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6月22日,办公地址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156号。[1]是国家审判机关,在中共武汉市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3]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5个基层人民法院,设置15个审判业务机构、4个审判辅助机构和6个行政机构。[2]自成立以来共15任院长,现院长(截至2023年11月)为刘太平。[4]
1949年设立人民政府法院,次年改名为人民法院,后成立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3]新办公大楼建成于2004年,总占地面积36836平方米,建筑面积53516平方米。2020年6月16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新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5]2022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获2021年度集体二等功,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2021年度获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先进集体。[6]
历史沿革
1949年设立人民政府法院,次年改名为人民法院,后成立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3]
2004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办公大楼建成,总占地面积36836平方米,建筑面积53516平方米,由13层的办公楼、12层的审判楼和4层的行政楼连通构成,3栋不同高度的建筑围成U字型的总体结构。[2]

2020年6月16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新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文书辅助填写系统、诉讼风险评估系统等智能设备免费为当事人服务。[5]2021年11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7]12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武汉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了诉讼服务十项便民举措。[8]次年6月,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就开展了“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基层行”系列调研,为辖区人民法庭精准把脉,印发《武汉法院“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实施方案》,制定6大类24项工作任务,建设和优化工作有序铺开。[9]

2022年12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体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武汉法院工作实际,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2023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案件先后获评“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能动司法(执行)典型案例”“2022年度全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2022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提名奖等。[10]同年7月13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讲授专题廉政党课。[11]7月中旬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两级法院启动为期3个月的“荆楚雷霆2023武汉行动”,要求各基层法院以涉民生案件为突破口,高效执结案件,切实保障胜诉人的合法权益。[12]10月25日至27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全市法院司法警察规范执法和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培训班,来自两级法院66名干警参训。[13]

主要职责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5个基层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管辖: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作为一审的案件;基层法院一审后的上诉和抗诉案件;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2]
机构设置
| 审判业务机构 | 审判辅助机构 | 行政机构 |
|---|---|---|
| 立案一庭 | 审判管理办公室 | 办公室 |
| 立案二庭 | 研究室 | 政治部 下设:人事处、综合处(挂教育培训处牌子)、宣传处 |
| 刑事审判第一庭 | 司法警察支队 | 司法行政装备处 |
| 刑事审判第二庭 | 司法鉴定处 | 离退休干部处 |
| 民事审判第一庭 | - | 督察室 |
| 民事审判第二庭 | - | 机关党委办公室 |
| 民事审判第三庭 | - | - |
| 民事审判第四庭 | - | - |
| 行政审判庭 | - | - |
| 审判监督庭 | - | - |
|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 - | - |
| 执行局 (下设:综合协调处、执行指挥中心、执行裁判庭、执行实施处) | - | - |
| 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 | - | - |
| 环境资源审判庭 | - | - |
| 武汉破产法庭 | - | - |
参考资料:[14]
历任院长
| 时间 | 院长 | - | - |
|---|---|---|---|
| 1951年1月-1952年12月[15] | 张雪涛 | 第二任 | ![]() |
| 1953年1月-1955年7月[16] | 吴杰 | 第三任 | ![]() |
| 1955年9月-1960年10月[17] | 梁占祥 | 第四任 | ![]() |
| 1961年6月-1963年6月[18] | 刘钦云 | 第五任 | ![]() |
| 1963年7月-1970年8月[19] | 刘成章 | 第六任 | ![]() |
| 1983年3月-1991年5月[20] | 田忠木 | 第八任 | ![]() |
| 1991年6月-1998年1月[21] | 蔡仲玉 | 第九任 | ![]() |
| 1998年1月-2003年1月[22] | 刘亚文 | 第十任 | ![]() |
| 2003年1月-2006年9月[23] | 周文轩 | 第十一任 | —— |
| 2007年1月-2011年1月[24] | 张河洁 | 第十二任 | —— |
| 2019年1月-2022年1月[25] | 秦慕萍 | 第十四任 | —— |
| 2022年1月-[26] | 刘太平 | 第十五任 | —— |
获得荣誉
| 时间 | 荣誉 |
|---|---|
| 2022年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获2021年度集体二等功[6] |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获2021年度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先进集体[6] | |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2021年度获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先进集体[6] | |
| 2025年11月25日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入选2023-202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27] |
知名案件
2023年11月21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张敬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张敬华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28]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1年,被告人张敬华利用担任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徐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镇江市委书记,江苏省政府秘书长,江苏省政府副省长,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兼南京市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江苏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84万余元,其中1676万余元未实际取得。[28]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敬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张敬华到案后如实供述监察机关已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部分受贿系犯罪未遂,认罪悔罪,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28]
相关事件
参考资料 30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参考 3
- 历任院长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北武汉中院开启“智慧诉讼”新模式 — 中国法院网
- 喜报!武汉法院这些集体和个人获省院表彰 — 澎湃新闻
- 武汉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武汉法院出台诉讼服务十项便民举措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奋进的春天——武汉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 微信公众平台
- 向祖国献礼!壮志丹心谱华章 — 微信公众平台
- 市法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打造好正实优政治生态 — 微信公众平台
- 《人民日报》聚焦武汉法院:回应群众关切 破解执行难题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年全市法院司法警察规范执法和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培训班圆满结束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武汉中院机构设置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第二任院长 张雪涛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第三任院长 吴杰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第四任院长 梁占祥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第五任院长 刘钦云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第六任院长 刘成章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第八任院长 田忠木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第九任院长 蔡仲玉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第十任院长 刘亚文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第十一任院长 周文轩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第十二任院长 张河洁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第十四任院长 秦慕萍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第十五任院长 刘太平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国管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公布2023-202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名单的通知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受贿案一审宣判 — 光明法治
- 参考 29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 院长王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武汉广播电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