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汝珍

清末民初书法家、法学家、文学家

朱汝珍

朱汝珍(1870~1943年),原名倬冠,字聘三,号隘园,广东省清远县清城人(今属清城区),清末民初书法家、法学家、文学家。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朱汝珍应甲辰恩科,以殿试一甲第二名钦点榜眼及第,是中国科举史上最后一名榜眼。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朱汝珍被选派到日本东京法政大学攻读法律。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日本东京法政大学毕业。回国后,他先后任刑部主事、京师法律学堂教授,奉命创定商律并参与修订国家刑律。清政府被推翻后,朱汝珍留在紫禁城编纂皇室史料,后在津、沪经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朱汝珍移居香港,担任香港清远公会会长、香港孔教学院院长。1943年,朱汝珍因病去世。[3][4][6]朱汝珍工诗文,善书法,著有《词林辑略》《本纪圣训》《爱山亭记》等诗文,1915年编纂有《藏霞集》,1934年和1937年,先后受聘总纂《清远县志》和《阳山县志》。[3]

朱汝珍(1870~1943年)[注1],原名zhuō冠,字聘三,号隘园,[注2]广东省清远县清城人(今属清城区),清末民初书法家、法学家、文学家。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朱汝珍应甲辰恩科,以殿试一甲第二名钦点榜眼及第,是中国科举史上最后一名榜眼。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朱汝珍被选派到日本东京法政大学攻读法律。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日本东京法政大学毕业。回国后,他先后任刑部主事、京师法律学堂教授,奉命创定商律并参与修订国家刑律。清政府被推翻后,朱汝珍留在紫禁城编zuǎn皇室史料,后在津、沪经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朱汝珍移居香港,担任香港清远公会会长、香港孔教学院院长。1943年,朱汝珍因病去世。[4][5][7]

朱汝珍工诗文,善书法,著有《词林辑略》《本纪圣训》《爱山亭记》等诗文,1915年编纂有《藏霞集》,1934年和1937年,先后受聘总纂《清远县志》和《阳山县志》。[4]

早年经历

朱汝珍出身于仕宦之家,是朱yóu章的儿子,[8]祖父为昆寿聘参戎幕,保升知府。朱汝珍少时入读广雅书院,光绪二十三年(1897)拔贡一等,光绪三十年(1904)中进士榜眼及第,授翰林院编修[2]

留学归来

光绪三十二年(1906)作为首批留学生奉派留学日本政法大学。归国后,任刑部主事,奉命创定商律,参与修订刑律,编修《德宗实录》,充第一次法官考试贵州主考、预保提学使、京师法律学堂教授。后入直南书房、国史馆供职。曾为溥仪之师,著有《中外刑法比较》等书。[2]

辗转各地

宣统元年(1909年)朱汝珍创定商律,奉派赴各商埠调查现代商业操作习惯,上报告书达数十万言,又著各国刑法比较数十卷。1910年任贵州省主考,事毕进京,撰写《雄宗实录》。[9]辛亥革命之后,不事民国,到天津开设印刷馆。1920年秋,清远县长张鉴藻设局重修县志,聘朱汝珍为总纂。朱汝珍在设开始讨论体例时,本提出仿照其他诸遗老修南海番禺、东莞、顺德各县之志,只修到清宣统三年为下限,但此议为众人所反对。碍于众人不同意,他只好从众,但郑重提出民国之后,离乡已久,近事非所详知,情况不明,其编写工作由分纂负责。阅一年而凡例立,又阅两年而初稿成,共16门,较前志内容增加三倍。后因事中辍。[2]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他移居香港,担任香港清远公会会长、香港孔教学院院长。[1]受聘香港大学教习。他坚持“决不吃民国饭”,连题字署款从不写“民国”二字。[2]1931年7月,清远县发生“百年所未见”的重大水灾,刚履任会长的朱汝珍马上组织人员争取香港慈善团体和发动旅港同胞捐款四万多元,派出专人送回清远赈济灾民,并帮助修复了被洪水冲缺的堤围。[1]1932年,朱汝珍曾前往长春“觐见”溥仪,以年老多病为由婉拒再事溥仪,回港后任香港孔教学院院长兼附中校长。[2]

1933年农历四月二十七日和七月二十二日,洪灾先后侵袭清远县,朱汝珍带领香港清远公会筹赈会成员,分途呼吁,得香港航业公会和东华医院各善团支持,募得赈米1400包。又得益善商会、东华医院捐助修基银57300元,家乡受毁基围因此得以修复。1935年4月10日,当家乡再次受灾时,朱汝珍在港募捐得2986元,寄回清远赈灾。[1]

