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的国家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英文:State Tobacco Monopoly Administration),简称国家烟草局,成立于1984年1月,对中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对全国烟草行业“人、财、物、产、供、销、内、外、贸”进行集中统一管理。[0][1][3][6][7]1978年改革开放后,由于中国烟草产业管理分散而造成产销失衡、市场混乱、效益低下的局面,因此党和国家决定成立中国烟草总公司。1982年1月,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标志着烟草专营和集中管理体制的正式确立。1983年9月,颁布《烟草专卖条例》,形成了统一完整的烟草专卖法规。1984年1月,国家烟草专卖局成立,与中国烟草总公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2]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7年,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法律形式确立和巩固国家烟草专卖制度。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理顺烟草行业资产管理体制深化烟草企业改革的意见》,中国烟草总公司对所属工商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承担保值增值责任。2008年,国务院下发的国家烟草专卖局“三定”方案,明确国家烟草专卖局管理中国烟草总公司。2009年、2013年和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三次对《烟草专卖法》作出修订。[7]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要“完善烟草专卖专营体制,构建适度竞争新机制”。[7]202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条例中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7]

国家烟草专卖局(英文:State Tobacco Monopoly Administration),简称国家烟草局,成立于1984年1月,对中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对全国烟草行业“人、财、物、产、供、销、内、外、贸”进行集中统一管理。[1][2][4][7][8]

1978年改革开放后,由于中国烟草产业管理分散而造成产销失衡、市场混乱、效益低下的局面,因此党和国家决定成立中国烟草总公司。1982年1月,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标志着烟草专营和集中管理体制的正式确立。1983年9月,颁布《烟草专卖条例》,形成了统一完整的烟草专卖法规。1984年1月,国家烟草专卖局成立,与中国烟草总公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3]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7年,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法律形式确立和巩固国家烟草专卖制度。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理顺烟草行业资产管理体制深化烟草企业改革的意见》,中国烟草总公司对所属工商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承担保值增值责任。2008年,国务院下发的国家烟草专卖局“三定”方案,明确国家烟草专卖局管理中国烟草总公司。2009年、2013年和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三次对《烟草专卖法》作出修订。[8]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要“完善烟草专卖专营体制,构建适度竞争新机制”。[8]202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条例中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8]

截止2023年12月,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本级29个部门和专业公司,所属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33个(含大连深圳),省级工业公司17个;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公司)450家;县级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或营销部)2393家;卷烟工厂92家,烟机企业4家,打叶复烤企业23家;在16个国家和地区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38家。[8]国家烟草专卖局下设办公室(外事司)、计划司、专卖司、运行司、法规司、财务司(审计司)、科技司、人事司等[9][10]。现任党组书记、局长为张建民。[6]

背景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卷烟工业资产主要掌握在外资和私营企业手中。1949年至1952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除内蒙古和东北三省继续实行区域性烟草专卖管理外,国家通过没收官僚资本、接收外国资本、实施公私合营等方式,逐步扩大国营烟草企业规模。1952年,中国国营烟草企业的生产能力已经占到全行业的56%。许多烟厂自上海迁到天津郑州广州等地,许多小烟厂被改组合并,卷烟工业布局调整开始破题。同时,中国政府对烤烟生产制定了“重点恢复老烟区,适当发展新烟区”的方针,并给予政策和物资上的扶持。 “一五”期间,国家对烟草企业逐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完成对私营烟厂、卷烟批发商的社会主义改造,并合理调整卷烟工业布局,对所有卷烟产品实行“统购包销”,对烟叶实行计划收购和调拨,将卷烟、烟叶的生产经营活动纳入国家计划经济轨道。“二五”期间,国家实行机构精简、企业下放的政策,卷烟工业企业划归地方管理,管理上出现混乱,加之自然灾害和“大跃进”运动影响,导致烟叶减产,卷烟产量和质量大幅度下降。[11] 

