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昂(并非唐文宗李昂),生卒年不详,郡望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约生于武后时。开元二年状元及第,九年登拔萃科。
历任考功员外郎,二十四年知贡举,为举人所讼,后改任礼部侍郎知举、吏部郎中。
以文辞著称于时,其《赋戚夫人楚舞歌》为时人传诵。[1]
个人作品
李昂以文辞著称于时,其文有《乘石赋》《旗赋》《对祭社不奏商均判》《对历生失度判》《唐故北海郡守赠秘书监江夏李公(邕)墓志铭并序》《唐故通议大夫守濮州刺史上柱国元氏县开国男赐金鱼袋李府君(粲)墓志铭并序》《唐故大理丞赵郡府君(李震)夫人太原王氏合葬铭并序》共7篇传于后世。
其诗《赋戚夫人楚舞歌》为时人传诵,《从军行》激越豪壮,恰似一曲嘹亮雄健的军中乐章,能从中感受到大唐盛时那贲张的血脉。
参考资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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