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理智研究

18世纪英国经验论哲学家休谟的哲学著作

人类理智研究

《人类理智研究》(英语:An E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是18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大卫·休谟所著的知识论著作,该书由休谟于1739年发表的《人性论》的第一部分改写而成,原名为《关于人类理智的哲学论文》,是休谟的成名之作。[0]《人类理智研究》共12章,书前附有一篇简短朴实的《休谟自传》。该书详述了休谟的认识论观点。书中广泛讨论了有关知识、观念、因果性以及关于观念的起源和认识的范围问题,休谟提出哲学的基本任务在于考察人类理智能力的作用和范围,反对一切超越经验的“奥秘哲学”。他宣称一切观念都来自感觉和印象,并由此把知识分为两类:数学知识是关于观念的关系的知识,它有直觉的确定性或解证的确定性;另一类是关于实际事情的知识,它是建立在经验基础上的因果性的科学知识。其次,他在著作中详细地论述了习惯性联想的因果性学说。他认为人们是从感觉和印象中产生因果观念的,由于某些相似的现象经常会合在一起,从而使人的想象力在一个现象和它经常伴随者的现象之间形成一种习惯性的推移联想,所以他把习惯称作人生的伟大指南。再次,他在本书中明确阐述了自己的怀疑论观点。他从一切观念都来自印象出发,主张对知觉之外的存在持“存疑”的态度。他坚持既不用外部世界的作用说明知觉,也不用神和未知的精神作用说明知觉,这正是一种建立在经验基础上的温和怀疑论。[1]

《人类理智研究》(英语:An E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是18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大卫·休谟所著的知识论著作,该书由休谟于1739年发表的《人性论》的第一部分改写而成,原名为《关于人类理智的哲学论文》,是休谟的成名之作。[1]

《人类理智研究》共12章,书前附有一篇简短朴实的《休谟自传》。该书详述了休谟的认识论观点。书中广泛讨论了有关知识、观念、因果性以及关于观念的起源和认识的范围问题,休谟提出哲学的基本任务在于考察人类理智能力的作用和范围,反对一切超越经验的“奥秘哲学”。他宣称一切观念都来自感觉和印象,并由此把知识分为两类:数学知识是关于观念的关系的知识,它有直觉的确定性或解证的确定性;另一类是关于实际事情的知识,它是建立在经验基础上的因果性的科学知识。其次,他在著作中详细地论述了习惯性联想的因果性学说。他认为人们是从感觉和印象中产生因果观念的,由于某些相似的现象经常会合在一起,从而使人的想象力在一个现象和它经常伴随者的现象之间形成一种习惯性的推移联想,所以他把习惯称作人生的伟大指南。再次,他在本书中明确阐述了自己的怀疑论观点。他从一切观念都来自印象出发,主张对知觉之外的存在持“存疑”的态度。他坚持既不用外部世界的作用说明知觉,也不用神和未知的精神作用说明知觉,这正是一种建立在经验基础上的温和怀疑论。[2]

《人类理智研究》广泛吸取古代和文艺复兴时期怀疑论的有关论点,批判继承洛克和贝克莱的经验论,建立了欧洲近代第一个不可知论哲学体系,对其后的康德哲学和德国古典哲学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同时,《人类理智研究》因为彻底坚持怀疑论的立场,暴露了哲学独断论的弱点,其妥协和自相矛盾之处也是相当明显的。[3]