20世纪60年代初,中央结合“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决定试办工业托拉斯。1963年,轻工业部下发《关于成立中国烟草工业公司及各地分公司的通知》,开始试办烟草托拉斯,对卷烟工业企业集中统一管理,实行产供合一的管理体制,统一生产计划,统一资源配置,整顿卷烟牌号,提高产品质量。1963年至1965年,中国卷烟工业企业由104家调整到61家,卷烟生产综合能力、劳动生产率和卷烟质量均有明显提升。20世纪60年代末期到70年代中期,中国烟草工业公司被撤销,卷烟工业企业和烟叶收购部门全部下放给地方,烟草产业呈现管理混乱、盲目发展、产销失衡、质量下降、效益降低的严重局面。[11]

1978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国开启起了改革开放的浪潮,各行各业纷纷改革 。党和国家为解决中国烟草产业的困难局面且鉴于烟草及其制品的特殊性,对烟草行业赋予了特殊的改革政策,即决定成立中国烟草总公司,确定由其对卷烟生产、卷烟经营和烟叶收购、供应全面负责,实行产供销、人财物集中统一管理[12]

创建期

1981年5月,主管卷烟工业的轻工业部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实行烟草专营的报告》。同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正式批转了轻工业部的报告,决定对烟草行业实行国家专营,以进一步“加强对烟草行业的集中管理,改善市场卷烟供应,增加国家财政收入”。[12]1982年1月,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标志着烟草专营和集中管理体制的正式确立。[3]1982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李益三为中国烟草总公司经理。[12]为了适应形势发展,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83年9月颁布《烟草专卖条例》,形成了统一完整的烟草专卖法规,并决定设立国家烟草专卖局,对烟草专卖进行全面的行政管理[3]

1984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国家烟草专卖局对烟草专卖进行全面的行政管理,中国烟草总公司统一领导、全面经营管理烟草行业的产供销、人财物、内外贸业务。[8][3]国家烟草专卖局成立后,工作重点放在抓机构的组建上,截至1984年3月,中国已有24个省、市、自治区成立烟草公司或筹备组,烟叶主产区和卷烟主产区基本都建立机构。各省级、地(市)级、县级烟草专卖局也相继成立,中国有18个省、市、自治区先后成立省级烟草专卖局。[3]

国家烟草专卖局早期办公用房
国家烟草专卖局早期办公用房

1984年9月,根据《烟草专卖条例》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烟草专卖条例施行细则》。《细则》是对条例的细化和补充,具有更强的操作性,对全面开展专卖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具有更具体的指导意义。1985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改为国务院直属局。[3]截至1986年年底,全国烟草企业组建上划总体完成。中国烟草逐步形成了农工商、产供销、内外贸一条龙的全国性经济实体[13]

整顿期

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中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市场经济转轨的特殊时期,行业发展“小气候”不可避免受到社会经济发展“大环境”的影响。比如,在“搞活”大潮下,自由交易的批发市场和市场价格开始出现,许多个体零售户不正当地进入批发环节,形成国营“三级批发”后的“四级”“五级”批发,在新的形势下,《烟草专卖条例》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在此背景下,经过近5年的起草、论证、审议、修改,199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把国家烟草专卖制度、行业集中统一管理和垂直领导体制用法律的形式加以确立、固定,烟草行业从此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轨道,自此之后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其他部门又颁发了一系列相关决定、通告,打击制售假冒注册商标卷烟活动。[8][11][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1992-1999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办公厅等多个部门相继颁发了《关于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整顿卷烟市场的通告》《关于深入持久地开展卷烟打假工作的决定》。《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活动,坚决制止非法生产卷烟行为的意见》《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活动的通告》等用来整顿卷烟市场、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活动和非法生产卷烟行为。[14]

据不完全统计,从1992年—2001年十年间,中国各级烟草专卖局共出动打假人员1000多万人次,与卷烟工业企业一起为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共投入近40亿元的财物[14]。在此期间,国家烟草专卖局还进行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如关停计划外烟厂,清理卷烟非法交易市场,大力整顿生产企业;用技贸结合等方法,大抓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建立醋酸纤维丝束生产基地、烟草专用机械制造基地、科研教育基地等。截止至2000年底,国家烟草专卖局共组建12家地区性烟草集团和2家全国性专业化集团公司,技术装备和企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培育了一批在中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名优品牌;共建成卷烟批发网点16449个,基本形成了遍布城乡的卷烟销售网络;行业工商税利达到1050亿元,比1981年的75亿元提高了13倍。[11]

