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陕西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监督实施。编制延安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高等教育、中等教育、特殊教育、现代化教育、幼儿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区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中小学、职业中学的招生计划。监督指导全市高等教育、中等教育、成人教育、自学、研究生等各类招生考试及普通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归口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普通话指导推广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统筹管理教育经费、教育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全市各类教育附加费,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和工程项目稽查工作;实施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负责市民办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2]
内设机构
| 部门名称 | 工作职责 |
|---|---|
| 办公室 | 负责机关党政日常工作;拟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信息等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办机关干部考核和后勤管理及教育志鉴编纂,负责组织开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
| 人事科 | 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档案、保密、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负责直属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直属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教师资格的认定和管理;承担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和评审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和全市教育系统有关奖惩工作。 |
| 规划与资金管理科 | 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负责基础教育学校设立、撤销、更名等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负责直属单位基建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投资分配计划;指导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和教育收费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和助学贷款工作;承担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专项经费的管理和审核及教育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管理;负责机关国有资产、政府采购、预决算和财务管理;拟定各类教育事业的招生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安排管理有关校舍建设项目的捐赠工作;参与学生资助政策的制定和管理;指导各级各类教育基金、教育捐款、外资利用的管理;协助督促落实教职工工资;各级各类学校条件装备、校舍改造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 |
| 基础教育科 | 承担全市高中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的综合管理、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拟定中小学管事办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指导义务教育控掇保学工作;负责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评选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奖励;指导中小学图书和教学仪器、实验仪器配置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指导中小学的德育、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国防教育、法制教育、劳动教育、校外教育和研学实践工作。 |
| 继续教育科 | 负责全市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工作和教育质量的评估检查;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承担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及政策制定工作,指导民办教育的招生、教学;承担成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有关工作;承担民办教育行政执法;规划指导全市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师资培训、继续教育、语言文字改革和普通话推广。 |
| 学前教育科 |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整体规划、政策措施和验收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学前教育各项政策、规定落实的督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幼儿园管理办法、规划幼儿园办学行为;指导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协助做好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
| 招生管理科 | 贯彻执行中、省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和政策;配合落实中、省招生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市级招生考试工作;监督指导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人考试、自学考试等各类考试工作;指导县区招生考试工作;拟定各类教育招生计划并监督执行;承担市招生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
| 安全与稳定科 | 负责全市中小学的稳定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系统的稳定安全工作;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安全稳定、保卫及安全教育;指导学校拟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同有关部门处理涉校突发事件;负责拟定全市教育系统预防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校园周边及周边治安综合管理、食品管理、校车安全管理,开展反邪教、反恐、禁毒、防溺水等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教育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
参考资料[4][2]
直属单位
延安中学、延安实验小学、延安市考试管理中心、延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延安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延安开放大学、延安市中小学生营养健康指导站、延安市教育基金办、延安枣园小学、延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延安市教育信息网络中心、延安市实验中学[5]
现任领导
| 领导姓名 | 领导职务 |
|---|---|
| 高威评 | 党委书记、局长[3] |
| 吴海明 | 党委委员、副书记[6] |
| 杨丹 | 党委委员、纪检监察组组长[7] |
| 张成斌 | 党委委员、副局长[8] |
| 班春林 | 党委委员、副局长[9] |
| 刘东 | 党委委员、副局长[10] |
| 张茂兴 | 四级调研员[11] |
| 李存梅 | 四级调研员[12] |
| 冯冠杰 | 延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13] |
| 刘冰 | 延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县级督学[14] |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7月7日)
人员编制
截至2022年底,延安市教育局共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纪检组4人,后勤所4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35人,其中行政35人(含纪检组3人,后勤所4人)、事业编制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0人。[2]
荣誉奖项
参考资料 16
- 政府机构 — 延安市人民政府
- 延安市教育局机关及下属单位2023年预算公开表 — 延安市教育局
- 高威评 — 延安市教育局
- 延安市教育局内设机构 — 延安市教育局
- 直属单位 — 延安市教育局
- 吴海明 — 延安市教育局
- 杨丹 — 延安市教育局
- 张成斌 — 延安市教育局
- 班春林 — 延安市教育局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延安市教育局
- 张茂兴 — 延安市教育局
- 李存梅 — 延安市教育局
- 冯冠杰 — 延安市教育局
- 刘冰 — 延安市教育局
-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9年度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陕西省教育厅
- 2020年陕西省脱贫攻坚奖获奖名单 — 人民网