作者介绍

大卫·休谟
大卫·休谟

大卫·休谟(1711-1776)是英国唯心主义哲学家、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出生于苏格兰的一个破落贵族家庭,早年在爱丁堡大学学习法律,后转攻哲学。1734年休谟旅居法国,写成第一部哲学著作《人性论》。但《人性论》一书出版后,并没有引起多大的反响。他总结了《人性论》失败的经验教训,相继发表了《人类理智研究》《道德原则研究》和《政治谈话》。从此,休谟在欧洲开始声名大振。这个时期,休谟还写了《宗教的自然史》和《自然宗教对话录》。1745年,休谟向母校爱丁堡大学申请教职,但苏格兰当局害怕他散布无神论思想,拒绝了他的要求。之后他在苏格兰律师协会的任图书馆馆员五年,利用职务之便写了长达六卷的巨著《英国史》。1763年,休谟担任英国驻法国大使馆秘书,也做过代理公使。在法国期间,他受各界人士的欢迎,还结识了许多进步的思想家和学者,如达朗贝尔、狄德罗、爱尔维修、霍尔巴赫、卢梭等。其中达朗贝尔与他的关系尤其密切。休谟晚年受到英国当局的器重,曾任英国副国务大臣,1767年升任副国务大臣,1769年辞职。后来,休谟因身体不佳,辞职回家,于1776年在爱丁堡逝世。[4][5]

休漠的主要思想涉及社会及政府的起源、宗教、自由、经验论等方面。休谟认为,社会起源于人类的需要。自然赋予人类无数的欲望和需要,而满足这些需要的手段却非常薄弱。人类从其产生的那一天开始就具有了社会性,休谟反对关于“自然状态”的说法,他认为,所谓人类的无社会的“自然状态”是不曾存在过的,它只不过是一个哲学的“虚构”。在关于政府问题上,休谟认为,政府产生的真正原因是各部族之间的战争和习惯。另外,政府的建立还与社会拥有的财富和所有物有关系。政府的权力不是起源于契约,而是起源于扰乱、战争、习惯和社会财富的增加。休谟不同意孟德斯鸿的地理环境决定论,认为人的品性并不决定于气候、位置等地理环境因素,而决定于道德和社会心理因素。他认为由传统和模仿而形成的风俗习惯是人类生活的指南,也是人类品性的决定因素。在宗教的问题上,休谟怀疑上帝的存在,怀疑神学的说教。他一贯反对迷信的宗教,认为迷信的宗教是导致社会动乱的根源。但是,休谟认为,宗教是一种很有效的社会控制形式,社会不能没有宗教。所以他主张建立一个自由的科学的宗教,这种宗教是维系社会秩序和促使社会进步的巨大力量。在哲学上,休谟是一个唯心主义的经验论者和怀疑论者,他只承认感觉的经验,不承认科学抽象,怀疑和否认科学规律的因果必然性,认为因果必然性产生于人的心理联想。主张经验是知识的来源,经验分为知觉和观念,知觉的获得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原因和结果的关系由人的意志决定,不具有客观必然性。[4][5]

大卫·休谟在哲学、历史、经济等领域都颇有建树,他是启蒙运动时期最为著名的评论家,被誉为百科全书式的思想家,他开创了苏格兰历史学派,将唯心主义经验论推到极端,他的“实证”精神对实证主义社会学的产生和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休谟在哲学上的纯粹经验论和怀疑主义在近代哲学的发展中曾经有过巨大的影响,他的纯粹经验论对于从19世纪下半期开始以至今天的现代资产阶级哲学来说,影响尤其巨大。[6]

哲学背景

17世纪是哲学与科学兴盛的时代,与15、16世纪的人文主义者和宗教改革家对权威充满了敬畏之情不同的是,17世纪的哲学家和科学家们反对一切权威。对被中世纪经院哲学加以滥用的亚里士多德演绎逻辑的怀疑,使弗兰西斯•培根建立了经验归纳法,为近代实验科学的发展奠定了方法论基础;而对传统的各种先入之见的彻底怀疑,使笛卡尔树立起“我思故我在”的第一原理,将自我意识确立为哲学的绝对起点。从培根和笛卡尔开始,哲学把重心转移到认识论问题上,哲学家们才不再固执于抽象的自然和抽象的精神,而开始对二者之间的具体联系产生火趣。由此形成了17-18世纪经验论和唯理论的两派学说的对立。[7]

