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的正式称谓是“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指到农村(含社区)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村“两委”职务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或往届大学毕业生,[4][5]聘期一般为2-3年。[3]
从1995年江苏省实施“雏鹰工程”开始,海南省1999年又推出大学生村官计划。至2004年,中国共有10个省份相继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6]2008年,中组部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决定连续用5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每年选聘2万名。[7]2009年,中组部等12部委发布《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就大学生村官的选聘、培养和管理等工作提出指导意见。[6]2014年,中央组织部召开全国大学生村官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定位,同时大学生村官与选调生工作的整合并轨,即“两选并轨”工作逐步在全国开展起来。[7][8]
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系非公务员身份,其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有关规定进行,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乡镇党委直接管理、村党组织协助实施;人事档案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管理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5]
大学生村官政策是中国政府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国家开展的选派项目,主要目的是培养一大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人才、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各行各业优秀人才。[5]截至2013年底,全国报名当村官的大学毕业生累计达到近300万名,共选聘41万名大学生村官。在岗大学生村官有22.1万名。[9]截止2016年底,在岗大学生村官总数102563人,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比大于80%,[10]全国流动大学生村官5.9万人,进入公务员队伍2.16万人,占比36.6%;进入事业单位2.56万人,占比43.3%;自主创业人数1100人,占比1.9%;另行择业6000人,占比10.4%。[10]
主体释义
所谓大学生村官,是指到农村(含社区)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村“两委”职务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或往届大学毕业生。[2][7]
最初的正式称谓是“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或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这是政府组织人事部门下发的通知文件中明确使用的专用词,但由于该专用词语存在字数偏长、言语表达没有新意等不足,故媒体和社会公众转变表达方式,采用“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干部”的简化表述,最终逐渐得到政府组织人事部门的认可接受。[1]
选聘大学生村官的目的是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后备人才,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夯实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2]
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系非公务员身份,大学生村官要进入公务员队伍,还必须经过公务员考试。其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7][11]
自发探索
1995年8月,为解决“三农”问题,江苏省丰县开始实施“雏鹰工程”,录用下派13名大中专毕业生到村任村长助理,自此展开大学生村官的实践,逐步打开改革开放后知识分子回流农村的正式渠道,也为这一政策今后的发展奠定重要的实践基础。[7][6]
1999年,海南省推出大学生村官计划。同年,浙江省宁波市采用公开招考方式,成为中国第一个推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地区。2000年至2004年,广东、辽宁、河南、河北等10个省相继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开展逐步进入到多省联动、以地区为单位的整体推进与探索阶段,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并为后来大学生村官计划发展积累了重要经验。[6]
全面开展
2005年6月29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2006年2月,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等8部委下发通知,联合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6]
2007年1月29日,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可选拔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到乡村任职,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在中央的部署要求和连续的政策利好下,17个省区市应声而动,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地方政策,先后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7][6]
2007年5月27日,全国“村长”论坛大学生村官交流会在北京召开,经与会人员和来自河南、安徽、山西、北京等省市的40多位大学生村官一致提议更名为“全国大学生村官论坛”。[12]
2008年4月,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以此为标志,大学生村官政策进入全面铺开阶段,选聘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工作全面启动。[7]
2008年10月,首届“中国十佳大学生村官”评选结果正式揭晓,同时还评选出20名“中国优秀大学生村官”。[13]
2008年,全国共28个省(市、区)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截至2008年底,130多万名高校毕业生自愿报名应聘,各地共选聘出15.9万名大学生村官到农村任职。[6]
迅速发展
