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人民政府

绥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

绥化市人民政府

绥化市人民政府是绥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现任市长是陈立军。[0][1]绥化,清同治元年(1862年)开发设镇,名为北团林子,隶属呼兰厅。清光绪十一年十月十四日(1885年11月20日)设理事通判厅,即绥化直隶厅,厅治在北团林子。绥化建置时将北团林子改名为绥化。

绥化市人民政府是绥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现任市长是陈立军。[1][2]

建置沿革

绥化,清同治元年(1862年)开发设镇,名为北团林子,隶属呼兰厅。清光绪十一年十月十四日(1885年11月20日)设理事通判厅,即绥化直隶厅,厅治在北团林子。绥化建置时将北团林子改名为绥化。

清朝时期,绥化归镇守黑龙江将军管辖。清咸丰十年(1860年)经黑龙江将军特普钦奏准,开始出放民荒。清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905年1月29日)由厅升府。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绥化归黑龙江省管辖。

民国元年(1912年),东北三省承袭清末地方行政制度,仍实行省、道、府(直隶州、厅)、县(州、厅)4级制度。民国2年(1913年)裁府州,改为行省、道、县3级制,绥化府改为绥化县。民国3年(1914年)6月,今绥化市所属各县(市)区分别归龙江道、绥兰道所辖。民国18年(1929年),废道制,县归省直接管辖。

东北沦陷时期(1934年),明水县归龙江省管辖,其余9县归滨江省管辖。1939年,明水、绥化、海伦、望奎、庆城、绥棱6县为北安省所辖,其余4县仍由滨江省管辖。

解放战争时期,庆城(庆安)、绥棱、海伦、望奎、绥化、明水和青冈、兰西、安达、肇东等县分属当时的黑龙江省和嫩江省、松江省管辖。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今绥化市10个市县均划归黑龙江省管辖。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初期,今绥化市各县(市)区一直归黑龙江省直辖。

1956年1月3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绥化专区。3月6日,国务院批准,黑龙江省成立绥化专署,将原省直辖的绥化、北安、海伦、望奎、德都、铁骊、绥棱、庆安、呼兰、巴彦、兰西、通河、木兰等13个县划为绥化专区管辖,绥化专员公署驻绥化县。同时,将由省直辖的青冈、安达、明水等6县划归嫩江专区管辖。肇东、肇州、郭尔罗斯后旗3县(旗)仍归黑龙江省直辖。同年4月11日,国务院批准,郭尔罗斯后旗改称肇源县,仍由省直辖。

1958年8月16日,国务院决定撤销绥化专员公署,成立松花江专员公署,专员公署驻哈尔滨市。同时,将省直辖的肇东县划归哈尔滨市管辖。1960年5月12日,将由嫩江专区所辖的明水、青冈、安达3县划归松花江专区;将松花江专区所辖的五常、双城、巴彦、木兰、通河5县划归哈尔滨市;将由哈尔滨市所辖的肇东县划归松花江专区。同年5月26日,撤安达县设地级安达市,仍由松花江专区所辖。1962年10月,恢复铁力县,由松花江专区所辖。1963年12月,伊春市从松花江专员公署划出。1964年6月撤安达市设安达特区,由石油部和黑龙江省双重领导。1965年3月恢复安达县,由松花江专区所辖。1965年6月,国务院决定重新成立松花江专员公署,原松花江公署改为绥化专员公署,绥化专员公署驻绥化县。1967年3月,成立绥化地区革命委员会。1970年4月,铁力县划归伊春地区所辖。

1979年2月,撤销绥化地区革命委员会,设置绥化地区行政公署。经国务院批准,1982年12月,撤绥化县设县级绥化市;1984年11月,撤安达县设县级安达市;1986年9月,撤肇东县设县级肇东市;1989年12月,撤海伦县设县级海伦市。1992年12月,肇州、肇源2县划归大庆市。

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批准,撤绥化地区,设地级绥化市;撤县级绥化市,设县级北林区。绥化市、北林区行政领导体制2000年6月1日起实行。