不同的科学研究方法使经验论和唯理论的哲学家们在认识论问题上产生了不同的观点,对于认识的来源、过程和真理性的看法也迥然而异。在当时的自然科学中,普遍运用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对各种自然现象进行观察和实验的方法,二是对各种观察的材料和实验的结果进行数学处理和理性分析、推理的方法。这两种方法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往往是相互结合的,但是在哲学中它们被片面地加以分离,最终竟形成了尖锐对立的两个哲学派别。一派片面地强调观察实验的方法,在对感觉经验进行概括和提升的基础上制定了经验归纳法,形成了经验论哲学;另一派则片面地强调数学推理的方法,以天赋观念或天赋原则作为逻辑起点而发展了理性演绎法,形成了唯理论哲学。[7]

两派分别各执一端,由于缺乏辩证的综合眼光,最终都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自身的反面。其中经验论在休谟那里发展成为一种怀疑主义或不可知论,它对经验之外的任何存在(物质实体、精神实体以及因果联系等自然律)都采取冠而不决的态度,否定了知识的客观性和普遍必然性,从而使得精神对自然的认识实际上成为不可能的。休谟继承了经验主义哲学家洛克、贝克莱的经验主义,进一步深入发挥了贝克莱的主观唯心论倾向,完全从主观印象出发解释知识和科学规律,论证人类认识能力的局限,成为英国经验主义哲学的集大成者,试图将经验主义贯彻到底,他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人性论》,即后来的《人类理智研究》一书的。[8]

个人背景

1732年起,休谟开始准备撰写他的第一部哲学著作《人性论》,并于1737年完成这项工作,这标志着休谟的经验论和不可知论的认识论哲学观的形成。《人性论》于1739年和1940年全部问世后,受到学术界的冷遇,休谟因此写道:“任何文学的企图都不及我的《人性论》那样不幸。它从机器一生出来就死了,它无声无息的,甚至在狂热者中也不曾激起一次怨言来。”休谟于是从1745年决定改写其第一卷《论理智》,这就是1748年问世的《人类理智研究》,它更集中、更简洁流畅地论述了《论理智》的观点。[3]

休谟认为《人性论》的“失败”不是完全由于意见的不妥当,而是由于叙述的不确切。因此他在《人类理智研究》中在材料方面加了些甄别,在论证方面也集中了许多,从文字方面来说也比《人性论》简洁而锋利。这部书出版之后,休谟在西欧哲学界的地位大大提高,而成为当时显要的哲学家之一。[9]

原书版本

1738年末,休谟的《人性论》一书出版后,遭到冷遇。[10]休谟认为《人性论》之所以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不是因为观点不正确,而是因为叙述的不当和疏忽,于是他对《人性论》作了改写。第1卷的改写本名为《人类理解哲学论》,出版于 1748年,1758 年更名为《人类理智研究》。书中将原来《人性论》中截下未发表的“论奇迹”一节重新收入。书中关于宗教问题的“论自然宗教的实际后果”一节的在 1750 年出第2版时改标题为“论特殊的天意和来世”。[11]

中文译本

1957年,翻译家关文运翻译的《人类理智研究》,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是该书第一个中译本。[12]

关文运翻译、商务印书馆《人类理解研究》封面
关文运翻译、商务印书馆《人类理解研究》封面

1999年,宗教学家吕大吉的中译本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名为《人类理智研究》。此版本翻译完成与1977年,参考了关文运以及学者洪谦的翻译版本。[13]

吕大吉翻译、商务印书馆《人类理智研究》封面
吕大吉翻译、商务印书馆《人类理智研究》封面

2011年,由译者周晓亮翻译的中译本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名为《人类理智研究》。[14]

周晓亮翻译、中国法制出版社《人类理智研究》封面
周晓亮翻译、中国法制出版社《人类理智研究》封面

2012年,由译者王江伟翻译的中译本有北京出版社出版,名为《人类理智研究》。该版本由牛津大学出版社1980年版本译出,同时参考了关文运和吕大吉的中文译本。[15]

王江伟翻译、北京出版社《人类理智研究》封面
王江伟翻译、北京出版社《人类理智研究》封面

主要思想

该书前附《休谟自传》,正文分为12章,分别为《各派哲学》《观念的起源》《观念的联络》《关于理解作用的一些怀疑》《关于这些怀疑的一种怀疑主义的解决法》《可然性》《“必然联系”的观念》《自由和必然》《动物的理性》《神迹》《特殊的天意和来世的状况》《怀疑哲学》。[16]讨论的重要问题有:知识的基础、起源和性质,实体不可知论,因果关系,怀疑论等。[17]

