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

国际刑事审判职能部门

国际刑事法院

国际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简称ICC),是位于荷兰海牙的独立国际刑事法院,它是由《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0](后续简称《罗马规约》)缔约国共同建立的,目的是追究最严重的国际犯罪,包括种族灭绝、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迫害罪等。[1]国际刑事法院的职责是对涉及缔约国公民或在缔约国领土上犯罪的人进行调查和起诉,如果定罪,判处刑罚,国际刑事法院不对个人实施刑罚,而是依靠缔约国合作执行判决,ICC与联合国没有直接联系,但在某些情况下,它可以接受联合国安理会的引荐追究特定的国际犯罪。[1]

国际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简称ICC),是位于荷兰海牙的独立国际刑事法院,它是由《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1](后续简称《罗马规约》)缔约国共同建立的,目的是追究最严重的国际犯罪,包括种族灭绝、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迫害罪等。[2]

国际刑事法院的职责是对涉及缔约国公民或在缔约国领土上犯罪的人进行调查和起诉,如果定罪,判处刑罚,国际刑事法院不对个人实施刑罚,而是依靠缔约国合作执行判决,ICC与联合国没有直接联系,但在某些情况下,它可以接受联合国安理会的引荐追究特定的国际犯罪。[2]

创立背景

尽管国际社会已经设立了很多机构来保护人权,但仍有很多人遭受了残酷待遇,如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罪。可悲的是只有少数加害者在国家法庭上受到了审判,大多数加害者仍逍遥法外。更可耻的是有些加害者在犯罪时知道自己只有很小的几率会受到惩罚。[3]

国际刑事法院的职责包括:预防有人计划或实施被国际法视为严重罪行的行为;督促各国检察官履行基本责任,起诉犯罪者;为受害者及其家属争取真相和公正,帮助其逐步治愈心灵创伤;协助受害者及其家属获得赔偿;当国家机器无法或不愿意惩罚侵犯人权的加害者时,代表国际公义的机构必须介入。[3][4]

重要意义

国际刑事法院的设立是为了行使普遍司法管辖权,处理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侵略罪等最严重的国际罪行,确保罪犯不会逃脱应有的惩罚。[5][6]

前任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何塞·阿亚拉-拉索曾表示,建立国际刑事法院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杀害了10万人的人和杀害了一个人的人同样难以受到应有的审判”的问题,确保罪犯不会逃脱应有的惩罚。[7][8]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认为《罗马规约》是实施国际人道法的重要进步,支持建立国际法庭管辖最严重的国际罪行,促进国内法院追诉战争罪犯。[7][9][2]

科菲·安南表示建立国际刑事法院是普遍正义的希望,必须确保没有任何一个统治者、国家、军人集团或者军队能够逍遥法外,保护无辜人民的正义。全球人民应该共同奋斗,确保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成为历史性的里程碑,确保侵犯人权的加害者受到应有的惩罚。[7]

视频暂不可用
国际刑事法院的意义

组织结构

国际刑事法院由18名法官、1个检察官办事处、1个预审庭、1个审判庭和1个上诉庭组成。18名法官通过选举产生,每位法官的任期为9年,且不能有两位法官来自同一个国家。[10]

国际刑事法院办事处
国际刑事法院办事处

法官

在国际刑事法院中,法官由缔约国提名并在缔约国大会上进行无记名选举,任期分别为三年、六年和九年。法官可被分配到不同的审判分庭,包括至少六名审判分庭和至少六名预审分庭,以及四名上诉分庭和一名院长。上诉分庭的法官只能在上诉庭工作,而审判分庭和预审分庭的法官可以互相指派,但不能处理其所审理的案件。法官的免职需由其他法官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并由缔约国三分之二的多数决定。[11]

国际刑事法院法官
国际刑事法院法官

书记官

在国际刑事法院中,非司法方面的行政管理和服务由处书记官负责。书记官长是法院的主要行政官员,由法官以无记名绝对多数的方式选出,书记官处包括被害人和证人股,为证人、被害人以及其他危险面临作证的人提供保护和安全措施。书记官长的指挥工作由院长授权,书记官长和副书记官长的任期都是五年,仅能连任一次。[11]

检察官

检察官办公室是一个单独机关独立行事,负责处理和审查本法院管辖范围内犯罪的所有资料,并进行调查和起诉,不能接受任何外来指示。检察官办公室由检察官领导,由副检察官协助,缔约国大会通过无记名方式多数选出检查官,检察官可以为每个副检察官的职位提出三名候选人,并以同样的方式选出。检察官和副检察官的任期为九年,不得连任。[11]