2009年4月,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等12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就大学生村官的选聘、培养和管理等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同年9月,中组部编著的《大学生村官政策指南》一书正式出版。[6]
2010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将大学生村官建设列入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中,并计划5年内选聘10~20万大学生村官。同年,中组部、人社部等部委出台《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分别对大学生村官的流动、管理等工作进行了规范。[6]
2011年2月14日,时任中共中央常委、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就山东省烟台市大学生村官张广秀身患白血病,仍情系村民的事迹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总结宣传张广秀等大学生村官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锻炼成长。同年12月,中组部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联合印发《关于为大学生村官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通知》,为大学生村官安心基层工作提供保障。[6]
健全完善
经过前期的不断实践和发展,大学生村官计划取得良好的成效,为新农村建设培养出一批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人才,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也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自2012年开始,国家对大学生村官政策进行改进,将选调生工作与大学生村官工作并轨,又称“两选并轨”。[7]
2012年2月9日,中组部编著发行《大学生村官职业生涯发展指南》一书,为大学生村官的职业生涯提供参考指导。[6]
2012年7月,中组部会同中宣部、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大学生村官的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提出要统筹安排选调生与大学生村官工作,逐步实现选调生工作与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并轨,完善年轻干部选拔培养与基层建设工作,自此“两选并轨”拉开序幕。[7][6]
2014年,举行全国大学生村官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定位。会议强调,要把选调生工作与大学生村官工作相链接,同时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与政策,规范操作程序,使其形成良性的有效运行机制。根据中央的规定和意见,全国各个省区市开始着手大学生村官与选调生工作的整合并轨,“两选并轨”工作逐步在全国开展起来。[7]
2015年8月,浙江省委组织部专门下发《关于加强选调生村官培养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正式在浙江省内实行“两选并轨”制度。[7]截至2016年底,在岗大学生村官102563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大于80%。[10]
2019年4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下发《2019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计划》的通知,对包括大学生村官在内的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人才进行培训。[14]

政策现状
大学生村官政策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较完整的政策框架体系,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重要保障。1995年,江苏“雏鹰工程”的实施标志着大学生村官政策的开始。2008年,中组部会同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正式将大学生村官政策提升至国家人才战略的高度予以统筹推进。2009年,中组部又联合中宣部、教育部等12部门下发《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着力构建长效稳定的工作机制。2012年,中组部联合6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对大学生村官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出进一步规定。此外,中央层面还出台多个关于大学生村官创业、有序流动、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专项政策;地方层面也每年根据地区特色,出台有关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等具体工作的文件,保证各省区市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有序推进。例如,江苏省经过20多年的探索和改进,逐渐形成大学生村官“三当五化”的江苏模式。所谓“三当”,就是把大学生村官当后备干部来培养、当优秀人才来服务、当自家孩子来关爱;所谓“五化”,就是对大学生村官实行优质化选聘、科学化管理、精细化培养、多元化发展、制度化保障。[7]
此外,在法理层面,大学生村官的身份定位也日渐明晰。2010年10月28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意味着,2010年10月28日后大学生村官只要在村里居住1年就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参加村委会选举,也可以通过选举的方式进入村委会担任相应职务;而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组织通过直接任命或者推荐参加选举,亦可以使大学生村官进入村级基层党组织,故作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的大学生村官进入村“两委”已经有了法理依据。[7]
政策文件
| 日期 | 文件名称 |
|---|---|
| 2019年4月 | 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计划》的通知[14] |
| 2012年7月 |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5] |
| 2009年9月 | 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通知[16] |
| 2010年5月 |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7] |
| 2009年4月 |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2] |
| 2008年4月 | 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7] |
参考资料:
两选并轨
