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书

证明劳动者具有从事职业所必备技能的文件

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给达到职业资格规定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劳动者发放的证明。[2]由于国情不同,在中国,职业资格证书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综合管理,[3]而英国的职业资格许可制度通过国家和学会两个层面来实施。[1]中国于1985年首次提出在中国建立职业证书制度的问题。1996年开展劳动预备制度试点工作,2000年3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工种(职业)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4]2009年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发布了《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提出“国家建立职业分类制度”。[5]2013年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方案》,人社部牵头开展了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分三批取消了149项职业资格。[6]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7]201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启用2018年版证书,并对证书内页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8][9][10]2021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涉及人员资格的行政许可事项作为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进入《目录》。[11]

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给达到职业资格规定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劳动者发放的证明。[3]由于国情不同,在中国,职业资格证书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综合管理,[4]英国的职业资格许可制度通过国家和学会两个层面来实施。[2]

中国于1985年首次提出在中国建立职业证书制度的问题。1996年开展劳动预备制度试点工作,2000年3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工种(职业)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5]2009年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发布了《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提出“国家建立职业分类制度”。[6]2013年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方案》,人社部牵头开展了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分三批取消了149项职业资格。[7]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8]201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启用2018年版证书,并对证书内页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9][10][11]2021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涉及人员资格的行政许可事项作为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进入《目录》。[12]

中国的职业资格证书按资格性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3]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将职业资格分为五个等级,并通过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及综合评审的方法进行职业技能鉴定。[3]国家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14]

21世纪初,英国先后推行国家资格证书框架体系(NQF)和资格与学分框架体系(QCF)。[15]澳大利亚建立了学历资格框架,职业教育的学生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可以升入普通大学继续就读;美国社区学院可同时提供普通大学的前两年课程教学和职业技术课程及证书;德国强调职业教育学历证书与多类职业技能证书并重,强制规定职业资格证书是走上工作岗位的必备条件之一。[16]

中国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劳动人事制度存在矛盾。如在农村,农民由于土地政策,是以身份(户籍)固着于土地从事农业,并非为现代职业;城市则分为工、干[注1]两大类,无法以职业岗位管理劳动人事。1978年以后,为减轻就业压力,退休职工子女顶替就业制度扩大到所有退休工人,使一大批没有受过职业培训的人员上了技术岗位,造成1981年以后,在青工中进行大规模的双补(补文化、补技术)。[5]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先培训、后就业的问题。该决定指出:今后各单位招工,必须首先从各种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中择优录取。一切从业人员,首先是专业性、技术性较强行业的从业人员,都要像汽车司机经过考试合格取得驾驶证才许开车那样,必须取得考试合格证才能走上工作岗位。有关部门应该制定法规,逐步实行这种制度。首次提出在我国建立职业证书制度的问题。[5][17]

1985年以后,个别行业开始考证工作,如1986年确定律师考试等,但还没有形成国家制度。为贯彻“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1990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劳动部颁布了《工人考核条例》。《条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从社会招收录用新工人,包括录用技工学校、职业学校、职业高中的毕业生,以及就业训练中心和其他各种就业训练班结业的学生,须经工人考核组织的录用考核,方能择优录用。”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时,须经转正定级考核。经考核合格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之后,方能上生产工作岗位独立操作。[5]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度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6]

1996年12月,劳动部下发了《关于进行劳动预备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劳动预备制度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了“实行就业准入制度,要求适合参加劳动预备制度的人员,应当掌握必备的学识和技术、能力,在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5]同年还颁布实施了《职业教育法》,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6]

1999年6月,劳动保障部、教育部、人事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关于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从1999年起,在全国城镇普遍推行劳动预备制度,严格实行就业准入控制。《意见》提出:“劳动预备制人员培训或学习期满,取得相应证书后,方可就业。从事一般职业(工种)的,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从事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行业有特殊规定职业(工种)的,在取得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同时,还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工商经营的,也应接受必要的职业培训,其中从事国家规定实行准人控制职业(工种)的,必须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开业手续。”这可为中国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起始。[5]

2000年3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工种(职业)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其《须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工种(职业)目录》中共列出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及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等90个工种(职业)须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同年4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劳动预备制度培训实施办法》。在此同时,人事部门和一些行业也开展了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执业(职业)资格考核和专项能力的考核等。[5]

2007年《就业促进法》规定:“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6]