上诉庭可以决定检察官和副检察官回避的问题,有两种情况:(1)被调查或起诉的人可以要求检察官或副检察官回避,根据《罗马规约》[1]第四十二条的规定;(2)检察官或副检察官本人可以对该事项发表评论。副检查官的免职由检察官建议,由缔约国多数作出决定。有关检察官的其他行为规定在《罗马规约》[1]第十五条有说明。[11]

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
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

院长

国际刑事法院院长一职由国际法院成员国选举产生,现任院长是霍夫曼斯基(Piotr Hofmański)。[11]

缔约简介

要成立国际刑事法院必须符合《罗马规约》[1]规定,该规约规定必须有至少60个国家签署并批准才能成立。[12]

国际刑事法院设在荷兰海牙,其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工作语言为英语和法语[13]

截至2022年10日,国际刑事法院共有123个成员国,包括欧洲南美洲的大部分国家,以及接近三分之二的非洲国家,其中有33个非洲国家、19个亚洲国家、18个东欧国家、28个拉丁美洲国家和25个西欧和其他国家。[14]

中国、俄罗斯和美国这三个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没有加入该规约,但已经有123个国家批准了该规约,134个国家签署了该规约。[15]

成员国

签署国[14]签署日期批准日期生效日期A1[注1][16]A2[注2][17]A3[注3][18]A4[注4][19]A5[注5][20]A6[注6][21]
 阿富汗2003年2月10日2003年5月1日
 阿尔巴尼亚1998年7月18日2003年1月31日2003年5月1日
 安道尔1998年7月18日2001年4月30日2002年7月1日生效生效批准
 安提瓜和巴布达1998年10月23日2001年6月18日2002年7月1日-
 阿根廷1999年1月8日2001年2月8日2002年7月1日生效生效
 澳大利亚1998年12月9日2002年7月1日2002年9月1日
 奥地利1998年10月7日2000年12月28日2002年7月1日生效生效批准
 孟加拉国1999年9月16日2010年3月23日2010年6月1日
 巴巴多斯2000年9月8日2002年12月10日2003年3月1日
 比利时1998年9月10日2000年6月28日2002年7月1日生效生效批准
 伯利兹2000年4月5日2000年4月5日2002年7月1日
 贝宁1999年9月24日2002年1月22日2002年7月1日
 玻利维亚1998年7月17日2002年6月27日2002年9月1日生效
 波黑1998年7月17日2002年4月11日2002年7月1日
 博茨瓦纳2000年9月8日2000年9月8日2002年7月1日生效生效
 巴西2000年2月7日2002年6月20日2002年9月1日
 保加利亚1999年2月11日2002年4月11日2002年7月1日
 布基纳法索1998年11月30日2004年4月16日2004年7月1日
 柬埔寨2000年10月23日2002年4月11日2002年7月1日
 加拿大1998年12月18日2000年7月7日2002年7月1日
 佛得角2000年12月28日2011年10月10日2012年1月1日
 中非1999年12月12日2001年10月3日2002年7月1日
 乍得1999年10月20日2006年11月1日2007年1月1日
 智利1998年9月11日2009年6月29日2009年9月1日生效生效
 哥伦比亚1998年12月10日2002年8月5日2002年11月1日
 科摩罗2000年9月22日2006年8月18日2006年11月1日
 刚果民主共和国2000年9月8日2002年4月11日2002年7月1日
 刚果共和国1998年7月17日2004年5月3日2004年8月1日
 库克群岛2008年7月18日2008年10月1日
 哥斯达黎加1998年10月7日2001年6月7日2002年7月1日生效生效
 科特迪瓦1998年11月30日2013年2月15日2013年5月1日
 克罗地亚1998年10月12日2001年5月21日2002年7月1日生效生效批准生效生效生效
 塞浦路斯1998年10月15日2002年3月7日2002年7月1日生效生效
 捷克1999年4月13日2009年7月21日2009年10月1日生效生效生效生效生效
 丹麦1998年9月25日2001年6月21日2002年7月1日
 吉布提1998年10月7日2002年11月5日2003年2月1日
 多米尼克2001年2月12日2002年7月1日
 多米尼加2000年9月8日2005年5月12日2005年8月1日
 东帝汶2002年9月6日2002年12月1日
 厄瓜多尔1998年10月7日2002年2月5日2002年7月1日批准
 萨尔瓦多2016年3月3日2016年6月1日生效生效
 爱沙尼亚1999年12月27日2002年1月30日2002年7月1日生效生效
 斐济1999年11月29日1999年11月29日2002年7月1日
 芬兰1998年10月7日2000年12月29日2002年7月1日生效生效批准
 法国1998年7月18日2000年6月9日2002年7月1日批准
 加蓬1998年12月22日2000年9月20日2002年7月1日
 冈比亚1998年12月4日2002年6月28日2002年9月1日
 格鲁吉亚1998年7月18日2003年9月5日2003年12月1日生效生效
 德国1998年12月10日2000年12月11日2002年7月1日生效生效
 加纳1998年7月18日1999年12月20日2002年7月1日
 希腊1998年7月18日2002年5月15日2002年8月1日
 格林纳达2011年5月19日2011年8月1日
 危地马拉2012年4月2日2012年7月1日