“两选并轨”制度主要解决大学生村官的编制问题,有效地解决大学生村官制度面临的“没人去、留不住”等问题,使得人才在基层更扎实、长效地服务,为农村全面发展助力。但是,选调生制度与传统的大学生村官制度在培养机制上还是有区别的。选调生政策具有严格遵照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程序、将优秀年轻干部放到基层一线锻炼提高、努力营造年轻干部成长的宽松环境等特征,因此选调生政策追求的价值目标是效率和效益,即优秀年轻干部成长的效率和优秀干部队伍带来的综合效益。[7]
定义
“两选并轨”制度是以选调生的标准、公务员的录用方式,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国共产党党员、预备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等)招募选调生村官,录用后的准选调生村官经统一调配按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至农村服务工作1年,期满考核后按照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任职定级并继续担任大学生村官2年,至此期满3年者经考核后回所在乡镇街道工作,同时保留公务员身份,考核不合格者则解除工作。较之前大学生村官而言,选调生村官无论在遴选方式及要求上,还是在后期管理办法上,都有显著不同。“两选并轨”政策是将选调生工作和大学生村官工作有效整合起来,将选调选聘工作并轨,选取选调生计划和大学生村官计划工作中的优势合并,从而弥补原有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选聘工作中的缺点。[7]
原因
进行“两选并轨”,除了弥补原有大学生村官政策的不足,也是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大学生个人发展的需要。社会的全面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等政策的实施都需要大量的人才支持,这使得原有的大学生村官政策所存在的“没人去、留不住”等问题更加突出,大学生作为国家重要的人才储备资源,正是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重要力量,因此国家实施“两选并轨”政策,可以有效地解决大学生村官制度面临的问题,使得人才在基层更扎实、长效地服务,为农村全面发展助力。从大学生个人的角度来看,“两选并轨”制度下的选调生村官岗位有更大的吸引力。当前,一、二线城市就业压力较大,良好地推动“两选并轨”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将更多的人才引入农村的广阔天地,并通过基层的实践锻炼能力,更充分地得到自我发展,实现自我价值。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对大学生村官的选聘、管理、培训、考核、选拔、流动等均作出明确规定,逐步建立了“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工作机制,有利于解决大学生村官工作中的一些疑难杂症。[7]
类型
完全并轨型
所谓完全并轨,就是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的无缝衔接,将选调生的公务员身份作为大学生村官期满出路的安排,解决原有大学生村官期满后的工作问题。这种类型的“两选并轨”制度,主要以山东省、浙江省为代表。2013年1月,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等发布了《山东省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公告,明确表示山东省不再是单纯地直接从应届的毕业大学生中招考选调生,而是通过考试的方式,选派应届毕业生中的共产党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到农村基层工作两年,两年任职期满后且经考核合格者录用为选调生。2015年,为改进和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浙江省通过考试面向应届毕业生中的党员或学生干部,直接招考选调生村官,随后停止对普通大学生的招聘,选调生村官一经录用就直接是公务员身份,就职后先下派到农村担任3年大学生村官,并按大学生村官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管理,满3年后转回选调生村官所在乡镇(街道)工作,同时保留选调生身份。[7]
部分并轨型
所谓部分并轨,就是指在对大学生村官的培养和管理方面向选调生方向靠拢,或者将部分任期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通过考核选拔的方式,吸收到选调生队伍中来。这种类型主要以湖南省、河南省和江苏省为代表。在《2012湖南省选调生选拔工作报告》中规定,选调生主要在高校应届大学生中选拔,但同时也为大学生村官保留一些名额;河南省主要是从选调生选聘名额中拿出部分甚至大部分,从考核合格且在岗工作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中考试选聘,考试合格后则转为选调生公务员;江苏省为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与选调生工作的政策衔接,进一步拓宽优秀年轻干部的来源渠道,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选调生培养管理。[7]
意义
“两选并轨”制度的实施,是解决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工作问题的新举措,符合年轻干部从基层一线选拔和干部队伍培养的规律,有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虽然“两选并轨”制度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但其全面推广也是必然趋势。[7]
“两选并轨”有利于增强年轻干部的基层实践工作能力,有利于党政干部的培养选拔,有利于实现中央对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的目标追求。[7]
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国共产党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另外,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各省(区、市)此前已经选聘到村的大学生“村官”,本人自愿,通过组织考察推荐,可转为选聘对象。主要选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或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7][11]
选聘程序
一般每年集中开展一次。选聘工作原则上由省区市一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统一组织实施或省、市两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共同组织实施。[2]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央有关部门确定的选聘条件和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基本程序进行。[11]
岗位职责