论知识的构成与基础

休谟一开始便承认,揭示“人性的终极性质”或许不大可能,但却有可能弄清人类认为自己知道的某些东西的性质和起源。休谟首先对人类知识的构成作了说明:一切知识都是由印象和观念组成的。“印象”包括了“所有初次出现于灵魂中的一切感觉、情感和情绪。“观念”用来指感觉、情感和情绪在思维和推理中的微弱的意象。它们二者的惟一区别是前者的刺激比后者更为强烈和更加生动。观念和印象可以是简单的,也可以是复合的,简单的不能进一 步分为许多部分或许多方面,复合的则由简单的组成。印象和观念极为相似。事实上,除了强烈程度和生动程度之外,简单观念在所有方面都十分类似于简单印象。此外,根据它们在心灵中的显现,简单印象总是先于观念。复合观念由许多简单部分组成,尽管复合观念本身实际上不可能是任何复合印象的摹本,但这些简单部分与经验到的印象的简单部分却十分相似。休谟说,对印象和观念的这些发现表明,一切观念都起源于经验(印象世界),人类的心灵中没有先天观念,也就是说,没有不以知觉为基础的观念。[17]

休谟还探讨了知识的基础。休谟认为,对于所得到的观念有两种能力:记忆和想像。当观念进人的心灵时,记忆以精确的次序保存观念。另一方面,想像却可以按照欲求的任何方式自由地安排。不过,与人们的期望相反,人们的想像不是漫无目的地发挥作用,而是按照安排好的次序想像观念。所以,每当一个特定观念进人心灵时,其他相关的观念便根据某些观念的联结原则自行地跟随着它,休谟将这些原则称为“一种吸引作用,这种作用在精神界中正像在自然界中那样,起着同样的奇特作用”。当观念类似或在时空上接近时,或者当它们有因果关系时,它们会自然地趋于联结。观念的结合构成了思想和推理的共同题材。可将复合观念分为关系、样态和实体。这些观念的讨论“可以看作是我们这个哲学的基础”。[17]

对实体的怀疑

对近代以来的实体问题,休谟既反对洛克的物质实体,又反对贝克菜的精神实体。他认为,所谓实体观念不是别的东西,仅仅是各种特殊观念的集合体,因此,没有必要假设这些特殊观念被一个所谓的实体,无论是物质的实体,还是精神的实体所支撑。休谟写道:除了对知觉而外,人们对任何事物都没有一个完善的观念。[17]

一个实体是和一个知觉是完全差异的。因此,并没有一个实体观念。休谟认为,肯定外物的独立存在,是人类的一种自然本能,这在认识论上是一种先验的假设。但是,如果从经验出发,便不能证明外物的客观实在性,不能证明知觉是由外在事物引起的。因为从经验中只能知道知觉,即印象和观念,只能看到知觉间的关系,而看不到知觉和异于知觉的东西,即外物的关系。因此,人类的知觉只能限制在知觉的范围之内。他说,“心中除了知觉以外既然再也没有其他东西存在,且一切观念又都是由心中先前存在的某种东西得来的,因此,根本就不可能想像或形成与观念和印象有种类差别的任何事物的观念。纵然尽可能把注意转移到身外,把想像推移到天际,或是一直到宇宙的尽处,实际上一步也超越不出自我之外,而且除了出现在那个狭窄范围以内的那些知觉以外,也不能想像任何一种存在”。[17]