2001年,根据黑龙江省统一部署,撤并乡镇。至此,绥化市辖1区、3市、6县,70个镇、90个乡、6个街道办事处。

2014年,绥化市将所辖县(市)区中的8个乡撤乡设镇。

2019年,绥化市辖1区、3市、6县,78个镇、82个乡、6个街道办事处,1个国家级开发区,即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3]

职权范围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八)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十)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一)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1]

辖区概况

绥化位于黑龙江省中部,松嫩平原的呼兰河流域。地理位置东经124°13′至128°30',北纬45°3′至48°02',海拔高度为135—247米。是黑龙江省的重要交通枢纽,全省六大客货运中转中心之一,哈尔滨以北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东接林都伊春,南临省会哈尔滨,西靠油城大庆,北依口岸黑河,西北连鹤城齐齐哈尔,与哈尔滨接壤113公里,与大庆接壤182公里。绥化既不临海,又不临江,海上出海口最近的是辽宁省营口港和大连港,距离营口港852公里,距离大连港1048公里。距离陆路口岸黑河市468公里,绥芬河市603公里,东宁市634公里。[3]

行政区划

全市现辖3个县级市、6个县、1个区、160个乡镇、12个街道办事处。

北林区:大有办事处、紫来办事处、爱路办事处、吉泰办事处、先锋办事处、春雷办事处、东城办事处、康庄办事处、朝旭办事处、北辰办事处、北林办事处、东兴办事处、绥胜镇、津河镇、三河镇、东富镇、秦家镇、永安镇、太平川镇、双河镇、东津镇、宝山镇、张维镇、西长发镇、四方台镇、兴和乡、连岗乡、红旗乡、五营乡、新华乡、三井镇、兴福镇。肇东市:四站镇、昌五镇、五里明镇、西八里镇、涝洲镇、五站镇、宋站镇、肇东镇、姜家镇、里木店镇、尚家镇、明久乡、跃进乡、安民乡、洪河乡、向阳乡、太平乡、德昌乡、黎明乡、宣化乡、海城镇。安达市:安达镇、任民镇、吉星岗镇、万宝山镇、昌德镇、升平镇、羊草镇、老虎岗镇、中本镇、太平庄镇、火石山镇、卧里屯镇、古大湖镇、先源乡。海伦市:海伦镇、海北镇、伦河镇、共合镇、祥富镇、东风镇、海兴镇、百祥镇、永富镇、向荣镇、长发镇、前进镇、东林镇、乐业乡、海南乡、丰山乡、共荣镇、福民乡、永和镇、爱民乡、联发镇、双录乡、扎音河乡。兰西县:兰西镇、榆林镇、平山镇、临江镇、红光镇、远大镇、长江乡、长岗乡、兰河乡、康荣镇、北安乡、红星乡、奋斗镇、星火乡、燎原镇。庆安县:民乐镇、大罗镇、平安镇、勤劳镇、久胜镇、庆安镇、建民乡、巨宝山乡、柳河镇、丰收乡、发展乡、同乐镇、致富乡、欢胜乡。绥棱县:四海店镇、长山乡、绥棱镇、上集镇、阁山镇、双岔河镇、后头乡、绥中乡、靠山乡、尼尔河乡、克音河乡。望奎县:望奎镇、通江镇、卫星镇、海丰镇、莲花镇、惠七满族镇、先锋镇、东郊镇、火箭镇、灯塔镇、灵山满族乡、后三乡、东升乡、恭六乡、厢白满族。明水县:明水镇、通达镇、兴仁镇、双兴镇、崇德镇、永兴镇、繁荣乡、光荣乡、通泉乡、育林乡、树人乡、永久乡。青冈县:德胜镇、劳动镇、芦河镇、民政镇、青冈镇、兴华镇、迎春镇、永丰镇、祯祥镇、中和镇、柞岗镇、新村乡、连丰乡、昌盛镇、建设乡[3]

