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式的因式分解(英文:factorization),是将多项式(整式)分解为若干个整式的乘积的形式,它是代数学的基本课题,在求解广泛类型的方程、不等式和方程组等应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1][6][7][8]
多项式的因式分解是一种重要的恒等变形,通过多项式的因式分解,可以将一个复杂的多项式化成几个简单的组成成分,从而将比较复杂的问题化成比较简单的问题。[7][9][10]
历史起源
古希腊时期,人们就已经开始研究因式分解,并利用它来解决实际问题。例如,欧几里得(英文:Euclid)在其著作《图形的分割》 中, 运用因式分解, 从几何学的角度研究了三角形和四边形的面积关系。[3]

在上图中,左半图是一个底边长为 2 , 高为 3 的三角形,右半图是一个边长为 2 的正方形减去一个边长为 1 的正方形剩下的图形,这两个图形面积是相等的,其原理可以从平方差公式来解释。[3]此外,欧几里得还研究了质数的问题,他使用反证法证明了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2]
公元9世纪,波斯数学家阿尔·花拉子密(英文:Al - Khwarizmi)在研究一次方程的求解时也运用到因式分解 。他在其著作《代数学》(Ilm al-jabr wa'lmukabala)中提出使用合并同类项的方法简化一次方程的求解。[4][11]
近代以来,求解代数方程及求其根的分布是古典代数学研究的核心问题。让代数方程的求解更加简便,成为人们深入研究因式分解的初衷。1605年,法国数学家弗朗索瓦·韦达(法文:François Viète)在其著作中《论方程的整理和修改》(De aequationum recognitione etemendatione)中, 首先给出代数方程的多项式因式分解方法, 并证得所有三次和三次以上的一元 多项式在实数范围内皆可因式分解。[5]
1629年,荷兰数学家阿尔伯特∙吉拉德(英文:Albert Girard) 在其发表的论文《代数中的新发现》中提出:“n次多项式有n个根”,这被称为代数的基本定理。之后,瑞士数学家莱昂哈德·欧拉(英文:Leonhard Euler) 、德国数学家约翰·卡尔·弗里德里希·高斯 (英文:Johann Carl Friedrich Gauss)先后对该定理进行研究并给出证明。 运用代数定理可以将每个次数高于1的复系数多项式在复数域上唯一地分解成一次因式的乘积。[5]
1631年,英国数学家托马斯·哈里奥特(英语:Thomas Harriot)在其出版的《实用分析术》(Artis Analyticae Praxis) 中讨论了应用因式分解法求解代数方程。具体来说,若,则, 从而;也就是说,是方程的一个根。[5]
1637年,勒内·笛卡尔(法文:René Descartes)在其《几何学》中,首次使用待定系数法将 4 次方程分解为两个 2 次方程求解,并最早给出因式分解定理。现今待定系数法已成为多项式因式分解的有力工具。[5]
基本概念
因式分解是对多项式的一种变形,是把一个多项式转化成几个整式乘积的形式。对多项式进行因式分解是一种基本的技巧,在求解广泛类型的方程、不等式和方程组等应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例如,在求解二次方程中,因式分解是非常重要的手段。[7][8]
因式分解是整式乘法的逆运算,以下面的平方差恒等式为例,由左向右为整式乘法,而从右向左即为对右端多项式的因式分解。[6]
从定义可以看到,因式分解的对象为多项式,因式分解的结果必须是整式的积的形式,否则不能称为因式分解。[6]
因式分解的结果与数域密切相关,例如,在实数域和复数域对多项式会得到不同的结果。[12]
(实数域)
(复数域)
常见方法
提取公因式法、运用公式法和分组分解法是对多项式进行因式分解的三种基本方法,除此之外,针对特殊类型的多项式,还有十字相乘法等方法。[9]
提取公因式法
如果一个多项式的各项有公因式,可以把这个公因式提出来,从而将多项式化成两个因式乘积的形式,这种分解因式的方法称为提取公因式法。提公因式法是最基本的一种方法,形式为:[13][9]
在运用提取公因式法时,最好找到各项的最高公因式,即次数最高和系数最大的公因式,如果系数存在非整数,则仅考虑提取系数最大的公因式。例如,多项式各项的最高公因式为,则提取公因式后的因式分解结果为:[13]
运用公式法
分组分解法
当一个多项式的各项没有公因式时,可以把该多项式的各项适当分组,从而使这个多项式得以分解,这种方法称为称为分组分解法,其基本原则是每个分组中存在公因式,选取的公因式不同,分组结果也有所区别。[9][15]
例如,对进行因式分解。[15]
如果选取作为公因式,则分解结果为:[15]
如果以多个公因式来分组, 则分解结果为:[15]
十字相乘法
十字相乘法是对二次三项式分解因式最常用的方法,其形式为:[9]
如果二次项系数能够分解成的乘积, 常数项能够分解成的乘积,并且按以下方法交叉相乘再相加后正好等于一次项系数 ,[9]