 几内亚2000年9月7日2003年7月14日2003年10月1日
 圭亚那2000年12月28日2004年9月24日2004年12月1日生效生效
 洪都拉斯1998年10月7日2002年7月1日2002年9月1日
 匈牙利1999年1月15日2001年11月30日2002年7月1日
 冰岛1998年8月26日2000年5月25日2002年7月1日生效
 爱尔兰1998年10月7日2002年4月11日2002年7月1日生效
 意大利1998年7月18日1999年7月26日2002年7月1日批准批准批准
 日本2007年7月17日2007年10月1日
 约旦1998年10月7日2002年4月11日2002年7月1日
 基里巴斯2019年11月26日2020年2月1日
 肯尼亚1999年8月11日2005年3月15日2005年6月1日
 韩国2000年3月8日2002年11月13日2003年2月1日
 拉脱维亚1999年4月22日2002年6月28日2002年9月1日生效生效批准生效生效生效
 莱索托1998年11月30日2000年9月6日2002年7月1日
 利比里亚1998年7月17日2004年9月22日2004年12月1日
 列支敦士登1998年7月18日2001年10月2日2002年7月1日生效生效批准批准
 立陶宛1998年12月10日2003年5月12日2003年8月1日生效生效
 卢森堡1998年10月13日2000年9月8日2002年7月1日生效生效生效生效生效
 马达加斯加1998年7月18日2008年3月14日2008年6月1日
 马拉维1999年3月2日2002年9月19日2002年12月1日
 马尔代夫2011年9月21日2011年12月1日
 马里1998年7月17日2000年8月16日2002年7月1日
 马耳他1998年7月17日2002年11月29日2003年2月1日生效生效
 马绍尔群岛2000年9月6日2000年12月7日2002年7月1日
 毛里求斯1998年11月11日2002年3月5日2002年7月1日生效
 墨西哥2000年9月7日2005年10月28日2006年1月1日批准批准批准批准
 摩尔多瓦2000年9月8日2010年10月12日2011年1月1日
 蒙古2000年12月29日2002年4月11日2002年7月1日生效生效
 黑山2006年10月23日2006年6月3日
 纳米比亚1998年10月27日2002年6月25日2002年9月1日
 瑙鲁2000年12月13日2001年11月12日2002年7月1日
 荷兰1998年7月18日2001年7月17日2002年7月1日生效生效批准生效生效生效
 新西兰1998年10月7日2000年9月7日2002年7月1日生效生效生效生效
 尼日尔1998年7月17日2002年4月11日2002年7月1日
 尼日利亚2000年6月1日2001年9月27日2002年7月1日
 北马其顿1998年10月7日2002年3月6日2002年7月1日生效生效
 挪威1998年8月28日2000年2月16日2002年7月1日生效批准生效生效生效
 巴勒斯坦2015年1月2日2015年4月1日生效生效
 巴拿马1998年7月18日2002年3月21日2002年7月1日生效生效
 巴拉圭1998年10月7日2001年5月14日2002年7月1日生效生效
 秘鲁2000年12月7日2001年11月10日2002年7月1日批准批准
 波兰1999年4月9日2001年11月12日2002年7月1日生效生效
 葡萄牙1998年10月7日2002年2月5日2002年7月1日生效生效批准
 罗马尼亚1999年7月7日2002年4月11日2002年7月1日批准批准批准批准批准
 圣基茨和尼维斯2006年8月22日2006年11月1日
 圣卢西亚1999年8月27日2010年8月18日2010年11月1日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2002年12月3日2003年3月1日
 萨摩亚1998年7月17日2002年9月16日2002年12月1日生效生效
 圣马力诺1998年7月18日1999年5月13日2002年7月1日生效生效
 塞内加尔1998年7月18日1999年2月2日2002年7月1日
 塞尔维亚2000年12月19日2001年9月6日2002年7月1日
 塞舌尔2000年12月28日2010年8月10日2010年11月1日
 塞拉利昂1998年10月17日2000年9月15日2002年7月1日
 斯洛伐克1998年12月23日2002年4月11日2002年7月1日生效生效批准生效生效生效
 斯洛文尼亚1998年10月7日2001年12月31日2002年7月1日生效生效批准批准批准批准
 南非[J]1998年7月17日2000年11月27日2002年7月1日
 西班牙1998年7月18日2000年10月24日2002年7月1日生效生效批准
 苏里南2008年7月15日2008年10月1日
 瑞典1998年10月7日2001年6月28日2002年7月1日批准批准批准批准
 瑞士1998年7月18日2001年10月12日2002年7月1日生效生效批准生效生效生效
 坦桑尼亚2000年12月29日2002年8月20日2002年11月1日
 塔吉克斯坦1998年11月30日2000年5月5日2002年7月1日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1999年3月23日1999年4月6日2002年7月1日生效生效
 突尼斯2011年6月24日2011年9月1日
 乌干达1999年3月17日2002年6月14日2002年9月1日
 英国1998年11月30日2001年10月4日2002年7月1日
 乌拉圭2000年12月19日2002年6月28日2002年9月1日生效生效
 瓦努阿图2011年12月2日2012年2月1日
 委内瑞拉1998年10月14日2000年6月7日2002年7月1日
 赞比亚1998年7月17日2002年11月13日2003年2月1日