担任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助理和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大学生村官,主要岗位职责包括: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任务,协助做好本村产业发展规划,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组织、经济实体和科技示范园;配合完成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矛盾调解、社会保障、调查统计、办事代理、科技推广等工作;负责整理资料、管理档案、起草文字材料和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的教学组织管理、设备网络维护;参与讨论村务重大事项;参与村团组织的建设和工作。[2][11]
担任村“两委”成员职务的大学生村官,按照所担任具体职务确定工作职责。由乡镇党委和村“两委”结合本地实际和大学生村官专业特长,明确大学生村官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分工。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团组织负责人。[2][11]
培训规划
由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把大学生村官纳入整个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岗位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每年至少举办一期示范培训班。由市、县两级组织实施大学生村官培训工作。大学生村官任职上岗前,都要安排岗前培训。聘用期间,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岗位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7天。兼任乡、村团组织职务的,由共青团组织纳入农村团干部培训规划。参加培训情况,作为大学生村官考核、推优的依据。[2]
培训重点
大学生村官的教育培训以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知识、农村经营管理知识、农业实用技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开展调查研究、做好群众工作、进行自主创业等为重点,以提高做好农村工作、带领群众创业致富本领为目的。培训中注重讲解“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介绍新农村建设情况和乡风民俗,传授开展农村工作的经验方法,以便帮助大学生村官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打开工作局面。[2]
培训渠道
依托各级党校、行政院校、高等院校、干部学院、干部培训基地、远程教育站点、团校等,对大学生村官进行系统培训。通过优秀大学生村官介绍体会、乡村干部传授经验、组织大学生村官实地考察学习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强化大学生村官的技能培训。教育、科技、农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等部门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开展大学生村官专项培训。高等院校特别是农业院校,结合大学生“村官”特点和工作需要,开展继续教育和研究生同等学力教育。[2]
补贴
工作生活补贴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确定,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按专科2000元每月,本科2200元每月、研究生2600元每月,并随之同步提高。[18]中央财政补贴按照西部地区人均每年1.5万元、中部地区人均每年1万元、东部地区人均每年0.5万元的标准拨付,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承担。同时,中央财政给大学生村官按人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补贴,由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共同支付。[2][11]
社会保险
大学生村官在聘用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并办理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19]其中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应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其中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由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发放。[2]
学费福利
对于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基层的大学生村官,国家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由中央财政补偿和代偿。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办法,由选聘地制定。对于被选聘到其他地区农村基层的大学生村官,鼓励选聘地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的大学生村官,必须在聘期内考核称职。[2]
生活条件
聘用大学生村官的单位为大学生村官提供工作、食宿等基本条件,帮助解决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交通、通讯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条件。有条件的地方,可定期组织对大学生村官进行体检。采取可靠措施,确保大学生村官人身安全。[2]
考核管理
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由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负责,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采取个人述职、党员会议测评、村民代表会议测评、村“两委”班子评价等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作为续聘、奖惩、选拔干部、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研究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等重要依据。对大学生村官采取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发现不良苗头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加强正面引导。[2]
职业规划

结对帮带
乡镇党委为每个大学生村官确定1名乡镇干部和1名村干部,进行结对联系帮带,面对面进行帮助指导,提高大学生村官能力素质,了解掌握思想工作状况,做好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由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常深入调研,走访了解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2]
实践锻炼