2009年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发布了《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提出“国家建立职业分类制度”。《条例》要求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对职业进行分类,制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明确职业技能标准,并向社会发布”,同时还规定“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有关工作”。[6]

2013年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方案》,人社部牵头开展了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分三批取消了149项职业资格。[7]

2016年1月2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证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公布了第五批取消的汽车营销师、咖啡师、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等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6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证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公布了再取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市场管理员、插花员、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等47项职业资格认定。12月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再次公布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这意味着,该领域已实现“七连消”:此前国务院已从2014年开始分六批取消了319项职业资格,本次再取消114项。2016年又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222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已取消70%以上。[18]

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这些职业资格基本涵盖了经济、教育、卫生、司法、环保、建设、交通等国家重要的行业领域,符合国家职业资格设置的条件和要求。准入类职业资格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均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职业资格目录明确了国家职业资格范围、实施机构和设定依据,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职业资格过多过滥的问题。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8]

201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启用2018年版证书,分为“准入”和“水平”两类。2018年版证书沿用2015年版证书的颜色、基本样式和防伪技术指标,对证书内页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将“职业(工种)及等级”项调整为“职业资格”项并在其下增加一空行,用于填写《目录》中的职业资格名称;增加“职业方向”项,用于填写相应职业技能标准中确定的工种或模块名称(或填写“——”,不能空项)。证书编码、验印等,继续按照人社部原有关规定执行。2015年版证书从2019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此前按规定核发的证书继续有效。《目录》中由原环境保护部、国家铁路局、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机构等具体实施的职业资格,仍使用其原证书,证书发放管理按原规定执行。[9][10][11]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9年12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020年1月2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指出国家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是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一场革命。[19]同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公告,拟分批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14项职业资格(涉及29个职业)拟于9月30日前第一批退出;其他部门(单位)组织实施的66项职业资格(涉及156个职业)拟于12月31日前第二批退出;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20]

2021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与2017年版的《目录》相比,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呈现出“两退一进”的新格局:一是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二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退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的具体实施工作;三是涉及人员资格的行政许可事项作为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进入《目录》,新增“危险货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等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2]

2023年6月,司法部推出一批公证便民服务新举措,“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其中包括职业资格证书。[21]

英国

英国在16世纪中叶以前,学徒制度是技术传承的主要形式,随着英国资本主义开始萌芽,英国政府先后颁布了《工匠、徒弟法》和《济贫法》,这一时期英国的技术人才培养主要依靠学徒制和济贫性质的职业学校两种模式,该时期的学徒制可以视为英国职业教育制度的萌芽。[22]1889年,英国颁布了《技术教育法》,以法律形式将职业教育纳入学制,为此后英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于1890年和1891年的《地方税收法》《技术教育法》都强调利用税收为技术教育的发展提供资助。[22]

1921年,英国教育署与专业机构合作建立了一套较为系统的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并制定了统一标准,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国家证书或国家文凭。国家级技术文凭制度解决了长期以来存在的“证出多门”的问题,促进了英国职业教育的规范发展,提升了职业教育的地位。该制度对英国职业教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引导和规约作用,促使英国职业教育向更高层次迈进。[22]1944年8月,英国颁布了《1944年教育法》,该法将英国普通教育体系分为相互衔接的三个阶段,由地方教育当局维持的中等学校一律免收学费。[22]

1964年,英国政府颁布《产业训练法》,强调工业部门、就业者和教育工作者的义务和责任,政府酌情补助企业分担的培训费用。这在法律上解决了产业训练发展的费用问题,激发了企业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此外,《产业训练法》还授权成立产业训练委员会。[22]

1973年,英国政府又颁布了《就业与训练法》,将各行业培训管理由劳工部转归就业部。就业部下设人力事业委员会,统管全国人力发展和劳动力培训的政策及重要事宜。1986年,英国政府发布《教育与培训并重》白皮书,进一步扩大了人力事业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从而确立了由政府统管全国职业教育的体制。[22]

1986年10月,英国政府成立了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改革英国职业资格制度。决定将所有职业资格纳入全国性的职业资格体系中,统称为国家职业资格,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1991年颁布《21世纪的教育和训练》白皮书,规定各类证书在国家资格框架内可以相互融通。英国政府于1992年9月开始试行普通国家职业资格制度。[22]