即,那么:
[9]
例如,对二次三项式进行因式分解。
二次项系数为6,常数项为-15,由于,将拆分项交叉相乘再相加恰好为常数项-1。[9]

因此,该多项式的分解结果为:。[9]
待定系数法
列出一个含有待定系数的恒等式,再利用多项式的恒等定理,比较恒等式两边各对应项的系数,求出待定系数的值,从而实现对原多项式因式分解的方法,称为待定系数法。[16]
多项式的恒等定理的内容为:两个多项式恒成立当且仅当对应各项的系数相等,即:。
例如,应用待定系数法对进行因式分解。[16]
原式为二次多项式,如果可以分解,则应该为两个一次因式,再根据两个二次项可以初步列出两个一次项分别为:和。[16]
列出多项式恒等式:[16]
将右侧展开:[16]
解得
代回恒等式,即:[16]
完全平方公式[6][8]
平方差公式[6][8]
立方和与立方差公式[6][8]
完全立方公式[6][8]
其他公式[6][8]
有理根
多项式的有理根指的是方程中在形式上可以表示为即约分数的的解,其中及均为整数, 且最大公约数为1。对于高于4次的有理数系数的方程,尽管没有一般的求根公式。但如果其系数均为有理数,且仅需要求出有理根,该问题的求解方法已经比较完善。[17][18]
公因式
最大公因式
如果是与 的一个公因式,并且与的任意一个公因式均是的因式,则称是与 的最大公因式。最大公因式的概念同样可以推广到有限多个多项式。[19]
可约多项式与不可约多项式
是数域上的一个多项式,若在数域上只有平凡因式(非零常数以及本身的非零常数倍),称为数域上的不可约多项式,否则为可约多项式。从该定义可以看出,一个多项式是否可约,与定义的数域密切相关。例如,多项式在实数域是不可约的,但在复数域是可约的,即:。[19][20]
因式定理
一元n次多项式f(x)含有因式x-a的充分必要条件是f(a)=0,该定理被称为因式定理,这是笛卡儿在《几何学》一书中提出的。[21]
因式分解唯一性定理
恒等变换
因式分解在求解和证明恒等变换问题中非常重要。[23]例如:
设,证明。
证明过程如下:[23]
依题意,有:
两边平方可得:
整理可得:
两边再平方可得:
整理可得:
对上式因式分解有:
因此:
解二次以及高次方程
使用因式分解的方法可以解方程。例如,在解一元二次方程时,经常用到十字相乘法和拆项分组法等。因式分解法在解高次方程时也有所运用。[24]例如:
解方程
求解过程如下:[24]
使用十字相乘法对等式左端进行因式分解,可得:
故方程的解为
三角变换
求公因式和求公倍式
求公因式和求公倍式是因式分解的一个重要应用,公因式和公倍式是和分式的运算紧密相关联的。[26]例如:
求及 的最高公因式。
求解过程如下:[26]
对两式进行因式分解可得:
故所求的最高公因式为。
分式运算
因式分解在分式的计算和化简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27]例如:
化简分式
求解过程如下:[27]
参考资料 27
- 因式分解 — 术语在线—权威的术语知识服务平台
- 参考 2
- 参考 3
- 参考 4
- 参考 5
- 参考 6
- 参考 7
- 参考 8
- 参考 9
- 参考 10
- 参考 11
- 参考 12
- 参考 13
- 参考 14
- 参考 15
- 参考 16
- 参考 17
- 参考 18
- 参考 19
- 参考 20
- 参考 21
- 参考 22
- 参考 23
- 参考 24
- 参考 25
- 参考 26
- 参考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