休谟还认为,不仅物质实体的存在与否是人们的经验所不能解决的,同样,精神实体的存在与否也是人们的经验不能解决的。休谟认为,上帝作为一种精神实体不能成为知觉的原因,人们也无法经验到上帝与人们感官之间的联系。在他看来,上帝这个观念是“由于反省自己的心理作用,并且毫无止境地继续增加那些善意和智慧的性质”而产生出来的,从经验中产生的上帝观念,不可能成为感觉的原因。“由于人类理解力的缺陷,神的性情对于完全是不可了解的,不可知的。”此外,类似“自我”或“灵魂”这种精神实体的存在,休谟认为要么是“不能抓住”,要么就是“绝对不可理解的”,他说,“任何时候,我总不能抓住一个没有知觉的我自己”,“关于灵魂实体的问题是绝对不可理解的。”[17]

对因果关系的否定

休谟认为,存在着七种不同的哲学关系,即类似、同一、时间和空间关系、数量或数的比例、任何性质的程度、相反和因果关系。这些关系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完全决定于人们所比较的各种观念,另一类可以不经过观念的任何变化而变化。真正的知识是通过对两个或更多观念的直观审视获得的。通过直观完全可以确定两个观念是否相似,或者它们彼此不同,或者其中一个的特定性质在程度上比另一个强些或弱些。这种知识是确定的,因为当想像两个或更多的观念时,知识仅仅依赖于人们所见,但是相对说来,它给知识内容较少。通过一系列的直观便获得算术和代数中出现的某种可证明的知识。直观和证明是完全确实性和知识的惟一源泉。[17]

关于观念因果关系的知识内容并非来源于对观念的直观考察,而几乎所有超越直接经验的知识内容都建立在因果关系的推论上。当考察认为因果关联的两个观念或两个印象时,人们发现自己无法知觉到两者间任何必然的或因果的联系,只能知觉到观念是相邻的和连续的。虽然确实感到观念之间必定存在更多的关联,而不仅仅是前后相续,但确实不知道它们以何种方式必然相连。一个观念必然使另一个观念出现。但是休谟质疑这种观念的证据和来源。休谟认为,以往的哲学家所提出的证明都不能令人满意。他们以假定为论据,将试图证实的东西作为先决条件,即每个事件都有一个原因。人们都接受了这个既非自明又不可证明的因果原则。休谟断言,因果推理的实际成分是当下的感官印象或记忆印象,相关事件的想像观念,以及它们之间未知的联系。休谟坚持认为,这种推理过程不是逻辑过程,因为当一种特定的经验发生时,没有任何理由想起这一个观念而不想起那一个观念。[17]

如果理性无法使事件发生因果联系,或许经验可以。当一组连续事件在人们的经验中不断重复出现,当这些事件结合在一起时,人们就会在心灵中将它们的观念联接起来。于是,只要经验到一个事件,也就会想到其他的事件。人们把其中的一个称之为原因,把其他的称之为结果。休谟指出,假如这个过程是合理的,那么就得假定自然的同一原则是真实的。该原则断言:“所没有经验过的例子必然类似于所经验过的例子,而自然的进程是永远一致地继续同一不变的。”[17]

由于人们很容易想像,世界在未来有许多方面都会发生变化,要证明自然必定统一是不可能的。到目前为止,人类的经验没有表明自然的未来进程是什么或必然是什么。仅仅因为太阳到现在每天升起,并不能证明太阳明天一定会升起。只有知道自然是同一的,才能判断。但是关于这一点,所获得的知识内容仅仅是,迄今为止,自然始终是同一的。经验不能提供任何线索揭示将来的状况必然是什么。休谟写道,“人心纵然极其细心地考察过那个所假设的原因,它也不能在其中发现出任何结果来。因为结果和原因是完全不一样的,因此,也就不能在原因中发现出结果来。”休谟认为,接受这个原则是人性的基本特征。人类有种习惯,而“习惯就是人生的最大指导”,它代替未知或不可知的理性。[17]

