKobGWuKAEaRZYXTUF94aSJfX62U&uniplatform=NZKPT
  9. https://kns.cnki.net/kcms2/article/abstract?v=3uoqIhG8C44YLTlOAiTRKibYlV5Vjs7i0-kJR0HYBJ80QN9L51zrP1tMV_BqTtoi3IXKUZ-AU_R-dJJeQ9M_KpvXJlq72h7P&uniplatform=NZKPT
  10. https://book.duxiu.com/bookDetail.jsp?dxNumber=000000812047&d=9B7C341F23872B6DB65A590D0505EDCB&fenlei=1103050203&sw=%E5%A4%AA%E5%B9%B3%E5%A4%A9%E5%9B%BD
  11. https://kns.cnki.net/kcms2/article/abstract?v=3uoqIhG8C44YLTlOAiTRKjkpgKvIT9NkyGkCpOZCCafocajyL7OZrHqYXiiQa4jGCumeUMhlAcCb5TtZSnL8LhBdV0CuJ-ij&uniplatform=NZK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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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参考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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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参考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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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参考 20
  21. 参考 21
  22. 参考 22
  23. 参考 23
  24. 参考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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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https://kns.cnki.net/kcms2/article/abstract?v=3uoqIhG8C44YLTlOAiTRKth5mPLKqXjbyzE23kHsboMPvN5AW_3Pp8JahwgAuKjUz8IrVm_lSfKNIQR69h83DTFPE3amcJnU&uniplatform=NZKPT
  27. https://kns.cnki.net/kcms2/article/abstract?v=3uoqIhG8C44YLTlOAiTRKth5mPLKqXjbyzE23kHsboPClbD5ULyGC24jWnpSoQ6_pR1xdfRnjk0n4dDC5X20C19l62g4-xbl&uniplatform=NZKPT
  28. 参考 28
  29. 参考 29
  30. 参考 30
  31. 参考 31
  32. 参考 32
  33. 参考 33
  34. 参考 34

注释

  1. 其具体划分标准为:“凡田分九等:其田一亩,早晚二季,可出一千二百斤者,为尚尚田,可出一千一百斤者,为尚中田;可出一千斤者,为尚下田,可出九百斤者,为中尚田;可出八百斤者,为中中田,可出七百斤者,为中下田;可出六百斤者,为下尚田,可出五百斤者,为下中田,可出四百斤者,为下下田。”“尚尚田一亩,当尚中田一亩一分,当尚下田一亩二分,当中尚田一亩三分五厘,当中中田一亩五分,当中下田一亩七分五厘,当下尚田二亩,当下中田二亩四分,当下下田三亩。”[4]
  2. 如祈龙威(原扬州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认为:”天平天国既未推行《天朝田亩制度》,而且还在大部分地区准许地主收租“。[22]人教版教材《中国近代现代史》上册中也有“从主观方面说,平均分配土地与生产、生活资料统归圣库的规定都是空想,根本无法实施”这样的表述。[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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