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汝璈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的中国法官

梅汝璈

梅汝璈,字亚轩,男,汉族,1904年11月出生,江西南昌人,著名律师、法学家,生前系全国人大法案委员会委员。1973年病逝于北京。[4][5]1916年至1924年间,梅汝璈就读于清华学校留学预备班。[6]1924年从清华学校毕业后赴美国留学,先后就读于斯坦福大学、芝加哥大学,分别获文学学士和法律学博士学位。1929年回国后,历任山西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政治大学等校教授。梅汝璈还担任过国民政府内政部、立法院等政府机关法律方面的职务。[7]1946年代表中国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参与东京审判,对第一批28名日本甲级战犯的定罪量刑工作作出突出贡献。1950年,梅汝璈担任外交部顾问、外交部专门委员兼条约委员会委员,并历任燕京大学法律系兼职教授。[8]1954年,梅汝璈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和人大法案委员会委员。此外,他还历任第三、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以及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学会理事等职,为新中国的外交事业和法制建设作出积极贡献。[0][1][4]

梅汝áo,字亚轩,男,汉族,1904年11月出生,江西南昌人,著名律师、法学家,生前系全国人大法案委员会委员。1973年病逝于北京。[5][6]

1916年至1924年间,梅汝璈就读于清华学校留学预备班。[7]1924年从清华学校毕业后赴美国留学,先后就读于斯坦福大学芝加哥大学,分别获文学学士和法律学博士学位。1929年回国后,历任山西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政治大学等校教授。梅汝璈还担任过国民政府内政部、立法院等政府机关法律方面的职务。[8]1946年代表中国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参与东京审判,对第一批28名日本甲级战犯的定罪量刑工作作出突出贡献。1950年,梅汝璈担任外交部顾问、外交部专门委员兼条约委员会委员,并历任燕京大学法律系兼职教授。[9]1954年,梅汝璈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和人大法案委员会委员。此外,他还历任第三、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以及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学会理事等职,为新中国的外交事业和法制建设作出积极贡献。[1][2][5]

梅汝璈是中国法律史上的一位传奇人物,作为四亿五千万中国人民的代表,他全程参与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第一次在国际舞台上运用法律武器捍卫了国家和民族的尊严。[10]2019年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中央宣传部等组织开展“最美奋斗者”学习宣传活动,评选表彰新中国成立以来涌现的英雄模范,9月25日梅汝璈等被授予“最美奋斗者”称号。[11]

早年经历

梅汝璈1904年出生在江西省南昌市的梅氏望族,12岁时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北平清华学校(清华大学前身)留学预备班学习。在清华学习期间,梅汝璈初期热爱文学并在《清华周刊》上发表过多篇文章,其中发表在第286期的《清华学生之新觉悟》、第295期上的《辟妄说》和第308期上的《学生政治之危机及吾人今后应取之态度》表达出青年梅汝璈忧国忧民的思想。1924年,梅汝璈从清华学校毕业后,前往美国留学,他先在斯坦福大学文学院学习,获得文科学士学位,1926年斯坦福大学毕业后进入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1928年年仅24岁以优秀的成绩获得芝加哥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在此期间,他曾与同学施混、冀朝鼎等组织了中山主义研究会,以响应国内发生的大革命行动。[12]

讲学育人

1929年春,梅汝璈游历了英、法、德、苏等国后学成回国,先后任教于山西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讲授“英美法、政治学、民法概论、刑法概论、国际私法等课程,向年轻学子传授法律等知识。他还担任国民政府内政部参事兼行政诉愿委员会委员、立法院委员及立法院涉外立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外交委员会代理委员长、国防最高委员会专门委员、中山文化教育馆编译部主任及《时事类编》半月刊主编。同时,他还在复旦大学、中央政治学校等院校兼职讲授“英美法”课程。执教期间,他不仅强调“法治”的重要性,而且经常以“耻不如人”的清华精神谆谆告诫莘莘学子。[12]