退出国家

2016年10月18日,布隆迪总统皮埃尔·恩库伦齐扎签署了一项议会通过的法案,宣布该东非国家退出《罗马规约》,成为第一个宣布退出国际刑事法院的国家。[22]

在2016年10月21日,联合国秘书长的发言人迪雅里克证实,南非已向联合国递交了退出国际刑事法院的通知。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对南非做出的这一决定表示遗憾。[23][24]

在2016年10月25日,冈比亚政府宣布退出国际刑事法院。其理由是该法院实施双重标准,特别是针对有色人种,尤其是非洲人的迫害和侮辱。[25]

2016年11月16日,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命令,宣布退出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26],俄罗斯的这一决定由司法部、外交部、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共同发起。俄罗斯总统普京已指示有关部门通报联合国秘书长,明确表明俄罗斯不打算加入《罗马规约》。[27]

2019年3月17日,菲律宾正式退出国际刑事法院。[28]

2025年5月20日,匈牙利外交部长西雅尔多表示,匈牙利国会已投票批准该国退出国际刑事法院,匈牙利政府会根据《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规程,把该决定通知联合国秘书长。[29][30]

办案历史

根据《罗马规约》,国际刑事法院只审理包括缔约国及联合国安理会移交2002年7月1日以后发生的案件。与其他国际司法机构不同,国际刑事法院是一个永久性的机构,不设存在期限。[1]

自2002年成立以来,国际刑事法院已收到三个缔约国(刚果民主共和国乌干达中非共和国)主动提交的案件,以及一个非缔约国(科特迪瓦)自愿接受法院的管辖。[31]

联合国安理会于2005年3月首次向法院提交了苏丹达尔富尔情势的案件,国际刑事法院的检察官除了调查刚果民主共和国、乌干达和苏丹达尔富尔情势,也在密切关注包括中非共和国和科特迪瓦在内的另外8个情势。[31]

2018年,荷兰海牙国际刑事法院开展了对菲律宾总统杜特尔特“反人道罪”的初步调查。杜特尔特在上任后实施的禁毒行动中,约有4000人被警方枪杀,人权组织认为实际数字可能更高。2月8日,菲律宾总统府发言人罗克在一次记者会上表示,这项调查浪费了法庭的时间和资源,破坏了菲律宾的主权。罗克还强调,这些伤亡都是在合法的警方行动中造成的,而这些死亡者都是拒捕的嫌犯[32]