由乡村党组织给大学生村官确定合适的项目和任务,鼓励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创业,并通过适当政策倾斜和市场机制办法,为他们提供支持,使他们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为发展农村经济、改变农村面貌多做工作、多办实事,使他们在具体实践中经受锻炼、干事创业。对大学生村官既严格要求,又鼓励他们放手工作,大胆创新。县、乡两级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安排优秀大学生“村官”代表列席参加。推荐综合素质好、议事能力强的大学生村官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团代会、妇代会代表人选。[2]

人才流动
根据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印发的《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 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0】32号)规定,聘用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可以通过留村任职工作、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发展、另行择业、继续学习深造等“五条出路”有序流动。[2][20]
留村任职
通过选举担任村“两委”负责人。鼓励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乡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到村任职工作一年以上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加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选举。对留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2][20]
继续聘任留村工作。聘用期满、聘期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本人提出续聘申请,经乡镇党委初审,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可签订续聘合同继续留村工作,享受大学生“村官”待遇。续聘的大学生“村官”纳入当年大学生“村官”选聘计划。各地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大学生“村官”续聘次数和期限。[2][20]
考录公务员
参加公务员招考。大学生“村官”可参加面向社会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考,聘用期满且考核称职的,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大学生“村官”聘用期满、考核称职,并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同意的,可参加面向大学生“村官”组织的公务员招考;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选调生主要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及其他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2][20]
完善考录办法和程序。坚持竞争择优、好中选优,严格选拔标准,进一步完善从大学生“村官”中录用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配套政策和操作程序。各省区市可根据公务员编制、职数等实际情况,采取单列计划、定向招考的方式招录大学生“村官”。注重考察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实际表现,充分运用考核评价结果,对聘期考核优秀和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大学生“村官”,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录用。[2][20]
自主创业
鼓励创业实践。注意选派大学生“村官”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示范园区、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参与实践锻炼,帮助他们在实践中学习创业知识,积累创业经验。建设和完善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村官”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重点帮助那些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创业优势的大学生“村官”搭建创业富民平台。认真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对大学生“村官”创业能力的培训,积极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项目论证、技术指导和市场信息服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中有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创业的鼓励扶持政策,适用于大学生“村官”。要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设立大学生“村官”创业资金,采取担保、贴息、补助等方式,帮扶大学生“村官”创业。[2][20]
引导自主发展。鼓励大学生“村官”通过创办农副产品小型加工企业、发展高效农业种植园区、创办专业合作社等,就近就地自主创业。鼓励创业有成的大学生“村官”进入企业经营管理者、致富项目带头人、新社会组织负责人队伍,逐步实现自主发展。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聘用期满的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对聘用期满不再续聘,创业项目尚在初创阶段的,可在一定期限内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创业扶持政策。[2][20]
另行择业
参与企业单位招录。企业招聘大学生“村官”,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有关鼓励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相关奖励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各类企业招聘员工时,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帮助大学生“村官”求职应聘。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大学生“村官”所在县市、乡镇,要有组织有计划地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推介会等形式,向企业宣传大学生“村官”的优势,为大学生“村官”进入企业工作提供服务。积极组织聘用期满的大学生 “村官”到企业进行见习和实践锻炼,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大学生“村官”。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专门组织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到大学生“村官”所在地了解大学生“村官”工作学习情况,加深他们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的了解,增强招聘意愿。[2][20]