背景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后,日本发动对华全面战争。梅汝璈目睹日本侵略者在中国犯下的滔天罪行,心里感到无比愤怒,盼望有朝一日能够用《国际法》将日本军国主义者绳之以法。[12]

1945年8月15日战败国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结束。这时的梅汝璈代理国民政府立法院外交委员会主席。[12]

1945年12月16至12月26日,苏美英三国外长在莫斯科举行会议,议定并取得中国同意,设立盟国管制日本委员会,依据美、中、英三国政府签署的《波茨坦公告》决定将战争罪犯交由法律裁判。1946年2月15日,盟军统帅麦克阿瑟将军根据各盟国政府的提名,正式任命了远东国际法庭的11名法官,分别是美国的希金斯、中国的梅汝璈、英国的帕特里克、苏联的沙阳诺夫、法国的柏乃尔、澳大利亚的韦伯、加拿大的马克杜谷、荷兰的洛林、新西兰的诺斯克鲁夫特、印度的帕尔和菲律宾的哈那尼拉。精通英美法系的梅汝璈得以参与审判日本甲级战犯的重任。[12][10]

座次之争 尊严之捍

1946年3月19日,梅汝璈肩负国家使命,从上海登机前往日本,参加远东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梅汝璈抵达东京后参加了审判前的预演,庭长韦伯宣布11名法官所代表国家的入场顺序为美国、英国、中国、苏联、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荷兰印度、新西兰、菲律宾。梅汝璈对这一座次排序提出强烈抗议。[12]

梅汝璈说:“如论个人之座位,我本不在意。但既然我们代表各自国家,我认为法庭座次应该按照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列才最合理。首先,今日系审判日本战犯,中国受日本侵害最烈,且抗战时间最久,付出牺牲最大,因此,有八年浴血抗战历史的中国理应排在第二,再者没有日本的无条件投降,便没有今日的审判,按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座,实属顺理成章。”[12]

当天的预演有很多的记者和摄影师在场,为了阻止记者报道成为既成事实,梅汝璈当即愤然脱下象征权力的黑色法袍,拒绝继续进行预演排练。要求法庭当场进行就座次问题进行表决,否则他将拒绝参加预演,回国向中国政府辞职。在梅汝璈的据理力争下,庭长立即召集法官们进行表决,最终入场顺序和法官座次按日本投降各受降国签字顺序安排,中国在这次法庭审判的座位排在了第二位。梅汝璈为中国争得了应有的位置,捍卫了中华民族的尊严。[12][3]

伸张正义  严惩罪犯

1946年5月3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式开庭审理盟军最高统帅部国际检察处对东条英机广田弘毅等28名被告的起诉。

法庭在对这些甲级战犯量刑方面,来自不同国家的法官们在对战犯是否该被判处死刑的问题上发生了激烈争辩。庭长韦伯主张将战犯像拿破仑那样全部流放到一个远离陆地的荒岛上;有些法官不赞成处以死刑,印度法官甚至荒唐提出无罪释放25名战犯;美英法官支持对发动太平洋战争和虐待过美英战俘的战犯的死刑判决,但是对土肥原贤二等在中国采取“三光”政策,犯下滔天罪行的甲级战犯的死刑量刑则态度暖昧。

中国法官梅汝璈坚决要求严惩这些侵华战争的罪魁祸首。他根据审判过程中收集的日军暴行,例如在南京大屠杀中日军就用了砍头、挖心、剖腹、碾压、水溺、火烧、砍去四肢、割下生殖器等令人发指的暴行,较之德军在奥斯维辛集中营单纯用毒气杀人残酷百倍,主张对南京大屠杀主犯松井石根必须处以死刑,同时也努力收集板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梅津美治郎南次郎等侵华主犯的罪证,并全力争取将这几名首恶判处死刑。在大量事实面前,11名法官中有6名法官支持将日本甲级战犯处以死刑。[12]