机构设置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绥化市教育局、绥化市科学技术局、绥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绥化市公安局、绥化市民政局、绥化市司法局、绥化市财政局、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化市自然资源局、绥化市生态环境局、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绥化市交通运输局、绥化市水务局、绥化市农业农村局、绥化市商务局、绥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绥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绥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绥化市应急管理局、绥化市审计局、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绥化市体育局、绥化市统计局、绥化市医疗保障局、绥化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绥化市林业和草原局、绥化市政府研究室、绥化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绥化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绥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4]

现任领导

姓名职务简介分工陈立军绥化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男,汉族,1972年2月生,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市审计局、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5]陈国彬绥化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市发改委党组书记男,汉族,1969年6月生,大学,法学学士,中共党员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财政、发改、安全生产、统计、营商环境、国防动员、信访、统筹绥化机场建设和市属国有企业工作。协助陈立军市长分管市审计局。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统计局、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行政学院、市应急管理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信访局、市鑫源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市创源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绥化市水务集团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拟用名)、绥化市机场建设有限公司、黑龙江鑫金源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绥化寒地黑土农业经贸有限公司。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国家统计局绥化调查队、市税务局、绥化军分区、驻绥部队、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国人民银行绥化市分行及驻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绥化监管分局、驻绥各保险公司和证券业金融机构[6]郭晓茹绥化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女,汉族,1980年4月生,研究生,管理学硕士,中共党员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粮食、数据、供销和机场建设工作。分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数据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绥化机场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市总工会、共青团绥化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市红十字会、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市老区建设促进会[7]关海涛绥化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男,满族,1976年3月生,大学,中共党员负责农业农村、水务和生态环境工作。分管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联系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市气象局、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绥化分院、省农业科学院绥化分院、省水文水资源中心绥化分中心、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公司[8]王行亮绥化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男,汉族,1976年1月生,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共党员负责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体育和住房公积金工作。分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质量强市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绥化日报社、绥化广播电视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作家协会)、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工艺美术协会、市体育总会[9]丁然绥化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男,汉族,1973年10月生,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负责公安、司法工作,协助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协助陈国彬副市长分管市信访局。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系市国家安全局、武警绥化支队、省绥化强制隔离戒毒所[10]张萌绥化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女,汉族,1979年9月生,研究生,管理学博士,中共党员负责民政、交通运输、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分管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绥化市分公司、省绥化公路路政管理处、哈铁绥化车务段、市慈善总会、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绥化海关、国网绥化供电公司、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绥化市公司(市烟草专卖局)、中国联通绥化市分公司、中国移动绥化分公司、中国电信绥化公司、中国铁塔绥化分公司、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绥化卷烟厂、绥化无线电管理处、中国石油绥化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绥化石油分公司[11]朱恒利绥化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男,汉族,1980年3月生,研究生,工学硕士,中共党员负责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和城管执法工作。分管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恒大项目办。联系省第七地质勘查院、城区各热力公司、燃气公司[12]刘文杰绥化市政府副市长、市工商联主席男,汉族,1974年6月生,大学本科,民建会员负责教育、退役军人事务、林草和科技工作。分管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市教育学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联系市科学技术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总商会)、市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绥化学院、黑龙江第二技师学院、黑龙江林业高级技工学校[13]李月峰绥化市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男,汉族,1966年10月生,大学,中共党员负责市政府机关日常工作。协助陈立军市长工作。协助陈国彬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协助朱恒利副市长分管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恒大项目办。分管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市政府新闻办公室[14]数据统计截至2025年9月

参考资料 14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 中国政府网
  2. 市政府领导 — 绥化市人民政府
  3. 走进绥化 — 绥化市人民政府
  4. 政府信息 — 绥化市人民政府
  5. 市长:陈立军 — 绥化市人民政府
  6. 副市长:陈国彬 — 绥化市人民政府
  7. 副市长:郭晓茹 — 绥化市人民政府
  8. 副市长:关海涛 — 绥化市人民政府
  9. 副市长:王行亮 — 绥化市人民政府
  10. 副市长:丁 然 — 绥化市人民政府
  11. 副市长:张 萌 — 绥化市人民政府
  12. 副市长:朱恒利 — 绥化市人民政府
  13. 副市长:刘文杰 — 绥化市人民政府
  14. 秘书长:李月峰 — 绥化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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