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之獬(xiè,1591年—1647年),字龙拂(bì),今淄博市博山区(明属淄川县)白塔镇大庄人,是明清鼎革之际集各种矛盾于一身、富有争议的一名官员。[1]
明朝万历十九年(1591年),孙之獬出生于山东淄川大庄村,[1][3]万历四十三年(1615)中举人,天启二年(1622)成为进士;获任翰林院庶吉士,因馆试第一,升任翰林院检讨,后升任翰林院侍讲;[1]明崇祯年间,孙之獬受阉党逆案牵连,被革去官职,贬为平民。[4]清军入关后,孙之獬毫无抵抗直接投降,在清廷历任礼部侍郎、[5]招抚江西提督军务、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翰林院侍读学士等多项职务。后来因“久任无功,市恩沽誉”,被罢免了官职。[4]顺治三年秋,孙之獬被山东谢迁领导的农民起义军处以极刑,肢解而亡。[3][5]
在清朝为官期间,孙之獬为争宠效忠,迎合统治者意图,率先剃发改装,为清廷“满化”政策推波助澜,被视为强制推行“薙发令”的始作俑者,[注1]激化社会矛盾和民族矛盾。[4]
跻身翰林
谄附阉党
守丧期满后,孙之獬重回京师,并升任侍讲。[1]当时正是宦官魏忠贤专权乱政时期,好趋炎附势的孙之獬归附了“阉党”。[3]天启七年(1627年),与徐时泰主顺天府乡试。身为主考官的孙之獬帮助当时号称阉党“五虎”之首的崔呈秀进行舞弊,让其“才不能文”的儿子崔铎得以中举。[8]
崇祯即位之后,即展开了对魏忠贤阉党势力的清洗,党首魏忠贤畏罪自杀,其党羽也树倒猢孙散。[7]
争毁《要典》
崇祯元年(1628年),翰林倪元璐请毁《三朝要典》,并要求彻底清算阉党,[8][注2]拉开争毁《要典》的序幕。时任翰林院侍讲的孙之獬逆潮流而动,请求崇祯帝亲自为《要典》作序,[1]指出毁要典之举是将皇帝置于不孝不友的境地。同时上《力疾不能供职疏》,以生病为由请求辞职,在当时背景下,孙之獬的行为广遭讥笑。[8]
最终,崇祯皇帝还是毁禁了《三朝要典》,而身为阉党的孙之獬则于同年八月被夺官削籍,回乡居住。崇祯二年(1629年),清洗阉党的最终结论下达。孙之獬以“中崔铎(帮助崔呈秀之子崔铎舞弊中举)”和“哭《要典》”两项罪名,定为三等“结交近侍”之罪。[8][1]
乡居为民
孙之獬返回山东淄川老家,闲居近二十年之久,平日教授子孙族人读书,城中有公共事务,如修建石城、复行一条鞭法等,孙之獬亦以乡绅身份出面倡议。[8]崇祯末年,农民起义军四起,淄川县城也常受到民军的袭扰。赋闲在家的孙之獬倾其家财,组织训练了一支地方武装,守卫淄川县城,击败了义军,保护了士绅和百姓的生命财产。[1]
归顺清廷
清顺治元年(1644年),清世祖福临进入北京;同年五月,清世祖对明朝官兵实行招降政策。[注3]明朝的众多文官武将因此相互推荐,归顺清廷。山东巡抚 方大猷把孙之獬保卫淄川县城的事迹上奏朝廷并推荐他为官。不久,朝廷下旨,召孙之獬入京,原职录用。十一月,升孙之獬为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讲学士。[1]
剃发易服
孙之獬进入清廷为官后,为了表示对清廷的忠心,积极迎合清廷的一些主张,剃发改装便是其最为世人诟病的行为。[1]
在大殿议政时,朝廷官员分成满汉两班。满族官员剃发留辫,身着满装;明朝降臣皆束发,顶进贤冠,穿长袖大服。孙之獬独自剃发改装,进入满族官员的队列,满族官员认为他是汉人,不允许他人列;进入汉族官员的队列,汉族官员又因为他是满人的发式和服饰,也不允许他入列。 这着实让孙之獬进退失据,既羞又愤。[1]
退朝后,孙之獬向皇帝上疏:“陛下平定中国,万事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从陛下也。”顺治帝到孙之獬倡导剃发易服的上疏后,颇受震动,深叹曰:“不意降臣中有作此说者”[1]

招抚江西
顺治二年(1645年),清军攻克江西九江。孙之獬上疏请求前去招抚。在上疏中,他指出“志士忠臣每思垂名竹帛”,自称要对清廷感恩图报,根据占卜结果,孙之獬此行必然成功。六月,朝廷授他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头衔,准其南下。[1]