亲写判决

书写判决书是法庭工作的最后环节,梅汝璈反对判决书统一书写,他认为,判决书中关于日本军国主义的侵华罪行,中国人受害最深,中国人最明白自己的痛苦,中国人最有发言权,应当由中国人自己书写。经过交涉,这场历史性审判形成的长达90余万字的国际刑事判决书中,梅汝璈代表4亿多受害中国人民写下了10多万字的判决内容。中国人的荣誉和尊严再次得到体现。[12]

终极审判

1948年11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经过长达两年半时间和808次庭审,对日本主要战犯进行了最后审判,依法判处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等7名罪恶累累的首犯绞刑并予执行,这其中就包括在中国杀人放火、罪大恶极的战犯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坂垣征四郎[12]

拒任国民党政府高官

梅汝璈担任远东军事法庭法官期间常常从报上看到国内“内战”的坏消息,他对国民党政府非常失望,对国民党内的专制与腐败也早已深痛恶绝。因此,1948年12月国民党政府明令公布梅汝璈为行政院委员兼司法部长,他在东京公开声明拒绝回国赴任。[12][13]

弃暗投明 建设新中国

1949年6月,梅汝璈下定决心,弃暗投明。他先从日本南去香港,抵达港岛后,与中共驻港机构联系并通过新闻界公开投向光明的心声。同年12月初,梅汝璈秘密由港赴京并应邀出席了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的成立典礼。1950年,梅汝璈担任外交部顾问。1954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和人大法案委员会委员,此后,历任第三、四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以及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学会理事等职,[12][13][2]

梅汝璈
梅汝璈

巧妙周旋护法袍

1957年“反右运动”时,梅汝璈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在1966年爆发的“文化大革命”中,他受到了更加严重的批判。“造反派”在抄家时搜出梅汝璈东京审判时穿过的法袍,严词质问他道:“你保存着这东西.是不是盼着国民党回来变天?”梅汝璈沉着地回答:“国民党给我那么大的官我都没做,我是—个被国民党通缉的要犯。”有些红卫兵试图要烧掉法袍。梅汝璈与他们进行了有理有节的抗争以及比较巧妙的周旋,这件具有历史意义的珍品才得以保存下来。[13]

去世

梅汝璈于1973年4月23日在北京病逝,终年69岁。[6]人民日报》于1973年4月29日第四版右下角刊登了梅汝璈的讣告。[14]

《人民日报》1973年4月28日第四版梅汝璈讣告
《人民日报》1973年4月28日第四版梅汝璈讣告

主要作品和论文

发表年代作品名称
1930年《训政与约法》
1931年《盎格罗·萨克逊法制之研究》
1931年《陪审制》
1932年《现代法学》
1932年《中国旧制下之法治》(1932年)
1932年《中国与法治》(1932年)
1932年《现代法学的趋势》(1932年)
1933年《对于刑法修正案初稿之意见》(1933年)
1933年《宪法初稿中“宪法保障”篇之批评》(1933年)
1933年《英国民事诉讼之新秩序》(1933年)
1933年《拿破仑法典及其影响》(1933年)
1933年《刑法修正案初稿》(1934年)
1935年《刑法修正案中八大要点评述》
1935年 《宪法的施行问题》
1948年《告日本人民书》
1962年《关于谷寿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杀》
/《最近法律学》
/《法律哲学概论》
/《中国人民走向宪治》(英文版)
/《中国战时立法》(英文版)
/《制定侵略定义的历史问题》、《世界人民坚决反对美国对日本的和约
/《世界人民坚决反对美国对日本的和约》
/《战争罪行的新概念》

以上参考资料[19]