国家烟草专卖局整顿非法卷烟批发市场
国家烟草专卖局整顿非法卷烟批发市场

工商管理体制改革

21世纪初,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中国烟草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但在当时,中国卷烟市场行政分割严重,地方保护主义突出,严重阻碍了大市场、大企业、大品牌的形成[15]。2002年,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推进垄断行业改革,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和政策引导,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在新的形势下,烟草行业必须在坚持专卖制度的前提下,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消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15]

2003年1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提出“改革工商管理体制,实行工商管理分开”,以省级烟草工商分开为突破口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开始酝酿。2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将工商管理体制改革的第一个试点放在安徽。4月,中国首家中烟工业公司——安徽中烟工业公司挂牌成立。安徽率先实现省级烟草管理体制工商分开,由此开始烟草行业工商深层次关系改革。[15]

安徽中烟工业公司
安徽中烟工业公司

此后,行业工商管理体制改革快速推进,广东湖南河北贵州等省相继完成工商分开工作。至2004年10月,规划中的16家省级工业公司全部成立,成立省级工业公司时机尚不成熟的8家卷烟工业企业上划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管理。至此,省级卷烟工业企业与本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脱钩”,实现机构、职责、人员、财务“四分开”,形成工业、商业两个独立主体,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关键性突破。[15]在此期间,国家烟草专卖局还推动关停产销10万箱以下的小型卷烟厂。至2004年,小烟厂基本关停。[16]

联合重组重点企业

2004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作出战略部署,要求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尽快转移到以联合、兼并、重组、整合为方向的发展道路上。此后几年,“深化改革、推动重组、走向联合、共同发展”成为行业发展目标。在此之后,各省纷纷开始进行联合重组,到2005年,卷烟工业企业数量减少到44家,产销规模100万箱以上的企业则由2000年的4家增加到15家。[16]

2006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提出培育“10多个重点骨干企业”和“10多个名优品牌”的战略目标。为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省级工业公司与所属卷烟厂进行重组改制。仅在2006年,就有11家省级工业公司与所属卷烟工业企业重组为一个法人实体,具有法人资格的卷烟工业企业减少到31家。[16]

2007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实现“两个跨越”:从省内市场依赖型向着眼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跨越,从立足国内市场向面向国际市场的跨越。次年,广东中烟与广西中烟、浙江中烟与甘肃烟草工业等重点企业进行联合重组。至“十一五”末,中国具有法人资格的卷烟工业企业调整至30家、卷烟品牌减少到133个。卷烟工业企业散、乱、低局面就此终结,大对大、强对强、快对快的竞争格局逐步形成。[16]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005年,国家烟草专卖局认真领会和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决定:云南、广东中烟工业公司和四川省公司开始理顺产权关系,建立母子公司体制工作试点。[17]次年,烟草行业正式开始资产划转方面的改革。通过国有资产的上划下拨,烟草行业理顺了产权关系,初步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17]

2007年,广东湖南、湖北、浙江中烟4家省级工业公司分别更名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组建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烟草行业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整体探索拉开序幕。2007—2011年期间,省级工业公司董事会建设工作分阶段、分批次逐步推进,循序渐进,步伐稳健。截至2011年,省级工业公司全部设立董事会,标志着省级工业公司全面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成了从传统工厂制向现代公司制的转变。[17]

在此期间,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坚持发展中式卷烟的方向”,并印发《中国卷烟科技发展纲要》,对“中式卷烟”作出明确定义、立项建设了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项目、明确限定卷烟盒标焦油量等[18][19][20]

推进精益管理

2013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精益管理的意见》,要求行业各单位全面推进精益管理,将精益改善的理念和方法延伸至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各个领域。《意见》 的印发,拉开了行业以推进精益管理为切入点推进“管理创一流”活动的序幕。[21]