休谟发现了人类自然同一的心理起源,并用此解释确信事件之间具有必然联系的基础。这种必然联系不会被感知,不管相同的关联多么常见。但是,多次感知到事件的恒常联结之后,便觉得其中的一个联结物引起或产生了另一个。让人们相信这一点的,不是什么事件的可察事实,而是对事件的心理态度。人类的心灵有一种基本倾向,即经验到或想到种联结之后,就会想起相关的观念,只要在经验中感知到两者的恒常联系。这种倾向是一种强有力的感觉,它就是认为存在于事件之间的必然联系。虽然它在人类心中被感受到,但却有一种倾向,认为它存在于事物本身之中。这个观念与其说是事件的特征,倒不如说是思考事件的方法的特征。因此“原因”一词可以定义为一个先行于、接近于另一个对象的对象,它在想像中与另一个对象如此地结合在一起,以致一个对象的观念决定心灵形成另一对象的观念,决定印象形成另一对象的较为生动的观念。[17]

休谟认为,科学的任务就是通过搜集在人类经验中出现的恒常联系的资料,并依据科学规律组织这些资料,以此精心地确立“理性信念”的基础。这些规律是一种合理的预见形式,因为它们允许在占有迄今为止所发生事件的详细资料的基础上,预言事件末来的进程。科学家像其他人一样,出于习惯或习性认定未来与过去相似。对休谟来说,科学不探索事件的“现实原因”,而是根据事物的恒定联结的关联物和人类的心理习惯,探究关于自然进程的最可利用的概然性预言。[17]

彻底的怀疑论

休谟首先提出了一系列的理由,说明为什么应该怀疑人类得到的结论,为什么应该怀疑通过感觉经验以及对感觉经验的态度所得到的结论。接着休谟提出,虽然理性和感觉遇到一些基本困难,但是必须因为心理结构而相信许多东西。不幸的是,人们相信的东西常常不是难以辩护就是互相矛盾。

关于“理性方面的怀疑论”,休谟试图表明即便最确定的推理结论实际上也只能是概然的,而且,越深入地考察它们,他们的概然程度越低。每一次推理都有可能犯错误。当检验推理时,依然可能在检验中犯错误,还可能在检验时犯错误。所以,休谟说,对推理价值的每一个判断仅仅是概然的。越是热衷于判断的判断,合成的概率就会变得越来越小。因此,如果这种检验过程无限地进行下去,甚至最确定的算术或代数推理,也将开始失去信任。[17]

至于人类的感官材料,休谟认为,人类自然确信所观察的对象是持续不断并独立存在的。但是,只要考察下这种信念,就会发现它完全不合理,它与关于印象的知识相冲突。无论感官材料还是有据的推理都不能提供任何根据,断定有独立而连续的对象存在。如果想像出于某些习性提供了这种信念,那它还是“与最普通的经验相矛盾”,感知的一切都是印象,印象绝对依赖于人类。人类的感官或者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就会改变所知的一切。[17]

所以,不应该认为知觉就是独立于人类之外,甚至在没有被感知的情况下继续存在的东西。但是休谟注意到,关于这个主题的任何论证,都不能使人类放弃正常地相信外部世界存在的自然信念。休谟说,通过对人性进行详细而深刻的研究产生了一种彻底的怀疑论。从理论上认识到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人类关于世界的大部分信念。推理和感觉也不足以支持这些信念,这些信念起因于人类的心理特征,而不应归之于任何理性过程的合法结论。休谟主张,那些使人类在经验中赋予事件以因果关系的因素,将使人类怀疑感官对象的连续而独立的存在。越是深入考察人性,便越是认识到人类的意见是多么可疑和不可靠。[17]

知觉

休谟把感觉、情感、情绪、思维等统统称之为“知觉”,知觉就是经验的对象,知觉是唯一的实在和知识的唯一对象。知觉又分为印象和观念两类,一切观念都来源于感觉印象。[1]

印象

印象分两种:感觉印象和反省印象,感觉印象是原初性的,来自不可知的原因。休谟说,感觉可能来自身体的内在构造、动物灵魂(精气)的运动或客体对感官的作用,但这些都是不能确定的猜测,他宁可对感觉印象的来源存而不论。感觉印象包括对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的感觉以及快乐、痛苦等感觉。反省印象是直接从感觉印象得来的,或通过插入的观念,间接从感觉中得来的。各种情感、情绪、态度都属于反省印象的范畴,如欲望、厌恶、害怕、悲伤、绝望等,是直接从痛苦或快乐的感觉印象而来的反省印象;骄傲、羡慕、热爱、仇恨、嫉妒、慷慨等印象,是通过观念对感觉的判断而间接得到的反省印象。休谟指出,一切印象,不论内部外部,都是强烈、活跃的。[18]