人物关系

关系姓名备注
父亲梅晓春-
妻子萧侃(婉如)1946年4月15日,梅汝璈在日记中以炙热的笔调写道:“今天是我和婉如结婚一周年纪念日。我现在连她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或许她已经离开了重庆,正在赴沪途中;或许她仍在重庆;或许她到了上海。中国交通这样困难,使我对她发生了无限的怀念,对去年今日的情景发生不断的回忆。我默祝她的健康,我默祝她在扬子江上的旅程清吉!”[20]
女儿梅小侃毕业于北大,是新中国第一位国际法专业女博士,长期在跨国集团当法律顾问。退休后,梅小侃热情投入上海交通大学东京审判研究中心的工作,开始大量翻译校译日本侵华南京大屠杀研究史料和相关著述[21]
儿子梅小璈1977年高考制度恢复,梅小璈考上了当时的北京师范学院。本科毕业之后,1983年7月份他调到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1997年7月,梅小璈离开了供职十三年的中国社科院杂志社,调到《中国青年报》报社工作。梅小璈致力于父亲书稿的整理和出版。1988年法律出版社《远东国际军事法庭》、2005年法律出版社再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东京审判亲历记》[20]

梅汝璈的父亲梅晓春在梅汝璈幼年时对他的家教很严,梅汝璈往往是一边干农活一边学习。梅汝璈去世后,83岁的梅夫人把梅汝璈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所穿的法袍及其起草的判决书原稿,捐献给了中国国家博物馆。同年,他的儿子梅小璈整理、编辑、出版了父亲的遗作《远东国际军事法庭》。2014年3月,梅小璈及其姐姐梅小侃以及梅汝璈的胞妹梅蕴珍等人向梅汝璈故居捐赠了“梅汝璈故居”牌匾、梅汝璈1950年被任命为外交部顾问的任命通知书等,并共同为梅汝璈故居举行了揭牌仪式。[22][3][4]

后世纪念

梅汝璈故居于2012年由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政府出资修复,占地600亩,位于南昌市青云谱区南莲路朱姑桥梅村。梅汝璈故居有实物和图片布展,特别是使用了视频播放当年美国拍摄的东京审判过程的影片实况,这些影像资料真实地记录了梅汝璈参加东京审判的情形,展馆存有梅汝璈在东京的审判日记和信件及用品。[24]

文艺影视

2006年9月1日以梅汝璈东京审判为主题的电影《东京审判》上映,影片展现了梅汝璈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克服种种困难和挫折,胜利完成审判任务的故事。刘松仁在剧中饰演梅汝璈。[25]

人物评价

梅汝璈先生晚年,虽然境遇诸多坎坷,但仍能抛却个人荣辱,不悲观,不怨怼,一心要为国家为民族保存近代中国的珍贵史料,为后人不忘前事,不再重蹈被侵略被侮辱的覆辙,留下了宝贵的遗产。我认为,梅先生就像陆游意象中的梅花,中华民族无数文人骚客顶礼膜拜的梅花,即便粉身碎骨化作了滋养新芽的尘土,那凌寒的傲骨,那经霜的芬芳,终将永垂不朽。[14]

——国际法学家厉声教[14]

综观父亲行迹,与众多经历着社会巨变的知识分子一样,他始终处于时代和历史生成的矛盾中。在传统家国情怀和英美法治理念之间,在作为受害国代表的复仇意愿和法官必须不偏不倚的身份要求之间,这种精神困境,生活在相对平稳状态下的人们,未必能够体会。[14]

——梅汝璈之子梅小璈[14]

梅汝璈名字出现的频率和受关注的程度,基本上是中日关系的晴雨表。中日关系紧张时,他便被人翻出来说;中日关系缓和时,他便成为不合时宜之人被淡化。但梅汝璈曾这样评价自己:“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军国主义欠下我们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账上。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14]

——《环球人物[14]

他代表中国人民参与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不仅为中国人民赢得了正义,并与此前的德国纽伦堡审判一道,确立了国际法上对侵犯和平罪、反人道罪的司法准则,对国际法的发展和维护国际正常秩序起到了创造性的作用。[12]

——当时的报刊评价

梅汝璈先生,他为人民办了件大好事,为国家增了光,全国人民都应该感激他。

——周恩来[2]

最美奋斗者

——中宣部等[11]