2013—2014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推进精益管理,重在“树观念、建框架、上轨道”。以“精益十佳”创建活动开展为契机,在实践中逐步树立了精益管理新理念,并结合行业自身特点“建框架”、推动精益管理“上轨道”。[21]2015—2016年,国家烟草专卖局行业精益管理重点在统思想、定规划、打基础、摸经验、出成效,达到“更科学、更精准、上水平”。[21]2017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坚持以深化精益管理拉动税利增长,持续深化精益管理做除法各项工作,精益改善效应持续发挥,企业基础管理明显加强,促进了企业提质增效升级。[21]

2019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关于建设现代化烟草经济体系推动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随后,6份配套政策文件和2个专项规划出台,构成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1+6+2”政策体系。[22]2020年,全行业统筹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1+6+2”政策体系,扎实推进核心竞争力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精益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21]

电子烟监管

2021年11月,国家烟草专卖局针对电子烟存在监管空白,电子烟产业无序发展,一些产品存在烟碱含量不清、添加成分不明、烟油泄露、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等问题,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次年3月,国家烟草专卖局正式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并于5月1日开始施行。在此之后,国家烟草专卖局又相继颁发了《关于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电子烟产品技术评审实施细则》《电子烟产品追溯管理细则》《电子烟产品包装实施细则》《电子烟警语标识规定》等配套政策文件对电子烟进行监管。[23]

2022年10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对电子烟进入常态化监管以来,积极引导电子烟经营主体合法经营,严厉打击电子烟违法违规行为。截止2023年5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共查办各类电子烟行政处罚案件1848起,联合公安部门查处涉电子烟刑事案件398起,查获烟弹294万个,电子烟具73万个,一次性电子烟357万个,烟碱和雾化物9.8吨,配件10余吨,捣毁制假窝点25个、成品仓库36个,涉案金额约21亿元,抓捕1323人。[24]

国家烟草专卖局检查电子烟
国家烟草专卖局检查电子烟

职责

1.拟订烟草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调整产业结构, 促进行业合理布局。[25]

2.依法实施烟草专卖管理, 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依法查禁和关停计划外烟厂, 保护合法经营。[25]

3.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 依法对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 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 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管理监督烟草行业财务资金, 组织实施烟草行业内部审计工作。[25]

4.组织烟草行业生产、经营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烟草专卖品产供销及进出口的年度计划, 编制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 审批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依法处理重大安全事故。[25]

5. 提出烟草行业有关经济政策建议, 制定烟草专卖品的价格政策, 管理烟草专卖品的价格。[25]

6.负责组织实施烟草行业体制改革, 指导烟草企业改革, 推进卷烟工业企业联合重组, 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 依法审批烟草企业的设立、分立、合并、撤销。[25]

7.负责烟草制品减害降焦工作, 制定烟草行业科技发展政策, 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及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工作, 负责烟草行业技术监督、质量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行业标准化工作。[25]

8.对全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25]

9. 管理烟草系统人事、劳动工资工作。[25]

10.承办国务院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25]

司局机构

国家烟草专卖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外事司)、计划司、专卖司、运行司、法规司、财务司(审计司)、科技司、人事司。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26][27]