国际刑事法院审判场景
国际刑事法院审判场景

ICC指控

国际刑事法院于2023年3月17日发布声明称,俄罗斯总统普京涉嫌犯下非法将儿童从乌克兰转移至俄罗斯境内,被指控犯有“战争罪”。根据此指控国际刑事法院计划对普京进行逮捕。[33]2024年9月初,普京不顾海牙国际刑事法院对其发出的逮捕令造访蒙古国。10月底,国际刑事法院指控成员国蒙古国未能逮捕普京,并表示此案会移交其上级主管机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缔约国大会,以进行可能的制裁。后蒙古国申请上诉,国际刑事法院于11月29日驳回了蒙古国的上诉请求[34]

视频暂不可用
国际刑事法院17日向俄罗斯总统普京发出拘捕令

俄方回应

2023年3月20日,俄罗斯调查委员会新闻中心发布通告,本委员会将起诉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卡里姆·汗、法官赤根智子、罗萨里奥·萨尔瓦多尔·艾塔利利和塞尔希奥·赫拉尔多·乌加尔德·戈迪内萨,原因是这三人签署了逮捕令,这三人对普京的逮捕令是违法的,他们没有理由来追究责任,因为俄罗斯没有承认该法庭的地位。[35]

视频暂不可用
俄方回应ICC指控

对以色列政要提出逮捕令申请

国际刑事法院(ICC)针对以色列方面的战争行动进行调查,特别是涉及到针对医院区域的军事行动。很多驻扎在加沙的医务工作者都已接受调查问话。[36]

2024年5月20日,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就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和国防部长加兰特涉嫌战争罪申请逮捕令。[37]以色列外交部长卡茨称,对以色列总理和国防部长申请逮捕令,并将他们与哈马斯并列,这是一个会永远被铭记的历史耻辱。卡茨谴责此举是一个“可耻的决定”,相当于“对正遭受哈马斯袭击的以色列受害者进行的正面攻击”。他还称,以色列会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来对抗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获取逮捕令的努力。同时计划与世界主要国家的外长交谈,以反对或拒绝执行这一决定。[38]同日,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何塞普·博雷利称,批准《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国家有义务执行其裁决。[39]同日,内塔尼亚胡称,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卡里姆·汗对以色列领导人寻求逮捕令的决定令人愤慨。这是历史性的道德暴行,会给国际法庭留下永远的耻辱。检察官对他和以色列防长的荒谬指控,是企图剥夺以色列的基本自卫权。任何来自国际的压力和决定,都无法阻止以色列保卫自己。[40]国际刑事法院(ICC)对以色列政要提出逮捕令申请,引发的反应各有不同。以色列、美国、英国意大利反对这一行动之际,法国、比利时澳大利亚西班牙德国斯洛文尼亚均对国际刑事法院表示了支持。[41][42][43][44]

当地时间2024年11月21日,国际刑事法院表示,针对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二人的指控包括利用饥饿作为战争工具以及谋杀、迫害和其他不人道行为。内塔尼亚胡当天就此发表声明,指责国际刑事法院存在“反犹太主义”,并称此举为“现代版德雷福斯审判”。哈马斯当天则称,这是“迈向正义的重要一步”。[45]

当地时间2025年2月6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了一项行政命令,制裁国际刑事法院。据美国媒体报道称,特朗普指责国际刑事法院不恰当地针对美国和以色列[46][47]5月12日,国际刑事法院官网发布的文件显示,以色列政府已向该法院提交申请,要求撤销对以总理内塔尼亚胡、前国防部长加兰特的国际逮捕令。[48]随后,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办公室公开一份法律文件,敦促法官驳回以色列提出的该请求,强调以方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并敦促法院继续推进对在加沙涉嫌发生战争罪行的调查。[47]

对俄罗斯政要发出逮捕令

2024年6月25日,ICC指控称,俄罗斯前国防部长绍伊古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总参谋长格拉西莫夫在2022年10月10日至2023年3月9日期间犯下国际战争罪行,并对他们发出逮捕令。[49]

