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成立于2001年1月,常务委员会对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
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从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1]
现任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为李宝清。[2]
发展历程
2001年1月,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成立。[1]
主要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二节第五十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3]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3]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3]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3]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民政、社会保障、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项目;[3]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3]
(六)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审查监督政府债务;[3]
(七)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等;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3]
(八)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3]
(九)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3]
(十)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3]
(十一)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3]
(十二)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3]
(十三)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3]
(十四)根据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3]
(十五)根据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3]
(十六)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任免,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决定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任免;[3]
(十七)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3]
(十八)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3]
常务委员会讨论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和项目,可以作出决定或者决议,也可以将有关意见、建议送有关地方国家机关或者单位研究办理。有关办理情况应当及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3]
组织机构
| 机构类型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责 |
|---|---|---|
| 办事机构(工作机构) | 办公室 | 一、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日常性秘书和事务工作; 二、负责市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党组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的筹备、会务、记录和编发会议纪要、公报等工作; 三、负责文电(信函、材料)的印制、收发、传阅、催办、归档、清销工作; 四、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统一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五、负责办理机关的人事、教育、工资工作; 六、负责机关行政、财务、保卫、公务接待工作; 七、负责机关老干部工作; 八、负责省人代会期间驻马店代表团的有关服务保障工作; 九、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
| 调查研究室 | 一、负责市人大常委会重要文件和主要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 二、负责需要提交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文件和需要对外印发的文件文字审核工作; 三、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的人大工作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指导和联系县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四、负责《人大工作通报》《人大工作信息》《天中人大》的编发和对外交流工作; 五、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宣传工作; 六、负责驻马店人大网站有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外出培训工作; 八、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 |
| 法制工作委员会 | 一、负责拟定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协调督促立法计划的实施; 二、负责起草综合性法规草案;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起草相关法规草案;组织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征求意见、修改、废止、评估等工作; 三、承担地方性法规案统一审议的具体工作,为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服务; 四、负责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公布、备案、解读以及社会公众对地方性法规有关问题的解释工作; 五、配合上级人大做好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六、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七、负责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设、服务和保障工作; 八、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的组织管理工作; 九、协助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十、负责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意见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 |
| 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 一、参与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和组织选举工作,承办省人大代表届中补选工作; 二、负责和指导市、县(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和指导各个阶段的工作,编发选举工作简报; 三、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具体业务工作; 四、解答有关选举工作法律问题的咨询和请示,调查处理选举中的违法事件; 五、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期间的选举工作,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初审工作,做好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经常性监督; 六、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审查、整理和交办工作,并将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七、负责驻本辖区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的联络、培训工作; 八、受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处理侵犯代表合法权益的有关案(事)件; 九、指导县(区)、乡(镇)人大建设工作; 十、起草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和领导有关讲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 |
| 财经工作委员会 | 一、负责调查、检查有关财经方面法律法规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和意见; 二、受主任会议委托,听取政府有关部门的专题工作汇报; 三、初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议案、质询案和决议、决定草案,并提出初审报告; 四、起草财经方面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代表评议活动方案,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并提出工作报告;受市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委托,对财经方面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案(事)件进行跟踪监督; 五、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关于财经方面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将办理情况答复代表; 六、做好有关财经方面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工作; 七、保持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经常沟通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提供信息; 八、起草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和领导有关讲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 |
|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 一、负责调查、检查有关教科文卫方面法律法规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并提出报告和意见; 二、受主任会议委托,听取政府有关部门的专题工作汇报; 三、初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议案、质询案和决议、决定草案,并提出初审报告; 四、起草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代表评议活动方案,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并提出工作报告;受市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委托,对教科文卫方面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案(事)件跟踪监督; 五、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关于教科文卫方面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将办理情况答复代表; 六、做好有关教科文卫方面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工作; 七、保持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经常沟通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提供信息; 八、起草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和领导有关讲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 |
| 农村工作委员会 | 一、负责调查、检查有关农业、农村、农民方面法律法规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和意见; 二、受主任会议委托,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专题工作报告; 三、初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议案、质询案和决议、决定草案,并提出初审报告; 四、起草有关涉农等方面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代表评议活动方案,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并提出工作报告;受市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委托,对有关涉农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案(事)件跟踪监督; 五、自办或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关于涉农工作方面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将办理情况答复代表; 六、做好有关涉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地方涉农法律、法规立法调研及起草工作; 七、保持与省人大农委和兄弟省、市人大农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涉农代表的联系,经常沟通情况,为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决策提供信息; 八、督促并协调有关部门办好涉农信访案件; 九、起草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和领导有关讲话,完成常委会、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
| 民侨外工作委员会 | 一、负责调查、检查有关民侨外方面法律法规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并提出报告和意见; 二、受主任会议委托,听取政府有关部门的专题工作汇报; 三、初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议案、质询案和决议、决定草案,并提出初审报告; 四、起草民侨外方面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代表评议活动方案,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并提出工作报告;受市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委托,对民侨外方面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案(事)件跟踪监督; 五、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关于民侨外方面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将办理情况答复代表; 六、做好民侨外方面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 七、保持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经常沟通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提供信息; 八、起草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和领导有关讲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 |
| 城建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 一、负责调查、检查有关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和意见; 二、受主任会议委托,听取政府有关部门的专题工作汇报; 三、初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议案、质询案和决议、决定草案,并提出初审报告; 四、起草有关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代表评议活动方案,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并提出工作报告;受市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委托,对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方面法律法规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案(事)件跟踪监督; 五、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关于城建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将办理情况答复代表; 六、做好有关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调查和征求意见工作; 七、保持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经常沟通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提供信息; 八、起草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和领导有关讲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 |
| 预算工作委员会 | 一、负责调查、检查有关预算方面法律法规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并提出报告和意见; 二、受主任会议委托,听取政府有关部门的专题工作汇报; 三、初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议案、质询案和决议、决定草案,并提出初审报告; 四、起草有关预算方面的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活动方案,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并提出工作报告;受市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的委托,对预算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案(事)件跟踪监督; 五、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关于财政预算方面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将办理情况答复代表; 六、做好有关预算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工作; 七、保持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经常沟通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提供信息; 八、起草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和领导有关讲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 |
| 信访办公室 | 一、承办市人大常委会日常信访工作; 二、负责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 三、负责提出重要信访案件的立案意见,对批准立案的重要信访案件要认真做好协调、催办、查办和结报工作; 四、负责机关各委室信访案件的协调和全市信访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上级机关报送信访信息; 五、负责与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对口业务联系工作; 六、负责承办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批转交办的信访案件的催办、查办工作; 七、负责承办市人代会期间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联系和指导县区人大常委会的信访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 事业单位(正科级,非独立核算单位) | 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保障中心、驻马店市人大立法联系点服务中心 | |
| 统计日期截至2025.11[4][5][1] | ||
现任领导
参考资料 5
- 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简介 — 驻马店人大
- 主任之窗 — 驻马店人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 中共第一师阿拉尔市委员会 第一师阿拉尔市人民政府
- 2025年度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25年驻马店市人大常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 — 驻马店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