机构名称主要职责
办公室(外事司)1.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政务管理的制度和工作规范,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国家局召开会议的计划管理和组织筹备工作;负责督办工作;负责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国家局、总公司机关总值班工作。
2.负责起草国家局、总公司的重要文件、会议报告及领导讲话;组织、协调行业重大问题调研工作;组织、协调行业电子政务建设;负责编发行业重要信息;负责国家局、总公司新闻、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行业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有关工作。
3.负责国家局、总公司机关公文核稿、收发传递和文件印制工作;指导行业公文处理工作;管理国家局党组、国家局、总公司印章;负责国家局、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和行业各直属单位印章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行业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国家局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负责烟草系统外事管理工作。
5.负责行业信访、稳定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局、总公司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指导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国家局新闻发布工作。新闻发言人:刘培峰,新闻发布机构:新闻宣传处。
7.负责国家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大厅工作。
8.负责国家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9.承办国家局、总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28]
计划司1.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订行业生产布局规划;编制行业投资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投资年度计划;拟订行业技术装备政策。
2.拟订并组织实施烟草专卖品产供销、进出口的年度计划。
3.拟订烟草专卖品管理名录;核定全国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规模。
4.审核烟草系统投资项目和外资投资项目;负责行业投资项目管理和招投标工作;编制烟草专用机械设备分配计划;负责国家局定点扶贫工作。
5.拟订烟草专卖品价格政策,管理烟草专卖品价格;收集、整理、分析、发布烟草专卖品价格信息。
6.承办国家局、总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29]
专卖司1.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执行情况。
2.拟订烟草专卖管理监督制度,检查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组织、指导并承办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查禁、关停计划外烟厂,保护合法经营;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取缔非法烟厂和烟草专卖品自由交易市场,打击假冒和走私烟草专卖品等违法活动。
4.拟订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类专卖许可证件的核发、使用工作;参与拟订名晾晒烟名录和烟草专卖机械名录。
5.指导专卖行政执法和专卖队伍建设工作。
6.承办国家局、总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30]
运行司1.承担行业生产、经营的统一调度工作,协调产供销的衔接;负责行业生产、经营的综合分析和预测监控;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经济运行调控政策和方案。
2.参与拟订烟草专卖品产供销年度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卷烟季度、月度生产进度计划;负责行业经济运行考核工作。
3.负责行业产品结构调整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卷烟品牌发展规,指导行业品牌维护与培育工作,组织开展品牌定向整合;依法实施烟草制品商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中外烟草企业间生产技术合作工作。
4.承担烟草专卖品卷烟材料供应管理工作;承担烟草专用机械设备转让、租借与报废的管理事项。
5.指导行业企业管理工作;承担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推行ISO9000系列标准;组织开展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协调行业抗灾救灾工作。
6.承办国家局、总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31]
法规司1.组织起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重大政策;审查行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制度、重大经济合同和国家局、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拟订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和完善专卖管理法规体系和行业管理法规体系。
2.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体制改革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规划和工作方案;指导企业和专业性公司改革工作;承办行业企业设立、分立、合并与撤销工作;指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3.调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行业的执行情况和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行业依法行政,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4.承担行业法律咨询工作,指导行业行政机关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推动行业法制建设工作;参与研究和审议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组织开展烟草专卖法规、政策方面的国际交流。
5.指导、协调行业行政复议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6.承办国家局、总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32]
财务司(审计司)1.研究提出行业有关经济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财务管理、资产经营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的制度、办法。
2.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标准。
3.管理监督行业财务资金;拟订行业税后利润分配政策及方案;编制并组织实施行业年度预算;组织行业所属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编报行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负责行业各类财务会计报告的汇总、审核和编报工作;监督检查行业会计信息质量;参与拟订行业财务会计、审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
5.负责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办法,拟订行业内部审计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6.承办国家局、总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33]
科技司1.承担烟草制品减害降焦工作;拟订行业科技发展政策及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拟订行业技术装备政策,参与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论证工作;组织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
2.承担国家局、总公司科技领导小组、科学技术委员会、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行业创新体系建设及创新能力考核工作;负责行业科技成果评价、推广、奖励;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及有关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科技经费预算建议。
3.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科技项目年度计划;组织管理行业重大科技项目;审核烟草新品种和烟草基因工程事项。
4.负责行业产品质量评价和监督工作;负责行业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建设、审查和认定工作;负责烟草专卖品、烟用材料和相关产品的质量技术监督及质量市场准入工作。
5.负责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行业标准制订项目年度计划,管理行业用标准物质和标准样品的制作与发布;组织开展烟草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工作。
6.承办国家局、总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作[34]
人事司1.拟订烟草系统人事、劳动工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相关政策和制度;指导烟草系统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2.负责国家局党组管理干部、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烟草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指导烟草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烟草系统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审核各级烟草专卖局的设立、分立、合并与撤销。
4.负责烟草系统劳动、工资、保障工作;编制烟草系统教育培训规划,指导烟草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5.指导烟草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中国烟草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6.承办国家局、总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35]