孙之獬到江西后,先是与同僚到许真君祠进行拜谒,立誓报主,后四处宣示皇恩,收买人心。他尽心为清廷效力,数月之内,即抚定数府。有柯、陈大姓人家,为元末武装陈友谅后裔,二百年来盘踞险阻,不听官差。孙之獬自甘委曲,前往招徕,使其地纳入版图。[1]
顺治三年(1646年),江西局势渐稳,孙之獬应召还朝。总兵金声桓劾其擅自为副将高进库、刘一鹏加授总兵衔,孙之獬于十月被革职,永不叙用。[1]
回乡身死
顺治四年(1647年),山东人谢迁举兵抗清,声势浩大。淄川知县刘修己因孙之獬知兵,有军事才能,又经过实战锻炼,请其协助守城。然而,当时清廷因惧怕民众叛乱,已在规划收缴民间的枪械武器,朝廷虽然尚未下旨,但淄川当地民众的武器已经先行被缴。孙之獬只能率领众人以木棍御敌。[1]
六月十四日夜,城中内应垂下绳索,引民军入城,打开城门,淄川城破。孙之獬率家人力阻不敌,退回家中,准备自尽。民军已蜂拥入宅,将孙之獬押解到县衙,令其投降。孙之獬骂不绝口,被捆绑囚禁,受尽折磨。六月二十二日,民军以死威胁,孙之獬仍破口大骂,结果双唇被缝,肢解而死,其家眷亦有多人同时被杀。[1]
身后之事
孙之獬惨死之事上报后,朝廷命下吏部商议抚恤办法。侍郎陈名夏、金之俊建议为之獬复官、赐恤,而马光辉及启心郎宁古里认为之獬已经削籍,不应予以抚恤。两种意见一同上奏,清廷最终采纳后者,孙之獬身后一无所获。孙之獬墓在大庄孙家林,墓前有卧碑。[注4][1]
乾隆四十一年,清朝为了进一步巩固统治,在大力表彰忠臣(即在明末清初因抗清遇难的明朝官员)的同时,下令编纂了著名的《贰臣传》,对当年背叛明朝投降清朝的“贰臣”进行了道义上的否定和批判。孙之獬被编入了乙编,自诩为大清殉国的孙之獬却最终没有得到清朝统治者的认可。[注5][8]
政治举措
孙之獬当时所任的礼部左侍郎是“掌管礼仪祭祀及学校科举的机构”的第一副职,孙之獬的“剃发易服”之举,符合满清贵族的征服、奴化策略,“剃发易服”本来是清朝既定的“国策”。[1]
有学者认为,孙之獬的激进言行促成了血腥政策《剃发令》的出台,实属罪无可赦。[8]孙之獬主动为清廷出谋划策,请求改变汉族的发式和服饰,消除各民族心理上的隔阂,使汉族等中原民族与满族融为一体,在政治上形成大一统的满清天下,从这个角度来分析,孙之獬“剃发易服”的倡议和行为,并不逾越职责,也并不过分,只是行动过早过度罢了。[1]
诗歌
清顺治四年(1647)六月,高苑人谢迁率领农民军攻陷淄川城,擒住首倡剃发易服、已被革职的孙之獬,在多次劝降无效后,将其肢解。顾炎武当时正在山东游历,与新城徐夜等山东文人交游,并在章丘桑家庄等地置办田产。他听说此事后,作古体诗《淄川行》庆贺此事,借此嘲讽孙之獬降清。[9]
诗曰:“张伯松,巧为奏,大纛高牙拥前后。罢将印,归里中,东国有兵鼓逢逢。鼓逢逢,旗猎猎,淄川城下围三匝。围三匝,开城门,取汝一头谢元元。”诗中“张伯松,巧为奏”二句引用典故,以张伯松代指孙之獬,写其巧言逢迎。“罢将印,归里中”二句,据《顺治朝实录》,顺治三年(1646)冬十月二十日,“革招抚江西、尚书孙之獬职,永不叙用。以其招抚无功,擅加总兵官职衔,任意市恩故也。”[9]
《聊斋志异》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写了一篇名为《骂鸭》的文章,这是讲一个人偷吃了别人的一只鸭子,身上因而长满鸭毛,且痛痒难当,最后还亏鸭的主人出面骂了一通,那小偷才褪去了鸭毛。这故事就是以孙之獬为原型。[10]
人物评价
有山东进士孙之獬,阴为计,首剃发迎降,羞愤上疏,于是削发令下,而中原之民处处蜂起,百万生灵,尽膏草野,皆之獬一言激之也。原其心,只起于贪慕富贵,一念无耻,遂酿荼毒无穷之祸。(清人王家桢的《研堂见闻杂记》)[3]
嗟呼,小人亦枉作小人尔。当其举家同尽,百口陵夷,恐聚十六州铁铸不成一错也。(《顺治实录》)[5]
后世纪念
淄博博山新区大庄村,有座孙氏墓园,建于明朝,2015年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最为著名的人物,当属明末清初的兵部尚书孙之獬。[11]