21世纪初,英国先后推行国家资格证书框架体系(NQF)和资格与学分框架体系(QCF),这些“普职融合”资格证书框架体系的实施,不仅推动了英国的教育与培训改革,而且为欧盟乃至全世界的资格证书制度及体系建设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思路和模板。全球有100余个国家和地区学习借鉴、推广应用资格证书框架体系,这丰富和发展了资格证书框架体系的内容与形式。[15]

日本

日本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始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1958年日本颁布了《职业培训法》,1969年又颁布了《日本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规定依照一定的标准对劳动者掌握的技能进行公正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颁发全国统一的资格证书。[23]

分类

职业资格证书可分为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3]

执业资格证

执业资格证是国家对特殊行业规定资格准入的凭证,即无此证书不能从事这一行业。执业资格归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如注册会计师(CPA)资格归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管理,医师执业资格归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3]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是与职称对应的证书,两者的对应关系是: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对应高级职称,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对应中级职称,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对应初级职称。政策上,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先取得资格证,单位才会聘任。[3]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与职称没有关系,主要针对的是技能工人,包括国家四级职业资格证和国家五级职业资格证。[3]

职业资格证书按资格性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3]

准入

准入类职业资格依法依规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在政府部门严格监管下开展评价,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12]

水平

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所涉职业(工种)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劳动者可自愿参加评价。[24]

样式

2018年版证书沿用2015年版证书的颜色、基本样式和防伪技术指标,对证书内页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将“职业(工种)及等级”项调整为“职业资格”项并在其下增加一空行,用于填写《目录》中的职业资格名称;增加“职业方向”项,用于填写相应职业技能标准中确定的工种或模块名称(或填写“——”,不能空项)。[9][10]取消了编号、持证人签名、签发单位和签发日期、除资格名称外的英文翻译。保留了批准日期、管理号,新增了证件号码和二维码。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众号“人社服务”菜单“证书验证”功能扫描二维码就可以验证证书信息。[11]

新版准入类证书封面封底页是暗红色,水平类证书封面封底页是墨绿色[11]

准入类证书样式
准入类证书样式

分类

职业资格证书英国不分类,实行行业自律管理。[2]

用途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赴国际就业办理技术技能公证的有效证件。[25]

主管部门

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管理体制,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综合管理。若干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和技术等级考核)纳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和确定职业资格的范围、职业(专业、工种)分类、职业资格标准以及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和技能鉴定的办法。劳动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证书的名称、种类按现行规定执行)。人事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评价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组织实施。[4]

中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管理机构关系图
中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管理机构关系图

证书获取

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之后,对合格者授予证书。[27]报考条件、报名等信息可查询中国人事考试网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网站。[28]

组织报名

考试报名工作由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由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29]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政府部门统一组织或委托有关行业协会组织实施,以笔试为主。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都可以报名。报考条件、报名信息可查询中国人事考试网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网站。[28]

考试内容

国家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这些内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即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编制试卷来进行鉴定考核。[14]

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14]计分一般采用百分制,两部分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14]

英国

英国的职业资格许可制度通过国家和学会两个层面来实施。国家通过立法,制定统一的职业资格标准,并授权委托学会这一社会团体承办具体业务。英国的这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社会评价和市场准入制度,是以其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的。政府不直接进行行业管理,而是依靠学会制定科学、严格的执业标准并引导企业和专业技术人才贯彻落实,吸收符合标准的专业技术人才作为其会员。通过学会管理其会员的方式实现国家对有关的技术人员的执业管理会员资格与国家职业资格标准(NVQs:NationalVocational Qualifications)的关系。英国的国家职业资格标准(NVQs)是英国政府1981年颁布的、由各行业的从业者们制定的职业资格标准,是人才培训、选拔、任用的基础标准,分为五级,最高级为第五级。各类学会会员资格标准都遵守英国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并依此制定自己的会员标准。[2]

类别资格取得注册管理教育评估
不分类,实行行业自律管理1980年前
学历+考核(或考试)行业组织行业学位的教育认定
1980年后学历+国家职业资格标准+面试
参考资料:[2]

美国

美国是实行职业资格许可制度较早的国家之一,而且形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和管理体系。美国的执业资格并不是由联邦政府进行统一管理,而是以州政府为单位实行区域管理。对一些执业资格,州与州之间存在互认,如果一个州的执业者符合另一个州的执业资格要求,那么也可以在另一个州执业。美国职业资格许可制度从总体来讲,是与其行业管理、教育密切相关的。美国职业资格许可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包括法律管理类执业资格和行业管理类执业资格[2]