省级单位

国家烟草专卖局下设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天津市烟草专卖局、河北省烟草专卖局山西省烟草专卖局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吉林省烟草专卖局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上海市烟草专卖局等33个省级单位,主要负责各省、市的烟草相关工作。[26]

工业企业

国家烟草专卖局下设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7家工业企业,主要负责各企业的烟草制品生产、销售相关工作。[26]

其他直属机构

包括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昆明醋酸纤维有限公司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中国烟草总公司职工进修学院、中国烟草总公司合肥设计院等。[26]

现任领导

职务姓名人物简介主管工作照片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
国家烟草专卖局
党组书记、局长
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
张建民张建民,男,汉族,1964年9月生,工学硕士、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主持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全面工作,主管审计工作
张建民
张建民
国家烟草专卖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占武韩占武,男,汉族,1966年10月生,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专卖监督管理司、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科技司、规范管理办公室、中国烟草学会、中国烟草投资管理公司
韩占武
韩占武
国家烟草专卖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宫成王宫成,男,汉族,1972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现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外事司)、机关党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国家烟草专卖局党校、烟草经济研究所(政策研究室)、机关服务中心(局)、中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
王宫成
王宫成
国家烟草专卖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捷陆捷,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现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经济运行司、人事司、董事会工作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办公室、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中国烟草》杂志社有限公司、南通、昆明、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董事会
陆捷
陆捷

以上数据来源。[6][36]

参考资料 36

  1. 参考 1
  2. 中国科学院不再简称中科院!党和政府等机构准确称呼、简称最新汇总 — 中国会计报官方微信公众号
  3. 【40年·焦点时刻 3】国家烟草专卖局成立 — 中国烟草资讯-《中国烟草》杂志社官方微信公众号
  4. 概况信息 — 国家烟草专卖局
  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官网
  6. 领导信息 — 国家烟草专卖局 官网
  7. 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__2023年第9号国务院公报 — 中国政府网
  8. 中国烟草概况 — 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
  9. 参考 9
  10. 机构职能 — 国家烟草专卖局 官网
  11. 一种变革 — 东方烟草网
  12. 【40年·焦点时刻 1】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 — 中国烟草资讯-《中国烟草》杂志社官方微信公众号
  13. 67号院:中国烟草从这里起航 — 东方烟草网
  14. 透析假烟屡打不绝现象 — 东方烟草网
  15. 【40年·焦点时刻 9】工商分开 — ?中国烟草资讯-《中国烟草》杂志社官方微信公众号
  16. 【40年·焦点时刻 10】联合重组 — ?中国烟草资讯-《中国烟草》杂志社官方微信公众号
  17. 【40年·焦点时刻 13】现代企业制度 — ?中国烟草资讯-《中国烟草》杂志社官方微信公众号
  18. 【40年·焦点时刻 14】中式卷烟 — ?中国烟草资讯-《中国烟草》杂志社官方微信公众号
  19. 【40年·焦点时刻 16】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 — ?中国烟草资讯-《中国烟草》杂志社官方微信公众号
  20. 【40年·焦点时刻 15】降焦减害 — ?中国烟草资讯-《中国烟草》杂志社官方微信公众号
  21. 【40年·焦点时刻 21】精益管理 — ?中国烟草资讯-《中国烟草》杂志社官方微信公众号
  22. 高质量发展“1+6+2”政策体系 — ?中国烟草资讯-《中国烟草》杂志社官方微信公众号
  23. 【40年·焦点时刻 28】电子烟监管 — ?中国烟草资讯-《中国烟草》杂志社官方微信公众号
  24. 国家烟草专卖局全面依法加强电子烟监管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 中国经济网
  25. 参考 25
  26. 国家烟草专卖局-司局子站 — 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
  27. 直属机关党委_国家烟草专卖局 — 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
  28. 办公室(外事司)_国家烟草专卖局 — 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
  29. 计划司 — 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
  30. 专卖司 — 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
  31. 运行司 — 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
  32. 法规司 — 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
  33. 财务司(审计司) — 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
  34. 科技司 — 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
  35. 人事司 — 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
  36.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024年5月3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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