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全区履行烟草专卖专营职能,实行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合署办公,于1984年组建上划,内设职能部门24个,下设15个直属单位(14个盟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和内蒙古金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9个所属单位(98个县级烟草专卖局(卷烟营销部)、5个县级烟草专卖局(分公司)、5个直属分局、1个烟叶分公司)。[1]
发展现状
内蒙古烟草行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党建统领、责任文化引领、顶层系统设计、优化内外环境、科学精准调控,呈现出党的领导坚强有力、管党治党全面从严、经济运行稳中有进、质量效益稳步提升、专卖管理北疆防线持续巩固的发展态势,截至“十三五”末,累计实现税利764亿元,在保证财政增收、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社会就业、助力脱贫攻坚、支持乡村振兴、发展民族工业、保障卷烟零售客户、烟农、消费者利益等方面,为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全方位贡献。[2]
发展前景
“十四五”时期,内蒙古烟草行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党建统领、责任文化引领,巩固夯实政治责任、发展责任、安全责任、廉政责任、岗位责任,持续保持锐意进取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凝心聚力、砥砺前行,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2]
组织机构
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综合计划处(经济运行处)
专卖监督管理处(专卖稽查总队、烟草专卖治安办公室)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
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财务管理处(资金管理中心)
审计处
人事处
党建工作处(机关党委)
监察处
安全管理处
烟叶管理处
卷烟销售管理处
物流管理处
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
机关服务中心
教育培训中心
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
烟草学会秘书处
规范管理办公室
群团处(工会办)
技能鉴定站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铁路分局[3]
所获荣誉
2020年6月30日,被授予“2018年度烟草行业扶贫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11月,被评为“2017至2019年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