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到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城市街道社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大学生“村官”。各地可结合实际,组织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2][20]
引导自主择业。组织各级党委、政府人才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为大学生“村官”开展免费就业指导培训、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引导聘用期满的大学生“村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实现多元化发展。自主择业的大学生“村官”未就业期间,根据本人意愿,其人事档案可选择在原籍或服务地县级党委、政府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免费托管,其户籍关系可迁回原籍或迁至托管其人事档案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流动人才集体户口管理。对以从事自由职业、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给予工商登记、税费减免等政策优惠,并提供社会保险缴纳、保险关系接续等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2][20]
继续学习
参加研究生招考。鼓励大学生“村官”参加研究生招考,认真落实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加分政策,对聘期内工作表现良好、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凡是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招生单位应尽量予以录取,报考单位确定不能录取的,可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录取。[2][20]
通过其他渠道继续学习。鼓励高等院校加强适合大学生“村官”继续学习的本科专业点、硕士学位点建设,为大学生“村官”期满后继续学习深造创造条件。各地要结合实际,整合教育培训资源,积极开辟多种渠道,支持大学生“村官”继续学习。[2][20]
发展意义
促进人才流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由于大部分乡村长期落后于城市的发展,青壮年选择外出打工或者上学,村内大多为老人和幼童导致其人员结构老龄化,空心化现象十分严重。乡村党政干部队伍结构也大多为村里的老人缺乏青年干部,其干部队伍结构也呈现一定的单一化趋势。大学生村官政策作为一种推动具有高素质、高学历的优秀青年人才回流的乡村人才“输入”战略,有利于破除乡村地区缺乏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发展困境,同时有利于缓解城市就业紧张的问题,也有利于优化农村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其整体素质和能力。其次,城乡融合是一个理念指导、方法指引,是乡村振兴的过程。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实现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等值,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目标。大学生村官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位作用和专业能力,拉动乡村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快速发展,促进乡村要素活跃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进一步实现城乡融合发展。[21]
推进乡村善治,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善治的过程就是基层组织与农民关系的优化过程,重构乡村基层治理组织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经过层层审核形成的大学生村官群体总体上思想政治素质较高,有着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因此能够更加深入了解和学习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以及全面有效落实上级领导部署的任务。同时又因为大学生村官学习阶段长期受到民主法制教育的影响,其民主法制意识较强,在乡村基层治理中不断改造传统乡村“全能型政府”,推动乡村基层治理组织的职能从管理向服务转变。乡村振兴,人才为先。大学生村官作为乡村人才振兴的一种重要手段,他们凭借自身专业优势和优秀的个人能力,充分利用大学生在乡村基层组织中就职的优惠政策为乡村的发展注入活力。不仅驻村而且“驻心”,用自己的踏实肯干和为村民谋利益的真心赢得了村民的信任和支持,不断涌现出像章颖、马蕊等一大批优秀的大学生村官。[21]
响应国家号召,夯实基层组织建设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鼓励引导人才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基层一线流动”“让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一群有抱负,有理想,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扎根乡村从事基层组织工作,热情服务广大村民群众回馈社会的同时实现其人生价值。乡村基层组织的干部大多年龄较大,其工作能力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程度,在新事物认知上也会产生一定的偏差导致农村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弱化,组织机构涣散。大学生村官群体大多为党员,其思想具有先进性和政治性,以自身为榜样发挥思想引领作用有助于提高广大村民群众的综合素质,筑牢基层组织。[21]
面临困境
认知发展困境
大学生村官是经过一定招录程序,由政府部门正式发文、筛选的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作为助理协助村长及村干部工作并没有实质的权力,部分大学生村官感觉这样是大材小用,使得他们难以对自己的职位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其次,迫于就业压力大的问题,部分大学生村官在没有充分了解大学生村官的工作性质和内容的情况下就选择了这份工作,采取先就业后择业的态度从未想过扎根农村从基层做起,导致工作期间缺乏内生动力,不能真正深入农村了解村情,无法解决村民遇到的问题。此外,部分大学生的工作重心并没有放在促进乡村发展和改善村民生活水平上面,更多的是为了应对上级领导的指示做一些表面工作,只是流于形式,出现“身在农村,心在外”的现象。最后,村民对于大学生村官的了解甚少,对其能力也产生一定的质疑,缺乏群众基础也会使得大学生村官无法很好地融入乡村中去,使得他们产生“边缘化”心理。[21]
职业发展困境