类别例证注册管理注册管理教育评估
法律管理类建筑师、教师学历+职业
实践+考试
政府授权机构政府授权机构
行业管理类建造师学历+职业
实践+考试
行业组织专门的行业评估组织
参考资料:[2]

中国

根据人社部制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的规定,职业技能等级一般分为五个等级,由低到高可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3]

等级等级标准
五级/初级工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3]
四级/中级工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用专门技能完成技术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够与他人合作[3]
三级/高级工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本职业较为复杂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规性的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够指导和培训初、中级工[3]
二级/技师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本职业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技术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或工艺难题;在技术技能方面有创新;能够指导和培训初、中、高级工;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能力[3]
一级/高级技师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工作;熟练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技术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问题或工艺难题;在技术攻关和工艺革新方面有创新;能够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活动;能够组织开展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具有技术管理能力[3]
一级/高级技师证书样本封面
一级/高级技师证书样本封面
一级/高级技师证书样本内页
一级/高级技师证书样本内页
一级/高级技师证书样本内页
一级/高级技师证书样本内页

英国

英国职业资格证书(NVQ)共分五级:[5]

NVQ标准相应职务相当于的学历
5级具有在广泛的、通常是不可预见的条件下独立运用基本原理和复杂技术的能力。负有极大的个人自主权,经常对他人的工作和主要资源分配负有重大责任,并具有个人独立分析、决断、设计、规划、实施和评估工作结果的能力[5]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中、高级管理人员[5]与职业相关的研究生毕业资格,硕士文凭[5]
4级具有在广泛领域从事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条件多变工作活动的能力、负有很大的个人责任和自主权,通常需要对他人的工作和资源的分配负荷[5]工程师,高级技术员,高级技工,中级管理人员[5]与职业相关的大学专、本科毕业资格,学士文凭[5]
3级具有在广泛领域从事各种复杂多变的、非常规的工作活动的能力。负有相当的责任和自主权,经常需要对他人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5]技术员,技工,初级管理人员[5]普通教育A级,即获大学入学资格水平[5]
2级具有在较大范围和变化条件下从事一些复杂的、非常规的工作活动的能力。负有一定的责任和自主权,并能与工作群体中其他成员进行合作[5]熟练工[5]普通教育0级,即获中学毕业资格水平[5]
1级具有在一定范围内从事常规的、可预测的工作活动的能力[5]半熟练工[5]中学在学水平[5]

影响和价值

在中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人才培养开辟了广阔道路。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但能改变和克服教育培训工作中脱离生产、脱离实际的偏向和缺陷,更重要的是,对于解决技能型人才严重短缺的问题有重要作用。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利于政府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监控管理,为提高全社会劳动者的素质提供服务。职业技能鉴定是加强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一个有效手段。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企业产生直接的影响和巨大的作用。它能够加强企业劳动人事管理,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提供技术基础,带来企业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减少生产事故、加强劳动安全工作有十分密切的关系。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能力和地位。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知识和技能的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对劳动者的效用是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直接动力。[30]

相关依据

国家法规
中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31]《劳动预备制度培训实施办法》[5]
日本《职业培训法》《日本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23]
英国《就业与训练法》《教育与培训并重》[注2]《21世纪的教育和训练》[注3][22][15]

参考资料 31

  1. 职业资格证书丢失怎么办?别慌!这样补办→ — 光明网
  2. 参考 2
  3. 参考 3
  4. 参考 4
  5. 参考 5
  6. 参考 6
  7. 又一批职业资格证书将被取消 将制定国家目录清单 — 新华网
  8. 人社部公布一百四十项国家职业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9. 人社部:5月起启用2018年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 百家号
  1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1.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长什么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2. 专家谈2021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3. 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如何查询 — 中國劳动保障新闻网
  14. 参考 14
  15. 参考 15
  16. 参考 16
  17.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 上街区人民政府
  18. 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简政放权的政策红利你get到了么? — 中国政府网
  19. 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是我国技能人才工作的一场革命 — 百家号
  2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安排进行公示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1. 司法部删减116项公证证明材料 — 微信公众号
  22. 参考 22
  23. 参考 23
  24. 变“政府认定”为“社会化等级认定”——技能人员水平评价有了新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25. 参考 25
  26. 参考 26
  27. 参考 27
  28. 国家职业资格有哪些?怎么考?一篇说清楚 — 中国政府网
  29.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30. 参考 30
  31.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注释

  1. 即工人、干部。
  2. 白皮书
  3. 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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