观念

观念是对印象的“忠实摹写”,是“感觉、情感和情绪在思维的推理中的微弱的影象”。印象和观念的区别是当下知觉和思维(包括想象、回忆)的差别,心灵对于两者的知觉的强烈程度,或者它们呈现在心灵中的生动、清晰的程度,是大不相同的。休谟说:“最生动活泼的思想还是抵不上最迟钝的感觉。”[18]

观念的关系的知识

基于观念和观念之间的关系形成的知识,比如人类知道的逻辑学、数学和几何学的知识。这一类知识就是在两个以上的观念中进行逻辑推演而来的知识。[16]关于观念关系的知识指抽象科学和证明的知识,主要指数字和逻辑。休谟肯定,单凭思想就可以推理出关于观念关系的知识,“这类命题,只凭思想的作用,就能把它发现出来,并不以存在于宇宙某处的任何事实为依据。纵然在自然界没有圆形或三角形,欧几里德证明的真理仍然保持着它的可靠性和自明性。”[18]

事实的知识

这一类知识包括了自然科学的知识,也包括因果关系,因为因果关系是在经验范围内的人主观的一种联想。这一类知识最大的特点就是有经验内容,每一个知识都是能经验到的,但最大的问题是并不具有彻底的普遍必然性,所以这是一种或然知识。[16]关于事实的知识只有或然性,综合判断是偶然真理。但是,关于事实的知识能够扩大人类经验的范围,对生活最有用处。经验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都是关于事实的知识,休谟对知识基础的考察也集中于这一类知识。[18]

因果关系

休谟认为,知觉到两个观念在空间相继出现,如果这两个观念重复出现,那么就会把先发生的观念称为原因,把后出现的称为结果。久而久之,就会形成这样的习惯:每当看到一个观念时便联想到另一个。这种在经验的基础上,通过联想而形成的恒常的连贯关系,就是通常所称的因果关系。[18]

因果性只是“习惯的联想”。自然事物之间没有任何客观的必然的因果联系。因果联系的观念,来源于人们的“习惯的联想”。由于原因与结果很接近,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二者经常连结在一起,所以,当一事情出现时,人们自然联想到另一事情的出现。这种“联想”就是因果关系的本质。“必然联系”观念只是心灵的习惯,而非客观实在。凡不直接呈现于感觉印象的东西,人类便对它不能有任何观念,所以,他认为人类只能感知孤立的事物,而不能感觉到它们之间的必然的因果的关系。[19]

温和的怀疑论

休谟自称,他的怀疑论是“温和怀疑论”,有别于皮浪的“极端怀疑论”。极端怀疑论者为怀疑而怀疑,他们企图避免任何结论。温和怀疑论者则不同,怀疑只是追求确定知识的手段,他们的怀疑一旦到达不容置疑的地步就会终止。他的怀疑论首先是针对传统知识的对象和基础,如实体和上帝。他的目的不是为了从根本上抛弃知识,否定理性,而是为了防止宗教迷信和狂热。通过怀疑论的考察,人们对自己理智能力的界限和知识的范围有“较为谦和、较为含蓄”的认识,知道自己能力和知识的缺陷,以“可错论”反对“独断论”的态度。这样的怀疑论是正确的哲学,能够“提供温和适中的见解”。[18]

启发了康德的批判哲学

休谟和康德都是不可知论者。康德成为不可知论者,离不开休谟对他产生的影响。康德在1783年出版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的“导言”中写道:“我坦率地承认,就是休漠的提示在多年以前,首先打破了我的独断主义的迷梦,并且在我对思辩哲学的研究上给我指出了一个完全不同的方向。”休谟影响了康德理论认识上的探索,推动了他对形而上学教条主义的批判。[20]