相关记载
据清初无名氏《研堂见闻杂记》载:谢迁起义军攻破淄川城后,将孙之獬绑缚示众十余日,然后凌迟处死。[9]
据《明清史料》丙编第七本《山东巡抚张儒秀揭帖顺治四年九月二十七日到,本揭对同》:“淄城于本年(指顺治四年)陆月拾叁日夜,被内贼丁可泽等接应,大逆谢迁等陷城。将工科给事中孙珀龄父、原任招抚江西兵部尚书革职孙之獬绑缚逼拷。獬抗言骂贼,不饮食者数日。至贰拾贰日,贼又惨刑毒害,獬复大骂,触贼之怒,缝口支解而死。同时又杀其孙男肆人:官贡生孙兰茲,生员孙兰藂、孙兰薮、孙兰蔼;又杀曾孙贰人:孙大曾、孙二曾;儿妇一口;孙女二口。”三据《清世祖实录》卷三十四:顺治四年十九日“山东巡抚张儒秀奏报:土贼丁可泽,勾引叛贼谢迁等陷淄川县。原任招抚江西兵部尚书革职孙之獬,被贼支解死,其孙兰滋(茲)等男妇九人同时遇害。”[9]
家庭成员
相关事件
参考资料 12
- https://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ChlQZXJpb2RpY2FsQ0hJTmV3UzIwMjMxMjI2EhZzZGxnZHh4Yi1zaGt4MjAwNzAxMDIzGgg0dzRvbXEyOA%3D%3D
- 参考 2
- 明朝降臣奏请令汉人剃发 — 中国新闻网
- “龚合肥” 遭受恶评的隐情 — 中安在线
- 家国小人 — 郑州日报
- 最早的理发业 — 北方网
- 【淄川地名故事】话说“淄川大庄孙”与“博山小庄孙” — 微信公众平台
- 这个淄川名人死的争议颇大,你怎么看? — 微信公众平台
- 聊斋故事|顾炎武写诗嘲讽孙之獬被杀——聊斋脞说之九十一 — 山东理工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他是第一个主动剃发的明朝官员,可却在死后300年还被鞭尸! — 微信公众平台
- 【齐鲁晚报】淄博400年前古墓被盗 孙氏墓园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淄博新闻网
- 历史文化名人 —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注释
- 清入关后,颁布使汉人满化的“薙发令”,强迫汉人依满俗剃去前半部头发。薙发令规定:凡大清军所到之处,汉民限于十日之内,尽弃明朝衣冠,尽行薙发改装,服饰仪节,皆遵满制。清朝廷在北京东四、西四、地安门与正阳门前搭建席棚,勒令过往行人入内剃头,违者斩首,这便是所谓“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6]
- 《三朝要典》(简称《要典》),是由魏忠贤主持,由其党 羽编撰的,天启帝朱由校曾为这部书御制了序言。其内容 包括万历后期的梃击案、泰昌时期的红丸案、天启帝即位 之际的移宫案,万历等三朝《实录》有关三案的记述全都参 照了《要典》。魏忠贤通过《要典》的编修和刊印,不仅为其 贬杀东林党人提供了历史和现实依据,而且还大大地美化 了自己。当时有人为了奉承魏忠贤,竞把魏氏抬高到孔子 的地位,列举的理由就是,魏氏杀东林党人、修《要典》,可 与孔子诛少正卯、编《春秋》相提并论。此说虽荒唐,但足见 《要典》的分量。[1]
- “令兵部传檄直省郡县,归顺者官吏 进秩,军民免迁徙,文武大吏籍户口钱粮兵马亲赉至京,观 望者讨之。故明诸王来归者,不夺其爵。在京职官及避贼隐 匿者,各以名闻录用,卒伍欲归农者听之”(《世祖本纪》)。
- 卧碑上刻有“清钦命招抚江西提督军务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翰林院侍读学士前礼部左侍郎显考龙拂孙公暨元配累封安人显妣刘母之墓”。[1]
- 乾隆皇帝对乙编的“贰臣”毫不留情面的评论道 “投顺本朝,并为清流所不齿。而其再仕以后,惟觍颜持禄,毫无事迹足称”。[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