晚年抗战

1941年12月,香港沦陷后,朱汝珍与居港同乡方觉魂等人组织归乡指导委员会,担任主任,出面办理所需证件,协助清远同乡3万多人分三批疏散返乡。[1]1943年,朱汝珍不幸因病去世,享年72岁。[1][5]

个人生活

朱汝珍出身于仕宦之家,其父朱猷章是五品武官,因参与谋划军事,名重乡里。父亲去世后,家道逐渐低落,后来房屋太守第被用于抵债。朱汝珍有兄弟八人,住房并不充裕,朱汝珍青少年时代长期在外,家里并无安排独立住所,待他取得功名后,其兄弟就把位于太守第对面巷内的一座房子让给他住,就是今天的朱汝珍故居。朱汝珍自觉住所狭窄,自笑之取其名曰“隘园”。[3][8]曾祖父曾授连山、长乐教谕,历署电白、镇平、乐昌学官。祖父为昆寿聘参戎幕,保升知府,传称“沉静有谋略”。[2]

个人作品

时间作品
-《词林辑略》(诗文)
-《本纪圣训》(诗文)
-《爱山亭记》(诗文)
1915年《藏霞集》
1934年清远县志
1937年《阳山县志》

参考资料[1]

成就与影响

朱汝珍工诗文,善书法。著有《词林辑略》《本纪圣训》、飞来寺石刻《爱山亭记》等诗文,1915年编纂有《藏霞集》,1934年和1937年,先后受聘总纂《清远县志》和《阳山县志》。朱汝珍书法兼学王、柳、欧风格,而又自成一家,尤以楷书见长,其书端正圆润、遒劲清秀,与状元刘春霖、探花商衍鎏、传胪张启后的作品配成“四屏”,成为当时极享盛名的书画作品,深受文人雅士喜爱,在海内外有相当影响。[1]

朱汝珍行书《披裘公帖》
朱汝珍行书《披裘公帖》

人物轶事

相传慈禧太后翻阅主考官列为头名的试卷时,见字迹流利,文词畅顺,内心颇为欣喜。但一看落款,夺魁的举子是广东人朱汝珍,霎时想起了被她下令推人井中溺死的珍妃,想起了太平天国的洪秀全,维新派的康有为梁启超,高举反清大旗的孙中山等人,这些人都出自广东,而广东正是她痛恨的地方,是叛逆的代名词,于是将朱汝珍的试卷扔到一旁。当慈禧翻阅刘春霖的试卷时,见“春霖”二字含春风化雨、甘霖普降之意,加上直隶(今河北)地处京畿,“肃宁”又象征肃静安宁的太平景象,这对烽烟四起、摇摇欲坠的满清王朝来说,自然是“吉祥”之兆。于是,慈禧大笔一挥,刘春霖遂成状元。后经主考官翁同龢的保奏,朱汝珍屈居榜眼,而后来担任国民政府主席的谭延闿更惨,虽然会考第一,但由于与谭嗣同同姓,主考官怕慈禧怪罪,连他的考卷也不敢上呈慈禧。故此,当时有句俗语:不怕读死书,只怕安错名。[5]

故居

隘园是清代末科榜眼朱汝珍的故居,在今清城南门街左四巷内,原为占地约140平方米的砖木结构三间二廊式传统民居。现传统民居已不存,但有朱汝珍纪念馆在此。父亲朱猷章是五品武官,在清城南门街有房屋多座,其中的太守第占地约700平方米。朱猷章于光绪三年去世,家道逐渐低落,竟至于后来太守第被用于抵债。朱汝珍有兄弟八人,住房并不充裕,朱汝珍青少年时代长期在外,家里并无安排独立住所,待他取得功名后,其兄弟就把位于太守第对面巷内的一座房子让给他住,就是今天的朱汝珍故居。自觉住所狭窄,故取名为“隘园”。建国初,隘园由朱汝珍堂侄朱世明代管。1994年旧城改造红线所至,隘园被拆。[3]

故居隘园
故居隘园

参考资料 9

  1. 中国科举史上最后一位榜眼——朱汝珍 — 清远市人民政府
  2. 朱汝珍故居——隘园 — 清城区人民政府
  3. 【人文清远】中国科举史上最后一位榜眼——朱汝珍 — 微信公众平台
  4. 参考 5
  5. 参考 6
  6. 朱汝珍 — 清城区人民政府
  7. 参考 8
  8. 参考 9

注释

  1. 有资料记载其卒年为1942年,经多方核实,真实卒年为1943年。[4][5]
  2. 部分资料显示朱汝珍字玉堂,号聘三,经权威资料核实,实际字聘三,号隘园。[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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