休谟在《人类理智研究》中所提出的对知识的普遍必然性的怀疑,一方面打破了康德早年的独断论,另一方面,休谟的事实与价值二分法启发并开拓了康德的视野。罗尔斯认为:“康德非同寻常地表现出了对休谟的深深敬重和喜爱。”事实上,在对理性的批判上,在对人性的认识上,康德都受到休谟的影响从而更接近于英美政治哲学的基本认识。[21]

对逻辑实证主义的影响

维也纳学派指的是20世纪20至30年代以奥地利维也纳大学教授石里克为首的一派主张逻辑实证主义或逻辑经验主义的哲学家,该学派自认为是休谟的经验主义传统在20世纪的继承者,并且受到了休谟在《人类理智研究》的结尾提出的严格的意义标准的启发:“我们如果相信这些原则,那我们在巡行各个图书馆时,将有如何大的破坏呢?如果我们手里拿起一本书来,例如神学书或经院哲学书,那么我们就可以问,其中包含着数和量方面的任何抽象推论么?没有。其中包含着关于实在事实和存在的任何经验的推论么?没有。那么我们就可以把它投到烈火中去,因为它所包含的没有别的,只有论辩和幻想。”[22]逻辑实证主义者主要从休谟那里析取了经验主义,其中包括休谟在《人类理智研究》提出的两个基本思想。第一,关于两类知识的划分,即一切知识都可以分为两类:分析的知识和综合的知识;第二,对于归纳法的分析。休谟的两种知识的理论在逻辑实证主义学派那里得到了最全面的继承和发展。逻辑实证主义者一方面接受了休谟关于两类知识的划分和对归纳法的分析,另一方面又不完全等同于老的经验主义。[23]逻辑实证主义坚持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区别,主张命题的意义在于能为经验所证实,据此拒斥形而上学,宣称哲学的唯一任务就是从事逻辑分析,并试图用物理学语言来统一各门科学。[24]

评价

英国作家毛姆:“我觉得,现在的英国哲学家在动手写作前,若都能认真读一遍休漠的《人类理智研究》,那对他们一定大有好处,因为他们写出来的东西并不总是很出色的。”[25]

《牛津通识读本:休谟》的作者A.J.艾耶尔:“《人类理智研究》要比《人性论》写得好得多,其区别更多在于侧重点而不是论点。”[26]

英国哲学学者彼得·米利肯:“不能将《人类理智研究》一书仅仅视为《人性论》的简写本,而应将之作为超越《人性论》的更加权威的著作,因为,休谟曾经在晚年发表声明拒绝承认《人性论》为自己的著作。”[27]

哲学学者洪汉鼎:“我读分析哲学的第一本书,就是休谟的《人类理智研究》,这本书使我懂得了什么叫思想清晰、概念明确。”[28]

名言

“你如果愿意做哲学家,尽管做好了,但是你在你的全部哲学思维中,仍然要做一个人。”[16]

“习惯就是人生的最伟的大的指导。”[16]

“世界上再没有东西比人的想象更为自由。”[16]

“我们和畜类所共的那种实验的推理,虽是全部生活所依据的,可是它也不是别的,只是在我们内在活动而为我们所不知晓的一种本能或机械的力量。”[16]

“所谓自由只是指可以照意志的决定来行为或不来行为的一种能力,那就是说,我们如果愿意静待着也可以,愿意有所动作也可以。这种假设的自由普遍被人认为是属于各个人的,只要他不是一个狱囚,只要他不在léi绁之中。”[16]

“广为人知的是,不论国籍和年龄,人类的行为是具有很大的同一性的,人的本性在运作中保持一致。在所有的时间地点,人类都具有如此一致性,所以历史并不会告诉我们任何新的或奇异的东西。它的主要作用只不过是发现人性的普遍原则,和在不同的情况下,让我们熟悉具体情境,熟悉人类行为的基本规律。”[16]

参考资料 28

  1. 参考 1
  2. 参考 2
  3. 参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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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人类理解研究 — 豆瓣读书
  13. 人类理智研究 — 豆瓣读书
  14. 人类理智研究 — 豆瓣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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