参考资料 49

  1.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 United Nations
  2. 国际刑事法院 —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3. 国际刑事法院正式成立 — 央视网
  4. 国际刑事法院——理想、现实和展望 —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
  5. 国际刑事法院(ICC)是什么?国际刑事法院与联合国是什么关系? — UnitedNations
  6. 国际刑事法院二十周年: 五件你该知道的事情 — 微信公众平台
  7. 国际刑事法院的报告 — ICC
  8. 何塞?阿亚拉-拉索(José Ayala-Lasso) — 联合国
  9. 《国际刑事法院规约》 —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10. 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于7月1日正式成立 — 新浪军事
  11. Trying individuals for genocide, war crimes, crimes against humanity, and aggression — ICC
  12.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 UnitedNations
  13. 国际刑事法院于7月1日正式成立 遭到美国极力反对 — 搜狐新闻
  14. States Parties — ICC
  15. Rome Statute of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 UnitedNations
  16. Amendment to article 8 of the Rome Statute of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 UnitedNations
  17. Amendments on the crime of aggression to the Rome Statute of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 UnitedNations
  18. Amendment to article 124 of the Rome Statute of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 UnitedNations
  19. Amendment to article 8 of the Rome Statute of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Weapons which use microbial or other biological agents, or toxins) — UnitedNations
  20. Amendment to article 8 of the Rome Statute of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Weapons the primary effect of which is to injure by fragments undetectable by x-rays in the human body) — UnitedNations
  21. Amendment to article 8 of the Rome Statute of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Blinding laser weapons) — UnitedNations
  22. 第一个!东非布隆迪宣布退出国际刑事法院 — 新华网
  23. 冈比亚继南非后宣布退出国际刑事法院,还有两非洲国家在考虑 — 澎湃新闻
  24. 潘基文秘书长对南非决定退出国际刑事法院表示遗憾 — UnitedNations
  25. 冈比亚退出国际刑院 — 新浪新闻
  26. 俄罗斯宣布退出国际刑事法院 — 新华网
  27. Forbidden — 人民网国际
  28. 菲律宾正式退出国际刑事法院 — 新浪财经
  29. 国际刑事法院发言人:匈牙利的退出程序需要一年时间 — 环球网
  30. 匈牙利确认“退群”:将通知联合国 — 环球时报-百家号
  31. 国际刑事法院审判机制研究 — 中国法学网
  32. 面对国际法庭质询 菲总统放话:直接毙了我,别想关我 — 凤凰网
  33. 国际刑事法院对普京发逮捕令 中方回应 — 凤凰网
  34. “未能逮捕普京”,蒙古国上诉被国际刑事法院驳回!啥情况? — 每经网
  35. 俄调查委员会对国际刑事法院提起诉讼,反对下令“逮捕”普京 —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36. 国际刑事法院将发逮捕令?外媒: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不停地给拜登打电话 — 参考消息-新浪微博
  37. 国际刑事法院就以总理及国防部长涉嫌战争罪申请逮捕令 — 央广网新闻
  38. 以总理防长因战争罪被申请逮捕令,以方声称“拒绝执行” — 环球网-今日头条
  39. 欧盟高官:国际刑事法院决定具有强制性 — 参考消息-今日头条
  40. 国际刑事法院申请逮捕以、哈领导人,美以反应激烈,内塔尼亚胡:荒谬! — 澎湃新闻-今日头条
  41. 西班牙确认:支持国际刑事法院裁决 — 参考消息-今日头条
  42. 德政府表态:若国际刑事法院对以总理发出逮捕令,将遵照执行 — 红星新闻-今日头条
  43. 国际法院“出手”了!#德国西班牙支持国际法院逮捕以总理和外长 ,#以色列声称拒绝执行 — 看看新闻-今日头条
  44. 法国比利时澳大利亚等支持国际刑事法院,“与美国存在重大分歧” — 观察者网-今日头条
  45. 以媒:法国宣布不会遵守国际刑事法院对以色列领导人发出的逮捕令 — 环球时报-百家号
  46. 特朗普签署行政令 制裁国际刑事法院 — 央视新闻-今日头条
  47. 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反对撤销内塔尼亚胡逮捕令 — 新华社-今日头条
  48. 以色列要求国际刑事法院撤销对内塔尼亚胡逮捕令 — 央广网-今日头条
  49. 国际刑事法院对俄前防长绍伊古发出逮捕令,一个月前曾对以色列总理发出逮捕令 —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腾讯网

注释

  1.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8条修正案
  2.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关于侵略罪的修正案
  3.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124条修正案
  4.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8条修正案(使用微生物或其他生物制剂或毒素的武器)
  5.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8条修正案(无法检测到碎片的武器所造成的伤害)
  6.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8条修正案(致盲激光武器)
广告位:底部(ad-bottom)—— 请到中台「公共区块」编辑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