首先,大学生村官制度并不能与中国现行制度体系中的村民自治制度和公务员制度充分适配,导致大学生村官“非官非民”的身份定位与“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以及“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培养目标之间存在矛盾,缺乏有效制度连接。这种职业困境使得大学生村官这个群体在对村务进行管理时缺乏一种“主人翁”意识,难以做好本职工作。其次,大学生村官待遇较差,职业发展不稳定。从生活环境来看,乡村的生活水平较低于城市的生活水平,大学生村官由于工作的要求需要长时间在乡村导致城市家庭的大学生村官难以和家人团聚。从薪酬方面来看,大学生村官工资待遇较低于公务员和在编人员,不易留住人才。最后,大学生村官“借调”频繁,流动性较强。乡镇或县政府由于考虑到人手不够以及大学生村官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并且大学生村官的经费由国家统一拨款无需乡镇或县政府支出,导致“借调”趋势十分明显。同时,部分大学生村官由于害怕吃苦也乐意留在乡镇或县政府从事文员的工作刺激了“借调”现象的频繁出现,从而加大了大学生村官的流动性。[21]
能力发展困境
首先,大学生村官缺乏工作经验。大学生从学校毕业就直接投身于乡村工作中,缺乏一定的社会阅历和社会经验。面对纷繁复杂的乡村发展情况和盘根错节的人际关系,大学生村官难以融入其大环境中,无法切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工作上的失利也导致难以为乡村社会提供发展机遇,长此以往村民就会对他们的工作产生质疑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其次,大学生村官专业知识与实际工作不能相适配。由于大部分大学生村官选聘时并没有专业要求,农学专业的大学生村官人数仅占总人数的一小部分,非农学专业的大学生村官占比较大,导致专业知识无法应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去,临时学习相关知识也难以适应工作强度,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才的浪费。再者,大学生村官的服务管理能力不强。大学生村官虽然拥有较高的素质并且理论知识丰富但是多数大学生村官并不了解具体乡村的风土人情和乡土文化,对其相关知识也是一知半解,再加上乡村是一个熟人社会,使得他们在处理村内事务上就显得“水土不服”。[21]
机制发展困境
首先,大学生村官考核机制不完善。考核只注重年末考核缺少过程考核,未能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难以激发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热情。其次,大学生村官的保障机制不健全,与公务员和在编人员在工资待遇方面的落差以及工作环境住宿条件的相对落后使得他们难以真正融入乡村工作中切实地为广大村民办事。最后,退出机制欠缺。国家对于大学生村官虽然制定了一些优惠激励政策,但对大学生村官未来的出路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21]
应对措施
思想引领,树立基层成才意识
刚出校园的大学生进入到农村基层组织中因为对于自身工作过于理想化,在面对现实的工作情况时难免会不适应产生心理落差和畏难情绪。鉴于此,要想更好地完成从大学生到村官的角色转换,最重要的就是进行思想引领。首先,政府组织应联合高校开展有针对性的宣讲活动强化大学生服务乡村,回馈社会的奉献精神,引领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引导他们坚信在基层中能够稳步提升能力的思想,树立从基层做起,基层成才的意识。其次,高校应联合乡村基层组织开展有关大学生村官的社会实践活动,通过与乡村基层党组织干部结对子的方式使大学生对村官的工作性质有一个完整的认知,同时以乡村基层党组织干部“传,帮,带”的方式引导大学生摆正态度,扎根农村,带着真情实感投入农村基层工作中。最后,在工作期间,长期从事乡村基层工作的村干部应定期与大学生村官进行交流,了解并尊重其内心想法,为其排忧解难。同时,也要定期开展对党的理论政策的学习活动,不断强化大学生村官的服务意识,保证其思想的先进性,真正做到扎根乡村,服务乡村。[21]
政策扶持,强化政府扶持力度
首先,财政应该加大扶持力度投入资金改善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环境同时根据当地具体的发展情况构建科学合理的薪资待遇体系并制定切实有效的绩效奖励制度,逐步缩小与公务员以及在编人员的收入差距。在福利待遇方面,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落到实处。其次,加大优秀大学生村官的提拔力度。建立一套完整的提拔程序并形成长效机制。上级单位应该更加重视大学生村官的培养,组织专人开展相关调研和进行访谈,同时也要制定合理的提拔制度以保证选聘过程的公平公开公正。最终的优秀大学生村官的提拔名单需在用人单位或所在乡镇公示,一定期限内无异议方可执行。最后,强化顶层设计,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大学生村官“非农非官”的身份困境因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大学生的正当权益,使大学生村官培养机制向法治化、程序化、规范化方向发展。[21]
因材施教,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中国乡村的整体状况受到地域影响很大,不同地域之间乡村的文化,经济,政治等方面都有所差异,即便是同一地域不同村落也不是完全相同的,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态势。结合各村的实际情况配置符合本村庄发展需求的大学生村官,帮助村庄弥补短板的同时也充分发挥大学生自身的专业和个人能力优势,在促进乡村整体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上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其次,大学生村官在任职前也要深入了解所在村庄的经济,政治方面的情况,了解本村落的在地文化,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开展乡村工作,同时也应该做到结合村庄不同发展阶段的需要去学习相关的知识和技能,逐步成长为“一专多能”的大学生村官,助力乡村振兴事业的发展。[21]
多元评价,优化考核评审机制
由于每个村的情况各不相同,对于不同地区的大学生村官的考核也不能采取固定的评价标准。要根据具体情况实现大学生村官考核评价的多元化,同时,既要注重上级领导的评价,同时还应该将大学生村官个人述职、同事以及广大村民群众的评价纳入考核范围内。其次,对于大学生村官的评价要在尊重具体评价的基础上应结合大学生村官面对复杂的村情时所采取的主动策略进行考核,这样才能全面准确的评估大学生村官的综合成绩。此外,可实行考核积分制,并将其作为管理和激励大学生村官的依据。积分靠前者增加福利待遇,积分靠后者应及时淘汰。[21]
十佳评选
2008年8月,经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组织审核三个评选环节,从170名候选人中选出30名大学生“村官”,成为首届“中国十佳大学生村官”的正式候选人。根据评选活动安排,来自15个省(区、市)的30名正式候选人在中青网、大学生村官之家网等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和第二轮投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评判。[22]10月,首届“中国十佳大学生村官”评选结果正式揭晓,同时还评选出20名“中国优秀大学生村官”。[13]
| 姓名 | 所在学校 | 所在村 | 职务 |
|---|---|---|---|
| 周倍良 | 清华大学法学院2002级本科生 | 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坝房子村 | 党支部书记助理兼团支部书记 |
| 郭华彬 | 河北省青年干部管理学院1995级本科生 | 河北省柏乡县内步乡内三村 | 党支部书记 |
