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真明,男,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点负责人。
学习经历
1991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4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民商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职务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点负责人,兼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客座教授、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武汉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民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商法研究会副会长、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律师。
研究方向
为民商法学,重点研究方向为公司法、证券法与期货法。
主要贡献
主持过“证券欺诈的民事责任及其救济制度研究”“期货犯罪立法研究”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注册会计师不实财务报告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研究”“期货交易法律制度研究”两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主要著述有《资本市场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证券欺诈民事救济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民事责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商法前沿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期货法论》(华中师大出版社1998)、《商事代理通论》(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民法学》(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公司法与企业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公司法教程》(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2007)等,并在《中国法学》、《法商研究》、《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法学》、《现代法学》、《政治与法律》、《法学杂志》、《民商法论丛》、《月旦民商法杂志》、《月旦财经法杂志》等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科研成果多次获奖,1996年10月和1999年3月,因科研究成果突出,分别被破格晋升为副教授、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