图书

introduction《东京审判亲历记》收录了东京审判中国法官梅汝璈先生在东京审判期间所作的日记和审判结束之后就东京审判进行回顾反思的重要著述《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东京审判亲历记》收录的历史文献是一段正义历史的见证,通过阅读这段历史,可以充分领略梅先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强烈的爱国情怀,更能对日本军国主义侵略者二战期间犯下的累累罪行以及东京审判的正义性与合法性有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15]
名称东京审判亲历记
publisher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时间2017-12
introduction《梅汝璈法学文集》收录了梅汝璈先生的法学论文二十六篇,其中《现代法学》全文被作为一篇文章收入《梅汝璈法学文集》。[16]
publisher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时间2007-07-07
introduction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法官梅汝璈日记,记述了三年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大审判的过程。[17]
名称东京大审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法官梅汝璈日记
publisher江西教育出版社
时间2005
introduction该书对东京审判的过程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和总结,其中包含了许多珍贵的史实和故事,附有大量历史照片。梅汝璈于1962年开始撰写《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一书,至1965年被迫中止,该书计划内容为七章,最终只完成了前四章。遗著《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一书(即本书),由其后人梅小璈整理后,于1988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并于2005年再版。[18]
publisher法律出版社
时间1988-06

荣誉

honor“最美奋斗者”个人[23]
time2019年9月
type

参考资料 25

  1. https://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ChlQZXJpb2RpY2FsQ0hJTmV3UzIwMjMwODMxEhFoZHpmeHl4YjIwMDUwNDAxORoIbmViNDJ4NHg%3D
  2. 【最美奋斗者】梅汝璈:正义审判千秋凛然_共产党员网 — 共产党员网
  3. https://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ChlQZXJpb2RpY2FsQ0hJTmV3UzIwMjMwODMxEg1zcHNqMjAxMDEyMDIzGghneGI0OXQycA%3D%3D
  4. 梅汝璈家属向梅汝璈故居捐赠东京大审判史料-中新网 — 中国新闻网
  5. “最美奋斗者”建议人选及事迹简介 — 人民网
  6. https://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ChlQZXJpb2RpY2FsQ0hJTmV3UzIwMjMwODMxEg1jYmNrMjAwNjE0MDE0Ggg3ZnQydnY5dg%3D%3D
  7.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党支部联合开展“云祭扫”暨党史学习教育 — 江西省人民政府
  8. 梅汝璈 — 清华大学法学院
  9. 东京大审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法官梅汝璈日记 —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研究所合办:近代历史研究所网
  10. https://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ChlQZXJpb2RpY2FsQ0hJTmV3UzIwMjMwODMxEg54ZGJ6dTIwMTUwOTA1MhoIZ3hiNDl0MnA%3D
  11. 习近平对“最美奋斗者”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奏响新中国奋斗交响曲 高唱新时代奋斗者之歌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强大精神力量 — 央广网新闻
  12. https://www.ncpssd.org/Literature/articlelist?sType=0&search=KElLVEU9IuaiheaxneeSiCIgT1IgSUtQWVRFPSLmooXmsZ3nkogiICBPUiBJS1NUPSLmooXmsZ3nkogiIE9SIElLRVQ9IuaiheaxneeSiCIgT1IgSUtTRT0i5qKF5rGd55KIIik
  13. https://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ChlQZXJpb2RpY2FsQ0hJTmV3UzIwMjMwODMxEg1jYmNrMjAwNjE0MDE0GghybzYyOXc4NQ%3D%3D
  14. 梅汝璈:东京大审判中的中国法官 — 澎湃新闻
  15. 东京审判亲历记 — 豆瓣读书
  16. 梅汝璈法学文集 — 豆瓣读书
  17. 东京大审判 — 豆瓣读书
  18.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 豆瓣读书
  19. 二、梅汝璈主要著作和论文 —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20. 东京审判大法官梅汝璈之子梅小璈谈父亲 — 澎湃新闻
  21. 微博 — 新浪微博
  22. 梅汝璈:东京审判大法官 — 手机环球网
  23. (受权发布)“最美奋斗者”名单 — 新华网
  24. 王兴东:建议将“梅汝璈故居”纳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人民政协网
  25. 东京审判 (2006) — 豆瓣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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