| 郝新江 | 山西省大同大学2003级本科生 | 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西水界乡前沙城村 | 党支部副书记 |
| 戈新化 | 南京财经大学经济学院2003级本科生 | 江苏省宿迁经济开发区三棵树乡杨楼居委会 | 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
| 杨俊森 | 安徽科技学院生命科学学院2002级本科生 | 安徽省歙县深渡镇绵潭村 | 副主任 |
| 王红兵 |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2000级研究生 |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干河陈乡毛寨 | 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
| 柳波 |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03级研究生 |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城关乡老韩陵村 | 党支部书记 |
| 文国云 | 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2002级本科生 | 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铺子湾镇双岭村 | 党支部副书记 |
| 何世春 | 贵州省委党校经济管理学院2007级在读研究生 | 贵州省水城县纸厂乡前进村 | 村主任助理 |
| 张阳 | 贵州省铜仁职业技术学院2002级专科生 | 贵州省铜仁市茶店镇开天村 | 村委员会科技副主任、团支部书记 |
参考资料:[13]
论坛
全国大学生村官论坛成立于2007年5月,由农业农村部主管的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发起,与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出版社、农民日报社等单位联合主办,《中国村庄》杂志、南通三建慈善公益基金会、《大学生村官报》、中国青年网、大学生村官研究所等单位协办,一般每年一届,是全国性大学生村官学习交流的最大平台,具有公益性、广泛性和权威性。每届论坛均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与中央有关部门领导,全国党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劳模村官,“三农”领域权威专家学者,优秀企业家代表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出席。会议代表人数规模为200人左右。[12]
2015年7月,第九届全国大学生村官论坛在江西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400多名优秀大学生村官代表及中央有关部委领导、“三农”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会上发布的《2015中国大学生村官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22700多名大学生村官创业,创业项目近17000个,领办合办合作社4293个,为农民群众提供就业岗位22万多个。[23]

2019年10月,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村官论坛在德清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和大学生村官代表共200人左右参加会议。分论坛环节,将主题细化并聚焦到乡村产业发展的几个具体方面,形成基层党建与集体经济、乡村旅游与创意产业、现代农业与特色种养三个分论坛,促进了与会代表更加精准地交流展示各自经验成果,寻求先进资源和智慧支持。[24]
2020年9月,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村官论坛在四川举行,会议主题为“激活乡村新动能·助推经济内循环”。来自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0名村官代表、朝天区优秀第一书记和村支部书记40人、媒体代表等共120人参加会议,共同就当前如何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动能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并以此来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25][26]
参考资料 26
- 参考 1
- 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什么是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 中国政府网
- 倪邦文委员:大学生"村官"要"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 — 新华网
- 15届村官:为大学生村官正名 — 中国青年网
- 参考 6
- 参考 7
- 大学生当村官 回报乡亲助脱贫 — 中安在线
- 梁子叙:村官融入农村还须畅通出路 — 东湖评论
- 报告解读:2016-2017中国大学生村官发展报告 — 大学生村官之家
- 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中组部负责人就制定下发《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答记者问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大学生村官论坛简介 — 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
- 首届“中国十佳大学生村官”评选揭晓[组图] — 央视网
-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计划的通知 — 中国政府网
- 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 — 新浪财经
- 中组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印发 — 光明网
- 大学生村官的选聘及待遇保障 —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就业信息网
- 基层就业系列解读:大学生村官 — 信阳师范大学医学院
- 中组部 中宣部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农业部 中国人民银行 — 教育部网站
- 参考 21
- 首届“中国十佳大学生村官”评选候选人28日产生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2万多大学生村官创业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
- 践行两山理论 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村官论坛举行 — 人民网-百家号
- 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村官论坛在广元举行 共议助力乡村振兴之策 — 中国新闻网-新浪号
- 激活乡村新动能?助推经济内循环 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村官论坛在朝天召开 — 中国农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